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艺人签约书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签约艺员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于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拥有乙方的肖像权和使用权。乙方即成为甲方的签约艺员。
二、乙方在签约期内需服从甲方的演出安排。
甲方在演出前三天至一周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回复甲方的演出安排。
三、乙方进行每场商业演出(除_________电视台组织的公益活动之外),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报酬,酬金根据表演情况确定。
四、当乙方其他业务与甲方安排发生冲突时应首先服从甲方安排。
五、甲方将负责安排乙方的演出活动,如有其他机会,如杂志封面拍摄、影视剧拍摄、品牌形象代言人等甲方将依据乙方自身条件向各其他机构推荐。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协约到期,若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壹年。
七、本协议未尽之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艺人签约代理协议
艺人签约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五、甲方应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别委托,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包装宣传活动(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间,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础上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强化培训(吃、住、行费用、教材费自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演员证(费用自理)
八、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35%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
九、甲方负责替乙方追讨演出收入,并保护乙方个人声誉、以及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等权益,甲乙方双方将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有关的诉讼或其他支出
十、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
一、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
十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活动时,乙方临时不能参加,需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参加,而迟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的事宜,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
四、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________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
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________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1、本责任书解释权在甲方。
有效期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2、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3篇 经纪人与艺人签约协议
甲方:(经纪人)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传真:_:地址:
乙方:(艺员)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传真:_: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
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代言、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
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
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
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
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
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盖):乙方(签盖):
甲方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签约日期:____年_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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