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民政局长就职表态承诺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被组织提名担任市民政局局长,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职务进行审议和表决,如能获得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我将认真履行好这一职务,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庄严承诺: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团结,带好班子,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三、求真务实,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救灾工作方针,组织、协调、实施全市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3、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好全市优抚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制度及医疗救助管理制度。
5、抓好全市婚姻、儿童收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的登记、审批和区划地名管理等社会事务工作。
6、做好民政财务、统计工作,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民政事业费。
7、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把执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项目的政策和规定,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
8、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效能监察,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9、认真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
四、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以上承诺,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监督。
第2篇 领导干部任前承诺书(市民政局局长)
领导干部任前承诺书(市民政局局长)
领导干部任前承诺书(市民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被组织提名担任市民政局局长,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职务进行审议和表决,如能获得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我将认真履行好这一职务,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庄严承诺:
一、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 加强团结,带好班子,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三、 求真务实,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救灾工作方针,组织、协调、实施全市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3、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好全市优抚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制度及医疗救助管理制度。
5、抓好全市婚姻、儿童收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的登记、审批和区划地名管理等社会事务工作。
6、做好民政财务、统计工作,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民政事业费。
7、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把执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项目的政策和规定,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
8、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效能监察,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9、认真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
四、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以上承诺,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监督。
第3篇 民政局作风公开承诺书范文
一、坚持依法行政。在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城市街道居委会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确保当事人的利益。
二、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民政政策法规、部门职责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一律予以公开。在婚姻登记处、殡仪馆、民间组织管理局等窗口单位推行收费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挂牌上岗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
三、提高办事效率。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依据各自职责,及时主动地为工作对象服好务。办理低保手续不超过20个工作日;办理社团登记,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文明热情服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基层与群众的来信来电,力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4篇 2022民政局的承诺书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民政局的承诺书是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所签订的承诺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20xx民政局的承诺书,欢迎参阅。
20xx民政局的承诺书篇一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管理行政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以及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四方面的基本职责。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抚州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落实民生政策,关爱困难群体,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将以躬行为民之政、构建和-谐之基为己任。全面落实民政民生指标,加大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力度;用足用活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优惠政策,做好民政跑项争资工作;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形成;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和保障涉军群体基本利益;改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基础服务设施条件,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民-主管理和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二、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三大战役”。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继续加强局机关便民接待室的接访和服务工作;大力开展领导包案和干部下访活动;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推进机关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人性化管理,促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推进工作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加大民政资金的监管,确保正确使用。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努力树立亲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民政干部形象。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236976)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20xx民政局的承诺书篇二
为着力解决全区民政系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力、效能不高、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做细做实民政服务,建好建强民政队伍,加快打造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民政职责,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打造阳光低保。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务公示栏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关系保”、“人情保”和“骗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
三、完善救灾机制。坚持“未灾先防、闻灾先动、受灾先救”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张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赶赴灾区查灾核灾和指导救灾,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基本生活。严肃查处涉及救灾资金发放中的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
四、办好惠民实事。办好区政府20xx年承诺的“十件实事”涉及民政部门落实事项,按部省标准抓好15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五、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费,公示收费项目和价格,杜绝行政执法中的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行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收取工本费9元,出具无婚姻状况证明免费,严禁搭车收费,及时查处乱收费。
六、强化纪律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民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畅通监督诉求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迅速整改。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20xx民政局的承诺书篇三
一.工作制度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3.认真践行三个服务:满腔热忱地为困难群众服务,热情受理广大群众的咨询、申诉,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4.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廉洁从政、秉公执法,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收费,谋取团体和个人利益。
5.民政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做到职责范围公开,审批许可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公开,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守则公开。
6.民政工作坚决按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办人情证,人情案,不收人情费,不接受可能影响执法的宴请、礼品。
7.严禁贪污、截留、挤占或挪用优待抚恤款、救灾救济款、“星光计划”项目款和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款。
8.严禁违反规定办理评残批烈,安置退役士兵、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手续。
9.民政工作人员严禁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修炼法-轮-功等有损民政工作形象的活动。
10.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民政工作,监督电话:6889369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批示和本乡实际制定部署双扶、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婚姻、地名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查灾、核灾、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救灾款物的发放,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全乡社会特困户的救济工作。负责五保户的审定落实情况。
2.助乡人大搞好乡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两委搞好组织建设和充实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实施优抚法规:评残追烈、革命烈士事迹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优抚标准的提高和落实,负责退伍军人定期定量不住的审批和发放。上报各类伤残军人的定期抚恤,负责收集整理优抚档案,协助双拥办搞好双拥工作。
