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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协议(8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2-21 热度:15

监督协议

第1篇 水果配送监督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使_________成为深受社会各界人士信赖的服务品牌,使广大居民切实感受到_____________是一项政府支持的民心工程,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

2.乙方要确保网员的合法权益,对网员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三优服务。

3.乙方必须确保向网员提供的水果符合国家食品质量管理条例,杜绝霉、烂、坏的水果,如一旦出现水果质量问题,被网员投诉,_________提交于社区服务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

4.如乙方没在承诺的时间内把水果配送到网员家引起网员投诉,所送水果无偿为网员服务,分文不取。

5.乙方要确保给网员所配送水果的价格,要与用户手册上的会员价保持一致,如果根据市场需求价格微调,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通知用户。如因价格不符引起居民投诉,处以所送水果价格10%的罚款,赔偿给用户并上门赔礼道歉。

6.乙方的配送员必须配带工作牌,按统一的行为规范持统一的配送单向客户提供文明服务。如因程序不全,引起网员拒付款或投诉,所送水果无偿为网员服务。中心对配送人员进行再培训,第一次批评,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劝其自动辞职。

7.用户的付款方式:现金(如遇现金付款,出现假币情况,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协议

为落实《_________》,加强_________区域内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协查联动,加大对跨省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_________区域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本着区域合作、协查联动、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的宗旨,开展_________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并就有关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在本协议框架内,_________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都是合作的参与者和执行者,都有落实本协议所列各条款及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条 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共同组成_________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轮流担任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所在省区自动成为值勤省区。

确定主任委员原则上与承办当年_________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的省(区)同步,其余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_________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建立委员会联络员制度。_________省区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分别指定1名总联络员并组成总联络员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托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的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省(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稽查机构负责人自动成为联络员并实行本辖区负责制,由总联络员负责_________省(区)联络员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省区之间的日常联络工作由总联络员负责,主要包括:及时通报联络员人事变动等信息;及时通报本区域的稽查执法情况;及时协调跨省区的稽查执法工作;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等。为提高区域稽查合作的效能,除跨省区查办案件需向_________省(区)的总联络员局面备案外,各省区联络员之间可以直接沟通交流,及时核查通报有关情况。

第五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案件协查联动机制。_________省区实行统一的案件受理、接办和转办制度,对于_________省区内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人可以就近向其中一个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把案件转交给有关省区处理。对跨省区的案件协查,无论电函委托或直接派员调查等方式,有关省区均应给予密切配合、优先安排,协查结果各自送上级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一)对电函委托协查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二)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跨省区办案的,经向其上级和调查对象所在地的总联络员备案后,可以向调查对象所在地的联络员提出协助,联络员所在稽查机构应予以密切配合,优先提供人员、食宿、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

(三)对需要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的,协查方应当积极联系并给予支持;

(四)对邻近省边界接壤的县市之间的稽查执法,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界追踪并要求当选联络员联动协查;但查处案件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一并向双方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五)合作区域内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之间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工作,被委托方必须按委托方要求及时送达,并按时将回执和结果反馈给委托方。

第六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对在_________区域内涉及到跨省区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需要紧急控制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应当立即启动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首发省区应当及时知会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应当立即通知各自的联络员展开调查,并应当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区域内予以通报。

第七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信息沟通机制。建立_________省区共享的稽查信息化数据库,形成区域内协调、统一、规范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储存系统,及时沟通、交流、共享以下信息:

(一)各省区出台的有关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各省区稽查动态以及查处药品、医疗器械重大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情况和质量公告等;

(四)其他有关信息。

第八条 委员会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负责召集、接待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当年药品监督稽查合作的情况;交流各自辖区的有关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动向;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下年度合作计划、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及实施细节等。

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前,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的总联络员应当召集各省区总联络员,提前商讨和确定全体会议的主题及相关事项,协调组织筹备和接待工作。

委员会首次全体会议由_________省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承办。

第九条 全体会议及日常工作有关的经费安排,按《_________》确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条 在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框架内,本协议如需修改或增加内容,由各省区总联络员收集意见、综合协调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后,送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本协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署。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各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第3篇 对服务商饭菜配送监督协议

