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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申请书(8篇)

发布时间:2022-08-26 热度:8

医疗保险申请书

第1篇 大病医疗保险申请书

大病医疗救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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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范文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叫xxx,现年x岁,是xx镇xx村第x组村民。我家有x口人,婆母、丈夫、我和儿子。我于xx年x月患了严重的乳腺方面的疾病,先后在xx、xx等城市就医,现已经花去医疗费xx多元。目前仍在化疗之中,化疗一次得花五千元。丈夫xxx,身小力薄,在建筑队打工,靠给人家提泥挣一点力气钱。婆母今年已经八十岁了,身体也不好,患有胃病,也是经常吃药。我的儿子xx于xxxx年x月考入了高中,上了一段时间后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就这样,我家现在仅靠x亩薄地和丈夫出卖劳动力得到的收入维持生活,特别是我还要继续化疗,需要大量的钱。眼下我已经向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借债三万六千元。下一步该咋办?钱从哪儿来?我真是不敢想象。近段以来,我是以泪洗面,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局。在此,我大着胆子向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组织上的资助,以帮我继续看病。我不胜受恩感激,我扶老携幼向组织上致谢。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第2篇 医疗保险申请书怎么写

医疗保险申请书怎么写

医疗保险申请书怎么写

1.住院医疗救助对象

2.住院医疗救助范围。住院医疗就医医院、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药品标准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标准,救助标准按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实际支付部分80%给予救助。救助范围主要包括床位费、药品费、手术费、抢救费、常规护理费、检查费(单人单次限额500元)、治疗费(单人单次限额1000元)。年度内住院医疗救助最高额度为60岁以上的(含60岁)为4000元;60岁以下的为5000元。

3.住院医疗统筹救助程序。住院医疗救助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医疗统筹经个人申请、社区(村委会)核实、街道(镇)民政办审核后,填写《江宁区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医疗经费统筹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低保科,同时输入电脑报盘,经确认后统一办理住院医疗统筹。每月5日、15日、25日三天为住院医疗救助结算日,由各街道(镇)民政办将填写的`住院医疗救助审批表、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发票原件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发票复印件(需由医保或合疗部门载明已报销金额并盖章)、住院医疗用药明细清单、低保证复印件、转院治疗的相关材料一同集中报送到低保科,低保科和计财科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符合救助规定的,每月20日左右由计财科将各街道(镇)住院医疗救助资金与低保资金一道汇入街道(镇)的低保金专户。各街道(镇)根据住院医疗救助发放表将相关人员的医疗救助资金打入个人低保金帐户。

大病救助

1.大病救助对象。患有重大疾病且在治疗中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患大病造成基本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特殊困难对象。

2.救助标准。大病救助标准分类确定,对患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手术及放化疗、肾移植手术及抗排斥治疗的一类人员救助最高限额为5000元。患心肌梗塞、脑中风、冠状动脉手术、主动脉手术、白血病的二类人员,救助最高限额为3000元。患肺气肿、糖尿病、肝炎、高血压、活动性结核等慢性病的三类人员,最高救助限额为1000元。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低保对象住院医疗统筹的,按报销后个人实际支付部分的30%给予救助;未参加的,按个人实际支付部分的50%给予救助。年度内住院医疗统筹救助和大病救助合计一类人员不超过10000元、二类人员不超过5000元、三类人员不超过3000元。

第3篇 医疗保险申请书

医疗保险申请书

医疗保险申请书

梁河县民政部门:

我叫李茂省,男,汉族,现年23岁,梁河县人,现居住于梁河县核桃窝村。

我自幼患先天性心脏病,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2008年7月份以来,经常咳嗽,痰中带血,并伴有胸闷,胸胀和肝脏隐隐作痛等症状,经医院检查为心脏肥大,肝肿大和肺水肿等病症,几个月以来,先后到梁河县医院和德宏州医院住院治疗,病情时好时坏,极不稳定,由于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出院回家通过农村简单的中药治疗。

