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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服务协议(12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3-15 热度:80

居间服务协议

第1篇 房产买卖居间服务协议

卖方:

代表人(代理人):

送达地址:

买方:

代表人(代理人):

送达地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

经纪方: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经纪方提供居间服务,三方就房产买卖及居间关系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转让房产标的卖方转让给买方的房产位于武汉市区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结构,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买方已经核实以上房产信息。(以上均以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第二条房产产权状况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种:

a、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无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处分权,卖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

理过户手续之用。

b、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该房产处于抵押状态,仍欠银行贷款约元整(小写:元)人民币,卖方应在赎房后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买卖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赎房:

(a)、卖方自己筹资金赎房,并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逾期不能超过日;

(b)、买卖双方同意用买方支付的购房首期款替卖方赎房,买方在卖方房产贷款银行通知可提前还款时直接付

款到卖方的贷款银行办理赎房;

(c)、卖方委托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融资赎房,卖方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出具全权委托公证书给担保公司和经纪方指定人员,以方便办理赎房手续。

第三条房产转让价格该房产转让价格为按套转让,转让价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如包括其它随房转让的家私家电的,以列明的清单为准。

第四条付款约定:

(一)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为第一部分房款。卖方同意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部分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经纪方应预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在经纪方作为交房保证金及水电费、煤气费、物管费等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日内向(卖方/经纪方)支付剩余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本条所约定的定金如部分或全部交由经纪方托管的,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经纪方后,视为卖方收讫,发生定金效力。如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支付过诚意金,在签署本合同时自动转为定金。托管在经纪方的定金于时由经纪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如在支付托管定金条件成就时,买卖双方因发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纪方托管定金依据买卖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付款,无法签署书面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要求经纪方付款,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人民币元整(小写:)为第二部分房款。付款方式为以下第()种:

a、一次性付款:买方应在之前将房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足额支付给(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

b、银行按揭付款:

(1)买方应在房产过户收单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第二部分房款的一部分)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足额支付给(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此款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定金。

(2)第二部分房款余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方以(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其他方式协商)方式支付给卖方,并委托经纪方办理贷款手续,支付按揭手续费。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买方应在过户当日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差额房款给卖方。

卖方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开户名:帐号:

买方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开户名:帐号:

第五条房产过户

(一)、买卖双方应在房产注销抵押登记后个工作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交纳过户税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方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同时保证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售事宜,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清还及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过户税费承担(1)调档费;(2)契税;(3)印花税;(4)综合服务费;(5)产权登记费;(6)营业税;(7)城市建设维护税;(8)教育费附加;(9)土地税;(10)个人(单位)所得税;(11)土地增值税;(12评估费;(13)合同交易工本费;(14)土地登记费;(15)测绘费;(16)公证费;(17)律师费;(18)赎房费用;(19)保险费;(20)按揭手续费;(21)土地收益金;(22)其他。其中买方支付以上第项税费,由卖方支付上述第项税费。经纪方代办税费交付手续的,买方承担的税费应提前支付到经纪方指定帐户,卖方承担的税费可直接从房款中抵扣。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规定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额增加,双方约定则由按以下第()种:a、按政府规定各自支付b、买方承担c、卖方承担

第七条第二部分房款

(一)、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如买方付款方式为按揭付款,须办理完贷款抵押手续)个工作日内由经

纪方直接将托管款项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如此款在银行监管,则由银行依据双方与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由银行付款。

(二)、交房保证金、水电费、物管费保证金,在卖方办理完房产交接手续、水电过户手续、并结清所欠的`水电

费、物管费等费用后后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

(三)、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承诺之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卖方。

第八条房产交付

(一)、卖方应当在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日内,将房产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买方,如卖方拒绝交房,买方有权依据有效房产权利证明,在书面通知管理处后直接收房,房内卖方的个人物品视为丢弃物处理,如缺少应当交付的家私家电等设施、物品的,买方仍有追索权。交房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产

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土地使用费等)。

(二)、如卖方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拒绝交房,因客观原因导致买方没有依据上

款约定收房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应按每月元租金标准或按房款交易价总

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第九条佣金支付(一)、鉴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签署本房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

日向经纪方支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佣金,其中:卖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支付时间为。

(二)、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买卖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

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收取上述服务佣金的权利。

第十条经纪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甲乙双方到场签字的条件下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所有关于该房屋信息均来自甲方,乙方已经看房,并对上述信息予以确认,后期因房屋信息不符引起的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负责。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买方支付定金后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或要求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违约金;如卖方收取定金后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要求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违约金。由此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签定后,如买方拒绝交付定金而违约,应向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卖方拒绝