对服务商饭菜配送监督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使_________成为深受社会各界人士信赖的服务品牌,使广大居民切实感受到_________是一项政府支持的民心工程,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

2.乙方要确保网员的合法权益,对网员提供的饭菜卫生、优质,要按时送餐。

3.乙方必须确保向网员提供的饭菜符合国家食品质量管理条例,杜绝不卫生食品,如一旦出现不卫生食品,被网员投诉,_________提交于社区服务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

4.如乙方没在承诺的时间内把饭菜配送到网员家引起网员投诉,所送饭菜无偿为网员服务,分文不取。

5.乙方要确保给网员所配送饭菜的价格,要与用户手册上的会员价保持一致,如因价格不符引起居民投诉,处以所送饭菜价格2倍的罚款,赔偿给用户并上门赔礼道歉。

6.乙方的配送员必须配带工作牌,按统一的行为规范持统一的配送单向客户提供文明服务,如因以上程序不全,引起网员拒付款或投诉,所送饭菜无偿为网员服务,中心对配送人员进行再培训,并予以批评,第二次 警告 ,第三次劝其自动退出。

7.用户的付款方式: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协议

编号:__________

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协议

甲方:__________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系【 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之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具有合法资格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自行募集本基金。

乙方为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具有合法资格担任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机构。

甲方基于《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的相关要求,拟在乙方开立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并委托乙方对该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督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乙方担任本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机构,并非对甲方募集行为合法性的认可、担保,也不是对甲方可在乙方营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内进行任何募集行为的批准。乙方不对本基金及其投资行为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义务和收益保证,也不承担本基金各当事方的投资损失和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甲方、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定义: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者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开立的账户专门用于统一归集甲方进行募集或销售的本基金项下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收款账户:指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开立的账户

监管资金:指由本基金投资者存入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并由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监督的资金

划款通知书:指如附件二格式的纸质划款通知书

不可抗力:指第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各类事件

营业日:指乙方对公业务的通常开门营业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因节假日调整而对外营业的除外)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

2.在本协议上下文中,凡提及甲乙双方,应被解释为包括其各自权益及义务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3.法律法规:在本协议中凡提及任何一项法律、法规,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应被解释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任何可适用之规定的当前或者随后任何有效的修订版本。

第二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遵守中国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甲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利用私募基金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2)本基金在乙方开立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为该募集机构为本基金项下进行非公开募集开立的唯一专用账户。

(3)甲方有权了解募集结算专用账户中的资金进出情况。

(4)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监督职责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为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开立人民币专用结算账户,确保专用账户内资金和自有资产严格分离。

(2)安全保管募集结算专用账户内的资金

(3)依据本协议约定执行授权人的指令,办理募集资金的资金划拨

(4)有权拒绝执行不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规范和协议约定的划款指令,无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账户开立、监管资金存入

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个营业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甲方为本基金申请开立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应提交的账户开立文件

(2)甲方签发划款通知书的被授权人签字、有效印鉴及其合法授权文件

(3)其他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文件或者资料。

2.对于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接收的文件、资料原件,乙方应妥善保管。

3.甲方应当在乙方开立如下人民币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

户名:__________ 。

4.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款单位应当开立人民币的如下收款账户,用于接收由专用账户划入的资金。

(1)如为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收款账户为:__________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 。

户名:__________ 。

甲方提供能够证明收款账户信息为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入伙协议》、《公司章程》、《发起协议》、《增资入股协议》等)、《托管协议》等。

(2)如为退款或赎回分配资金等情形是,收款账户为依据附件二格式所列示的收款账户。

5.监管资金实际到账日期为监管起始日,监督终止日根据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的规定确定,监督期间为监督起始日到监督终止日的期间。监督期间的展期应由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6.甲方应在募集期结束,将由委托人完整填写,并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投资者身份信息表”(见附件四)扫描件提供给乙方。乙方收到“投资者身份信息表”后,应根据该表与专用账户的明细逐一核对,确保两者一致。遇有两者信息不同时,乙方有权利拒绝执行后续甲方的划款指令。乙方需根据“投资者身份信息表”建立投资者信息台账,作为专用账户向投资人进行收益分配的核对依据。

