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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服务协议(15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4-25 热度:41

及服务协议

第1篇 网贷公司借款及服务协议(范本)1

网贷公司借款及服务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________

第一部分:借款、服务信息及相关明细

出借人

姓名

xx贷注册用户名xx贷id

借款人

姓名

xx贷注册用户名xx贷id

服务方(甲)xxxx( 北京 )担保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xxxx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服务方(丙)xxxx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服务费

出借人承担的每月担保服务每月利息×10%

借款人承担的每月平台管理费详见附件四

借款明细

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借款利率%/年每月利息详见每月系统自动生成的还款列表。

借款出借日期年 月 日借款到期日年 月 日

起息日年 月 日还款方式每月等额本息

还款日/结息日每月 日还款期数□6 个月/□12 个月/□18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借款用途

每月应还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注:上述服务费用、借款明细部分内容可能根据借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如有变化,以本协议签订时的xx贷网上发布或更新的具体内容为准。

第二部分:本服务协议相关具体条款

第1条 名词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本协议:指本《借款及服务协议》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及所有附件中的任何条款、明细和信息。

1.2

出借人: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出借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和承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自然人。出借人需为“xx贷”的注册用户;

1.3

借款人: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借款人,为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自然人。借款人需为“xx贷”的注册用户;

1.4

担保公司: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甲);

1.5

xx公司: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乙);

1.6

xx公司: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丙);

1.7

p2p: 指个人对个人;

1.8

支付机构:指在本协议各方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资金转移服务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

1.9

xx贷:是指xx公司经营的提供专业p2p借贷交易 居间服务 的互联网平台;

1.10

本协议项下出借人、借款人、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

第2条 关于各方的权利、义务

2.1

xx公司、xx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出借人、借款人进行服务。关于出借人、借款人(合称“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2.1.1

双方已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按本协议相关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1.2

出借人有自行选择借款人,并最终决定是否出借资金给特定借款人的权利。

2.1.3

任何一方在xx贷网站对本协议进行操作成功确认时,即视为该方接受本协议条款内容并受此内容之拘束;各方均对本协议进行操作成功确认时,本协议即成立。

2.1.4

通过xx贷网站提供的服务,出借人向借款人成功出借资金时,本协议生效。

2.1.5

双方应妥善保管自己xx贷网站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自行承担因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丢失、泄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所产生的后果。任何一方通过其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的任何操作均视为该方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1.6

双方应基于合法目的使用xx贷服务平台,不得以该平台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1.7

双方有义务按照xx公司的要求在xx贷平台上进行操作,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等)。因双方个人操作不当或填写的个人信息有误造成的法律后果、经济损失均尤其个人自行承担。

2.1.8

借款人同意按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标准每月向xx公司(xx贷)支付平台管理费;出借人承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标准每月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服务费。

2.1.9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出借人委托的支付机构直接从借款人帐户扣划相应金额用于支付借款人应付的平台管理费、利息、 违约金 及其他费用。出借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委托支付机构从借款人支付的利息中扣划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担保服务费给担保公司。

2.1.10

本协议项下借款人每月以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备注:

(1)借款本金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借款本金;

(2)月利率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借款利率,即(xx贷网上公布的)年利率/12;

(3)还款月数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还款期数;

(4)借款人每月还款金额中包含“上述每月还本付息额及借款人每月须向xx公司(xx贷)支付的平台管理费。

2.1.11

出借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约定的借款明细的约定履行出借义务,借款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约定的借款明细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1.12

出借人有权通过xx贷网站查看自己名下账户相关信息及借款人还款情况。

2.1.13

出借人特别同意:未经担保公司和xx公司同意,出借人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对借款人享有的 债权转让 给任何第三方。

2.1.14

出借人在资金出借、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出借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但如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xx公司或担保公司具有代扣代缴义务,则xx公司或担保公司有权直接代扣代缴并向出借人提供纳税凭证。

2.1.15

出借人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将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合法有效 身份证 号码等,为本协议项下之目的提供给担保公司。

2.1.16

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出借人应积极协助担保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提供法律文件和相应书面材料等)向借款人追偿。若因出借人的原因导致担保公司不能向借款人追偿的,出借人应赔偿担保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

2.1.17

借款人在申请及实现借款的全过程中,必须如实向xx公司提供所要求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xx公司与xx公司共享前述借款人个人信息及材料后,借款人同意xx公司可以通过任何第三方渠道验证借款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且借款人应在所提供信息被认定为虚假时承担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

2.1.18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所有本息、第一部分列明的各项服务费用、担保服务费(如有)、及违约金(如有)全部清偿前,出借人和借款人及双方的本人、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号码、账户信息如出现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过xx贷网站向其他各方提供变更后的信息。若因任何一方未及时提供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自身和/或任何其他方遭受的损失均由该未及时提交真实信息的一方承担。

2.1.19

就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及xx公司与xx公司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与其相关的个人信息,xx公司与xx公司有权为本协议目的自行管理并使用。

2.1.20

成功借款后,xx公司依据出借人的委托要求借款人按本协议约定进行还款时,借款人有义务无条件及时按照xx公司发出的要求进行还款并向xx公司提供协助。

2.1.21

借款人同意:若借款人逾期60个自然日未全额归还借款的,xx公司有权 代理 出借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报刊、电视、征信系统等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借款人逾期还款事实,且借款人特别确认届时xx公司可以同时披露借款人所提供的或xx公司自行获取的借款人个人信息。

2.1.22

借款人承诺不提前还款,并了解提前还款行为会减少出借人的利息收益和xx公司的平台管理费收益。借款人特别承诺: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借款人须按剩余未还本金的2%向xx公司支付平台管理费预期收益补偿金,并按剩余未还本金的1%向出借人支付利息补偿金。(本协议项下之“提前还款”仅指提前偿还全额、或部分本金。)

2.2

关于xx公司、xx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2.2.1

xx公司、xx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出借人、借款人进行服务。

2.2.2

xx公司、xx公司对出借人、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及其他服务相关信息和资料依法保密。

2.2.3

xx公司承诺为出借人提供与借款人相关的信用资质审核服务,但对借款人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无法进行保证且不承担责任。

2.2.4

xx公司有权通过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行为记录为借款人提供借款相关的信用审核服务,并为借款人提供相关建议。

2.2.5

xx公司为出借人的资金出借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借款人间的交易促成。

2.2.6

xx公司有权根据xx公司对借款人的评审结果以及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自主决定是否将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及相关信息通过xx贷网站向出借人进行展示,以协助借款人获取资金来源,促成交易。

2.2.7

借款人理解为促成借款人获得借款之目的需要在xx贷网站对借款人及借款用途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此等信息由借款人在网站上进行操作确认后公布,且借款人的操作行为视为借款人对于公布此等信息的同意和认可,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均不承担由此信息公布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

2.2.8

出借人在此委托xx公司、xx公司同意接受出借人的委托代理出借人根据本协议进行借款回收的管理服务。

2.3

关于担保公司的权利、义务

2.3.1

担保范围:第一部分“借款明细”中列明的借款本金、利息,提前还款的补偿金及(借款人向xx公司支付的)平台管理费。

2.3.2

担保公司在担保范围内对本协议项下借款人的借款向出借人提供连带保证;对借款人需向xx公司支付的平台管理费向xx公司提供连带保证。

2.3.3

担保公司的保证期间从下列日期(保证期间起算日)起计算:

(1) 若借款人的任何一期应付款项逾期的,则自逾期第15日起算(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 第 2.3.12 条第(2)项的约定提前到期的,自该到期日之次日起算。

2.3.4

出借人应按借款人偿还的每月利息的10%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服务费。

2.3.5

出借人要求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代偿)的程序

(1) 借款人未按时向出借人足额偿还本金、利息的,出借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在保证期间内代理出借人向担保公司要求履行保证责任(代偿)。出借人委托xx公司代理出借人向担保公司提交《代偿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一)及借款人还款记录或还款凭据。(借款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平台管理费的,由xx公司自行向担保公司提交《代偿通知书》及借款人支付记录或支付凭据。)

