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货款月结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甲方长期合作客户,且双方已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方便乙方经营,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多于______万元,每月账期不超过____天的赊款信用,即乙方成为甲方之月结客户。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保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共成达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按照乙方指定方式发货,并尽力配合乙方开展工作。若产生运费由乙方承担。
1.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及时给予调换。产品是人为损坏的,双方协商维修费用并达成共识后给予调换。
1.3乙方未付清货款及其他费用的,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向甲方明确采购负责人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
收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人员或地址变动请及时于我方联系,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2乙方向甲方提供: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法人 身份证 复印件。
第三条特殊约定
3.1乙方员工通过qq: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等
工具向甲方采购商品或者接收商品,该行为视为乙方行为,并可做为交易依据。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不能以未经公司盖章或指定代表签字为由,否认乙方员工订购产品或者接收产品之行为。
第四条费用与结算方式
4.1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提供上月订购产品的月结账单供乙方审核,乙方如对该月账单持有异议,应自甲方送达月结账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日起六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完成对月结费用的核对和确认。乙方承诺每月货款在3个月内结清。(例:4月份货款
应在7月份20日前付清,5月份货款应在8月20日前付清,以此类推。)
4.2若乙方采购商品总价超过10万元,超出部分金额不予赊款,必须立即结算,甲方方给予供货。
4.3乙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月结费用。
4.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货款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1)当乙方无法定事由拖欠甲方全部或部分月结费用超过十五日;
2)乙方在月结协议生效后连续三个月未达到5000元/月。
4.5对于乙方货款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数额的5%o作为逾费 违约金 。
第五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5.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无异议终止协议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展一年,依此类推。
5.2除按本协议第4.4条之规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
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5.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前所签订的关于结算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书的效力即告终止。
5.4双方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在3日内结清余款,若乙方违约未付清货款,甲方可向乙方索赔10万元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6.1如乙方经营场所、名称及主体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2乙方经营主体如发生分立、合并等变更,乙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同时本协议终止。变更后的主体如需继续与甲方合作,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月结协议。
6.3本协议条款未规定的,或者本协议条款的规定与国家法律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议。
甲方签字章: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章: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货款月结付款协议书
货款月结付款协议书
采购方
(甲方)
供货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
法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签定月结协议,签定协议时,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必须互传。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议所指产品,主要是指乙方现在生产:标准木工锯片,超薄合金锯片系列产品。
二、具体产品以当时定单为准,价格与产品以具体定单为准。
三、为双方长期合作签定月结协议,月结算定义为本月 日支付上月总货款。(例如xx年12月15日结算上月,即xx年11月1日到xx年11月30日的所有发货货款)。
四、货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转帐支付□开票客户必须使用银行转帐支付。
付款银行: 户名: 帐号 。
五、双方协商每月的3日~7日为对帐日期(或者日期为 年 月 日为对帐日期),对上月产生的所有帐目(例如xx年12月3日~7日对xx年11月1日~11月30日所发生的所有帐目)。对帐由双方指定部门完成,钱桦公司指定为:公司财务部林经理负责。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
六、双方对日常往来的单据都要签署确认,不得找借口推委。
七、如果甲方有支付困难,必须提前一个礼拜用书面通知乙方付款推迟,并告知具体付款日期,但推迟不得超过10天。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货。并保留追溯甲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八、如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付款,乙方将取消其月结优惠,以后定单采取现金结算,并且是款到发货,如果为非标产品,则是款到生产。
九、保密条款
1、 兹就双方之间的共同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指由一
方向对方透露的,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技术数据、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职员名单、操作手册、加工工艺、技术理论、发明创造、财务情况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以下通称“保密信息”)。
2、 对于本协议中描述的保密信息,双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应当(1)以不低于保护自己保
密信息的程度(至少以合理程度)予以保密;(2)要求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情况下,根据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对于以下信息,双方均免除保密责任:由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获知的信息;从第三方获知的,并未违反任何保密责任的信息;为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据法律程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
4、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协议终止而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如有必要用书面形式作出,并取得双方签字确认,并做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
十一、双方产生分歧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有权力向东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并以仲裁为最终解决依据。
十二、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2年,即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生效1年。再次到期,合同需要重新修订,否则甲方不再享有月结算的优惠。
十三、特别条款,给予月结额度的上限为陆万,超过陆万时,必须给予每张单清算支付。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拥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盖章只接受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甲方: 乙方:abc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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