第四条 监管资金的管理

1.向私募投资基金托管账户/基金财产账户划款。甲方需按照约定方式向乙方发送划款指令,并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第1项的规定,乙方据此根据本协议预留的私募投资基金托管账户/基金财产账户信息,审核无误后,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资金划拨。

2.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时,甲方需按照约定方式向乙方发送划款指令,并提供能够证明收益分配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盖章确认的“收益分配通知”、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合伙人会议决议等。乙方据此,根据记录的“投资者信息台账”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资金划拨。

3.给付赎回款。投资者申请赎回时,甲方需按照约定方式向乙方发送划款指令,并提供私募基金赎回信息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的赎回申请等。乙方据此,根据记录的“投资者信息台账”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资金划拨,并及时更新“投资者信息台账”。

4.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私募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基金财产时,甲方需按照约定方式向乙方发送划款指令,并提供私募基金清算报告及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私募基金清算报告、剩余基金财产分配通知、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合伙人会议决议等。乙方据此,根据记录的“投资者信息台账”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资金划拨。

5.私募基金募集期间,遇有投资者申请退款,甲方需按照约定方式向乙方发送划款指令,并提供投资者申请退款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批准的投资者退款申请。乙方据此,根据记录的“投资者信息台账”进行核对,并与专用账户明细核对,审核无误后,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资金划拨。如果甲方还未提供“投资者身份信息表”时,乙方尚未建立“投资者信息台账”,甲方需单独提供该投资者的“投资者身份信息表”原件。

6.募集失败的处理。私募基金募集失败,甲方需按照约定方式向乙方发送划款指令,并提供管理人和募集机构确认募集失败及募集失败时资金处置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和募集机构确认募集失败的证明文件、《基金合同》等。乙方据此,根据记录的“投资者信息台账”进行核对,并与专用账户明细核对,审核无误后,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资金划拨。如果甲方还未提供“投资者身份信息表”时,乙方尚未建立“投资者信息台账”,甲方需单独提供投资者的“投资者身份信息表”原件。

7.甲方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为乙方留出执行指令所需的时间(乙方接收划款指令的截止时间为甲方指定到账时间之前两个工作小时),并且提交指令的时间不得晚于当天下午____________。如果非因乙方原因在截止时间(____________0)后收到指令,乙方为保障交易安全,应在确认收到指令后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确认是否继续执行,如甲方继续要求执行的,乙方尽力配合,但不保证按甲方要求时间到账,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划款指令以原件形式送达。

8.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所进行的划款,仅指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1~7款的有关规定进行资金划付。专用账户孳息等未明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9.甲方的划款指令书以及相关凭证应以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发送传真后应及时通过电话或传真向乙方确认。甲方保留划款指令书及相关凭证正本,乙方保留划款指令书正本传真件及经本基金盖章(公章)确认的相关凭证复印件等交易依据。划款指令书正本应与传真内容一致,若有不一致的,以传真件的内容为准。

对于来自甲方的划款指令书,乙方应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对划款指令书的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与预留印鉴及签字样本是否相符、指令内容与交易依据是否一致(下称“表面一致性” )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果乙方认为存在问题或问题没有解决,乙方有权不执行甲方的指令。

划款指令必须载明下列内容:收款人、开户行、账号、金额、划款方式、用途、预留印鉴、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和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甲方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时,甲方应确保募集结算资金专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出募集结算资金专户余额的划款指令,乙方可不予执行但应及时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独立性

1.甲方特此确认:乙方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划款,且仅审核相关文件的印鉴或格式与本协议要求或者预留的印鉴或格式表面相符即可,只要乙方系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划款,即不对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2.专用账户内的募集结算资金从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前,属于投资者的合法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3.如遇司法机关要求查封、冻结专用账户或对专用账户内资金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形,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约定的专用账户内资金的来源及资金性质告知司法机关。如果发生司法机关强制措施情况,乙方应在发现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情形告知甲方,但乙方不负有保证该账户内资产不被任何司法机关查封或扣划的责任。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导致乙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资金划转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 监督费及汇划费

本协议项下监督费按照 年收取,汇划费不包括在内,应从专项账户中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汇划费均应全额支付。

