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委托创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创作委约项目承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就创作委约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创作,甲方提供相应的创作委约项目资金(其中创作酬金部分为________%、创作业务经费为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甲方在协议生效后,根据《________创作委约制实施细则》由院财务部门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第一期创作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________%);创作业务经费则按票据报销;待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经院创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第二期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________%)。
第三条 由甲方创作委约项目产生的音乐作品著作权(演出、出版乐谱和音像制品、媒体播放等权益)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保持作品的完整权。甲方在乙方提交作品之后的两年内,因使用作品著作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乙方享有________%,两年之后因作品产生的经济利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乙方自创作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提交甲方之日起两年内,甲方未使用的,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联系使用方,其取得的经济利益按上一款进行分配。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作品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重大修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亦可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本人修改。
第四条 乙方保证完成之创作委约项目确为本人创作成果;在著作权法允许范围内,使用历史文献资料(如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外国音乐素材)以及他人作品材料,必须申明,并负全部责任;如有抄袭情形,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也须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享有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音乐创作各类活动的学术权益。课题结束后,乙方的权利终止。
第六条 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创作委约项目规定的完整作品,或经延期后仍未能提交时,应全额返回甲方已支付的创作酬金和创作业务经费;乙方今后无权再受聘____________创作委约项目。
第七条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创作酬金、报销创作业务经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可暂时停止委约项目创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20天内仍未支付、报销,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不返回甲方以前支付的创作酬金和报销的创作业务经费。
第八条 本承接协议所附之《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指经甲方认可的甲乙双方对项目内容、创作过程、时间、酬金、业务经费以及最后提交创作委约成果的日期、方式的约定。《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本承接协议的组成部分,应由双方签字认可。
第九条 本承接协议履行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依靠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条 本承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对《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达成一致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承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一份由其常设执行机构________创作中心保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略)
第2篇 委托电影剧本创作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影视单位):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编剧):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负责《_________》一剧的编剧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双方委托创作关系的成立。
该电影片片长____分,剧本包含的有效画面不应少于____分。
剧本与实际长度的变更不改变本合同的有效性及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剧本创作要求和标准为:
题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
角色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文学剧本字数: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电脑统计不计空格的字数为准。
其他:
双方对剧本是否达到拍摄要求发生争议的,可以委托双方共同接受的专家进行鉴定。
如果剧本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即认定为达到标准。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编剧酬金(税前/税后)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作为定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本片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经甲方书面认可(即经甲方对剧本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进行讨论后,在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的基础上,甲方再认可乙方可进行分场提纲创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
乙方在收到甲方对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的书面认可后_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本片分场大纲,经甲方书面认可(即经甲方对剧本分场大纲进行讨论后,在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的基础上,认可乙方可进行剧本初稿的创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
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分场大纲的书面认可后_____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剧本分场大纲进行修改后创作剧本初稿,初稿经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
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剧本初稿的书面认可后_____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对初稿的修改意见完成剧本的二稿创作,并提交甲方讨论审定。
经甲方审定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
该片开机前,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致剧本定稿经过甲方最终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剧本总酬金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
至此,编剧酬金全部支付完毕。
乙方在上述剧本创作过程中提交的各阶段性成果的审核通过,以甲方制片人和导演一致签字认可为准。
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创作阶段中,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创作日期: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片首次公映之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永久性拥有该片剧本及该片全部版权及衍生制品的所有权利(包括电影、电视录像带、录音带、vcd、dvd及诉诸各种传媒的全部永久版权及一切与本剧有关的角色名称、人物造型、肖像、对白、动作、剧照、音乐、歌曲等图文、音频及视频的所有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创作的剧本内容以任何形式应用于其他相同或近似题材的影视剧中。
