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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88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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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正确履行审查批捕、审查等检察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77人,提起公诉1050人,分别比20__年上升23%和14%。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相互配合和制约,加大惩治各种刑事犯罪的力度,从重从快批捕、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杀人、抢劫、盗窃等恶性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惩处犯罪团伙38个,上呈市检察院审查严重刑事犯罪分子52人。如:批捕了在市区公共场所疯狂抢劫10余次的宋建锋等八人犯罪团伙,在__市郊区采取麻醉方法实施抢劫的康金泉等四人犯罪团伙,在石桥镇“非法控制客运线路”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赛超等人犯罪团伙。尤其是按照党委的部署,积极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分子314人,提起公诉425人,“百名干警批捕数”和“百名干警数”两项指标始终处于全省前列。

立足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每一份举报、每一件申诉、每一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尤其是预防和处置涉检工作,去年在举办奥运会、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等国家重要活动的严峻压力和形势下,我们积极探索重大疑难案件息诉息访工作机制,期间息诉罢访涉检上访案件37起,确保了没有发生来自我院涉检上访的干扰。如办理的中政委交办的裴世聚涉法上访案,上访时间长达11年,交由我院办理后,我们仅用43天时间就彻底息诉,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肯定,此案被评为20__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二、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努力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年来共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1人,所办案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人,、犯罪案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同时扎实推进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积极开展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及预防调查,牢固构筑预防网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突出查办重、特大案件。在去年办理的案件中,大案15人,占立案总数的71%;科局级干部犯罪案件8人,占立案总数的38%。其中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案件9人,贪污受贿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2人,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的1人。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的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和破坏环境资源的渎职犯罪案件。去年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开展了查办“危害民生的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和破坏环境资源的渎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共办理危害民生的贪污受贿犯罪案件8件,较好的体现了检察机关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如办理了__区县乡公路管理所所长__x等人涉嫌贪污涉农资金56万元案等。

加快诉讼进程,注重反腐败成果转化。去年所立案件,全部都侦查终结并移送,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如:办理的__x市邮政局邮政储蓄所押运员__x贪污押运款60万元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我院办理的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数居全市之首。在去年8月份的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我院作了查办贪污受贿职务犯罪大案经验发言。办理的__x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党支部书记__x贪污88万元案先后被评为20__年度全省和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强化侦查监督。共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2人;纠正漏捕28人,现已作出有罪判决20人;决定不1人,追诉漏犯7人。如我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__x涉嫌抢劫一案时,发现漏犯,遂要求公安机关追捕该犯罪嫌疑人__,该案被提起公诉后__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时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为重点,强化对刑事立案的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3人,侦查机关研究后全部立案,现已作出有罪判决5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的1人。

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对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抗诉3案。受理不服法院生效的民事 行政判决、裁定申诉39件,经审查对确有错误的提请市院抗诉2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

强化执行活动监督。以确保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执行机关各种活动的合法性为重点,不断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3份,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230份,较好的促进了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认真开展“公共形象建设”,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市检察院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公共形象建设”活动,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通过品牌成果运用竞赛,对我院所创新的三个品牌往更高层次进行了宣传推介,扩大了影响;通过推行说理制度、实行公开听证制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等互动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了“执法活动向社会开放”;通过开展公共利益维护,加强了对权益易受侵害群体利益的保护,也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了有效的预防服务;通过建立干警岗位说明书制度,进一步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去年以来我院办理的所有案件中没有出现重大瑕疵,也没有因执法不规范而出现严重的涉法上访。我院创新的“未成年人全景式特殊司法保护办法”和“老病残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听证制度”被中央媒体报道,“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以文件形式转发在全国进行推广。

五、始终围绕队伍建设的主题,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

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去年以来,我们深入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并按照省、市检察院的部署开展了“改进执法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活动、“倾听群众意见,提高执法水平”大走访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为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振奋工作精神,提高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继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机关作风管理的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约束全体干警的行为,经常性地开展检风检纪督察,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对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去年以来干警队伍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事件。

