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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协议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研究生协议书

第1篇 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协议书新整理版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决定,_________年由甲方为乙方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该班属_________工程领域,按照当年该工程领域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由_________大学_________院(系、所)负责组织教学并进行管理。

二、乙方负责选拔符合下列条件者为本班学员,学员资格由甲方审核批准。

1.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满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者;

3.工作业绩突出。

三、该班学员按如下方式进行培养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需报名参加当年由国家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甲方从成绩合格者中择优选拔录取。被录取者采取单位委托培养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另签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录取工作结束后,甲方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教师授课。

2.若录取的工程硕士生不满_________名,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由本人申请,经甲乙双方研究视其成绩较好与表现突出等,准予参加本工程硕士研究生班的课程学习,同意其参加_________年国家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为工程硕士生。

3._________年仍未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可以继续进行课程学习,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甲方颁发的《_________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4.仅参加部分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甲方颁发的《_________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四、教学安排

按乙方的要求,该工程硕士生班应为非脱产(脱产、半脱产)学习。授课地点经双方协定,安排在乙方(甲方)进行,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累计授课时间不少于_________学时(培养方案另附)。甲方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包括教学安排、教师选派、教材选择、授课和考试等)。

五、论文工作

按照培养要求,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者,一般在完成必修课程学分一半后,可申请论文选题。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从文献阅读选题报告到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的时间)。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汇报、论文答辩等)原则上安排在甲方进行,在职工程硕士生在校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按甲方《_________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全部培养过程最长不得超过5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经本班承办院(系、所)领导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可以适当延长。

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有两名指导教师。依据论文课题方向,由甲方选派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并聘请乙方一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联合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工程硕士生的论文工作。

六、获得学位

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应符合该工程领域的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满足学分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_________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管理

1.按照_________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学籍管理有关条款,由本班承办院(系、所)负责办理研究生证、ic卡等;

2.在职工程硕士生应遵守_________大学有关研究生的管理规定,按时注册;

3.为保证培养质量,学员学习期间的思想教育工作由乙方指派管理人员负责。甲方本班承办、院(系、所)指派一名教师负责有关课程教学方面的协调工作。

八、培养费用

课程学习阶段,每位学员需交纳培养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不含教材费用)。按上课学员总人数计算,由乙方一次(分两次)向甲方付清。(乙方具体交付培养费办法为:第一次于开班前交付总费用的一半,第二次于课程教学过半,再交付剩余的全部费用。)中途辍学不退学费。

论文工作阶段,每位工程硕士生需向甲方交纳论文指导费_________元人民币,按录取工程硕士生总人数计算。在开题报告前一次付清。未完成论文者,不退指导费用。

九、费用分担

甲方负责支付办班的业务费和教学、管理酬金;

乙方负责支付在乙方授课的教室安排和任课教师食宿;

(甲方、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赴乙方从事教学和教务工作的差旅费(或乙方承担差旅费的单程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合作协议书

主办单位:_________

协办单位:_________

为贯彻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多渠道培养高层次的专门人才,_________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为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招生专业:

_________。

二、招生计划:

_________人(不足_________人,是否开班由甲方决定)。

三、培养方式:在职学习,即学员不脱离工作岗位,由_________派教师到教学点授课。

四、学习年限:_________年。

五、收费项目:

(1)报名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

(2)总学习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不包括教材资料费和申请硕士学位的费用)。

(3)以上费用于学员报到注册时由_________财务人员一次性收取,并开具盖有_________财务专用章,国家认可的_________统一收款收据;其他人员不得以_________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六、协议各方必须履行的职责:

(一)甲方:

(1)制订培养方案和学年教学计划,承担专业课的教学任务,聘请公共课教师,提供教材和阅读书目等资料(费用由学员自理),确保任课教师按计划开课,及时与乙方联系等。

(2)审查学员资格,审定培养方案和学年教学计划,协调公共课教学,组织学位课程考试,检查教学质量,成绩管理,结业资格审查和结业证书的发放等。

(二)乙方:

组织生源,提供教学场所及其他必要的教学条件,协助甲方实施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选派专人担任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接待甲方授课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等。

七、经费分配:

学员所交费用主要用于教学,其分配比例为:

(1)甲方:_________总分配的经费为总学费的_________。

(2)乙方:总分配的经费为总学费的_________,主要用于_________。

八、通过学习,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_________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员结业后,若申请学位,需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号文件、_________办理。

九、协议各方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办学。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向学员作任何超出国家和_________有关办学规定的承诺。如果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督促其履行应承担的职责。

十、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新规定,则由协议双方根据新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十一、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协议条款。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和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由协议双方依据合作精神和协商原则妥善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硕士研究生入学协议书新

_________(甲方)与硕士研究生导师_________(乙方)和硕士研究生_________(丙方)就在学期间的学习工作签定协议如下:

1.经双向选择,确定_________为丙方的指导教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学制_________年。