甲方自主拥有该剧权益的处置权及该剧的发行、宣传推广等权利。
甲方有权与任何单位或个人联合摄制本剧及决定本剧的主要创作人员,甲方有权将该剧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拍摄,乙方不得干涉。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剧本创作的进展情况,并对乙方创作完成的剧本部分进行审查。
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
乙方提交的剧本经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保留聘请其他人员进行本剧剧本的修改和创作的权利,甲乙双方同意,在此情况下,其他编剧对剧本所做的修改不视为是对乙方权利的侵犯。
甲方就经其认可的、乙方仅完成的该部分剧本同样拥有完全版权。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在聘约期限内优先高质量地完成该剧剧本创作,不应有任何其他工作实质影响到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包括在本合同签订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方创作相同题材的剧本。
乙方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
如果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由乙方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因为乙方的侵权行为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拥有该剧编剧的署名权及依据本合同取得编剧劳务报酬的权利。
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续写/修改/改编人有权以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并不排斥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乙方接受甲方对其编剧工作的监督及对该剧艺术创作质量的认定。
甲乙双方如因创作问题发生分歧或矛盾时,应认真研究,及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方案完成剧本创作,乙方知悉并认可且不得以公开的方式表示异议。
在电影拍摄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拍摄需要要求乙方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乙方应予配合,甲方无须因此向乙方另行支付酬金。
应甲方的邀请和安排,乙方应出席剧本研讨活动及该剧的新闻发布会、首映式等重要的宣传推广活动。
双方约定,乙方对于剧本(电子版/纸介版)负有保密义务。
除非事先经甲方同意,或应甲方的要求参加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所必须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剧本内容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无论甲方最终是否采用乙方的剧本进行拍摄,但只要乙方提交的剧本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第三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①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
②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不论工作的进度如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
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①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剧本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
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合同解除后_____日内,乙方需将已收取的酬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返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剧本筹备而投入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剧本,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予以交付;
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做的保证不真实。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甲方迟延支付乙方的酬金的,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予以支付;
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八条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信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信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三日视为送达。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九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___________(地点)的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和签署
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
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第3篇 创作项目承接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________创意合同项目的承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创作合同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创作合同项目提供相应的资金(其中创作报酬为____%,创作业务资金为____%),总额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根据《________创作委约制实施细则》,由学院财务部门向指定创作者发放第一期创作报酬(创作报酬的___%)。
创意业务的费用按账单报销。
合同项目(工作)完成并经研究所创作委员会批准后,第二阶段报酬(创作报酬的___%支付给合同创作人。
第三条:著作权(演出、出版乐谱和音像制品、媒体播放等的权益)。
)甲方委托项目产生的音乐作品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和完整权。
甲方提交作品后两年内,乙方享有作品著作权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的___%。
两年后,工作产生的所有经济利益归乙方所有
如果甲方在工程竣工并提交给甲方后两年内未能使用乙方委托的项目(工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与用户联系,取得的经济效益按前款进行分配。
甲方可根据需要对乙方提交的作品进行修改,但重大修改须经乙方同意;甲方也可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自行修改。
第四条:乙方保证完成的创意合同项目确实是其创意成果。
在版权法允许的范围内,历史文献(如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外国音乐材料)和其他人作品的使用必须声明并承担全部责任。
如有剽窃行为,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还应赔偿因其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享有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音乐创作活动的学术权益,项目结束后,乙方的权利终止。
第六条: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交创作合同项目中规定的全部作品或逾期未提交,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创作报酬和创作业务资金;今后,乙方无权再受雇于任何创造性项目。
第七条: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创作报酬和报销创作费用,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可暂停合同项目的创作。
如甲方未能在收到通知后20天内支付或报销费用,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不退还甲方以前支付的创作报酬和创作费用报销,第八条:本承诺书所附《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指经甲方批准的甲乙双方就项目内容、创作过程、时间、报酬、业务费用以及创作合同成果最终提交的日期和方式达成的协议。
《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本承诺协议的组成部分,应由双方签署和批准。
