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资产股权委托代理协议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署:
1、甲方(委托方):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2.乙方(受委托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鉴于:
1.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 xx公司(证券代码,以下简称“ ”)的__________万股国家股股权(占 股本总额的x%),系的第一大股东。
2. 乙方系经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 甲、乙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甲方拟将其持有x万股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___________万股全部国家股股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甲方交付的股权代理事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股权托管目的
由于乙方拟将其通信事业部和系统集成事业部从事通信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开发、生产的全部经营性资产转让给 ,因此,为了保证的持续发展能力,为了保障国有股权保值增值并更好地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甲方特将其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条 委托代理的方式
2.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甲方将其持有的 的xxx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x%)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行使 国家股股东权利;
2.2甲方将其持有的 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
3.1 该等股份的委托代理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3.2若在委托代理期限内,甲乙双方就该等国家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事宜达成正式协议,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且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四条 委托代理权限
4.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委托代理期限内,因该等股权派生的股息红利全部由乙方享有,作为乙方代理行使该等股权的报酬和费用。
4.3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五条 特别约定
5.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等国家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国家股股权;对该等股权的转让、划转、质押或其他或有变动,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5.3 乙方有权随时选择收购本协议项下的 国家股股份。
5.4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六条 承诺与声明
6.1 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本协议所指的xxx万股 国家股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6.2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保证乙方能顺利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保证协助乙方改选原 董事会、监事会。
6.3 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6.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甲方将其持有的本协议中全部或部分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且保证乙方受让的股权不低于股本总额的x%。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7.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7.2 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定。
9.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条 附 则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2 本协议经 股东大会批准将 从事 资产及相关负债出售给甲方之日起后正式生效实施。
10.3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二十五日内,促使 董事会或自行发出召集股东大会的公告,审议其购买上述第10.2条所述 的资产及负债。否则,本协议不受上述第10.2条的限制,自行生效实施。
10.4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或内 容的效力不受任何影响。
10.5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二份交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委托方):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受委托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第2篇 2023股权委托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_____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及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其各自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____%的股权。
3、甲方拟购买乙方及丙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公司共计________%的股权(以下称“代持股权”),并于购买后,由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由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
_____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鉴于此,甲方基于对乙方、丙方的信任,各方经协商一致,根据《_____》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一、代持股权
3、乙方及丙方应于__________公司的资本金账户收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rmb)并验资完成后,立即将该笔款项用于投资到__________公司,以取得__________公司________%的股权。
二、代持利益
1、乙方及丙方仅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甲方仍保留代持股权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代持股权的使用权、处置权及收益权。乙方及丙方因代持股权产生的表决权和/或任何股东权利,均授权甲方行使,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东会决议。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乙方或丙方不得擅自行使前述表决权和/或股东权利。
2、乙方或丙方因代持股权所得的任何利益及其孳息均归甲方所有。
3、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私自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代持股权的全部或者任何部分以及代持股权产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若乙方或丙方(以下称“转让方”)就向第三人转让其代持股权征求其他代持股东同意的,该方应立即将该情况通知甲方,在甲方未书面向该方表示其知晓并同意转让方向该第三人转让其代持股权前,该方不得同意转让方将其代持股权转让于任何第三人。
4、公司解散时,代表甲方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分取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并将该等剩余财产无偿转交甲方。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于本协议约定的以__________公司的名义对__________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事宜,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及丙方了解投资的实际情况及实施进度,并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于_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_公司进行出资后的3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相关合法的出资证明原件供甲方查核,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于__________公司实际取得__________公司________%股权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股东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同意增加__________公司为股东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工商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变更股东的通知书、修改后的股东名册等一切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3)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及丙方了解代持股权或者与其相关的信息,乙方及丙方应及时提供并依据甲方的要求做出说明。