第七条 不可抗力事件

1.在协议有效期间,下列事件构成不可抗力:因法律法规的变化,政府干预,国家重大政策调整,任何通讯或电脑系统故障、停止运作或瘫痪,战争,以及火灾、暴雨、地震、飓风等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在协议有效期间,如果发生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应通知甲方终止监督职责,但对甲方因此所发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第八条 监督终止

1.监督终止日为下述日期之先到之日:

(1)募集资金对应的私募基金完成清算

(2)发生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乙方通知甲方终止监管发生之日

2.监督终止日,如为第八条第(一)款第2项情形,对于专用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乙方在扣除其应收的监督费之后,乙方的监督职责即告解除。甲方应确定接替监督人,乙方将按甲方的还款指令,将专用账户资金余额划入接替监督人的指定账户。

第九条 通知

1.本协议项下的各项通知或者指令均应采用书面通知或双方约定的形式(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协议所指书面通知均为纸质原件。本协议各方书面通知或指令的授权签发人预留签字样本如附件三。

2.载明有权签字人员名单(手签样式)和预留印鉴样本,在有权签字人员的名单或者权限有任何变化时,必须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使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由甲方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被授权人变更通知,同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被授权人姓名、权限、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被授权人变更通知,自乙方回函确认后生效。甲方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乙方,更换被授权人的变更通知正本内容应与传真内容一致,若有不一致的,以传真的内容为准,逾期未交付正本,亦以传真的内容为准。乙方在向甲方传真回函三个工作日内将回函的正本送交甲方,回函正本应与传真内容一致,若有不一致的,以传真的内容为准,逾期未交付正本,亦以传真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司法管辖及其他

1.有关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按其解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经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直至协议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3.根据本协议的附件格式所签署的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在其签署时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保密

各方对于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1.甲方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文件约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人进行的披露。

2.向在正常业务中所委托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进行的披露,但前提是该等人员必须对其在进行前述工作中所获知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4.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披露。

5.乙方根据金融监督机构的要求,向金融监督机构进行的披露。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协议由下述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与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签署时间: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划款通知书(格式)

清算日期

年 月 日

最迟到账时间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开户银行

收款人账号

付款人名称

付款人账号

划款金额(小写)

币种

人民币

划款金额(大写)

划款用途: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

预留印鉴:__________

经办: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

附件二

划款指令授权通知书

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分行:

自“ 保管专户”开立之日起至该账户清算完毕之日止,除非经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件进行变更,我公司向贵行发送管理运用保管财产的划款指令的被授权人及其权限为:

1.被授权人及权限:

:__________划款指令经办

:__________划款指令复核

:__________划款指令财务主管审核

2.划款指令被授权人签字样式:__________

____________

3.划款指令预留印鉴:__________(公 章)

签署时间: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

附件三

投资者身份信息表(格式)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务必确保填写的资料正确有效,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基金募集机构和监督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委托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自然人

姓名:__________ 。

证件名称:__________身份证( )、军官证( )、护照( )

证件号码: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2.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确认,认购、申购基金的资金从该账户划出,基金的赎回、收益分配和基金剩余财产分配的资金也划入该账户。该账户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开立、使用的合法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

募集机构公章:__________

第5篇 供方安全监督管理协议

为加强对公司供方(外协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秩序,依据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供需甲乙双方应履行的安全责任权力和义务。

甲方:

乙方:

签订供方(外协单位)安全环境管理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xx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按xx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有责任针对乙方活动进行相关安全和环境管理的告知义务,确保双方安全生产,同时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乙方进入甲方生产现场及生产作业区域时,必须由甲方主管乙方业务的人员带入,禁止乙方人员踢拉鞋等不文明穿着行为入厂,严禁乙方私自进入甲方生产现场及生产作业区域。

三、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售后服务时,有权索取和了解活动区域相关安全作业要求,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按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现场任何机械电气设施等,严禁从事与作业资质不符和违章违规的作业行为。乙方所带设备工具应自行妥善保管,丢失责任自负。

四、乙方应加强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及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乙方因违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财务部门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并取消乙方供方资格。

