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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协议(16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4-24 热度:67

是协议

第1篇 债权转股权协议是否有效

债权转股权协议是否有效 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购买了某建筑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价值10万元的建材。建筑公司因资金紧张,迟迟不能支付货款。后经双方协商,约定将建材公司的10万元债权转换为建材公司享有对建筑公司10万元的股权。协议

债权转股权协议是否有效

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购买了某建筑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价值10万元的建材。建筑公司因资金紧张,迟迟不能支付货款。后经双方协商,约定将建材公司的10万元债权转换为建材公司享有对建筑公司10万元的股权。协议签订后,双方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建材公司认为该协议对自己不利而反悔,要求建筑公司继续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建材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建筑公司支付所欠货款。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认定双方达成的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协议的法律效力。对此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双方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实质上是以债权作价入股(出资),而我国公司法不允许以债权作为公司的出资形式,且双方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债转股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双方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实质上是以股抵债,这种偿债方式并不违法,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该协议应认定为有效,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可以补办。

第三种意见认为,双方签订的债转股协议成立,但因其牵涉到公司股权变动问题,只有在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该协议方可生效,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债权转换为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合法债权转化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形成对债务人的股权的行为。它包括债权的消灭和股权的产生两个法律关系。目前比较典型的债转股制度主要是针对处理银行不良资产而实施的,即将银行的不良债权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借款企业的投资和股权。这属于政策性的债转股。此外,在普通民事活动中还存在某些以股抵债或以债权作为投资的债转股形式(如本案)。这不妨称为商业性的债转股。对于这种普通民事主体所实行的债转股,我国公司法并无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ldquo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rdquo尽管该规定是针对有关企业改制中出现的民事纠纷案件而言的,但其关于企业债权转股权行为效力的确认原则及精神对于其他类似案件应当也能参照适用。

对于本案,笔者认为,首先需要审查该债转股协议的实质内容。本案双方未明确约定具体的转换形式,从法理上分析存在两种可能:

一种情况是以股抵债,即用股权来抵偿债权(务),由建筑公司从其现有股权中让出价值10万元的股权,转由建材公司享有并使其成为建筑公司的股东,而其债权同时消灭。这种以股抵债的行为只发生股权及股东的变动,并不改变公司股本(出资)总额,其操作须符合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这种偿债方式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由此达成的债转股协议应认定为有效。

另一种情况是增资扩股,即债权人以其对债务人享有的某项债权转为对债务人新的投资,从而增加债务人的注册资本。实现这种增资行为的瓶颈在于债权并非法定的出资形式。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ldquo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rdquo可见,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能否以债权作为出资或入股,这种债转股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但鉴于我国法律并未禁止以债权作为出资形式,且从国外立法来看,各国对这一问题也有不同规定。因此,对于这种以增资扩股为目的的债转股协议,不宜直接以&ldquo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dquo为由认定为无效。

笔者认为,就本案而言,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自愿订立债转股协议的意思表示还是真实的、合法的,至于其实际目的或具体形式是以股抵债还是增资扩股,可由有关登记主管机关依法予以限制,法院只须审查这一意思表示本身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即可,并由此确认该债转股协议对双方的约束力。另外,本案债转股行为在未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是否有效。笔者认为,债转股会导致公司股权变动或股东增加,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这属于法定的变更登记事项。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乃至处以罚款,但并不影响该债转股协议本身的法律效力以及对协议双方的约束力。

延伸阅读

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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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专业版

问:我是几年前买的房子,当时交易时没有房产证,后来我们自己办了房产证,只是没有更名,现在我们要更名,请问当年的买卖协议书有效么

答:只要当时的协议反映的情况真实 内容合法 符合当事双方的意愿

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第3篇 订房协议是怎样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现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现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我们双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加剧,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财产处理:

(1)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其他财产: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确认,在财产分割上,上述已作出明确列明,双方财产分割已完毕,并无争议。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四、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第4篇 债权转股权协议是否有效新

债权转股权协议是否有效 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购买了某建筑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价值10万元的建材。建筑公司因资金紧张,迟迟不能支付货款。后经双方协商,约定将建材公司的10万元债权转换为建材公司享有对建筑公司10万元的股权。协议

