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成都服饰公司分立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 设立甲方分公司,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合法身份进行识别,做出合作或停止合作的决定。
2、负责提供甲方的委托书、任职文件及公司证照等文件,以便乙方在当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执照和有关手续。
3、 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
4、如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任意一项或对甲方以及相关第三者造成损失且情节恶劣者,甲方则有权撤销乙方的分公司负责人职务,收回分公司相关手续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究权;
5、 对乙方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财务往来、员工聘用均有监督、知情和指导权;
6、 在乙方正常经营工作中,甲方不得轻易裁撤乙方分公司工作人员;
7、有权监督和制止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8、甲方负责建筑设计咨询合同的全程技术履约,包括:前期建筑设计图的初审、优化设计报告的作出、优化设计图纸的绘制、优化估算表的编制、法定权威审图机构的审查通过及优化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等等。
9、甲方收取被服务方咨询费用的流程:
优化设计咨询合同签署→原建筑设计图纸的初审→设计优化初步报告→收取优化设计定金(20%)→甲方确认优化方向→提交最终优化设计报告→收取优化设计报告服务费(70%)→提交具体优化设计图纸及预算→送法定权威审图机构→收取余额费用(10%)→涉及优化部分的审查意的修改及优化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以合作的方式担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
2、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费、办公费、工作人员工资、税务、业务开展经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注册的'正国优'商标及有关图形的文字说明。
4、 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上报分公司经营状况;
5、 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借贷;
6、 乙方的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超过甲方的项目范围,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7、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
9、 乙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罢免乙方分公司负责人职务;
10、 乙方不得随意与同行业合作或恶意竞争,如有类似情况必须经甲方允许后方可操作;
1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并且签字确认;
12、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租赁协议/负责人身份证明均由乙方提供。
三、 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营业原则
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以分公司名义签订有关合同,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直至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未结算的业务费用一概不予结算;
四、利润分成办法
1.甲方支付乙方业务费用的提成比例为甲方向委托方收取咨询费用总额的20%,并在甲方收到款项后次月初结算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需提供等额发票),乙方不能提供等额发票时,差额部分按8.5%扣减税额。
2.甲方收取建设方委托项目的最低设计咨询费用为优化额的30%(1000万元以内),当优化额超过1000万元时按每增加1000万元减收2%计取,如:优化额1001-2000万元之间按28%计取咨询费用,以此类推,但最少不低于10%。
五、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2.协议到期,如乙方不再续签协议或协议期内终止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清查乙方在经营分公司期间的所有经营项目和财务状况以及债权债务,双方经过申报公开声明后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甲方再另行委任其它人继续经营或结束分公司营业,此时乙方的相关权责即行终止。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5. 本协议附件:甲方证照复印件,乙方证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 方: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公司分立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 设立甲方分公司,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合法身份进行识别,做出合作或停止合作的决定。
2、负责提供甲方的委托书、任职文件及公司证照等文件,以便乙方在当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执照和有关手续。
3、 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
4、如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任意一项或对甲方以及相关第三者造成损失且情节恶劣者,甲方则有权撤销乙方的分公司负责人职务,收回分公司相关手续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究权;
5、 对乙方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财务往来、员工聘用均有监督、知情和指导权;
6、 在乙方正常经营工作中,甲方不得轻易裁撤乙方分公司工作人员;
7、有权监督和制止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8、甲方负责建筑设计咨询合同的全程技术履约,包括:前期建筑设计图的初审、优化设计报告的作出、优化设计图纸的绘制、优化估算表的编制、法定权威审图机构的审查通过及优化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等等。
9、甲方收取被服务方咨询费用的流程:
优化设计咨询合同签署→原建筑设计图纸的初审→设计优化初步报告→收取优化设计定金(20%)→甲方确认优化方向→提交最终优化设计报告→收取优化设计报告服务费(70%)→提交具体优化设计图纸及预算→送法定权威审图机构→收取余额费用(10%)→涉及优化部分的审查意的修改及优化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以合作的方式担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
2、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费、办公费、工作人员工资、税务、业务开展经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注册的'正国优'商标及有关图形的文字说明。
4、 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上报分公司经营状况;
5、 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借贷;
6、 乙方的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超过甲方的项目范围,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7、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
9、 乙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罢免乙方分公司负责人职务;
10、 乙方不得随意与同行业合作或恶意竞争,如有类似情况必须经甲方允许后方可操作;
1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并且签字确认;
12、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租赁协议/负责人身份证明均由乙方提供。
三、 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营业原则
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以分公司名义签订有关合同,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直至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未结算的业务费用一概不予结算;
四、利润分成办法
1.甲方支付乙方业务费用的提成比例为甲方向委托方收取咨询费用总额的20%,并在甲方收到款项后次月初结算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需提供等额发票),乙方不能提供等额发票时,差额部分按8.5%扣减税额。
2.甲方收取建设方委托项目的最低设计咨询费用为优化额的30%(1000万元以内),当优化额超过1000万元时按每增加1000万元减收2%计取,如:优化额1001-2000万元之间按28%计取咨询费用,以此类推,但最少不低于10%。
