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外墙涂料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协议内容: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甲方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4、施工人员进场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经甲方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门窗玻璃及门窗框用腻子或涂料污染的必须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1、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00%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第2篇 2020施工安全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 违约责任 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 警告 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 工伤 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 保证金
甲方预留 工程款 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合同履行 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 违约金 。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 人签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3篇 工地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一)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甲方施工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 铁路施工安全协议(通信段)
甲方:
乙方:
由 有限公司许禹地方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承担施工的许禹地方铁路改建(郑州局管内ⅲ标段)工程项目(合同号:郑工管外施合 号),需在洛阳通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根据《铁路法》、《民法典》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贯彻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定如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
二、施工地段及范围:
区间所涉及的设计内容。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设备和人身)
1.施工期间既有通信段设备的安全;
2.人身安全双方各自负责;
五、双方在施工中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和设计部门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电、光缆埋设的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设计单位应会同甲方、乙方共同探查、核实,规定防护范围,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包括设备图纸、说明书、地面电码化码序图、信号连续显示图、电、光缆埋设路径图等)。
3.乙方应将每日施工的地点、进度、范围、起止时间向甲方通报。在对隐蔽设施施工时(如光电缆),要通知甲方派员参加,检查施工质量。
4.乙方开工前7天,应向建设单位(禹亳公司指挥部)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要经甲方会签经批准后发开工电报。
5.乙方在施工点施工期间,甲方派专人负责到现场与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配合费用。
6.乙方对施工范围内的行车、设备、人身安全全面负责,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对既有运用中设备的影响,凡发现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及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如乙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由甲方负主要责任;因甲方监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外,同时追究甲方的责任。
7.在施工地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要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8.在施工地段内,营业线既有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由甲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甲方不得拖延。
六、双方具体施工安全措施
1.乙方进点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路局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促使》及具体的《施工方案》,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核查光电缆的径路的位置。
2.乙方现场施工前要与甲方现场车间人员一起对乙方施工位置进行具体确认,乙方应对施工位置提前作出明确表示,不得随意变动,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能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甲方光、电缆或设备影响到施工的情况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按甲方要求对光、电缆及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迁改,迁改后(迁改或防护用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方能进行施工。如防护迁改工作不到位,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进行施工。
4.乙方作业须严格按照计划及《铁路通信施工规范》有关标准执行,在通信光电缆径路2米范围内,禁止使用大、中、小型机械挖坑取土,确保有关通信光电缆及相关设备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时不得损伤光电缆及相关设备。光电缆及相关设备与施工位置有冲突时,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防护或迁改。
5.乙方在施工前要与甲方联系,共同到现场探测光电缆径路,若径路不准时,由乙方出工在甲方施工人员指导下开挖确认。
6.乙方在开工三天前,应将各处施工的具体地点、范围、起止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安排专人配合施工;开工后,每天施工结束前,协议施工范围内各处施工现场负责人要将第二天施工内容向甲方交代清楚,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期间,乙方在不同阶段施工都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甲方安排专人进行配合,确保通信光电缆安全。如乙方未通知甲方,施工造成的通信光电缆故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期间因施工配合造成甲方现场人员的交通及就餐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质量标准
按有关文件规程范围进行说明。
八、安全责任及奖罚考核办法
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的事故,按部、局有关规定定责考核。
九、有关施工配合费用及设备损坏费用
安全监督检查、施工配合人员的费用应按有关文件规定支付。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对既有设备造成损坏,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十、施工中涉及水利、电力、公路等其他方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一、施工安全协议期限在本协议到期后,可续签至 年 月 日。若工程在 年 月 日前结束,则提前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6份,双方各执1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2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车间各1份。双方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第5篇 电力企业分包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的工民建工程施工,变电站的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施工等。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向工程派出甲方代表,在变电站内施工,即为:工作负责人;
2、监督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学习培训,并检查安全培训的结果;
3、工作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在有危险的电力设施区域内作业,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5、在开工前要向乙方收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按工程规模的大小收三千至一万元。
6、有权制止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开展查禁违章工作,罚金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7、有义务给乙方提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工作环境。
8、做好安全措施,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认真学习、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必须组织严格的统一考试,考试内容须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工作,并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相应的档案。
2、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较底,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业安全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安全生产的规定;
4、自觉接受甲方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单位安监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机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报告甲方单位。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能对本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潜在危险的作业;
6、施工中要做到“遵章守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努力追求“零伤害、零损失、零事故”
7、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工作努力确保甲方的安全生产;
8、自身的条件不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时,向甲方书面说明。
三、违约责任:
1、执行合同中有关违约处理的规定;
2、拒绝无潜在危险作业的行为视为违约;
