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协议
在宏发,我们坚信人是最宝贵的资源,任何事情都不值得拿人的生命安全来冒险。宏发关心所有承包商在宏发的安全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保障。本协议的目的正是为了向所有承包商介绍宏发所有有关环境、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以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执行。
为了杜绝承包商在宏发厂界内的施工、服务和维修过程中出现ehs及消防事故,保障双方员工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宏发要求承包商做出承诺并签订《承包商承诺书》,严格遵守宏发的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的规章制度。任何违反这些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工作将被停止直至这些行为得到纠正。
承包商可以执行自己的ehs制度,但这些制度必须满足宏发的ehs要求。
一、对承包商的基本要求
1 遵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搜集、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适用法律、法规;
2承包商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从事工作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作业;
3 承包商应为其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 承包商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作业;
5 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活动必须满足宏发的各项ehs管理要求,并接受其管理、监督和检查;
6 承包商应对施工项目内容进行安全评估,针对危险作业内容,制订预防安全措施,和宏发项目管理员一同签订“工程项目安全评估表”。
7承包商应有现场监督和指定的专兼职ehs代表,负责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宏发标准和要求的执行和实施,并服从宏发ehs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承包商有责任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从而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宏发ehs人员保留对施工现场及承包商各项活动的审查权;
8 承包商的车辆应停泊在指定区域。车辆停靠后应立即熄火。未经许可,任何车辆不得在宏发厂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
9当施工条件可能对宏发员工造成潜在危害时,承包商应将危害、施工情况、防护措施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并告知宏发的安全工程师,从而使宏发员工得到相应的指导,并做好防范工作;
10 承包商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设备;
11 请勿在宏发厂区内拍照或摄像,除非事先得到宏发相关主管的许可。
二、环境保护
1承包商车辆进入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及性能良好,无滴、漏油的现象,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不得鸣笛、随意停靠,否则,本公司有权谢绝车辆入内或驱逐车辆离开本公司;
2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废水,生活污水及其它污染物等绝不能排入雨水管道,地井或污染地表土;
3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不得在未得到宏发的ehs部门的批准的情况下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4 承包商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5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器材),运行中产生的废气、噪音应符合国家及地区环保标准;
6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音、低振动工具设备,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标识维修、施工范围,不得污染标识范围以外的环境,使用化学(液态)物质、有机溶液时,需采取防渗漏措施;
7 承包商在工作之前应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所需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和用量,并应提供相应物料的msds清单;
8承包商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杂物,随地大小便;不说脏话;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道德形象。杂物等必须放入指定区域,分类摆放(若外来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在完成后须当天带走,若须由本公司代为处理的,处理费用由外来人员承担)。
9建筑垃圾(土头、拆卸下来的废弃物)需集中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为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规定的通道运出施工现场,并运到指定的地点。
10 承包商人员进入“净化车间的通道”,必须穿车间“专用拖鞋或鞋套”,进入净化车间,还必须穿“净化服”。
11 承包商人员不准走动抽烟和将烟头丢弃地板上,只允许在宏发项目管理员定的专门吸烟处吸烟,烟头收集清楚(周边无危险物且通风较好)。
12 有害废物包括化学品,固体废弃物、被污染的管路及其它建筑废物必须妥善处置;
13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危险废物要暂存在帖有标签的合格容器中,并由承包商当天带出,合法处置;
14承包商只能在得到宏发的ehs部门批准后方可在宏发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润滑油,化学品等。必要的防泄漏及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存放地点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5 承包商施工、维修结束后,必须对施工、维修范围进行恢复、清洁,宏发将此列为部分验收或竣工验收之依据。
16 工程施工原则上不得占用、破坏绿地;严禁施工工具、施工材料、施工垃圾堆放在厂区绿地上。确实因工程施工需要涉及到厂区绿地,承包商须与宏发总务部门,以及宏发项目管理员共同协调,确定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结束后由承包商负责恢复原貌,包括由承包商承担重新种草、种树的费用。
三、安全指南与行为规范
任何宏发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必须遵守各项适用法律、法规,并遵守下列具体安全指南及行为规范。
1 标识与警告标志
注意观察各区域所有的警告、指示和标志(如禁止吸烟);
承包商必须为其进行危险操作或进入危险区域的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手套、耳塞、呼吸器、安全帽、跌落保护、护目镜及安全鞋等;
宏发要求承包商在所有可能会带来眼部伤害的区域和操作中配带合格防护眼镜(如飞尘、有害物质、有害光线等),无论是否有警告标志;
危险的施工区域必须悬挂或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施工工程物料应明确放入“施工区域”,并用标示牌加以区分。
所有施工区内的安全警告与信号应妥善保护,任何移动和撤消应由ehs部门批准。
2 保洁、走廊及工作面
所有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须保持整洁与通畅,无物料、器材和工具堆积;
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应整齐、稳固以防跌落、倒塌或其他危险。
出口、入口、走廊及通道应保持明亮、清洁、畅通,任何情况下,出入口、安全通道、安全设备、应急设备、动力设备不允许阻挡或堵塞;
临时气管和电源线必须按规范安装,穿越通道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漏油及液体(化学品)泄漏须立即报告,泄漏吸收物按危废处理;
承包商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工作现场应使用隔离带隔离并标示明显的警告牌;
3 地面开口与开掘
所有的地面开口,必须保证被足够长、可承受任何可能重物压力的板覆盖,或安装警戒护栏,并标以明显警示标志;
除条要求以外,所有敞开路面、逃生路线应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
开掘超过深的沟渠,必须在开挖中采取放坡或支撑等措施。
挖掘时,若发现有不明地下管线或电缆光缆等,立即停止作业,直到宏发工程人员和ehs部门的确认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
开沟、挖掘作业必须在开挖点米的半径外设置路障封闭现场,并在夜间设置警示灯。作业时必须安排专职安全观察员。
4 气体,烟及蒸气
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内燃机动力设备。应尽量使用气动或电动设备。
当涉及到墙,地板或建筑的其他部分油漆,胶粘等会造成挥发性气体产生的工作时,必要时须配备通风设备及个人防护设备,从而预防人体伤害及火灾隐患。此类工作应尽量避免在人员密集时进行;
可燃气体、高粉尘在工作区域的浓度应严格控制,当可燃气浓度达到一定的危险度(使用的可燃性气体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的20%)时,必须立即停工、通风并保证此区域达到安全程度。承包商应提供合格的可燃气体检测设备对气体浓度进行监测,测试时需有ehs人员在场。
5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不允许入厂,必要时须经过特殊批准;
严禁玻璃容器盛装任何可燃性液体;
未经ehs部门批准,承包商无权使用和移动任何宏发的溶剂、释剂和其他化学品;
墙、地板等建筑物部分不能用任何易燃溶剂清洗。
6 焊接、切割和压缩气体的使用
在使用焊接的区域应设置充分的隔离保护及警示;
在需切割与电焊施工时,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
所有气瓶(氧气、乙炔等)应有专用车架运输和稳固放置。
乙炔气瓶必须永远保证竖立状态贮藏或使用,并固定于保护架。
气瓶停止使用时须带上防爆帽并拧紧。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
7 脚手架作业
脚手架安装人员必须经过良好的安装及拆卸培训。
脚手架必须经常进行维护以确保安全。禁止使用破损或承重不够的脚手架。
移动式脚手架必须安装外接支架及护栏,使用时其所有轮子必须锁定。
8 起重机、提升机作业
起重机和其他提升设备只能由持有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操作;
所有索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损坏或有缺陷的索具必须马上停止使用并更换新索具。起重机和提升机需要维修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起重机和提升机上必须清楚标明其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
起重机和提升机在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指挥人须穿戴有指挥专用袖套,作业时严格遵守其机器操作规程。