债权转股权协议是否有效

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购买了某建筑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价值10万元的建材。建筑公司因资金紧张,迟迟不能支付货款。后经双方协商,约定将建材公司的10万元债权转换为建材公司享有对建筑公司10万元的股权。协议签订后,双方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建材公司认为该协议对自己不利而反悔,要求建筑公司继续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建材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建筑公司支付所欠货款。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认定双方达成的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协议的法律效力。对此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双方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实质上是以债权作价入股(出资),而我国公司法不允许以债权作为公司的出资形式,且双方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债转股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双方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实质上是以股抵债,这种偿债方式并不违法,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该协议应认定为有效,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可以补办。

第三种意见认为,双方签订的债转股协议成立,但因其牵涉到公司股权变动问题,只有在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该协议方可生效,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债权转换为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合法债权转化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形成对债务人的股权的行为。它包括债权的消灭和股权的产生两个法律关系。目前比较典型的债转股制度主要是针对处理银行不良资产而实施的,即将银行的不良债权转变为金融资产管*公司对借款企业的投资和股权。这属于政策性的债转股。此外,在普通民事活动中还存在某些以股抵债或以债权作为投资的债转股形式(如本案)。这不妨称为商业性的债转股。对于这种普通民事主体所实行的债转股,我国公司法并无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尽管该规定是针对有关企业改制中出现的民事纠纷案件而言的,但其关于企业债权转股权行为效力的确认原则及精神对于其他类似案件应当也能参照适用。

对于本案,笔者认为,首先需要审查该债转股协议的实质内容。本案双方未明确约定具体的转换形式,从法理上分析存在两种可能:

一种情况是以股抵债,即用股权来抵偿债权(务),由建筑公司从其现有股权中让出价值10万元的股权,转由建材公司享有并使其成为建筑公司的股东,而其债权同时消灭。这种以股抵债的行为只发生股权及股东的变动,并不改变公司股本(出资)总额,其操作须符合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这种偿债方式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由此达成的债转股协议应认定为有效。

另一种情况是增资扩股,即债权人以其对债务人享有的某项债权转为对债务人新的投资,从而增加债务人的注册资本。实现这种增资行为的瓶颈在于债权并非法定的出资形式。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可见,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能否以债权作为出资或入股,这种债转股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但鉴于我国法律并未禁止以债权作为出资形式,且从国外立法来看,各国对这一问题也有不同规定。因此,对于这种以增资扩股为目的的债转股协议,不宜直接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为无效。

笔者认为,就本案而言,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自愿订立债转股协议的意思表示还是真实的、合法的,至于其实际目的或具体形式是以股抵债还是增资扩股,可由有关登记主管机关依法予以限制,法院只须审查这一意思表示本身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即可,并由此确认该债转股协议对双方的约束力。另外,本案债转股行为在未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是否有效。笔者认为,债转股会导致公司股权变动或股东增加,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这属于法定的变更登记事项。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乃至处以罚款,但并不影响该债转股协议本身的法律效力以及对协议双方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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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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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工伤抵偿协议是否具有可取消性的认定

工伤抵偿协议是否具有可取消性的认定

案情

朱某系某公司员工,按照劳动条约的约定,朱某的人为尺度为每月3000元。2023 年 4月15日,朱某在出产车间被呆板砸伤。同年6月28日,朱某与公司告竣抵偿协议,约定两边扫除劳动相关,公司于当日向朱某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一次性伤残补贴金等各项用度共计5万元,两边不得就此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力。后朱某的工伤被判断为伤残十级。同年11月,朱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取消其与公司告竣的抵偿协议,并要求公司付出工伤保险报酬7万余元。劳动争议仲裁委驳回了朱某的哀求,朱某遂诉至法院,诉如前请。

分歧

第一种意见以为,该工伤抵偿协议应认定为有用。第一,在签署工伤抵偿协议的进程中,不存在诓骗、胁迫可能混水摸鱼的气象,签署协议是两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暗示。第二,团结抵偿协议金额及法定抵偿尺度来看,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正的环境。