(备注: 该《代偿通知书》及借款人还款(支付)记录或还款(支付)凭据可以电子数据的方式提供给担保公司; 担保公司按如下“代偿规则” 向出借人履行保证责任(代偿):①任一期还款逾期达15日的,代偿该期逾期未偿还部分的本金及利息(合称“本息”);②任一期还款逾期达60日的,一次性代偿逾期未偿还部分的本息及该笔借款剩余的全部本金;③担保公司依前述第②点规则履行完代偿义务,即为担保公司对出借人的代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自此对出借人无任何代偿义务; 担保公司按如下“代偿规则”向xx公司履行保证责任(代偿):①任一期支付逾期达15日的,代偿该期逾期未支付的平台管理费;②任一期支付逾期达60日的,一次性代偿逾期未偿还及未逾期的部分的全部平台管理费;③担保公司依前述第②点规则履行完代偿义务,即为担保公司对xx公司的代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自此对xx公司无任何代偿义务。)

(2) 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担保公司应在担保范围内向出借人、xx公司代偿相关款项(“代偿 债务 ”),担保公司按代偿规则进行代偿并将款项支付至出借人的xx贷账户、xx公司的账户。自保证期间起算日至担保公司将款项支付至出借人xx贷账户期间、xx公司的账户期间,担保公司无需就履行保证责任向出借人、xx公司支付任何利息或费用。

(3) 当出借人、xx公司收到担保公司支付的代偿资金后,出借人应签署或委托xx公司(xx贷)、xx公司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担保公司发送《代偿债务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二)。

2.3.6

担保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包括其财产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追偿以下款项(简称“追偿款项”)并可直接请求xx公司协助追偿:

(1) 尚未支付的平台管理费、提前还款补偿金;

(2) 担保公司代偿的全部款项;

(3) 担保公司为追偿、催收上述款项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鉴定费、差旅费、仲裁费用、公告费、执行费、 律师 费等)。

2.3.7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在担保公司向xx公司发出协助追偿通知时将借款人xx贷账户及其银行还款账户中的资金直接扣划给担保公司xx贷账户,用以偿还追偿款项。

2.3.8

自担保公司将代偿款项支付至出借人xx贷账户之日(“代偿日”)起超过30日,借款人(包括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仍未向担保公司偿还全部追偿款项的,借款人(包括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应以上述全部追偿款项为基数,自代偿日开始起算,按每日0.5‰的标准向担保公司支付滞纳金。

2.3.9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1) 未经出借人、担保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转让本协议项下之债务的;

(2) 未经担保公司书面同意,出借人转让本协议项下之债权的;

(3) 未经担保公司书面同意,出借人与借款人变更本协议或就本协议达成和解、调解意见的;

(4) 出借人与借款人有其他侵害担保公司利益的行为。

2.3.10

代偿款项(或借款)发放后,出借人、担保公司即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及其合法的受托人可随时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合法方式提醒并催告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2.3.1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xx公司基于本协议的约定代理出借人处理与担保公司的相关事宜。

2.3.12

担保公司合理判断借款人已经或可能发生违约事件时,授权xx公司采取下列任何一项或几项救济措施:

(1) 立即暂缓、取消发放全部或部分借款;

(2) 宣布已发放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应立即偿还所有应付款项;

(3) 解除本协议;

(4) 采取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2.3.13

出借人、借款人在此同意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当中,向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提供的信息(包括本协议签署前提供和产生的)可由三家公司共享,法律禁止的除外。各方同时同意xx公司有权为存储与本协议相关数据和信息之目的将各方与本协议有关的数据和信息传输及/或存储至第三方服务器或第三方存储服务提供者处。

第3条 关于各方承诺及保证

3.1

出借人、借款人各自在此确认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3.2

出借人保证,自身为xx贷注册用户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持xx贷注册用户身份;其提供的资金来源均合法。

3.3

借款人应根据担保公司、xx公司(xx贷)的不时要求如实向出借人、担保公司、xx公司(xx贷)提供个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职业信息、联系人信息等)以及借款用途等相关信息。借款人承诺并保证其向出借人、担保公司、xx公司(xx贷)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为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4

借款人如因工作单位、职位、工作地点等变化或发生任何其他有可能影响或导致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或还款能力减低的事件时,都必须在前述事件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担保公司及xx公司(xx贷)。

3.5

借款人承诺不得挪用本协议借款资金用于其他本协议以外之用途。

3.6

各方承诺,不得利用xx贷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否则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3.7

各方确认,借款人/出借人授权和委托担保公司、xx公司(xx贷)、xx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实施的行为或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出借人个人承担。

第4条 关于 违约责任

4.1

若借款人在xx贷网上显示的还款期限内未足额还款的,须按下面方式计算向出借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 =(月应还本息-实际已还本息)×逾期天数×0.002/天(逾期违约金系数)

(1) 若担保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已经为借款人代偿本息的,则上述第4.1条规定之逾期违约金(如有)直接支付给担保公司及xx公司;

(2)若担保公司未履行担保责任的,则上述逾期违约金的50%支付给出借人,其余50%的部分支付给xx公司。

4.2

若借款人没有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所偿还之金额应按照违约金、利息、本金之顺序偿还。

4.3

若借款人擅自更改第一部分列明的借款用途、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则出借人有权通过xx公司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借款人或担保公司提前偿还本金,同时借款人须向出借人、担保公司分别支付借款本金总额15%的违约金。

4.4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之相关约定,或未经出借人、担保公司同意,擅自转让本协议借款债务的,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担保公司分别支付借款本金总额7.5%的违约金。

4.5

借款人因违约而给xx公司或xx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6

发生以下一项或几项情形时,均视为借款人违约:

(1) 借款人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内容的;

(2) 借款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没收、征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可能影响其履行能力的不利事件,且未及时对其他各方进行书面通知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补救措施的;

(3) 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出现实质性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利变化,且未及时对其他各方进行书面通知或不能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

4.7

出借人合理判断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时,授权xx公司(xx贷)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救济措施:

(1) 立即暂缓、取消发放全部或部分借款;

(2) 宣布已发放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应立即偿还所有应付款项;

(3) 解除本协议;

(4) 采取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4.8

因出借人出借资金来源不合法导致借款人、xx公司、xx公司或担保公司造成损失的,须由出借人赔偿。

第5条 相关文件

5.1

各方确认并同意,xx公司(xx贷)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6条 关于债权转让

6.1

出借人依据xx贷网站规则和本协议约定将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与第三人的,由出借人委托xx贷网站通过xxxx@xxxx.com 向借款人注册时填写的注册邮箱发送债权转让通知书,该通知书到达借款人注册的邮箱时即视为通知已经送达。

6.2

在出借人的债权转让后,借款人需对新 债权人 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出借人的所有义务,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6.3

债权转让,需经担保公司同意后由担保公司向新债权人提供《担保承诺函》(详见附件三)的方式,对新债权人受让的债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第7条 关于法律适用及 管辖

7.1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本协议项下任一条款如与中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范相抵触,应在该等强制性规范所不禁止的最大限度内进行解释和执行,且任何该等与强制性规范相抵触的约定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7.2

争议管辖。各方一致同意,如发生争议,不论争议金额大小,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适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项下的简易程序进行仲裁。

7.3

在仲裁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各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8条 关于其他

8.1

本协议项下的附件属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标题仅系为方便援引和阅读而设置,不得被用于解释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依据。

8.2

本协议经出借人和借款人在xx贷网络平台以线上点击确认的方式,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统一在xx贷后台确认的方式订立。本协议各方委托xx公司保管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

附件一:《代偿通知书》格式

代偿通知书

致:xxxx(北京)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借款及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简称“《协议》”)项下借款已到期,借款人仍未 足额偿还全部应付款项。现通知贵司根据《协议》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代借款人偿还以下 债务:

1、未偿还本金:人民币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 元);

2、借款利息: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 元);

3、以上合计: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 元)。

出借人姓名:___________

出借人xx贷昵称:______

出借人xx贷 id: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代偿债务确认书》格式

代偿债务确认书

《借款及服务协议》编号:____________(下称“《协议》”)

出借人xx贷昵称:__________________(xx贷id: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出借人”)

借款人xx贷昵称:__________________(xx贷id: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借款人”)

致:天达信安(北京)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协议》的约定,由贵司承担保证责任而代借款人向本人偿还的《协议》项下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本人已于___年&___月___日收到。

在贵司依法向借款人(包括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追偿过程中,本人将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积极提供协助,以保障贵司合法权益的实现。

特此确认!