3、发生违章事件,执行甲方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4、对违章施工造成的各种事故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四、执行规程: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省集团公司、龙南供电公司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2、本安全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第6篇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主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工程内容及范围:
开工日期: 年 月 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号
第二条 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同时乙方指派_ 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件时,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 8 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10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
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1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50000 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登高必须系安全带,下罐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现场有易燃物动火必须开动火票,违章每次承担1000元违约责任。
2、同一人二次违章,逐次加倍处罚。
3、实行定置化管理,保证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安全责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一条 以下 1-7 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甲 方(盖章):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7篇 供应商进场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1、乙方进厂(站、库)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站(厂、库)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却有需要,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提出,甲方对必要性及第三方资质确认后,相关工程项目方可转由第三方进行施工,对于第三方在施工中,乙方有承担各项监管责任,甲方同时对乙方和第三方有管理权,出现任何违规行为,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4、施工人员进厂(站、库)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工厂(站、库)管理部门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施工车辆进厂(站、库)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站、库)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10、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站库、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第8篇 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质量,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保障客户委托管理变电站设备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企业有关安全文明身产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范围:
1.4合同编号:
2、工程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无人身轻伤事故。
3.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发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和考核事件。
3.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发生社会治安事件。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执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3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4.4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4.5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4.6上海市电力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4.7甲方单位有关安全文明的规章制度。
5、协议内容
5.1.1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专业施工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5.1.2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协调、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前,根据工作项目内容特点,组织乙方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阐明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乙方如对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存在疑问,甲方需联系客户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监督乙方制定现场施工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简称“三措一案”),并进行审核,做好备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乙方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定。对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对乙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施闭环管理。
5.1.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负责本协议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负责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5.1.6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乙方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并按规定要求,向上级单位、管理部门报告,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
5.1.7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标志、安全通道、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并监督检查乙方工作人员劳防用品的使用情况。
5.2乙方责任
5.2.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近三年安全施工状况、施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2.2乙方施工人员超过20人,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20人及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安全人员。安全员应培训考核,有相关上岗证书和资质证书,乙方指派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编制和贯彻落实现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简称“三措一案”)交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开工。
5.2.4乙方进入运行中的变电站施工时,必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需借用或租赁,应办理相关手续。工器具须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有据可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场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进入变电站内,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内。
5.2.8在变配电站电气设备上工作,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及相关规定。经许可后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险和违章作业。
5.2.9施工中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完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应带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应接地。
5.2.10梯子应坚固完成,负荷使用标准,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运梯子时,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临近带电区域内,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5.2.11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进行测量。
5.2.12乙方应编订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台帐,施工班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并做好书面记录。
5.2.13工程施工现场应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2.14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应及时,并按规定报告相关安全监督和管理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做好事后处理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事故、事件、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5.2.15乙方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变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备案。乙方变更施工方案、施工范围,亦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5.2.15乙方从本单位到施工地点发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6其他
6.1本协议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为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6.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未签定,则工程合同无效。
