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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活动心得体会(12篇)

发布时间:2022-07-10 热度:12

国家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第1篇 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感悟个人总结

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_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全市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_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是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4月12日上午组织全局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向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_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播放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并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联合市法制办、团、国保大队等相关部门于4月13日下午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现场为学生讲解国家安全法制、案列警示、安全防范等安全知识,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

三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4月15日上午在天发广场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为群众就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也将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部署,同步深入村(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将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形成城区+乡镇的全覆盖宣传态势,切实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四是利用手机、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编发国家安全教育意识的相关内容信息,并于4月15日“国家安全日”当天发送给全市领导干部、全市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充分利用_普法网站、_普法微博等新媒体,定期发布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为重点的国家安全知识,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

五是利用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制作有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并于“国家安全日”当天全天候在路口led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浓厚的社会学法氛围。

第2篇 国家公祭日悼念活动感悟作文最新

又到一年12·13国家公祭日。山河肃穆,草木含悲。中华门城墙上留下的弹孔依旧清晰可见,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里一件件实物记录着历史,凄厉的防空警报响彻南京上空。

这是一个令无数人为之疼痛的日子,这是一段需要不断被铭记的历史。83年前的12月13日,侵华日军野蛮侵入南京,在长达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中,30万同胞惨遭杀戮,人类文明史上留下最黑暗的一页。那段苦难深重的历史,山河破碎的血泪、生灵涂炭的悲剧、满目疮痍的痛楚,镌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心深处,构成民族共同的记忆,每一次回想起来总是让人痛彻心扉,每一次重温之时总是让人悲痛不已。

昭昭前事,警惕后人。远离战争的烽火,告别亡国灭种的危机,今日之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具有保卫人民和平生活坚强能力的伟大国家,中华民族任人宰割、饱受欺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沐浴于改革开放春风,成长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宽广怀抱,今日之人民已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转变。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任何时候,唯有铭记历史才能开创未来。国家公祭日设立的5年来,以一段悲壮历史的复原与定格表达当代人的深切缅怀,以国家名义的公祭仪式传递中国人不忘屈辱、守护和平的坚定信念。爱国情感的力量在汇聚、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矢志不渝,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脚步铿锵有力。

“我们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______在第一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仪式上曾这样宣示。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翘舌抵赖而消失。“只有正义不被扭曲,和平才有可能”。和平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今天我们纪念死难同胞、铭记那段屈辱历史,就是要让更多人看到,中国珍惜和平、捍卫和平、维护和平的决心意志。

第3篇 2022年国家宪法日宣传学习活动心得感悟范文

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根据市教育局指示精神,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现对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因而我们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学校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此我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力争让学生在健康、洁净的环境和“团结进取,努力创新”的校训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学校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的宣传标语等,营造氛围。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间作的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在此,各班举行“12.4法制教育宣传日”法制教育主题班队课,进行法制教育主题板报评选活动;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优秀作品展示活动,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

第4篇 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感悟心得

20__年4月15日是我国_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提高我校组织和全体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增进对敌情形势的认识,增强组织、单位、个人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根据省、市、县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于4月11日至4月17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教育活动。现总结如下:

学校门口悬挂一条横幅宣传标语,张贴两条盾牌标语;利用单位宣传栏、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宣传国家安全有关知识和相关案例。学校通过校园广播站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条文,提高全体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学校出一期宣传专栏,并利用教职工例会作形势报告会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宣讲国家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

学校利用学生集会、班会,上好国家安全法律知识课,采用黑板报、读书报告会、演讲赛、作文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及实施细则,宣讲国家安全和保密的基本常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师生的国家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为构建和谐__,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5篇 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心得感悟范文

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法治张家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_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张法治办发〔20_〕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法治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共市委法治张家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委领导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市农委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抓紧、抓实。成立了法制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委主任组长,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队负责人任成员的法制宣传小组。根据统一布置,结合我委特点制定了专门的活动实施方案。

二、精心实施开展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建设法治张家界”这一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中心组学习。法治宣传日前,11月29日周三上午市农委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参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聆听了对于中央精神的解读,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是开展标语宣传。在委机关与建扶乡村挂横幅标语宣传政策法规。

