第1篇 隧道管理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规定和要求,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汇报检查执行情况。
2、 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所所辖范围内与工作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所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3、 协助上级制定和完善管理所的各项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在会议讨论通过后,具体负责实施。
4、 按照公司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管理所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向公司反映管理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 根据本管理所的实际提出安全生产建设意见,按规定向公司上报管理所的安措计划于安全隐患检查情况、活动开展情况。
6、 组织召开管理所安全工作会议,定期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生产需要配备各类人员。
7、 协助领导编制、审查设备大、中、小修计划,根据检修项目确定检修时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根据设备维护、检修任务临时调配人员。
8、 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理所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技术培训和检查。
9、 参与负责管理所的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并处理事故,按规定填报报表。
10、 严格劳动纪律,杜绝“三违”,对不安全的隐患及时汇报并监督整改。
11、 完成上级规定的其他安全事项。
第2篇 隧道洞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定
为严格执行《兰渝铁路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洞内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确促施工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隧道洞内作业以下安全制度:
一、所以进洞人员必须到进洞牌前按实名翻牌。
二、做好进洞的防护工作,如安全帽,雨鞋等,经安全员检查防护用品按规定佩戴齐全后方可进洞。
三、经瓦斯检查员同意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四、进入章子面前必须经排险员同意方可施工作业,进入二衬台车前必须经班长同意,
五、隧道洞内作业实行“三员带班制定”。各隧道施工点必须配置领工员(班、组长)、安全员、质检员,现场组织、监控隧道施工生产。
六、洞内用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所有电线保证绝缘良好,不漏电、移动配电箱按规定配置并竖起,严禁配电箱倒地。照明灯泡用防爆型,灯头带护罩。出现用电故障由专业电工维修。
七、瓦斯隧道施工应坚持“先测后进、随时检测”的原则,按瓦斯隧道的类型和设计要求配置通风、供电及机械设备,瓦斯工区爆破必须使用煤矿施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必须采用电力起爆。
八、隧道内施工设备应靠边停放,远离爆破点,应灯光明亮,停放点前后应设红色警示灯。
九、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
1.布置、连接雷管线和非爆破作业人员,禁止接触火工品装填炸药,必须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证的爆破工负责。
2.坚持“三人联锁”的原则,每次起爆前,要作最后一次检查要按预定信号发出警报,确定人、机撤至距离后方可起爆。爆破后,由值班爆破员进洞检查,有无哑炮、危石等情况,待排除险情确定安全后,方可通知人员、机械进洞作业。安全员必须坚持最先进洞最后出洞的制度。
3.领、用炸药坚持日领日用的制度,洞口临时存放雷管、炸药,不允许超过当天用量。
七、严格执行隧道施工步长关系的相关规定。
1.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超过90m,ⅳ级围岩不超过50 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
2.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ⅰ、ⅱ级围岩不超过200m, 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围岩不超过90 m。
八、必须执行围岩监控量测管理相关规定
1.成立现场量测小组,配备专业的监控量测人员和设备,人员要相对稳定。
2.做好洞内外观察记录工作,现场量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及监理,及时研究处理方案,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3.每周二将上周二至本周一的量测资料报送路建各分部安质部。
九、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定期检查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洞内在施工作业时,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十、隧道洞内作业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是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主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为了施工,施工必须保证安全,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第3篇 瓦斯隧道消防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⑴消防(防火)设施:
①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
②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备或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⑵洞内火源管理:
①必须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值班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洞;
②洞内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等,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
③洞口值班房、通风机房等洞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④出碴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防止排放尾气带有火花。
⑶易燃品管理:
①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及时运出洞外;
②加强油料运输管理,严禁在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发生油料的“滴、漏、跑、冒”现象,留下安全隐患。
第4篇 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人员保证:
桥梁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2.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2.1.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1.2、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1.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2.1.4、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1.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2.1.6、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2.1.8、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2.1.9、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
2.1.10、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1.11、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2.1.12、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2.1.13、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2.1.14、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
2.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2.2.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2.2、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施;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伤愈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内容有安排、有保证。
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2.2.4、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落实改正办法及措施。
2.2.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
第5篇 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安全管理措施
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东段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3纵11横11环”中第五横(平定-太原-佳县)的组成部分。路线全长94.6公里,起点位于太原北环城高速公路向阳店互通以东6.7公里处,经尖草坪区、阳曲县、静乐县、娄烦县,终点位于娄烦县赤土华村,与太佳高速公路西段起点相接。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隧道总长16.28公里/7座,其中特长隧道2座,分别是西凌井隧道6555米,老龙山隧道4961.5米;长隧道2座,分别是西庄一号隧道2095米,静游1#隧道1407.5米;中隧道1座井儿沟隧道937.5米;短隧道2座,分别是西庄二号隧道195米,静游2#隧道130米。除西庄二号隧道为连拱隧道外,其他均为分离式隧道。全线隧道工程由8个合同段参与建设,五个监理合同段承担监理工作。
为切实保障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现将在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地质超前预报对隧道掘进施工的指导作用,为隧道施工提供科学合理的掘进方案,有效预防地质灾害诱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通过招标,由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长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分别承担全线6座隧道的地质超前预报工作。为确保地质超前预报工作质量,建管处下发文件,要求预报单位加强与监理、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及时进行地质超前预报和质量检测;进场人员、设备要符合合同约定,严格按规定的检测频率、范围开展工作;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报告应在现场施测后48小时内送达业主4份,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便于随时掌握和了解隧道地质情况以及支护质量;严格按照约定的工作内容积极提供技术指导,提高地质超前预报成果的可靠性、准确性,确保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监理工程师要将预报成果与实际揭示情况进行对比,作为业主对各单位工作质量的主要考核依据;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报告应由事先约定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对出具的工作报告负责;地质超前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纳入相应合同段总监办的总体管理,服从总监办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二、加强施工监控量测,特别是认真做好拱顶下沉、净空水平收敛的监控量测工作,各施工单位自检自测外,要求监理单位在3-6小时内独立进行检测。为确保量测数据真实反映围岩变化,监控量测点在围岩级别变化处适当加密,在各类围岩起始段增设拱顶下沉测点1-2个,水平收敛1-2对。
三、隧道洞口设置值班室,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进出洞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进出洞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隧道逃生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征求意见并参照国内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太佳东段项目实际,对逃生及救生管道设置做了具体要求:逃生通道长度不小于50m,管节长度宜为6~8m,壁厚不小于10mm,管节间采用直径大于逃生管道10cm的套管连接,每端连接1m,采用橡胶圈或木楔临时固定,管口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12m。风水管作为紧急救生管道,末端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20m,且在管口附近配备醒目的工具箱,箱内存放应急电筒、活动扳手、钢锯、锤子、钢钎等应急工具,便于紧急情况时打开风水管法兰盘,开通救生管道,及时输送水和食物。掌子面另同时放置应急食物箱及救护箱 。应急食物箱须存放10人左右一天所需的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食物;救护箱内备包扎纱布、消毒药水、常见外伤用药等。
五、根据地质勘查资料全线隧道均为无瓦斯隧道,为确保安全,建管处要求各隧道施工单位配备瓦斯检测仪等有害气体监测仪器,定时不定时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并做好记录。
六、为强化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逃生救生和自我保护意识,各隧道单位制订了事故应急演练计划,截至目前,各单位已分别进行了隧道坍塌、瓦斯爆炸等演练,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了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七、由于隧道施工的特殊性,为客观真实的对围岩情况作出判断,科学合理地确定支护参数,指导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有效控制施工安全,对全线隧道围岩施行动态确认分级管理。由建管处组织专家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围岩级别,及时调整支护参数,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八、组织国内隧道工程专家,对隧道施工方案特别是西凌井隧道、老龙山隧道斜井工程进行多次专项论证及安全风险评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各单位施工安全系数。