出借人姓名:___________

出借人xx贷昵称:_____

出借人xx贷 id: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担保承诺函》格式

担保承诺函

致________(新债权人名称,xx贷昵称:________ ,xx贷id: ________)

经我司研究,现同意对________ (原债权人名称,xx贷昵称:________,xx贷id:______ __)转让予您的债权(依据《借款及服务协议》(协议编号为:________),简称“《协议》”),在该债权原有的担保范围内向您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您申请我司履行保证责任的程序与原债权人依《协议》的申请程序相同。

担保人 :_____________(盖章)

xxxx(北京)担保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四:还款明细及平台管理费

还款明细:(系统自动生成)

平台管理费:

借款人需支付每月平台管理费=全部借款本金×a%;a%的具体值依具体的还款期数而定,具体规则如下:

还款期数a%的值

12个月0.33%

18个月0.307%

24个月0.284%

36个月0.235%

第2篇 网游加速器许可及服务协议

1、权利声明本“软件”的一切知识产权,以及与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像、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附加程序、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为______________所有,受著作权法和国际著作权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2、许可范围

(2)复制、分发和传播:用户可以非商业性、无限制数量地复制、分发和传播本软件产品。但必须保证每一份复制、分发和传播的拷贝都是完整和真实的,包括所有有关本软件产品的软件、电子文档、版权和_____,亦包括本协议。

3、权利限制

(2)组件分割:本软件产品是作为一个单一产品而被授予许可使用,用户不得将各个部分分开用于任何目的。

(3)授权:如需进行商业性的销售、复制、分发,包括但不限于软件销售、预装、捆绑等,必须获得_______________的书面授权和许可。

(4)保留权利: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归________________所有,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必须获得_________的书面同意。

4、用户使用须知

(1)软件功能:本软件是一款专门针对网络游戏的专业加速产品,具有游戏识别、智能测速、加速、自动启动游戏等功能。

①游戏识别:本软件包含智能识别游戏功能,在首次打开时会自动扫描识别用户电脑里的网络游戏,加入游戏列表,供用户在需要加速时选择。用户也可以随时进行智能扫描,或手动添加游戏进入游戏列表。游戏列表保存在本地,不会上传到_____________的服务器。

②智能测速:本软件会通过智能测速来判断用户的网络状态,进而挑选最佳的网络加速线路,以保证加速的效果。用户可以在加速设置里看到智能测速的结果。测速的结果存储在本地并只用于本地的比较,不会上传到__________的服务器。

③加速:本软件通过光纤节点加速等方式,解决网络游戏联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延迟高、卡顿、掉线等问题,支持市面上大多数主流的网络游戏。用户使用该功能,___________不会收集和上传用户的任何信息。

④自动启动游戏:在加速完成后,本软件会自动帮用户启动游戏。用户还可以选择使用工具启动游戏,或者不自动启动游戏。用户使用该功能,______________不会收集和上传用户的任何信息。

5、软件的安装、使用、升级及终止

①用户仔细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条款,并完成相应的安装程序后,便成为本软件的使用者。用户同意并了解,只有在遵守本协议全部约定的情况下,用户方可使用本软件及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的与本软件有关的服务。

②______________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为用户提供本软件的修改、升级版本的权利。软件新版本发布后,______________公司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的继续可用。

③用户拥有未经事先通知______________公司的情况下,自行中断或终止本软件使用,自行卸载本软件的权利。用户知悉,本软件卸载后无法再使用本软件功能及相关服务。

④______________公司经事先通知用户,可根据业务实际需要修改软件功能、中断或中止软件相关服务。如______________公司已就此事先通知用户的,就该等行为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用户同意______________公司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6、退款申请

如用户在付费会员服务尚未到期前申请退费的,双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网游加速器用户退款规则》执行,该规则网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公司有权在服务中或通过服务投放各种广告和宣传信息,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______________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_____公司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9、若用户对本软件或本软件相关服务有任何意见或改进的建议,均可向______________公司提出。请注意,如果您这样做,还会授予______________公司和第三方在本软件及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的其他软件中无偿使用和加入您的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10、法律责任与不可抗力条款

①因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有效的服务条款的约定,而导致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的,用户同意负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使______________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免受任何赔偿责任。

③________________公司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条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_____、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内容所有权

本软件及相应服务中的文字、软件、声音、照片、视频、图表,以及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均属于______________公司及相关权利人所有,并受法律的保护。用户仅能在______________公司的授权下使用这些内容,而不得擅自复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进行使用。

12、法律适用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的,该等条款将被最接近原条款意图的一项有效并可执行的条款所替代,并且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执行力。

13、权利声明

①______________公司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条款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______________公司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第3篇 2023网游加速器许可及服务协议

2023-网游加速器许可及服务协议范本

1、权利声明本“软件”的一切知识产权,以及与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像、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附加程序、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为______________所有,受著作权法和国际著作权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2、许可范围

(2)复制、分发和传播:用户可以非商业性、无限制数量地复制、分发和传播本软件产品。但必须保证每一份复制、分发和传播的拷贝都是完整和真实的,包括所有有关本软件产品的软件、电子文档、版权和_____,亦包括本协议。

3、权利限制

(2)组件分割:本软件产品是作为一个单一产品而被授予许可使用,用户不得将各个部分分开用于任何目的。

(3)授权:如需进行商业性的销售、复制、分发,包括但不限于软件销售、预装、捆绑等,必须获得_______________的书面授权和许可。

(4)保留权利: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归________________所有,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必须获得_________的书面同意。

4、用户使用须知

(1)软件功能:本软件是一款专门针对网络游戏的专业加速产品,具有游戏识别、智能测速、加速、自动启动游戏等功能。

①游戏识别:本软件包含智能识别游戏功能,在首次打开时会自动扫描识别用户电脑里的网络游戏,加入游戏列表,供用户在需要加速时选择。用户也可以随时进行智能扫描,或手动添加游戏进入游戏列表。游戏列表保存在本地,不会上传到_____________的服务器。

②智能测速:本软件会通过智能测速来判断用户的网络状态,进而挑选最佳的网络加速线路,以保证加速的效果。用户可以在加速设置里看到智能测速的结果。测速的结果存储在本地并只用于本地的比较,不会上传到__________的服务器。

③加速:本软件通过光纤节点加速等方式,解决网络游戏联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延迟高、卡顿、掉线等问题,支持市面上大多数主流的网络游戏。用户使用该功能,___________不会收集和上传用户的任何信息。

④自动启动游戏:在加速完成后,本软件会自动帮用户启动游戏。用户还可以选择使用工具启动游戏,或者不自动启动游戏。用户使用该功能,______________不会收集和上传用户的任何信息。

5、软件的安装、使用、升级及终止

①用户仔细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条款,并完成相应的安装程序后,便成为本软件的使用者。用户同意并了解,只有在遵守本协议全部约定的情况下,用户方可使用本软件及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的与本软件有关的服务。

②______________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为用户提供本软件的修改、升级版本的权利。软件新版本发布后,______________公司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的继续可用。

③用户拥有未经事先通知______________公司的情况下,自行中断或终止本软件使用,自行卸载本软件的权利。用户知悉,本软件卸载后无法再使用本软件功能及相关服务。

④______________公司经事先通知用户,可根据业务实际需要修改软件功能、中断或中止软件相关服务。如______________公司已就此事先通知用户的,就该等行为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用户同意______________公司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6、退款申请

如用户在付费会员服务尚未到期前申请退费的,双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网游加速器用户退款规则》执行,该规则网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公司有权在服务中或通过服务投放各种广告和宣传信息,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______________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_____公司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9、若用户对本软件或本软件相关服务有任何意见或改进的建议,均可向______________公司提出。请注意,如果您这样做,还会授予______________公司和第三方在本软件及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的其他软件中无偿使用和加入您的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10、法律责任与不可抗力条款

①因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有效的服务条款的约定,而导致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的,用户同意负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使______________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免受任何赔偿责任。

③________________公司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条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_____、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内容所有权

本软件及相应服务中的文字、软件、声音、照片、视频、图表,以及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均属于______________公司及相关权利人所有,并受法律的保护。用户仅能在______________公司的授权下使用这些内容,而不得擅自复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进行使用。

