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网络技术公司光纤租赁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租赁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光纤租赁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用标的物及其用途
甲方向乙方租用的光纤为: 。
乙方向甲方提供1组公网固定ip地址。
甲方租用该光纤用的用途: 。
第二条 租用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相关费用
本合同租赁费用包含光纤租赁费及安装费。
光纤月租费为人民币: 元/月/条。本条所属费用的付费方式为年付,即每年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如在协议期内因国家光纤租赁资费调整,本协议中所述光纤租赁的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双方达成的新资费标准支付光纤租赁费。
光纤租赁费的支付方式为转账,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部费用的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 %租赁费,待光纤调通使用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租赁费。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如甲方逾期不支付租赁费,待乙方通知其履行付款义务 日内甲方仍未履行该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并按尚未支付租赁费数额要求甲方承担每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通信设备、线路安装场所,在乙方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安装接入设备的位置以及相应标准电源,并负责协调乙方在甲方所属区域内的管线敷设工程的相关事宜。
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光纤,不得进行互联网低俗、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传播;建立网站时必须在工业与信息化部网站进行备案()
甲方租用的光纤仅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不得擅自出租,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用于经营性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在甲方交纳费用后,如甲方无光传输系统,乙方将为甲方投资建设一套光传输系统,该设备产权归 方所有。
在线路及设备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应在 日内组织甲方租用光纤的通路,最大限度地保证甲方租用光纤的安全运行,如乙方未能依约调通该光纤,给甲方光纤使用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保证出租的光纤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通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及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乙方应负责对向甲方所提供光纤以及相关设备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修缮及保养,加强值班和监测,保证光纤不中断。当光纤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修复。
乙方由于割接、维修等正常计划的原因需中断甲方租用的光纤时,应至提前 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安排相应措施尽量保证该光纤的畅通,对于紧急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光纤调通、验收及使用
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将在 日内完成本协议所涉光纤调试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光纤测试,测试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测试数据报告,即《光纤开通验收表》,甲方如认可测试数据后在《光纤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此时为此条光纤开通之日。
如在本协议规定的开通时间内,乙方未能按时开通,则乙方需在延迟开通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每日违约金为该条光纤租赁月租金的千分之 (每月按三十天计),逐日累计,不足一天的按一天算。违约金在该条光纤开通后自甲方向乙方交纳的首月的月租金内扣除。
甲方在使用光纤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断,乙方对甲方应予以补偿。补偿费用的计算,根据中断时间的时长和次数进行计算(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中断除外),补偿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每月累计中断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中断次数不超过1次,乙方无须补偿;
中断次数超过1次,每中断1次补偿当月租金的3%;
中断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24小时,每超过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补偿当月租金的5%,最多补偿当月租金的30%;
若中断事宜同时适用款和款约定的,以赔偿额较高的计算方式进行赔偿。
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甲方有权不付当月租金。
光纤使用过程中出现光纤中断,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到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修复。
由于甲方自备设备的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光纤中断,乙方不予以补偿。
第七条保密协议
不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本协议终止后 月内,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以及因签订和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另一方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应按本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除另有约定外,被协议不得提前解除,如协议一方欲解除协议的视为违约。
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规范》以及本协议附件要求开通、保障、维护等服务,乙方违反上述承诺提供服务的,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向xx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交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 小区光纤服务转让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_________________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使用:_________________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____%;
第八条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3篇 光纤租赁协议
租赁光缆纤芯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合理地利用信息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电信局至电业公司调度中心的4芯光-纤及电信局传输中心至白芬子、庵上、石埠子、召忽、柘山、梧山、南逯、大-盛、红沙沟、慈埠、关王电信支局形成的环形光-纤通信网中的2芯共__________芯公里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租用甲方的光-纤组建电力光-纤通信第三环行自愈网(见示意图)中心站设在电业公司县调中心交换机房,白芬子、庵上、柘山、大-盛、红沙沟、慈埠变电站设在环内分站。
