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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演讲稿(12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法在演讲稿

第1篇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没有法律,我们的家将会变成黑暗之城,歌颂法律就是在赞美我们人类的有序生活,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希望能帮到你哟。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篇一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应该学法、懂法、守法。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

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教师为保护青少年所设立的。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

它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

狂天,在以为领导下,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并遵守党的八项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引导学生正确价值观,懂得从小要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只有这样做,才能圆我的中国梦,才能让梦想腾飞。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篇二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小时候我的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学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朋友们,从现在起,让法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里!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2篇 学校法律教育主题演讲稿:法在我心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___,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范文top100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学校法律教育主题演讲稿:法在我心中》是由酷猫写作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如果您喜欢,那就继续支持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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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法在我身边演讲稿

法在我身边演讲稿

演讲稿具有观点鲜明,内容具有鼓动性的特点。在现在社会,演讲稿的使用越来越广泛,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演讲稿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在我身边演讲稿,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在我身边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很荣幸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共庆全民普法二十周年。

二十年前,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小孩,踩着普法之路,走到了今天,我要感激社会主义下的法制政策,是它为我们指明了普法之路的正确方向;我要感谢普法之路上勤恳耕耘的党员干部们,是他们让我们的普法之路更坚实,更宽广;我要感谢每一个支持和参与普法政策的公民,是他们让我们的普法之路不断向前延伸,越走越远,越走越光明!

二十年的普法历程让我们明白,普法是一场全民性的持久战,是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历史性的考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共建和谐社会”,这不是一句简简单单的口号,而是广大干部群众一直以来对普法工作践行的原则,是我们共同的普法目标!

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是普法工作的渐进过程和渐进目标,每一个过程和目标都书写着普法者的辛劳,每一个过程和目标都书写着广大群众法律素质提高的见证,每一个过程和目标都书写着国家和社会的进步!

知法,是全民普法的首要过程和目标。由于历史和环境的原因,我们的知法过程走得异常的艰辛,但是我们的前辈们还是走了过来,留下了深深的足迹和许多动人的普法故事。

守法,是人民群众在知法基础上的自觉过程。只有在人民群众知晓法律以后,才能理解法律的作用,才能做到自觉遵守法律条款,才能知晓哪些行为是属于违法乱纪的行为,才会自觉地同违法乱纪的社会行为做斗争。

学法,是普法工作成绩的初步体现,是人民群众法律素质真正提高的有力表现。学法是人民群众在知晓法律、充分了理解了法律的作用之后的自觉举动。人民群众的主动学法,使普法者的单向宣传工作不再是孤军奋战,干部和群众在普法之路上渐渐走到了一起,为建设和谐的法制社会而共同努力。

用法,是普法工作成绩得以充分肯定的体现。要用法,就必然要求用法者主动知法、学法,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和别人的权益,懂得用法律来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

二十年的普法之路,二十年的风雨历程,我们一同走了过来,是在我们伟大的治国方略和英明的治国方针的指导下走过来的,是在广大的普法者齐心努力下走过来的,是在广大的人民群众从知法、守法到学法、用法的演变下走过来的。这是国家的进步,是社会的`进步,是历史的进步!

然而,普法之路依然是漫长的,依然需要我们的继续努力。在新时代下,我们应随时注意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并将其融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锐意进取,积极实现自我目标和共同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履行一个新时代的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严格规范自身的同时,注意对周围群众的教育和引导,特别注意采用恰当的方法,要让他们真正体会到法制社会的优越性。让他们一同走上普法之路,一同建设和谐的法制社会。应该记住,在普法之路上,我们每个公民都有义务自觉靠近法律,自觉守法、自觉学法、积极用法。

在新时代下,我们不仅仅需要积极用法,更应该积极地参与到法制建设中去,由知法者到学法者到用法者,最后应向建法者靠近,让我们的社会不仅人人知法守法学法用法,而且要让人人懂得法律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法制建设应该靠人民群众群策群力来完成,人人都应有权利完善法律,人人都有义务参与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建设。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从自己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目标等方面出发,认真思考法律在工作中的运用,思考怎样通过法律的运用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积极学习本职工作相关的新法律新法规,在恰当的时候对新法律新法规进行有效的宣传。同时,在规范自己或本部门的业务能力和提高自己或本部门的管理水平时,可以尝试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共同探讨,共同完善,并将建立的规章制度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总之,我们在普法之路上依然任重而道远,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我们应恪守自己的工作职责,勤勤恳恳,为法制社会的建设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法在我身边演讲稿,已全部结束,感谢你的阅读。