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我们贴近检察实际,贴近检察生活,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活跃丰富了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了健康向上的工作学习氛围。采取组织春节联欢会、文体比赛、外出参观学习、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陶冶干警情操,提升思想境界。通过大力宣传检察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去年我院5名干警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两名干警被授予市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我院检察官__x同志,继07年被区委、市委政法委号召学习的基础上,去年又被授予河南省第五届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还有一批干警受到了不同层次的表彰和奖励。

通过上述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干警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在去年的全市检察系统业务评比中,我院也继续保持了优秀检察院的称号。

六、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不断提高全面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坚持党的领导。检察事业要发展,必须依靠党的领导。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纳入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始终坚持把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始终坚持向党委请示汇报的各项制度,对检察工作的总体安排、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都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从而赢得了党委的信任,区委不仅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时也给检察机关提供了有力的经费、物质、组织保障,为检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自觉接受人大的全面监督。一年来,我们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全面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对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事项都专题向人大作了书面报告,并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联络,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监督检察工作,去年4月,__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首次确认了我院提请的7名人民监督员,12月__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我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这都体现了人民代表、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爱护。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全面监督的同时,我们还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通过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业务、队伍、管理等各环节的监督 制约,促进了我们工作水平、管理水平、队伍形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把检察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使检察工作与大局工作同频共振。

一是加大反腐败力度,力查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铺路清障,保驾护航。我们配合政府的工作部署,制订了检察机关为项目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以及执法为民服务十二条。在查案中做到优先办理党委、人大交办的案件,优先办理破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案件,优先办理影响大局稳定的案件。此外,还加强了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由过去的侧重打击走向打击与预防并重,并建议区委成立了由区委牵头,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大预防网络,并积极开展行业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等工作,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是坚持严打斗争,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还积极参加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抽调干警参加驻村工作和混乱村的治安整治,在协助农村抗击非典、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切实做好涉法举报、控告申诉工作,认真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做好疏导教育和息访息诉工作,平息群众上访案、事件,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派驻乡镇检察室,积极配合乡镇办党委、政府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拓宽了检察工作的层面,延伸了服务触角。

八、其他工作情况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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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局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党的、中央八项规定及中纪委、省市县纪委重要会议精神,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严格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加强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确保金堂公安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级落实主体责任部署要求,我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局党委、分管局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治警责任,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抓业务、带队伍的双重职责。二是全力推动管党治党治警政治责任向科、所、队、室延伸,继续深化完善责任清单、述责述廉、温馨提示、谈话提醒和组织处理等举措,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三是认真谋划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我局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组织召开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上总结回顾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并结合市局《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了2017年金堂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要求局属各部门以落实《条例》、《准则》等党纪党规为主线,全局领导干部向局党委层层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4月组织召开主体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纪警纪,加大各类案件查办力度,更加注重违法违纪问题事前预防,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增强“四个意识”,确保队伍忠诚可靠

一是我局党委班子坚持以上率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政治性贯穿监督执纪的全过程,严格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和“十二个不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二是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以党的为引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对党忠诚体现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上,体现在维护一方平安和队伍安全上。三是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检查《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恪守政治要求,严格规范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确保了队伍忠诚可靠。

三、强化监督机制,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完善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联动协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从民警的基本行为养成抓起,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持之以反对的纠正“四风”。二是持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群众评议、召开坝坝会等方法,严查严纠在推进警务公开、落实便民措施、加强窗口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和整顿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了省市县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9月27日,副县长、公安局长潘智率县纪委、财政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深入赵家镇天星洞村召开密切联系群众“坝坝会”,潘智副县长一行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一一做了解答。三是规范公安民警数字证书的管理,把对辅警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纳入常态,有效预防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四是大力推进社会综合评价工作,督促各窗口单位全力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四、保持高压态势,强力落实纪律审查