第二种意见以为,该工伤抵偿协议可以取消。由于在工伤认定和劳下手段判断之前,劳动者对本身受到侵害的巨细并不能确定,用人单元也许诱骗或误导劳动者,或从经济上胁迫劳动者,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元的权力任务严峻失衡。故工伤抵偿协议约定的金额只要低于法定尺度,就应具有可取消性。现劳动者在一年取消期内哀求取消,应予支持。

评析

笔者赞成第一种意见,来由如下:

1.协议是否具有可取消性的法定尺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合用法令多少题目的表明(三)》第十条划定:“劳动者与用人单元就扫除可能终止劳动条约治理相干手续、付出人为酬金、加班费、经济赔偿可能抵偿金告竣的协议,不违背法令、行政礼貌的逼迫性划定,且不存在诓骗、胁迫可能混水摸鱼气象的,该当认定有用。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可能显失公正气象,当事人哀求取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劳动者与用人单元签署的工伤抵偿协议是否具有可取消性,要害要看其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正的气象。固然在劳下手段判断之前,两边对法定抵偿尺度还不能完全确定,但偶然当事人可依据糊口知识或咨询专业意见,对伤残品级和抵偿尺度有根基判定。如本案中,两边在约定抵偿金额时就参照了十级伤残的抵偿尺度。而从抵偿协议的内容来看,不只约定了总的金额,还列明白工伤抵偿的详细项目,这声名两边当事人对工伤抵偿的法定尺度知情,故不能认定劳动者在订立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

2.协议是否显失公正的裁量尺度。抵偿协议是否显失公正本属法院自由裁量的范畴,但为同一法令合用,可参照条约法司法表明(二)的相干划定。按照条约法司法表明(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划定,转让价值达不到买卖营业时买卖营业地的指导价可能市场买卖营业价百分之七十的,一样平常可以视为明明不公道的低价。而从司法实践来看,许多工伤抵偿案件司法调整的功效,一样平常也是在法定抵偿尺度的基本上打七八折(有的乃至更低)。故以不低于法定抵偿尺度的.百分之七十作为认定抵偿协议是否表现公正的尺度,较为公道。本案中,抵偿协议约定的金额为5万元,而法定抵偿尺度约为6.5万元,并未低于法定尺度的百分之七十,故不宜认定为显失公正。

3.本案协议认定有用的社会结果。有概念以为,只要协议约定的金额低于法定尺度,协议就可取消。这看似对劳动者有利,实则倒霉于掩护劳动者的好处。实践中,许多劳动者之以是会选择在工伤认定之前就与单元签署抵偿协议,是为了实时缓解因工伤所带来的经济压力;单元之以是会赞成提前付出给劳动者一笔用度,是由于提前付出的用度一样平常城市低于法定抵偿尺度。假如法院以为,只要抵偿协议约定的金额低于法定抵偿尺度,抵偿协议就可取消,则易导致单元不肯再与工伤职工签署抵偿协议,劳动者将不得不颠末冗长而繁杂的诉讼措施才气获得法院的最终讯断。从实践来看,工伤抵偿案件劳动者在一、二审宣判前选择“多得不如现得”的气象并不鲜见,同理,法院不该剥夺劳动者在劳下手段判断前选择“多得不如现得”的权力。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吴学文)

[工伤抵偿协议是否具有可取消性的认定]

第6篇 这是写房屋买卖协议的范本

这是写房屋买卖协议的范本

出卖人(以下略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群众***国合约法》及有关法令、法例的划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甲方志愿将其房屋***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志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次:_________________

(一)座落于______,建筑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的占有权证号为______,国有地盘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该房屋占用规模内的地盘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上面所说的房产的生意业务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群众币__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________群众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条乙方在______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群众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上面所说的定金在乙方______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购房合约范本房屋全部价款给付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_____日将房屋交给给乙方,并在交给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甲方应在______前将其落户居住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甲方承诺并包管,依法享有本合约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挂号构造申请管理房屋占有权变更挂号手续,依法取得房屋挂号在乙方名下的《房屋占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占有权证》后,按有关划定向地盘治理部门申请管理当房屋地盘使用权变更挂号手续。

该房屋地盘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管理: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地盘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地盘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约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地盘使用权为划拨材料购销合约范本取得,根据有关划定,其转让需缴纳地盘出让金或地盘收入金的,双方约定,该用度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已有约定外,管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度划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房屋毁损、灭失的危害自□房屋正式交给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正式交给时,物业治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置惩罚: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包管已如实陈述本合约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包管该房屋在生意业务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生意业务的不论什么法令障碍,有关按揭

