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校长与副校长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安全副校长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副校长安全职责
1、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在校长领导下具体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2、负责召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每周至少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一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措施对策。
3、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制定安全工作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每天检查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及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与教育、教学、科研、生活、学习、集会等项活动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明确各教学活动中的具体责任人及安全职责,督促其执行。
5、落实安全工作奖励和职责追究制度,负责对各个项目的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提交学校给予奖惩。
6、审查全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向校长或行政办公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7、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三、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即20xx年3月至2022年3月。
第2篇 副校长安全目标的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规范安全工作,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努力为师生营造安全良好的成长环境,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和谐发展,特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目标 :
1. 加强对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交通安全,用火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教育,让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正确引导学生安全健康地生活和学习。
3. 加大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地得到排除和整改。
二、主要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等重大问题。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 及时与教务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 负责教学活动时的学生安全管理。
4. 负责教室及各教学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等各项安全管理。
5. 定期召开教学安全工作会议,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6.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教学班的教学设施及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实验室、计算机室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 加强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的教育,指导学生有计划,按步骤正确地进行实验操作。加强对实验器材和药品的管理,严禁私藏和盗窃行为发生。加强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和处理,确保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9. 加强对学生室外课程(体育、活动课)的管理。
10. 认真调查处理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存在的矛盾,并作好安全工作记录。
11.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解决,做好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准确上报。
学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教学副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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