一是坚持反腐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决查处“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真抓严管、治病救人。三是坚持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纳入主体责任重要内容,贯穿于党员干部和民警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全过程。特别是在把握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方面,注重抓细、抓实、抓常、抓长,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我局共受理检举、反映、投诉一百余件,经过调查核实,查办违纪案件2件,分别对2名违纪民警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14名违规违纪民警进行了问责处理,有力地整肃了队伍,促进了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纯洁了公安队伍。

五、加强源头治理,着力防患于未然

一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全局范围内开启源头治理预防腐败工作模式,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纪检监察室、交警大队、刑警大队、禁毒大队、杨柳桥派出所等相关负责人召开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部署会,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深入查找漏洞,制定防控措施,补齐短板。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具体内容,推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向基层党组织全面延伸。三是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切实保障权力规范运行,消除权力运行风险,不断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了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四是全警动员,全面启动。认真开展了专项治理“微腐败”和“制度执行年”工作,扎实推进了阶段各项工作。五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兼职纪检员工作报告、“一规则两准则四条例”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行民警执法执纪监督检查、重点执法环节报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机制,推动了覆盖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民警的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建设。

六、加强宣传教育,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全局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热潮,深入领会主题和灵魂,准确把握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旗帜和方向、目标和任务,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战略部署上来。二是坚持不懈地用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切实把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在全局高高树立起来、坚决落实下去,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将“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作为建警治警总方略、立警从警座右铭,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活动,着力构建全警覆盖、不留死角的廉政警示教育网络。继续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引导党员民警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现纯正家风与优良党风共融互动。四是组织全体民警、协警观看了成都市公安局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警戒ⅱ》、“警钟”、“监督问责第一线”等,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了警钟长鸣;转发并要求全局民警学习《全市公安机关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省纪委驻厅纪检组《转发驻公安部纪检组关于近期发生的部分民警违反安保战时纪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等真实案例,时刻警醒全体民警,加强自我监督,以反面教材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五是通过落实党委(总支、支部)班子主要负责人宣讲党章党纪党规,组织广大党员民警深入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生活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5月22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智就贯彻落实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给党员民警讲授了一堂既深入浅出,又生动精彩的党课。今年县局有9名入党积极分子和15名预备党员参加了金堂县职机关公委组织的政治学习,5名“微党校”教师,到乡镇、街道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把廉政教育融入日常教育,讲好警察廉政故事,弘扬警营正能量,激浊扬清,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局面。六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爱国教育活动。在清明节和第四个烈士纪念日,我局团委组织青年民警前往金堂县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缅怀英烈,不忘初心”祭奠活动,深切缅怀先烈的光辉事迹,追思他们英勇顽强、无私奉献、忠诚为民的崇高革命精神。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忠诚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牢固树立对党和公安事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永葆金堂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七、加强自身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

一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工干部、纪检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及时配齐配强了专、兼职纪检员和主体责任清单联络员,确保了政工监督和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行。二是按照省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提升指挥决策能力”大轮训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领导干部分批次到省厅警察学院战训基地培训,并组织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19人参加县委组织的专题培训,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监督执纪程序、制度和规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升,有效防止了“灯下黑”。

一年来,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惩治腐败定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发扬优势,克服不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平安、幸福金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特此报告。

公安局委员会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成都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和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加强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服务水平,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平安成都、法制成都、廉洁成都”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统筹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市局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领导重视,层层压实工作任务。市局党委主要领导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要求,主持会议研究讨论了市局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及分工,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清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找准各自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成都公安队伍。