(4)对于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协议持有代持股权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均由甲方以代持股权或者其产生的代持利益承担。
(5)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乙方及丙方代持的代持股权,乙方及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办理转移代持股权的有关手续。
2、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成为代持股权的名义占有人。乙方及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随时将其代持股权按甲方要求之条件转回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乙方及丙方应于签署本协议同时,签署转让代持股权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之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之股东决议,并授权甲方在任何时候填写附件一及附件二中之留空内容。
(2)乙方及丙方代持股权,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代持股权不属于乙方或丙方的自有财产,其完全属于甲方的财产。
(4)乙方及丙方应当为甲方及其处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代持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5)乙方及丙方应尽最大诚信和努力处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代持相关的事务。
(6)乙方及丙方须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为甲方的最大利益,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持有代持股权。乙方及丙方应妥善保存代持股权的完整记录,以便甲方查询。
(7)若__________公司拟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__________公司股权,或__________公司拟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8)若乙方或丙方拟向任何第三方转让__________公司股权的或对该股权做任何其他的处分的,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9)在签署本协议同时,签署同意甲方收回乙方或丙方代持股权之同意书及相关股东决议。
四、违约事件和违约责任
1、下列事项构成乙方或丙方的违约事件:
(1)乙方或丙方(以下称“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权限处分其代持股权或者前述代持股权产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任何损失。
(2)违约方违反作为受托人的谨慎管理义务,处理代持事务不当,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任何损失。
(3)违约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2、如果发生前述违约事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及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代持终止后的处理事项。
3、无论甲方是否通知乙方或丙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本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事件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4、若乙方或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之终止协议通知7日后,未按甲方要求及甲方安排的时程内:
(1)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转移有关代持股权的全部信息、资料或权益。
(2)签署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转让代持股权所需的各类文件的,每延迟1天,乙方或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代持股权所代表金额按年利率1、0%计算的迟延履行补偿金。
5、乙方或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致使甲方合法权利遭受损失的,该方应当予以补偿或者赔偿。
6、乙方及丙方就其因于本协议项下所有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条项下的赔偿义务),向甲方负完全的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就乙方或丙方各自的义务或赔偿责任,向乙方或丙方任一方为全部的请求。
五、其他事项
1、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安排,甲、乙、丙各方都应严格保密,除非法律要求,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丙各方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相关信息。但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协议的内容告知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东或者天云有道公司的利害关系人。
2、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3、双方约定,乙方、丙方接受委托并履行目标股份有关的委托事项不收取任何报酬。乙方、丙方为处理与目标股份有关的委托事务垫付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偿还该费用。该费用的支付,可以从因目标股份产生的权益中抵扣。
六、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对于各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当事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后________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七、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2、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其终止本协议之7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及丙方。自乙方或丙方收到甲方发出之书面终止协议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须向甲方或其指派的人员转移有关代持股权的全部信息、资料或权益,并按甲方要求将代持股权转让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并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转让所需的各类政府审批及变更手续。对于甲方收回乙方及/或丙方代持股权或要求乙方及/或丙方将其代持股权转让予第三人的,乙方及/或丙方应表示同意,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且须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转让所需的各类政府审批及变更手续。
八、联系地址及通知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
3、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九、其它
1、本合同之增删修改,非经合同各方以书面协议为之,不生效力。
2、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法被确认无效时,其它条款仍然有效,惟去除该无效部分,将影响合同目的之实现者,则全部无效。
3、本协议附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任何于本协议生效前经双方协议而未记载于本协议之本文或其附件之事项,对双方均无拘束力。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各方各执_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第3篇 2023股权委托代管协议
2023-股权委托代管协议范本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股权代管事宜。
二、委托内容
1、甲方自愿出资入股组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入股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入股股权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_______元的_______%。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1)代表甲方以乙方名义将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入股组建公司。
(2)代表甲方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签名。
(3)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相应活动。
(5)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应如实将入股的相关证明材料交乙方验证,并向乙方提交经乙方验证后的材料复印件。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乙方代表的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接受。
4、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_____、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6、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承担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作为乙方所代表入股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超越代理权限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甲方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3、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损害甲方利益。