五、严禁乙方人员在业务地范围以外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六、乙方单位车辆在甲方道路的行驶时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过往生产现场的道路及进出库房、生产作业区域时速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同时车辆应完好符合机动车安全条件和驾驶要求,承载货物应码放规范捆绑可靠,不得超高、超宽、超重,自觉履行我国道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公司内乙方车辆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在出入甲方大门时必须接受甲方门卫检查,运输危险物品的供方要符合国家危险物品运输安全规范要求和条件,其危险物品安全附件应完好有效,货物搬运时应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不得野蛮装卸,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遵守甲方厂内环境管理要求,注重自身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加强作业中环境保护意识,不得随意乱丢废弃物,自觉清理作业后杂物,禁止向甲方下水管网倾倒废液及抛、洒、漏等影响环境的现象。乙方在甲方作业时应对甲方消防安全负责,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到甲方消防保卫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操作。

八、乙方所携带的工装、设备、工具等物资进入甲方厂时予以登记,未登记的不得出厂,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和构成环境影响的事实进行处罚,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章的行为有权责令其停止供货。

十、该责任书是供货合同或协议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一、本安全协议书按年签订,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存一份、并报送甲方安技环保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第6篇 区域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协议

为落实《_________》,加强_________区域内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协查联动,加大对跨省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_________区域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本着区域合作、协查联动、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的宗旨,开展_________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并就有关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在本协议框架内,_________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都是合作的参与者和执行者,都有落实本协议所列各条款及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条 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共同组成_________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轮流担任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所在省区自动成为值勤省区。

确定主任委员原则上与承办当年_________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的省(区)同步,其余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_________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建立委员会联络员制度。_________省区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分别指定1名总联络员并组成总联络员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托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的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省(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稽查机构负责人自动成为联络员并实行本辖区负责制,由总联络员负责_________省(区)联络员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省区之间的日常联络工作由总联络员负责,主要包括:及时通报联络员人事变动等信息;及时通报本区域的稽查执法情况;及时协调跨省区的稽查执法工作;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等。为提高区域稽查合作的效能,除跨省区查办案件需向_________省(区)的总联络员局面备案外,各省区联络员之间可以直接沟通交流,及时核查通报有关情况。

第五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案件协查联动机制。_________省区实行统一的案件受理、接办和转办制度,对于_________省区内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人可以就近向其中一个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把案件转交给有关省区处理。对跨省区的案件协查,无论电函委托或直接派员调查等方式,有关省区均应给予密切配合、优先安排,协查结果各自送上级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一)对电函委托协查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二)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跨省区办案的,经向其上级和调查对象所在地的总联络员备案后,可以向调查对象所在地的联络员提出协助,联络员所在稽查机构应予以密切配合,优先提供人员、食宿、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

(三)对需要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的,协查方应当积极联系并给予支持;

(四)对邻近省边界接壤的县市之间的稽查执法,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界追踪并要求当选联络员联动协查;但查处案件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一并向双方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五)合作区域内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之间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工作,被委托方必须按委托方要求及时送达,并按时将回执和结果反馈给委托方。

第六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对在_________区域内涉及到跨省区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需要紧急控制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应当立即启动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首发省区应当及时知会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应当立即通知各自的联络员展开调查,并应当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区域内予以通报。

第七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信息沟通机制。建立_________省区共享的稽查信息化数据库,形成区域内协调、统一、规范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储存系统,及时沟通、交流、共享以下信息:

(一)各省区出台的有关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各省区稽查动态以及查处药品、医疗器械重大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情况和质量公告等;

(四)其他有关信息。

第八条 委员会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负责召集、接待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当年药品监督稽查合作的情况;交流各自辖区的有关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动向;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下年度合作计划、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及实施细节等。

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前,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的总联络员应当召集各省区总联络员,提前商讨和确定全体会议的主题及相关事项,协调组织筹备和接待工作。

委员会首次全体会议由_________省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承办。

第九条 全体会议及日常工作有关的经费安排,按《_________》确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条 在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框架内,本协议如需修改或增加内容,由各省区总联络员收集意见、综合协调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后,送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本协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署。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各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

第7篇 区域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协议专业版

为落实《_________》,加强_________区域内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协查联动,加大对跨省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_________区域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本着区域合作、协查联动、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的宗旨,开展_________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并就有关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在本协议框架内,_________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都是合作的参与者和执行者,都有落实本协议所列各条款及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条 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共同组成_________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轮流担任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所在省区自动成为值勤省区。

