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工程设计单位质量责任书
为确保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设计单位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工程设计技术人员保证对其工程设计质量依法承担责任,并严格遵守下列条款:
一、不得出卖和为无证单位及个人提供设计或资质证书;
二、不得私招私心聘其他单位人员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工程设计任务;
三、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担业务;
四、不允许无证单位或个人挂靠从事工程设计业务;
五、不得以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外义承揽业务;
六、不得出卖、转让、出借、伪造资质证书;
七、对工程设计技术文件按规定标注签章:
八、对工程设计文件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质量强制和审核,自觉接受工程设计审查和工程建设监理;
九、对工程项目严格履行施工交底和竣工验收等过程服务;
十、保证不因工程勘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事故。
上述条款若有违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追究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锦绣温泉花园(二期)住宅楼
工程设计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注册设计人员(签字):
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曰
第2篇 建筑设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设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导语:是指为了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和满足施工及使用安全的要求,没有做好自己工作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的文书。
为了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和满足施工及使用安全的要求,特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与工程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二、目标
提交的设计文件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及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大差错,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免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尽量采用通用设计和通用图纸,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确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
三、责任
1.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查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勘察设计企业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设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设计企业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5.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6.设计企业和注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四、措施
1.对于提交的设计文件经组织审查因质量不高未获通过或经再次审查仍存在较多问题以及服务期间不能优质、高效地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设计企业,由工程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再次发生设计方面问题的,将限制其在准能公司范围承接业务二年。
2.连续两次出现限制承接业务的设计企业,将取消其在准能公司范围承接业务的资格。
3.设计企业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责任书有效期
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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