、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约发生效力前办妥。发生效力后如有上面所说的未清事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10月1日条乙方未按本合约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过期支付房价款的,每一过期装备购销合约范本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极其之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过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排除本合约,甲方在排除合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谜底增补

第十二条甲方未按本合约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过期交给房屋的,每一过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极其之_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过期交给房屋超过______日,乙方有权排除本合约。甲方应在乙方排除本合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___支付违约金。2、如因甲方的存心或不韪造成乙方不克不及在本合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___支购销合约范本大全付违约金。

谜底增补

第十三条本合约未央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和本合约的附件均为本合约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因本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不论什么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处理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依法由群众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约一式______份。此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提交处理房屋权属挂号构造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

第7篇 运输协议范本是怎样

一、运输协议范本是怎样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 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 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二、托运人的义务

1、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

2、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托运的货物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品名、重量和体积相符。计划运输货物,托运人还必须提出装运计划。

3、按规定对托运物包装。

对于要包装的货物,有统一标准的,要按统一标准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要按货物的性质,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须附有必要的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对于需要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投保。

5、对于危险和需要特别照料的货物,托运人要履行特别义务。

三、承运人的义务

(一)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

(二)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折,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第8篇 网络协议三要素是什么

网络协议三要素

(1)语义。语义是解释控制信息每个部分的意义。它规定了需要发出何种控制信息,以及完成的动作与做出什么样的响应。

(2)语法。语法是用户数据与控制信息的结构与格式,以及数据出现的顺序。

(3)时序。时序是对事件发生顺序的详细说明。(也可称为“同步”)。

人们形象地把这三个要素描述为:语义表示要做什么,语法表示要怎么做,时序表示做的顺序。

扩展阅读

协议与划分层次

在计算机网络中要做到有条不紊地交换数据,就必须遵守—些事先约定好的规则。这些规则明确规定了所交换的数据的格式以及有关的同步问题。这里所说的同步不是狭义的(即同频或同频同相)而是广义的,即在一定的条件下应当发生什么事件(如发送一个应答信息),因而同步含有时序的意思。这些为进行网络中的数据交换而建立的规则、标准或约定即称为网络协议。更进一步讲,—个网络协议主要由以下三个要素组成:

(1)语法,即数据与控制信息的结构或格式;

(2)语义,即需要发出何种控制信息,完成何种动作,以及做出何种响应。

(3)同步,即事件实现顺序的详细说明。

由此可见,网络协议是计算机网络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arpanet的研制经验表明,对于非常复杂的计算机网络协议,其结构应该采用层次式的。我们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划分层次的概念。

现在假定我们在计算机1和计算机2之间通过一个通信网络传送文件。这是一件比较复杂的工作,因为还需要做不少的工作。

我们可以将要做的工作划分为三类,第一类工作与传送文件直接有关。例如,发送方的文件传送应用程序应当确信接收方的文件管理程序已做好接收和存储文件的准备。若两台计算机所用的文件格式不一样.则至少其中的一台计算机应完成文件格式的转换工作。这两件工作可用一个文件传送模块来完成。这样,两个计算机可将文件传送模块作为最高的一层(如图2-1所示。在这两个模块之间的虚线表示两个计算机系统交换文件和一些有关文件交换的命令。

但是,我们并不想让文件传送模块完成全部工作的细节,这样会使文件传送模块过于复杂。我们可以再设立一个通信服务模块.用来保证文件和文件传送命令可靠地在两个系统之间交换。也就是说,让位于上面的文件传送模块利用下面的通信服务模块所提供的服务。我们还可以看出,如果将位于上面的文件传送模块换成电子邮件模块,那么电子邮件模块同样可以利用在它下面的通信服务模块所提供的可靠通信的服务。

同样道理,我们再构造一个网络接入模块,让这个模块负责做与网络接口细节有关的工作,并向上层提供服务,使上面的通信服务模块能够完成可靠通信的任务。

从上述简单例子可以更好地理解分层可以带来如下好处:

(1)各层之间是独立的。某一层并不需要知道它的下一层是如何实现的,而仅仅需要知道该层通过层间的接口(即界面)所提供的服务。由于每一层只实现—种相对独立的功能,因而可将一个难以处理的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个较容易处理的更小一些的问题。这样,整个问题的复杂程度就下降了。

(2)灵活性好。当任何一层发生变化时(例如由于技术的变化),只要层间接口关系保持不变,则在这层以上或以下各层均不受影响。此外,对某一层提供的服务还可进行修改。甚至当某层提供的服务不再需要时,还可以将这层取消而不会影响其他的`层。

(3)结构上可分割开,各层都可以采用最合适的技术来实现。

(4)易于实现利维护。这种结构使得实现和调试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变得易于处理,因为整个的系统己被分解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

(5)能促进标准化工作,因为每一层的功能及其所提供的服务都已有了精确的说明。

分层时应注意使每一层的功能非常明确。若层数太少,就会使每一层的协议太复杂。但层数太多又会在描述和综合各层功能的系统工程任务时遇到较多的困难。通常每一层所要实现的一般功能往往是下面的一种功能或多种功能。

1. 差错控制 使得和网络对端的相应层次的通信更加可靠;

2. 流量控制 使得发送端的发送速率不要太快,要使接收端来得及接收;

3. 分段和重装 发送端将要发送的数据块划分为更小的单位,在接收端将其还原;

4. 复用和分用 发送端几个高层会话复用一条低层的连接,在接收端再进行分用;

连接建立和释放 在交换数据之前,先交换一些控制信息,以建立一条逻辑连接;当数据传送结束时,将连接释放。

分层当然也有一些缺点,例如,有些功能会在不向的层次中重复出现,因而产生了额外开销。

我们将计算机网络的各层及其协议的集合称为网络的体系结构(architecture),也就是说,计算机网络的体系结构就是这个计算机网络及其部件所应完成的功能的精确定义。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功能究竟是用何种硬件或软件完成的,则是一个遵循这种体系结构的实现(implementation)的问题。体系结构的英文名词architecture的原意是建筑学或建筑的设计和风格。它和一个具体的建筑物的概念很不相同。例如,我们可以走进一个明代的建筑物中,但不能走进一个明代的建筑风格之中。同理,我们也不能把一个具体的计算机网络说成是一个抽象的网络体系结构。总之,体系结构是抽象的,而实现则是具体的,是真正在运行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第9篇 有法律效益是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保密制度》及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公司内部资料保密事项达成如下: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网络秘密,包括产品设计、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客户资料、盈利成果。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的要求提供良好的应用条件;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等向第三者公布;

3、双方解除或终止雇佣关系后,乙方也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一切保密内容。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机制,防止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存在雇佣关系期间(包括实习或试用期)、乙方如离职,再行行业竞争期间,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提供本公司内部资料。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将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已发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条款乙方已经认可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第10篇 员工保密协议---商业秘密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保护的关键是如何与员工形成合法有效的保护性约束

员工保密协议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通信地址:

居民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 劳动合同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禁止侵犯 商业秘密 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宜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义务

1.1 乙方为甲方聘请的员工,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协会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以下简称“秘密信息”)。

1.2 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秘密信息的行为。

第二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守甲方秘密信息的范围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秘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信息。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 经营信息;协会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协会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协会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协会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协会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协会职员人事档案、 工资 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1.1.2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题目、科研进展情况;科研成果的说明书、设计图纸;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秘密渠道获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技术资料;

1.1.3 其他由甲方相关部门确认的属于秘密信息范畴的信息。

1.2 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 知识产权 。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专有技术、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但甲方可根据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报酬。

1.3 秘密的载体及传播媒介包括:各种光、磁记录存储载体、包括各光盘、磁盘、磁带、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各类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载体包括文书、传真、报告、文件、档案、注册登记表、 保证书 、备忘录、通讯录、会议纪要、草稿纸等。工作人员不得秘密窃取、夹带上述载体或用通讯工具向外界传播秘密。如发生故意泄密情况,除将当事人辞退外,还要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3.1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的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3.2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是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包括协会内部员工)、协会、商社及其他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3.3 乙方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秘密信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秘密信息;