五、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2.协议到期,如乙方不再续签协议或协议期内终止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清查乙方在经营分公司期间的所有经营项目和财务状况以及债权债务,双方经过申报公开声明后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甲方再另行委任其它人继续经营或结束分公司营业,此时乙方的相关权责即行终止。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5. 本协议附件:甲方证照复印件,乙方证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 方: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有限公司分立协议
有限公司分立协议
一、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立后各方的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分立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职工安置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签约日期、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分立协议
有限公司分立协议
第4篇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公司系原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原____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与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现分立的双方就分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____公司注册资金为 万元,现有净资产 万元,由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 万元,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万元。
二、____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新股 万元,若股票发行成功,该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 万元,新股为人民币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_ ___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新股 万元,若股票发行成功,该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 万元,新股人民币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三、原公司发行股票 万股,现每两股折合一新股,按股票号码顺序,前 万号股票持有者向____股份有限公司兑换新股,万号以后的股票持有者向____股份有限公司兑换新股。
四、分立后____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西药制剂,____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中药和微生物药品,原公司下属第一制药厂归____公司管理;下属第二制药厂由____公司经营管理。
五、进行分立的日程为: 年 月 日到 日双方共同清理财产帐册,对原公司财产进行分割,并按期交割完毕。 年 月日起原____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复存在,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股分有限公司正式营业。
六、原____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过程中,双方难免产生矛盾,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不影响工厂生产,分立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生产正常进行,一切都应友好协商进行。
七、分立各方要求原公司股东大会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批准本合同。
甲方: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乙方:________市____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5篇 公司分立协议(新设分立)
公司分立协议(新设分立)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省市区签订:
甲方(原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原公司全体股东):
第一条合同订立之目的
1.1 甲方系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的注册资本为万元。
1.2 乙方系甲方股东,合法持有甲方100%股权。其中持有甲方%股权,持有甲方%股权,持有甲方%股权。
1.3 甲方拟进行新设分立,分立完成后甲方依法注销,由分立产生的2家新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承接甲方资产、人员,连带承担甲方债务。
1.4 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分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条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取新设式分立,甲方分立为2家新设公司(新设公司1、新设公司2),甲方在分立完成后依法注销。
第三条分立前后的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3.1 分立前: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合计
3.2 分立后,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1)新设公司1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合计
(2) 新设公司2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合计
第四条业务分割
4.1 分立后,新设公司1的主营业务如下:
。
4.2 分立后,新设公司2的主营业务如下:
。
第五条资产分割
5.1 根据出具的以年月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号《评估报告》(本协议附件一),甲方净资产为万元,具体资产见附件一所列。
5.2 双方同意,甲方的资产按以下方式分割:
(1)新设公司1承接净资产万元,新设公司2承接净资产万元。
(2)具体财产分割,详见本协议附件二《新设公司1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及附件三《新设公司2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第六条债权债务分割
分立后,新设公司的债权实现与债务承担,按照本协议附件四《债权债务划分明细表》执行。根据债权人要求以及双方协商达成意见,需要由新设公司1、新设公司2共同承担的债务,乙方应当保证促使新设公司1、新设公司2积极协同、互相配合,以履行上述义务。
第七条人员变动
7.1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分立后,新设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由新设公司各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依法选举或者聘请。
7.2 员工的变动
(1)依据人随资产走的基本原则,甲方原有员工分别安置到新设公司1及新设公司2。员工与新设公司1或新设公司2签署劳动合同,社保关系依法变更。该等人员的原有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因职务变动而发生薪酬增加的另行协商,工龄均持续计算。
(2)员工的具体划分方案,按附件五《员工安置方案》执行。
第八条分立工作组的成立及职责
8.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成立分立工作组,具体执行本次分立有关事宜。
8.2 分立工作组由组成,其中,任组长、副组长。
8.3 分立工作组依据本协议约定以及《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开展下列工作:
(1)组织甲方、新设公司1及新设公司2分别召开股东会,就分立有关事宜作出决议;
(2)就本次分立事宜,报各主管部门审批(如需);
(3)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评估、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4)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自甲方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各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组织新设公司1、新设公司2起草公司《章程》并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通过《章程》、选择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7)办理新设公司1及新设公司2设立登记以及甲方注销登记等工商登记有关工作。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协议文本与生效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0.2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剩余份留存甲方公司以备提交工商等机关之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1(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2(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3(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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