医生建议,中药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但估计要用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之前期已用去检查治疗费7万多元,已是负债累累,为了帮我治病,年迈的父母亲长期在外打工,节衣缩食,然而攒下的钱与昂贵的医药费相比同样是杯水车薪。

鉴于上述情况,为早日凑齐医药费进行手术以延续生命,特恳请民政局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第4篇 学校医疗保险申请书

学校医疗保险申请书

学校医疗保险申请书

1、根据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08]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在校大学生自身利益,学校以有效方式告知全体在校生有关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并进行了教育引导。

2、本着自愿原则。如经过辅导员(班主任)再三教育要求,学生仍自愿要求不参加大学生医保,则须向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所在学院申请,填写本申请书,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签章审核后报学生处批准。

3、学生是完全民事责任人,在签订本申请书时,已全面了解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自愿不参加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附带事项其已承认个人负责。

4、申请书抬头填所在学院名称,个人签名手写。

5、申请书需要一式三份,学工部、学院、学生各执一份,需正反打印。

第5篇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卫生局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该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其中涉及到的`内容必须与相关部门颁发证件内容一致;

二、“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三、机构类型为: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店、其它。

四、“大型医疗设备清单”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填写万元以上设备件数,乡镇卫生院填写2000元以上设备件数,其他医疗机构填写500元以上设备件数。

五、医疗机构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加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2、特殊诊疗活动如:母婴保健、放射治疗等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2、医疗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大型设备使用登记(许可)证及复印件;

4、医务人员花名册、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及复印件;

5、上年度医疗机构基本情况书面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档(包含上年度门诊人次和门诊总费用、住院人次和住院总费用、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每床日费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阳性率等医疗机构运营基本情况、人员编制、定编床位数和实际开设床位数、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配置情况、专科技术特色等情况);

6、卫生、药监、物价等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7、药品经营品种、收费项目及价格清单(医院提供电子文档);

8、内部管理各项主要规章制度;

9、房契或租房协议及复印件(公立医院除外);

六、无卫生技术类执业资质、职称的人员不列入统计范围。

七、根据本单位特色提供不少于十种的单病种种类、价格目录。并提供各单病种详细计算依据。

第6篇 医疗保险索赔申请书

医疗保险索赔申请书

医疗保险索赔申请书

1)如果出险人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那么申请人必须填其监护人;(提供其监护人四大银行存折复印件);

2)如果出险人年满十八岁(即成年人),那么申请人必须填本人;(提供本人四大银行存折复印件);

第二项填出险人资料和出险的时间、地点、原因。(如: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因摔倒)

第三项填保险单资料

第四项用文字说明出险经过及结果。(如: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因骑单车转弯时碰到路基摔倒,导至右手骨折,到某医院治疗。现已痊愈。)

第五项申请人签名

范例:

xx保险公司 :

我叫xxx,年龄x岁,所在学校xxxx 。2011年x月 x日 x时,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打球导致手臂受伤送院治疗,现已痊愈。在医院期间花费医药费xxx元,因我办理贵司保险 ,(保险单号xxxx,保险名xxxx ,)特提出理赔申请,望予以接纳办理 。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x

xx年xx月xx日

第7篇 申请医疗保险申请书

申请医疗保险申请书

申请医疗保险申请书

尊敬的兰坪县民政局领导:

本人系兰坪县、金顶镇、金龙村委会四组村民张红莲,女,白族,初中文化,现龄28岁。我于20xx年5月结婚后,由于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并一直随爱人进城务工,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的能力,结婚后几年来一直不要小孩,在农村我已是高龄已婚妇女。直至20xx年初,与爱人考虑成熟后,决定准备生育要小孩。 20xx年4月7日,一直在丽江与爱人务工的我在家人陪同下,前往万和医院做产前正常检查,却被专家医生确诊为严重的`宫外孕破裂,这在万和医院手术治疗还是风险与考验,并且根据我和爱人在丽江的打工情况,为了便于相互照顾和治疗的安全性,最后在相关专家医生的建议下,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商定在丽江就地手术治疗。 因此,20xx年4月9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入住丽江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于20xx年4月17日初步治愈出院,手术治疗时间共9天,花费了我们多年的打工积蓄。导致当前我们的生活状况非常困难,加上我本人身体需要长时期的调养,短时期内无法做工。为此,特向上级民政部门相关领导提出申请,望按照相关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程序给予办理有关手续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金龙村委会四组村民张红莲