12、法律适用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的,该等条款将被最接近原条款意图的一项有效并可执行的条款所替代,并且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执行力。

13、权利声明

①______________公司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条款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______________公司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②如用户对本条款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查询。

第4篇 成都市运营商销售及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乙方认同并遵守《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成为_________在_________的渠道运营商, 代理 甲方_________产品在这个地区的销售及服务活动。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开发_________市的_________产品市场。任何第三方参与双方的合作,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一致同意。

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软件、技术服务支持。乙方负责当地城市的需求调查,项目跟踪、销售服务等。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上述产品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按《_________》及附件规定,评估乙方就代理的甲方产品在该城市经营状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本协议,从而行使解约权。

(3)甲方有权按市场的统一规划,对该渠道运营商提出建设性的要求。

(4)甲方按照相关约定有权得到与乙方合作共同产生的利润。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开展统一的市场推广活动,为乙方在该城市的市场拓展提供业务支持。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就各项代理产品提供协调与指导,协助乙方进行市场运作,拓展客户。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商务指导,确保乙方能正确的进行商务运作、全面的了解产品技术,从而充分的产生经营性效益。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内按《_________》及附件规定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资源。

(2)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的网络平台。

(3)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合作所获得的收益。

(4)乙方有权按《_________》及附件所规定的获得甲方所提供的技术、业务等支持。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完成该城市市场拓展计划书,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组建到位。

(2)乙方有义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按甲方的市场统一规划,充实售后服务体系。

(3)乙方有义务按《客户服务及管理章程》服务细则,为用户提供高质量服务。

(4)乙方有义务按章程和附件的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时送报相关数据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况,本协议终止执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终止。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或《_________》中规定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四、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均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相应法律责任。

五、法律效力

《_________》和附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就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处理,如不能达成一致,可提起 诉讼 。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八、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网贷公司借款及服务协议(范本)

网贷公司借款及服务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________

第一部分:借款、服务信息及相关明细

出借人

姓名

xx贷注册用户名xx贷id

借款人

姓名

xx贷注册用户名xx贷id

服务方(甲)xxxx(北京)担保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xxxx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服务方(丙)xxxx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服务费

出借人承担的每月担保服务每月利息×10%

借款人承担的每月平台管理费详见附件四

借款明细

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借款利率%/年每月利息详见每月系统自动生成的还款列表。

借款出借日期年 月 日借款到期日年 月 日

起息日年 月 日还款方式每月等额本息

还款日/结息日每月 日还款期数□6 个月/□12 个月/□18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借款用途

每月应还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注:上述服务费用、借款明细部分内容可能根据借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如有变化,以本协议签订时的xx贷网上发布或更新的具体内容为准。

第二部分:本服务协议相关具体条款

第1条 名词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本协议:指本《借款及服务协议》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及所有附件中的任何条款、明细和信息。

1.2

出借人: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出借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和承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自然人。出借人需为“xx贷”的注册用户;

1.3

借款人: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借款人,为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自然人。借款人需为“xx贷”的注册用户;

1.4

担保公司: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甲);

1.5

xx公司: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乙);

1.6

xx公司: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丙);

1.7

p2p:指个人对个人;

1.8

支付机构:指在本协议各方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资金转移服务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

1.9

xx贷:是指xx公司经营的提供专业p2p借贷交易居间服务的互联网平台;

1.10

本协议项下出借人、借款人、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

第2条 关于各方的权利、义务

2.1

xx公司、xx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出借人、借款人进行服务。关于出借人、借款人(合称“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2.1.1

双方已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按本协议相关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1.2

出借人有自行选择借款人,并最终决定是否出借资金给特定借款人的权利。

2.1.3

任何一方在xx贷网站对本协议进行操作成功确认时,即视为该方接受本协议条款内容并受此内容之拘束;各方均对本协议进行操作成功确认时,本协议即成立。

2.1.4

通过xx贷网站提供的服务,出借人向借款人成功出借资金时,本协议生效。

2.1.5

双方应妥善保管自己xx贷网站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自行承担因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丢失、泄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所产生的后果。任何一方通过其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的任何操作均视为该方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1.6

双方应基于合法目的使用xx贷服务平台,不得以该平台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1.7

双方有义务按照xx公司的要求在xx贷平台上进行操作,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等)。因双方个人操作不当或填写的个人信息有误造成的法律后果、经济损失均尤其个人自行承担。

2.1.8

借款人同意按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标准每月向xx公司(xx贷)支付平台管理费;出借人承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标准每月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服务费。

2.1.9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出借人委托的支付机构直接从借款人帐户扣划相应金额用于支付借款人应付的平台管理费、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出借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委托支付机构从借款人支付的利息中扣划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担保服务费给担保公司。

2.1.10

本协议项下借款人每月以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备注:

(1)借款本金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借款本金;

(2)月利率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借款利率,即(xx贷网上公布的)年利率/12;

(3)还款月数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还款期数;

(4)借款人每月还款金额中包含“上述每月还本付息额及借款人每月须向xx公司(xx贷)支付的平台管理费。

2.1.11

出借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约定的借款明细的约定履行出借义务,借款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约定的借款明细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1.12

出借人有权通过xx贷网站查看自己名下账户相关信息及借款人还款情况。

2.1.13

出借人特别同意:未经担保公司和xx公司同意,出借人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1.14

出借人在资金出借、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出借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但如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xx公司或担保公司具有代扣代缴义务,则xx公司或担保公司有权直接代扣代缴并向出借人提供纳税凭证。

2.1.15

出借人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将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合法有效身份证号码等,为本协议项下之目的提供给担保公司。

2.1.16

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出借人应积极协助担保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提供法律文件和相应书面材料等)向借款人追偿。若因出借人的原因导致担保公司不能向借款人追偿的,出借人应赔偿担保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

2.1.17

借款人在申请及实现借款的全过程中,必须如实向xx公司提供所要求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xx公司与xx公司共享前述借款人个人信息及材料后,借款人同意xx公司可以通过任何第三方渠道验证借款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且借款人应在所提供信息被认定为虚假时承担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

2.1.18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所有本息、第一部分列明的各项服务费用、担保服务费(如有)、及违约金(如有)全部清偿前,出借人和借款人及双方的本人、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号码、账户信息如出现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过xx贷网站向其他各方提供变更后的信息。若因任何一方未及时提供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自身和/或任何其他方遭受的损失均由该未及时提交真实信息的一方承担。

2.1.19

就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及xx公司与xx公司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与其相关的个人信息,xx公司与xx公司有权为本协议目的自行管理并使用。

2.1.20

成功借款后,xx公司依据出借人的委托要求借款人按本协议约定进行还款时,借款人有义务无条件及时按照xx公司发出的要求进行还款并向xx公司提供协助。

2.1.21

借款人同意:若借款人逾期60个自然日未全额归还借款的,xx公司有权代理出借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报刊、电视、征信系统等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借款人逾期还款事实,且借款人特别确认届时xx公司可以同时披露借款人所提供的或xx公司自行获取的借款人个人信息。

2.1.22

借款人承诺不提前还款,并了解提前还款行为会减少出借人的利息收益和xx公司的平台管理费收益。借款人特别承诺: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借款人须按剩余未还本金的2%向xx公司支付平台管理费预期收益补偿金,并按剩余未还本金的1%向出借人支付利息补偿金。(本协议项下之“提前还款”仅指提前偿还全额、或部分本金。)

2.2

关于xx公司、xx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2.2.1

xx公司、xx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出借人、借款人进行服务。

2.2.2

xx公司、xx公司对出借人、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及其他服务相关信息和资料依法保密。

2.2.3

xx公司承诺为出借人提供与借款人相关的信用资质审核服务,但对借款人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无法进行保证且不承担责任。

2.2.4

xx公司有权通过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行为记录为借款人提供借款相关的信用审核服务,并为借款人提供相关建议。

2.2.5

xx公司为出借人的资金出借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借款人间的交易促成。

2.2.6

xx公司有权根据xx公司对借款人的评审结果以及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自主决定是否将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及相关信息通过xx贷网站向出借人进行展示,以协助借款人获取资金来源,促成交易。