三、光-纤租金为每月每芯公里_____元人民币。合计共租用___________芯公里,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出租光-纤的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并及时维护检修,确保乙方正常使用。若光-纤出现故障,甲方应迅速组织抢修,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当故障点在产权分界处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积极配合,尽快予以消除。
2、甲方支局到乙方变电站的接续光缆由乙方敷设,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电力通信环网内分站光缆的接续,其余环节均由甲方负责联通,各项技术参数应符合信息产业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3、乙方所租环内光-纤,甲方不能借故随意中断乙方使用权。甲方环内光缆若需改造或改迁,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有足够的时间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通信畅通。乙方若有变故,也应及时通知甲方。
4、甲方的光缆环路若距变电站较近,而变电站距甲方支局较远时,为减少投资,甲方应将光缆就近开口,以便与变电站光-纤接续,开口所需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5、对甲方支局到乙方变电站的光缆接续工程,在勘察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甲方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对已有的杆路,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6、乙方所租甲方光-纤只能用于与乙方业务有关的微机联网、监控自动化等数据传输业务及内部调度话音业务,不能用于开展其他话音业务,更不能私自越权经营电信业务,如果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向乙方租赁光-纤,并按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加倍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7、乙方应每月随电话费一起向甲方交纳租赁费。若逾期两个月仍欠费,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租赁光芯,并终止合同。
五、租用光-纤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租赁期为10年,协议签订三年内,租费不变。协议续签时,若遇国家资费调整,甲乙双方应按新资费标准执行。
六、甲方最迟于______年___月底向乙方提供环内租用光-纤,以免影响光缆线路接续及测试。其租费起始计算时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
七、本协议三年签定一次,如无异议可继续执行本协议。任一方对本协议任一条款提出异议时,双方应重新协商并修订相关条款内容。
八、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违背本协议,否则应赔偿对方损失。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代表人:
乙方:(盖章)代表人:
年月日
第4篇 光纤出租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合理地利用信息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电信局至电业公司调度中心的4芯光纤及电信局传输中心至白芬子、庵上、石埠子、召忽、柘山、梧山、南逯、大盛、红沙沟、慈埠、关王电信支局形成的环形光纤通信网中的2芯共__________芯公里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租用甲方的光纤组建电力光纤通信第三环行自愈网(见示意图)中心站设在电业公司县调中心交换机房,白芬子、庵上、柘山、大盛、红沙沟、慈埠变电站设在环内分站。
三、光纤租金为每月每芯公里_____元人民币。合计共租用___________芯公里,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出租光纤的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并及时维护检修,确保乙方正常使用。若光纤出现故障,甲方应迅速组织抢修,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当故障点在产权分界处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积极配合,尽快予以消除。
2、甲方支局到乙方变电站的接续光缆由乙方敷设,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电力通信环网内分站光缆的接续,其余环节均由甲方负责联通,各项技术参数应符合信息产业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3、乙方所租环内光纤,甲方不能借故随意中断乙方使用权。甲方环内光缆若需改造或改迁,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有足够的时间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通信畅通。乙方若有变故,也应及时通知甲方。
4、甲方的光缆环路若距变电站较近,而变电站距甲方支局较远时,为减少投资,甲方应将光缆就近开口,以便与变电站光纤接续,开口所需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5、对甲方支局到乙方变电站的光缆接续工程,在勘察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甲方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对已有的杆路,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6、乙方所租甲方光纤只能用于与乙方业务有关的微机联网、监控自动化等数据传输业务及内部调度话音业务,不能用于开展其他话音业务,更不能私自越权经营电信业务,如果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向乙方租赁光纤,并按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加倍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7、乙方应每月随电话费一起向甲方交纳租赁费。若逾期两个月仍欠费,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租赁光芯,并终止合同。
五、租用光纤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租赁期为10年,协议签订三年内,租费不变。协议续签时,若遇国家资费调整,甲乙双方应按新资费标准执行。
六、甲方最迟于______年___月底向乙方提供环内租用光纤,以免影响光缆线路接续及测试。其租费起始计算时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
七、本协议三年签定一次,如无异议可继续执行本协议。任一方对本协议任一条款提出异议时,双方应重新协商并修订相关条款内容。
八、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违背本协议,否则应赔偿对方损失。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代表人:
乙方:(盖章)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光纤租赁服务协议
出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光纤租赁协议如下:
一、租用标的物及其范围
本协议所称光纤租用是指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接入地点需求,为甲方提供的连接甲方在 市内不同接入点之间的纤芯。
乙方根据甲方光纤租用及互联网租用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用户端无特殊问题的前提下,在 年 月日前为甲方提供所租用的光纤及互联网带宽。
二、租用种类、数量、租期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光纤的接入地点、芯数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光纤租赁确认书》为准,所租光纤的路由长度则以双方书面确认的《光纤验收合格证书》为准。各区清单如下:
裸纤地址芯数
区
区
区
区
甲方租用乙方 m互联网线路,接入地点为 区。
甲方租用乙方的光纤、互联网线路开通时间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光纤开通验收表》中确认的开通时间为准。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租用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为止。协议到期前 个工作日内,双方如无异议,则协议顺延 年。本项目的打包价为人民币 元/月,租用期为 年,每 年付款一次,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如在协议期内因国家光纤租赁资费调整,本协议中所述光纤租赁的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光纤的租赁费用。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光纤租赁确认书》所指定的开通时间内开通甲方指定光纤。
