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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领导责任书(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中层领导责任书

第1篇 中层领导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严密防范危及中学生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全校安全工作抓细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校园安全。学校与各中层领导签丁安全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中学生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行动上采取措施,具体落实安全的各项工作

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小组,对师生反映的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决不拖延,一时不能解决的本着诚恳、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解释工作,树立公仆意识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其次,加强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处、室、级部、班级负责制度,把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形成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化、具体化、责任化。

三、认真做好摸、排、查工作,防范于未然,防止事故苗头

1、抓好安全、防止事故苗头的主要工作有:各处室、级部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食物中毒、电器事故、冲击滋扰校园等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组织必要的演练,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每学期开学初和灾害性天气(台风、汛期等)来临前,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2、健全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各处、室应定期(一般每月一次)对各自的职能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如校舍、教学设施、食堂、水、电、气等生活设施、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的安全状况及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应限期整改,对无力解决的问题应上报学校。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遇有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学校。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安全工作列入学校教育教学的考核评估。

四、各处室的安全教育工作

1、安全教育的内容 。

政教处、教务处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兼顾对教职工的教育。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消防安全教育;

(3)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4)用电安全教育;

(5)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6)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7)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8)网络安全教育;

(9)预防毒pin和艾滋病教育;

(10)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目标 。

政教处、教务处必须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身心特点确定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法制观念和公德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维护公共安全,懂得依法wei quan;熟悉生活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和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危险判断能力和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3、安全教育的形式与方法 。

政教处、教务处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等,定期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之中。放假前、开学初是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要着重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政教处、教务处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安全教育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119”消防宣教活动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教育在方法上应注意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应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应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要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四、学校的设施安全

1、校舍安全管理 。

各处、室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总务处在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进行。加强对悬挂物、高处堆放物的管理。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学校。

2、消防安全管理 。

总务处应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应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的场所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政教处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禁将煤油灯、蜡烛、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3、用电安全管理 。

总务处应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政教处应教育学生严禁在宿舍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等电器。

4、实验安全管理 。

教务处、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护、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章进行实验教学。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消耗等情况学校应保存完整详尽的记录。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5、网络安全管理 。 教务处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6、其他安全管理 。 学校不得允许在校内进行具有危险性的生产作业。

五、校外活动安全

1、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 。

各处、室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经校长批准,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严格实行学校大型校外活动批准制度。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跨县域)参观学习、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校长批准。

2、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

各处、室组织学生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严禁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参加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保护。

3、交通安全管理 。

各处、室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按规定运行。学生活动严禁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的交通工具,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超载运行。

4、其他注意事项 。

各处、室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六、健康与卫生安全

1、学校体育教育的安全 。

教务处应加强对体育课教学及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运动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应规范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应进行区别教学。学校的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总务处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修。

2、学校卫生安全 。

总务处应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疾病防治工作。要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用药的,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指导原则在卫生部门帮助下进行。处、室有责任抵制其他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3、饮食安全 。

总务处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办。食堂工作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体检。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可能传染、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治愈(或排除)相关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设施设备及食品采购、加工、贮存等均应遵循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必须严把食品质量关,不得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学校食堂,特别是学生餐厅不对社会公众开放。

七、校园秩序安全管理

1、加强安全值班 。

政教处必须完善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安排人员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及时实施有效处置。

2、严格门卫制度 。

政教处、总务处应完善门卫制度,防范各种外来的滋扰侵害,建立并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餐厅、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

3、放学秩序管理 。安排领导值班,在上学或放学时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秩序混乱引发事故。

4、宿舍管理。政教处应加强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管理。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带到宿舍进行谈心或辅导。

5、财产管理 。总务处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6、校园周边治理 。政教处应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学校,能够处理的要将处理情况报告学校。

2、事故的调查处理 。应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九、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各处、室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学校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处、室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处、室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政教处、教务处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

(2)各处、室未按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处、室安全管理混乱,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3)总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实施校内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4)政教处、教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5)教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6)政教处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7)总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8)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

(9)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学校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2篇 学校中层领导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各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保障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活动正常安全进行,维护校园治安稳定,建设和谐平安校园,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要把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摆在议事和办事日程,作为教育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要统一规范,不断提高和增强本校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安全意识,居安思危,严密防范,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

2、明确内容,落实职责,重点是教育管理学生,各挂点领导应依照以上内容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3、健全制度,责任到人,要努力从本校工作和自然、社会环境的实际出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承担”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各项安全任务落实到岗、到位、到人。班主任是管理学生的主要责任人。中层领导是班主任的责任人,校长是学校最高责任人。

