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生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安全的管理责任书
甲方:xx市教育局
乙方:
为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1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做好局直属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强化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严防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签定责任书:
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管理规定》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局直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考核指标纳入教学督导评估体系,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局直属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评比。
二、乙方必须建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生健康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各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按《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严防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乙方必须强化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通过不断培训,提高卫生知识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乙方校内的小卖部由校方按食堂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小卖部不准向学生供应自制饮料,学校内不得单独设立小食店。
六、乙方要认真落实健康教育课时,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教育,特别要开展防止食物中毒常识教育。
七、乙方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0_____年月日
第2篇 学校学生食堂目标管理责任书范本
甲方:一高中法人代表:张长银
乙方:目标管理责任人:聂书权
桐柏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食堂”20xx-20xx年度目标管理时间期满,经学校研究重新确定聂书权为2004-2005学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人。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责任时间:自20xx年8月1日起,到20xx年7月31日止。
二、目标责任任务:
1、为校本部初、高中学生提供价格合适、质量上乘的饭菜。
2、年营业额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利润率严格控制在16%-一20%之间。按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低于营业额8%,学年结束工人工资应不低于年总营业额的10%,除去每月发的,下余营业额的约2%部分做为学年奖金。具体办法由责任人同工人商定。
3、上交管理费用两万元。
4、搞好食品卫生和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
5、解决部分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学生食堂”楼房(二层)一座,原料库三间,米库两间、会计室、出纳室各一间。
2、厨房设备、用具等(见原目标管理人张栓成与聂书权的交接清单)。
3、目标责任期内,甲方随时检査、督导乙方工作,出现下述之一情况,甲方随时通知乙方整改,或随时终止合同:
4、饭菜质量不符合要求,学生意见较大,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服务态度不好,个别服务人员经常与学生发生矛盾,而乙方不管不问不处理,经对乙方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遇上级来检查指导工作、节假日等突击性任务,乙方不能迅速作出反应(如打扫卫生、穿工作服等),给学校工作造成被动,有损学校形象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违反校规、校纪有损甲方声誉、给甲方工作造成被动的行为;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如食物中毒、故意伤害等)。
5、学校设米库管理员一人(兼乙方的会计)、食物保管员一人(兼乙方出纳)、“校园卡”存款处负责人一人,以上三人由学校聘任,隶属总务处领导,服务于两个餐厅,其奖金与营业额挂钩,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常组织炊管人员学政治、学业务,并对其进行服务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和卫生、可口、安全的食品;2、经营范围:米饭、稀饭、馍(白馍、菜包馍)、面条(素面、携面、蒸面)、饼子(千层饼、馅饼、烤饼)、油角、糊辣汤,各类菜肴;不得经营小吃(如米线、热干面、小笼包子、馍夹菜、烩面等)。
3、虚心听取师生意见,定期到教务处査看“班级志”上反映的与之有关的内容,并及时改正;对上级领导提出的批评或意见、学校安检提出的整改措施要立即作出反应,严禁出现任何事故,如人身伤残、食物中毒、媒体暴光等,否则由乙方负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每学年从利润中上缴给甲方管理费两万元人民币。如不能上缴管理费,从20xx年7月31后的第一个月起,从责任人的工资中月扣五百元,直至扣完下欠部分;5、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时上交管理费用两万元。完成目标任务,利润分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上缴管理费、工人工资、日常开支等,另一部分按学校与责任人四比六的比例分配,责任人再对三名管理员进行分配;6、水电、涉外(如:体检防疫、卫生、工商、税务等等)费用自理;7、责任时间内,需要增、换的设备、用品、用具等,由乙方负担;8、责任时间期满,设备、炊具、餐具、用品等校产按“原清单”质量和数量交给学校;9、被聘用的工人,学校不安排住房。如有困难,可提出申请,学校如有条件可酌情安排,但住房者应交纳房租(10元/月)、水电费等。工人应交押金(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管理)1000元(交总务处);10、目标责任人对学校负责,服从总务处领导,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财务手续日清月结,每月10曰前向总务处的会计室提交月报表;11、财务审批手续:100元以内开支,由责任人审批;100--500元由总务主任审批;500元以上的设备购置必须先造计划,校长批准后再进行采购报销。
五、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存档各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六、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8月1日)
第3篇 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创建平安稳定和谐校园,现学校与食堂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1、食堂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和环境卫生,保证仓库、操作间、配菜间、售饭间、就餐桌整洁、干净卫生,并采取消灭苍蝇、老鼠和其它害虫的有效措施。
2、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使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卫生。
3、食品经营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生产出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做到四勤一不:即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不戴戒指和易脱落的首饰。
5、餐具卫生做到“四过关”,即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做到“三隔离”:即生与熟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原材料做到一拣二洗三切四烧成。
6、食堂内部物品陈列有序,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三小扫,一大扫,垃圾存放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7、严把进货关,禁止购进价廉物次,腐烂变质的食物,禁止使用过期原材料,禁止出售变质食物。对米、面、油、酱货类、肉制品、蛋奶制品等,必须定点采购并索证。严禁使用潲水油、地沟油。
8、出售的食物必须洗净,烧热、烧熟、烧透。严禁经营凉菜、四季豆、麻辣食品,土豆必须削皮,不得出售发芽土豆。
9、食堂必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和总结,不断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学校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限期整改。若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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