在宏发,我们坚信人是最宝贵的资源,任何事情都不值得拿人的生命安全来冒险。宏发关心所有承包商在宏发的安全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保障。本协议的目的正是为了向所有承包商介绍宏发所有有关环境、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以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执行。
为了杜绝承包商在宏发厂界内的施工、服务和维修过程中出现ehs及消防事故,保障双方员工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宏发要求承包商做出承诺并签订《承包商承诺书》,严格遵守宏发的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的规章制度。任何违反这些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工作将被停止直至这些行为得到纠正。
承包商可以执行自己的ehs制度,但这些制度必须满足宏发的ehs要求。
一、对承包商的基本要求
1 遵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搜集、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适用法律、法规;
2承包商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从事工作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作业;
3 承包商应为其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 承包商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作业;
5 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活动必须满足宏发的各项ehs管理要求,并接受其管理、监督和检查;
6 承包商应对施工项目内容进行安全评估,针对危险作业内容,制订预防安全措施,和宏发项目管理员一同签订“工程项目安全评估表”。
7承包商应有现场监督和指定的专兼职ehs代表,负责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宏发标准和要求的执行和实施,并服从宏发ehs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承包商有责任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从而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宏发ehs人员保留对施工现场及承包商各项活动的审查权;
8 承包商的车辆应停泊在指定区域。车辆停靠后应立即熄火。未经许可,任何车辆不得在宏发厂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
9当施工条件可能对宏发员工造成潜在危害时,承包商应将危害、施工情况、防护措施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并告知宏发的安全工程师,从而使宏发员工得到相应的指导,并做好防范工作;
10 承包商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设备;
11 请勿在宏发厂区内拍照或摄像,除非事先得到宏发相关主管的许可。
二、环境保护
1承包商车辆进入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及性能良好,无滴、漏油的现象,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不得鸣笛、随意停靠,否则,本公司有权谢绝车辆入内或驱逐车辆离开本公司;
2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废水,生活污水及其它污染物等绝不能排入雨水管道,地井或污染地表土;
3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不得在未得到宏发的ehs部门的批准的情况下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4 承包商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5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器材),运行中产生的废气、噪音应符合国家及地区环保标准;
6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音、低振动工具设备,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标识维修、施工范围,不得污染标识范围以外的环境,使用化学(液态)物质、有机溶液时,需采取防渗漏措施;
7 承包商在工作之前应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所需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和用量,并应提供相应物料的msds清单;
8承包商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杂物,随地大小便;不说脏话;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道德形象。杂物等必须放入指定区域,分类摆放(若外来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在完成后须当天带走,若须由本公司代为处理的,处理费用由外来人员承担)。
9建筑垃圾(土头、拆卸下来的废弃物)需集中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为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规定的通道运出施工现场,并运到指定的地点。
10 承包商人员进入“净化车间的通道”,必须穿车间“专用拖鞋或鞋套”,进入净化车间,还必须穿“净化服”。
11 承包商人员不准走动抽烟和将烟头丢弃地板上,只允许在宏发项目管理员定的专门吸烟处吸烟,烟头收集清楚(周边无危险物且通风较好)。
12 有害废物包括化学品,固体废弃物、被污染的管路及其它建筑废物必须妥善处置;
13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危险废物要暂存在帖有标签的合格容器中,并由承包商当天带出,合法处置;
14承包商只能在得到宏发的ehs部门批准后方可在宏发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润滑油,化学品等。必要的防泄漏及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存放地点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5 承包商施工、维修结束后,必须对施工、维修范围进行恢复、清洁,宏发将此列为部分验收或竣工验收之依据。
16 工程施工原则上不得占用、破坏绿地;严禁施工工具、施工材料、施工垃圾堆放在厂区绿地上。确实因工程施工需要涉及到厂区绿地,承包商须与宏发总务部门,以及宏发项目管理员共同协调,确定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结束后由承包商负责恢复原貌,包括由承包商承担重新种草、种树的费用。
三、安全指南与行为规范
任何宏发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必须遵守各项适用法律、法规,并遵守下列具体安全指南及行为规范。
1 标识与警告标志
注意观察各区域所有的警告、指示和标志(如禁止吸烟);
承包商必须为其进行危险操作或进入危险区域的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手套、耳塞、呼吸器、安全帽、跌落保护、护目镜及安全鞋等;
宏发要求承包商在所有可能会带来眼部伤害的区域和操作中配带合格防护眼镜(如飞尘、有害物质、有害光线等),无论是否有警告标志;
危险的施工区域必须悬挂或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施工工程物料应明确放入“施工区域”,并用标示牌加以区分。
所有施工区内的安全警告与信号应妥善保护,任何移动和撤消应由ehs部门批准。
2 保洁、走廊及工作面
所有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须保持整洁与通畅,无物料、器材和工具堆积;
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应整齐、稳固以防跌落、倒塌或其他危险。
出口、入口、走廊及通道应保持明亮、清洁、畅通,任何情况下,出入口、安全通道、安全设备、应急设备、动力设备不允许阻挡或堵塞;
临时气管和电源线必须按规范安装,穿越通道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漏油及液体(化学品)泄漏须立即报告,泄漏吸收物按危废处理;
承包商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工作现场应使用隔离带隔离并标示明显的警告牌;
3 地面开口与开掘
所有的地面开口,必须保证被足够长、可承受任何可能重物压力的板覆盖,或安装警戒护栏,并标以明显警示标志;
除条要求以外,所有敞开路面、逃生路线应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
开掘超过深的沟渠,必须在开挖中采取放坡或支撑等措施。
挖掘时,若发现有不明地下管线或电缆光缆等,立即停止作业,直到宏发工程人员和ehs部门的确认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
开沟、挖掘作业必须在开挖点米的半径外设置路障封闭现场,并在夜间设置警示灯。作业时必须安排专职安全观察员。
4 气体,烟及蒸气
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内燃机动力设备。应尽量使用气动或电动设备。
当涉及到墙,地板或建筑的其他部分油漆,胶粘等会造成挥发性气体产生的工作时,必要时须配备通风设备及个人防护设备,从而预防人体伤害及火灾隐患。此类工作应尽量避免在人员密集时进行;
可燃气体、高粉尘在工作区域的浓度应严格控制,当可燃气浓度达到一定的危险度(使用的可燃性气体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的20%)时,必须立即停工、通风并保证此区域达到安全程度。承包商应提供合格的可燃气体检测设备对气体浓度进行监测,测试时需有ehs人员在场。
5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不允许入厂,必要时须经过特殊批准;
严禁玻璃容器盛装任何可燃性液体;
未经ehs部门批准,承包商无权使用和移动任何宏发的溶剂、释剂和其他化学品;
墙、地板等建筑物部分不能用任何易燃溶剂清洗。
6 焊接、切割和压缩气体的使用
在使用焊接的区域应设置充分的隔离保护及警示;
在需切割与电焊施工时,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
所有气瓶(氧气、乙炔等)应有专用车架运输和稳固放置。
乙炔气瓶必须永远保证竖立状态贮藏或使用,并固定于保护架。
气瓶停止使用时须带上防爆帽并拧紧。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
7 脚手架作业
脚手架安装人员必须经过良好的安装及拆卸培训。
脚手架必须经常进行维护以确保安全。禁止使用破损或承重不够的脚手架。
移动式脚手架必须安装外接支架及护栏,使用时其所有轮子必须锁定。
8 起重机、提升机作业
起重机和其他提升设备只能由持有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操作;
所有索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损坏或有缺陷的索具必须马上停止使用并更换新索具。起重机和提升机需要维修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起重机和提升机上必须清楚标明其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
起重机和提升机在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指挥人须穿戴有指挥专用袖套,作业时严格遵守其机器操作规程。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第2篇 承包商供应商环境健康管理协议
发包(买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卖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就环境安全管理、环境安全责任达成以下协定,共同遵守。