3.4 如发现甲方秘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秘密信息,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四条 保密期限

4.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秘密信息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4.2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单位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单位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4.3 乙方在甲方的聘期终止或劳动 合同解除 时,乙方必须将自己持有的涉及本合同项下甲方秘密信息的所有资料交还甲方,并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

第五条 禁止非法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六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 劳动关系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人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元,并胡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等。

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工作人员因泄密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协会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协会因调查泄密行为和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诉讼费 、保全费、 律师 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若乙方的行为触犯《 刑法 》规定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 ”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 乙方违约后还应当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7.3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损失 赔偿金 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7.4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 侵权责任 。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若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关于保密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8.2 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声明并确认:本合同范本虽是甲方提供的,但合同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且甲方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乙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乙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本合同并不是格式合同,双方均不承担格式合同所可能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 委托他人代签的股东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与朋友一年前成立了一个公司,我占12%的股份,当时所有的手续都是朋友办的,在工商局注册的时候写明了公司的股份分配比例,不过股东协议因为当时我没在,是朋友代替我签的我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的权益受不受法律保护? 我查过了工商注册的股东及出资额等与原先商量 咨询

我与朋友一年前成立了一个公司,我占12%的股份,当时所有的手续都是朋友办的,在工商局注册的时候写明了公司的股份分配比例,不过股东协议因为当时我没在,是朋友代替我签的我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的权益受不受法律保护?我查过了工商注册的股东及出资额等与原先商量的一致。请问我是不是应该再在协议上补签一下名字才行呀(签股东协议时我没在,是朋友代替我签的我的名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想要增资,是不是还得按比例出钱?

回复

您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去查贵司的工商登记档案,看看股东出资及股东登记情况,如果和双方约定一致的话,您的股东地位是合法的,否则就要和您朋友认真协商一次了。公司工商登记档案必须律师才能调查。

你说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公司设立的手续性瑕疵,一般来说只要经工商登记的公司章程中确认你的股东身份并且实际你也在公司中履行股东职责享受股东权益的,法律在实体上是可以认可你的股东身份,当然也可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当然,既然你有此顾虑,可能是公司股东间存有相关纠纷,法律认可你的股东身份但并不表示你可以直接享有一切你们当初约定的利益,基于你小股东的身份,有可能也会遭受大股东利用其有利地位在合法的背景下侵犯你的实体权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补签协议没有什么必要了。增资,可以不按比例出钱,完全可以由一方来履行,仅需在增资后调整各方股权比例即可。但是否增资,需要各方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

增资需要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因为对方占78%,因此,必须对方也同意),是否按照比例由双方协商,可以按照比例也可以不按照比例。提问中还提到的&ldquo不过股东协议因为当时我没在,是朋友代替我签的我的名字&rdquo,对此问题,可以根据民法理论的&ldquo无因管理&rdquo来进行解释,你的股东权益应该得到保障,此外,根据&ldquo代理&rdquo理论,只要你追认你朋友的签名,该协议对你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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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离婚协议(范本)---离婚是婚姻双方的选择,俗话说“”好聚好散“,而协议则是离后关系处理的根据

离婚协议书

男方: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 身份证号码: 。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记 结婚 。因双方夫妻性格不和,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 离婚协议 如下:

一 、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均自愿并同意离婚。

二、 子女抚养

1. 抚养权

男女双方共同育有一女,身份证号码: 男方同意女儿的直接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如男方主张直接抚养权的变更并向有 管辖权 的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请求的,在法院做出 变更抚养权 的生效裁判文书之前,女儿应与女方共同生活。

男方应在双方领取 离婚证 之日起【】日内,配合女方将女儿 户口迁移 至女方名下,并将女儿的全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出生证、身份证、护照、防疫登记证、 保险合同 等)交由女方保管。

2. 抚养费

男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包括基础的 医疗费 、教育费、保险费)人民币【】元,于每月的五号前支付完毕,直至女儿完成全日制学历为止。男方在此特别同意,自双方领取离婚证之日起,每满三年,女方有权要求男方上调 抚养费标准 ,但上调幅度应不超过前述抚养费的 %。

如遇以下情形,男方应在本条第1项约定的抚养费之外,于收到女方通知后的【】日内另行向女方支付相应费用:

