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通信管道施工协议
《开挖敷管施工》分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完善数字移动电话网络覆盖和加速发展通信事业的建设,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通信管道开挖敷管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防消结 合”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 一致,达成如下分包合同条款,并共同恪守。
一、工程名称:通信管道挖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xx移动、联通、电信管道项目 四、工程施工规格及要求:
4.1、规格:
4.1.1:所有敷设管子的数量按照甲方要求,无论敷设管子数量多少,不增加费用。如果使用硅管敷设所有硅管根据不同的井用不同颜色的扎带按照30米一处进行捆扎。
4.1.2;根据甲方要求做手孔(移动、联通、电信分建或合建井)
4.2、要求
4.2.1乙方负责施工前期管线探测,地面测量制定施工组织方案。
4.2.2 一、二大孔管道开挖深度必须达到100公分深,二大孔及以上须达到 120公分深,在特殊地段开挖较浅(不能挖下去)的,埋设的管道上面必须要用混凝土进行包封(50公分)加固保护,管道每公里按路段实际情况做井(硅管基本上每 80米做一个井,井距离绝对不能超过80米,特殊情况除外;敷设 pvc管井可以控制在100米左右)。
4.2.3井的位置必须要考虑相对安全,管道井必须达到业主方验收标准,做井规格严格按甲方提供的井盖规格为准,使用页岩砖或者水泥砖绝对不能使用空心砖,管子入口必须砌喇叭口。4.2.4井的深度:单页井至少要到100公分,双页井至少要到1.2
米深。特殊情况下增加井,按照xxx元/个(包含除井盖、井圈以外的一切费用)结算,(比如每公里如果超过10个井、顶管新增加井)。针对你特殊路段需要对井做特别加强保护的,必须使用红砖砌24规格墙体做井(每口井增加xxx元材料费)
4.2.5 乙方埋管以后土回填必须要用水夯实,以防止路面下 沉,否
则反工责任自负。
4.2.6 乙方所负责管道开挖段落要保证恢复施工前地面原样,有地
板砖的路面如(瓷砖、大理石、彩砖、水泥砖)等一切路面必须恢复到原样,广场砖要配好颜色和花样。后恢复必须达到市政单位和屋主的要求,如果不按要求恢复好,甲方有权叫人修复(所产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实扣取)
4.2.7乙方本着施工一段恢复一段,每段必须在2天内完成恢复,
并及时清理渣土外运以及打扫场地,做好施工现场保护。
4.2.8 使用硅管时一定要注意每家运营商硅管不能搞混扰,联移动管子必须用蓝色扎带捆扎,电信管子必须要用红色扎带捆扎,联通管子必须用黄色扎带捆扎,敷管以后及时用堵头堵好,以防止泥土进入。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开挖许可证。
2、施工期间甲方指定 承担现场外协工作,联系电
话:
3、负责与施工相关的市政、交通、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及各地下管线所属单位、铁路部门等沟通和知会。
4、施工中相互配合,甲方解决施工中的协调各项困难,确保安全施工、
快速施工、文明施工。
5、工程竣工后,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
业主单位验收标准为准),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原因没有及时整改,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负责施工前期的地下管线勘测。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甲方和工程监理
人员指挥施工;乙方自行负责工作人员的食宿和工具费用及房租水电费,严格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充分配备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及工具,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中地下隐蔽设施的保护。项目实施期间所发生的施工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因违或操作或施工组织不当等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自己负责及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这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地下隐蔽工程,如放炮、各路面的凝土及人行横道路面凝土全部由乙方负责。
2、按甲方要求和现场情况编制施工方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迸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在甲方指定的路段进行施工,如在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经甲方三次劝告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叫乙方中途退场.自行中途退场甲方不予结算任何工程费用。
3、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4、平整、清理现场,维护环境整洁,每完成一段用堵头把管子堵好,施工时或完成开挖以后应及时清理卫生,如果居民或城管投诉罚款1000元/次。