第4篇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400字

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400字,希望能帮到你哟。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400字篇一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一向都认为宪法理我遥不可及。

可自从开了昨天的班会后,忽然发现宪法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没有注意而已。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

首先,我们要知法。为让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识法律。我国设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我们中学生因该积极地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主动投入到普法活动中去。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会使用法律来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隐私权、平等权、政治权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我们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公民,也有和成年公民平等的权利,人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作为公民不仅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法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等。

不仅自己要懂法、知法,还要向自己的同龄人和家人宣传自己做所了解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同龄人知道,青少年正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着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也应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400字篇二

法,他是我们生活安全的保障;是悬崖边一声亲人的呼唤;是在茫茫大海中的指示灯。法,我们每个人都应了解。

在生活中,许多事情我们需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但前提是我们必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遵纪守法听起来离我们很遥远。但仔细想一想,他就在我们身边。你是不是遵守学校纪律,你是不是热爱学习主动思考,你是否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你是不是诚实勇敢,从不撒谎。你有没有在公交车上主动为别人让座,有没有在家里主动为父母洗碗。如果有,你就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如果没有,就从现在起,从自己做起,加入这个队伍中去。当然不只是这些还要学法,守法、用法。

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开人生的第一步。我们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分辨是非不做违法的事。我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守法,法律是神圣的,只要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向我们身边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运用学过的法律只是来保护自己。

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同学们,让我们做一名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400字篇三

法律时时刻刻伴在我们身边,大家不能违法。如果违法了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好学生。

记得有一个交通事故深深记在我心中;星期五,我打开电视看见了一条重大的新闻。有一名醉酒的女人因为她失恋了所以在酒吧里喝了很多酒。她开着一辆qq车在马路上奔驰,在一个交叉路口撞到了一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两人都晕倒了,最后,被一位警察发现,送进了医院。得知那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就这样死了。那位女人也身受重伤,医生对警察说这位女人是酒后驾车。法官说:“这位女人要坐牢。”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能开车。

我想告诉大家,不能喝太多酒,也不能酒后驾车。要做一个有道德、遵守交通法规的一位好公民。

第5篇 部队法在心中演讲稿优秀范文欣赏

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所以我们要时刻记住守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队法在心中演讲稿,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狂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首先,我想告诉大家,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题目,是因为伟大诗人歌德的一句话,他这样说过:能够带来安定的无非是两种力量,一种是道德,而另一种就是法治.

当我们谈及法治这个严肃的词汇时,大家联想到的可能是厚厚的法典,及高高在上的法官.但我想说,法治并非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存于无形,它温暖地守候在我们的身边.

《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让成千上万的失学儿童圆了读书梦;《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使大批被漠视的女童迈进了学堂;《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使我们触摸到了法律的温暖.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就如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给我们保护,但是,他时刻给我们约束,让我们更好的成长.

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所以我们必须要培养法律意识,养成依法约束自己良好习惯.

所以,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也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应该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

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藐视法律而犯罪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想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就要有法律的信仰.

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

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做出违法的行为,他会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

20__年,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男女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年杀害并分尸.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20__年.

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啊!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无处不在,一旦违法,就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后果.我们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坚决不触碰法律的底线,才能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我们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让法律意识牢牢植根于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建设祖国需要懂法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四四班的吴骏逸,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是“法制在我心中”。作为小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如何使我们在美好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呢,除了好好学习之外,我们还应该如何加强自我防卫能力呢,有以下两点希望同学们多多学习: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我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掌握基本的求生技巧和安全意识:遇到侵害,学会报警。如果遇到坏人打哪个电话呢:110;如果遇到有同学或家人受伤严重呢120;如果遇到火灾呢、119。那我们打了报警电话又如何正确报案呢:拨通报警号码,电话通了以后:要说清楚你的姓名,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什么事情,将你所看到的情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说清楚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为啥发生这个事,什么原因;结果怎么样。这些简单的情况一定要讲清楚,以便于我们的民警或是救援人员迅速准确的找到你、帮助你。同时提醒大家的是报警电话是紧急情况下才使用的,不要随意或是没事了就打报警电话。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特别重要,和我们息息相关,平时我们要做到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这些都是我们应该掌握的常识,也是关键时刻救命的稻草。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希望我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成才!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6篇 《法在我心中 礼进千万家》演讲比赛演讲稿