九、设置远程监控设备,在隧道洞口及洞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以便各单位项目部及建管处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展和安全生产情况。
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建管处制订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办法》,将合同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细化为安全生产费清单,并经施工、监理、业主三方签字确认,在期中计量支付中按照签认后的清单给予支付,有效地保证了安全设施设备投入。
全线各隧道参建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交通运输厅各项办法和建管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相关控制性文件要求,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为基点,提高标准、严格要求,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安全事故隐患要查得出、防得住、能控制,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确保太佳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工程建设优质安全推进。
太佳高速公路东段(太原段)建设管理处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第6篇 某隧道管理所各种作业安全管理
该项管理的目的是规范各项设备操作、巡检、检修规程要求,确保作业人员人身、设备的安全。适用范围为隧道管理所巡检维护班。
一、路面、野外、高空作业
1.作业前应对所有上路巡检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思想上重视安全施工;
2.作业前还需与监控进行沟通,以关闭施工路段车道控制器并制定详细的现场作业方案;
3.作业时,利用交通锥对作业隧道相关车道进行全封闭,并在离洞口200米处开始摆设立标示牌,洞内交通锥则按10米间隔进行摆放。作业人员进入隧道作业时需穿反光背心,高空作业人员配带安全帽;
4.隧道内设备检修时原则上3人同时进行,1人操作1人监护及配合,1人密切留意路面状况(如有无车辆驶入作业车道或路面交通锥有无散乱等),检修人员按电业规程进行操作,巡检时应从隧道的逆向开始进行;
5.文明施工,作业完成时,清点完现场后收回交通锥并通知监控人员对路段车道控制器等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
6.野外作业(隧道高位水池巡检)时,因原来没有设计有路至高位消防水池,所以春、夏季节时巡检人员(至少2人)应注意相关的人身安全(摔跤、蛇虫等);
7.高空作业时检修人员应全部配带安全帽、工作斗上人员还必须配带安全带等防护用具,作好安全措施;
8.高空作业车吊臂、工作斗下方严禁站人。
二、电气设备安全操作
1.电气倒闸安全操作;
①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②工作监护制度;
作业时,监护人应向操作人员交代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③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周密的检查,待全体人员撤出工作地点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三个月。
2.电气设备检修
①停电
a、将检修设备停电进,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且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只经断路器或自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断开本回路的隔离开关或刀开关;
b、为防止有反送电的可能,应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
c、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②验电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③装设接地线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不得小于25mm2。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每组接地线应有编号,并存放在固定点,存放位置亦有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④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10kv/0.35米、35kv/0.6米)规定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10kv/0.7米、35kv/1.0米)规定数值;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边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之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3.手持电动工具及电气仪表的使用与管理
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手砂轮、冲击电钻、电焊机、抽油泵等工具。仪表则包括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表等;为了安全生产,避免和减少对操作者的伤害,工具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①辨认名牌,检查工具或设备的性能是否与使用条件相适应;
②检查其防护罩、防护盖、手柄防护装置等有无损伤、变形或松动;
③检查电源开关是否失灵、是否破损、是否牢固、接线有无松动;
④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绝缘软电缆;单相用三芯电缆、三相用四芯电缆;电缆不得有破损或龟裂、中间不得有接头;
⑤i类设备应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措施,且保护导体应与工作零线分开;保护零线(或地线)应采用截面积0.75~1.5mm2以上的多股软铜线,且保护零线(地线)最好与相线、工作零线在同护套内;
⑥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配合绝缘用具,并根据用电特征安装漏电保护器或采取电气隔离及其它安全措施;
⑦绝缘电阻合格,带电部分与可触及导体之间的绝缘电阻i类设备不低于2兆欧、ii类设备不低于7兆欧;
⑧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各种电气仪表;
⑨ii类和iii类手持电动工具修理后不得降低原设计确定的安全技术指标;
⑩用毕及时切断电源,并妥善保管;
4.带电作业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带电作业是指采用绝缘操作杆等操作方法在带电设备上进行的工作,带电作业应在天气良好条件下进行。雷雨时,应停止工作。带电作业的工作负责人应经上级领导批准,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安全注意事项:
a应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工作,并要指定专人监护;
b工作人员应穿长袖衣服,扣紧袖口,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带好防护手套安全帽。严禁穿汗衫背心或短裤进行带电作业;
c线路上带电工作,应在天气良好的条件进行。雷雨时,应停止工作;
d应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
e高低压杆装设时应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若不符合,要采取防止误碰高压线的措施;
f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搭接时次序相反。接火线时,要将线头试搭后再缠接好,并注意切不可使人同时接触二根导线而造成触电。
5.安全用具检验与存放
①日常检查
使用安全用具前应检查表面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划痕、毛刺、孔洞、断裂等外伤。
②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除包括日常检查内容外,还要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和泄露电流试验,检查内容、试验标准、试验周期可参照下表:
安全用具的检查和试验标准
名称
电压
试验标准
试验周期
检查内容
耐压试验电压kv
耐压持续时间min
泄露电流ma
绝缘杆和绝缘夹钳
35及以下
线电压的3倍但不低于40
5
一年
机械强度,瓷瓶有无裂纹,油漆表面有无损坏。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检查时擦净表面。
绝缘手套
各种电压
8~12
1
9~12
6个月
每次使用前检查,三个月擦一次。
绝缘靴
各种电压
15~20
1~2
7.5~10
6个月
每次使用前检查,户外用的,用后除污;户内用的,3个月擦一次。
绝缘鞋
1及以下
3.5
1
2
6个月
每次使用前检查,户外用的,用后除污;户内用的,3个月擦一次。
高压验电器
35及以下
20~25
1
6个月
有无裂纹,指示元件是否失灵,每次使用前应检验是否良好。
10及以下
40
5
6个月
对新安全用具,应取表中较大的数值,使用中的安全用具,可取表中较小的数值。
③安全用具的存放
●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
●绝缘拉杆应悬挂或架放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
●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
●绝缘靴应放在橱内,不应与雨鞋混合使用;
●绝缘垫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
●高压验电笔应存放在防潮、干燥的地方;
●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不许当其他工具使用。
6.变电站设备日常巡检界面
①巡检时,巡检人员身体各部份都要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②禁止用手触摸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
③变电站室的门窗或纱窗要关严,防止小动物进入;
④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巡检人员要立即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迈小步以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如发现接地故障点,则要与之保持安全距离:室内不小于4米,室外不小于8米;
⑤雷雨天气需要巡检室外高压设备时,要穿绝缘靴,并远离避雷装置(不小于5米)。
7.相关后勤保障界面
①变电站柴油机室充加柴油时应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确保安全第一;
②车上卸油桶时应注意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在地上放置废旧车胎以保护油桶及路面不受损坏;
③文明施工,柴油充加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保洁。
第7篇 隧道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1 目的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通过识别管网建设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防范诸如隧道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安全风险,规范隧道工程安全施工行为,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网建设工程山体穿越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涌水突泥:指地下工程(如隧道)施工中遇到暗河、溶洞、承压水等不良地质情况发生较大(以上)规模的涌水、涌泥事故,一般以水、淤泥、泥砂为载体迅速突出,是隧道施工特别严重的地质灾害之一,一般地质条件下不易发生,但由于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不可预见性,极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3.2瓦斯:从煤(岩)层内逸出的以甲烷(ch4)为主要成分的有害气体。3.3钻爆法:通过钻孔、装药、爆破开挖岩石的方法,简称钻爆法。3.4光面爆破: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后起爆,以形成平整的轮廓面的爆破作业。3.5超前地质预报:通过掌子面的超前钻探、超前导坑或各种类型的地球物理探测等手段来查明隧道岩体的状态、特征以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良地质体的位置、规模和性质,预测前方未施工段地质情况的方法。掌子面:地下工程或采矿工程中的开挖工作面3.6初期支护:当设计要求隧洞的永久支护分期完成时,隧洞开挖后及时施工的支护,称为初期支护。3.7二衬支护:“二衬”是坑道施工中的一个术语。在坑道开挖时沿着掌子面向前开进,而其后已挖成的坑道四面则需要加固。“二衬”即是指经加固后的坑道四周仍需继续二次加固来做的工作。在隧道施工中,二衬支护(也称二次衬砌)就是模注砼,模板台车浇注,视设计情况,有的部位是钢筋砼,有的部位就是素砼。3.8仰拱:是指埋设在隧道地面以下接受隧道衬砌结构通过其侧壁传递过来的压力,保证隧道结构及其周围构造整体牢固稳定的地下构造物,形状与隧道衬砌结构相对,呈仰弧形。常用的有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等。3.9找顶:找顶是隧道等施工中清理顶部危石的工序,找顶是清理危石的重要部分,因为顶上的危石危险性更大些。3.10锚杆:用钢筋、钢管等材料加工而成具有锚固、悬吊等作用的支护杆(构)件。3.11围岩:指的是隧道周围一定范围内,对洞身的稳定有影响的岩(土)体。3.12高地应力:高地应力指初始应力特别是它们的水平初始应力分量大大超过其上覆盖层的岩体的重量,高地应力是岩爆发生的必要条件。3.13循环进尺:井巷掘进每完成一个掘进循环,工作面向前推进的距离。通常用炮眼深度与炮眼利用率估计,如眼深1.6米,炮眼利用率为0.9,则循环进尺可达1.44米。3.14火花起爆:利用导火线燃烧时的火花先引爆雷管,然后使炸药爆炸的一种起爆方法,一般称为放炮。3.15裸露爆破:在岩体表面上直接贴敷炸药或再盖上泥土进行爆破的方法。3.16瞬发电雷管:又称即发雷管。通电后立即引发起爆的雷管。3.17延期电雷管:通电后按规定延期时间引发起爆的雷管。3.18围岩监控量测:简称围岩监测。为了解正在施工或已运营的隧道围岩的岩石力学性质和支护结构的受力状态,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安全,采用各种量测仪器对围岩和支护结构所进行的量测工作。3.19项目组:是指气电集团福建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组,也称为“业主”。3.20承包商:是指在合同条件下按照双方约定要求、期限及条件向公司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3.21施工承包商:是指为项目组提供建设工程服务的承包商。3.22工程监理:是指为项目组提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承包商。4 职责
qhse部:负责建立和完善本细则,对承包商的隧道施工安全措施实施监督、指导管理。
工程部:对承包商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承包商:负责提供隧道施工劳动保护用品,制定和落实隧道施工安全措施。对现场的隧道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工程监理:负责监督、审核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施工安全措施;负责代表业主对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施工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5 管理内容
5.1 风险识别与控制
5.1.1 施工承包商在隧道施工各阶段较高风险作业前,应成立一个作业安全分析(jsa)小组,并组织进行隧道施工风险较高作业安全分析,记录和形成作业安全分析成果。作业安全分析小组的成员应至少包括: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施工班组长、班组骨干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工程部的现场管理人员、qhse部现场管理人员等。