第九条:因履行本承诺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条:本承诺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年达成一致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一份由其常设执行机构_________创作中心保管)。
甲方:乙方:
第4篇 人体模特活动创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_________受_________全权委托,作为_________在中国大陆权益的全权代理人。
(2)甲方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工作。
(3)本次拍摄活动将特邀人体摄影专家现场进行指导创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须遵守拍摄创作活动的时间安排:_________;拍摄地点:_________;时间为(每天早上_________,下午_________)。
(2)乙方在拍摄时对模特不得提出有损国家和个人尊严的不合理要求,不得要求模特做出不健康的形体姿态;不得对模特做有侮辱性的动作,注意文明用语。如有违背,甲方有权拒绝其继续参加拍摄活动。乙方在拍摄过程中不得让模特到有危险的地方或要求模特做出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动作,模特亦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3)乙方对其作品享有发表权(必须为国家正规出版刊物。内部刊物、内部资料不享有此权利)。
(4)个人出版画册(或多人结集出版画册)、挂历、台历、单幅画张等有价出版物,每单幅作品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模特肖像使用费;如个人组织展览或参加商业展览,每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模特肖像使用费用(参加全国、省、市摄影比赛、沙龙不受此款限制),乙方作品如用于商业性广告每单幅作品须向甲方付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乙方在出版展出使用前,应向_________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侵权。
(5)乙方不得将本次活动所拍摄作品或现场图片用任何形式上网发布,如需发布需同_________另行签订合同。不得用于其他非法途径,禁止摄像,否则_________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凡参加拍摄活动的摄影家需向_________交纳至少_____幅摄影作品,_________有结集出版的权利,作品刊出后付给作者相应稿酬。
三、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_____方式处理(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第5篇 世博会美术创作展合作协议
签约地点:北京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举办上海世博会美术创作展分展馆:__________等事宜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作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资源、等平台。允许乙方对外开展征集每位美术家1—3张(件)作品,以书画、西画、国画美术品为主。
2、作品要求:国家一级画家作品不限。(二、三线画家作品要求)西画不小于80__120(厘米带框),国画不小于“700__1000”(公分净尺),书法不小于“中堂”700__1000(公分)。
3、入选作品可以参予奖项:组委会将为参展精品颁发:奖杯、奖牌、参展证书、收藏证书;出版世博会画册(即国画、油画画册)。
4、甲方可将其中一张作品(画家自愿)捐赠用於团中央、光华科技基金会和谐教育基金用于公益、扶贫及发展青少年事业。
5、展览期间组织书画珠宝艺术品拍卖,开展慈善公益事业专场捐助活动,国外巡回展,拍卖。
6、拍卖后所得减去运营成本,分展馆组委会与(合作单位包括画家)按5:5分成。分配由乙方负责。
7、双方在具体操作本专案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世博会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中止同乙方的合作。
8、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协议确定的合作框架和原则认真履行,在合作中建立互信互利的原则,如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授权征集时间:从________年月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投来稿件被视为本人作品,如有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本人负责。来稿采用组委会对来稿有包括收藏、巡展拍卖出版等处置权在内的所有权,凡投稿均视为确认并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凡送选作品由甲方组委会承担保管义务。
本协议条款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
徵集部:合作(代表人):
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间:________年3月日
第6篇 2023委托创作协议
2023-委托创作协议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鉴于:
1、甲方基于乙方文学艺术卓著创作能力,愿意委托乙方创作完成本协议约定作品。
2、在签署本协议前,甲乙双方已对拟创作作品的思路和方向进行交流且取得了共识,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作工作。
3、本协议构成委托协议关系。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区达成如下约定:
一、创作目标
(一)作品形式:____。
(二)作品名称:____(暂定名,最终名称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以下简称“本作品”)。
(三)作品篇幅:____。
(四)创作来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情形之一):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____的原著作品《____》改编剧本/创作动漫作品等。
(五)创作计划: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个日历天内,进行本作品创作前的酝酿、准备工作。
2、在准备工作结束后____个日历天内,提出本作品的创作思路,并由甲乙双方讨论、研究后,最终由甲方确定。
3、在本作品创作思路确定后____个日历天内,完成本作品背景资料的收集、分析。
4、在本作品的背景资料收集和分析完成后____个日历天内,完成本作品初稿创作。
5、本作品初稿创作完成后____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本作品初稿的修改、完善、调整和再度创作,直至定稿。
二、创作安排
(一)资料收集与分析:
1、乙方负责本作品创作所需背景资料的收集,并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个日历天内完成;同时,在此阶段内,乙方应提出本作品的创作成本预算,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本作品背景资料收集完成后,由乙方针对本作品的创作思路对背景资料进行分析、提炼和考证并形成基本分析要点,经甲方确认后以供本作品创作时使用。
3、在资料收集阶段,乙方认为需要进行相应实地考察、采风时,乙方提供相应考察和采风计划,由甲方决定后实施。
(二)作品创作:
1、本作品的创作共分为____个部分,乙方完成各个部分的初稿创作后,由甲方对乙方创作工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提修改意见,再度进行创作、修改,并可根据需要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
3、乙方在创作过程中,如需要使用辅助人员,应在保证乙方亲自完成实质创作内容的前提下,安排辅助人员从事协助资料收集、分析等工作,且不得安排辅助人员参与实质创作工作,确保辅助人员不会对本作品提供任何权利主张。
4、甲方认为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三)意见分歧:
1、在创作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对创作出现意见分歧,以甲方意见为准。
2、在创作过程中,甲方如认为乙方的创作及其修改无法达到其要求或者认为乙方的创作与甲方的委托创作意图相背离,甲方有权再行委托他人与乙方共同创作或者停止乙方创作工作而重新委托他人进行创作。
三、创作成本与酬金
(一)本作品创作的成本包括:
1、本作品创作所需资料收集、复制等的费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考察与采风计划进行实地考察和采风所产生的差旅费用。
3、在创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耗材费用、邀请专家参与讨论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成本预算与承担:
1、本作品创作前,乙方拟定本作品的创作预算清单,经甲方确认后执行;该预算如遇变更则亦应事先由甲方确认。
2、由甲方承担本作品创作的全部成本。
3、乙方在负责款项支出时,应如实开具发票,如遇无法开具发票时,则开具收款收据,并据此作为支出凭证,在创作成本中列支。
(三)创作报酬:
1、双方确认:乙方完成创作的酬金为____(税前/税后)____元人民币。
2、支付:
(1)本协议签署后支付酬金的____%作为定金。
(2)于完成初稿后____日内支付酬金的____%。
(3)完成最终稿后____日内支付剩余酬金。
四、创作成果分享
(一)版权归属:
1、本作品自其最终成果和中间性成果形成或完成时,其版权归甲方单独享有,乙方对本作品不享有任何版权。
2、本作品的范畴和版权标的包括:创作思路、创作计划、创作纲要、本作品初稿、修改稿、定稿等。