2.2.7

借款人理解为促成借款人获得借款之目的需要在xx贷网站对借款人及借款用途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此等信息由借款人在网站上进行操作确认后公布,且借款人的操作行为视为借款人对于公布此等信息的同意和认可,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均不承担由此信息公布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

2.2.8

出借人在此委托xx公司、xx公司同意接受出借人的委托代理出借人根据本协议进行借款回收的管理服务。

2.3

关于担保公司的权利、义务

2.3.1

担保范围:第一部分“借款明细”中列明的借款本金、利息,提前还款的补偿金及(借款人向xx公司支付的)平台管理费。

2.3.2

担保公司在担保范围内对本协议项下借款人的借款向出借人提供连带保证;对借款人需向xx公司支付的平台管理费向xx公司提供连带保证。

2.3.3

担保公司的保证期间从下列日期(保证期间起算日)起计算:

(1) 若借款人的任何一期应付款项逾期的,则自逾期第15日起算(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 第 2.3.12 条第(2)项的约定提前到期的,自该到期日之次日起算。

2.3.4

出借人应按借款人偿还的每月利息的10%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服务费。

2.3.5

出借人要求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代偿)的程序

(1) 借款人未按时向出借人足额偿还本金、利息的,出借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在保证期间内代理出借人向担保公司要求履行保证责任(代偿)。出借人委托xx公司代理出借人向担保公司提交《代偿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一)及借款人还款记录或还款凭据。(借款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平台管理费的,由xx公司自行向担保公司提交《代偿通知书》及借款人支付记录或支付凭据。)

(备注:该《代偿通知书》及借款人还款(支付)记录或还款(支付)凭据可以电子数据的方式提供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按如下“代偿规则” 向出借人履行保证责任(代偿):①任一期还款逾期达15日的,代偿该期逾期未偿还部分的本金及利息(合称“本息”);②任一期还款逾期达60日的,一次性代偿逾期未偿还部分的本息及该笔借款剩余的全部本金;③担保公司依前述第②点规则履行完代偿义务,即为担保公司对出借人的代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自此对出借人无任何代偿义务;担保公司按如下“代偿规则”向xx公司履行保证责任(代偿):①任一期支付逾期达15日的,代偿该期逾期未支付的平台管理费;②任一期支付逾期达60日的,一次性代偿逾期未偿还及未逾期的部分的全部平台管理费;③担保公司依前述第②点规则履行完代偿义务,即为担保公司对xx公司的代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自此对xx公司无任何代偿义务。)

(2) 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担保公司应在担保范围内向出借人、xx公司代偿相关款项(“代偿债务”),担保公司按代偿规则进行代偿并将款项支付至出借人的xx贷账户、xx公司的账户。自保证期间起算日至担保公司将款项支付至出借人xx贷账户期间、xx公司的账户期间,担保公司无需就履行保证责任向出借人、xx公司支付任何利息或费用。

(3) 当出借人、xx公司收到担保公司支付的代偿资金后,出借人应签署或委托xx公司(xx贷)、xx公司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担保公司发送《代偿债务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二)。

2.3.6

担保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包括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追偿以下款项(简称“追偿款项”)并可直接请求xx公司协助追偿:

(1) 尚未支付的平台管理费、提前还款补偿金;

(2) 担保公司代偿的全部款项;

(3) 担保公司为追偿、催收上述款项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鉴定费、差旅费、仲裁费用、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2.3.7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在担保公司向xx公司发出协助追偿通知时将借款人xx贷账户及其银行还款账户中的资金直接扣划给担保公司xx贷账户,用以偿还追偿款项。

2.3.8

自担保公司将代偿款项支付至出借人xx贷账户之日(“代偿日”)起超过30日,借款人(包括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仍未向担保公司偿还全部追偿款项的,借款人(包括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应以上述全部追偿款项为基数,自代偿日开始起算,按每日0.5‰的标准向担保公司支付滞纳金。

2.3.9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1) 未经出借人、担保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转让本协议项下之债务的;

(2) 未经担保公司书面同意,出借人转让本协议项下之债权的;

(3) 未经担保公司书面同意,出借人与借款人变更本协议或就本协议达成和解、调解意见的;

(4) 出借人与借款人有其他侵害担保公司利益的行为。

2.3.10

代偿款项(或借款)发放后,出借人、担保公司即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及其合法的受托人可随时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合法方式提醒并催告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2.3.1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xx公司基于本协议的约定代理出借人处理与担保公司的相关事宜。

2.3.12

担保公司合理判断借款人已经或可能发生违约事件时,授权xx公司采取下列任何一项或几项救济措施:

(1) 立即暂缓、取消发放全部或部分借款;

(2) 宣布已发放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应立即偿还所有应付款项;

(3) 解除本协议;

(4) 采取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2.3.13

出借人、借款人在此同意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当中,向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提供的信息(包括本协议签署前提供和产生的)可由三家公司共享,法律禁止的除外。各方同时同意xx公司有权为存储与本协议相关数据和信息之目的将各方与本协议有关的数据和信息传输及/或存储至第三方服务器或第三方存储服务提供者处。

第3条 关于各方承诺及保证

3.1

出借人、借款人各自在此确认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3.2

出借人保证,自身为xx贷注册用户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持xx贷注册用户身份;其提供的资金来源均合法。

3.3

借款人应根据担保公司、xx公司(xx贷)的不时要求如实向出借人、担保公司、xx公司(xx贷)提供个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职业信息、联系人信息等)以及借款用途等相关信息。借款人承诺并保证其向出借人、担保公司、xx公司(xx贷)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为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4

借款人如因工作单位、职位、工作地点等变化或发生任何其他有可能影响或导致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或还款能力减低的事件时,都必须在前述事件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担保公司及xx公司(xx贷)。

3.5

借款人承诺不得挪用本协议借款资金用于其他本协议以外之用途。

3.6

各方承诺,不得利用xx贷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否则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3.7

各方确认,借款人/出借人授权和委托担保公司、xx公司(xx贷)、xx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实施的行为或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出借人个人承担。

第4条 关于违约责任

4.1

若借款人在xx贷网上显示的还款期限内未足额还款的,须按下面方式计算向出借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 =(月应还本息-实际已还本息)×逾期天数×0.002/天(逾期违约金系数)

(1) 若担保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已经为借款人代偿本息的,则上述第4.1条规定之逾期违约金(如有)直接支付给担保公司及xx公司;

(2)若担保公司未履行担保责任的,则上述逾期违约金的50%支付给出借人,其余50%的部分支付给xx公司。

4.2

若借款人没有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所偿还之金额应按照违约金、利息、本金之顺序偿还。

4.3

若借款人擅自更改第一部分列明的借款用途、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则出借人有权通过xx公司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借款人或担保公司提前偿还本金,同时借款人须向出借人、担保公司分别支付借款本金总额15%的违约金。

4.4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之相关约定,或未经出借人、担保公司同意,擅自转让本协议借款债务的,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担保公司分别支付借款本金总额7.5%的违约金。

4.5

借款人因违约而给xx公司或xx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6

发生以下一项或几项情形时,均视为借款人违约:

(1) 借款人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内容的;

(2) 借款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没收、征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可能影响其履行能力的不利事件,且未及时对其他各方进行书面通知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补救措施的;

(3) 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出现实质性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利变化,且未及时对其他各方进行书面通知或不能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

4.7

出借人合理判断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时,授权xx公司(xx贷)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救济措施:

(1) 立即暂缓、取消发放全部或部分借款;

(2) 宣布已发放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应立即偿还所有应付款项;

(3) 解除本协议;

(4) 采取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4.8

因出借人出借资金来源不合法导致借款人、xx公司、xx公司或担保公司造成损失的,须由出借人赔偿。

第5条 相关文件

5.1

各方确认并同意,xx公司(xx贷)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6条 关于债权转让

6.1

出借人依据xx贷网站规则和本协议约定将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与第三人的,由出借人委托xx贷网站通过xxxx@xxxx.com 向借款人注册时填写的注册邮箱发送债权转让通知书,该通知书到达借款人注册的邮箱时即视为通知已经送达。

6.2

在出借人的债权转让后,借款人需对新债权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出借人的所有义务,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6.3

债权转让,需经担保公司同意后由担保公司向新债权人提供《担保承诺函》(详见附件三)的方式,对新债权人受让的债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第7条 关于法律适用及管辖