5.1.2 施工承包商应向施工人员宣贯作业安全分析成果(即:识别的作业安全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相应的责任人),并确保落实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5.1.3 工程监理应对施工承包商的作业安全分析(jsa)工作、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予以监督和指导。
5.2 制订应急预案
5.2.1 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在风险识别基础上制定隧道施工应急预案,报监理、现场项目部审查和管网项目组qhse部批准。
5.2.2 各隧道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应急预案需符合管网项目组的应急预案启动和汇报流程。
5.3 隧道安全管理
5.3.1 隧道管理的重点
a)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
b)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初期支护(包括二次衬砌、仰拱施工)跟进进度和施工质量、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
c)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
d)隧道内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入隧道登记(翻牌)制度落实情况;
e)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履行职责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等。
5.3.2 隧道检查要求
a)隧道安全检查以施工承包商自查为主,监理监督、指导、管理为辅,业主工程部、qhse部不定期对隧道安全进行抽查;
b)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隧道安全检查,专职安全员每天应至少组织各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均应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填好安全检查记录表,跟踪复查;
c) 施工承包商各隧道专职安全员应严格履行安全检查责任,对隧道安全重(难)点的风险段落加强日常检查;
d)施工监理每天应对施工现场作业情况、施工承包商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5.4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5.4.1 一般规定
a)施工承包商应对施工场地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的地段,并做好现场的挡护工程。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初始进洞施工前完成;
b)施工承包商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c) 施工承包商各班组之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d)施工承包商所有进入隧道工地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e)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施工承包商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f)对于隧道出入口段有乡村公路出入或有建筑物时,施工承包商必须做好对公路及建筑物的防护,并定期对其进行沉降观测及记录,若有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采取加固措施,以确保公路的行车、行人及既有建筑物的安全。
a)施工承包商设置的洞口截、排水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
b)施工承包商施工道路的引入和施工场地的平整应减少对原地貌的破坏和对洞口岩体稳定的影响;
c)洞口邻近有建(构)筑物时,施工承包商开挖爆破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并监测振动速度,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
d) 施工承包商应对洞口边、仰坡上方的天沟及时施作,对土质天沟应随挖随砌,不使水冲刷坡面。
a)隧道开挖前,施工承包商应编制开挖专项技术方案,方案应包括开挖方法、工艺流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b)施工承包商制定的隧道开挖方法应根据其地质条件、断面大小、施工装备、工期等条件的变化,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适宜的调整;
c)施工承包商采用钻爆开挖时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循环进尺,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并不应对初期支护、衬砌结构和施工设备造成损伤;
d)施工承包商进行隧道双向开挖接近贯通面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当隧道两个开挖工作面距离接近15m时,必须采取一端掘进另一端停止作业,并撤走人员和机具的措施,同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e)施工承包商采用钻爆法开挖时应考虑爆破振动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减小振动和降低噪声的技术措施;
f)施工承包商进行隧道找顶作业必须在通风后进行,并有专人指挥,照明应有充足的光照度;找顶后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作业;
g)施工承包商在开挖下一循环作业前,必须对照设计,检查初期支护施作情况、确保施工作业环境安全;
h)施工承包商出入隧道作业人员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并进行翻牌登记。
5.4.4 爆破作业
a)施工承包商于洞内的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并有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爆破操作资质证书的专职爆破工担任,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应撤到不受气体、震动和飞石损伤的地点;安全距离为:
1)独立巷道不少于200m;
2)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b) 施工承包商在两个开挖面相距200m内时,爆破必须提前一个小时通报,以便另一头作业人员撤离险区;
c)施工承包商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d)施工承包商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e)施工承包商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f)施工承包商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g)施工承包商在进行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h)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施工承包商的爆破人员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i)当施工承包商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j)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施工承包商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或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才可撤除警戒,允许其他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
k) 施工承包商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l)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施工承包商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当两端开挖面间的开挖距离余8倍循环进尺,或接近15m时,应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立警戒标志,并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
m)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n)爆破器材运输
1)施工承包商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施工承包商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3) 施工承包商采用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5)施工承包商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运送爆破器材。
a)施工承包商在隧道爆破后应及时进行通风、照明、找顶等工作,确认工作面安全及通风、照明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装碴作业;
b)施工承包商的装碴作业应规定作业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c)施工承包商的装碴与卸碴作业应有专人指挥,作业场地的照明应满足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需要;
d)隧道施工运输路线的空间必须满足最小行车限界要求,并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在洞口、设备、设施等位置设置信号和标志予以警示;
e)施工承包商运输车辆不准超载、超宽和超高运输,不得人货混装。车辆行驶中应随时观察线路有无障碍和洞内其它设施、设备、临时支撑等有无侵入限界情况。运输线路或道路应保持平整、畅通,并设专人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维修和养护。线路或道路两侧的废碴和杂物应随时清除;
f)进出隧道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a)施工承包商隧道支护施工作业面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其照明应满足安全作业的需要;
b)施工承包商在隧道支护每项工序施工前均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清除松动的岩石和喷射混凝土块;
c)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支护必须按初喷→架设钢架(钢筋网)、锚杆→复喷的程序施工。在爆破、找顶后,应立即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
d)隧道支护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施工承包商超前支护应在完成开挖工作面的加固后进行,每循环之间应有足够的搭接长度与初期支护有效连接;
e)特殊地质条件的隧道,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具体地质情况采取超前支护、预加固处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f) 施工承包商安全人员应按设计和工艺流程施工,负责各工序的安全检查,每次支护作业均应进行安全检查。
a) 施工承包商进行衬砌施工作业时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其照明应满足安全作业的需要;
b)一般地段隧道施作衬砌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稳定后进行,施工承包商应在浅埋、偏压、围岩松散破碎等特殊地段的隧道和洞口段应尽早施作衬砌;
c)在软弱、破碎、高地应力、大变形的围岩地段,施工承包商应对仰拱作业随开挖及时施作,尽快形成封闭环,并超前于墙拱衬砌。同时应合理确定与开挖和衬砌作业面的距离;
d)施工承包商进行衬砌作业时,台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衬砌台车、台架组装调试完成,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e)施工承包商应安排专人对衬砌作业台架的移动进行指挥,慢速移位,工作区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通行、停留;非作业人员、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每项衬砌作业完毕后施工承包商应及时清理作业场地、消除安全隐患,保持作业场地清爽、通行无碍。
a)施工承包商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涌水淹没洞室,危及人员、设备和环境安全,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
b)施工承包商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提供的工程及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预计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情况,估计水量,制订排水方案;
c)施工承包商施工前应对地表水进行处理并及早修建洞口防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渗漏及冲刷边仰坡危及结构及施工安全;
d)施工承包商应对洞内施工排水沟经常清理,保持畅通,防止淤塞;
e)施工承包商应对洞内反坡排水采用机械排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方式应根据距离、坡度、水量和设备情况布置管路,一次或分段接力排出洞外;
2)集水坑容积应按排水量合理确定,其位置应减少施工干扰;
3)配备抽水机的功率应大于排水量的20%以上,并应有备用台数。
f)在膨胀岩、土质地层、围岩松软地段,施工承包商应铺砌水沟或用管槽排水,洞内施工用水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
g)对富水软弱破碎围岩、岩溶等有突涌水风险的隧道,施工承包商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h)对于隧道内有水地段电线的设置,施工承包商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铺设,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及防水灯头和灯罩。施工现场电线、电缆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确保绝缘良好。
a)通风与防尘
1)隧道施工独头掘进长度超过150m时,施工承包商必须采用机械通风,隧道施工通风应纳入工序管理;
2)隧道施工应保证对每一作业人员供应新鲜空气不小于3m;/min;
3)隧道施工通风的风速,开挖时不应小于0.15m/s。
4)隧道施工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卫生及安全标准的要求:
--空气中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低于20%;
--粉尘容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得大于2mg;
6)常见有害气体容许浓度:
--一氧化碳容许浓度不得大于30mg/m3。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开挖工作面时,浓度可为100mg/m3,但工作时间不得大于30min;
--二氧化碳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
--氮氧化物(换算成no2)浓度应在5mg/m3以下;
--隧道内气温不得高于28℃;
--隧道内噪声不得大于90db;
--长及特长隧道施工应有备用通风机和备用电源,施工承包商应保证应急通风的需要。
7)通风机、通风管安装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通风机控制系统应装有保险装置,当发生故障时应自动停机;