(二)厘清边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市局党委制订的《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承办、协办单位。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制,在抓好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要求各自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明确分工、逐项细化,不但落实到领导干部,还落实到全体党员民警,延伸至普通民警及工作人员,使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认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承诺书。同时,按照市委的相关要求,市局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延伸至各分、市、县局和机关各处队,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严格考核,确保责任措施落实。根据省市党委和省厅相关文件要求,市局党委制定了《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实施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总体目标进行考核,并采取平时督促检查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导,在半年和年终对全市公安机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进,有力地推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按照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市局党委全面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全体党委委员按照责任分工按期定时填报抓反腐倡廉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同时,坚持抓好廉政谈话、任职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拓宽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各级班子成员和民警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充分体现“明责必履责,履职必负责,负责必问责,问责必究责”。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局党委始终将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今年全市公安机关“规范年”建设的有力抓手,抓紧抓实“学”“改”“做”重点,确保支部全覆盖、党员无遗漏,有效促进四项建设、安保维稳、服务群众等工作。一是在“学”上下功夫。市局党委多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并通过开辟“两学一做”专栏,依托公安部“警苑心语”和市局“成都公安”公众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及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等形式,全面落细落实各项学习教育任务。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邀请专家学者做专题辅导70余场次,近3万人次民警接受理论教育。同时,开展学习周卫东同志先进事迹,以及向市局阮立波、朱伟华、林正良等省市表彰的“成都榜样.最美警察”学习,举办全市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展,组织观看《警钟——公安机关反腐倡廉系列警示教育片》,以及市局制作的《警戒》系列警示片,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二是在“改”上下功夫。按照省委三项整改“回头看”、市委“五个三”分类整改行动的总体部署,一方面狠抓队伍风险防控评估工作,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队伍管理和风险防控排查整顿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员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整合政工、纪检、法制等部门职责,定期对10项队伍风险内容、20个风险点全面排查、整改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弥补队伍管理短板,防控队伍风险,确保全市公安队伍健康稳定发展。另一方面狠抓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治,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的思路,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保密纪律专项教育”,通过组织全警学习保密纪律、自查保密工作漏洞,有效提升了队伍保密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健全了保密制度。三是在“做”上下功夫。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和民警聚焦“四讲四有”对标对齐,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民警中喊响“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做‘忠诚为民、勇于担当’合格民警”,在基层所队喊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创人民满意所队”,在全市公安机关提出“践行‘一四六三’总体思路,争创全国一流公安工作”,形成“千钧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目标”的干事创业氛围。强化便民利民意识,制定并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改革助推发展服务群众21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相关警种职责、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表,落实项目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顺利完成。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整肃警纪警风警务。坚决贯彻“五个必须”重大要求,坚决纠正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做到绝对讲忠诚、绝对讲团结、绝对讲服从,始终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利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警示教育会议、专题党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始终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围绕中心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民警的基本行为养成抓起,把公安部“三项纪律”、省厅“八个一律”和市局“六条铁规”等纪律规定贯穿到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确保党委政府和省厅、市局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市局党委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三重”导向和“三个六”用人要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干部选任程序,围绕市委“1+2+2+4”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完善配套制度,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出市局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程序等问题,确保干部选任按图施工。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核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以及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等相关规定,对违规干预、突出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坚决予以打击处理,树立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良好氛围。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市局党委始终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对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公安机关办案纪律等严重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的案件集中予以重点查处。2016年1月至今,市局纪委共受理涉嫌违反“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件76件,其中涉嫌违反“四风”问题举报件65件,涉嫌腐败问题举报件11件。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四风”及腐败案件13件15人。其中,“四风”类案件5件5人,贪腐类案件8件10人。

(二)严格落实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及重大事项信息报送等制度。对群众投诉反映和各级领导交办涉及民警不作为、执法执勤不规范等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分别向有关当事人及上级部门做了回复,对于构成违纪违规的给予严肃处理,及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2016年1月至今,市局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62件,其中,一般信访482件,重要信访80件,已办结521件(一般信访445件、重要信访76件),正在办理41件。

(三)全面落实《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成都市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对涉及公安机关牵头整改的三项任务,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牵头负责相应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截止10月底,其中“一些街道社区随意占用街道设置收费停车位”和“有的公共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等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解决力度不够大”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特别是在开展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局党委组织全市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组织1926人(市管干部39人,处级1887人)签订了承诺书,确保整治范围内人员全覆盖。同时,对以上人员是否存在“靠山吃山”现象,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过程中是否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及违规在私营企业持有股份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清查,经过自查自纠,发现配偶违规经商的5人,纠正5人;配偶违规持有股份的6人,纠正6人。另外,还对存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但不在本人管辖和业务范围的进行了教育提醒。