3、在乙方完成本作品创作后,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二)作品使用:
1、在本作品定稿前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作品或以本作品参加任何学术交流、参加任何评奖活动;否则,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本作品创作过程中,乙方应对本作品的创作及创作思路、设想、计划等予以保密,直至甲方正式公开本作品。
(三)中途退出创作:
1、在创作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出退出创作;除非甲方认为乙方的创作不符合其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与乙方共同创作或停止委托乙方而直接委托他人合作继续完成创作。
2、如甲方停止委托乙方创作而重新委托他人创作或者委托他人与乙方共同创作时,则甲方根据乙方和重新的委托方对本作品的创作是否有实际贡献,决定对其进行署名。
3、在创作过程中,乙方如丧失创作能力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创作,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完成创作。
(四)评奖:
1、甲方有权决定以本作品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如甲方决定不参加评奖而乙方提出申报“作者”类别的评奖时,甲方同意予以配合,但由乙方以甲乙双方名义申报。
2、甲方决定申报参加评奖时,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参加“作者”类评奖时,参加评奖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甲方申报参加评奖时,参加评奖所获“作者”类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其余类别荣誉全部归甲方单独所有,所获物质奖励全部归甲方;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参加评奖时,参加评奖所获“作者”类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所获“作者”类别的物质奖励则在扣除乙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由甲乙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
五、其他事项
(一)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除应当向守约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外,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延迟履行义务,应按日支付约定____元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其创作的内容系本人_____创作,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违反著作权法及我国相关法令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法律上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____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本协议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进行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7篇 影视剧本合作创作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合作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_________》的创作工作。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进一步的友好协商,订立了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下称剧本)的原创工作,此剧本的名称暂时定为《_________》。
甲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创作期限
甲乙双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剧本初稿的创作。若剧本初稿届时未能完成,不视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但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剧本创作事宜,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剧本的修改
剧本初稿完成至剧本定稿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需要对剧本进行补充修改,使剧本不断完善。
第四条意见分歧
若甲乙双方在创作剧本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_________(甲方/乙方)的意见为准。另一方可以保留其意见并将其记录附在剧本后面。
第五条费用及负担
甲乙双方因创作剧本而支付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剧本著作权的归属
1.剧本定稿完成后,剧本的著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但著作权的行使,由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另一方当事人。
2.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定稿完成前自愿退出剧本的创作,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剧本的著作权由另一方单独享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自愿退出方在其所完成的剧本中的各种权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终止。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共同创作的剧本,也不得将剧本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如一方违反此规定,应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4.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丧失创作能力或死亡,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别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5.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完成后死亡,另一方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死亡方除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外,其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享有。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第七条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品中的署名权
若许可第三方以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电视剧),甲乙双方皆拥有在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对署名的先后顺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转让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列明转让价格和条件等相关内容,被通知方享有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优先购买权。
若被通知方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丧失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有权将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于转让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被通知方提供有关转让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有效期限截至剧本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终结之日。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人体模特创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_________受_________全权委托,作为_________在中国大陆权益的全权代理人。
(2)甲方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工作。
(3)本次拍摄活动将特邀人体摄影专家现场进行指导创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须遵守拍摄创作活动的时间安排:_________;拍摄地点:_________;时间为(每天早上_________,下午_________)。