7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第9篇 高空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下简称甲方)
乙方:(下简称乙方)
因独立除臭装置安装涉及高出地平(2米)为高空作业,为确保乙方人员人身安全,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独立除臭装置安装工程,甲方针对乙方本次安装工程对乙方作如下制约,凡高空作业者必须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效监督施工人员的独立除臭装置安装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可以及时制止。
2、对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及其他规定的行为,有权根据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出处理,处罚金额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3、乙方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高空作业禁止禁止打闹喝酒。
3、不准带情绪和带病作业。
4、不准使用老弱病残及童工。
5、如因高温特殊原因或自己身体承受不了的可拒绝施工。
6、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史及正在患各种病吃药的施工人员不准在高空作业。
7、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周围安全和隐患,如造成他人伤害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包人负责。
8、不准在所在施工厂区内吸烟,如发现吸烟情况甲方有权制止,并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200元/次,款项从合同总金额中扣除。
9、不准偷拿毁坏厂区内的一切材物,若出现偷拿、毁坏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如遇4级以上大风的原则上不允许高空作业,若乙方坚持高空作业,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11、遵守《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一切相关规定。
12、乙方必须遵守以上条约,如有违反,轻者罚款处理,款项在工程款中扣除,重者或引发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及所辖的相关工作人员与甲方无关。
三、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期限与《独立除臭装置安装工程合同》同时终止。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生效时间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时间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0篇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施工、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铁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工地》、《标准化作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务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内容: 拌和站设备安装工程
2、工期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本项目竣工。
第二条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杜绝责任安全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
杜绝职工因工责任死亡事故。杜绝职工因工重伤,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杜绝责任火灾爆炸事故。
杜绝责任工程质量大及以上事故。
杜绝因我方责任引起的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100%。
第四条 主要控制指标
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年度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工序施工安全风险受控。
无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无因我方责任引起的交通亡人事故。
无火灾事故。
第五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及天津市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遵守国家及铁道部、湖北省有关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甲乙双方均有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有责任制止任何不安全作业行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在工作中发生矛盾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第六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双方劳务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素质差的施工、管理人员(年老体弱有碍建筑施工的疾病人员、未成年、无证的特殊工种和有前科、调皮捣乱、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等)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有效。
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保护现场,配合上级有关人员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措施、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采纳劳务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的合理建议、办法和措施。
第七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确保管辖范围内的职工不发生不安全作业行为和违章、违纪现象,实现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乙方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别是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在现场配有专业的起重工和指挥人员,现场跟班作业。
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乙方应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每日的班前必须召开成一个集中的安全会议,并进行点名上班,不允许不进行班前教育、交底,班后进行交班,杜绝无签字、代签字或漏签字及管理人员比作业人员晚上班等现象的发生。每周一安全例会,必须以班组为单位,立队准时到会,不允许擅自安排职工不参加安全活动去生产。
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允许擅自拆除和违章用火,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自备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设备必须符合甲方有关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勒令其退场、严禁使用,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不违章用电、擅自开启机械和私拉乱接用电设施,所自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必须持有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局有效的操作证,严禁无证作业。
所有施工人员须有合法的务工注册手续,并齐全有效,严禁掺杂刑事犯罪人员和私招乱聘,雇佣童工及内存有再次分包的现象,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严禁职工中午或班中有喝酒行为。
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指令和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无条件服从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拖延不完成,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因乙方未履行甲方对安全管理的要求,如安全管理松散,不按要求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无安全技术交底、盲目施工、擅自改动施工方案,不履行班前讲话、签字记录、擅派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属内部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人为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企业形象受损等一切费用和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每月组织召开至少二次全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改进意见,并能及时、认真、公正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作出决定等。
每月10日、20日、30日亲自组织项目班组以上管理人员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切实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严格执行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制度和办法,并纳入甲方的月安全考核计划,因乙方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或擅自安派未经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有妨碍建筑业施工的疾病人员而造成事故的均有乙方承担。
该工程项目在施工中不得被铁道部、武汉铁路局、湖北省及湖北城际铁路公司、各级质监站、监理单位等单位处罚,如若被罚,项目部将会对该工地再次处罚和通报批评。
乙方因工程需要应设置的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购置的各种防护设施用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发生伤亡事故时,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组和善后处理组,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排除,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并由乙方出面做好善后安抚工作,接待伤亡者的家属,妥善处理好抚恤补偿工作,不得出现其家属进入施工现场或其它区域集中闹事等,建立保密制度,有效的控制事故影响,必要时小范围解决,甲方对此将积极配相关工作,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各方所负的责任大小,协商费用分摊等事宜。
文明施工,实现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控制噪声,防止扰民,加强环保,避免污染、破坏环境,保证百姓利益,否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罚则
因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责任、义务或违反国家安全法规程序和铁道部、湖北省、项目部的有关部门的规定,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没有按上级部门、中建公司和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应报的资料手续、交代的事项,每次罚款20xx~20xx0元,并因拖延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处罚乙方施工队长及,工长、班组长负责人和责任人1000元。