一、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与甲乙双方业务终止或协议需变更时为止。在此期间内,乙方在甲方公司内进行的所有工作,均需遵守本协议。
二、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有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环境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乙方承诺具有与承包的项目所必需的资质和能力。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环境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环境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
乙方应指派经验丰富、熟悉安全技术的人员负责项目现场的安全和环境管理。每个具体的项目,将其名单提交给甲方。
乙方人员工作前,甲方将对其进行入厂环境安全培训,介绍现场危害、甲方的安全规定等。乙方应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未经环境安全教育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乙方人员办理进厂识别证时,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甲方审核后存档。
乙方人员年龄规定: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不得招收童工或未成年工。
甲方应经常关心和督促乙方的环境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地方有权立即指出和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立即整改。
10.乙方必须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劳防用品(工作服、安全鞋、手套、安全帽、安全带、耳塞、防护眼镜等),并督促人员正确穿戴。
1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门禁和厂内交通规定。
乙方要确保使用的工具、设备是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的,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由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在提交乙方使用前,乙方要认真检查。投入使用后,就表示乙方认可甲方的工具、设备是安全的。
乙方涉及到特种作业(电、气焊、电工作业、搭脚手架等)的,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乙方如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化学品进厂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并获得批准。危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有防范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吊装、登高、消防设施维修等危险作业时,必须事先主动与发包部门联系,提出申请并办理工作许可证。
乙方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乙方人员只能在指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其它生产场所,不得擅自触及运行的设备。
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偷盗行为。偷盗一经发现,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节轻重保留相应的处罚权利。
乙方应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物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分类存储,尤其是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施工过程中如产生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必须将废水收集至甲方的废水收集池,统一处理。
甲乙双方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任务,如有乙方应予拒绝。
在签订合同后,凡是按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须审批的项目,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单位发生事故后,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
作业过程中,由于乙方违反上述协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又未与甲方主管部门主动联系),或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或现场监督管理不严,或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等,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
依照公司的《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的规定,承包商有违反以下行为的,将依照《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进行处罚。主要摘录如下:
u一般违规:承包商、供应商有以下行为,一次罚款200rmb:
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进入厂房必须正确佩戴防护帽、安全鞋、反光衣,在车间内作业的还需佩戴安全眼镜和耳塞);
进出车间,未按照规定换鞋的;
物体未按要求放置,造成安全隐患的;
未遵守公司内各项安全标识的要求的;
未按照指定的安全通道行走的;
堵塞安全通道及安全消防设施的;
违规进入危险场所的;
攀爬等不安全行为;
地上有油或切片等不及时清理;
换煤气不规范操作,造成泄露,未引起严重后果的;
性质类似以上的其它不安全行为的情形。
违反公司安全规定造成一般财产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不安全行为。
u严重违规:承包商、供应商有以下行为,一次罚款500rmb。
不及时报告各类事件的;含叉车撞坏设备设施未汇报的;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备操作方式的;
手代替工具操作的;
未按要求使用酒精、丙酮等危险化学品的;
个人操作不当或未依规定操作,导致化学品大面积泄漏的;
使用压缩空气给自己或者他人清理灰尘的;
在公司内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刀的;
未经培训或者授权,擅自操作设备的;
未按照规定驾驶和操作叉车的;
擅自违规挪用消防器材;
高处作业(1.2米以上,在拥有固定式完整防护工作平台或楼层上的防护栏内除外)未佩戴安全带的;
未按照规定动火作业的;
未按照规定实施吊装作业的;
未依照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
项目负责人对所属承包商施工监管不到位,造成后果的;
违反公司安全规定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可记录以上事故或者一般财产损失1000至5000元的行为。
u重大违规:承包商、供应商有违反以下八大禁令或绝对安全政策的,罚款1000rmb并驱逐出厂,该承包商、供应商永远禁止入厂。
八大禁令:
未在指定的区域吸烟;
特种作业(电工、焊工、起重机、叉车、压力容器、锅炉)等无证上岗的;
没有按照规定实施挂牌上锁程序的;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刀具的;
违反禁止触摸程序,擅自触摸运转设备及进入网带作业的;
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挖掘作业未实施工作许可证的;
未经评估和许可,擅自拆除、屏蔽或绕开安全装置的。
任何人不得未经授权进行带电作业。
绝对安全政策:
当工作设备存在潜在异外能源释放的情况下上锁挂牌程序必须严格遵守
屏蔽安全装置或移除防护装置必须执行loto程序(包括书面的变更风险评估)
严禁将身体部位放置在运动设备上(如轮子、链条、皮带、夹点等),除非遵守书面操作规程或工作安全分析
所有半挂车辆在装卸货时必须被钩住或使用轮胎阻栏装置,装卸人员必须检查确认这个条件
仅有授权和培训合格的员工方可操作工业机动车辆或其它动力车辆。
当在工作高度在4英尺(1.2米)上,正确的防坠落保护措施(有防坠落工作平台或佩戴安全带)
必须得以执行仅有合格供应商可以从事受限空间作业
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或甲方的安全规定,同意按本协议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造成损失的,承包商、供应商应按照规定对我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
其它未尽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制定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第3篇 承包商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环境;对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负责对乙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查,从施工安全管理上对乙方进行指导。
3、依据《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安全规定、制度对乙方施工过程及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4、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反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并依据《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现场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全部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施工过程中要制定切实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设施及地下设备设施的安全,因违章操作而造成上述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发生事故的处理
1、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并将事故情况抄送甲方备案。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制度,而发生事故或自身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若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甲 方: 乙 方(章):
负责人(或代表):(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篇 承包工程分承包商安全协议
总包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本建筑装修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__________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目标,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定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施工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肉工程竣工验收和保,包工程现场组织协调等。
1.5工程项目期限:
