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老婆跑了媒人打的借条范文
老婆跑了媒人打的借条案例
王某为残疾人,年过三十尚未成家,听同乡陈某有办法在贵州帮人找老婆后。王某便随陈某到贵州相中一女子霍某,双方约定彩礼2万元,其中1万元由王某家人先行汇入贵州媒人熊某的银行账户,余款待霍某回家后再付。王某返乡后如约将1万元交给女方亲人,同居几天后,霍某突然消失。王某遍寻未果,遂向公安控告陈某伙同他人诈骗其钱财,数日后陈某被释放。释放后,陈某在王某拟好的一张借款金额为18000元的借条上签字,王某欲持此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媒人陈某偿还借款。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应返还借款。陈某主张被胁迫却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无其它相关证据证实。被告陈某给原告王某出具借条,王某提供借款给陈某,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王某与陈某的民间借贷关系自陈某出具借条时生效。陈某应依法返还王某借款。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驳回原告诉请。陈某虽未提供被胁迫的相关证据,但陈某因王某控告被关押却在释放后给王某补打借条的行为与日常经验不符。且借条仅仅是借贷款合同成立的证明,只是表明双方当事人有借贷的意思表示。要证明合同生效,同时须有实际提供借款行为发生的证据。王某不能举证有向陈某提供借款的事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评析
笔者同意后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被骗婚损失不能以虚假借款的方式弥补。骗婚是指以结婚为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侵害当事人财产利益的犯罪行为。多发于农村,俗称放飞鸽。充当飞鸽的妇女,通常利用大龄青年求偶心切的特点,以给付父母赡养费或彩礼为名,骗取财物后伺机逃跑或者毁婚。这些妇女有被拐卖的也有自愿的,但无论是拐卖妇女还是诈骗,都是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处理刑事案件时,受害人可以同时向犯罪嫌疑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王某的被骗婚损失可待熊某等人归案后通过公安追赃返还或在诉讼中另行主张,但不能以虚假借款的方式要求媒人返还。
其次,在陈某否认有借款事实的情况下,王某依法应对借款合同履行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证据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第二款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在被告否认有借款事实的情况下,并未向法庭提供给付借款的相关证据加以证实,仅凭原告自述并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
再次,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以借款的交付为合同生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诺成性合同自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并生效;而实践性合同,在合同成立后还需要发生标的物的交付,合同才产生法律效力。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借款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民间借贷中,借条仅仅是借贷款合同成立的证明,只是表明双方当事人有借贷的意思表示。要证明合同生效,同时须有实际提供借款行为发生的证据。
综上,结合本案,王某并无证据证实已将18000元现金交付给陈某,该借条不具有支持王某要陈某返还借款请求的法律效力。故王某主张陈某借款18000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驳回其诉请。
第2篇 向父母借钱打的借条有效吗范文
向父母借钱打的借条篇一
借 条
今 ( )借给( )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月利率为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 )应向出借人(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年 月 日
向父母借钱打的借条篇二
借条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 省 市
___________今因_______________急需资金周转,特向_________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万元整(小写: ¥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约定每月____日结还当月利率,全部本息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本息,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证实______________借款是因__________________急需资金,与其是________关系,自愿作本笔借款的经济担保。若借款人到期未能还清本息,我愿意承担还清该借款的本息。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3、为避免不必要的争执,特立此条为凭据,具有法律依据和效律。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向父母借钱打的借条篇三
借 条
今借到 同志;人民币 圆整(小写: ),定于 年 月 日前 次还清。
发 借 人:
身份证号:
日 期:
本表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借 款 人: 身份证号: 日 期: (签章)(签章)
第3篇 借条随便乱打的后果案例范文
借条随便乱打的后果案例
头脑一热打借条 惹上120万借款官司
江是郑州一家理财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在中牟县。不久前,王江接到了中牟县法院的传票,老同学张玲(化名)把他告了。
张玲在诉状中写道,2011年6月底,张江向她借款120万元,口头承诺月息2分。因为双方是同学关系,她对王江非常信任,于是就把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交给王江,让他从自己卡上取了120万元。
张玲称,2011年7月,王江给她出具了一份借条。但后来她多次催要借款,王江总以种种理由推托,后来给王江打电话,他手机号也换掉了,联系不上。张玲觉得,王江根本没有偿还借款的诚意,这才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王江偿还借款120万元及利息。
审理 120万并非借款 而是帮老同学理财
这个借条不是因为借款而出具的。法庭上,王江表示,2011年,张玲抵押房屋向银行贷款120万,想把这些钱放到一家担保公司,赚取利息。
你咋这么大胆呀,这么多贷款,要是到时候要不回来咋办?王江说,他了解到情况后有点替张玲担心。王江还告诉张玲,他本人也在理财公司上班,如果外部人员在单位理财的话月息是1.8分,但以公司职工的名义理财月息是2分。
王江说,当年6月底,张玲先后分两次给了他120万元,让他以公司职工的名义在公司理财,月息支付给张玲。
我为人老实,当时为了让她放心,就给她出了一个手续,也不知当时怎么想的就打了一个借条。王江说。
王江介绍,在约定的理财时间里,他都按时间把利息打到张玲的账户上。后来,公司出了新政策,不管客户还是员工,理财利息都是2分,于是他把理财相关信息改成了张玲本人,并找张玲讨要借条,但张玲总说借条已经烧毁或者撕毁,无法返还,并说以后不会发生什么纠纷。
结果 不能证明借款真实存在 诉求被驳回
庭审期间,王江提供了一份录音证据,在该证据中张玲承认120万元是理财款。后经司法部门鉴定,该录音证据未经剪接,真实有效。
中牟县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王江所在的理财公司出现经营困难,不能按惯例给客户按时支付利息,张玲多次找王江询问并催要理财款和利息,双方开始发生纠纷,后张玲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根据双方的证据显示,120万为张玲委托王江在理财公司的理财款,有双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
张玲称120万元是给王江的借款,但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驳回了张玲的诉求。
法官提醒 不能随便给人打借条
她说借条找不到了,找到后就自行销毁,我对她太信任了。事后,王江说。本案法官提醒:从这场官司引起的诉讼看,以后不能随便给人打借条了,以避免不必要的官司。如果不是借款,一定要写清楚钱的用途。另外,书写借条时,也一定要写得规范,标准的写法是:抬头写借条,写清某人欠某人多少钱,以及约定的还款日期和利息等。
第4篇 儿子给父母打的借条有法律效应吗范文
儿子给父母打的借条篇一
借 条
今 ( )借给( )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月利率为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 )应向出借人(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注:
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年 月 日
儿子给父母打的借条篇二
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日期:xx-xx年x月x日 还款日期:xx-xx年x月x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xx年x月x日
儿子给父母打的借条篇三
借 条
今借到 父母;人民币 圆整(小写: ),定于 年 月 日前 次还清。
发 借 人:
身份证号:
日 期:
本表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借 款 人:
身份证号:
日 期: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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