街道社区《法在我心中 礼进千万家》演讲比赛演讲稿——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各位评委,你们别以为我说的都是过时的话,有些人们以为是“过时”的。受到历史锤炼的经典思想总有它的生命力。不信吗?你们听听1988年1月世界上74位诺贝尔奖奖金获得者在巴黎开会结束时,他们发表的一个宣言,其中说:“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头2500年,去吸取孔子的智慧。”

所以呀!毛泽东同志也说过:“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对于这些,我们还是小学生。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着,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然不能只按照“我心中的法”,还是要听听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吧:“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里面有一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但这仅仅是记住了八分之一呀!完整地、全面的记住伟人、圣人、还有党的领导人的话,并把它付诸实践,那么,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依法治国就将决不会是一句空话!

我终于悟到了:建设和谐社会,不能没有法,但是也不能仅仅依靠法。

必须记住:违法的事情坚决不能做!不违法的事情也不是全都能做,要选择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他人、有利于人民的事情去做!我们每个人的道德境界越高尚,我们的社会就越和谐。——这就是我心中的法!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注:街道组织《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我觉得这个命题本身有点问题:要说“祖国在我心中”或者“佛在我心中”都可以理解,所谓在“我心中”的一般总是最崇高的。而法,遵纪守法的法,是人的社会行为中的最低的、最起码的规范,而不是最高的境界。可偏偏他们要我为一位小青年代写演讲稿。我不写?人家兴致勃勃参加比赛去,你不支持?既然叫我写,看得起你,不写,像话吗?所以就写了。没想到,我不题目改了,如果翻译成外语,可能一样的。现在我把“法在我心中”变成了“我心中的法”,就是把这个“法”从神圣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拉下来了,而且我可以说我的实话了!嘿!不料评委们还说这篇稿子写得好。我忍不住笑了!

第7篇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宪法亦有情

2022年9月17日早上十一点三十二分,重庆市高院给我打来了电话,当时我非常地忐忑,因为我很清楚地知道这是第三次体检复查的结果通知,如若体检依然没有通过,那么我心心念念的法院梦将会付之一炬。然而我一直相信宪法和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法条和法规,它也有属于它的温度,也正是因为它给予我的这第三次机会,让我来到了奉节,来到了这个台上。

我舅舅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向我表示祝贺并说道我以后就是专门从事法律行业的高端人士了。听到这句话我就在想,我们的宪法和法律真的是高端和冰冷的吗?我不自觉地想起在大学时听到过了几个案例:

一、滴滴专车司机陈超,在济南从事专车服务,以此为生,2022年1月6日,济南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宣布对所有专车都将按黑车查处,次日,陈超在营运时被查,执法人员对其罚款2万元,这像一道晴天霹雳,陈超慌忙辩解道我不是黑车,然而经过一番争论和僵持,陈超还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车就这样被扣走,他带着满腔愤懑和不甘拖着疲惫的身躯地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二、在英语四级考试中,盲人小倩一早坐在座位上准备考试,发卷老师看到她后诧异的说“你怎么来了?”当时小倩非常的尴尬和无措,老师还在发卷子她就开始收拾东西慌忙离开了考场。小倩后来说道我都进了考场,坐到座位上了,最后连考试的机会都没有。成绩出来以后我还查了自己的成绩,0分,我从来没有考过0分。”

三、还有我的舅舅初中毕业就到广东讨生活,年少的他端盘子、倒水,开摩托,他总会跟我提起以前多么多么地不容易,很多时候出门都要小心翼翼,因为是暂住人口,弄不好会被警察带走。当时真的觉得自己不属于这个城市,起早贪黑以为可以在大城市打拼出自己的事业,然而那时候的广东他也只能是活着。

