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队员保证书及安全的责任书
我作为爱传递志愿者服务队队员,有义务听从组织安排,完成各项服务工作,且我已具备较强的安全等意识,能充分保障自身的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
现本人 , ( ) ( 年满 18 周岁 ) 作以下保证 :
一, 本人(年满18周岁)有义务听从组织安排,完成各项服务工作,且我已具备较强的安全等意识,能充分保障自身的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 若我在工作中,因不听从组织安排,或忽视相关不安全因素,而造成的各种损伤或损失等,责任自负。
二, 不借作志愿者之机进行偷盗等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或其他个人或结伙的违法违纪行(活动);违之,由我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 男女志愿者必须处理好志愿者之间的友谊,志愿者活动服务期间,不得有男女志愿者之间进行的相互串门(主要指夜间志愿者所在家庭为其他志愿者提供住宿,志愿者家长若同意,须出相关申请,并由其家长或监护人签字认可,并由我队会长(或常务会长,执行会长)同意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事故相关人员自负;)
四, 志愿者原则上自己解决自身费用,以及住宿问题;
保证人(未成年人由家长或其监护人代签)(签章):
签字人身份证号码:
爱传递志愿者服务队
(签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志愿者身份认定流程简介(详见附件 ):
应招者( 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和监护人) 在我队书面报名;
我队会长(或常务会长,执行会长)及志愿者管理部商议筛选确定后备志愿者;
我队相关负责人通知其本人,并在其本人确认入会,我队公布社会后即为我队队员。
2 、我队有义务对志愿者队伍中的某些意图不轨者或违反法律法规者的相关行为予以监督和举报,并协助相关单位破案 。
3 、若我队的监督单位对志愿者的身份有疑议,则其志愿者身份由我队常务委员会(或专职常务委员会)商议,并做重新认定。
第2篇 志愿者服务队队员保证书及安全责任书
志愿者服务队队员保证书及安全责任书
队员保证书及安全责任书
我作为爱传递志愿者服务队队员,有义务听从组织安排,完成各项服务工作,且我已具备较强的安全等意识,能充分保障自身的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
现本人,()(年满18周岁)作以下保证:
一, 本人(年满18周岁)有义务听从组织安排,完成各项服务工作,且我已具备较强的安全等意识,能充分保障自身的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 若我在工作中,因不听从组织安排,或忽视相关不安全因素,而造成的各种损伤或损失等,责任自负。
二, 不借作志愿者之机进行偷盗等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或其他个人或结伙的违法违纪行(活动);违之,由我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 男女志愿者必须处理好志愿者之间的友谊,志愿者活动服务期间,不得有男女志愿者之间进行的相互串门(主要指夜间志愿者所在家庭为其他志愿者提供住宿,志愿者家长若同意,须出相关申请,并由其家长或监护人签字认可,并由我队会长(或常务会长,执行会长)同意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事故相关人员自负;)
四, 志愿者原则上自己解决自身费用,以及住宿问题;
保证人(未成年人由家长或其监护人代签)(签章):
签字人身份证号码:
爱传递志愿者服务队
(签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注:
1、志愿者身份认定流程简介(详见附件):
应招者(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和监护人)在我队书面报名;
我队会长(或常务会长,执行会长)及志愿者管理部商议筛选确定后备志愿者;
我队相关负责人通知其本人,并在其本人确认入会,我队公布社会后即为我队队员。
2、我队有义务对志愿者队伍中的某些意图不轨者或违反法律法规者的相关行为予以监督和举报,并协助相关单位破案。
3、若我队的监督单位对志愿者的身份有疑议,则其志愿者身份由我队常务委员会(或专职常务委员会)商议,并做重新认定。
第3篇 森林防火责任书职责保证书
森林防火责任书职责保证书
春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际,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布署,就防火工作签定如下责任书:
1、各学校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
2、日常教学活动中,自觉地把护林防火的各项具体要求引进校园,引进课堂,不断提升学生的护林防火意识。
3、学校要与教师、学生签订防火工作责任书,尤其班主任要充分响应号召,利用周会、晨会、版报等多种形式,迅速地对全班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求广大学生在星期天或放假期间(要做到坚决杜绝野外玩火、用火,不带火种,不私自进山,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并要求广大学生自觉当好护林防火宣传员,做好家长的防火教育工作。
5、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并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骋约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万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第1号令的要求,特制订鹅峰乡护林防火员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2、刷新保护好本村内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示牌等。
3、对本村内的重点人员(精神病患者、聋、哑、痴呆人员)进行重点看管、教育。
4、森林防火戒严期,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林旁山边烧田塍、烧土坎、烧火土灰,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对出现上述情况,护林防火员可对当事人罚款500,野外用火罚没所得可提取10%作护林防火员工作经费。对形成火警和火灾的要及时向乡林政办汇报,并协助林政办依法查处。
5、森林防火员晴天每天上午9至11时,筛锣一次,并到较高地方观察本村内有无起烟、冒火情况,确实把事故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
6、护林防火员每月工资150元,时间从xx年11月1日至xx年4月30日止。
7、乡政府将加强对护林防火员的严格管理,乡林办实施对全乡的护林防火员进行工作督查。每发现一起野外用火,未造成损失的,扣工资10元,发生一次火警、火灾,在5亩以上,扣工资50元,6至50亩以内,扣工资100元,50亩以上,扣工资150元。
8、护林防火员每月30日实行例会制度,汇报当月护林防火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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