7.1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本协议项下任一条款如与中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范相抵触,应在该等强制性规范所不禁止的最大限度内进行解释和执行,且任何该等与强制性规范相抵触的约定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7.2

争议管辖。各方一致同意,如发生争议,不论争议金额大小,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适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项下的简易程序进行仲裁。

7.3

在仲裁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各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8条 关于其他

8.1

本协议项下的附件属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标题仅系为方便援引和阅读而设置,不得被用于解释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依据。

8.2

本协议经出借人和借款人在xx贷网络平台以线上点击确认的方式,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统一在xx贷后台确认的方式订立。本协议各方委托xx公司保管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

附件一:《代偿通知书》格式

代偿通知书

致:xxxx(北京)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借款及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简称“《协议》”)项下借款已到期,借款人仍未足额偿还全部应付款项。现通知贵司根据《协议》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代借款人偿还以下 债务:

1、未偿还本金:人民币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 元);

2、借款利息: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 元);

3、以上合计: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 元)。

出借人姓名:___________

出借人xx贷昵称:______

出借人xx贷 id: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代偿债务确认书》格式

代偿债务确认书

《借款及服务协议》编号:____________(下称“《协议》”)

出借人xx贷昵称:__________________(xx贷id: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出借人”)

借款人xx贷昵称:__________________(xx贷id: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

致:天达信安(北京)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协议》的约定,由贵司承担保证责任而代借款人向本人偿还的《协议》项下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本人已于___年&___月___日收到。

在贵司依法向借款人(包括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追偿过程中,本人将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积极提供协助,以保障贵司合法权益的实现。

特此确认!

出借人姓名:___________

出借人xx贷昵称:_____

出借人xx贷 id: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担保承诺函》格式

担保承诺函

致________(新债权人名称,xx贷昵称:________ ,xx贷id:________;)

经我司研究,现同意对________ (原债权人名称,xx贷昵称:________,xx贷id:________)转让予您的债权(依据《借款及服务协议》(协议编号为:________),简称“《协议》”),在该债权原有的担保范围内向您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您申请我司履行保证责任的程序与原债权人依《协议》的申请程序相同。

担保人:_____________(盖章)

xxxx(北京)担保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四:还款明细及平台管理费

还款明细:(系统自动生成)

平台管理费:

借款人需支付每月平台管理费=全部借款本金×a%;a%的具体值依具体的还款期数而定,具体规则如下:

还款期数a%的值

12个月0.33%

18个月0.307%

24个月0.284%

36个月0.235%

第6篇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1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发行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包括甲方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证券持有人名册服务、权益派发、查询、退出登记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当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定联络人的职责。

甲方指定联络人或其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 权利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二)获取乙方相关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使用乙方提供的数据资料。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乙方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的规定;

(二)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的证券数据,或者乙方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的甲方债券托管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除此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

(三)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依法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数据资料;

(五)按乙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乙方经有权部门批准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根据业务需要,对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做出修改或补充,并予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二)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相关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

(三)在甲方违反乙方有关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及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向其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二)依法妥善保管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保证甲方在乙方证券登记簿记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查询和取证,证券交易所依法履行职责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证券持有人查询其本人的有关资料以及甲方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需要获取甲方证券持有人名册外,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与其无关的甲方登记数据资料。

第三章 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

第八条如果甲方证券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且按规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甲方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其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甲方应当在股份暂停上市期间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服务协议。甲方未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服务协议的,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甲方证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手续,按规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其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应当由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申请办理。

第十条甲方证券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后按规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其股份的确权事宜以及已确权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事宜由其代办机构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

第四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的,则争议双方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同意调解的,则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一)将有关争议提交 ,依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承担责任。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或突发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履行通知义务。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完毕证券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手续之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根据乙方的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的规定,对双方各自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予以清理。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本协议签署地点: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2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分公司

第一章总则

1.甲方是依法发行证券的证券发行人,或依法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基金托管人,乙方是根据《证券法》成立的法定登记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包括:股份登记、基金登记、债券登记、持有人名册服务、高管人员及关联企业买卖甲方上市流通证券查询、发放现金红利、兑付债券本息、退出登记等。

3.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授权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定联络人的职责。

4.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临时指定人选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甲方应在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甲方在申请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时,应遵守乙方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并按乙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见附件)。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甲方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增发、配售的证券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除此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

4.乙方有权对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并毋须一一知会甲方;有权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5.乙方应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证券登记和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甲方在乙方证券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6.除司法机关、证券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权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业务规则要求查询外,乙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

7.甲方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乙方提供的登记数据资料,并承担因不当使用上述资料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2.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可以依次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调解;

(3)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4)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合法的方式。

4.争议的仲裁机构为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

5.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四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乙方可以公证送达甲方在乙方的登记数据资料,并视同甲方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后终止。

5.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签署日期:鷂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新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甲方是依法发行证券的证券发行人,或依法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基金托管人,乙方是根据《证券法》成立的法定登记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包括:股份登记、基金登记、债券登记、持有人名册服务、高管人员及关联企业买卖甲方上市流通证券查询、发放现金红利、兑付债券本息、退出登记等。 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授权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定联络人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临时指定人选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甲方应在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甲方在申请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时,应遵守乙方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并按乙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见附件)。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甲方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增发、配售的证券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除此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 乙方有权对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并毋须一一知会甲方;有权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乙方应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证券登记和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甲方在乙方*券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除司法机关、证券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权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业务规则要求查询外,乙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 甲方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乙方提供的登记数据资料,并承担因不当使用上述资料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可以依次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调解; (3)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4)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合法的方式。 争议的仲裁机构为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四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乙方可以公证送达甲方在乙方的登记数据资料,并视同甲方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后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附件

附件: _________证券市场存管登记业务收费一览表 向发行人收取: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新股始发和增发登记费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免费 社会法人股面值1‰ 内部职工股面值1‰ 流通股面值3‰ 配股和权益分派登记费 配股登记费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 社会法人股免费 内部职工股、高管股面值3‰ 流通股面值3‰ 红股(含转增股份)、派息登记费 非流通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高管股)(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x1‰ 流通股 (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 股东服务月费月费:流通股面值1亿元以下(含)0.2‰,每超过1000万元流通股本加收1500元 说明: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根据《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股份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的有关股份登记托管事宜达成以下补充条款,作为《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第一条 如果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甲方继续委托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其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登记托管事宜。甲方应在股份暂停上市期间与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委托其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登记托管事宜。 第二条 甲方未与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的,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托管事宜按照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没有规定的,比照有关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登记托管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 第三条 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后,其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应由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申请办理。 第四条 甲方同意由其代办机构为甲方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以及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与《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关于终止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样本) 因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xx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代办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关于终止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通知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终止为贵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贵公司之间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贵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继续为贵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服务。 我公司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已将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有关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贵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_________证券公司。由该代办机构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确认手续,以及代为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和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贵公司尚欠我公司股东服务月费_________元,请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清(关于催欠费的内容仅适用于_________分公司)。 特此通知。 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8篇 网游加速器许可及服务协议范本最新

欢迎使用_____________网游加速器,请务必认真阅读和理解本《_________网游加速器使用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服务。您一旦安装、复制、下载、访问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软件产品,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安装、复制或使用本软件。本《协议》是用户与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之间关于用户下载、安装、使用、复制随附本《协议》的___________网游加速器(以下简称“软件”)的法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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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留权利: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归________________所有,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必须获得_________的书面同意。

4、用户使用须知

(1)软件功能:本软件是一款专门针对网络游戏的专业加速产品,具有游戏识别、智能测速、加速、自动启动游戏等功能。

①游戏识别:本软件包含智能识别游戏功能,在首次打开时会自动扫描识别用户电脑里的网络游戏,加入游戏列表,供用户在需要加速时选择。用户也可以随时进行智能扫描,或手动添加游戏进入游戏列表。游戏列表保存在本地,不会上传到_____________的服务器。

②智能测速:本软件会通过智能测速来判断用户的网络状态,进而挑选最佳的网络加速线路,以保证加速的效果。用户可以在加速设置里看到智能测速的结果。测速的结果存储在本地并只用于本 地的比较,不会上传到__________的服务器。

