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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工作心得体会(3篇)

发布时间:2022-09-06 热度:3

警民工作心得体会

第1篇 心得体会: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努力改善警民关系

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警民关系归根到底是鱼水关系。我们公安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天天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在公安工作中改善警民关系是改善执法环境做好公安工作的关键所在,那么怎样才能做好这项工作呢?我认为以下几点十分重要:

一、改善自身形象,加强队伍建设,改变工作作风和行业作风

这些年在公安队伍中出现的“吃、拿、卡、要”和“冷硬、横、推”在群众面前抖威风、耍特权、利用手中的职权搞创收等等问题。群众看在眼里,气在心上。个别民警为了个人的一己私利而极大的损害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极大的损害了警民关系。从而严重的影响了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问题。

二、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群众最不能理解的就是“执法不公”。有的群众虽然不太懂法,但他们懂得比较。如果比较一下就会认为你执法不公或者偏袒。很自然的造成了警民关系的'紧张和不和谐。我们要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坚决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切实落实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思想

每名民警到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热情帮助有困难的群众。人民群众有问题找到警察是因为他们相信我们公安机关,相信人民警察。他们对警察有一种经验的信任感。所以我们的民警都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再冷眼相对、推三阻四我们的工作就出现大问题了。

四、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

我们的各种工作、活动等最怕的就是走形式主义群众的眼睛是亮的,形势主义长期下去群众就会对警察产生不信任感,会对公安工作采取不支持、不配合的态度,甚至产生反感和抵触情绪。我们的工作就会受阻,各种活动就会产生反面效果。

五、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练好公安形象

民警深入了解群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使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进一步增强信任感。提高民警自身素质,牢记运用的各种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运用法律程序。在面对法治观念日益增强的群众时才确保说的合理,说的合法。

总之,公安民警要放下架子,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只要我们真正的融入到群众之中。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公安机关的工作就会顺利开展,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第2篇 关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心得

关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心得

法制民警执法工作量大面广,执法的范围具有广泛性。规范执法的任务具有艰巨性。我们只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民警只有在执法中做到严格公正执法,热情贴心服务,正确处理好警群关系,才能化解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矛盾,服务社会,造福社会;也只有这样才与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一致。现就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谈几点意见:

一、转变执法观念,改变执法方式,树立良好形象。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利益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要切实认识到交警的执法,事关稳定大局,事关和谐大局,不能脱离社会的效果而孤立的看待执法问题。为此,在思想上要打牢执法为民的根基,把执法为民作为执法的目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在执法办案中倾听群众呼声,感受群众艰辛,了解群众愿望,真正把“压事故、保畅通”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统一起来,为构建和谐社会增加积极因素,确保执法严格、公正、文明。

二是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树好良好形象。要加强与新闻媒体、互联网站的联系,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从弘扬主旋律着眼,多宣传公安法制工作业绩,多宣传公安法制民警的好人好事,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尽可能地把平时与媒体的沟通做细做扎实,形成共识,对负面的、个案的东西尽可能不作报道,将负面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要继续提高公安法制工作透明度,深化警务公开、做好阳光执法,自觉全方位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促进和谐警民关系,不断深化。认真分析研究每个环节,积极改进完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做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最大限度地精简高效,最大限度地热情周到,最大限度地让群众满意。

三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加强法制系统规范执法工作,开展文明、规范执法教育,规范民警的执法活动,努力取得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首先要强化民警的教育培训,大力开展法律法规“一口清”活动,使民警对有关法律法规熟记于胸,准确理解法的精神,熟练操作法律事务,具有较强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把好执法每个环节,确保不出疏漏。作为人民的警察,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让群众满意,让老百姓认可。要通过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公安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效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让群众能切身感受到公安工作的成果。

总之,新时期法制民警必须要站在人民利益重于泰山的高度去执法、去服务,加强警民之间的沟通,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消除一切不和谐因素,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只有警民关系和谐才能有效地促进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关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心得