5、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代表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6、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
7、在未获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表股份”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
8、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小于代甲方所持股份比例时,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9、乙方承诺将所代甲方入股的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在公司分配在乙方名下后3日内如数转交给甲方,或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0、如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乙方有转委托权。
六、委托期限
至公司依法解散或终止为止。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董事会备案存档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4篇 股权委托代理协议范本专业版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
身份证 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鉴于: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 上市公司 __________公司(证券代码,以下简称______)的______________股权(占________股本总额的_______%),系_____的股东。
2、乙方系经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 。
3、甲、乙双方已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拟将其持有_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 代理 行使其持有的________的____________股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甲方交付的股权代理事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股权托管目的
为了保证__________的持续发展能力,为了保障国有股权保值增值并更好地行使有关 股东权利 ,甲方特将其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条、委托代理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股份(占________股本总额的_______%)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行使________国家股股东权利。
2、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
1、该等股份的委托代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2、若在委托代理期限内,甲乙双方就该等国家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事宜达成正式协议,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且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四条、委托代理权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 公司法 》、_______________ 公司章程 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委托代理期限内,因该等股权派生的股息红利全部由乙方享有,作为乙方代理行使该等股权的报酬和费用。
3、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五条、特别约定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等国家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国家股股权;对该等股权的转让、划转、质押或其他或有变动,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3、乙方有权随时选择收购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__国家股股份。
4、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5篇 股权委托代持协议范本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_____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及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其各自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____%的股权。
3、甲方拟购买乙方及丙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公司共计________%的股权(以下称“代持股权”),并于购买后,由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由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
4、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将通过上述代持股权,以__________公司的名义持有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__________公司”)________%的股权。
_____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鉴于此,甲方基于对乙方、丙方的信任,各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一、代持股权
1、甲方拟向乙方以及丙方各自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rmb)(“股权转让款”)购买乙方以及丙方所各自持有的代持股权。于甲方依本协议支付乙方及丙方上述款项后,甲方委托乙方及丙方代甲方持有共计________%的代持股权。乙方及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持有人。
2、就本条第1款所约定的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如下:甲方以等同于股权转让款的等额美元支付至经过甲、乙及丙方一致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账户,通过该第三方机构以人民币将甲方的股权转让款支付至乙方及丙方各自指定的个人账户。乙方及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过第三方账户汇入的股权转让款后1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关收款通知(标明收款时间及收款金额)。乙方及丙方应于收受上述股权转让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金作为出资款项支付至__________公司的资本金账户,并应于完成出资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汇款凭证以及合法出资证明的原件供甲方查核,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3、乙方及丙方应于__________公司的资本金账户收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rmb)并验资完成后,立即将该笔款项用于投资到__________公司,以取得__________公司________%的股权。
二、代持利益
1、乙方及丙方仅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甲方仍保留代持股权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代持股权的使用权、处置权及收益权。乙方及丙方因代持股权产生的表决权和/或任何股东权利,均授权甲方行使,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东会决议。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乙方或丙方不得擅自行使前述表决权和/或股东权利。
2、乙方或丙方因代持股权所得的任何利益及其孳息均归甲方所有。
3、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私自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代持股权的全部或者任何部分以及代持股权产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若乙方或丙方(以下称“转让方”)就向第三人转让其代持股权征求其他代持股东同意的,该方应立即将该情况通知甲方,在甲方未书面向该方表示其知晓并同意转让方向该第三人转让其代持股权前,该方不得同意转让方将其代持股权转让于任何第三人。
4、公司解散时,代表甲方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分取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并将该等剩余财产无偿转交甲方。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于本协议约定的以__________公司的名义对__________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事宜,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及丙方了解投资的实际情况及实施进度,并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于_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_公司进行出资后的3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相关合法的出资证明原件供甲方查核,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于__________公司实际取得__________公司________%股权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股东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同意增加__________公司为股东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工商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变更股东的通知书、修改后的股东名册等一切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3)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及丙方了解代持股权或者与其相关的信息,乙方及丙方应及时提供并依据甲方的要求做出说明。