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颁标准以及_______省、________市等上级有关主管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的相关安全生产、消防、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乙方就承包工程项目范围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劳务保护等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施工作的管理。甲方有权依据监理、建设单位及上级部门各个时期有关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执罚和处理。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以下责任目标:
2.1伤亡控制指标:
2.1.1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0次。
2.1.2死亡、重伤事故0次。
2.1.3轻伤负伤频率≤3‰。
2.1.4集体中毒事故0次。
2.2安全达标:
2.2.1省、市等第三方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50%。
2.2.2公司安全大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50%。
2.2.3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发放率100%。
2.2.4场内的安全隐蔽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
2.3文明施工达标:
2.3.1消防器材配备率100%。
2.3.2火灾事故0次。
2.3.3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100%。
2.3.4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3.5确保施工现场创建为广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确保总包单位ci战略的要求。
2.4治安、劳务达标:
2.4.1因劳资纠纷上访事件0次。
2.4.2刑事案件发生0次。
2.4.3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100%
以上14项目标如乙方未能确保,视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的大小,每项按承包工程款的0.5%~3%进行处罚(每次处罚不低于5000元)。
三、甲方责任和权利:
3.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甲方委托为该工程施工安全和防火工作联系、检查、监督责任人。
3.2乙方应遵守甲方对现场统一布置,乙方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置应提前提出申请,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指导督促乙方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3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指导督促乙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4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5明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文明施工管理依据、社会综合治理依据及要求。
3.6审核乙方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资质。
3.7协助乙方办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上报手续及施工用水用电手续。
3.8施工期间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量化评分,对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进行执罚。
3.9审核办理动火呈报手续;负责钢井架、外用电梯、塔吊、高大支模、脚手架、临设和施工用电安全使用的验收。
3.10施工过程遇有险情,甲方的管理人员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及指挥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11施工过程乙方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指派专人指导事故现场的保护及事故处理,指导落实预防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
3.12指导督促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
四、乙方安全责任:
4.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广州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4.2乙方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在现场施工人员50人以上规模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乙方安全管理员需驻场协助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本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上岗证上报甲方备案。
4.3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并报送甲方。
4.4乙方应负责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及广州市规定的相关证件,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因没办理相关证件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人负责。乙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上报甲方项目安全员备份。
4.5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与特点,乙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____________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____________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临电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4.8乙方应给所属员工提供必须和有效的安全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严格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4.9乙方人员对自身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10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乙方应有甲方同意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才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4.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验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4.12乙方人员,对现场施工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4.13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制度》,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种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4.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条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16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4.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同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厦门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章甲方有权对分包商处以相应的罚款,细则如下:
5.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悬空作业未系安全带、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处罚100元/人次。
5.2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处罚100元/人次。
5.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处罚200元/人次。
5.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未经总包方同意擅自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处罚500元/次。
5.5现场临电使用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必须达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不得使用家用插板、不得使用二芯线等)、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处罚500元/次。
5.6未经项目批准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处罚200元/次。
5.7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处罚200元/次。
5.8不得将白色污染物带入施工现场(快餐盒、筷、塑料袋等),处罚200元/次。
5.9不得在施工现场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罚款500元/次。
5.10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元/次。
5.11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罚款1000元/次。
5.12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罚款1000元/次。
5.13在木工房、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未批准使用明火的,罚款1000元/次。
5.1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总包单位材料或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罚款1000元/次。
5.15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新工人进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以资料为凭据),罚款500元/次。
5.16苛扣工人工资,不及时处理工人纠纷引发事故或不良影响的,罚款2000元/次。
5.17未做到工完场清的,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罚款200元/次。
5.18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资质、安全许可证、三类人员上岗证、三级教育、交底、班前安全活动等),罚款200元/次。