第3篇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工作心得体会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工作心得体会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纵观公安工作历史,哪里警民关系好,哪里的公安工作就上得去,哪里的老百姓就满意,哪里的社会治安就稳定。警民和谐至关重要,不容置疑,特别是今年公安部全面开展“三项建设”,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县级公安局作为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密切、最直接、最广泛的基层公安机关,怎样处理好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尤为重要,是我们一线从警人员面临的一个严肃的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一些现象分析入手,探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途径,以期抛砖引玉。

一、高素质的警察队伍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基础

当前,我们的队伍中还存在着许多影响和谐的人和事。有的不会办事也办不好事,有的人办事态度恶劣,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民警,更有甚者把“五条禁令”当耳边风违法乱纪。象今年2月13日,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公安局发生一起民警酒后开枪致人死亡案件,在社会上就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这些现象虽然是个别现象,也仅是个别民警素质差的问题,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个别民警的个别行为在人民群众眼中却成了所有民警及整个公安机关的问题,严重影响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整体评价。

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从警民关系的内涵外延看,警方处于警民关系的主导地位,是影响警民关系的主动因素。因此只有最大限度地在警方自身上做文章,全力打造严谨高效的公安队伍,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警民关系的不断改善和密切。一是思想要严抓。要紧密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观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积极引导广大公安民警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永恒追求,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二是素质要苦练。全面推行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每年基层和一线民警实战必训的“三个必训”制度,积极探索“战训合一”模式,着力提高民警能办事、会办事、办好事的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三是队伍要严管。“细节决定成败”、“队伍建设抓养成教育,业务工作重平日积累”。对公安工作的日常管理要精细化,实行周清月结、平日考核、按季兑现、年终总评的考核机制,工作好坏用数字说话。对治警更要从严,“五条禁令”等“高压线”的警钟要常敲,违规违纪的要严处,绝不能因为怕“家丑外传”而心慈手软,造成“一粒老鼠屎打坏一缸醋”的被动局面。

二、打击与服务并重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

当前,我们民警中有一部分人对公安工作中的“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关系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认为: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暴力机关,除了“严打”“严管”还是“严打”“严管”,与服务挨不到边。这恰恰是人民群众最反感的。老百姓的要求是:违法犯罪要“严打”“严管”,日常服务要跟上。也就是说人民群众期待我们打击与服务两手并举,这既是群众的心声,也是公安工作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

其实,“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不矛盾。打击违法犯罪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找公安办事得到优质服务人民群众交口称赞。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能相信公安、支持公安、配合公安,许多公安难点问题才能迎刃而解。为此,公安机关要坚持打击与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首先是切实履行职能,立足主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让群众安心。打击违法犯罪是公安工作的主业,也是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期待。公安机关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工作目标,通过百分之百破命案、竭尽全力打盗抢、想方设法斩毒魔、严防严守扫“黄、赌”、千方百计擒逃犯、重拳出击除“黑恶”、突出重点保建设等手段,持续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安祥、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其次是采取更多优质服务措施,以人为本,便民利民让群众得实惠,努力让群众舒心。目前,各级公安机关都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基层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尽可能多的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针对群众意见比较大的窗口服务问题,在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车驾管理等窗口单位广泛推行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制度,并将服务逐步前移至乡镇、至社区、至村组,延伸公安工作管理与服务的触角。这对于象安化这样地域宽广的贫困山区县来说尤其重要,一些边远山村群众来县城办事非常不便,而且费用开支也较高。近年来,我们就通过服务延伸措 施,采取派出所设窗口、民警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等手段,既规范了公安工作,又方便了群众,减轻了群众负担,一举两得,实现双赢,深受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好评。