(4)对于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协议持有代持股权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均由甲方以代持股权或者其产生的代持利益承担。
(5)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乙方及丙方代持的代持股权,乙方及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办理转移代持股权的有关手续。
2、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成为代持股权的名义占有人。乙方及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随时将其代持股权按甲方要求之条件转回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乙方及丙方应于签署本协议同时,签署转让代持股权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之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之股东决议,并授权甲方在任何时候填写附件一及附件二中之留空内容。
(2)乙方及丙方代持股权,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代持股权不属于乙方或丙方的自有财产,其完全属于甲方的财产。
(4)乙方及丙方应当为甲方及其处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代持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5)乙方及丙方应尽最大诚信和努力处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代持相关的事务。
(6)乙方及丙方须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为甲方的最大利益,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持有代持股权。乙方及丙方应妥善保存代持股权的完整记录,以便甲方查询。
(7)若__________公司拟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__________公司股权,或__________公司拟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8)若乙方或丙方拟向任何第三方转让__________公司股权的或对该股权做任何其他的处分的,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9)在签署本协议同时,签署同意甲方收回乙方或丙方代持股权之同意书及相关股东决议。
四、违约事件和违约责任
1、下列事项构成乙方或丙方的违约事件:
(1)乙方或丙方(以下称“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权限处分其代持股权或者前述代持股权产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任何损失。
(2)违约方违反作为受托人的谨慎管理义务,处理代持事务不当,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任何损失。
(3)违约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2、如果发生前述违约事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及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代持终止后的处理事项。
3、无论甲方是否通知乙方或丙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本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事件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4、若乙方或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之终止协议通知7日后,未按甲方要求及甲方安排的时程内:
(1)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转移有关代持股权的全部信息、资料或权益。
(2)签署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转让代持股权所需的各类文件的,每延迟1天,乙方或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代持股权所代表金额按年利率1、0%计算的迟延履行补偿金。
5、乙方或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致使甲方合法权利遭受损失的,该方应当予以补偿或者赔偿。
6、乙方及丙方就其因于本协议项下所有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条项下的赔偿义务),向甲方负完全的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就乙方或丙方各自的义务或赔偿责任,向乙方或丙方任一方为全部的请求。
五、其他事项
1、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安排,甲、乙、丙各方都应严格保密,除非法律要求,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丙各方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相关信息。但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协议的内容告知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东或者天云有道公司的利害关系人。
2、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3、双方约定,乙方、丙方接受委托并履行目标股份有关的委托事项不收取任何报酬。乙方、丙方为处理与目标股份有关的委托事务垫付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偿还该费用。该费用的支付,可以从因目标股份产生的权益中抵扣。
六、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对于各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当事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后________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七、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2、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其终止本协议之7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及丙方。自乙方或丙方收到甲方发出之书面终止协议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须向甲方或其指派的人员转移有关代持股权的全部信息、资料或权益,并按甲方要求将代持股权转让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并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转让所需的各类政府审批及变更手续。对于甲方收回乙方及/或丙方代持股权或要求乙方及/或丙方将其代持股权转让予第三人的,乙方及/或丙方应表示同意,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且须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转让所需的各类政府审批及变更手续。
八、联系地址及通知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
3、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项下之通知,应以信函寄出至上述地址,或以传真方式发送至上述传真号码(需对方收件确认),或亲自送达至上述地址。
5、一方拟变更上述约定之联系地址或方式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上述方式通知另一方做变更。
九、其它
1、本合同之增删修改,非经合同各方以书面协议为之,不生效力。
2、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法被确认无效时,其它条款仍然有效,惟去除该无效部分,将影响合同目的之实现者,则全部无效。
3、本协议附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任何于本协议生效前经双方协议而未记载于本协议之本文或其附件之事项,对双方均无拘束力。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各方各执_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6篇 股权委托代管协议
股权委托代管协议范本专业版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股权代管事宜。
二、委托内容
1、甲方自愿出资入股组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入股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入股股权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_______元的_______%。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1)代表甲方以乙方名义将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入股组建公司。