5.19在非吸烟场所吸烟处罚50元/次,在高处楼层随意向下丢烟头,视后果处罚100元/次以上。
5.20施工现场随地小便处罚100元/次,随地大便处罚500元/次,并给予检讨及清理粪便。
5.21高空作业乱抛材料物件处罚50元/次,若伤害他人及公共财物按经济损失2倍赔偿。
5.22在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未办《动火证》,若私自动火作业人员处罚100元/次,所属专业分包单位另处罚1000元/次;若引起火灾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
以上条款,由甲方安全部门出具罚款通知单,乙方应将被罚金额二天内上交到甲方项目安全组,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检查活动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待整改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恢复供水、供电。
六、其他:
1、若本协议中所列条款与施工合同条款相冲突、以施工合同为准。
2、未尽事宜,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建筑安装施工合同的附件。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协议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_________日内。
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向_________提起仲裁。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外来施工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项目名称:
为了确保本工程项目施工(安装)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杜绝施工(安装)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本工程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规定如下:
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权利:
有权审查乙方相应的施工(安装)资格证书。
有权同意或否决乙方的分包方案。有权对乙方的分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对经审查认为不合格的分包商,有权提出撤换指令。
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现场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指令。
对在现场安全工作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指令。
甲方对乙方施工(安装)现场的“三违”现象,有权处理。
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甲方有权决定单方面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
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义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施工(安装)现场有两个以上单位交叉作业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或影响施工(安装)进度时,甲方有义务统一协调管理,督促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责任:
甲方负责向乙方如实告知根据甲方能力所知的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要求乙方制订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
2 .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上述 条所述的技术资料。
义务: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保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向外透露,施工(安装)完毕后,应及时退还甲方。
乙方有义务配合、服从甲方对施工(安装)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无条件进行整改。
责任: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施工(安装)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编制施工方案和网络进度时,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案必须同时制定。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台帐。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生效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开工时间、工程量、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安全责任人报告甲方安全管理部门。
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对本单位的施工(安装)区域现场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对施工(安装)区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状况负责,并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或参与协助调查处理)。
乙方施工(安装)人员在乙方施工(安装)区域内因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事故处理。
乙方对施工(安装)区域现场在施工(安装)开始前已有或毗邻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地下管线(网)或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乙方不得将工程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安装)单位或个人。
乙方经甲方同意将工程分包后,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专项协议,该安全专项协议中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义务的程度不得低于乙方在本协议中的安全责任义务。乙方就分包单位的施工(安装)安全负责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与相邻的单位同时施工(安装)或交叉作业,有可能相互危及对方施工(安装)时,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划分,配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乙方施工(安装)区域的施工(安装)设备、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危险有害气体或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警示标志符合国家标准。
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规范开展现场作业,文明施工,保障施工全过程中的作业安全。
乙方应加强作业现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现场作业所需的应急资源,并加强培训和演练。
乙方应为作业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关键人员,关键人员离开现场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乙方更换施工人员必须告知甲方,由甲方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后方可作业。
施工(安装)现场暂时停工的,乙方须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乙方必须服从本工程项目监理和甲方对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
乙方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应立即报告监理和甲方。若发生一般(1-2 人死亡或1-9 人重伤)及以上事故,乙方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当地政府。
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乙方承担处罚责任,甲方承担法规规定的相应责任.。
以上内容是甲、乙双方在施工(安装)过程依据工程合同约定的安全职责,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协议有效期与工程承包合同一致。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7篇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协议
双方的义务
甲方:
1.负责对乙方所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件进行审查,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环境,对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2.负责对乙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查,从施工技术上和施工安全管理上对乙方进行指导。
3.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安全规定,对乙方施工过程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4.有权制止乙方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并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乙方:
1.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如实提供资质证件及施工人员名单,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在施工前办好有关手续;
2.严格遵守《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并向甲方交纳一定数目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进入施工现场要穿戴好劳保护品,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监察人员和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的检查监督,服从甲方的管理,出现违章违纪要接受甲方的处理意见。
5.进厂要佩带《临时入厂证》。
双方的责任
1.由于甲方管理或操作过失造成乙方人员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损失,构成事故的,由甲方按照《事故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与乙方协商处理。
2.乙方人员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甲方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处理条款,从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3.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造成事故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若事故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责任并赔偿。