四、强化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建设,扎实推进源头治理

(一)建立健全制度。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市局党委制定了《成都市公安局2016年源头治理预防腐败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3类14条具体工作内容,明确了牵头协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对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等重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二)丰富活动形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廉政套餐”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参加任前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签订《廉政承诺书》、撰写心得体会等,进一步牢固树立领导干部廉洁从警意识。2016年1月至今,已组织27名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开展4批次“廉政套餐”活动。

(三)创新监督平台。狠抓网上监督中心督察触角延伸,在全省率先建成成都公安网上督察中心,有效集成26000多个视频探头、链入7大公安信息系统,运用视频督察、gps卫星定位督察等七大功能全面开展智能督察,实现执纪监督全覆盖,对违法违纪行为保持严惩高压态势。

(四)狠抓专(兼)职纪检员队伍建设。在全面推行“三员合一”制度,设立910名由教导员或分管政工的科所队领导担任专(兼)职纪检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解决部分警种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明确了在27个没有设立纪检机构的警种由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现了监督全覆盖,把监督执纪关口延展到公安队伍最末端。市局这一做法被《廉政瞭望》、新华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

五、加强宣传教育,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狠抓反腐败工作

(一)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将队伍廉洁从警教育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并坚持运用发生在公安队伍中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广大民警。目前,已完成市局警示教育片《警戒ⅱ》共5个案例的甄选和脚本编写工作,包括贪污受贿、工作失职、接警推诿、敲诈勒索、诈骗等5类违纪违法行为,涉及治安、禁毒、派出所、110指挥室等多个警种及岗位。同时,组织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全体民警分别观看了上级纪检部门制作的《权戒ⅱ》、《手莫伸》、《国资之蠹》和《南充贿选案》等警示片,营造起浓厚的廉洁从警氛围,充分利用《成都日报》、“廉洁成都”网站、省纪委《廉政瞭望》等宣传媒体,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刊发信息30余条。

(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以践行“四种形态”为抓手,创新运用建议函、温馨提示函等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提示主管部门加强管理,注重查早查小。2016年1月至今,开展批评教育902人次,发出工作提示函737份,开展约谈455人次、诫勉谈话19人,进行函询21人次,给予组织处理73人次,切实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落实到对民警的日常监督管理中,以较小的代价管住大多数,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三)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对民警队伍自身管理教育,加大干部民警违法违纪的查处工作力度。2016年1月至今,全市公安机关查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80件104人,其中市局纪委立案48件68人,较去年同期自办30件34人,案件数增长了60%,人数增加100%;依照《问责暂行规定》对44件事项51名民警进行了问责。市局纪委受理省委巡视组、市委巡视组交办件共22件,已全部办结。

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充分发挥班子示范带头作用

市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为广大党员民警作出了表率。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认真带头学习中央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成都、法治成都、廉洁成都”建设过程中,带领全市公安民警忠诚履职、顽强拼搏,有力地维护了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为服务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和选拔党和人民群众需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十不准”纪律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要求,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工程建设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作出示范。

(三)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带动全市党员民警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每个局党委委员按照分工对口联系1个县级公安机关、1个基层派出所,定期深入联系点掌握工作情况,开展工作指导。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轻车简从。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

(四)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市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政自律准则》各项规定,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均按照廉洁自律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报告。

一年来,市局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要求以及全市市民的期望仍存在差距。如:个别领导和单位党组织还存在“两个责任”界线不清、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四风”问题的新情况、新特点还有待进一步找准、抓实;一些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与抓好业务工作的结合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等。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一如既往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行动上,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公安队伍,为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成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公安局委员会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成都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公安部、省厅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加强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服务水平,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平安成都、法制成都、廉洁成都”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统筹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领导重视,层层压实工作任务。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按照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左正同志要求“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四个亲自”指示精神,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清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找准各自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成都公安队伍。