(2)代表甲方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签名。
(3)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相应活动。
(5)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应如实将入股的相关证明材料交乙方验证,并向乙方提交经乙方验证后的材料复印件。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乙方代表的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接受。
4、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6、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承担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作为乙方所代表入股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超越代理权限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甲方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3、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损害甲方利益。
5、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代表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6、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
7、在未获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表股份”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
8、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小于代甲方所持股份比例时,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9、乙方承诺将所代甲方入股的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在公司分配在乙方名下后3日内如数转交给甲方,或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0、如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乙方有转委托权。
六、委托期限
至公司依法解散或终止为止。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董事会备案存档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7篇 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xx 年 8 月 20 日于成都市共同签署: 1. 江阴恒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陈市村 法定代表人: 江荣方 2. 江苏双良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沿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缪双大
鉴于: 1. 江阴舒卡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舒卡纤维' )系一家由甲方等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的 中外合资企业,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 甲方持有舒卡纤维 75%的股权.舒卡纤维目前主 要从事氨纶等高新技术化纤业务(以下简称'氨纶业务'); 2. 乙方为一家主要从事氨纶生产,销售的中外合资企业, 对氨纶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的管理及运行已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 甲方为避免其控股子公司舒卡纤维与乙方发生 同业竞争, 使舒卡纤维所从事的氨纶业务进一步趋向成熟, 甲方曾与乙方于 3 月 16 日 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将其持有的舒卡纤维 75%股权(以下简称'托管股权') 委托乙方管理, 委托管理期限至 xx 年 12 月 15 日止; 3. 乙方控股股东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 股的股 份有限公司, 为彻底解决与甲方控股子公司舒卡纤维的同业竞争问题, 四川舒卡特种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甲方持有的舒卡纤维 60%股权并且双方已就该等股权转让 事宜于本协议成立之日签署了一份 《关于转让江阴舒卡纤维有限公司 60%股权之股权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股协议'), 为此,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 件提前终止前述《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签署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0431001/lw/lw/ef/d5 签署本
1
第一条 终止股权托管 1.1 甲乙双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约定终止委托管理托管股权之《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自本 协议生效之日起, 甲方不再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舒卡纤维股权委托乙方管理, 乙方 亦不再为甲方管理任何舒卡纤维股权, 乙方亦没有继续向舒卡纤维提供任何咨询,建 议或资料的义务.
1.2 就乙方受托管理托管股权事宜, 甲方应依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乙 方实际受托管理托管股权期间(即自《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即 xx 年 3 月 17 日, 下同)起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 下同)的管理费, 管理费的具体金额依以下计算 方法确定: (1) (2) 约定的托管期间为依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间, 即自《股权委 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xx 年 12 月 15 日止的期间; (3) 实际托管期间为乙方实际受托管理托管股权期间, 即自《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的期间; (4) 约定托管期间的管理费为依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全部托管期间的管 理费, 即舒卡纤维截至 xx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净资产(根据舒卡纤维的财务报 表, 截至 xx 年 12 月 31 日止, 舒卡纤维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99,329,000.00 元)的 3%.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 15 日内将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支 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1.3 双方同意,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60 个工作日内, 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协议的所有生 效条件得以全部成就. 实际应付管理费=约定的托管期间÷实际托管期间×约定托管期间的管理费;
0431001/lw/lw/ef/d5 签署本
2
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2.1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为: (1) 转股协议正式生效; (2) 乙方控股股东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按转股协议约定从甲方处受让的舒 卡纤维 60%的股权已经过户至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以完成相应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 下同). 上述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成就之日起, 本协议即行生效. 2.2 为实现上述之先决条件, 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办理有关乙方控股股东四川舒卡特种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就从甲方受让舒卡纤维 60%股权的相关手续. 第三条 甲方的保证及 3.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 甲方保证: (1) 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均: (i) (ii) 在甲方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已采取或将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进行适当授权; (iii) 不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2 甲方保证, 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进行的谈判和协商的过程中,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 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 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3.3 3.4 甲方其将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甲方承担由于违反上述各款保证及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 偿有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违反上述各款保证和/或 的除外.
