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制定并更新职业健康安全政策
行政事务部需定期评估公司的安全环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定出适应公司发展的职业健康安全政策。这些政策应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响应计划以及员工培训内容。
2. 监督安全规程的执行
确保各部门遵守既定的安全规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促进改正。行政事务部需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其功能完好。
3. 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举办讲座、海报展示等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4. 处理事故报告和调查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行政事务部应迅速介入,收集事故信息,进行现场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编写详细的事故报告,为预防类似事故提供参考。
5. 协调内外部资源
在需要时,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如请安全顾问进行评估,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协调内部资源,确保安全投入的有效利用。
6. 审核和更新应急预案
定期审查公司的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响应。
7. 建立并维护员工健康档案
收集和更新员工的健康信息,为制定个人化的健康管理措施提供依据,同时确保员工的隐私得到保护。
新手可能在编写职责时,会出现一些表述不准确的情况,例如“负责监督所有部门的安全操作,以防止任何不测”这样的表述略显笼统,应具体说明监督的内容和方法。另外,“确保所有员工都完全理解并遵循安全规定”这样的表述过于理想化,实际操作中应注重培训和沟通的有效性。
1. 写作时务必清晰、具体,避免使用模糊或过于宽泛的词汇。
2. 职责描述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空洞的口号或理论性的阐述。
3. 注意职责间的逻辑关系,避免职责重叠或遗漏。
4. 语言表达要自然,避免过于正式或机械的表述。
5. 确保职责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匹配,符合公司的运营模式和行业特点。
1. 具体职责:明确列出该职位需要完成的具体任务,包括目标、任务和期望结果。
2. 权限范围:定义该职位在执行职责时可以行使的权力和责任范围。
3. 工作关系:描述该职位与其他部门或职位的关系,包括协作、报告和指导等方面。
4. 评估标准:设定衡量工作效果的标准,以便于定期评估和改进。
5. 教育和经验要求:列出该职位所需的教育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
行政事务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不仅要关注法规遵从和预防措施,还要注重员工的参与和意识培养,以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在书写职责时,要兼顾专业性和可读性,确保职责描述既准确又易于理解。
(1) 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中一名行政副职领导为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 负责建立健全、管理《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和在岗期间的定期检查及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的定期复查,以及职业病患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考证、复审体检,发现禁忌症及时向生产部及人力资源部反映。发现职业病和急性中毒时负责向上级卫生部门上报。
(3) 负责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对新劳务派遣工的身份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
(4)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5)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实现本单位/部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
(6) 审核、审批本单位/部门的作业文件,不断修改完善本单位/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7) 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各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和聘用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8) 定期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改进。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9) 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单位/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0) 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 “五同时”原则。
(11)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时,负责参与组织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2)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单位/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13)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1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15)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6) 不断修订、完善本单位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作业文件。
(17) 负责对辖区内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对外(如处理废旧物资、采购食品、提供环卫绿化服务、职工交通车辆租赁)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必须与相关方签订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条款的有效的合同或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明确食品质量标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同时明确在提供服务期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负责监督落实。
(18)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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