(二)厘清边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市局党委制订的《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承办、协办单位。中央提出“两个责任”后,市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全体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分管工作,提出年度工作任务,拟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抓好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要求分管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明确分工、逐项细化,不但落实到领导干部,还落实到全体党员民警,使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认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承诺书。

(三)严格考核,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年初,市局党委研究制定了《成都市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总体目标进行考核。市局党委采取平时督促检查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导。同时,在半年和年终对全市公安机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进,有力地推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按照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市局全面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全体党委委员按照责任分工按期定时填报抓反腐倡廉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市局坚持抓好廉政谈话、任职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拓宽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各级班子成员和民警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充分体现“明责必履责,履职必负责,负责必问责,问责必究责”。为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按照市纪委关于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部署要求,11月10日,市局召开了2015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和平,副局长巢维,副局长王峰和10个内设处、队主要负责人向大会作了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了参会代表现场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发展

(一)严明党的纪律。一是整肃警纪警风。利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警示教育会议、专题党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始终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二是严肃警务纪律。围绕中心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民警的基本行为养成抓起,把公安部“三项纪律”、省厅“八个一律”和市局“六条铁规”等纪律规定贯穿到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确保党委政府和省厅、市局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集中整治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有警不处、有案不立等关系群众安全感问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影响执法公正问题,违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乱收滥罚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等刁难群众问题,利用职务之便经商办企业等与民争利问题。与业务部门建立联动协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及早发现问题、找准问题,主动施策,巩固整治成效。2015年度,未查处此类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

(二)深入贯彻市委《关于落实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一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党委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邀请专家学者上“公安大讲堂”进行贯彻重要讲话集中辅导,并在全局上下组织学习对公安工作的“六点指示”;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焦裕禄、兰辉、菊美多吉、毕世祥、郭兴利等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转变作风、司法为民、廉洁从警”专项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忏悔录》、《手莫伸》等警示教育片,参观了廉政教育基地,使各级领导干部受到一次生动的党风廉政教育;三是组织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四是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四个对照”,认真查摆问题,广泛深入群众、充分利用公安内网平台收集征求各类意见建议,逐级列出了整改清单,汇总整理意见建议27条。

(三)坚决贯彻“五个必须”重大要求。坚决纠正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做到绝对讲忠诚、绝对讲团结、绝对讲服从,始终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等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制度要求,市局各级领导干部都编入了党的一个支部,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民警的监督。同时,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制度要求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自查内容,组织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确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四)坚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今年6月2日,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部署暨专题党课报告会。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左正作了题为“坚定践行‘三严三实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的党课报告;二是今年6月30日至7月1日、8月25日和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党委中心组(扩大)“三严三实”三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市局党委委员,市局各处、队负责人参加会议;三是今年9月10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暨专题党课报告会。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市局局长左正结合警示教育片和通报的典型案例,以“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为主题给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四是今年10 月27日,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召开“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专题辅导报告会,市局直属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2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德运作辅导报告,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万文涛主持报告会。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市局党委始终以“零容忍”态度重点查处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公安机关办案纪律等严重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的案件,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2015年1月至今,共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55件66人。其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案件6件8人。因队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追究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3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人,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通报了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件14件,涉及民警20人。

(二)市局严格落实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及重大事项信息报送等制度。对群众投诉反映和各级领导交办涉及民警不作为、执法执勤不规范等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分别向有关当事人及上级部门做了回复,对于构成违纪违规的给予严肃处理,及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2015年至今,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923件。其中,重要信访47件,一般信访876件。923件信访中,已办结907件,在办16件。同比去年同期810件,增长14%。

