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范本)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范本)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毕业生):
为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的顺利实施,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规定,甲方作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接纳乙方进行就业见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见习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见习岗位和见习期限
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见习人员,见习岗位为 ,见习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见习生活补贴
见习期间,发给乙方的生活补贴为 元/月,由甲方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适才适岗的原则,合理确定乙方的见习岗位;
2、按见习岗位职责要求,检查督促乙方完成见习工作任务;
3、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意见后调整变动乙方的见习岗位;
4、见习期满后,对乙方进行考核,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上加注意见。
5、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有权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二)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在就业见习期间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通过就业见习培训切实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规定,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乙方生活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以及为乙方办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4、乙方见习合格后,协助安排,推荐就业。
(三)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本身专业特长,获得相应见习岗位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应有的工作条件和权力;
2、按照国家及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规定,获得见习生活补贴及相关保险、福利待遇;
3、获得《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
4、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有权提前结束就业见习。
(四)乙方的义务
1、自觉遵守 宪法 、法律及 法规 政策规定,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
2、按照见习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甲方的生产操作规程;
3、保守国家秘密及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
四、协议的终止
(一)见习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终止见习协议:
1、无故 旷工 连续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2、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3、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
甲方单方终止见习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
(二)见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见习协议:
1、自愿放弃就业见习的;
2、在其他单位就业或考入高等院校的;
3、甲方违反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具有其他无法继续见习情形的。
具有上述1、2、4情形之一的,应提前7日书面告知甲方。
五、其他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依据《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甲方与乙方就有关就业见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 xxx 见习岗位,并安排专门指导人员。
2、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参加就业见习,服从指导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管理,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
3、乙方在甲方的见习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费标准为 元/月,并按月支付。
5、见习期间,甲方代乙方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市劳动保障局予以补贴。
6、见习期满,见习协议终止。甲方应为乙方出具《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经双方协商决定乙方被甲方留用的,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7、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落实见习岗位、发放生活费等,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可向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
8、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 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年月日
第4篇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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