--通风管沿线应每隔50~100m设立警示标志或色灯;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通风管安装作业台架应稳定牢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承包商应对隧道施工人员配备防尘口罩、耳塞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洞内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保障健康。
b)供风
1) 施工承包商的空压机站应有防水、降温和保温设施,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距离居民区较近时应有防噪声、防振动的措施;
2)空压机的使用、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储气罐、安全阀、压力表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使用前应检查空压机的安全状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转;
--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
--运转过程中不得随意松动、拆卸任何管路附件和接头,防止设备内部带压的气液混合体溢出伤人;
--检修或维护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排尽压缩空气,同时将配电箱锁闭并悬挂“严禁合闸”警示牌,防止意外启动导致人员及设备的损伤。
3)供风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供风管的材质及耐风压等级应满足相应要求,不得采用伪劣或不合格管材;
--供风管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当有裂纹、创伤、凹陷等现象时不得使用,管内不得留有残余物和其它脏物;
--洞内供风管应敷设在电缆、电线路的相对一侧,不得妨碍运输和影响侧沟施工。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控制闸阀,以利于控制和检修;
--供风管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不漏风。软管与钢风管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风管拆卸必须在空压机停机或关闭闸阀后进行。
4)供风系统使用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应设专人负责检查和维护,对漏风管路及闸阀等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c)供水
1)施工承包商用水使用前应经过水质鉴定,并符合施工用水水质要求;
2)施工承包商采用的蓄水池不得设于隧道正上方,水池基础应置于坚实地基上;蓄水池顶部必须设防护棚,四周应设防护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人员坠入;
3)机械抽水时施工承包商应安排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洪措施。水池与机房之间应保持通信联系;
4)施工承包商使用的抽水机,电机的绝缘阻值应符合要求,机体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
5)供水管道在安装前施工承包商应进行检查,有裂纹、创伤等现象时不得使用,管内不得留有残余物;
6)供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供水管路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不漏水;
--洞内管道应铺设在电缆、电线路的相对一侧,不得妨碍运输和通行。
d)供电
1)隧道供电电压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隧道内供电线路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应用绝缘良好的塑料绝缘导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并应挂设在临时支架上;
--照明和动力电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
--36v低压变压器应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输电线路长度不得大于100m;
--动力干线上的每一分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路上加挂照明设施。
3) 规定:
--隧道内照明的光照度应充足、均匀,不得有闪烁;
--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时,其光照度应满足下表的要求;不安全因素较大的地段应加大光照度;
隧道施工照明要求
施工作业地段 最小光照度(l*)
开挖工作面 50
其他作业地段 30
运输通道 15
成洞地段 10
隧道施工照明应采用防水、防尘灯具。
注:l*指光强度单位
5.4.10 隧道防火
a)施工承包商各洞口施工区、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b)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c)洞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5.4.11 瓦斯(天然气)防治
a)为确保安全,施工承包商必须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尤其是加强对瓦斯(天然气)的超前预测、预报;
b)施工承包商在进行超前地质预报钻探时,对钻探孔除观测岩性、岩质变化情况,同时应对孔口有害气体进行量测,如若发现有瓦斯、天然气的排溢异常情况,立即将施工人员撤出洞外,加强通风,并立即向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建设单位报告,制定处理措施,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洞口向里逐段进行检测,当洞内有害气体浓度降低至安全施工范围内后,方可组织人员进洞施工;
c)在确定含瓦斯(天然气)地层隧道施工时,施工承包商所有机电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建立洞口安检制度,加强火源管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针对瓦斯(天然气)等有害气体的钻探、监测工作,并采取不间断通风的措施;
d)瓦斯(天然气)的监测:施工承包商应设专职监测人员,配备瓦斯浓度监测仪等仪器,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测定瓦斯(天然气)浓度,判断瓦斯(天然气)是否对施工安全构成威胁,并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
e) 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f) 施工承包商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
g) 电灯照明
1)电压不得超过110v;
2)输电线路必须使用密闭电缆;
3)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置在送风道或洞口。
h)矿灯照明
1)每个洞口常备的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经常用灯总人数的10%;
2)矿灯均需编号,常用矿灯的人员应固定灯号;
3)矿灯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足、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和胶壳破裂等情况,严禁发出。发出的矿灯,最低限度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
4)使用矿灯人员应严禁拆开敲打和撞击矿灯。出洞或下班时,应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
i)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施工承包商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施工承包商严禁装药放炮;
2)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施工承包商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行;
3)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内,施工承包商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j)因超过瓦斯浓度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施工承包商必须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
k)隧道爆破作业
1)严禁施工承包商采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2)爆破时,施工承包商宜使用瞬发电雷管,若采用毫秒雷管时,其总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电雷管;
3)施工承包商应使用安全炸药;
4)隧道单线应撤出300m以外;
5)瓦斯隧道中,施工承包商采用的机具,如通风机、电话机、放炮器等,必须采用防爆型;
6)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采用湿式凿岩,洞内使用的金属锤头必须镶有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碴使用的金属器械,不得猛力与石碴碰击,铲装前必须将石碴浇湿;
7)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气设备时,施工承包商必须先切断电源。电缆互接或分路时必须在洞外进行锡焊和绝缘包扎并热补。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8)有瓦斯的隧道,施工承包商必须在每个洞口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记录薄。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9)通风时施工承包商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10)隧道内严禁一切可以导致高温与发生火花的作业;
11)隧道施工时施工承包商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a)隧道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必须根据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b)隧道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必须针对不同风险源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c)隧道施工时,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与实施地质预测、预报方案,并根据地质预测、预报的结果及时调整隧道施工方案;
d)隧道施工时,施工承包商应按围岩监控量测方案实施。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e)每道施工工序作业前,施工承包商应安排当班安全员用班前安全讲话的形式,将作业风险和安全措施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安全措施执行。
6附件
附件一 隧道施工现场应急处置
附件二 现场项目部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三 福建管网项目组应急响应流程图
7相关文件
7.1《气电集团hse管理体系》
7.2《福建管网项目组hse管理体系》
7.3《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
7.4《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f60-2009
7.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7.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7.7《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7.8《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t f60-2009
7.9《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568-2010
7.10《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7.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7.1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7.1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7.14《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gb/t50315-2000
《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t4079-199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岩土工程技术规范》db29-20-2000
7.1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00 年局部修订)gb3095-1996
7.1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7.2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7.21《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jtj026.1-1999
8记录和表单
无
第8篇 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事业步入了一个历史上空前发展的时期,已建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断增加,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长隧道及特长隧道不断增多,如何安全管理好高速公路隧道,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这一问题已摆在了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者面前。
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到2023年底,全省将实现总规模3500公里左右的高速公路,特别是一些长、特长隧道的建成和运行,高速公路隧道的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严峻,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营运风险也越来越大,然而隧道交通安全问题中最重要的就是隧道火灾,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隧道火灾的防范,探索隧道火灾的救援。
一、隧道事故的特点、问题及实例说明
(一) 隧道现状
1. 高速公路隧道,其墙面,地面和顶部装修,都采用防火涂料。在隧道内严禁放置可燃性的广告牌或宣传牌。隧道里可燃物质越多,火灾危险就越大。而且发生火灾之后,产生的热量越高,烟雾毒气越浓,持续延烧的时间越长。
2. 长度超过一公里的隧道出入口均设置火灾报警装置——co/vi测试仪。该装置为隧道内一氧化碳和能见度的检测仪器。在隧道内每隔150m设置一个摄像头,在隧道出入口处,放置电视监控装置,昼夜监视隧道内车辆运动状况。万一隧道内发生火灾,洞外情报板显示出事故现场情况。
3.对于穿行隧道的车辆,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确属必须穿行,则应向相关部门事先提出申请,作出特殊调度安排。
4. 长度超过一公里的隧道,在出入口附近,均备有消防蓄水池,用来提供隧道内消防供水。隧道内安装消防栓和轻水泡沫灭火系统,其他短隧道内均配置消火栓。
5. 长度超过一公里的隧道,均安装通风设备和排烟设备。当区间隧道发生火灾时,应能背着乘客疏散方向排烟;迎着乘客疏散方向送新风。必要时,可采用纵向通风控制隧道中的烟雾。
6. 长度超过一公里的隧道,隧道内设有人行、车行横洞。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时,可使隧道内乘客安全疏散。
(二)高速公路隧道常见火灾危险性根据我所处置过的隧道内外火灾的实际,从隧道管理与营运的角度来分析,隧道火灾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烟雾积量大、扩散快