(1)女儿的每月均摊教育费用(含学校、课外辅导等)超过人民币【】元的,超过部分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50%;

( 2)女儿发生的任何单项金额达到人民币【】元,或两个月内发生的合计金额达到人民币【】元的 医疗费用 ,该等全部费用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50%。

三、探望权

1. 男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女儿【】次,每次不超过【】天,且都应在周末或国家 法定节假日 期间进行,原则上春节假期除外。男方应当提前【】日通知女方,双方协商接送女儿的具体时间及方式。

2. 如甲方需要临时或春节探望的,可提前【】日与女方协商,由女方依据女儿的学习、生活安排以及女儿的意愿确认是否同意。

3. 在女儿愿意的前提下,女儿寒暑假期间,男方的探望次数和时间都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应不超过【】天,具体由女方依据女儿的学习、生活安排以及女儿的意愿另行协商确认。

四、财产分配

1.男、女双方在此共同确认: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 工资 收入外和本协议列明财产关系外均无其他任何收入来源,亦无其他 共同财产 ,双方在离婚时对工资等不进行分割,各自名下的现金及存款保持不变,归各自所有。

2.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在任何时候均互不要求分配。

3.双方均放弃对对方名下其他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获得的财产要求分配或补偿的权利。

4.其他财产分配约定

五、 债务 分配

1.男、女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债务。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投资、工程承包等全部债权和债务均由男方享有和承担,与女方无关。

如有各自以夫妻名义或个人名义在外所欠债务的,由各自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未列明的以个人的名义的债务,以及婚前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2.如一方确需对外共同承担另一方的债务的,则在偿还债务后有权就己方承担的全部债务向另一方追偿,要求另一方在收到通知后的【】日内支付完毕。否则,负债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追偿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 、 律师 费、保全费等)。

六、附则

1.男、女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书的签署确系双方自愿,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在 婚姻登记 机关领取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3篇 员工保密协议商业秘密是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保护关键是如何与员工形成合法有效保护性约束

员工保密协议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通信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宜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义务

1.1乙方为甲方聘请的员工,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协会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以下简称“秘密信息”)。

1.2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秘密信息的行为。

第二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守甲方秘密信息的范围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秘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信息。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经营信息;协会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协会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协会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协会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协会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协会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1.1.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题目、科研进展情况;科研成果的说明书、设计图纸;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秘密渠道获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技术资料;

1.1.3其他由甲方相关部门确认的属于秘密信息范畴的信息。

1.2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专有技术、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但甲方可根据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报酬。

1.3秘密的载体及传播媒介包括:各种光、磁记录存储载体、包括各光盘、磁盘、磁带、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各类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载体包括文书、传真、报告、文件、档案、注册登记表、保证书、备忘录、通讯录、会议纪要、草稿纸等。工作人员不得秘密窃取、夹带上述载体或用通讯工具向外界传播秘密。如发生故意泄密情况,除将当事人辞退外,还要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3.1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的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3.2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是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包括协会内部员工)、协会、商社及其他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3.3乙方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秘密信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秘密信息;

3.4如发现甲方秘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秘密信息,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四条保密期限

4.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秘密信息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4.2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单位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单位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4.3乙方在甲方的聘期终止或劳动合同解除时,乙方必须将自己持有的涉及本合同项下甲方秘密信息的所有资料交还甲方,并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

第五条禁止非法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六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人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胡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等。

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工作人员因泄密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协会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协会因调查泄密行为和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若乙方的行为触犯《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乙方违约后还应当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7.3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7.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条附则

8.1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若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关于保密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8.2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声明并确认:本合同范本虽是甲方提供的,但合同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且甲方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乙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乙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本合同并不是格式合同,双方均不承担格式合同所可能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第14篇 农村土地自建房屋买卖协议是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圓(小写________元),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中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第15篇 什么是财产赠与协议

就是当事人愿意把自己的财产送给某个人的协议。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第16篇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问:我是几年前买的房子,当时交易时没有房产证,后来我们自己办了房产证,只是没有更名,现在我们要更名,请问当年的买卖协议书有效么?

答:只要当时的协议反映的情况真实 内容合法 符合当事双方的意愿

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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