第8篇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对于一个法学专业的小姐姐来说,你要问我宪法是什么,我想用康德的一句名言回答你:世界上唯一能够深深打动我心灵的东西只有两种,一是头顶灿烂的星空。二是每个人内心崇高的人生法则。宪法是什么,宪法是高楼拔地而起时候深深夯下的基石。宪法更像一双无形的手,最大限度的拓宽着我们的自由,净化着我们的环境,保障着我们的安全。今年是2022年。距离1908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质的文件——《宪法钦定大纲》颁布已经过去了一百一十年。这一百一十年。我们从一个留着辫子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到了今天民主富强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不仅是一个民族的进步,更是我们宪法的进步。

都说“宪法在我心中”,那在我们每个人心中宪法是以怎样的形式存在呢?是博大精深的中国汉字组成的枯燥无味的法条的吗,不,绝不!列宁有一句关于宪法的名言:当法律同现实脱节的时候,宪法是虚假的;当它们是一致的时候,便不是虚假的。所以,我们需要的是——宪法性思维!

宪法性思维,这个词说起来十分古怪,让我假设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来与你们分享。

一位妈妈怀孕了,她去医院做b超,她问医生,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医生回答她说:我们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男孩女孩一样好!所以,当我们还是一个小胎儿的时候已经受到了宪法性思维的保护,这个保护叫人权,叫男女平等。

孩子呱呱坠地,送去上学,小学初中高中乃至大学,在16岁之前不能被雇佣打工。受教育的权利保证着我们不会沦为文盲,当然我们也有义务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因为我们有义务不成为祖国的文盲。

慢慢的,孩子长大了,会上网啦,他在网上针砭时事,针对社会现象还会发出犀利独到的见解,引来一片观众围观叫好,放心,他很安全,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力。当然,他不能造谣诽谤,没有边界的自由不是自由。

大学毕业了,认真复习考上了公务员,经过几年的辛勤工作被领导提拔为了科长。这个就不用假设,可以拿我自己现身说法,今年初,我被正式任命为奉节县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科科长,一时间自我感觉相当良好。办公室里每天充斥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执业年限没到想要开诊所,有的执业范围不符想要执业,更甚者除了钱啥都没有让我给他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听起来是不是有些刺激。还好,我的宪法性思维让我只看到正确的路。往大了说,我看护着全县人民医疗健康的大门,作为守门人,我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行使审批权力,符合条件的,无条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无条件拒绝!往小了说,我在保护着自己的安稳,若踏错一步,即是万丈深渊!在这里,说一个题外话,人吃五谷杂粮,难免有个三病两痛,请诸位以后进诊所配药打针时,看一看墙上有没有挂着由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是鉴别黑诊所最有效的方法,当然,这也是宪法性思维赐予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那让我们一起行使权利,保障安全。

宪法在我们心中,更在官员行使签字权力的笔尖,用清正廉洁写下一份庄严;也在老师教学相长的教鞭,用认真负责指点一片出蓝天;在医生望闻问切的手术台前,用精益求精击败死神的眷恋。

最后,让我们一起重温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宣誓誓词: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第9篇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第10篇 关于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范文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相关法律条例。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

或许大家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但正是因为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制意识较模糊,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知之甚少,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漠,使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说有同学在校外遭到不法分子的勒索要挟,常常会想要大事化了,这可能会使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又比如说有些同学在成年后为了体验生活校外打工,因为不熟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使得自己的劳动和所得不成正比。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因此,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是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关于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范文

第11篇 法在身边演讲稿

法律与人的生活不是对立的,而应该是相容的。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而是息息相关的。只有每个人都遵守法律法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哥哥一直对我说,不要酒后驾车,千万不要酒后驾车!每次碰面,只要他喝了酒,便不再开车。我笑他胆小怕事,他却说我没有责任心。直到有一天,他讲了一则往事给我听:

那天也是朋友聚会,他喝了三杯啤酒,开车回家。路上在躲避公交时,一下子转轮打过了,将一辆停靠在路旁的出租车司机位置车门装的完全变了形;紧接着便听到出租车副驾驶位上传来撕心裂肺的喊声,乘客刚跨出的一只脚被这突入其来的撞击紧紧卡在了路沿石上,拔也拔不出。周围人都过来帮忙,想把车推开,将那小伙子救出,却始终没有效果。眼看着血从被挤压的地方往外渗,腿也慢慢肿胀起来…等到消防车来了之后,那位乘客已经昏迷过去,额头上还留着大颗大颗的汗珠;哥哥说,他当时被吓傻了,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成为一个害人凶手。此后不久,小伙子出院了,可他再也没能像正常人一样走路生活,而总是一拐一拐的。

