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治安管理安全责任书范本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房屋出租人保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填写《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报派出所一份),保证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进行登记。
三、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四、房屋出租人应按要求安装河南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社会版,保证将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时内准确录入、上传。
五、房屋出租人应在出租房屋明显处张贴民警承诺牌保证在租住人员入住后告知其应旅行的责任和义务。
六、房屋停止租赁、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房屋出租人应保证在一周内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应指定专人作为该出租房屋的房管员,专职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应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馆式星级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范设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因防范设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对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实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将该房屋用以开办旅馆或出租给承租人开办旅馆。否则,派出所将下达整改通知书,经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将予以取缔。
十、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开办旅馆的承租人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训。
十一、房屋出租人负责对承租人的现实表现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保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法律责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至第八条的行为、经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责任书第十一条的行为,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有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的行为,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会各执一份,派出所备案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会:
(加盖公章)
派出所: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安全责任书
第2篇 《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是镇教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实践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学校与教师签定《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祖国未来,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要切实本着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抓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校舍建设和维护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要定期做好校舍的监测和报告,如发现危险,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3、加强学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要加强对校门的管理,严格审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不法分子混 入校内滋事,要建立健全站岗巡逻制度,学校领导成员要坚持带班,教职工轮班,实行校园24小时监控。
值日教干必须在教学楼前,监督好各班班主任从教室门前领队下楼出校,并监督好骑自行车学生的秩序。值日教师一律在学校大门口南北两侧各站一人,负责学生的出校秩序和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所有值日人员一律早7:10、中午放学11:20、下午上学1:00、下午放学5:00到岗到位,因失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值日人员早7:50、下午1:30准时锁好学校大校门,中午11:20、下午5:30准时开大门,实行静校制度,等师生按时全部离校后必须再锁好大小门。
午休值班教师于下午1:30按时到岗,负责好相应班级学生的午休、学习、纪律、安全等工作,因空岗或失职造成的事故由相关值班教师承担。
4、安全检查。
值班教师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自查涉及面的项目要达100%,对所查出隐患能及时上报,消除。
5、严格报告制度。
学校和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须在半小时内电话报镇教委、党委和政府,半日内及时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处理结果当天内书面报告,不得误报、漏报、迟报和瞒报。
6、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省、市、县、镇等上级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学校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凡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校外不法分子入校闹事,破坏公物,盗窃财产等各事件的,均据实追究有关领导及值班人员的责任。凡发生重大事故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3篇 网吧管理安全责任书
网吧是网络时代的产物,因为在网吧上网方便迅速且收费低廉,所以近几年发展非常迅速。。但由于管理的滞后,随之而来的在网吧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也非常频繁。因此网吧管理人员应该签订一份网吧管理安全责任书提高对自己网吧的安全责任意识。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网吧管理安全责任书的范文,希望你喜欢。
网吧管理安全责任书篇一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甲乙双方合作门店明确安全要求,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为甲乙双方合作门店店的负责人,对该门店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产生的问题,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乙方应在合作门店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管理制度和上网人员登记制度。
四、乙方负责执行、实施和监督该合作门店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相关制度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负责执行、实施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作门店的信息网络安全及上网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包括:
1、落实以下网络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安装网络安全管理软件,不擅自停止、删除、修改,保持正常运行,及时过滤色情、淫秽等有害信息;
(2)落实技术措施防治计算机病毒和防范网络攻击,及时更新和下载系统补丁。
2、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执行并监督场内巡查制度,如发现在合作门店上网的消费者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第十八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3、负责执行并监督以下事项:
(1)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应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
(2)不经营非法网络游戏;
(3)不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负责落实信息网络安全制度和相关工作章程,对安全系统定期巡查,设立安全记录和事件通报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对有害信息、黑客入侵等有效的处置办法。