收取定金而违约,应向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出售或购买该房地产,则违约方须即时

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若买卖双方在未得经纪方同意下协议解除本合同,则买卖双方均成为本合同之违约方而须共同连带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十二条合同成立生效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壹份,经纪方留存两份,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的任何声明、承诺应当以书面为准,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履行过

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约定按第种方式解决。买卖任何一方与经纪方之间居间

合同纠纷,房产所在法院有诉讼管辖权。a、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b、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买卖双方递件过户时签署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条

款为准。本合同发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本合同写明的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拒收签收或其他人代签署的,仍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合同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卖方买方:经纪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表人:

第2篇 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居间人:

甲方出卖给乙方的房屋状况:

1、出卖房屋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合同备案号__________。

2、出卖房屋总价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鉴于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该买该套房屋的定金且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现甲乙双方及居间服务方就买卖双方、居间服务等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居间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标准:

1、居间服务费用总额是: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其中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2、甲乙双方支付上述居间服务费的时间为:本协议签订的当日且必须是一次性支付。

3、乙方若需居间人协助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还需向居间人支付贷款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支付给甲方房款的流程:

1、乙方须将房款存入居间人指定开设的银行专户内(不计息)。银行专户的账户名称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支付该笔购房款时间和金额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该套出售房屋的原始材料全部交存居间人处保管。

四、甲方有义务在知晓可以办理或者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当日,向乙方及居间人告知自己已经取得或者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事宜。居间人在知晓上述事宜时,应合理安排甲乙双方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居间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并备妥有关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全部手续。经居间人电话或者书面告知后,甲乙双方或者一方仍拒绝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此导致诉讼等不利后果均由不配合方全部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等合理费用)。

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需时间以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时间为准。(房屋产权正常过户时间为5个工作日,甲方领取房款时间为银行放贷后,且甲、乙双方物业房屋交接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

六、待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和乙方物业交割、房屋交接完毕后,居间人于 日内将全部房款转交甲方。

七、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办理贷款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办妥银行按揭的,居间人收取的咨询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若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乙方违约,并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及主权回转手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居间人的全部中介费用以及相关的各种行政规费等):在该房屋产权办理过程中,乙方提出不购买此房;不按合同规定日期及金额存入房款;本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2、自本合同签定后,若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为甲方违约,并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及产权回转手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实际损失,居间人的全部中介费用以及相关的各种行政规费等):在该房屋产权办理过程中,甲方提出不出售此房;甲方拒绝提供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资料、证明或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实;本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3、违约金的赔付数额和赔付方式,甲乙双方一致认可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房屋共有人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持异议,并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十/其它约定事宜:

1、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且保证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此房产,该房产相关资料文件真实准确有效。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2、居间人作为中介,其收取居间费是为甲乙双方提供完成上述交易的信息(具体信息真实与否,由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承担)并签定相关协议。房屋买卖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自行约定解决。

3、上述房屋以乙方实地勘察为准,一经交割,甲方不再承担房屋维修责任。房屋的交割时间为

年 月 日。房屋交割时,甲方须结清全部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屋内结构设施需按合同约定保持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交割时间以后,甲方房屋内下列物品属合同成交价格一并出让: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甲方、乙方、居间人均不承担责任。

5、甲方及共有人(若有)接受房屋出卖款的账户及账号如下: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居间人签章以资见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居间人留一份存档。

十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其它合同与该合同相抵触以此合同为准。

十三、如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三方均同意提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协议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居间人(居间方):营业执照号::通讯地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号: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房地产经纪执业人:联系电话: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提供居间标的基本情况与价款

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1、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房屋转让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居间服务结束。

第六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

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房屋转让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条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买卖双方相关委托事宜。

2、居间方在促成《房屋转让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房屋转让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还。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八条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买方、卖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买方、卖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买方、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项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按佣金额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居间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居间三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4篇 (看房、买房)居间服务协议

居间服务协议书

类型:□购房 □租房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件类型、号码:

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甲方有意购买或承租房屋,为此,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下列居间服务:

(一)提供房源信息,并带领甲方实地看房。

(二)解答与房源信息及房地产交易有关的咨询。

(三)根据甲方的需求,与产权人或具有出售、出租权的权利人(以下统称为权利人)进行沟通。

(四)与订立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有关的其他媒介服务。

第二条 当乙方促成甲方与权利人订立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收取的佣金为房屋买卖总价款的%(大写:百分之),或房屋首月租金的%(大写:百分之)。

第三条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房源信息(注:本协议书中所称房源信息均特指下列房源信息)如下:

序号

房屋位置或名称、房号

看房时间

甲方签字

1.

2.

3.