4.承包商发生事故的处理:
(1)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并将事故情况抄送安全部门备案。
(2)承包商在厂内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厂方有关安全规定而发生事故和自身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由安全部门管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建筑项目承包商安全协议
发包单: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甲方将 发包给乙方工作,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双方在签定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协议:
承包项目:
工作范围:
用工人数及姓名(含特殊工种)
用工人数 人
.
工作期限: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协作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苏州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则、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干部。
3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甲方有权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有权拒绝使用。
4工作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受教育者必须签字确认遵守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乙方必须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5 工作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作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否则引起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权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7 乙方在甲方的作业区间,应按甲方提供的作业范围作业,如厂内运输,则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按照甲方的《厂内机动车运输规定》作业;
8 在工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工作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工作。一经动作,就表示乙方单位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工作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乙方在作业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自备。如乙方向甲方借用,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人员还须经苏州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
12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 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乙方人员如有违反,按甲方规定罚款。
14 乙方若要电焊、气割作业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 贯彻先订合同工作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工作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甲乙双方在签订 合同后,甲方协助乙方自觉向甲方行政部办理临时出入手续,向甲方安全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同时将有关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交予复验。
18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工作期间造成的伤亡、火警、火灾等重大事故,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解决。
19 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苏州市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0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乙方一份,施工单位一份,甲方分别留存人事/行政部、技术/安全部各一份。
21 本协议同 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反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单位名称:
代 表:
地 址:
电 话:
乙方:
单位名称:
代 表: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第9篇 承包商之间安全生产协议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承包商之间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施工生活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承包商之间达成以下的安全生产协议。
第一条 承包作业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 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各自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 承包作业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不得影响他方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第三条 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他方作业现场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四条 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他方施工现场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
第五条 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他方施工区随意走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严禁发生冲突。
第六条 施工车辆进出建设单位注意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七条 严禁挪用他方施工现场的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盗取他方施工材料的加倍赔偿。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工人酒后上岗,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第十条 承包商之间有交叉作业时,须提前互相告知,做好监护,危险作业须办理作业证。
第十一条 严禁承包商作业现场之间随意拉扯电线。
第十二条 严禁随意大小便,不得破坏树木、绿地。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承包商之间应遵守以上规定(不限于以上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一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承包商之间各执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
承包商甲(盖章): 责任人(签字): 日 期:
承包商乙(盖章): 责任人(签字): 日 期:
承包商丙(盖章): 责任人(签字): 日 期:
第10篇 承包商安全生产协议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承包商之间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施工生活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承包商之间达成以下的安全生产协议。
第一条 承包作业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 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各自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 承包作业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不得影响他方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第三条 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他方作业现场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四条 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他方施工现场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
第五条 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他方施工区随意走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严禁发生冲突。
第六条 施工车辆进出建设单位注意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七条 严禁挪用他方施工现场的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盗取他方施工材料的加倍赔偿。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工人酒后上岗,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第十条 承包商之间有交叉作业时,须提前互相告知,做好监护,危险作业须办理作业证。
第十一条 严禁承包商作业现场之间随意拉扯电线。
第十二条 严禁随意大小便,不得破坏树木、绿地。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承包商之间应遵守以上规定(不限于以上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一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承包商之间各执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
承包商甲(盖章): 责任人(签字): 日 期:
承包商乙(盖章): 责任人(签字): 日 期:
承包商丙(盖章): 责任人(签字): 日 期:
第11篇 新建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项目代表: 项目代表
项目管理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工程单位: (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执行.
