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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协议书(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买方协议书

第1篇 买方信贷融资意向性协议书

甲方:(买方企业名称)

乙方:(卖方企业名称)

丙方: 分(支)行

为支持我国通信设备生产,促进电信事业的发展,银企三方之间建立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更好地开展通信设备买方信贷业务,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向丙方提出买方信贷申请,用于购买乙方__________设备。丙方意向性同意向甲方发放______万元买方信贷,期限______年,丙方将按照建设银行规定程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贷款。

二、甲乙双方应及时、完整提供买方信贷业务中所需要的各种证明和资料。

三、丙方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办法》规定的申报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决策,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丙方提供贷款后,按照甲方付款指令按时将贷款划至乙方在主办行开立的账户。

五、甲方在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按照《贷款合同》的要求及时向丙方偿还贷款本息。

六、甲方、乙方遵守丙方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有关规定,并遵照执行。

七、丙方优先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网络、咨询、协调等全方面的金融服务。

八、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 中外买方信贷协议书

全文

为支持××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中国出口的资本商品、专有技术和有关劳务的贸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应“买方”的要求,中国银行××分行同意提供贷款,为上述合同的执行向买方融通部分资金。为此,以买方(以

下简称“借款人”)为一方,以中国银行××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在×××(地点)签订本贷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 定义

一、“贷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二、“提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之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三、“承担期”:自本协议书签字日起,至本协议书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四、“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六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

2.每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个营业日。

五、“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

六、“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三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拨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八、“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九、“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十、“月”:日历日。

十一、“日”:日历月。

十二、“伦敦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伦敦时间上午十一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六个月期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敦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 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 年 月 日在(某某地方)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

合同号码:

金额: (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即(美元)

商品名称: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

交货条件:

第三条 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万美元的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给卖方。

第四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一、借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二、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协议书的批准文件。

三、担保人出具的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协议书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协议书项下各项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五、借款人提供,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 提取贷款

一、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三十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格式见附录一)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二、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格式见附录二)正副本一式二份。

三、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一九××年×月×日止。

第六条 贷款帐户

一、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帐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的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二、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格式见附录三)。

三、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帐户。

四、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 付息和还本

一、借款人根据本协议书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二、借款人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按中国银行*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六个月libor加年率×%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三、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

四、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年内,按贷款帐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五、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十一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纽约麦迪逊大街415号邮区10017中国*行纽约分行,贷记中国银*总行的1000012—000—7001号帐户,并电告贷

款人凭以贷记贷款帐户。

六、本协议书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协议书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第八条 自愿提前偿还

一、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三十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

二、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万美元。

三、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序的分期金额。

四、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条 费用

一、承担费。自本协议书签字日的九十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的承担费。

二、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天内支付。

三、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天内,通过贷款人向中国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

四、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协议书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 税款与扣除

目前或将来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税收、扣除,或其他费用,凡是发生在借款人所在国的,均由借款人负担,凡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均由贷款人负担。

本协议书项下贷款金额(包括应付利息)和应该付给贷款人的承担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应缴付的信贷保险费,不得有任何的扣除或扣押。否则,其扣减部分应由借款人补足。

第十一条 立即还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

一、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协议书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二、任何在本协议书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时,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协议书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

三、担保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五、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时。

第十二条 情况变更及本协议书之修改和补充

一、由于本协议书双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协议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协议书能继续执行至完

毕。

二、如果在三十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协议书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

三、本协议书的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仲裁

有关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贷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主席指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其本身或其财产免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过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的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

1.专差送达;

2.经电传及(或)电报;

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

通讯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称:

地 址:

负责人名:

电 传:

电报挂号:

贷款人:银行名称:

地 址:

负责人名:

电 传:

电报挂号:

双方同意用最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二、协议书生效。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

部借款本息时终止。

三、协议书及通讯使用的文字。

1.本协议书以英文缮写。

2.本协议书有关各方之间的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英文缮写。

附件:附录三件。

贷款人 借款人

中国银行××分行 ××国××公司

(签字) (签字)

见证人 见证人

(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签字) (签字)

附录一

提取贷款电报

发报人: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收报人:贷款人(中国银行××分行)

日 期:

密 押:(提取金额)