由于受到隧道结构的约制,隧道内空气中氧含量与洞外比相对较低,隧道内发生火灾后,会产生大量的不完全燃烧产物(如:一氧化碳),形成的浓烟迅速扩散,烟的扩散使能见度降低,并且在蔓延的浓烟中夹杂的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有强烈毒性的可燃气体,危害性极大。
(2)隧道火灾发生具有随机性
隧道为不动的结构物,而作为通行隧道的车辆而言,具有多样化和随机变化的特点,因此受外因的影响隧道火灾有不可预见性,致使其具有随机发生的特点。
(3)道路堵塞重,不利救援
隧道长、路面窄,车辆流动大,发生火灾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难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行交通管制,堵塞车辆难以及时疏散,极易造成堵塞,可燃物多,火势顺车蔓延,易形成连体火灾燃烧的惨痛局面。
(4) 火势发展快,不易控制
隧道本身是一个狭长的通道,隧道内发生的火灾多数情况下都会受到纵向风的影响,当然火势的发展速度也受车辆着火部位、燃烧物质等众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从我们曾处置的隧道火灾来分析,隧道火灾火势发展快,如果在初起阶段未能采取很好的措施扑救,火灾会迅速发展至猛烈阶段,酿成大火使扑救困难。
(三)实例说明
下面就以怀新高速龙马田隧道群事故为例,对隧道群的突发情况进行一些简要的分析:
自2008年6月13日,怀新高速新晃隧道管理所成立以来,截止2023年10月20日,龙马田隧道群共发生事故32起,其中追尾事故6起,翻车事故12起,由爆胎、雨天车轮打滑引起冲撞水泥盖板事故14起。
(1)。事故的主要特点:
1. 从发生事故的地点分析:往怀化方向的7起,占总数的22﹪,往新晃方向25起占总数的78﹪;
2. 从发生事故的时间分析,夜晚发生15起,占46﹪,白天17起,占54﹪;
3. 从发生事故时的天气分析:雨天发生事故14起,占总数的43﹪,晴天发生18起,占总数的57﹪;
4. 从交通工具分析,发生事故车辆共有44辆,大客车发生事故10起,占总数的23%;货车发生事故27辆,占总数的61%;小车发生事故7辆,占总数16%;
5. 从事故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分析:翻车事故100﹪造成隧道堵车,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多车连环追尾会造成隧道堵车,单方冲撞隧道墙壁或者水泥盖板一般不影响道路通行。
(2)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 高速公路在实行计重收费前货车超限超载严重,主要体现在货车事故上。部分驾驶人员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行车中盲目自信或心存侥幸,超速行驶,特别体现在小车追尾事故。
2. 雨天隧道湿滑是造成小型汽车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3. 据统计在隧道里以及辖区其他路段事故车辆超速行驶,导致翻车。
4. 在路面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撤离现场且未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后方来车车速过快,注意力不集中,从而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二、隧道救援及安全对策的探讨
(一)充分发挥隧道长管理站及相关联动单位的作用
高速隧道管理部门的人员配置包括消防、监控,长隧道往往在其附近形成隧道群,例如龙马田隧道群,其分布着长短6座隧道,分别为分金石隧道、庙山隧道、炉坪隧道、界牌坳隧道、长弯冲隧道、龙马田隧道,其中龙马田与庙山为长隧道,隧道管理部门应扩展其功能,发挥专业优势,承担隧道群的管理任务。
1、日常管理:隧道日常巡逻、监控设备维护、电力设施的维护、故障车辆的前期安全布控、清理路面障碍物以及防盗功能。采取实时监控手段,在管理所内部设立监控室。日常监督由监控室承担。
2、突发事件处理:当遇到突发性事件时,监控即使通知交警、消防、路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封闭道路、指挥车辆、反馈情况、调整灯光、情报板变化、信号灯变化等措施。
a、交通事故
(1)当接到报警时,监控应即使通知相关部门,隧道所消防员应及时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查看,并对发生事故的隧道进行布控,对事故的性质,地点、人员伤亡在第一时间反馈。
(2)在接到支援请求时,隧道消防应当携带相关装备器材迅速出动,监控立即通知交警,监控中心。
(3)消防班到达现场后,如果已发生车辆堵塞,应立即封闭隧道,禁止一切车辆进入,防止二次事故,造成事态扩大。并通知相关单位如收费站、监控中心进行分流作业。
(4)在现场情况已查明,应提供一条供施救车辆进入的通道,在交通已管制的情况下,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将允许施救车辆逆向或者倒车行驶,以便争取时间,提高施救效率。
b、火灾事故
事故车辆如遇追尾、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侧翻,极易引发火灾,隧道管理部门处理此类事件的要点应当有:
(1)隧道消防员应积配合路政、交警等部门积极疏散人员,救人第一。封闭隧道,查看火情,积极控制火势,抢救被困人员。并立即反馈信息。
(2)当火势比较小,隧道消防员应充分利用隧道内的消防设施,积极灭火。
(3)当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应查看隧道被困车辆能否驶离现场,积极指挥滞留车辆迅速离开现场,封闭隧道,等待专业消防人员进行联合施救。
(4)在发生火灾后,根据情况通知监控将隧道内所有通风设施打开,尽可能将隧道火灾的危害性降到最低。
(5)隧道管理部门应要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隧道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设想隧道区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制订预防措施,分析一般事故现场的容易忽视的细节,熟练掌握处理事故的要领,加强处理事故的能力,提高施救的速度,建立起高速公路隧道联动应急预案。
(二)探讨隧道火灾的安全对策
隧道火灾主要是由交通事故和车辆自燃引发。交通事故诱发的火灾是指因车辆在隧道内追尾、翻覆、碰撞等,造成车辆或货物燃烧;车辆自燃是指由于车辆本身电气短路或因刹车制动造成的车辆起火。那么我们就如何来预防和应对隧道火灾的发生展开探讨。
加强宣传隧道消防常识,让公众了解和掌握隧道火灾的应急自救和紧急逃生常识。对因隧道交通事故诱发的隧道火灾,从遏制隧道交通事故的发生着手预防隧道火灾的发生。倡导“初起火灾、自救为主”,“严重火灾、逃生为主”的方针和指导思想。隧道火灾事故初期,很可能隧道救援人员或专业消防队不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隧道使用者应以“初起火灾、早期自救”为主,及时利用隧道内的消防设施灭火自救,如无法自救,应观察烟雾的扩散方向选择正确的避难通道尽快逃离,使受灾人员在火灾蔓延前逃生到安全地方。
高速公路隧道火灾作为一类特殊场所的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如果不能快速有效地扑灭,必将造成严重的灾害,造成交通中断。建立快速高效的高速公路隧道火灾救援机制尤为重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作为隧道管理的主体有责任做好隧道火灾的预防和救援工作,对火灾时的力量调集、道路警戒、物质运输、人员疏散等制定预案。然而,成立专门的隧道救援队伍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形成“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现象,这必将增加高速公路的管理成本,但是随着高速公路长(特长)隧道的增加,隧道的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隧道救援工作也显得更加重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建立救援队,人员可由隧道消防、路政及养护等相关人员组成,集合配置的消防车、拖车、高空车等特种车辆资源,有组织的对救援队队员进行培训和演练,形成平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当隧道发生火灾等特殊情况时,根据相关的组织办法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挥之即去”的救援模式,以担负消防部门赶到前初起火灾的扑救和组织疏散被困人员的任务。同时还要建立起兄弟单位、兄弟路段的联动机制。隧道内发生火灾或者事故,往往需要封闭隧道,进行交通管制,尤其是分流时,对道路通行能力会有大幅的影响,建立一套兄弟路段的联动机制尤为重要。
高速公路隧道不同于一般的其他地面建筑,隧道空间狭小,结构封闭,交通拥挤,一旦发生火灾或交通事故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高速公路隧道管理部门现有的隧道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车辆施救开展的工作还不是很系统,人力物力投入不中是很充裕,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尚需加强和完善。因此,在国家、行业隧道工程、建设、管理尚没有完备的技术标准的情况下,制定一套隧道运营安全管理的制度,对于我省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势在必行的。
总之,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隧道火灾防范的任务越来越被人们重视,但这项防范和救援工作还处在一个探索和完善的阶段,隧道火灾的防范和救援还需要多方面、多部门的共同努力。
第9篇 隧道区安全检查员安全管理职责
⑴在项目分工区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按照瓦斯隧道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业务上接受隧道工区专职安检工程师和安质部的指导。
⑵负责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⑶负责对瓦检班组、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检测工作、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安全作业情况,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⑷负责按照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⑸负责对各种有关记录每班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复查,确保真实无误,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
第10篇 隧道施工 安全管理要点
为加强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的精神,在认真执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t f60-2009)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基础上,强调下列事项:
1、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编审。隧道开挖和初期支护为高危险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按高危险性分部工程的要求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并向我站书面报告。
2、加强施工过程的监控量测。量测方案根据危险性较大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程序报批;坚持每次开挖后对开挖工作面进行观察,及时绘制开挖工作面地质素描图,填写开挖工作面地质状况纪录表和施工阶段围岩级别判定卡(见附件);对已支护地段的观察每天进行一次,主要观察围岩、喷射混凝土、锚杆和钢架等的工作情况;监理单位隧道工程师及时对量测结果进行复核。观察中发现围岩条件恶化时,立即报告业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加强超前地质预报。不良地质地段应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在前期地质勘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掌子面前方一定范围的地质条件,进而预测前方的不良地质以及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地质预测预报应作为必备工序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4、初期支护及时跟进。初期支护必须及时跟进,初喷混凝土必须在开挖面清理后第一时间完成,锚杆、挂网、钢架、复喷等初期支护工序施工全部完成距掌子面的距离,对ⅳ级以下围岩不得超过一个开挖循环的长度,ⅲ级以上围岩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放宽到10米;每个循环开挖前,上个循环的初期支护质量必须经过自检和监理抽检,质量达到合格。
5、强化初期支护质量。除钢架地段之外,其它地段喷混凝土后锚杆头要求外露,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测,二衬前再将外露部分切除;喷射混凝土原材料符合规范要求,适当掺加外加剂和速凝剂,要求初凝不大于5min,终凝不大于10min。
第11篇 隧道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隧道内施工场地较小,但电线较多,同时洞内有高压线。经过评价,隧道施工用电为重要安全因素。制定本管理方案,提高职工安全用电意识,杜绝施工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各工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电线是否挂设规范;电线是否有破损而未包扎处理现象;洞内变压器是否进行安全封闭,是否有警示标识;高压线路挂设情况,高压线路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台车上接线盒是否完整,台车线路是否有破损现象,台车上电灯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设;电焊机是否按规程操作;施工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安全用电知识。检查工作由文家全和陈原负责,于2005年每月底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结束后,立即下发整改措施,对各工区出现的安全用电隐患和违章用电情况进行停工整改和,并按照《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集中对各工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此工作由文家全负责。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对各工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用电检查,由文家全、陈原负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根据《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经济处罚。平时公司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有责任对用电隐患和违章用电进行制止。
中铁十四局广砚高速公路第3合同项目经理部
二○○五年八月一日
第12篇 隧道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隧道施工安全,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担任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
2、在爆破工作中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做到标准施工,规范操作。
3、钻孔:
①、钻孔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②、凿岩机钻孔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③、用带支架的风钻钻孔时,一定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孔,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④、钻孔和装药不能平行作业。
⑤、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
⑥、严格按照设计钻孔,其周边眼倾斜度的误差±3%,平面误差±1cm。