(2)乙方在拍摄时对模特不得提出有损国家和个人尊严的不合理要求,不得要求模特作出不健康的形体姿态;不得对模特做有侮辱性的动作,注意文明用语。如有违背,甲方有权拒绝其继续参加拍摄活动。乙方在拍摄过程中不得让模特到有危险的地方或要求模特作出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动作,模特亦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3)乙方对其作品享有发表权(必须为国家正规出版刊物。内部刊物、内部资料不享有此权利)。
(4)个人出版画册(或多人结集出版画册)、挂历、台历、单幅画张等有价出版物,每单幅作品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模特肖像使用费;如个人组织展览或参加商业展览,每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模特肖像使用费用(参加全国、省、市摄影比赛、沙龙不受此款限制),乙方作品如用于商业性广告每单幅作品须向甲方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在出版展出使用前,应向_________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侵权。
(5)乙方不得将本次活动所拍摄作品或现场图片用任何形式上网发布,如需发布需同_________另行签定合同。不得用于其他非法途径,禁止摄像,否则_________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凡参加拍摄活动的摄影家需向_________交纳至少两幅摄影作品,_________有结集出版的权利,作品刊出后付给作者相应稿酬。
(7)如有纠纷,双方按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第9篇 委托作品创作协议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作品的文字脚本,委托乙方创作上述作品,其著作权归属甲方,作品署名方式由甲方决定。
第二条 乙方不得将本作品的全部或一部分授予第三人使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并可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乙方交付甲方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因此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 上述作品图片数:_________幅。
第五条 对上述作品的一般要求:见附件。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创意和要求制作图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制作的图片,直到达到甲方对该作品的创作要求。
第七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满足上述要求的图片交付甲方。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创作上述作品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计算机设备和必要的费用。
第九条 乙方交付的作品(包括附件中的表1、表2)如不符合双方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同时可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接受乙方交付的作品并进行审读,该作品如符合约定的创作意图和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报酬。
第十一条 上述作品的报酬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酬,支付标准为_________,支付期限为作品提交给甲方后_________个月内。付酬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乙方所得税。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据以履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篇 创作委约项目承接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约项目承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就创作委约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创作,甲方提供相应的创作委约项目资金(其中创作酬金部分为80%、创作业务经费为2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甲方在协议生效后,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约制实施细则》由院财务部门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第一期创作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40%);创作业务经费则按票据报销;待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经院创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第二期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60%)。
第三条:由甲方创作委约项目产生的音乐作品著作权(演出、出版乐谱和音像制品、媒体播放等权益)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保持作品的完整权。甲方在乙方提交作品之后的两年内,因使用作品著作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乙方享有40%,两年之后因作品产生的经济利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乙方自创作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提交甲方之日起两年内,甲方未使用的,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联系使用方,其取得的经济利益按上一款进行分配。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作品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重大修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亦可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本人修改。
第四条:乙方保证完成之创作委约项目确为本人创作成果;在著作权法允许范围内,使用历史文献资料(如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外国音乐素材)以及他人作品材料,必须申明,并负全部责任;如有抄袭情形,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也须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享有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音乐创作各类活动的学术权益。课题结束后,乙方的权利终止。
第六条: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创作委约项目规定的完整作品,或经延期后仍未能提交时,应全额返回甲方已支付的创作酬金和创作业务经费;乙方今后无权再受聘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员会创作委约项目。
第七条: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创作酬金、报销创作业务经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可暂时停止委约项目创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20天内仍未支付、报销,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不返回甲方以前支付的创作酬金和报销的创作业务经费。、
第八条:本承接协议所附之 《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指经甲方认可的甲乙双方对项目内容、创作过程、时间、酬金、业务经费以及最后提交创作委约成果的日期、方式的约定。《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本承接协议的组成部分,应由双方签字认可。
第九条:本承接协议履行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依靠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条:本承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对《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达成一致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承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一份由其常设执行机构上海音乐学院创作中心保存)。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
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
申
报
创作委约项目 项目承担人(乙方)
项目名称、等级
项目类别、规格
预期成果体现形式
项目经费:
项目创作进
程
控
制 预计完成时间 20 年月—— 年月
阶段性创作成果和最终成果 时间完成部分占最终成果的比例规模
(乐章、段落、场次等)创作委员会评估验收情况备注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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