③加速:本软件通过光纤节点加速等方式,解决网络游戏联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延迟高、卡顿、掉线等问题,支持市面上大多数主流的网络游戏。用户使用该功能,___________不会收集和上传用户的任 何信息。

④自动启动游戏:在加速完成后,本软件会自动帮用户启动游戏。用户还可以选择使用工具启动游戏,或者不自动启动游戏。用 户使用该功能,______________不会收集和上传用户的任何信息。

5、软件的安装、使用、升级及终止

①用户仔细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条款,并完成相应的安装程序后,便成为本软件的使用者。用户同意并了解,只有在遵守本协议全部约定的情况下,用户方可使用本软件及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的与本软件有关的服务。

②______________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为用户提供本软件的修改、升级版本的权利。软件新版本发布后,______________公司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的继续可用。

③用户拥有未经事先通知______________公司的情况下,自行中断或终止本软件使用,自行卸载本软件的权利。用户知悉,本软件卸载后无法再使用本软件功能及相关服务。

④______________公司经事先通知用户,可根据业务实际需要修改软件功能、中断或中止软件相关服务。如______________公司已就此事先通知用户的,就该等行为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用户同意______________公司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6、退款申请

如用户在付费会员服务尚未到期前申请退费的,双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网游加速器用户退款规则》执行,该规则网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将根据市场与技术的发展,向用户提供与本软件相关的各种互联网以及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包括免费和收费的增值服务。______________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保留对相关增值服务收取费用及改变收费标准、方式的权利;如相关服务由免费变更为收费服务,______________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合作 伙伴将以适当的形式进行通知,用户可自主选择接受或拒绝该等收费服务。

8、______________公司有权在服务中或通过服务投放各种广告和宣传信息,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______________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_____公司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9、若用户对本软件或本软件相关服务有任何意见或改进的建议,均可向______________公司提出。请注意,如果您这样做,还会授予______________公司和第三方在本软件及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的其他软件中无偿使用和加入您的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10、法律责任与不可抗力条款

①因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有效的服务条款的约定,而导致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的,用户同意负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使______________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免受任何赔偿责任。

②用户理解并同意,自主选择下载和/或使用本软件和所有与本软件一同提供或通过本软件提供的第三方软件所产生的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对因下载或使用本软件和此类第三方软件而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的损坏或数据的丢失,应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③________________公司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条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 故障、计算机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内容所有权

本软件及相应服务中的文字、软件、声音、照片、视频、图表,以及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均属于______________公司及相关权利人所有,并受法律的保护。用户仅能在______________公司的授权下使用这些内容,而不得擅自复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进行使用。

12、法律适用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的,该等条款将被最接近原条款意图的一项有效并可执行的条款所替代,并且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执行力。

13、权利声明

①______________公司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条款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______________公司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②如用户对本条款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查询。

第9篇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范本(样式二)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样式二)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发行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包括甲方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证券持有人名册服务、权益派发、查询、退出登记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当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定联络人的职责。

甲方指定联络人或其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 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二)获取乙方相关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使用乙方提供的数据资料。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乙方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的规定;

(二)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的证券数据,或者乙方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的甲方债券托管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除此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

(三)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依法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数据资料;

(五)按乙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乙方经有权部门批准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根据业务需要,对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做出修改或补充,并予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二)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相关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

(三)在甲方违反乙方有关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及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向其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二)依法妥善保管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保证甲方在乙方证券登记簿记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查询和取证,证券交易所依法履行职责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证券持有人查询其本人的有关资料以及甲方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需要获取甲方证券持有人名册外,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与其无关的甲方登记数据资料。

第三章 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

第八条 如果甲方证券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且按规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甲方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其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甲方应当在股份暂停上市期间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服务协议。甲方未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服务协议的,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甲方证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手续,按规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其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应当由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申请办理。

第十条 甲方证券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后按规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其股份的确权事宜以及已确权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事宜由其代办机构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

第四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的,则争议双方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同意调解的,则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一)将有关争议提交 ,依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承担责任。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或突发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履行通知义务。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完毕证券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手续之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根据乙方的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的规定,对双方各自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予以清理。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本协议签署地点:

第10篇 运营商销售及服务合作协议

运营商销售及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乙方认同并遵守《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成为_________在_________的渠道运营商,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在这个地区的销售及服务活动。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开发_________市的_________产品市场。任何第三方参与双方的合作,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一致同意。

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软件、技术服务支持。乙方负责当地城市的需求调查,项目跟踪、销售服务等。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上述产品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按《_________》及附件规定,评估乙方就代理的甲方产品在该城市经营状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本协议,从而行使解约权。

(3)甲方有权按市场的统一规划,对该渠道运营商提出建设性的要求。

(4)甲方按照相关约定有权得到与乙方合作共同产生的利润。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开展统一的市场推广活动,为乙方在该城市的市场拓展提供业务支持。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就各项代理产品提供协调与指导,协助乙方进行市场运作,拓展客户。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商务指导,确保乙方能正确的进行商务运作、全面的了解产品技术,从而充分的产生经营性效益。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内按《_________》及附件规定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资源。

(2)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的网络平台。

(3)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合作所获得的收益。

(4)乙方有权按《_________》及附件所规定的获得甲方所提供的技术、业务等支持。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完成该城市市场拓展计划书,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组建到位。

(2)乙方有义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按甲方的市场统一规划,充实售后服务体系。

(3)乙方有义务按《客户服务及管理章程》服务细则,为用户提供高质量服务。

(4)乙方有义务按章程和附件的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时送报相关数据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况,本协议终止执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终止。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或《_________》中规定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均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相应法律责任。

五、法律效力

《_________》和附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就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处理,如不能达成一致,可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八、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 计算机及服务合资协议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五章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六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七章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八章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九章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十三章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十四章保险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

_(以下简称甲方)与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政府

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英文名称:《》简称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年__月__日在中国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一条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_

职务:

国籍:

乙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_

职务:

国籍:

第二条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__。英文名称为___。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___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美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占注册资本的__%

出资方式:

折合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

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出资方式:

现金美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___美元,双方各缴付万美元。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议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 年 月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___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方推荐。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四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合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在合同的头__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合营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办理。但是为使合营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合营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账以人民币为统一记账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润的__%,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___方优先取得外汇。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合营公司将在___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办理。合营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在获利经营的头___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___年减免所得税___%。合营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地,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合营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保险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合营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如果由于中国或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合营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损毁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合营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合营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请解散合营公司。

第五十四条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合营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账面余额进行清算。现金应以现金分配,其它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当本合同终止,如果合营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合营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在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___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___语进行。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一旦本合同结束,字头和字词不经___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条甲、乙方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于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两种文本在中国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第12篇 产品推广及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智能手机的推广,能锁定_________高端用户;通过智能手机的推广,加快信息化数字建设,发展行业用户;

2.通过智能手机的推广,给_________(公司)直接创造_________(业务名称)上网包月,最低为_________元/年;甚至更多;

3.为_________公司直接解决高端用户的咨询解答,为高端用户解决智能手机的设置和调试;(包括gprs的上网设置,卫星导航的设置,手机功能的调试);

4.通过智能手机的推广,为_________公司后期的_________________(项目)做前期培育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智能手机的售前/售中/售后工作(包括给用户提供相关软件的更新、下载及安装,解决用户在使用智能手机时遇到的问题及软件的维护和升级);

2.负责相关智能手机培训工作(包括智能手机的使用,操作,软件的下载等);

3.负责其他有关技术的协调;

4.负责_________________(业务名称)相关 代理 业务的办理收款及人员的安排;

5.对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硬件的提供(场地/宽带/电脑/办公设备)及相应应用操作程序的提供;

2.负责人员相关业务流程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外的宣传和推广;

4.给甲方开设统一代理_________________(业务名称)的帐号,保证帐号的安全性;

5.对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四、代理折扣和市场收费

1.甲方发展的_________________(业务名称)用户,通过统一帐号受理,根据包月套餐,给予甲方_________%提成,结款方式根据乙方的_________(公司)代理为准结款;

2.甲方发展的_________________(业务名称)用户,只要用户在使用中,乙方就需给甲方提成,提成方式按上述提成不变;

3.甲方发展的_________________(业务名称)行业用户,结算方式按上述提成不变;

4.手机邮箱代理:发展一个用户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个。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本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 合作协议 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3.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负有严守 商业秘密 的义务。