协议内容: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乙方必须指定专门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乙方明确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和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乙方必须对安全制度进行严格检查,并根据监理规程,定期向甲方安全部门书面报告.
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 工程项目应有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工程项目有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含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工长等编制;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和法规.
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安全部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乙方指派专人 负责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防火规定以及督促定期检查,对于甲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无条件地限期整改.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督促其现场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乙方人员对自己所处的施工地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工,并由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其施工场所, 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紧急措施组织人员和紧急联络系统表,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安全警告牌,施工公告牌等.
乙方在工程承包总额中已有劳工安全卫生费用作为本合约承包劳工安全卫生经费.如甲方或监理发现现场安全卫生措施不足以因应工程所需,经第一次口头告知,第二次书面通知仍未改善,第三次将正式书面通知当月份计价款中劳工安全卫生费将完全扣除不再补发.当月份如收到三张以上(含三张)工地重大安全违规通知,当月份计价款中劳工安全卫生费将完全扣除不再补发.
乙方必须保证做好以下治安,保卫工作:
(1) 及时将人员名册,身份证,合法居住工作证明复印件和申请工作胸卡资料表递交甲方(如有犯罪前科的,要求注明),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工作胸卡后方得进厂工作.人员有变动时做到及时更正.
(2) 乙方必须指定专(兼)职治安,消防保卫人员,负责乙方内部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3) 乙方职工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治安,消防保卫制度和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4) 乙方职工携带物品出本公司厂区,须凭甲方签署的物品出门证,经门卫验证同意后方可带出.乙方自备工具需于入厂时登记,凭单据才能离厂,不得闹事斗殴.
(5) 如果乙方职工在甲方厂区内偷窃公私财物或违反政府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乙方公司须负连带责任.
(6) 乙方职工不得私自进入非施工甲方生产区域,若因施工需要临时进入时,须提前向甲方安全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入,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违章者按甲方制度处罚.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后方能拆除.如果擅自拆除,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持有效证书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作业前上岗证复印件需交甲方备案.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也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派专人值班.
乙方因施工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严禁擅自乱拉电气线路,违章者将受到处罚并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上述地下管线和架空线路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有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并采取保护措施.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设置安全保护措施.按<>第三条规定: “距地面三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乙方应予检查和落实.
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向北京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必要的施工登记手续.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造成甲方人员,它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事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其它必须遵守的安全规范:
施工安全,卫生及清洁规范.
本安全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劳动安全监察部门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项目代表: 项目代表
第12篇 化工厂承包商安全工程协议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工程协议书,作为主体合同附件,与主体合同同时签订,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施工作业项目:
建设单位: (甲方)
施工单位: (乙方)
施工作业项目
一、甲方的义务与权力
1、协助乙方做好施工或作业前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作好记录并存档,教育内容是甲方生产特点、工艺、危险源、有关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
2、介绍施工或作业环境,按规定程度及时开据动火、动土、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作业,高空作业等工作许可证。
3、甲方应配备安全巡检人员,协助乙方监督检查施工或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联系会议,研究解决出现的各种不安全隐患。
5、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遇有特殊工种无证操作、违章操作或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施工或作业。
6、根据甲方有关处罚规定,甲方有权力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处罚和索赔。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及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指挥与协调。乙方除要进行正常的“三级教育”外,还要接受甲方的施工或作业的安全教育。
2、根据施工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求甲方意见,要坚持文明施工,危险作业区应设立警示标志。施工单位必须设安全员,代表乙方全权负责施工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3、严格履行甲方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动火、动土(挖掘)、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等必须按甲方规定报批,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动火前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配备消防器材。临时用电应设置漏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施工现场应预留安全通道并及时清理施工杂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施工或作业中如需动用甲方机具设备、工具,应先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可靠性,需经批准并履行交接手续。
5、乙方作业需要进入甲方规定的特殊区域,需经其部门主管批准并遵守其特殊规定。
6、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内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罚款1000元。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酗酒,否则罚款500元。罚款从工程款项中扣除。出现治安问题按治安条例交送有关部门处理。
7、乙方所带的机具、设备、物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附件齐全可靠,主动接受甲方的检查验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与作业无关的物品。
8、现场施工或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作业。乙方施工或作业中违章违法或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甲方的乙方安全规则。
10、施工或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机损事故要按国家规定程序在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甲方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三、双方商定:
·标价充分考虑了为满足所有安全要求而需要付出的成本;
·所有乙方员工在身体和心理上都必须适应分配给他们的工作任务;
·所有乙方员工都必须掌握本行的技术;
·所有乙方员工都受过安全培训,并持有专业证书,如:电工、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机车驾驶员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各部门应在工作前确认其有效操作证后,通知安保部备案,严禁无证操作。乙方应按有关规范文明施工或作业,凡损坏甲方财物或造成经济损失应照价赔偿。
·所有乙方都应提供培训文件及所需持有的证书;
·在厂区内工作时禁止饮酒、服用麻醉药物或持有武器;
