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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党组织介绍信(2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开党组织介绍信

第1篇 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范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月____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为我单位河北太行花岗岩防腐 装饰有限公司党支部正式党员。 特此证明。

党支部(盖章) :

年 月 日

第2篇 最新关于开党组织介绍信需要资料相关消息

开党组织介绍信需要什么资料

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宜的安排

一、组织关系转接

(一)请各院系在群共享中下载《毕业生党员登记表》,关于此表有以下要求:

1、所有毕业生党员信息都要按班级顺序填入表格(不管组织关系有没有转出,即有没有开具介绍信),万一有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出的党员,“台头”一栏空着,“组织关系去向”栏填“待定”。

2、要求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我校。因支教、考研等原因档案暂留在我校的,也要求组织关系转到支教地等。

3、党员档案材料与其他档案材料不得不分开的情况下,预备党员可将组织发展材料单独用档案袋封好后贴上封条,并盖党总支的章后交给毕业生本人,由毕业生本人交给接收组织关系地,正式党员若不是接收组织关系地非要组织发展材料,则最好不要单独封存以免遗失,可让学生先问清楚接收组织关系地是否非要党员档案。(仅限于组织关系材料与其他档案材料不得不分开的情况,且院系应在登记表“备注”栏中做好记载)。

4、每栏都要登记清楚,不要将某栏如身份证号空着。

5、此表请于交纸质打印文档和电子档到组织部。因为有些毕业生党员可能6月以后还有零星转组织关系的,所以无需六月交表。另外9月交表格到组织部时将介绍信存根一并交到组织部。

(二)给毕业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前,请务必先让毕业生确定好转到何处,以及单位隶属关系,特别是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先让学生本人问清工作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单位是否接收组织关系。让他们尽量不要改来改去,以免浪费介绍信及人力。

(三)凡是党员所在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四)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转关系前一定要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

(三)、(四)用通俗的语言说就是,落实了工作单位且单位接收组织关系的,让毕业生先问清楚单位隶属关系,要转到工作单位所在的基层党委;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接收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档案一起转到人才交流中心等,但要提前与转入党组织联系好,对方同意才可转入。建议和档案一起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因为不论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人才交流中心都可以较好地管理,可以转正、缴纳党费等等。

(五)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在黄石市内的,有效期为30天;到外省市的,有效期一般为60天;考研的,为90天(考研的开具介绍信的日期统一写6月25日)。

(六)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中组织关系一栏,是党员的,省内的由各院系开介绍信盖党总支的章;省外的,由学生拿院系开具的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好组织关系转接后盖组织部章。

(七)组织关系转接的时间各院系可自行安排在6月11日前某个集中的时间段,6月10日-11日组织部将在科教大厦一楼大厅集中开具出省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八)《2010年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须知》要求各院系务必打印一份张贴到各院系宣传栏或学生办公室门口给毕业生党员看一下,因为这样既可以帮助毕业生尽量搞清楚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又可减轻我们大家的工作负担。我们也将会在组织部网站公布此通知。

(九)介绍信数量有限,我们按多于人数大约10%的比例下发,请大家务必让学生先问清楚了再开介绍信。

二、近期其他工作

(一)党员发展与转正工作希望个别院系抓紧时间,材料如果5月28日前不交到组织部则绝对不再受理。

(二)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成绩请大家尽快交到组织部,具体格式群共享中有,因为关系到相关经费的下发。目前仅有几个院系已上交。

(三)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转正申请、发展党员综合材料,请各院系整理党员材料时务必检查各部分是否齐全。领回去的毕业生党员材料请务必和毕业生党员名册核对,以免遗漏 。因为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毕业生党员材料都无误地领回院系了,可能有些在组织部没被区分出来,有些在院系积压在某处。因为发生了一些以前的毕业生回校找党员材料的情况。

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的基本要求

一、省内组织关系转接

(一)省内高校:可以直接接转

题头:xxxx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应写明具体院系。

(二)省内中小学:直接开具到中小学所属的上级党委

1、隶属地方教育局党委的,题头:xx市(或县)教育局党委;

2、隶属市、县党委的,题头:中共xx市(或县)委组织部;

3、隶属乡镇党委的,题头:xx乡镇党委

(三)省内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直接开具到党员所去的基层单位党委(不能直接到村、社区、县级属的管理区)题头:xx市(州)党委组织部;xx县教育局党委 (四)省人力资源市场

1、去 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题头: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党工委;

2、去 黄石市人力资源市场,题头: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去向:黄石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五)省人才中心(或省人才市场)

题头: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

二、出省组织关系转接

出省的组织关系,先由各院系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经学校组织部(代替黄石市委组织部)进行转接,然后开具一份盖有黄石市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到省外。

1、出省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所有题头均为: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2

3、毕业生党员带上这封各院系开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弄清楚所去单位的党组织隶属关系,然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须知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得挂靠在学校,毕业生党员应了解清楚(通过电话等方式问询去往单位的组织、党办部门)自己组织关系转往单位的信息(包括主送单位即介绍信的抬头和具体单位即介绍信中去往党支部),并将信息报送院系组织关系办理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学生本人应问清工作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单位是否接收组织关系;凡是党员所在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接收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档案一起转到人才交流中心等,但转关系前一定要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

2.6月11日前,各院系开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10日-11日校党委组织部在科教大楼一楼大厅集中办公,组织关系转往外省的毕业生党员凭院系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部代替

黄石市委组织部开具出省介绍信(即组织关系转往外省的毕业生党员既要到院系开具盖有“湖北师范学院组织部”印章的介绍信,又要凭此介绍信到组织部办公点更换盖有“黄石市委组织部”印章的介绍信)。

3.离校毕业生党员均应在离校前到院系领取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签字。介绍信开往本省的由院系党总支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开往外省的由组织部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

4.党员组织发展材料随毕业生档案一起寄发。党组织关系转往地与档案去向不一致的,毕业生应先问清楚组织关系转往地是否需要党员组织发展材料。预备党员可由院系将组织发展材料单独用档案袋封好后在封条上盖党总支的章,交由毕业生本人随后到接收组织关系地报到,正式党员若接收组织关系地对组织发展材料没作具体要求,则最好不要单独封存以免遗失。

5.毕业生党员必须亲自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报到,办理转入手续。超过有效期则自动失效。

6.在有效期内介绍信若不慎遗失,要立即向院系报告。院系应对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予以补转。

7.改派的毕业生党员,已到原单位报到并办理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的,由原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新单位。未到原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内以一定形式向院系党组织报告备案,并手持原介绍信,由院系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且未备案的,学校不能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8.继续在本校深造的毕业生党员,不须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9.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都需转走,若因专升本、缓派等特殊原因需要在6月11日后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由毕业生本人向院系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转出时间,一般来说最迟不能超过6月底。院系审查后可作出相关处理。支教生党组织关系一律转往支教地。因考研等原因档案留存学校的,组织关系也需要转走,具体可转往人才中心、父母居住地、父母工作单位等。

10.毕业生党员不按要求及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造成超过六个月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脱党,学校将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11.如遇问题,请与所在院系党组织联系,切勿造成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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