4、爆破器材的加工:
①、爆破器材的加工一定要在加工房内进行,严禁在生活区和爆破器材库附近加工。
②、在加工过程中,对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禁止撞击、抛掷,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
③、药包重量,药包之间的距离一定要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作业 误差范围不能超出设计的3%。
④、只准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
⑤、隧道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火药等大量产生有害气体的炸药。
5、装药、堵塞:
①、装药时应检查验收炮孔情况,如有关健炮孔不合格应积极解决或报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
②、装药时,彻底清除孔内污积物
③、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到位,各药卷之间彼此要密贴,中间不许有杂物间隔炮泥,堵塞用力要适中。
④、堵塞要小心慎重,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⑤、禁止用石块或易燃材料堵塞炮孔
⑥、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堵塞或用堵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⑦、禁止拨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雷管、导爆索。
⑧、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装药
a、照明不足
b、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
c、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d、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6、爆破网络:
①、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②、导爆管网络中不得有死结,孔内不得有接头,孔外传爆雷管之间应当有足够的间距。
③、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应有防止雷管的集中穴炸断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的敷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绑扎牢固。
④、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索,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⑤、连接爆破主线与脚线,检查线路导通和起爆作业,必须由指定的爆破员单人操作。
7、警戒、起爆:
①、进行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均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
②、在爆破班(组)长的组织下爆破员均应进入指定的警戒位置,严禁行人、车辆、牲畜进入警戒线以内。
③、爆破信号规定如下:
a、警戒区信号——连续的长口哨声,在爆破前十分钟发出,届时,所有施工的人员和机械撤到危险区以外,警戒人员进入指定警戒位置。
b、爆破信号——连续的急促的短口哨声,在确认人员和机械全撤离危险区后,在爆破前一分钟发出,一分钟后进行起爆。
④、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距爆破相距时间不小于15min,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并经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⑤、检查人员主要检查是否有拒爆、盲炮,是否有塌方、冒顶等,未处理前应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8、盲炮处理技术措施:
①、盲炮必须由当班爆破员处理,处理盲炮,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设危险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②、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③、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④、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口不得小于0.3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堵塞物。
⑤、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收回雷管。
⑥、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⑦、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⑧、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9、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工作面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10、在爆破作业中,要严谨认真精力集中,严禁饮酒作业,严禁携带火种,不许穿化纤衣服,不许穿铁钉鞋。
11、爆破的各类仪器,每月应全面检查一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赋能一次。
12、隧道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13、对不良地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14、由于爆堆积体中石质松散、极易坍塌在施工中应不放炮或少放炮对炮孔方向、深度、药量等均应严格控制。
15、所有爆破人员而应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地。
16、为了减少爆破器材因受潮而引起盲炮。装药距放炮时间不宜过久。
17、不许使用水分超过0.5%的粉状硝铵炸药。
18、装载爆碴时要有专人查看爆碴里是否有未响的雷管和炸药,对于未响的雷管和炸药,要交于专人集中统一销毁。
19、采用电力起爆,则一切准备就绪方可连接起爆雷管。采用火花起爆时,在确定起爆引线长度时,起爆引线与信号引线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炮人走至待避安全距离。
20、对在爆破施工作业中,在安全生产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要给予表彰或奖励。
21、爆破器材库的设置,爆破器材的运输,管理、使用等见另页。
22、其它事宜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
第13篇 隧道爆破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隧道施工安全,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担任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
2、在爆破工作中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做到标准施工,规范操作。
3、钻孔:
①、钻孔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②、凿岩机钻孔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③、用带支架的风钻钻孔时,一定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孔,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④、钻孔和装药不能平行作业。
⑤、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
⑥、严格按照设计钻孔,其周边眼倾斜度的误差±3%,平面误差±1cm。
4、爆破器材的加工:
①、爆破器材的加工一定要在加工房内进行,严禁在生活区和爆破器材库附近加工。
②、在加工过程中,对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禁止撞击、抛掷,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
③、药包重量,药包之间的距离一定要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作业 误差范围不能超出设计的3%。
④、只准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
⑤、隧道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火药等大量产生有害气体的炸药。
5、装药、堵塞:
①、装药时应检查验收炮孔情况,如有关健炮孔不合格应积极解决或报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
②、装药时,彻底清除孔内污积物
③、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到位,各药卷之间彼此要密贴,中间不许有杂物间隔炮泥,堵塞用力要适中。
④、堵塞要小心慎重,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⑤、禁止用石块或易燃材料堵塞炮孔
⑥、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堵塞或用堵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⑦、禁止拨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雷管、导爆索。
⑧、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装药
a、照明不足
b、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
c、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d、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6、爆破网络:
①、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②、导爆管网络中不得有死结,孔内不得有接头,孔外传爆雷管之间应当有足够的间距。
③、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应有防止雷管的集中穴炸断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的敷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绑扎牢固。
④、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索,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⑤、连接爆破主线与脚线,检查线路导通和起爆作业,必须由指定的爆破员单人操作。
7、警戒、起爆:
①、进行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均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
②、在爆破班(组)长的组织下爆破员均应进入指定的警戒位置,严禁行人、车辆、牲畜进入警戒线以内。
③、爆破信号规定如下:
a、警戒区信号——连续的长口哨声,在爆破前十分钟发出,届时,所有施工的人员和机械撤到危险区以外,警戒人员进入指定警戒位置。
b、爆破信号——连续的急促的短口哨声,在确认人员和机械全撤离危险区后,在爆破前一分钟发出,一分钟后进行起爆。
④、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距爆破相距时间不小于15min,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并经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⑤、检查人员主要检查是否有拒爆、盲炮,是否有塌方、冒顶等,未处理前应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8、盲炮处理技术措施:
①、盲炮必须由当班爆破员处理,处理盲炮,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设危险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②、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③、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④、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口不得小于0.3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堵塞物。
⑤、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收回雷管。
⑥、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⑦、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⑧、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9、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工作面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10、在爆破作业中,要严谨认真精力集中,严禁饮酒作业,严禁携带火种,不许穿化纤衣服,不许穿铁钉鞋。
11、爆破的各类仪器,每月应全面检查一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赋能一次。
12、隧道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13、对不良地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14、由于爆堆积体中石质松散、极易坍塌在施工中应不放炮或少放炮对炮孔方向、深度、药量等均应严格控制。
15、所有爆破人员而应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地。
16、为了减少爆破器材因受潮而引起盲炮。装药距放炮时间不宜过久。
17、不许使用水分超过0.5%的粉状硝铵炸药。
18、装载爆碴时要有专人查看爆碴里是否有未响的雷管和炸药,对于未响的雷管和炸药,要交于专人集中统一销毁。
19、采用电力起爆,则一切准备就绪方可连接起爆雷管。采用火花起爆时,在确定起爆引线长度时,起爆引线与信号引线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炮人走至待避安全距离。
20、对在爆破施工作业中,在安全生产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要给予表彰或奖励。
21、爆破器材库的设置,爆破器材的运输,管理、使用等见另页。
22、其它事宜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
第14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的控制要点
随着国家基础建设的快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铁路、轻轨铁路、磁悬浮铁路、高速公路、城市高等级公路等建设掀起高潮。隧道施工是铁路、轻轨铁路、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 搞好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是搞好铁路、公路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关键。近几年来, 隧道安全事故的曝光率也越来越高, 这便让隧道施工的安全管理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隧道施工有着一般工程的通性又具备其独特的特性, 施工环境复杂、施工条件恶劣、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成了隧道施工的几大特征, 这些都是引起施工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对常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提出规避建议。