5、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快速施工,在施工中注意地下各 种管线勘测造成地下管线受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防止事故发生,对施工不慎发生的事故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如果乙方在开挖施工过程损坏其他管线,不告知损坏管线所属单位及甲方,甲方将对乙方处以罚款200元/次的处罚。
6、施工全部竣工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建设方进行验收,若六个月未进行验收验收,则默认验收合格。
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施工,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商议解决。
七、工程分包方式及价格:
7.1工程分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形式(包含除甲方提供的pvc管、硅管、子管、及井盖井圈以外的一切费用 )
7.2 价格(此价格包含协调赔补费)1
〔以下价格包含开挖、敷设pvc管和4孔子管,或硅管。破路,破道、砌管道井、回填、恢复路面原样、所有材料及人工(大理石,彩砖)必须达到原来一样标准,有地板砖路面的瓷砖回贴,路面余土、物的装车费及运费、水泥路面、人行道的切割和爆破等一切发生的材料及人工有乙方承担。以及因无法挖深所需混泥土包封的材料及人工工资
7.2.1单手孔(井)
(1)、一手孔管道纯黄土路面施工费按(xxx)元丨米(坚土
另外协商)。
(2)、一手孔管道混凝土、贴彩砖、砖路面施工费按(xxx)元丨米
(3)、一手孔管道横向贴大理石路面施工费按〔xxx〉元丨 米。
(4)、一手孔管道纵向贴大理石路面施工费按〔xxx〉元义 米。7.2.2单手孔(井)
(1)、二手孔管道纯黄土路面芳工费按(xxx)元丨米(坚土
另外协商)。
(2)、二手孔管道混凝土、贴彩砖、砖路面施工费按(xxx)元丨米
(3)、二手孔管道横向贴大理石路面施工费按〔xxx〉元丨 米。
(4)、二手孔管道纵向贴大理石路面施工费按〔xxx〉元义 米
7.2.3单手孔(井)
(1)、三手孔管道纯黄土路面芳工费按(xxx)元丨米(坚土
另外协商)。
(2)、三手孔管道混凝土、贴彩砖、砖路面施工费按(xxx)元丨米
(3)、三手孔管道横向贴大理石路面施工费按〔xxx〉元丨米。
(4)、三手孔管道纵向贴大理石路面施工费按〔xxx〉元丨米
〔开挖价格除了pvc管子管,或硅管由甲方提供,其他一切材料及相应开支都包含在此价格内)
7.3 材料管理
施工中要管理好材料丢失及材料浪费,丢失或损耗的材料ø 40的硅管按xx元丨米从施工费扣除,ø 34的硅管按xx元丨米从施工费扣除,ø98pvc管按照xx元丨米从施工费扣除。
八、工作量及结算:
8.1工程量以甲方和乙方一起现场验收所测量确定的实际施工长度为准进行核算,。
8.2工程结算付款方式:乙方前2公里工程款由乙方自己负责,
以后每公里按业主单位要求验收合格以后一个星期内付百分之七十,剩余工程款一年内全部付清。
九、当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的困难,由双方协商处理。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十一、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双方若不能协商解决时,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通 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技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本合同结算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 期:
第2篇 投资广场铺设通讯管道施工协议
投资广场铺设通讯管道施工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并会同联通、铁通公司协商一致,现就乙方负责在甲方所属区域铺设通讯管道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时限要求:自合同签定之时起,定于20**年6月10日至20**年6月12日止三天时间内,乙方保证破路等将对甲方营业造成影响的施工在夜间进行。
二、施工任务:乙方为保证通讯线路进入投资广场,在甲方所属投资广场南门通道铺设地下通讯线路管道共计四根,乙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及施工材料、管道等,其中三根由乙方牵头分配使用,预留一根产权、使用权属甲方所有,由甲方处置。
三、施工地点:甲方所属投资广场南门走道围墙边至大厦b座地下一层内强弱电室。
四、施工要求:
1、乙方应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应不得破坏甲方环境、阻碍交通、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2、乙方应保证甲方人员、车辆进出交通畅通,无噪音污染,垃圾及时清运,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
3、确保管道铺设质量及道路按时恢复原貌。
五、其它事宜: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施工用电,并协调车辆、人员进出及现场管理。
六、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内容完工或施工严重影响甲方环境、设施及经营,甲方有权要求予以停工,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 长输天然气管道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五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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