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术指导:管理人员需协助导师进行学术研究指导,确保研究生在学术探索的过程中得到适当的引导,帮助他们确定研究方向,提供文献资料,解答学术疑问。
2. 教学协调:组织和管理课程,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处理课程冲突,协调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保证教学质量。
3. 行政事务:负责研究生的注册、成绩管理、奖学金评定等工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保证研究生学业进程的顺畅。
4. 咨询服务:为研究生提供咨询服务,解答关于课程选择、论文撰写、毕业要求等问题,帮助他们规划学术生涯。
5. 研究生生活:关注研究生的心理健康和生活状况,组织各类活动,促进研究生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6. 协调沟通:作为学校与研究生之间的桥梁,向上级汇报研究生的需求和问题,向下传达学校的政策和决定。
7. 质量监控: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定期收集反馈,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提出改进措施。
然而,作为新手管理人员,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如在学术指导时对研究生的期望过高,忽视了个体差异;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过于繁琐,影响效率;在咨询服务中可能因缺乏经验而无法给出最佳建议。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改进。
在制定管理职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具体性:职责描述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
2. 实用性:职责应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可操作性强。
3. 平衡性:兼顾学术指导与行政管理,防止偏重一方。
4. 发展性:考虑到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职责设定要有前瞻性。
管理职责的书写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职位名称:清晰标明管理人员的职位。
2. 工作概述:简述该职位的主要职责和目标。
3. 主要职责:列出详细的工作任务,每项任务应有明确的完成标准。
4. 权限与责任:说明该职位在执行职责时的权力以及对应的责任。
5. 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描述与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协作关系。
6. 个人发展:提及对个人能力提升和职业发展的期待。
以上所述,山东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人员的职责繁重而重要,既要关注学术,又要兼顾行政,同时要具备人性化关怀。在制定职责时,务必考虑全面,注重实践,以确保研究生教育的高效运行。
山东农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批准在部分专业学位类型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试点高校。为加强管理,提高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将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如下。
一、研究生处管理人员职责
研究生处招生管理科和学位与培养科为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的管理机构,设有专人负责,其主要职责:
1.招生计划申报、宣传和咨询、组织生源、资格审核、组织考前辅导和考试大纲参考书的订购、负责专业课命题、印刷、邮寄,组织复试、上报录取名单等。
2.培养经费的管理。
3.编制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4.学籍管理,教学档案管理。
5.遴选校内指导教师,为学员提供导师名单及导师研究方向,审定校外指导教师资格,寄发校外指导教师聘书。
6.选派授课教师,订购和分发教材,组织教学。
7.安排论文开题报告、组织论文中期检查。
8.组织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
9.组织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和学术研究。
10.组织教材编写。
11.向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定期交纳会费。
二、学院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在各学院设立院级培养和管理领导组,以协助学校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各学院指导组的工作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招生宣传、组织生源、实施考前辅导的具体工作、咨询等工作。
2.协助研究生处完成教务工作。
3.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学籍管理及组织填写有关培养表格(包括学籍卡、研究生登记表、学位论文志愿表、培养计划、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等),分发教材。
4.协助研究生处选聘知名专家教授承担培养方案中部分课程的教学工作,负责对所聘教师的管理和课程成绩的管理。
5.及时与研究生处商定集中授课的时间,并根据双方聘任教师的情况编制专业课课程表,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6.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及学员和任课教师的考勤、咨询与接待工作。
7.掌握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的进度,及时提醒学员在各个时期应完成的学习和培养任务。
8.评估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检查授课学时是否完成;收集学员对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研究生处反馈。
10.协助研究生处安排、落实、检查论文进展中的有关工作。
11.负责专业课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并报研究生处核定。
三、教育指导专家组工作职责
1、对学校指导委员会及学院指导组的工作进行督导。
2、指导和检查学院指导组的工作。
3、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对各学院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5、审核各专业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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