兹转去××公司(借款人)电报如下:

quote

贵行经我指定的银行交来××××××号托收单据美元已收

妥。根据贵行与我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买方*贷

协议书,兹按上述金额的××%向贵行提取贷款u.s.$ ,

并授权贵行将该款付给中国(城市名)×××公司,注明合同×××

×××号,付讫后请通知我们。

我们保证按照协议书第七条的规定,按期付息和还本。

××公司(负责人)

unquote

附录二:卖 方 收 据

19××年 月 日

收 据

兹收到中国银行××分行付来 (大写) 美元(小

写),系属本公司和×国(城市名)××公司第××××××号合同项

下装运单据第 号的××%货款。此致

中国银行××分行

中国(城市名)×××公司

(签章)

附录三

还本付息日程表

预计付息 应付利息(按参考银行的

序号 分期还款金额

还本日期 libor加年率×%计算)

1 ……19×× us$_______us$ ______

2 ……19×× _______ ______

3 ……19×× _______ ______

4 ……19×× _______ ______

5 ……19×× _______ ______

6 ……19×× _______ ______

________

提取金额us$____

___________

附注:上述预计日期如遇非营业日,均应按协议书第一条第四款

进行调整,并照予付款。

第3篇 银行买方信贷融资意向性协议书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企业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企业名称)

丙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分(支)行

为支持我国通信设备生产,促进电信事业的发展,银企三方之间建立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更好地开展通信设备买方信贷业务,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向丙方提出买方信贷申请,用于购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丙方意向性同意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__万元买方信贷,期限____________年,丙方将按照建设银行规定程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贷款。

二、甲乙双方应及时、完整提供买方信贷业务中所需要的各种证明和资料。

三、丙方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办法》规定的申报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决策,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丙方提供贷款后,按照甲方付款指令按时将贷款划至乙方在主办行开立的账户。

五、甲方在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按照《贷款合同》的要求及时向丙方偿还贷款本息。

六、甲方、乙方遵守丙方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有关规定,并遵照执行。

七、丙方优先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网络、咨询、协调等全方面的金融服务。

八、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4篇 中外买方信贷协议书模板

为支持××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中国出口的资本商品、专有技术和有关劳务的贸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应“买方”的要求,中国银行××分行同意提供贷款,为上述合同的执行向买方融通部分资金。为此,以买方(以

下简称“借款人”)为一方,以中国银行××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在×××(地点)签订本贷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 定义

一、“贷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二、“提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之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三、“承担期”:自本协议书签字日起,至本协议书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四、“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六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

2.每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个营业日。

五、“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

六、“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三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拨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八、“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九、“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十、“月”:日历日。

十一、“日”:日历月。

十二、“伦敦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伦敦时间上午十一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六个月期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 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 年 月 日在(某某地方)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

合同号码:

金额: (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即(美元)

商品名称: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

交货条件:

第三条 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万美元的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给卖方。

第四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一、借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二、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协议书的批准文件。

三、担保人出具的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协议书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协议书项下各项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五、借款人提供,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 提取贷款

一、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三十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格式见附录一)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二、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格式见附录二)正副本一式二份。

三、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一九××年×月×日止。

第六条 贷款帐户

一、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帐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的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二、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格式见附录三)。

三、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帐户。

四、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 付息和还本

一、借款人根据本协议书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二、借款人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按中国银行伦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六个月libor加年率×%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三、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

四、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年内,按贷款帐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五、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十一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纽约麦迪逊大街415号邮区10017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贷记中国银行总行的1000012—000—7001号帐户,并电告贷

款人凭以贷记贷款帐户。

六、本协议书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协议书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第八条 自愿提前偿还

一、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三十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

二、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万美元。

三、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序的分期金额。

四、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条 费用

一、承担费。自本协议书签字日的九十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的承担费。

二、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天内支付。

三、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天内,通过贷款人向中国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

四、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协议书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 税款与扣除

目前或将来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税收、扣除,或其他费用,凡是发生在借款人所在国的,均由借款人负担,凡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均由贷款人负担。

本协议书项下贷款金额(包括应付利息)和应该付给贷款人的承担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应缴付的信贷保险费,不得有任何的扣除或扣押。否则,其扣减部分应由借款人补足。

第十一条 立即还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

一、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协议书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二、任何在本协议书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时,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协议书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

三、担保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五、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时。

第十二条 情况变更及本协议书之修改和补充

一、由于本协议书双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协议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协议书能继续执行至完

毕。

二、如果在三十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协议书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

三、本协议书的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仲裁

有关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贷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主席指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其本身或其财产免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过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的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

1.专差送达

2.经电传及(或)电报

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

通讯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称:

地 址:

负责人名:

电 传:

电报挂号:

贷款人:银行名称:

地 址:

负责人名:

电 传:

电报挂号:

双方同意用最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二、协议书生效。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

部借款本息时终止。

三、协议书及通讯使用的文字。

1.本协议书以英文缮写。

2.本协议书有关各方之间的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英文缮写。

附件:附录三件。

贷款人 借款人

中国银行××分行 ××国××公司

(签字) (签字)

见证人 见证人

(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签字) (签字)

附录一

提取贷款电报

发报人: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收报人:贷款人(中国银行××分行)

日 期:

密 押:(提取金额)

兹转去××公司(借款人)电报如下:

quote

贵行经我指定的银行交来××××××号托收单据美元已收

妥。根据贵行与我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买方信贷

协议书,兹按上述金额的××%向贵行提取贷款u.s.$ ,

并授权贵行将该款付给中国(城市名)×××公司,注明合同×××

×××号,付讫后请通知我们。

我们保证按照协议书第七条的规定,按期付息和还本。

××公司(负责人)

unquote

附录二:卖 方 收 据

19××年 月 日

收 据

兹收到中国银行××分行付来 (大写) 美元(小

写),系属本公司和×国(城市名)××公司第××××××号合同项

下装运单据第 号的××%货款。此致

中国银行××分行

中国(城市名)×××公司

(签章)

附录三

还本付息日程表

预计付息 应付利息(按参考银行的

序号 分期还款金额

还本日期 libor加年率×%计算)

1 ……19×× us$_______us$ ______

2 ……19×× _______ ______

3 ……19×× _______ ______

4 ……19×× _______ ______

5 ……19×× _______ ______

6 ……19×× _______ ______

________

提取金额us$____

___________

附注:上述预计日期如遇非营业日,均应按协议书第一条第四款

进行调整,并照予付款。

第5篇 买方信贷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

为了促进我国邮电通信事业的发展,支持国内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 的邮电通信设备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贷款回笼,提高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互相支持,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乙方作为主办银行,在乙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上保持合理的结算量和存款量乙方将甲方作为重要的基本客户,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支持甲方邮电通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甲方因销售本企业产品需要买方信贷支持时,在购货方符合建设 银行贷款条件 的前提下,乙方及其总行将优先安排提供买方信贷支持。

三、甲方需要买方信贷支持时,应与购货方商妥买方信贷额度,向乙方提供买方信贷需求。需求至少包括购销协议副本,购货方名称及地点、货物金额、买方信贷额度、担保情况等。甲方还应通知购货方向当地建行提交买方信贷申请。

四、乙方负责向其总行上报甲方的买方信贷需求,了解和向甲方反馈买方信贷的审批进展和落实情况,协助解决买方信贷业务处理中的有关问题。

五、甲方应协助建设银行及时回收为甲方销售产品而发放的买方信贷本息。对不能按期回收的买方信贷本息,甲方有义务督促买方及其上级履行还款义务。

六、乙方承诺保证甲方销货款结算及时、流畅,甲方保证由乙方买方信贷支持的购销合同货款收回后,全部存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七、甲方因正常生产经营出现资金临时周转困难而向乙方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八、甲方承诺本企业资金往来、营业收入、保证金、房改资金、大面额存款等主要资金业务,通过在乙方开立的本、外币存款账户办理。甲方其他金融业务优先委托乙方办理。

九、甲方应按照《贷款通则》和建设银行有关贷款办法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财务、统计报表和重要经济活动资料。

十、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销售网络,在建行系统逐步建立起为甲方提供快速便捷结算服务的网络,为甲方提供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保证甲方资金划拨、结算业务往来及时畅通和协助甲方管好各种资金。

十一、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对甲方进行资信等级评定,并将其资信情况作为向甲方提供信贷支持的依据。

十二、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或业务往来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到期后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后再定。本协议正副本各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正副本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银行_____分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6篇 银行买方信贷融资意向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企业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企业名称)

丙方:____________分(支)行

为支持我国通信设备生产,促进电信事业的发展,银企三方之间建立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更好地开展通信设备买方信贷业务,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向丙方提出买方信贷申请,用于购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丙方意向性同意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__万元买方信贷,期限____________年,丙方将按照建设银行规定程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贷款。

二、甲乙双方应及时、完整提供买方信贷业务中所需要的各种证明和资料。

三、丙方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办法》规定的申报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决策,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丙方提供贷款后,按照甲方付款指令按时将贷款划至乙方在主办行开立的账户。