第四条 甲方在本协议书第三条中签字栏中签字后,证明甲方所确认的事实如下:

(一)乙方已带领甲方实地察看了本协议书第三条中的房屋及其周边环境,为甲方提供了房源信息及与权利人订立合同的机会,且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二)甲方系从乙方处首次获得房源信息;在此之前,甲方并不知悉房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从其他机构、人员等处得知房源信息),甲方更未实地察看过该房屋。(注:如甲方此前已获得房源信息,应拒绝在本协议书第三条签字栏中签字或拒签本协议书,否则视为从乙方处首次获得房源信息)

第五条 在甲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房源信息的情况下,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服务。但由于甲方系从乙方处首次获得房源信息,故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 □三个月 □六个月 □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甲方利用乙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交易机会等条件恶意逃避支付佣金义务,损害乙方利益:

(一)甲方或与其有关联的人员、组织直接与权利人自行交易;

(二)甲方或与其有关联的人员、组织委托其他机构、人员与权利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乙方应维护甲方应得权益,并向甲方清晰阐述房屋的真实交易信息,不得损害甲方应得权益。

第七条 违反本协议书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五条约定的,应支付给乙方¥元(大写: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除应将甲方所受损失退还或赔偿给甲方外,还应支付给甲方¥元整(大写: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中所称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员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甲方所在单位等。

第九条 双方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

(一)提请珠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 银行贷款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相关费用;定金 元;居间服务费为贷款总额的 %,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问费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身份证复印件附后以上内容全部审过完全审过,完全同意。

甲方:(盖章) 法人: (签字)乙方: 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6篇 汽车居间服务协议范例

甲方(售车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车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自有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车作价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卖予乙方。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

二、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均已充分了解。

三、双方商定该车交付后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协议签定并交付车辆之日,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以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六、如双方发生争议,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售车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车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7篇 融资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 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也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 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出资方以借或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定融资合同,出资方实际支付甲方合同约定的融资款,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以公司名义委托,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甲方以个人名义委托,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身份证明及资格。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撮合等服务。

4.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连带责任。

5、居间工作的完成标准:乙方寻找、介绍的出资人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并向甲方实际支付合同约定的融资款。

6、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报酬。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完成合同第二条第5款约定的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50%作为乙方居间报酬,此居间报酬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居间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资金到位当日支付居间报酬。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居间报酬,则自应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居间工作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约定的居间工作完成标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报酬,也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在居间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法定代表人) 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资产为确保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支付报酬义务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4.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和行业法律和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旦促成甲方与资金出借方或投资方进行直接的沟通与交流,或资金出借方(或投资方)已受理甲方的融资申请材料,即视为乙方的协助工作已实际展开,在此后至甲方获得实际融资前,乙方无权获得居间报酬。但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一年内,凡是从乙方已协助甲方实际展开工作的资金出借方(或投资方)及其系统内的其他同城机构获得融资,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的标准,均视同乙方完成甲方的委托,居间任务完成,甲方须依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第8篇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居间方):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

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____房产。

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0、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

_______________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小写:¥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小写:¥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

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

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一式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

第9篇 居间服务书面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目标企业”系指公司。

其“关联企业”系指目标企业在地区开设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二、合作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同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有关销售合同,协助甲方维护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已经形成的合同关系,协助甲方从目标企业取得购货订单。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在年月日前完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合同签订。

3、乙方协助甲方获取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相应合同款项。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①乙方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签订合同总额的%作为居间服务费用。

②乙方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总额超出

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超出部分金额的50%作为居间服务费用,合同超出部分金额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甲方双方各缴纳一半。

2、居间服务费应在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到期不予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甲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无条件支付上述居间费用,若有违反,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并支付本协议居间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六、保密协议

本协议以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均为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密,否则承担过错的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第10篇 贷款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账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

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第11篇 居间服务协议(保证就业)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之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可续约,具体事宜另行约定。

二、费用

1、费用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2、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通过_____方式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居间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于协议订立之日将__________元的居间费用通过_____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2、甲方于协议订立之日将准备好的个人材料交付乙方。

四、乙方权利义务

1、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帮助甲方通过考试、准备材料。

2、保证甲方顺利工作后能够按照承诺的工资标准实际获得__________元/月的工资(扣掉五险一金保证到手工资__________元)

3、若乙方未完全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最后未通过考试、未取得编制、未正式上岗或者甲方上岗后实际到手工资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将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向甲方一次性全数退还。

五、违约

1、乙方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其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和知会转让相关事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任何原因出现终止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履行、争议诉讼、仲裁等,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委托服务。

六、其他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该居间服务为独家委托,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若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按捺指印):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按捺指印):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篇 工程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引荐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嘉。翰廷 ”消防工程项目给甲方和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直接洽谈,(以下“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嘉置业”)向甲方提供“天嘉置业”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天嘉置业”签订消防工程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未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天嘉置业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天嘉置业”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天嘉置业”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天嘉置业”公司将消防工程承包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天嘉置业”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天嘉置业”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因履行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30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10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xxxx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xx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xx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xxx

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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