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农业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学习。

四是更新网站信息。在委法治板块更新《新种子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内容,大力宣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

五是积极组织学习和考试。为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线上学法,并于9月下旬举行了“六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委合格率达100%。

三、活动效果与成效

通过宪法、专业法规等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干部职工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同时,通过法治宣传,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张家界的法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6篇 12.13国家公祭日缅怀逝者主题活动心得感悟

祭是对于逝者表达致敬哀悼的仪式。国家公祭就是国家设祭,向逝者郑重表达致敬致哀的庄严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_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标志着在南京_中遇难的三十多万同胞,从此获得国家给予的规格的公祭,预示着这段锥心痛史将成为中华民族绵久的心灵刻度。

国家公祭南京_死难者,首先是为了铭记暴日侵华的罪恶历史。日本乃中国近邻,与中国交往历史悠久,先承中国文化启蒙,完成封建化;进入近代,脱亚入欧,学习西方,早于中国完成工业化,获得优于中国的综合国力,但是国家却步入军国主义道路。受其_本质的驱使,不仅没有利用先发优势造福人类,反而危害世界,蹂躏亚洲,侵略中国。铁蹄所到,兽性毕露,烧杀掳掠,无恶不作,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毒难尽。南京_更是惨绝人寰,人神共愤,尽管如此,也不过是其无边罪恶中的一个缩影而已。

民族的历史必须被民族记忆。南京_更不应该随着历史时空的变迁而淡出历史。往事已矣,必须铭记,铭记历史才能以史为鉴,前事不忘乃为后事之师。忘却历史,意味背叛,轻淡罪恶,易蹈覆辙,企图掩盖历史罪恶,决不是对历史价值的无知,而是巨奸大恶心怀叵测文章国家公祭日有感--铭记痛史,复兴中华。南京_的制造国,现在处心积虑地淡化乃至否定这桩人类历史中的滔天大罪,其别有用心恰恰警示我们一定要勿忘痛史。

第7篇 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心得感悟

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

第8篇 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总结和感悟

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_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全市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_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是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4月12日上午组织全局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向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_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播放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并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联合市法制办、团、国保大队等相关部门于4月13日下午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现场为学生讲解国家安全法制、案列警示、安全防范等安全知识,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

三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4月15日上午在天发广场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为群众就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也将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部署,同步深入村(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将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形成城区+乡镇的全覆盖宣传态势,切实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四是利用手机、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编发国家安全教育意识的相关内容信息,并于4月15日“国家安全日”当天发送给全市领导干部、全市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充分利用_普法网站、_普法微博等新媒体,定期发布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为重点的国家安全知识,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

五是利用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制作有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并于“国家安全日”当天全天候在路口led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浓厚的社会学法氛围。

第9篇 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心得总结范文

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于20__年,我参加“宪法、法律”宣传月法制讲座。下面谈谈我个人学习《宪法、法律》体会。

一、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宪法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公布施行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社会的发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改,充分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我国现行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

二、宪法施行现状。回顾我国宪法历程,一方面依照宪法我国制定了涉及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法律239部,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取得了巨大成就。另一方面宪法实施过程中遭遇了一些重大挫折和困难。如:党委领导中的宪法意识问题,政府负责中的宪法意识问题和公民参与中的宪法意识问题。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章》也明确规定要求党在社会管理事业中应当带头树立宪法意识,依照宪法执政引领依法治国,但在现实社会中,以领导讲话、以红头文件、以现场办公等来代替法律规定,违背宪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时,宪法是依据;但在出台地方政策时,依据的是中央政策;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时,依据的是法律法规。这时宪法被束之高阁,有的还说没有违背法律,肯定不会违背宪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从来没有说违背宪法的。总之我国的宪法目前在实用性和保障贯彻施行、宪法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等还任重道远。

第10篇 关于国家公祭日缅怀悼念主题活动心得感悟范文

国之强盛,家之富足,社会之安宁,未必要源于山之高,河之大,疆域之辽阔。天时地利总有沧海桑田的变迁,总有白云苍狗的转换,而唯有一颗坚强的心,维系着历史的巨轮向着下一个历史的码头前进。谁站在船头,向着历史的深处回望初心与始终,面对伤痕时的内心有多沉重,未来就有多光明,前程就有多远大,历史的丰碑就有多厚重。