(三)市局认真落实《关于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及公车治理督查的通知》。一是按照公务用车5项制度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入户车辆全部纳入编制管理,购车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车辆购置均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购置,车辆购置均通过政府采购机构执行;二是拟定了《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制定了《市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认真核定单位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面积,制定了《市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通过检查和对照2014年新标准,我局机关办公用房及业务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均低于相关核定标准数,没有超出相关标准,针对部分领导办公用房超出标准的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提出了整改方案,报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批准后,已按期完成了改造。

(四)持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市公安办证中心窗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一二六”总体工作思路,从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服务规范等环节入手,形成了以队伍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为服务对象满意为核心,以责任落实为保障的工作态势,使全体窗口民警“人民公安为人民”宗旨意识和“4s”服务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效率进一步提升。

(五)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和会员卡问题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巩固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市局对廉简过节提出要求,对相关监督检查进行部署。通过向全局近2万名民警推送廉洁短信,进一步强化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各项纪律规定。同时,市局纪委成立6个专项督导工作组,采取联合督导、明察暗访、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台账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区(市)县局和市局各处、队在节日期间有无发放礼品礼券,有无收受会员卡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持续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今年,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选人用人“1+5”制度和市委组织部的干部选拔工作流程,我局紧紧围绕上级文件规定,分别草拟了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个人如实填报家属经商、投资和严格任职回避等制度。对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任(兼)职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责令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规范整改。

(七)开展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专项整治。规范全局教育训练工作,严格执行教育训练经费审批制度,实行训练事前审批制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训练一律不批准、不划拨经费。今年以来,坚持对社会化培训情况定期进行清理,未发现违规参训情况,未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未批准社会化培训经费。同时,建立社会化培训长效预防机制,调研拟定《成都市公安局民警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规范全局领导干部及民警参加社会化学习培训的审批工作,按照自学、自愿、自费的原则,鼓励广大民警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八)持续开展慵懒散浮拖专项问题整治。结合专题教育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社会监督。8月底,结合“9.3”安保督导检查和战地思想工作,成立4个督导组分别到区分局、市县公安局和交警支队、地铁分局等单位,邀请民警代表、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就市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汇总整理意见建议共计27条。同时,督促各单位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曝光庸懒散浮拖现象。

(九)查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今年,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2015年打击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坚决打击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危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工作中,市公安局切实履行职责,紧紧瞄准“粮、油、菜、肉、药”关系群众餐桌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领域,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协作,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依法惩处了一批涉案人员,有效净化了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已办结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0件,打击处理70人,查获有毒有害食品7大类,涉及病死牛肉、火锅老油、毒黄喉、罂粟壳、过期冻虾、毒笋子、存储不善的药品等“问题”食药品2300吨,破获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案件3件。

(十)查纠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15年3月,按照市委政法委和《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局周密组织,认真部署开展了涉案款物专项清理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对查封、扣押、冻结、保管等处理涉案款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格查纠,做到不弄虚作假,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切实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的目的。今年10月,市委政法委第3督导检查组对市局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对市局此项活动开展给予了积极评价。

(十一)查纠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加强涉危从业单位安全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检查涉危从业单位3000余家(次),现场发现整改安全隐患273起,下发《整改告之书》39份。特别是天津“8·12”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发生后,积极主动投入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行动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2.8万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835家,发现整改隐患和问题7524处,查处非法违法行为492个,对31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4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圆满完成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出动警力28078人次、车辆9883台次,组织群防群治社会力量87637人次,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51个、收缴各类非法烟花530 件、鞭炮1818 饼,制止违法燃放802起,口头警告170人,收缴孔明灯745个;三是切实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工作。市局会同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和市工商局等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出台了《成都市公安局等4部门关于中心城区禁止销售散装汽油的通知》,要求中心城区(五城区、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禁止销售散装汽油,除此之外,其它区(市)县的加油站点,按照实名制登记、报备的方式,购买、销售散装汽油。另一方面,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启动散装汽油购销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要求, 8月20日,散装汽油购销信息管理系统已在我市二、三圈层加油站(除城区和天府新区加油站禁止销售散装汽油)全面推行。