乙方应保证出租的光纤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通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及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光纤维护依照电信行业相关标准及iso20xx0相关服务级别要求执行。
乙方应尽可能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组织甲方租用光纤的通路,最大限度地保证甲方租用光纤的安全运行。
乙方应负责对向甲方所提供光纤以及相关设备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修缮及保养,加强值班和监测,保证光纤不中断。当光纤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小时内修复。
乙方由于割接、维修等正常计划原因需中断甲方租用的光纤时,应至提前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安排相应措施尽量保证该光纤的畅通,对于紧急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乙方报障电话为:
乙方客服电话为: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甲方应保证其连接到光纤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服务,并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的使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须赔偿乙方的损失。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租用电路只能传递与自身业务有关的信息,不得将自己租用的或租用后分割的电路转租给第三方。如果甲方擅自转租乙方专线,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乙方不向甲方转租的第三方承担本协议的维护义务。
乙方在甲方所辖区域内进行施工时,甲方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乙方的施工予以配合,进入甲方所在物业,如果需要支付管道租赁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安装接入设备的位置以及相应标准电源,负责妥善保管乙方设备,并负责协调乙方在甲方所属区域内的管线敷设工程的相关事宜。
服务期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对甲方所辖区内的乙方线路、设备进行管理维护,避免人为的破坏和损坏。甲方如发现光纤发生故障,应及时向乙方报障。如果由于甲方怠于通知乙方及时排除故障,对扩大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甲方须妥善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关设备,由于甲方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光纤或相关设备损坏、丢失的(正常、合理的损耗除外),由甲方负责支付修复、恢复费用并赔偿乙方的损失。甲乙双方认可放置在甲方机房内的乙方设备,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市内专线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不得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否则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五、开通及中断补偿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光纤测试完毕后,向甲方提交有关测试数据报告,即《光纤开通验收表》,甲方如认可测试数据后在《光纤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此时为此条光纤开通之日,计费起始日为年 月 日。
甲方在收到乙方送达的《光纤验收合格证书》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在测试报告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甲方如在日之内未对《光纤验收合格证书》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未提出异议的,则以乙方送达《光纤验收合格证书》的当日视为光纤开通日,计费起始日为 年 月 日。
如在本协议规定的开通时间内,乙方未能按时开通,则乙方需在延迟开通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每日违约金为该条光纤租赁月租金的万分之(每月按三十天计),逐日累计,不足一天的按一天算。违约金在该条光纤开通后自甲方向乙方交纳的首月的月租金内扣除。
甲方租用的光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断,乙方对甲方应予以补偿。但因光纤中断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补偿费用的计算,根据中断时间的时长和次数进行计算(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中断除外),补偿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每月累计中断时间不超过 小时且中断次数不超过 次,乙方无须补偿;
中断次数超过 次,每中断1次补偿当月租金的 %;
中断时间超过 小时不足 小时,每超过 小时(不足 小时按 小时计)补偿当月租金的 %,最多补偿当月租金的 %;
若中断事宜同时适用款和款约定的,以赔偿额较高的计算方式进行赔偿。
中断时间超过 小时,甲方有权不付当月租金。
如果出现光纤中断甲方应立即向乙方申告,由乙方派人到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修复。
由于甲方自备设备的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光纤中断,乙方不予以补偿。
在协议期限内因甲方原因未达到承诺的租期,其剩余月份甲方需按月租金的 %累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六、计费及费用缴纳期限
乙方应在每上半年 月 日前及下半年 月 日前将甲方租用乙方服务当前半年租费的付款通知寄送甲方。甲方付款时间分别为:上半年 月 日前,下半年 月日前将当前半年租费付清,如逾期不交,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交纳租费逾期超过天的,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追回欠费和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不良影响由甲方自己负责。
服务开通后,若当月使用周期不满一个月,则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转入次月一并交纳。
甲方有责任在租用光纤期满前,付清全部租用费用,甲方未付清所欠乙方费用前,乙方没有义务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
甲方以转账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述光纤月租赁费用
七、权利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八、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应按本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条如与第五条中断补偿的约定有冲突之处,以第五条的约定为准。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努力减小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电路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十一、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合同期限届满。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由于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二、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本协议列明的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的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该争议应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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