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二手办公家具转让协议样书一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家具名称
商标
产地
规格型号
主材/面料
辅材/五金
边材状况
颜色
数量
单价
总价
送货费: 元,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元
验收
说明
□ 验收合格 □ 问题及解决方案:
□ 货款两清
□ 拒收及原因:
买方
实际交货时间
送货员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家具应随附符合gb 5296.6 要求的《家具使用说明书》,达到《家具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执行标准,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 □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 %(不得超过20%) 元的定金,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买方自提 / □卖方送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 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卖方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 □ 0.3 % / □
% 的违约金,但因对方原因导致的迟延除外;迟延超过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二)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三) 。
第七条 在展销会或市场内签订的合同,卖方应先交主办单位签章后再交买方保存。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主办单位(签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售后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填写指南
1、《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一式四联,可无碳复写。为增强复写效果,请在四联合同下垫上硬板,填写时请用力。
2、空格和横线位置是为当事人预留的填写空间。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入相应文字,未发生的项目可不填写。如家具种类较少,一种家具可占用表格中两行以上空间。“□”后的内容为选择性内容,当事人务必根据实际情况以打勾的方式选定相应内容。
3、“合同编号”由家具企业或家具市场自行编制。
4、“商标”是指家具使用的注册商标或未注册商标,不是家具生产、销售企业的名称、商号。
5、“产地”是指家具生产、加工并被制造成型的国家或城市,如美国、云南、北京等。
6、“主材/面料”用来标明家具主体部位所使用的材质或面料情况,如紫檀、牛皮、化纤、纯毛等。使用进口主材或面料但在国内最终制造完成的家具,应在此栏填写主材或面料的产地及种类,如巴西花梨木、澳大利亚牛皮等。请注意与“产地”的区别。
7、“辅材/五金”用来标明家具非主体部位所使用的材质或五金件情况,填写要求请参考“主材/面料”。如辅材或五金件种类较多,可挑选消费者较为关注、价值较高或容易出现问题的一至两种填写。
8、“边材状况”仅在销售红木家具时填写。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红木家具中边材所占的比例,也可同时注明使用边材的大致部位。
9、“送货费”仅在需向消费者另行收取送货费用的情况下填写。
10、如对家具收取折扣价、优惠价的,可在“合计”小写金额后加以注明。
11、“验收说明”是对交货时家具状况及争议解决有关问题的书面记录,应在家具实际交货验收后填写。如验收后无争议的,选择“验收合格”;消费者支付完剩余货款的,请同时选择“货款两清”。如验收后有争议的,选择“问题及解决方案”;争议较大导致消费者拒收家具的,选择“拒收及原因”。“验收说明”填写时应将合同“送货联”与“买方联”上下重叠,在相应空白处进行二次填写,保证双方当事人均能保留一份书面记录。
12、“付款方式”列明的三种方式中, “先交定金”和“先交预付款”的方式可同时选择。
13、“签订时间”应以买卖双方当事人中最后签订合同一方的签字时间为准。
14、“争议解决方式”如选择仲裁的,务必写明仲裁机构的全称,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
第2篇 办公家具转让协议
甲方(卖方):合同编号:
乙方(买方):签订地点: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签订时间:年月日
家具名称树种名称树种产地规格型号商标辅材/
五金边材
状况油漆数量单价总价
验收
说明
□验收合格□问题及解决方案:
□货款两清
□拒收及原因:买方送货时间
送货员年月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xx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主办单位(签章):
监制部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3篇 二手办公家具转让协议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家具名称
商标
产地
规格型号
主材/面料
辅材/五金
边材状况
颜色
数量
单价
总价
送货费: 元,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元
验收
说明
□ 验收合格 □ 问题及解决方案:
□ 货款两清
□ 拒收及原因:
买方
实际交货时间
送货员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家具应随附符合gb 5296.6 要求的《家具使用说明书》,达到《家具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执行标准,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 □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 %(不得超过20%) 元的 定金 ,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买方自提 / □卖方送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 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 北京 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卖方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 □ 0.3 % / □
% 的 违约金 ,但因对方原因导致的迟延除外迟延超过 日的,守约方有权 解除合同 ,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二)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三) 。
第七条 在展销会或市场内签订的合同,卖方应先交主办单位签章后再交买方保存。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主办单位(签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委托 代理 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售后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 家具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填写指南
1、《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一式四联,可无碳复写。为增强复写效果,请在四联合同下垫上硬板,填写时请用力。
2、空格和横线位置是为当事人预留的填写空间。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入相应文字,未发生的项目可不填写。如家具种类较少,一种家具可占用表格中两行以上空间。“□”后的内容为选择性内容,当事人务必根据实际情况以打勾的方式选定相应内容。
3、“合同编号”由家具企业或家具市场自行编制。
4、“商标”是指家具使用的 注册商标 或未注册商标,不是家具生产、销售企业的名称、商号。
5、“产地”是指家具生产、加工并被制造成型的国家或城市,如美国、云南、北京等。
6、“主材/面料”用来标明家具主体部位所使用的材质或面料情况,如紫檀、牛皮、化纤、纯毛等。使用进口主材或面料但在国内最终制造完成的家具,应在此栏填写主材或面料的产地及种类,如巴西花梨木、澳大利亚牛皮等。请注意与“产地”的区别。
7、“辅材/五金”用来标明家具非主体部位所使用的材质或五金件情况,填写要求请参考“主材/面料”。如辅材或五金件种类较多,可挑选消费者较为关注、价值较高或容易出现问题的一至两种填写。
8、“边材状况”仅在销售红木家具时填写。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红木家具中边材所占的比例,也可同时注明使用边材的大致部位。
9、“送货费”仅在需向消费者另行收取送货费用的情况下填写。
10、如对家具收取折扣价、优惠价的,可在“合计”小写金额后加以注明。
11、“验收说明”是对交货时家具状况及争议解决有关问题的书面记录,应在家具实际交货验收后填写。如验收后无争议的,选择“验收合格”消费者支付完剩余货款的,请同时选择“货款两清”。如验收后有争议的,选择“问题及解决方案”争议较大导致消费者拒收家具的,选择“拒收及原因”。“验收说明”填写时应将合同“送货联”与“买方联”上下重叠,在相应空白处进行二次填写,保证双方当事人均能保留一份书面记录。
12、“付款方式”列明的三种方式中, “先交定金”和“先交预付款”的方式可同时选择。
13、“签订时间”应以买卖双方当事人中最后签订合同一方的签字时间为准。
14、“争议解决方式”如选择仲裁的,务必写明仲裁机构的全称,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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