1 隧道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环境
许多研究资料显示, 隧道施工安全隐患具备如下特点: 第一, 由于地基岩土性质、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隧道施工的安全隐患是客观存在的; 第二, 由于勘察设计资料有限, 设计计算理论不完善和在隧道施工中会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突发偶然事件等原因, 使得隧道施工的风险具有发生的偶然性和大量发生的必然性; 第三, 在隧道施工过程中, 由于施工工艺、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等的不完善及施工人员对规章制度等的不完全遵守, 对安全也会造成影响; 第四, 由于隧道施工对场地周围土体的扰动大, 很容易造成对场地周围建筑物、居民生活和环境的影响。分析隧道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原因, 主要可以归因于火灾、水灾及有害气体的影响, 隧道的渗漏水、火灾及有害气体均可以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进行防范。
2 隧道施工过程中火灾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隧道火灾多数发生在隧道使用过程中, 但是对施工中的火灾防范也不能疏忽。隧道施工火灾来源是多方面的。由于地下建筑内部一般比较潮湿, 易加速各种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层、接点老化, 容易发生短路、造成局部电阻过大等问题。隧道通风量及风速都比较大, 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一般隧道均采用人工采光, 而人工照明的照度较低, 只要发生火灾或断电, 地下一片漆黑, 给工人逃生造成了很大的难度。隧道失火扑救比较困难, 因为对火源、起火点在火灾初期难以发现, 当发现火灾时已蔓延扩大, 且火势大小无法直观判断。这些原因均使火灾的损失加大, 隧道火灾的防范至关重要。隧道火灾防范的方法: 第一, 消防设备的设置。一旦发生火灾, 火灾探测系统可以及时发出警报, 使隧道未失火工程段的施工人员做好防范准备。隧道中定点设置灭火设备, 从而保障小火情的情况下, 工人可以自行扑灭。第二, 阶段防火门的设置。隧道施工中可以每隔一段距离设置防火门, 降低火灾过快的蔓延, 减少损失。防火门按国家防火要求设计和安装。第三, 应急措施的保障。一旦发生火灾,应有及时有效的处理办法, 人员的抢救、火灾的扑灭方案、经济财产的抢救都要有相当的保障措施, 从而使火灾的影响降到最低。
3 隧道施工过程中水灾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隧道在建设过程中, 地下有隐藏的地下水形成的水库, 被打穿或者是放炮崩开之后涌出来, 或者地面水和地下水通过裂隙、断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涌入, 当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 就造成水灾。一般隧道施工渗漏水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 勘察设计原因。对工程地质条件的勘察不精确, 因为勘察仅是取点勘察, 再根据点的勘察情况对地下地质条件做出预测, 不可能做到对地质条件掌握得非常精确。此外在设计方面, 隧道防排水设计计算理论的不完善和设计标准普遍偏低, 在防水板的铺设范围, 施工缝、变形缝的处理, 排水沟、盲沟( 管) 的设置等许多需要加强的地段没有得到有效地加强, 勘察设计原因是导致隧道渗漏水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二, 材料原因。建筑材料的使用不当也是工程安全的一大隐患,尤其是防水材料。隧道施工中使用的防水材料厚度存在达不到设计要求, 强度偏低, 质量不稳定等的问题。目前我国对隧道防水材料施工的标准尚不太完善, 致使铺设质量检测方法欠科学、施工面平整度差、施工过程对防水板的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此外, 实际施工过程中没有对进入隧道建筑市场的防水材料建立准入制度, 招标时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 防水材料中标价格与市场价格脱节, 小企业往往以超低价中标, 导致不合格的原材料进入市场。第三, 施工原因。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对安全的忽视对工程安全有着很大的影响。隧道开挖中没有做好回填或回填不密实, 支护与围岩结合不紧密, 形成积水空间; 盲沟( 管) 的布设数量不足容易导致排水不畅或不能将水有效引到排水沟; 混凝土灌筑没有严格执行规范, 配合比控制不严格, 捣固不密实, 抗渗等级达不到设计要求; 混凝土拆模强度不够, 导致混凝土出现裂纹, 产生渗漏通道等是造成施工渗漏水的最主要原因。第四, 工程质量检测原因。由于目前检测手段的落后, 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容易被及时发现, 如混凝土灌筑不密实, 内部有空洞等, 这也是致使隧道渗漏水的一个主要原因。针对上述存在的原因, 对于如何减少水灾对隧道工程带来的影响,主要可以通过提高设计标准、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和增强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来实现。第一, 增强勘察准确度, 提高设计标准。地质勘察应注意选取有代表性的疏密合适的点进行勘测, 以提高勘察准确度。设计应依据全部勘察资料, 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在勘察资料不全的情况下, 一定要求委托方提供全面的勘察资料, 不能凭空推测。第二, 严格控制施工材料, 尤其是防水材料。对于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有专门的验收机制, 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应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防水材料, 在材料进场前应严格检验, 对于试件的制作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制作,并做好定期检测。第三, 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加强关键工序质量控制: 重视爆破技术, 减少对周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 加强混凝土灌筑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施工, 提高混凝土抗渗性能和拱顶回填密实度, 减少开裂; 严格控制衬砌混凝土拆模时间。对关键工序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如防水板施工工艺标准, 包括防水板的焊接、铺设、质量检验等内容。加强培训与监督, 加强施工、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第四, 提高检测质量。健全检测方案, 及时发现工程中的质量问题, 并及时补救。
4 隧道施工过程中有害气体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隧道工程中的有害气体通常是指瓦斯、沼气( 甲烷ch4) 、二氧化碳( co2) 、硫化氢( h2s) 及氡气等天然气体。这些有害气体不仅对人体的健康有危害, 且都为易燃气体, 经常突然喷出, 造成灾难性破坏。这些有害气体经常发生在相对封闭构造的煤系地层中, 也可能发生在非煤层地层中。有害气体多为穿透煤层的隧道中施工中遇到, 也有少数是因为濒临煤层施工, 且附近地质构造便于气体的渗透或传输。
对于有害气体的防范和治理也应该本着预防为主、安全防范的原则。施工期间要有长期的气体监测, 有效地监控气体浓度。加强通风以稀释隧道内的有害气体, 并及时排到洞外。施工操作过程中的防范也很重要。隧道内采取不从事焊接作业、爆破采用安全炸药、注意有害气体的提前排放等工作, 均能起到对有害气体的防范作用。
5 结语
安全管理没有捷径可走, 核心在于预防。搞好隧道施工安全,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除了上述方法的预防, 还要增强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健全应急措施。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加强对隧道施工管理及对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 提高其安全意识,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的专业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司职,否则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中要确切掌握漏水渗水以及其他紧急情况的预兆及应急措施, 严格执行对工程的监测制度, 执行相应的监测频率, 及时记录并将信息反馈到有关主管部门。一旦发生异常, 应立即停止作业, 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撤出工作人员, 待险情排除后再继续施工, 以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工作, 通过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强化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以及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等方法的运用, 将会对隧道安全施工管理起到有效的作用。
第15篇 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1.项目概况
宜万铁路是我国乃至世界上目前在建的最复杂的山区铁路 ,作为8 座一级风险隧道之一的***隧道全长 6 640 m ,是全线的重点工程。隧道出口里程为dk248 +724 ,隧道最大埋深800 m,是集山岭隧道多种地质灾害突泥突水、天然气、高地应力等为一体的长大隧道。据物探资料显示 ,***隧道深部岩溶较发育 ,隧道正常涌水量 4.565 5 ×10 m / d ,最大涌水量为 17.199 4 ×4 310 m / d ,地下水极为丰富。作为宜万铁路高风险隧道之一,该隧道最大埋深800米,是集山岭隧道多种地质灾害突泥突水、天然气、高地应力等为一体的长大隧道。节理及岩溶发育,五条暗河贯穿其中,正常涌水量约为每天4.6万方,最大涌水量约为每天17.2万方,施工中易发生突水突泥等地质灾害。隧道在实际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有溶槽突水、突泥,岩溶发育等地质灾害。***隧道进口自04年开工至今共安全揭示大小溶腔7座,发生突水突泥等地质灾害数十次,从未发生过一次安全事故,2008年底,***隧道顺利贯通,实现了安全生产1608天。
2.项目技术难点
(1)岩溶发育是宜万线施工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2004年10月27日,***隧道(进口)横洞施工到hdk0+070处时,揭示出一大型干溶洞,溶洞基本与线路正交,横向发育宽度向左17.4米,向右35米,沿隧道纵向发育16米,竖向发育向上26米,向下17.3米。结合设计资料,运用超前地质预报预测手段,继续向前开挖,揭示了与之相连的另一较大溶腔,溶腔横向发育宽度向左16. 4米,向右22.5米,沿隧道纵向发育24米,竖向发育26.3米。溶洞出现后,经四方会商决定,由横洞掌子面向后退155米,在hdk0+235处提前进入正线隧道燕尾段dk242+710处,然后沿ⅰ线向大里程方向施工。2004年11月25日,ⅰ线上半断面施工到dk242+803、+865处时,相继安全揭示出溶洞。溶洞向左跨过ⅱ线与横洞hdk0+070溶洞贯通,向右发育深度不明。沿隧道纵向发育到dk242+880,竖向发育向上21米,向下到隧底。又经四方现场会勘后决定,暂停正洞ⅰ线隧道施工,改为横洞绕行方案,在绕行过程中分别于rdk0+100、rdk0+061两处,分别遇到与hdk0+070大溶腔连通的与绕行横洞轴线基本正交的小溶洞。回填通过后,于2005年1月12日进入原设计横洞与隧道正线交汇点。随后进行反向开挖,并于2005年2月26日将该溶腔在隧道正线发育范围贯通。目前已完成该溶腔全面地质探查,并在隧底施工桩基托梁跨越该段溶腔。
2007年5月11日,ⅱ线dk244+903处开挖后,揭示出一填充型溶腔,该溶腔直径约5~7米,向上发育高度不明,洞顶自稳能力差,岩块不时向下坍落。
2007年6月30日ⅰ线开挖至dk244+907处掌子面,在其左侧揭示出一溶腔,突水突泥1000多方,开始突出物为泥沙夹块砾石,石子浑圆度很好,溶腔向上发育不明,该溶腔与洞顶暗河相连通,每遇洞外下大雨时溶腔内涌水量激增,洞顶伴随有自远处传来的轰鸣声,致使施工无法进行。
该溶腔出露后,项目部积极与业主、设计、监理沟通,并会商。会商决定,先用混凝土封堵溶腔,并在溶腔内预埋排水管,后浇筑混凝土施工混凝土护拱,施做超前支护平安度过该溶腔段。
(2)涌水是***隧道的另一地质灾害。2006年3月2日,dk244+240掌子面施做超前钻孔时,多个钻孔出现压力水,钻孔总涌水量800m3/d。经对涌水进行3天观察,水量无变化,水质清,确定为基岩裂隙水。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突水,宜万总指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了现场会商,根据地质预测预报资料,确定了超前帷幕注浆加固方案。通过帷幕注浆,对周边围岩进行加固,封堵裂隙水,安全地渡过了dk244+240~+270段破碎富水地段。2006年10月5日,dk244+558掌子面施工超前钻孔时,钻孔出现涌水,水量234 m3/d。当天下午在进行超前钎探时,钻孔钻到1.3米时,孔内突然出现涌水,喷射距离达到6.5米,水量为1300 m3/d。经总指、设计、监理和我项目部现场会勘,确定先施工止浆墙,然后再进行50米超前钻孔探明施工地质,最后进行全断面帷幕注浆。
3.项目施工特点及安全保障措施
宜万线施工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蕴臧丰富,岩溶水平向、垂直向极其发育,埋藏深,施工中既有高地应力造成的岩爆,又有软岩变形的可能,突水突泥频繁,被喻为中国铁路建设史上的地质迷宫,全线有八座ⅰ级风险隧道,***隧道便是其中的一座。项目部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主要为:
(1)将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纳入工序管理,这是我国其他铁路建设中所未有过的。在施工中,采取长距离探测与短距离探测相结合,多种手段并用,互相验证。其手段有五种,一是超前水平钻探测,根据围岩类别不同,每断面布置3孔至6孔不等,二是超前预报系统tsp203的使用,三是掌子面、隧底、和周边地质雷达探测隐伏岩溶,四是红外探水,五是短距离探测,即每茬炮进行了5米长12孔超前炮孔探测。在隧道施工中我们根据上下断面施工各工序的衔接情况,合理安排,将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纳入工序管理,及时指导施工。
(2)应急逃生系统的使用,首开中国铁路建设的先河。针对***隧道地质复杂和高风险的特点,在开工之初就制定防高风险的应急预案,并按期演练;在隧道内设置了电视监探系统、应急灯、声光报警器、安全逃生爬梯、自动充气救生筏、救生衣;均衡施工,坚持安全质量第一,稳步施工。根据宜【2007】66号及中铁一宜万指【2007】28号《关于在铁路建设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通知》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实行责任包保,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施工记录、隧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修订与完善,对应急、防灾报警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交通运输、火工品管理、施工用电、高空作业防范措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根据检查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整改,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安质部对上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分析原因,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通过本项活动的开展,项目的安全形势稳步推进,保证安全施工。
第16篇 隧道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一、隧道工作人员须知:
1、所有隧道施工人员必须遵照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胶鞋、防尘用品等),否则,禁止进入隧道。
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衰弱、癫痫病、色盲和眼耳严重缺陷者,不准进入洞或参加隧道作业。