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处罚乙方1000~10000元,并一切费用、责任自负。
发现未在项目安质部注册和未经安全培训的职工擅自上岗,每一位处罚20xx元,退离施工现场,由此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自行负责。
在现场大门以外和生活区宿舍大门以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交通、违法乱纪事故的由乙方自负。
在信用评价中扣分的(包括安全、质量)、上级部门检查出现较重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分每项处以20xx0元罚款。
第九条 法律条款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员会或者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从乙方人员进场第一天起至人员全部撤退为止或工程安装合同终止时,此协议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 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安全管理网络图见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第11篇 涉路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进行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公路用地,为保证施工程路段公路安全畅通、保护道路路产设施完好,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涉路施工时间乙方建设工程为(临时/永久)占用,涉路施工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条所述乙方涉路施工日期是指乙方工程从施工区域内安全设施设路的时间开始至乙方涉路施工人员、机械、安全设施撤场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结束。
二、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协议路段内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如乙方施工行为对道路设施、行车安全等造成影响、造成安全隐患或潜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停工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甲方就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在占用路段区域安全设施配置及摆放须按照公路管理部门要求及关于涉路施工的规定进行设路。因安全设施布置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标准进行摆放和设置,造成过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甲方被追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施工区域内路段整洁干净,道路路面不得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污染,如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占用区域原状,并达到甲方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禁止堆放或丢弃在道路路肩、中分带等附近,不得对道路通行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第12篇 线路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
第三条 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 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 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 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篇 塔吊施工安全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施工有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以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使甲乙双方在工作中都能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及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为有效的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共同责任
双方负责人是各自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1、人员进场后必须经项目安全教育后,方可作业。
2、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队)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共同对工地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3、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双方共同进行并认真落实实施。
4、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6、双方不得隐瞒事故细节,均应如实对待,冷静积极地为妥善处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责任
1、为了施工安全,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必须安全可靠有效,险要点、段、部位必须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为作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
2、及时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务前必须由工长或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3、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各类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依据项目安全规定进行处罚。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5、凡甲方没有设置,可靠有效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
6、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人员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如再强令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甲方负全责。
一、乙方责任
1、有关营业执照、质资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配合项目部做好塔吊的技术安全检测和备案。
2、进场的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场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造册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无证人员绝对不得上岗操作,如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项目部将按安全管理规定给以处罚。
3、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十不吊”规定。
4、作业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正确使用“三宝”,穿戴好自身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不得两人同时在塔吊驾驶室内;不得在驾驶室内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无故在塔吊驾驶室外塔机上逗留。要自觉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话等安全活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队)内部人员安全管理。
6、应经常对塔吊各个部位进行常规检查、维修,确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运行。
7、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求作业,接到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8、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9、严格用工管理,严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周岁以上人员)体弱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0、教育好本劳务队、班组人员,不得有违法治安行为发生。
11、甲方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后,各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仍违章作业,发生事故,乙方负责。
12、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发生事故,有乙方负责。
13、不遵守劳动纪律,在作业打闹、戏耍,发生事故,有乙方负责。
14、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不正确使用“三宝”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吊”规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负责。
15、项目部下发的事故隐患通知未落实,隐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员劝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负责。
16、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安抚受害者家属。
此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第14篇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标准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改造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团风 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甲方安全负责人:________ 乙方安全责任人:________
第15篇 外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青岛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二、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持“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到分公司安全部办理有关手续。
2、持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安全部接受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
3、持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证件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4、持用工单位证明,到综合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工作卡。
三、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以下手续