2.甲方负责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学籍管理及培养全过程的管理,为丙方提供在学期间的住宿、医疗(根据研究所规定)、奖学金和各种奖励基金。

3.乙方负责丙方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包括: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课程选课、论文工作、中期考核、参加学术活动、学位论文审查等,并提供丙方所需的科研工作条件。

4.丙方在学期间应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接受培养单位的各种考核,并不得申请出国(包括自费留学、探亲、旅游等)。凡因个人原因中途终止学业者,按规定收取培养费2万元/年,并将户口、档案退回家庭所在地。

5.丙方在学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参加任何违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一经发现,给予退学处理,并参照第4条执行。

6.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起生效。丙方若有变动,按违约办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甲方(招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定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定向生本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xx兵团教育行政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5年____________专业博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博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期间档案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在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的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丙方学习期间的 工资 、 医疗保险 、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丙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党、团组织关系转回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12年)。

五、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退回乙方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单位公章:

丁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第5篇 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专业版

为了培养更多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应_________(甲方)的要求,_________(乙方)从年全国统一招收的博士生中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专业研究方向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一、丙方由乙方负责培养和管理,学制三年。

二、丙方培养费每人每学年_________元整。甲方须在每学年开学前将当年的培养费汇入或交付乙方,否则其丙方不能办理注册手续。丙方若延长学业甲方须续交培养费每学期(不足一学期按一学期计算,以此类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若丙方培养费未付清,则毕业论文不予答辩,并按乙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因故退学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三、丙方在读期间,其人事档案、户口、 工资 等仍保留在甲方, 医疗费用 、副食品补贴、困难补助及其它待遇均由甲方负责,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乙方。

四、乙方依照国家及_________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定对丙方进行培养与管理,丙方在读期间如违反校纪校规或由于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培养,乙方将终止其学业并退回甲方。

五、丙方毕业前如申请博士后工作或出国留学,须由甲方出具同意公函。

六、丙方毕业后仍回甲方工作。其学籍档案由乙方转至甲方(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议定。自生效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或无故中止协议。否则,由此而造成对另方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八、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协议书

出资方(甲方):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院系:_________学号:_________)

为了支持和鼓励在校研究生创新创业活动,为其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物质条件,依据《_________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协议双方就资助项目_________的研究,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项目管理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二、甲方应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并下发给乙方。经费分二期划拨:首次划拨资助金额的一半,甲方根据对获资助项目跟踪检查的情况决定是否追加以及追加的额度。

三、甲方不可对乙方提出超出资助项目范围以外的其它科研要求。

四、甲方承诺为乙方的项目研究开发情报和资料保守秘密。

五、乙方保证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项目研究。

六、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如实反映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不可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

七、乙方保证创新基金只用于所资助项目的科研开支将研究开发经费挪作他用或故意造成项目开发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全部所得经费。

八、乙方原则上应保证在预期时间内完成项目预期目标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经甲方鉴定后,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者全部失败,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由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小组负责对乙方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

十、甲方享有乙方研究成果的优先投资权,乙方与第三者进行科技成果转让应经甲方同意。

十一、乙方利用创新基金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属院系所有。

十二、乙方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应注明“本论文得到_________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字样。

十三、乙方毕业时,应向甲方提交两本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及能够反映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的结题报告。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存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7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定向生本人): 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______________

根据《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5年 ___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由乙方负责管理,并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丙方学习期间的 工资 、 医疗保险 、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丙方党、团组织关系先转入基础培训学校(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待学习结束后转回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8年)。

五、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退回乙方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提出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及申请硕博连读等)的,须提供乙方的书面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六、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习(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签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丁四方各持有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 丁方单位公章:

丁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第8篇 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同意录取乙方为_________级_________院(系、所)_________专业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乙须向甲方缴交培养费计_________元,培养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直接缴交或通过银行转帐至甲方财务处。

甲方凭乙方交款的有效证明,发给乙方《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乙方凭《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乙方在学期间,生活自理。乙方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甲方发给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乙方达到博士学位水平,可向甲方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乙方毕业后,甲方不负责派遣。

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有效期到乙方终止学业为止。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信守;如单方违反协议,须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 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打印

(甲方)_________同志(丙方)经_________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录取为江苏大学(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经三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丙方学习专业为____________。

二.丙方因故不能继续学习,应由甲方妥善安排,所提供给乙方的经费一律不退。

三.丙方由乙方按学习专业要求培养,学制______年,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硕士学位由乙方按学位条例授予。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由乙方通过甲方交给丙方。

四.丙方在学习上享受乙方研究生待遇,并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规定,中途如发现不宜培养,应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可不定期对丙方进行考查了解,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丙方入学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其人事、工资、户口、粮油和公费医疗等关系仍保留在甲方。其毕业、结业或肄业,由甲方分配工作,凡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者均由甲方安排工作。