所以,在国家公祭日之际,我们不必亲身经历,却应感同身受。凡有良知者,必要以柔软的内心,包裹着沧桑的历史,对历史喊话,对未来祈福。

我们在历史深处挖掘沉痛过往,帝国主义的铁蹄似乎还在踢踩践踏,侵略者的刀似乎还在铮铮作响,我们唯有抚摸伤痛,让它结痂,化作坚韧铠甲;收捡断壁残垣,重铸民族信仰,像锈迹斑斑沉睡于地下几千年之久的青铜戈矛,越磨砺,越光芒。

居安思危,忘战必危,公祭日回顾历史、反思历史,不是要挑起敌对情绪,而是要我们都竖起警觉的耳朵,听,今天的世界

在平衡中并不太平,人心之变化,地区之复杂,有时候远超我们的想象。你一定不会漠视我们的历史长河中那些跌倒而未颓顿的片段;一定不会遗忘我们的民族艰苦摸索中那些创痛而未绝望的细节;更不会错过我们的国家在新时代的发展中高歌猛进的时代大潮。每一个人都应该是弄潮儿,是水手,不必徘徊,不必彷徨,不必迷茫,党和国家领导人就站在巍巍巨轮之上,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

不忘记忆,离不开历史的载体。设立国家层面的纪念日,是以国家名义对历史的记忆;各种各样的纪念碑、历史遗迹,是站立在大地上的记忆,都是在告诉世界、提醒后人,渴望和平、走向复兴的中国人民,不能、不会更不应淡忘那些曾经沉痛的记忆。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就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祖国,每一个人都应牢记神圣职责,砥砺前行,这便是对南京遇难同胞的纪念。

第11篇 2022年学校国家扶贫日活动心得感悟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切实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加大助学救助力度,搞好向贫困学生送温暖活动,推进和谐学校建设,本月我校成功开展了一次“节约零花钱、关爱贫困生”扶贫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大力宣传,营造热心助学的良好氛围。

我校召开三个专题工作会议,即班子会、全体教师会、班干部会,使全校师生思想统一、使扶贫助学观念深入人心。少先队辅导员在间操时间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同时,通过校园张贴、国旗下演讲、板报等形式发出“节约零花钱关爱贫困生”扶困助学活动倡议,激发学生献爱心的热情,营造扶困助学的良好氛围,争取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理解与参与。

二、精心组织,开展扶贫助学捐赠活动。

我校的“扶贫助学献爱心”捐赠活动得到师生的积极响应,学生们以班级为单位、教师们以教研组为单位,踊跃捐赠物品。在本次捐赠活动中,涌现出许多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我们将捐赠的物品整理好分给学校的贫困学生。

三、热心助学,解决贫困生实际困难。

为了充分发挥捐赠物品的作用,带动我校扶贫助学工作的开展,我校认真开展摸排,到贫困学生家走访慰问,在全校范围内确定了34名贫困生,每生给予200元资助和一些生活用品,对他们表示一点关心,携手与他们共度难关。

本次扶贫助学活动,因为宣传到位、组织得力,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建立学校爱心基金,并在学生中开展互助活动,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方式使困难学生在生活上、精神上、学习上得到集体的关心和帮助。

第12篇 国家宪法日学习宪法活动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法律法规能够增强个人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做人,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教师更应该对相关教师、学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熟记于心,落实于行,真正做到依法执教。在今年的宪法日来临之际根据学校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宪法,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对宪法的理解,对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对宪法的认识更深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根本法。中国政治制度和国家其他重要制度的法律依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其次,更加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国现行宪法明确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通过将“一切国家权力”赋予“人民”。宪法强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原则。此外,宪法还规定了一些公民的权利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突出了宪法的根本法的性。现行宪法特别重视宪法自身的根本法,强调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得到严格地遵守。宪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宪法对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以上就是我学习宪法的一点心得体会,作为一名教师,我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在日常教学中,贯穿宪法教育,使学生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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