1、施工如需动火,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按甲方有关动火证审批手续办理,落实各项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作业中如需破土、断路,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和“断路联系票”,并按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3、作业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制定爆破方案,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审查后,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签订爆破作业施工合同。
4、施工作业中如需接临时线,使用电气设备或电气工具,必须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用或拆除。
5、如需进入生产使用过的设备、容器内部进行作业和检修,必须由生产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办理“进入容器作业许可证”。
6、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等,必须报请生产部批准,由生产部负责接用。
7、施工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批准。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 乙方签订本协议前必须提供本项目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以下简称hse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等内容:
1、本项目hse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
2、本项目hse专项费用及分解计划;
3、本项目hse考核方案;
4、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5、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6、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作业资格证(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7、安全作业指导书;
8、应急救援预案。
(二) 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费用
乙方报价中含hse专项费用的,该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乙方合同报价中不含hse专项费用的,需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标的额的1%~3%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该项风险抵押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三) 安全培训
乙方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乙方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该培训由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所有培训人员必须现场签字确认。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未参加安全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所有安全培训必须建立档案。
(四) 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及管理
乙方的安全作业证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范、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没有规定的,参照________________等规范执行。
五、乙方施工过程中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甲方及总包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2、乙方必须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时除服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禁烟规定,只能在规定的吸烟区吸烟。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7、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8、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第三方施工的,必须经甲方或监理公司进行现场确认。
9、乙方要逐级建立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
10、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组织整改,清除隐患。
11、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
12、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政府认可的有关劳动安全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13、乙方应提供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给甲方备案,乙方在执行中必须有痕迹记录。
14、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在1小时内如实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必须全力处理发生的事故。
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要求,依据本协议书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相应罚款由乙方单位现场缴纳。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在其支付的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如罚款数额超过其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甲方有权从施工合同总价款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全力参与抢险、救灾,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2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未办理相关安全施工作业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外)即开始作业的。
⑵施工现场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
⑶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即开始作业的。
⑷施工现场不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的。
⑸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带使用未做到高挂低用的。
⑹违反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
⑺施工现场混乱,阻塞安全通道的。
⑻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未系紧下颌带或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国家规范的。
⑼登高作业超过2米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
⑽高处作业架子不合格、架子板不固定的。
⑾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而上下抛掷的。
⑿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
⒀使用梯子时,无监护人或在梯顶上作业的。
⒁吊装作业吊物下站人的。
⒂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及两气瓶无减震胶圈的。
⒃氧气、乙炔气瓶压力表破损未及时更换或压力表未及时检验的。
⒄气瓶在日光下曝晒的。
⒅工作完毕未及时清扫整理现场的。
⒆在施工现场擅自安排人员住宿的。
4、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3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外来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进入现场作业的。
⑵工程车违章载人的,货物超高、超长未做警示标志的。
⑶施工不扎架子随意踩踏工艺管线或设备的。
⑷使用特种设备无安全装置的(如吊车无上升限位等),操作工具、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移动式电动工具不接漏电保护器等)。
⑸氧气、乙炔气瓶相关安全距离不够的。
⑹吊拉作业以工艺管线为固定点的。
⑺氧气、乙炔气瓶混放的。
⑻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消防器材的。
不服从安全管理的。
5、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5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在公司内违规驾驶、作业机动车辆的。
⑵违章指挥的。
⑶对特殊工种无作业证从事特殊作业的。
⑷未办理作业票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即开始作业的。
⑸在防火重点部位手续不齐全、动火措施不落实的。
⑹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返工,造成影响的。
6、其它情况
⑴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喝酒、打架斗殴、赌博、发生火灾等,均罚款人民币10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人民币20xx-5000元,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⑵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⑶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⑷无视本协议酿成事故、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均罚款人民币20xx-5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公司研究处理决定。
7、外来施工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协调联系工作,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为施工单位创造作业条件,凡因工作失误或个人失误而导致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现象,均按本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或参照本安全协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8、外来施工单位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后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由安全部下发罚款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违纪单位,一份违纪单位责任人签字后由安全部留存,作为罚款依据。
9、施工项目结束,施工方持有关项目结束证明(验收单等),办理安全生产风险金结算事宜。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与施工合同有效期一致。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6篇 2023施工安全协议
2023施工安全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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