这件事一直缠绕在他的心头,那个跛脚的年轻人也一直提醒他不要酒后驾车。

现在全国都在严查酒后驾车,那到底什么才是酒后驾车呢?有人说喝多了大脑不清醒驾车,有人说只有通过检测超过了规定值的才算酒后驾车,也有人认为只要喝了酒就应该算是酒后驾车。到底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呢?根据法律规定,第三种才是正确的。也许有人会说,那喝一杯又不会影响我开车,反正也检查不出来,喝就喝吧。再说了,就一杯,怎么可能会让我反应迟钝,做出不正确的判断呢?理论上说,一杯酒确实不足以让人变得糊涂,可事实并非如此。

一杯不会醉,那就再喝一杯吧;两杯也没有问题;不行,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还得来一杯;慢慢的,从三杯到五杯,甚至更多;直到自己走路歪歪斜斜的还一个劲儿地说:“我没醉,能开车!”自己的判断力在不知不觉中被麻醉了,神经在无意识间放松了,开上车了还以为别人都不如自己酒量好,自然也没有发觉危险已经悄悄逼近……而这种多年养成的习惯也加速了汽车“出轨”;再加上之前法律对于酒后驾车的惩罚并不重,违法成本相当小,没有多少人会遵守法规,酒后驾车成了很普遍的现象。

有多少人能够拍着胸脯说,我从来没有在酒后开过车!没有几个。。我哥哥平时也是一个守法的公民,却因为一时的侥幸而酿成惨剧,这件事让他感到羞愧,让他感到后悔。可是后悔没有用,再也回不到以前的生活了。那个跛脚的男孩,他的生命才刚刚展开,画布还没来得及添上漂亮的图案,却已经蒙上了阴云。如果这是您的孩子,这是您的情人,再或者他就是您自己,您还会对酒后驾车无动于衷吗?!

前些天南京撞车案中,一对幸福的夫妻只是像平常一样手挽手走在了不知多少遍的路上,却惨死在车轮下,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来不及看世界一眼的几个月大的孩子!车祸剥夺的不仅仅是司机的自由,更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碾碎了亲人的心!难道只有通过血的教训才能让你我改变,才能让我们意识到陋习的危害,只有亲身经历才能让我们发觉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吗?!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孩子上学要用道路,白领上班要用道路,就连散步遛弯也要用道路。每个人都想不到未来会发生什么,都想不到前方看似安全的路口会不会暗藏杀机,都想不到宽阔大道上会不会冲出夺命黑车?

正所谓“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马路杀手中有一半以上都是酒醉的人,这又说明了什么!!没有人想背上心灵的包袱,也没没有人愿意成为那个跛脚的男孩,而预防这一切的发生只能从我们自己做起!

喝酒不是错,错的是喝了酒还强行驾车上路。改错从自身着手,预防从你我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拒绝马路杀手,拒绝酒后驾车!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做到了遵法守法,鼓励身边的人都遵法守法,道路才会更加安全!让我们与法规手拉手,共创美好和谐家园!

第12篇 比赛演讲稿:法在我心中 礼进千万家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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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评委,你们别以为我说的都是过时的话,有些人们以为是“过时”的。受到历史锤炼的经典思想总有它的生命力。不信吗?你们听听1988年1月世界上74位诺贝尔奖奖金获得者在巴黎开会结束时,他们发表的一个宣言,其中说:“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头252022年,去吸取孔子的智慧。”

所以呀!毛泽东同志也说过:“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对于这些,我们还是小学生。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着,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然不能只按照“我心中的法”,还是要听听__同志的讲话吧:“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这里面有一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但这仅仅是记住了八分之一呀!完整地、全面的记住伟人、圣人、还有党的领导人的话,并把它付诸实践,那么,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依法治国就将决不会是一句空话!

我终于悟到了:建设和谐社会,不能没有法,但是也不能仅仅依靠法。

必须记住:违法的事情坚决不能做!不违法的事情也不是全都能做,要选择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他人、有利于人民的事情去做!我们每个人的道德境界越高尚,我们的社会就越和谐。——这就是我心中的法!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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