0431001/lw/lw/ef/d5 签署本
3
第四条 乙方的保证及 4.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 乙方保证: (1) 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企业; (2) 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均: (i) 在乙方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ii) 已采取或将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进行适当授权; (iii) 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4.2 乙方保证, 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进行的谈判和协商的过程中,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 资料是完整的,充分的,真实的, 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4.3 4.4 乙方其将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乙方承担由于违反上述各款保证及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 偿有可能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但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违反上述各款保证和/或 的除外. 第五条 税费 5.1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本协议相关之政府主管部门收取的税费, 由甲方及乙方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各方就本协议所 涉及之律师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差旅费用等由该支出方自负. 第六条 协议书的转让 6.1 除非事先得到他方书面同意,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部分 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七条 保密 7.1 本协议签署后, 除非事先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否则无论托管股权托管是否终止, 亦无论本协议是否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无效或履行完毕, 双方均应承担以下
0431001/lw/lw/ef/d5 签署本
4
保密义务: (1) 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以及与托管股权托管 有关的任何文件(以下简称'保密文件'); (2) 双方只能将保密文件和其内容用于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目的, 不得用于任何其他 目的. 7.2 如本协议双方因下列原因披露保密文件, 不受第 7.1 款的限制: (1) 向本协议双方及舒卡纤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该方聘请的会计师, 律师披露; (2) (3) 因遵循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披露; 因本协议双方所在国家之政府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协议的任何一方因其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另一方因此 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8.2 若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最终不能取得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应当取得的利益, 该违 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其预期取得的一切利益. 8.3 如本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或认定为无效, 本条仍然有效. 第九条 通知 9.1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在发送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时, 应采用书面的形式. 如果专人送达, 或传真发送, 或用挂号信件寄送至下列的地址或传真号码, 或寄送至 接受人已经提前十日书面告知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 则应被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 江阴恒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陈市村
0431001/lw/lw/ef/d5 签署本5
传真号码: 0510-6637443 收件人: 江阴恒创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乙方: 江苏双良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沿江工业园 传真号码: 0510-6091990 收件人: 江苏双良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董事长 9.2 任何通知, 如果用专人送达, 则收件人签收后即被视为已经送达.如果用传真发送, 则 在按照上述收件人的传真号码正常发送后即被视为已经送达.如果用挂号信件寄出, 则在向收件人的地址寄送后七日即被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条 变更和修改 10.1 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10.2 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1.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 甲,乙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 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按该会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上海. 11.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1.4 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外, 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协议书的解释 12.1 对本协议条款含义双方发生歧异时, 由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及交易惯例 共同解释.解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 按本协议第十一条处理.
0431001/lw/lw/ef/d5 签署本
6
第十三条 文本 13.1 本协议正本壹式八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舒卡纤维留存壹份, 其他报有关政府部 门. 13.2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 力. 第十四条 成立及生效 14.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并自本协议第 2.1 款所述之条件全部得到成就之首日 生效.
甲方: 江阴恒创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江荣方 (签字)
乙方: 江苏双良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缪双大
(签字)
第8篇 股权委托代持协议
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签署:
代持人名称: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持人”);和
委托人姓名:举例,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
在本协议中,代持人与委托人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鉴于,
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京_____________________](“目标企业”),作为该目标企业元人民币之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 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名义上持有目标企业上述股东权益;
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取得和/或持有目标企业的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系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权(详见下文第1条规定);
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权,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该等股权;
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代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持关系解除相关的问题。
因此,
双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的代持关系,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转让代持股权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代持关系
双方特此确认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 %的股权即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权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持人处置部分代持股权,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代持股权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适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并应享有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的权益和风险。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代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权。
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权不收取任何报酬。
股权代持
代持人应当善意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权并行使作为代持股权股东的权利。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时对代持股权进行适当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确定的价格将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权设定质押);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委托人书面指示,代持人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者设置质押或任何权利负担)代持股权,但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种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及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权转让对价、目标企业清算时因持有代持股权而分得之清算财产)均应归于委托人。对于上述利益中的货币部分,代持人应当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十(10)个银行工作日内将依据本协议进行扣除后的余额(如有)划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者以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给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标企业的股权(如公积金转增股本),新获股权应自动增加至代持股权,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处置。
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如有)。
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股东投票权(决议权)以及目标企业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知情权利。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果代持人发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认为影响代持人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关情形。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价格(如需要缴付的认缴注册资本或需支付的转股价款)、任何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承担,代持人有权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中相应扣除。