4.全乡农村医疗救助,审核上报和发放文件。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
《农村五保供给工作条例》
《山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通知》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别管理的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边界争议处理的条例》
《革命烈士褒物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安置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推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山西省规程设立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四. 工作程序
1、救灾救济
救灾款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使用范围为:1 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就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发放救灾物资是要切实做到“三公开”:公开发放的对象和原则;公开上级拨来救灾款的数额;公开救助户的名单和金额。五保户的供养内容为:供给粮油和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我国的救灾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2.低保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民代表会评议
(3)村委公示
(4)乡政府审核
(5)乡政府公示
(6)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7)所需材料
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
②.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③.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④.入户调查表一份。
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⑥.变动调整审批表。
⑦.大病家庭成员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县级以上)。
⑧.重残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⑨.离异家庭的离婚证复印件。
⑩.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3.医疗救助
(1).本人申请
(2).乡政府审核
(3)报县民政局审批
(4)乡民政所发放
(5)所需材料:
①本人申请书
②.村委会证明
③住院药费统一收据复印件
④.合作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审核单
⑤.出院证复印件
⑥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
4.优抚安置
新兵入伍后,由民政局通过乡(镇)政府或城-管委,通知家属由军人家属凭“入伍通知”“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到县民政局办理“优待安置证”,年终农村户口义务兵由乡(镇)政府给予优待,城镇户口义务兵由民政局给予优待。农村入伍的并经审核领取“优待安置证”的,每年优待金标准为1906元。入伍时从户口地办理入伍手续,未占当地新兵征集指标入伍的,根据政策规定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予优待。现役军人家属根据有关规定要享受优待最多为两年。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他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当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并未制定标准范围。申请办理定期抚恤人员需经省民政厅、部队团以上机关文件(通知)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享受定期补助人员,需退伍证件办理享受定期补助手续。
5.村委会选举
(1)准备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和筹措选举经费:制定选举方案:进行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试点并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宣传发动并对选民进行选前教育。
(2)选民登记: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规定选民条件;选民登记;选民资格的审核与确认;
(3)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候选人的产生方法和步骤。
(4)选举程序:组织准备工作;选举形式的确定;举行选举大会;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日的确定;另行选举候选人的确定;另行选举结果的认定。
(5)选举产生村委会下属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
(6)罢免和补选: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确定罢免的类型:确定罢免的方法和步骤:②村民委员会的补选:做好补选前的准备工作;候选人的产生;举行补选会议。
(7)选举争议和违法查处①选举中违法行为的认定②选举违法行为的处理③选举争议的处理
6.老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照顾老年人特殊需要。五个老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凡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60周岁以上蓝色底板,70周岁以上红色底板和四元工本费到老龄办随时办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xx年5月22日通过,从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上承诺望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村委会予以监督。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第5篇 2022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范文
民政局参与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的签订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服务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20xx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范文,欢迎参阅。
20xx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范文篇一
为着力解决全市民政系统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加快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我们郑重承诺:
一、打造阳光低保。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进行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 “关系保”、“人情保”和“骗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
二、完善救灾机制。坚持“未灾先防、闻灾先动、受灾先救”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 《十堰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查灾核灾,指导救灾,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基本生活。严肃查处涉及救灾资金发放中的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
三、加强流浪救助。建立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快速反应机制,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保护性救助,基本实现市区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收费,公示收费项目和价格,杜绝行政执法中的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行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统一只收9元工本费,婚姻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严禁搭车收费,及时查处乱收费。全市公办殡仪馆对符合条件的 “四类”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延伸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足量供应100元以下骨灰盒。
五、办好惠民实事。办好市政府承诺的20xx年十件实事涉及民政部门落实的事项,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部省标准建成8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个社区服务站、30个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改建16所农村福利院。
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民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三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满意服务。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迅速整改。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719——819
20xx年6月18日
20xx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范文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二、认真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深入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福利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殡葬行业服务管理、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等六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民生保障和为民服务能力。
三、提升机关效能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和政策落实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719——6227899
20xx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范文篇三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郑重承诺,请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高效勤政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下放、精简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程序便民高效,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正当;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有关基层民-主自治、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行政事务,杜绝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秉公执法。
2、服务改善民生,强化优质服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优化服务群众流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善相关机制和措施,保证民政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民政项目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和有效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民政惠民政策不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和市民政局党组三十条“不准”;按照 “三抓一争一促”要求,制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在民政服务窗口广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事项,并向全社会公开,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
4、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督##。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具有民政特色的加强履职尽责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5、畅通投诉渠道,解决群众诉求。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7--85736167
版权所有:武汉市民政局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 鄂icp备05017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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