确定主任委员原则上与承办当年_________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的省(区)同步,其余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_________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建立委员会联络员制度。_________省区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分别指定1名总联络员并组成总联络员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托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的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省(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稽查机构负责人自动成为联络员并实行本辖区负责制,由总联络员负责_________省(区)联络员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省区之间的日常联络工作由总联络员负责,主要包括:及时通报联络员人事变动等信息;及时通报本区域的稽查执法情况;及时协调跨省区的稽查执法工作;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等。为提高区域稽查合作的效能,除跨省区查办案件需向_________省(区)的总联络员局面备案外,各省区联络员之间可以直接沟通交流,及时核查通报有关情况。

第五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案件协查联动机制。_________省区实行统一的案件受理、接办和转办制度,对于_________省区内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人可以就近向其中一个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把案件转交给有关省区处理。对跨省区的案件协查,无论电函委托或直接派员调查等方式,有关省区均应给予密切配合、优先安排,协查结果各自送上级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一)对电函委托协查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二)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跨省区办案的,经向其上级和调查对象所在地的总联络员备案后,可以向调查对象所在地的联络员提出协助,联络员所在稽查机构应予以密切配合,优先提供人员、食宿、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

(三)对需要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的,协查方应当积极联系并给予支持;

(四)对邻近省边界接壤的县市之间的稽查执法,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界追踪并要求当选联络员联动协查;但查处案件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一并向双方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五)合作区域内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之间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工作,被委托方必须按委托方要求及时送达,并按时将回执和结果反馈给委托方。

第六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对在_________区域内涉及到跨省区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需要紧急控制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应当立即启动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首发省区应当及时知会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应当立即通知各自的联络员展开调查,并应当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区域内予以通报。

第七条 建立_________省区信息沟通机制。建立_________省区共享的稽查信息化数据库,形成区域内协调、统一、规范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储存系统,及时沟通、交流、共享以下信息:

(一)各省区出台的有关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各省区稽查动态以及查处药品、医疗器械重大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情况和质量公告等;

(四)其他有关信息。

第八条 委员会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负责召集、接待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当年药品监督稽查合作的情况;交流各自辖区的有关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动向;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下年度合作计划、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及实施细节等。

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前,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的总联络员应当召集各省区总联络员,提前商讨和确定全体会议的主题及相关事项,协调组织筹备和接待工作。

委员会首次全体会议由_________省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承办。

第九条 全体会议及日常工作有关的经费安排,按《_________》确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条 在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框架内,本协议如需修改或增加内容,由各省区总联络员收集意见、综合协调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后,送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本协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署。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各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

第8篇 房屋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甲方是指:

1、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有房屋出售单位(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

乙方是指购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购买(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房屋位置;户型;建筑面积。

为规范房屋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装修房屋的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二、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向甲方办理装修登记手续并提出装修设计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装修登记并审核同意装修设计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

四、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凭甲方编发的出入证进出小区,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乙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五、装修期间,甲方将派员按本协议对装修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服从监督管理。

六、乙方保证施工人员每日时进入,时离开。

装修施工时间为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七、装修时乙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一楼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

3、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经批准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如确需改动,须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5、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乙方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时,乙方应保证线路及管道畅通,不得影响原有设施的整体功能及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过环保规定的高噪声电动工具;

7、房屋外挂设备如空调等须遵守甲方统一规定进行施工;

8、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消防规定进行操作,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公共场所、公共配套设施的装修应经过市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施工;

八、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

清运前用袋装好放置在门洞一侧,日产日清。

委托甲方清运时,实行有偿清运,有偿清运费由乙方按_____元/吨支付。

凡乱扔乱倒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乙方违反规定装修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恢复原状。

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拒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乙方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

十、因装修施工或搬运装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因搬运、装饰装修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按约定交纳费用。

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十二、乙方装修完毕后,向甲方交回出入证,甲方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经过3个月再复验。

1、复验确定无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后,甲方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加按同期活期利息全额返还乙方。

2、复验发现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的房屋损失补偿费,余额在1个月内加按同期活期利息返还乙方。

3、房屋损失补偿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房屋损失补偿费专项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十四、本协议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监督协议(8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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