代持关系解除
委托人不再拥有代持股权时,代持关系自动解除。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承诺,代持人将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将代持股权变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因将代持股权全部或部分变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将由代持人承担。
赔偿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权处置、通知、授权委托及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等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纠正其违约行为,未及时有效补救的,应赔偿另一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
本协议为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将全面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者口头的谅解、共识、协议或其他文件。无论本协议的其他任何规定,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从属于目标企业的股(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其他股(期)权激励文件,若有任何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处置以及争议解决的约定),以上述股(期)权激励计划及文件为准。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目标企业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终解决。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任何条款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本协议将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权(代持人违反本协议未经授权处分代持股权除外)之时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的履行及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承担。
通知。除非有书面通知改变下列地址,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送递、快递或传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过快递,快递回执上的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专人送递,专人送递当日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传真,则在传真的传送确认单上显示的日期应视为送达,但在传真后应立即通过专人送递或快递将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托人: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代持人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第9篇 股权委托代管协议范本专业版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股权代管事宜。
二、委托内容
1、甲方自愿出资入股组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入股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入股股权金额占 公司注册资本 金_______元的_______%。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述组建公司出资入股的委托代理人。乙方系甲方的名义股东。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1)代表甲方以乙方名义将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入股组建公司。
(2)代表甲方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签名。
(3)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相应活动。
(4)代甲方收取甲方入股的上述股权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在公司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
(5)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出资入股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甲方应如实将入股的相关证明材料交乙方验证,并向乙方提交经乙方验证后的材料复印件。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乙方代表的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接受。
4、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相关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股权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6、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承担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作为乙方所代表入股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超越代理权限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甲方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3、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损害甲方利益。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甲方享有的股东权益。
5、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代表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6、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
7、在未获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表股份”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
8、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小于代甲方所持股份比例时,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9、乙方承诺将所代甲方入股的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在公司分配在乙方名下后3日内如数转交给甲方,或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0、如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乙方有转委托权。
六、委托期限
至公司依法解散或终止为止。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董事会备案存档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10篇 股权委托代理协议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署:
1.甲方(委托方):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2.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鉴于: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__________公司(证券代码,以下简称“______”)的xxx万股国家股股权(占________股本总额的x%),系_____的第一大股东。
2.乙方系经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甲、乙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甲方拟将其持有x万股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________的____________万股全部国家股股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甲方交付的股权代理事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股权托管目的
由于乙方拟将其通信事业部和系统集成事业部从事通信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开发、生产的全部经营性资产转让给_________,因此,为了保证__________的持续发展能力,为了保障国有股权保值增值并更好地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甲方特将其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条 委托代理的方式
2.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万股股份(占________股本总额的x%)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行使________国家股股东权利;
2.2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
3.1 该等股份的委托代理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3.2 若在委托代理期限内,甲乙双方就该等国家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事宜达成正式协议,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且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四条 委托代理权限
4.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委托代理期限内,因该等股权派生的股息红利全部由乙方享有,作为乙方代理行使该等股权的报酬和费用。
4.3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五条 特别约定
5.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等国家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 国家股股权;对该等股权的转让、划转、质押或其他或有变动,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5.3 乙方有权随时选择收购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__国家股股份。
5.4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六条 承诺与声明
6.1 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本协议所指的______________万股________国家股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6.2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保证乙方能顺利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保证协助乙方改选原_____________董事会、监事会。
6.3 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6.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甲方将其持有的本协议中全部或部分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且保证乙方受让的股权不低于_________股本总额的x%。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7.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7.2 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定。
9.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2 本协议经____________股东大会批准将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资产及相关负债出售给甲方之日起后正式生效实施。
10.3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二十五日内,促使___________董事会或自行发出召集_____________股东大会的公告,审议其购买上述第10.2条所述_____的____资产及负债。否则,本协议不受上述第10.2条的限制,自行生效实施。
10.4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或内 容的效力不受任何影响。
10.5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二份交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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