4、认真调解各种矛盾纠纷,完善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各部门的关系。要做到遇到矛盾及时调解,妥善处理,不让事态扩大,不激化矛盾。

三中

校 长:

领 导:

年 月 日

第3篇 中学与中层领导安全保卫责任书

为了保护我校师生生命安全,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侵害,消除各种不良隐患,积极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希望各中层领导多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使我校师生都认识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这一重要性,为此,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禁止学生攀爬学校内带有一定高度,致使学生造成伤害事故的物体,如栏杆、房屋、篮圈、围墙等。

二、严禁学生私自自接电源,触摸室内外的裸露电源、插座,以免造成伤亡。

三、严禁学生单独或群体去湖泊、河流游泳。

四、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追车、吊车。

五、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校园。

六、学生不应有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习惯。

七、严禁学生以任何借口私自离校出走,如在离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八、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和带领学生外出搞大型集会活动。

九、严禁学生看黄色书籍、黄色碟片、进黄色娱乐场所。

十、禁止学生吸毒、贩毒,如经学校或教师屡教不改者,后果自负。

十一、严禁学生饮用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物、有毒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十二、严禁学生玩火、纵火或进入高危火源。

十三、学生睡觉、休息时,严禁把火放在封闭的房间中,以免煤气中毒。

十四、严禁学生进入高危传染病人群。

十五、实验完毕后,教师应督促关灯、关水、关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六、做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实验时,应服从指导教师安排,以防不测。

十七、严禁触摸实验室中的带电体或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品。

十八、警惕被窃,严禁一切违法活动,敢于抵制和揭发不良现象。

十九、教师应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

二十、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挑衅寻事。

二十一、严禁学生在校谈情说爱。

二十二、严禁学生在大型集会时互相拥挤,上下楼道靠右走。

二十三、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十四、严禁教师要求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他所不能参加的活动,如果上述情况学生及学生家长没有告诉教师的,出现安全事故,教师不负任何责任。

二十五、有安全隐患不报告、不及时排除,给学生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的,由教师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六、学生在校期间,因教师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责安全责任。

二十七、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要求班主任必须到场处理,如不到场者,负相关责任。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中层领导签字(盖章):

水东中学

第4篇 学校中层领导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校园,根据《××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特与中层领导政教处负责人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1、负责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在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节假日值班安排管理等,检查监督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月”等活动,按《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组织开展防火、防震、防灾、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以教育全体学生。

4、组织协调好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的“三结合”安全教育,努力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的无缝隙覆盖。

5、积极联络和配合外聘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开展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对学校存在问题的重点学生做好帮助和监督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6、紧密联络家长,及时沟通信息,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学生的正当要求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新生入学后要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

8、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在校内发生的各项刑事、治安及安全事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和处理意见。

9、指导各班级的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对安全课开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指挥人力积极稳妥地做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学校(盖章):××××中学校长:×××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第5篇 小学中层领导安全目标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是做好其它工作的前提和条件。学校领导必须把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督察各部门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真正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平安校园',学校与中层处室特签订如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坚持'一岗双责'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岗位职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中层领导要加强对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值日值周领导要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领导值日值周制度。中层领导在值日值周时,要将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办公室和教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2、坚持校园巡视制度。加大校园巡视的范围和次数,做到经常巡视校园,察看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消除安全隐患。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作好有关安全工作的教育会议、安全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

4、实行重点部位教师值班制度。每天学生集中上下学时安排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值班教师要提前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学,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5、要经常督察校园内学生常用器械的安全检查,检查学校校舍和学生课间、课外活动情况,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学生管理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教导处、政教处领导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校内安全:

一是要求学生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要文明活动,不大吵大闹,不追逐奔跑,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扒楼梯护拦和其他不安全处所,不做不安全的活动。课间提倡文明休息,严禁打闹。

二是要求学生在校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校园,有特殊情况要离校的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骂人、不打架,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三是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2、校外安全:

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进游戏厅、网吧等处所。

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过期、霉变食品,不喝生水,饭前便后勤洗手。

教育学生校外行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路上自然排成纵队,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不在外长时间逗留。

三、加强对校舍、财产的管理,保证不损坏、不丢失,加强门卫管理。总务处、政教处领导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经常对教育教学设施特别是各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消防设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2、定期对学校的校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3、实行静校制度,指导门卫按时开关学校大门。

4、要求门卫严格来客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学校。节假日值班要禁止学生及社会闲散人员随便进入学校进行各种活动,特殊情况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5、做好防盗工作。学校将上述安全工作目标列入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责任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xx年8月31日

湖屯镇董庄铺小学(签字)

学校中层负责人(签字)

《中层领导责任书(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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