20xx年6月8日

第8篇 医疗保险注销申请书

医疗保险注销申请书

医疗保险注销申请书

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及莆田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及2014年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参保的事项:

(一)参保登记、年审、变更、注销

用人单位必须在批准成立、项目变更、关闭注销之日起30日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年审、变更、注销等手续,填报《莆田市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表》(附表一)。

1、参保登记。报送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核准执照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地税缴费电脑编码。

2、年审。检查审验用人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办理年审的时间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3、参保登记变更。根据变更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税务登记、开户银行变更等项目的不同,相应报送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核准执照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批文复印件等。

4、参保登记注销。报送解散、关闭、破产、撤销、合并的批文复印件。

(二)参保单位的缴费申报

1、缴费基数。以缴费人的上月工资总额(按1990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莆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300%。

2、申报期间及申报要求。

(1)以月为缴费申报期间。医疗保险费按“月”征缴,参保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完成当月缴费申报并足额缴存当期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已开通“e”点通的参保单位,可通过其软件系统操作自行完成当月的缴费申报并报送纸质材料)。逾期未报送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按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当月应缴医保费数额并发送地税征收;

(2)医保经办机构在次月15日若仍未收到由地税机关传送的入库数据电子文档,将按《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莆劳社[2010]293号)文件规定暂停划拨个人账户、冻结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

(3)参保人员发生工作调动、在职转退休等变动情况,参保单位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予退还已划缴医疗保险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审批同意,从办理变更手续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4)参保单位应按本单位员工人数及工资情况如实申报当月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故意隐瞒或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将依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予以追缴,并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申报材料。

(1)缴费申报:《莆田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表》(附表三)、《莆田市医疗保险缴费申报汇总表》(附表四);

(2)增员申报:《莆田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附表五)、《莆田市医疗保险新增人员缴费明细申报表》(附表六),莆田市辖区内转移由转入地直接办理增员手续,本市辖区以外(其他省、市)参保关系转入的应提供原所在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

(3)减员申报:《莆田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减员申报表》(附表七);

(4)在职转退休申报:《莆田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申报表》(附表八)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申报

1、申报缴费期间:按年缴费,缴费申报请在当年度3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完成,逾期未缴将按中断缴费的规定执行。

2、缴费基数:以莆田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其中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

3、在职转退休。灵活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经审批,从办理变更手续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四)异地就医申请

新增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或要求变更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员,须报送《莆田市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附表二)以登记备案。

(五)参保中断补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应保持连续,不得随意中断。因故中断后补缴费应填写《莆田市医疗保险中断补缴申请表》(附表九)。

依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莆人社201366号)文件规定,参保关系因故中断不超过3个月,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补缴后,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予以支付。

参保关系中断超过3个月,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如重新参保缴费,以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12个月内,仅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限额的50%;不愿补缴的,在重新参保24个月内仅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限额的50%。

(六)困难企业认定

参保单位需进行困难企业认定的,请于当年度4月1日前提交困难企业认定申请,并报送《福建省国有、城镇集体困难企业认定申请表》(附表十)、《福建省国有、城镇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表》(附表十一)。

对首次申请认定为困难企业的,除报送上述表格外,还应提供经企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申请认定。对上年度已经认定为困难企业,经营状况仍未改善的,只需报送《福建省国有、城镇集体困难企业认定申请表》(附表十)及人员花名册。在困难企业认定报告下发之前,应暂按困难企业的标准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缴费。

二、2014年年审

(一)2014年度的年审在2013年12月15日至2014年1月31日统一办理。

(二)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1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年审工作的通知》(莆劳社[2009]271号)文件规定,2014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莆田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按40056元/人年为标准,在2013年莆田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公布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三)为规范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本年度年审时,参保单位必须认真填报参保职工个人的电话号码及通讯地址等内容,以方便职工获得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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