·所有乙方都应遵守甲方安全规则;
·乙方单位应当指定一名自己的称职人员来监督和记录安全规则遵守情况;
·各部门乙方施工或作业在签订主体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本“安全工作协议书”。作为主体合同的首要附件,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各部门签订本“安全工作协议书”的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必要的安全工作条款。
·安全主管,项目主管有权对违犯安全规则或规定者给以逐出现场、终止合同或禁止其将来再进入甲方工作等处罚。
四、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何种情况,双方都要及时向各自上级主管和劳动部门报告。
2、依据“抚顺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和国家劳动部有关伤亡事故统计办法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以上协议于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天。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章) (章)
本协议一式二份由双方部门存档并监督执行,其它未尽事项的发生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据相关法律解决。
第13篇 承包商供应商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买方)单位:
承包(卖方)单位: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就环境安全管理、环境安全责任达成以下协定,共同遵守。
一、协议有效期: 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与甲乙双方业务终止或协议需变更时为止。在此期间内,乙方在甲方公司内进行的所有工作,均需遵守本协议。
二、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有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环境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乙方承诺具有与承包的项目所必需的资质和能力。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环境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环境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
乙方应指派经验丰富、熟悉安全技术的人员负责项目现场的安全和环境管理。每个具体的项目,将其名单提交给甲方。
乙方人员工作前,甲方将对其进行入厂环境安全培训,介绍现场危害、甲方的安全规定等。乙方应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未经环境安全教育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乙方人员办理进厂识别证时,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甲方审核后存档。
乙方人员年龄规定: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不得招收童工或未成年工。
甲方应经常关心和督促乙方的环境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地方有权立即指出和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立即整改。
乙方必须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劳防用品(工作服、安全鞋、手套、安全帽、安全带、耳塞、防护眼镜等),并督促人员正确穿戴。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门禁和厂内交通规定。
乙方要确保使用的工具、设备是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的,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由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在提交乙方使用前,乙方要认真检查。投入使用后,就表示乙方认可甲方的工具、设备是安全的。
乙方涉及到特种作业(电、气焊、电工作业、搭脚手架等)的,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乙方如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化学品进厂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并获得批准。危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有防范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吊装、登高、消防设施维修等危险作业时,必须事先主动与发包部门联系,提出申请并办理工作许可证。
乙方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乙方人员只能在指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其它生产 场所,不得擅自触及运行的设备。
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偷盗行为。偷盗一经发现,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节轻重保留相应的处罚权利。
乙方应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物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分类存储,尤其是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施工过程中如产生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必须将废水收集至甲方的废水收集池,统一处理。
甲乙双方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任务,如有乙方应予拒绝。
在签订合同后,凡是按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须审批的项目,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单位发生事故后,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
作业过程中,由于乙方违反上述协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又未与甲方主管部门主动联系),或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或现场监督管理不严,或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等,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
依照公司的《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的规定,承包商有违反以下行为的,将依照《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进行处罚。主要摘录如下:
u 一般违规:承包商、供应商有以下行为,一次罚款200rmb:
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进入厂房必须正确佩戴防护帽、安全鞋、反光衣, 在车间内作业的还需佩戴安全眼镜和耳塞);
进出车间,未按照规定换鞋的;
物体未按要求放置,造成安全隐患的;
未遵守公司内各项安全标识的要求的;
未按照指定的安全通道行走的;
堵塞安全通道及安全消防设施的;
违规进入危险场所的;
攀爬等不安全行为;
地上有油或切片等不及时清理;
换煤气不规范操作,造成泄露,未引起严重后果的;
性质类似以上的其它不安全行为的情形。
违反公司安全规定造成一般财产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不安全行为。
u 严重违规:承包商、供应商有以下行为,一次罚款500rmb。
不及时报告各类事件的;含叉车撞坏设备设施未汇报的;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备操作方式的;
手代替工具操作的;
未按要求使用酒精、丙酮等危险化学品的;
个人操作不当或未依规定操作,导致化学品大面积泄漏的;
使用压缩空气给自己或者他人清理灰尘的;
在公司内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刀的;
未经培训或者授权,擅自操作设备的;
未按照规定驾驶和操作叉车的;
擅自违规挪用消防器材;
高处作业(米以上,在拥有固定式完整防护工作平台或楼层上的防护栏内除外)未佩戴安全带的;
未按照规定动火作业的;
未按照规定实施吊装作业的;
未依照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
项目负责人对所属承包商施工监管不到位,造成后果的;
违反公司安全规定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可记录以上事故或者一般财产损失1000至5000元的行为。
u 重大违规:承包商、供应商有违反以下八大禁令或绝对安全政策的,罚款 1000rmb并驱逐出厂,该承包商、供应商永远禁止入厂。
八大禁令:
未在指定的区域吸烟;
特种作业(电工、焊工、起重机、叉车、压力容器、锅炉)等无证上岗的;
没有按照规定实施挂牌上锁程序的;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刀具的;
违反禁止触摸程序,擅自触摸运转设备及进入网带作业的;
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挖掘作业未实施工作许可证的;
未经评估和许可,擅自拆除、屏蔽或绕开安全装置的。
任何人不得未经授权进行带电作业。
绝对安全政策:
当工作设备存在潜在异外能源释放的情况下上锁挂牌程序必须严格遵守
屏蔽安全装置或移除防护装置必须执行loto程序(包括书面的变更风险评估)
严禁将身体部位放置在运动设备上(如轮子、链条、皮带、夹点等),除非遵守书面操作规程或工作安全分析
所有半挂车辆在装卸货时必须被钩住或使用轮胎阻栏装置,装卸人员必须检查确认这个条件
仅有授权和培训合格的员工方可操作工业机动车辆或其它动力车辆。
当在工作高度在4英尺(米)上,正确的防坠落保护措施(有防坠落工作平台或佩戴安全带)
必须得以执行仅有合格供应商可以从事受限空间作业
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或甲方的安全规定,同意按本协议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造成损失的,承包商、供应商应按照规定对我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
其它未尽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制定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 ______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代 表 ______ (签字) 代 表 (签字)
电 话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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