六.丙方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工作。

七.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途如有一方不执行协议,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不执行协议,乙方停止培养工作,丙方由甲方安排其工作。

(2)丙方如不执行协议,必须向甲方和乙方赔偿其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及学位。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大学

负责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第10篇 硕士研究生留所工作协议书

硕士研究生留所工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乙方现为在学硕士研究生,自愿签订留所工作协议书,保证毕业后留所服务期_________年,起始时间从报到的次月起计算。

2.乙方在留所选择具体工作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3.乙方应在规定学制内按期毕业并获得学位。

4.乙方毕业前,甲方由人教处、研究生部组织导师和专家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及发展潜力等方面),根据该评估结果,确定乙方是否留用。

5.乙方毕业后被留用,应在一个月内到甲方报到,否则视作违约。

6.甲方按照_________号文件的精神,从乙方签订本协议的次月起,为乙方提供相应待遇,按月发放如下标准 工资 及岗位津贴:

基础课学习期间标准工资为_________元/月;下课题期间增加岗位津贴_________元/月,共计_________元。乙方在学期间应聘甲方岗位,按相应岗位发放工资及津贴。下课题的起始时间以课题负责人在研究生部的通知上签字的时间为准。

7.甲、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间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福利待遇,包括医疗、工会福利等,可以申请所内分房,计算相应分房 工龄 。

8.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按硕博连读方式培养,本协议依然有效,甲方根据_________号文件精神,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服务期自博士毕业后起始。

9.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得违约。

(1)如甲方违反承诺(不含本协议第四条的情况),甲方不要求乙方退还向其提供的工资及待遇(不包括住房),并赔偿乙方 违约金 _________元。

(2)乙方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及本所规章制度,或未能获得学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须退还超出在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以外的工资及待遇(包括住房);

(3)乙方违约,应退还超出在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以外的工资及待遇(包括住房),并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研究生部备案。

11.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 大学录取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大学

乙方:_________(委托或定向单位)

丙方:_________[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

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大学(甲方)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乙方)委托(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的_________研究生。

二、甲方的职责

1.收到乙方为丙方缴纳的全部培养费后,为丙方办理录取手续(不为丙方办理档案、户口和工资等转移关系)。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丙方进行培养,督促丙方按计划完成学业。

三、乙方的职责

1.根据约定按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的培养费。培养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录取丙方。

2.应定期了解丙方在校学习情况,与甲方共同督促丙方完成学业。

四、丙方的职责

1.在学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业。

2.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3.在学期间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但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奖学金、公费医疗及其他福利。

五、共同条款

1.丙方因违反校规或疾病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时,甲方按国家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在学期间,丙方与乙方劳资关系,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毕业时,甲方负责派遣,将丙方的各类材料转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

4.协议有效期内,三方必须严守协议。任何一方或两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另外两方或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外,还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为丙方在读期间。

六、甲方委托研究生处全权负责协议的签订及解释。

培养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定向)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12篇 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丙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录取丙方为20年____________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甲方按学校规定向丙方发放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助学金。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一并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指导丙方就业。

三、丙方人事档案、户口转入甲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基础培训学校,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到乙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甲方在丙方毕业后负责将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回到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校期间受 警告 、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由甲方通知乙方。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五、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习。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有一份,按本协议执行全部条款。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丙方有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 违约责任 :

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去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经费、普通奖学金,并缴纳该费用50%的 违约金 。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分别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定向生本人): 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xx兵团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4年 ____________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博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期间档案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在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的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丙方学习期间的 工资 、 医疗保险 、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丙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党、团组织关系转回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12年)。

五、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退回乙方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丁方单位公章:

丁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4篇 硕士研究生入学协议书

_________(甲方)与硕士研究生导师_________(乙方)和硕士研究生_________(丙方)就在学期间的学习工作签定协议如下:

1.经双向选择,确定_________为丙方的指导教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学制_________年。

2.甲方负责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学籍管理及培养全过程的管理,为丙方提供在学期间的住宿、医疗(根据研究所规定)、奖学金和各种奖励基金。

3.乙方负责丙方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包括: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课程选课、论文工作、中期考核、参加学术活动、学位论文审查等,并提供丙方所需的科研工作条件。

4.丙方在学期间应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接受培养单位的各种考核,并不得申请出国(包括自费留学、探亲、旅游等)。凡因个人原因中途终止学业者,按规定收取培养费2万元/年,并将户口、档案退回家庭所在地。

5.丙方在学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参加任何违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一经发现,给予退学处理,并参照第4条执行。

6.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起生效。丙方若有变动,按违约办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定向生本人): 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门):

根据《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4年 ____________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由乙方负责管理,并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丙方学习期间的 工资 、 医疗保险 、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丙方党、团组织关系先转入基础培训学校(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待学习结束后转回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8年)。

五、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退回乙方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提出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及申请硕博连读等)的,须提供乙方的书面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六、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习(达到甲方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签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丁四方各持有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丁方单位公章:

丁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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