三、创新警务机制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保障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三基”建设,警务机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正逐步朝着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需要的方向完善。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贫困县,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务机制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警力紧张、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问题,在现实中表现为:一线实战警力吃紧、办案重处罚轻教育、接处警不及时、办案办事效率低等现象,群众意见很大,严重制约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警务机制是公安机关的硬件建设,当它也成为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重大障碍时,这不得不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首先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千方百计争取党委、政府对警务机制的保障。要从公安编制、民警职级、经费保障上努力,这是保证基层一线警力、消除以罚代刑与民争利、保障警务机制的根本。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县,在当地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各级公安机关更要多汇报、多争取,逐步化解警务保障瓶颈。警力足了、经费到位了、民警的后顾之忧解决了,公安机关才能真正做到放开手脚办案,一心一意为民办事。同时,要力争在信息化建设、派出所建设、社区、农村警务室建设、警民联手巡防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强化公安工作基础建设,为全面推进公安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提供坚强后盾,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供物质基础,使公安警务机制不断适应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新需求。其次是各级公安机关要想方设法创新适应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警务机制。保障与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相适应的警务机制,党委、政府的重视重要,公安自身的内部创新同样重要。基层公安机关要立足自身、立足现实,从便民、利民、保民、为民的角度出发,创新适应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警务机制。一是要内部挖潜保警力。要合理设置机构,精减机关充实基层,向机关要警力;要强化业务训练,提高民警工作能力,向技能要警力;要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水平,向科技要警力;要倡导群防群治模式,警民联手防控,向社会要警力。二是厉行节约保经费。要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要有过苦日子、过紧日子的打算,厉行节约每一分钱来保公安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转变执法理念保民生。要转变重处罚轻教育的执法理念,倡导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思维,在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做到执法合情、合理,尽最大可能地减少与群众的对立面,增加与群众的和谐度。

四、强化警民互动关系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保证

辞海上解释说:和谐是指配合得适当和匀称。既然是配合,那就至少要有两个以上的个体,谁单方面的运作,都不是配合,更谈不上和谐。警民和谐关系的构建是同样的道理,需要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相互配合,只有形成良好的警民互动关系,才能共建和谐。但目前,许多地方、许多人在强调和谐警民关系时,往往只偏面地强调公安机关要如何如何,却忽视了人民群众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中的主观能动性。这种偏见正是去年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罪魁祸首。

的确,少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无从谈起。公安机关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强化警民互动关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中的主观能动性。一是进万家门大走访,解民难、化民忧、暖民心,让人民群群众自觉融入警民和谐构建中来。自20__年开始,安化县公安局推出公安民警“进万家门,赢大从心”活动,改过去被动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民警们深入千家万户,走访了各届人士,回访了近年来的案件受害人、案件当事人,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形象监督员的意见与建议,收集了群众关心的公安热点、难点问题,党政通心会、警民连心会、法制宣传会等更是拉近了公安机关与公众的距离,赢得了民心。在20__年的全省“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队伍形象”公众评价中,安化县局排名全省第28位,名列全市第一名,安化公安工作得到了公众的充分肯定。“进万家门,赢大众心”活动与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不谋而合,是一个“察民情、顺民意、保民安、赢民心”的绝佳平台。各级公安机关要总结经验,将“大走访”活动作为一项融洽警民关系、促进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长期坚持下去,让理解、支持、配合公安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让人民群众自觉地融入到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中来。二是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让群众自愿融入警民和谐构建中来。公安机关坏事不能捂,好事更要传。要充分利用办案、走访、接访等平台,采取发放宣传画报、设立警务公开栏、宣传板报、发放手机短信及新闻媒体报道等宣传手段,加大对典型单位、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多渠道向人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提升公安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让称赞公安的声音从群众口中自愿发出。同时,要强化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工作,正确掌握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火候”,主动、透明、及时公布真相,保障民众知情权,消除民众猜疑,澄清事实,止住谣言,平息冲突。而不能不尊重民众的知情权,甚至动用警力强制民众接受结果,无疑只会让矛盾更加激化,让警民和谐化为泡影。三是大力开展警民互动活动,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让群众自发融入警民和谐构建中来。要大力开展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活动,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壮大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社会力量。要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动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平安大道”、“畅通工程”、“警营一日”等活动。要大力加强公安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公安文化活动,进一步沟通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要强化公安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届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更好地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激发人民群众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自发性和主动性。

总之,走群众路线的“枫桥经验”经历史检验是成功的。今天我们提出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其实质是群众路线的与时俱进再发展,是新时期做好公安工作的法宝,是各级公安机关的指针和目标。有了和谐的警民关系,才会有和谐的公安发展,才会有和谐发展的社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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