六、 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由违约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2.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3.甲方所开发的手机软件程序不得有涉及侵权或其它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因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八、协议的变更或修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 诉讼 。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13篇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范本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分公司

第一章 总则

1.甲方是依法发行证券的证券发行人,或依法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基金托管人,乙方是根据《证券法》成立的法定登记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包括:股份登记、基金登记、债券登记、持有人名册服务、高管人员及关联企业买卖甲方上市流通证券查询、发放现金红利、兑付债券本息、退出登记等。

3.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授权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定联络人的职责。

4.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临时指定人选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甲方应在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甲方在申请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时,应遵守乙方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并按乙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见附件)。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甲方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增发、配售的证券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除此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

4.乙方有权对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并毋须一一知会甲方;有权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5.乙方应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证券登记和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甲方在乙方证券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6.除司法机关、证券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权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业务规则要求查询外,乙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

7.甲方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乙方提供的登记数据资料,并承担因不当使用上述资料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2.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可以依次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调解;

(3)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4)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合法的方式。4.争议的仲裁机构为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

5.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四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1.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乙方可以公证送达甲方在乙方的登记数据资料,并视同甲方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后终止。

5.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深圳证券市场存管登记业务收费一览表

向发行人收取: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新股始发和增发登记费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

免费

社会法人股

面值1‰

内部职工股

面值1‰

流通股

面值3‰

配股和权益分派登记费配股登记费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

免费

内部职工股、高管股

面值3‰

流通股

面值3‰

红股(含转增股份)、派息登记费非流通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高管股)

(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x1‰

流通股

(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

股东服务月费

月费:

流通股:面值1亿元以下(含)0.2‰,每超过1000万元流通股本加收1500元

说明: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

2.《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_分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股份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的有关股份登记托管事宜达成以下补充条款,作为《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第一条 如果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甲方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其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登记托管事宜。甲方应在股份暂停上市期间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委托其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登记托管事宜。

第二条 甲方未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的,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托管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没有规定的,比照有关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登记托管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

第三条 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后,其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应由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申请办理。

第四条 甲方同意由其代办机构为甲方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以及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与《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关于终止为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样本)

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_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代办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_分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4.关于终止为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通知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终止为贵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贵公司之间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贵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继续为贵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服务。

我公司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已将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有关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贵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xx证券公司。由该代办机构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确认手续,以及代为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和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贵公司尚欠我公司股东服务月费______元,请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关于催欠费的内容仅适用于深圳分公司)。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_分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14篇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样式二)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中国xx公司分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xx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发行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包括甲方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证券持有人名册服务、权益派发、查询、退出登记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当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定联络人的职责。

甲方指定联络人或其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权利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二)获取乙方相关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使用乙方提供的数据资料。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乙方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的规定;

(二)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的证券数据,或者乙方从_____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的甲方债券托管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除此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

(三)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依法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数据资料;

(五)按乙方规定的_____项目和_____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乙方经有权部门批准对_____标准进行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根据业务需要,对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做出修改或补充,并予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二)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相关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

(三)在甲方违反乙方有关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及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向其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二)依法妥善保管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保证甲方在乙方证券登记簿记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中国_____等有权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查询和取证,证券交易所依法履行职责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证券持有人查询其本人的有关资料以及甲方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需要获取甲方证券持有人名册外,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与其无关的甲方登记数据资料。

第三章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

第八条如果甲方证券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且按规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甲方继续委托中国xx公司办理其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甲方应当在股份暂停上市期间与中国xx公司签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服务协议。甲方未与中国xx公司签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服务协议的,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按照中国xx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甲方证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手续,按规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其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应当由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申请办理。

第十条甲方证券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后按规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其股份的确权事宜以及已确权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事宜由其代办机构向中国xx公司申请办理。

第四章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的,则争议双方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同意调解的,则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一)将有关争议提交,依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承担责任。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或突发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履行通知义务。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完毕证券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手续之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根据乙方的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的规定,对双方各自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予以清理。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第15篇 计算机技术及服务合资合伙协议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五章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六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七章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八章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九章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十三章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十四章保险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

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政府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英文名称:《》简称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一条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第二条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

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___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美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出资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

__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

出资方式:

现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___美元,双方各缴付____万美元。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议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

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和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和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0)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国和___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和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合营公司的发展:

第一阶段:主要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建立大专水平的计算机技术职业教育机构

第三阶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四阶段:为中国境外____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设立在中国____,所需的生产、经营、教育、办公等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合营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上述场所也可以由合营公司自建,甲方以能争取的优惠条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电等设施。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所使用的场所发生土地使用费,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六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的责任

(1)办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合营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场所,水、电以及其他为实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资。

(3)选派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参加合营公司的工作。

(4)协助办理乙方派遣来合营公司工作人员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协助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中国进行的培训工作,培训

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甲方提供优惠条件。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品、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燃料及运输设施等。

(7)向合营公司提供中国国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开辟中国国内市场的代理销售渠道。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取得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外汇的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可能的减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乙方的责任

(1)根据合营公司的委托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寻找计算机用户。在转售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归合营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乙方在中国和____地区的全部在合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应通过合营公司进行。

(2)以优惠价格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和备机;测试仪器和工具;以及软件等合营公司经营所需要的其他产品。

(3)根据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应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合营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国或____地区参加计算机硬件的安装、维修和开发软件等技术工作或进行技术指导。合营公司向乙方付费并承担上述人员的日常开支。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人员赴___时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根据合营公司要求的培训计划接受合营公司选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在乙方的设备上和学校内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之后应能够按所学内容独立工作。培训费按乙方的标准价格减半。合营公司支付培训费及受训人员的旅费和生活费。

(6)为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销售或进行服务的___国政府许可证。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其系统的安装、管理、维修、翻新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7)定期向合营公司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8)尽最大努力帮助合营公司的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服务,并向合营公司缴付代销佣金。

(9)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

术(know-how),甲方或乙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合营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合营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三条合营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协议所取得的专利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转让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非经合营公司批准,合营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营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合营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营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合营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合营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五条合营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合营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技术知识的保密职责。

第八章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二十六条由合营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合营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展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合营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以合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九章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二十七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备机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采购争取与中国其他单位享有同等价格,并且以人民币支付。如果在中国市场采购的物品不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质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营公司将以优惠价格从乙方采购。但若乙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合营公司可以自行在国际市场采购。若准备在国际市场采购,合营公司将通知乙方价格和条件。

第二十八条合营公司备件库中的备件和任何计算机设备、软件、专用工具以及其他产品的销售和计算机服务、培训可以由合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或____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合营的双方或第三方代理。这种活动除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法令外,还应参照____国政府的有关规定。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有竞争力的条件下,应保证合营公司的经营获利。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不是由合营公司分支机构生产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的销售,合营公司将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有关协议应当在乙方和客户之间签署。但合营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营公司将获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销售佣金。

只有当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后,才付给合营公司这种佣金,佣金将以乙方收到的同样的付款形式付给合营公司。

第十章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登记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三十条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的任期____年,董事会的成员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为代表。

第三十二条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开董事会时作为他(她)的全权代理人行使其权利。出现此情况时应将全权代理委托书交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的多数票通过,但重大事宜必须经全体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同意方能通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条款的修订

(2)异常情况的处置,包括异常情况的建立、撤销和延期

(3)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

(4)双方其余各期出资额投入日期

(5)经营范围的任何改变

(6)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7)利润分配方案

(8)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独立审计师的聘请或解聘

(9)预算的决定或决算的批准

(10)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

(11)超过___美元的合同的签订

(1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建立的或撤销

(13)每季度借款超过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过____美元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在合营公司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内召开。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在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举行,若经董事会决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___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四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

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合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在合同的头__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合营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办理。但是为使合营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合营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账以人民币为统一记账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润的__%,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___方优先取得外汇。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合营公司将在___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____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办理。合营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在获利经营

的头___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___年减免所得税___%。合营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地,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合营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保险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合营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如果由于中国或____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合营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损毁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合营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合营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请解散合营公司。

第五十四条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

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合营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账面余额进行清算。现金应以现金分配,其它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当本合同终止,如果合营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合营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在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___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____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___语进行。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一旦本合同结束,字头____和字词____不经___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

条甲、乙方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两种文本在中国____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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