3、饮酒后严禁进入隧道,进入隧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作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与未然。
4、隧道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超速行驶方向刹车状况良好,严禁乱开乱乘。
5、洞内施工用电,包括照明线路按规定由电工安装,严禁乱接乱挂。
6、爆破作业,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必须由专人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过那个担任,获过火工品运输、保管、使用按章办事,决不能麻痹大意,做到万无一失。
7、进洞一定要注意锚喷地段的危险面,脚手架平台是否牢固,照明是否符合要求,作业范围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接近。
8、隧道施工的班长,必须做好交接班纪录。
二、隧道用电安全标准
1、要求隧道线路有设计,符合有关规定,实行'三项五线'制,动力、照明分开。
2、在隧道用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6v。
3、对隧道内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盒必须有门锁。
4、隧道内敷设电缆也要符合有关的规定。
5、隧道内线路及用电设备 出现问题必须由值班电工进行处理。
三、隧道全断面施工安全措施
1、坚决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确保铁路隧道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2、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生产组织,坚持班前点名讲安全,周一安全大检查,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确保施工安全。
4、对各类事故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为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办法处理。
5、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搞好光面爆破 ,以保持围岩的完整性,增强围岩的自身承载能力,提高围岩的稳定性,是工作面杜绝出现'危面',有效地保证施工安全,根除落实伤人事故。
6、爆破20分钟以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必须设专人防护专人找顶。
7、针对围岩情况,爆破后应尽快实施锚喷网支护及时封闭围岩。
8、定期检查支护情况,发现支护变异,喷层异常裂缝,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工撤离,经加固处理确保安全后再进行作业。
9、加强监控量测,根据监控量测数据指导施工,若发现测量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应量测后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待避,待制定处理措施后再进行施工。
四、隧道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并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进入隧道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严禁酒后,带病人员进洞。
3、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处于安全状态,如喷锚支护,开挖面顶部及两帮基岩是否稳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4、各工序钻眼人员操作前,应检查风钻、风水管接头是否牢固,严禁打干钻,不得边打眼边装药。
5、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在碴堆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6、光面爆破宜选用低密度、低猛度、低爆速或高爆力的炸药采用其它炸药时应进行换算。
7、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大于等于200米。
8、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9、检查人员在爆破后进入要作面应注意:有无瞎炮。当发现瞎炮时,必须有原爆破人按规定处理;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有无松动岩石,喷锚支护有无损坏或变形。
10、钻眼与装药一般不得平等作业,为防止点炮中途突然发生照明熄灭,爆破工应随身手电筒。
11、当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工作面距离余留八倍循环尺寸(不少于15米),应停止一端的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12、爆破器材的加工,就在远离洞口50米以外的加工房中进行,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戴化纤衣物。
13、施工人员除遵守本规则外,进洞施工遵守国家和铁道部、建设部有关规定和标准。
五、隧道施工光爆安全作业标准
1、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侵入及落石影响的安全地点,所有爆破地点的通路上均应设置警戒。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为:独头坑道不小于200米。
2、当两个对穿工作面间的厚度:硬岩小于15米,软岩小于20米时,应由一端打通。
3、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能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但不得早于15分钟。
4、装药只准使用本、竹制的以及铝、铜制成的炮棍。
5、导火索长度应根据点炮人员避到安全处需要的时间来决定,但在任何情况下导火索长度不应短于1.2米。
6、切割导火索要用锋利的刀子,切口应平正。打折,过粗,过细或外部有操作的导火索应切去不用。
7、炮眼爆破后,不论眼底有无残药,不得打残眼。
8、在水中或潮湿地点进行爆破,起爆药包应使用抗水爆炸材料。对容易受潮的爆炸材料,要进行防水处理。
9、导爆索应用锋利的刀子切割,用搭接法连接时,接头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cm,并用胶布扎牢实。
10、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捆扎在距导爆索端头10~15cm处,用胶布扎紧。雷管的底部应指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11、处理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严禁拉动导火索或雷管脚线以及取出雷管,应在距瞎炮不小于40cm处另打平行炮眼装药起爆,对于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灌炸药,使炸药失去爆炸能力。
12、运输爆炸材料时,其他易燃、易爆物资不得同车运输,除押运人员外不得搭乘。
13、车辆不得超过中速行驶,防止急刹车。
14、爆炸材料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装卸。
15、炸药库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和通风良好,药箱下要垫方木或木板。
16、库内爆炸材料的堆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炸药箱堆放高度不超过1.8米,宽度不超过2.0米
(2)雷管堆放高度不超过1.0米,宽度不超过两箱,地面应铺以软垫。
(3)箱堆间不得小于0.3米,箱堆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坑内洞室为0.2米)。人行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3米。
17、施工工地临时炸药库存放量:炸药不应超过10吨,雷管不应超过一万个和相应的导火索。
18、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选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19风钻钻眼前应作下列检查,不合要求者立即修理或更换。
(1)机具、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
(2)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3)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20、不应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风钻
21、钻眼时,两台风钻间距至少保持在2米
22、人工钻眼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风钻一侧,防止钻杆忽然断裂时好生意外,
23、钻深眼时,应先用短钻杆钻孔,后用长钻杆续钻
六、隧道施工喷锚施工安全作业标准
1、喷锚施工必须按设计厚度及长度施工,不得任意增减
2、当发现已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
3、当喷射砼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立即用钢架支撑进行加强支护。
4、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软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喷砼的办法进行临时支护。
5、在不良地质隧道中采用喷锚支护时,应有钢架支撑备品,以应急需。
6、喷射前清除受喷面松动岩石及浮碴,并用压力水或高压风清除干净
7、喷射前,钢筋网应与锚杆联接牢固,接头稳定
8、喷身中发现有脱落的石块或砼块被钢筋架住时,应及时清除
七、隧道施工出碴安全作业标准
1、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
2、各种摘挂作业,均应设立专职联结员。
3、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应满足装载机写械安全运转,装载缆后主胶管应有专收放。
4、卸碴时,有专人指挥,专人控制。
5、机动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
⑵除机动车司机、信号员、联络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⑶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应发出信号,运行中不应将头手伸出车外。
⑷机动车的闸、灯等,必须保持良好。
⑸单独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打开前照明灯。
⑹同一地段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⑺接近或通过风门、道岔、较大坡度地段,洞中横通道口,施
工作业地段以及前面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
八、隧道施工衬砌啊作业标准
1、衬砌用台车拼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应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版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3、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
4、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5、在2米以上高处工作时,应符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6、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应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7、电路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
9、工作平台下的净空,应保证运输车辆能顺利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11、作业人员应戴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免碰伤。
九、开挖班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松动的岩石应清除。
2、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严禁干钻。
3、风钻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⑴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
⑵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⑶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4、施工中,严格按技术放线进行钻眼,对于欠挖的地方要及时处理。
5、钻眼进程中,要站在风钻的一侧,防止钻杆折断伤人。
6、钻眼的角度、深度,严格按光面爆破钻眼要求进行。
7、凿岩台架在升降或走动时,要给予信号,认真检查安全限界,并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8、吹眼时,要通知所有人员让开,并且保证炮眼的质量。
9、装药连线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用火雷管引爆时,要保证引线的长度。
10、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撤离到安全区。
十、喷锚支护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施工前,认真检查和处理锚喷支护作业区的危石,施工机具布置在安全地带。
2、ⅳ、ⅴ级围岩进行锚喷支护施工时,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工作面,在危险地带应先喷射5厘米厚的砼,然后进行喷护作业,作业中应有专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
3、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确保用电安全
4、喷射机、水箱、风包、注浆罐应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喷射砼作业中,要经常检查出料弯头,输料管,注浆管管路接头等有无磨薄、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停风,向施工设备送电,送风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7、喷射作业中处理堵管,应将输料管顺直,必须紧跟喷头,疏通管路的工作风压不得超过0.4兆帕
8、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
9、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正在进行施工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头和注浆管方严禁站人。
10 施工操作人员的皮肤,应避免与速凝剂及其他化学品接触,宜采用电动送风帽、防尘口罩,压风呼吸器等防护面具
11锚喷支护时应采取在保证顺利喷射的条件下,增加骨料含水量,加强作业区局部通风等措施减少粉尘浓度,使之<10毫克/m3 ,保障工人身体健康
十一、砼班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砼施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高空作业段系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3、砼灌注前,必须经技术人员及领工员认真检查验收,同时检查标模板支撑是否安全可靠,合格后可灌注
4、砼振捣器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5、振捣器使用前检查各部位是否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使用后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6、作业平台上的振捣器及其他用具不用时,按放平稳,严防掉落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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