4、负责其它与门店信息网络安全有关的事项。
5、不得进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第15条所列举的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二)负责门店的生产安全管理事宜,负责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的门店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手册等,具体执行、实施和监督门店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包括:
1、负责门店的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
2、负责执行和监督以下制度:
(1)门店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内营业;
(2)门店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门店不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的活动。
(4)按规定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5)门店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6)变更门店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应按照规定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3、负责执行和监督与本门店治安、消防、安全、卫生等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与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卫生等主管部门就门店的信息网络安全、门店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进行汇报、沟通、交流和联系;并负责定期向各主管部门查询、了解门店的具体表现及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及受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情况,并在所辖门店涉嫌违法违规时,第一时间处理相关交涉、申辩、复议等事宜。
五、其他事项
1、本安全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合作门店合作期(以《连锁网吧合作协议》/《深度加盟协议》有效期为准)内有效。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分公司安全工作负责人签名:(单位印章)
年月日
日常管理直接负责人签名:(单位印章)
年月日
网吧管理安全责任书篇二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检查。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1、网吧负责人是网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网吧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的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安全教育、训练等工作。
2、网吧负责人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思想不到位,对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认真整改,酿成火灾事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经营过程中,对所有上网人员严格核对有效证件、严禁未成年人入内;经营场所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加强营业期间防火巡查、保证应急照明、疏散标志完整好用;严格履行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4、网吧员工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5、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员工如有发现立刻上前阻止。
6、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7、各员工责任区域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消防中心,并向负责人汇报,控制现场,保证向外准确联络。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火情扩大,则对此次火灾负主要的责任。
8、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参与有关活动。按照平战结合管理站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完成公司火灾隐患整改,做到整改迅速、彻底。
9、在火灾情况下,负责人立刻进行网吧人员的组织和疏散,引导人员脱离火灾危险,负责组织网吧员工参与消防自救,配合消防部门维持现场秩序、进行人员和物资的抢救工作,防止有人制造混乱。
10、消防安全负责人应自觉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的消防灭火技能,提高防火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网吧的消防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做好火灾隐患的检查、整改和防范,确保网吧消防安全。
本责任书所确定的责任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消防安全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网吧管理安全责任书篇三
茂名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的安全管理要求,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本场所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提出申请,报地级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审批合格后才开始营业。
2、本场所的地址搬迁、责任人变更、网络结构变化、接入线路改变和电脑数量变化等事项要先经得地级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
3、本场所向公安机关提供一个可以24小时随时联系到本场所经营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电话,并在该电话发生变更时立刻通知公安机关。
4、保证本场所内所有电脑的机器名、内部ip和电脑编号一一对应。
5、本场所建立上网用户登记制度,在用户上机前告知其上网的有关规定,并且对上网用户的姓名、单位、住址、证件号码、用机代码及用机起止时间等内容进行登记,登记记录保存期不少于60日;建立完善的日志文件管理功能,日志文件保存期不少于60日。
6、本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先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熟练的操作管理技能,持《安全员证》上岗。
7、本场所保证落实各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有效的互联网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措施。
8、保障公安机关安全管理软件的正常运行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的责任和义务,本场所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提供一台稳定win20xx系统的电脑(带可正常使用的光驱)用来安装公安机关安全管理软件,安装安全管理软件的电脑绝对不提供给用户使用,也不另作其它用途。
(2)安装安全管理软件的电脑在营业时间内保持开机和正常运行,每次营业结束关机前,需通过安全管理软件向公安机关总局发送停机信号“茂名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xx网吧在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申请正常下线”。
(3)保证不会故意影响安全管理软件的正常运行,每小时(以正点开始记录)检查一次安全管理软件的运行情况,发现安全管理软件出现运行故障时(发现途径有:1、网吧主动发现;2、公安机关通知;3、软件维护公司通知)立刻通知软件维护公司,并保证在4小时内恢复该电脑的软硬件系统(不含安全管理软件),软硬件系统恢复正常(硬件无故障、操作系统正常运行、网络稳定畅通)后立刻通知软件维护公司前来修复安全管理软件。
(4)积极配合软件维护公司的工作,确保尽快恢复安全管理软件的正常运行,绝不以任何理由妨碍软件维护公司的正当工作。
9、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的,本网吧保证在不惊动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立刻报告公安机关,或者在有把握控制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将其扭送公安机关。
10、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的管理工作。
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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