五、甲方在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按照《贷款合同》的要求及时向丙方偿还贷款本息。

六、甲方、乙方遵守丙方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有关规定,并遵照执行。

七、丙方优先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网络、咨询、协调等全方面的金融服务。

八、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7篇 私产房屋交易资金代收代付协议书(买方需贷款)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对房屋交易资金实行代收代付,三方约定如下: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_,房屋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委托丙方查询(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证书工本费及测绘费,如需缴纳应一并委托代收代付。

3.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后,乙方将首付款________元,申请银行贷款________元,印花税________元,契税________元,转让手续费_______元,登记费_______元,土地出让金及土地证书工本费、测绘费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丙方代收。

4.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5日内,将首付款、印花税、契税、转让手续费、登记费、土地出让金、土地证书工本费及测绘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一次存入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专用帐户。

5.当贷款银行核定的贷款额度降低时,买房人应调增首付款数额,并一次性补齐,委托交易资金总额不变。

6.乙方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丙方在________银行设立的专用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

7.甲方确认委托交易价款________元,扣除印花税________元,转让手续费________元,非住房所有权登记费________元,应收的委托交易资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参照银行活期利息的有关规定,计算委托期间的资金补偿,并与委托交易资金一并向甲方支付。

8.甲方提供收取委托交易资金的个人一般结算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乙方将协议第4条规定的资金存入丙方专用帐户后,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及抵押权人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

10.丙方应自登记机关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审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交易资金划入甲方收款帐户。

11.有下列情形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帐户的委托交易资金退还乙方。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丙方无关

(1)甲乙双方约定解除该房地产买卖协议的;

(2)甲乙双方提出撤回转移登记申请,经登记机关同意退件的;

(3)乙方未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将委托交易资金存入丙方专用帐户的;

(4)该房地产转移登记未被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的;

(5)其他造成丙方不能有效实施委托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情形。

12.甲乙双方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后,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丙方应中止本协议的执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生效判决或仲裁后,丙方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

13.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规定时限内,乙方贷款不能及时划入丙方专用帐户,由丙方通知登记机关暂缓或撤销登记。

14.本协议自乙方将第四条规定的资金解交专用帐户之日起生效。

15.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16.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17.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8篇 天津市私产房屋交易资金代收代付协议书(买方需贷款)

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对房屋交易资金实行代收代付,三方约定如下: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 证》证号_______________,房屋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委托丙方查询(是、否)需要缴纳 土地出让金 、土地证书工本费及测绘费,如需缴纳应一并委托代收代付。

3.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天津市 房产买卖 协议》后,乙方将首付款________元,申请 银行贷款 ________元, 印花税 ________元, 契税 ________元,转让手续费_______元,登记费_______元,土地出让金及土地证书工本费、测绘费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丙方代收。

4.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5日内,将首付款、印花税、契税、转让手续费、登记费、土地出让金、土地证书工本费及测绘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一次存入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专用帐户。

5.当贷款银行核定的贷款额度降低时, 买房 人应调增首付款数额,并一次性补齐,委托交易资金总额不变。

6.乙方签订 借款合同 时,应 委托贷款 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丙方在________银行设立的专用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

7.甲方确认委托交易价款________元,扣除印花税________元,转让手续费________元,非住房所有权登记费________元,应收的委托交易资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参照银行活期利息的有关规定,计算委托期间的资金补偿,并与委托交易资金一并向甲方支付。

8.甲方提供收取委托交易资金的个人一般结算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乙方将协议第4条规定的资金存入丙方专用帐户后,签订借款合同及 抵押合同 。甲乙双方及 抵押权 人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和 抵押 登记。

10.丙方应自登记机关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审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交易资金划入甲方收款帐户。

11.有下列情形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帐户的委托交易资金退还乙方。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丙方无关

(1)甲乙双方约定解除该房地产买卖协议的

(2)甲乙双方提出撤回转移登记申请,经登记机关同意退件的

(3)乙方未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将委托交易资金存入丙方专用帐户的

(4)该房地产转移登记未被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的

(5)其他造成丙方不能有效实施委托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情形。

12.甲乙双方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后,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丙方应中止本协议的执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生效判决或仲裁后,丙方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

13.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规定时限内,乙方贷款不能及时划入丙方专用帐户,由丙方通知登记机关暂缓或撤销登记。

14.本协议自乙方将第四条规定的资金解交专用帐户之日起生效。

15.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16.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17.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2)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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