(十二)查纠生态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涉及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市局印发了《关于〈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管辖分工及办理规定〉的通知》(成公发〔2014〕192号),明确公安机关内部的责任部门,同时增强与检、法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联系,使得多部门能高效联动,齐抓控污。二是针对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证据搜集、物证鉴定等方面急待解决的难题,开展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行政、刑事案件移交办理工作的专题培训,并组织人员到浙江、杭州等地考察、学习,将先进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一)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加大对纪律审查力度,依规依纪开展审查。一是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的请示报批制度,严把审查措施使用条件、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对办案工作全过程程序的监督管理进行规范,规范报送、备案手续,强化流程监督管理;二是强化审查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管理涉案资料和信息,严格涉案款物监管;三是大力推进审查场所规范化运行,不断加强办案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管,斗硬执行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责任制。督促落实查办案件与办案安全“一岗双责”,不定期抽查办案人员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和严守保密办案责任书情况。

(二)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一是今年严格落实大要案件协作配合、案件线索报告、移送和涉案信息查询等相关配套制度。二是2015年8月,在全市公安机关警示教育活动会议上,通报了2015年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件14件,涉及民警20人。三是治安和禁毒部门利用班子“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和专题党课,剖析近年来队伍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广大民警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四是依托公安网,开设反“四风”转作风专栏,建立“曝光台”,通报曝光执法执勤、服务群众、内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深入推进廉洁成都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一)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提升廉洁成都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一是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督促、监督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把贯彻落实《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公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制定《关于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予以诫勉谈话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督促、监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四是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警务督察部门将《规划》内容纳入纪委、督察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执法执勤、服务群众、内务管理、纪律作风等实行全天候监督检查,并形成《督察通报》,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一是制定了《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成公委〔2015〕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公委〔2015〕44号),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队伍廉洁从警教育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政治部、纪委、机关党委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利用政治思想工作会议、党的建设会议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推进;二是2015年9月至10月,市局纪委先后6次组织24个机关处、队共计660余名民警,前往省、市法纪教育基地锦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实践活动,收到良好成效;三是2015年6月,制作完成队伍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警戒i》,组织各分(市)县局局长、政委,各处(队)主要负责同志、政委等领导70余人集中观看,并印制光碟下发至各个分(市)县局和处(队),要求全体民警人人观看,人人学习;同时,组织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全体民警分别观看了上级纪检部门制作的《权戒ⅱ》、《手莫伸》、《国资之蠹》和《南充贿选案》等警示片,营造起浓厚的廉洁从警氛围;四是充分利用《成都日报》、“廉洁成都”网站、省纪委《廉政瞭望》等宣传媒体,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刊发严守政治纪律、纪检监察机关“创铸树”活动、创新在基层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员工作等信息30余条。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今年初,市局结合实际,将“治安管理领域的深入治理”作为公安系统源头治理的重点领域,一是今年以来,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加强窗口党风廉政暨行政效能建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等工作,治安管理部门每周定期召开支队长会议,了解支队、各科、队及基层各治安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支队政工、纪检部门按计划、按步骤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研究改进,共组织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的研究、部署、检查60余次,形成工作方案4个;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治安管理工作规范》,涵盖了治安行政案件办理、涉黄涉赌案件办理、治安管理行政审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爆危化品管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保安队伍管理、执法监督等九个方面,有效规范全市治安系统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5项条业务工作方面的制度、9项队伍建设方面的制度和4项执法规范化方面的制度,从制度上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将队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禁毒部门作为纪律作风整顿的重点单位,开展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并组织民警观看了《权戒》、《手莫伸—公安机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片,并按照《纪检监察机关重大节假日廉政短信提醒制度》的工作要求,每逢节假日向民警推送廉政短信;四是严格执行《成都市公安局问责暂行规定》和《治安系统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从事前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跟进三方面加强督导检查和刚性问责。今年以来,共收到纪检监察机关交办案件21件,均认真进行了核查、回复。

六、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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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纪委20*年20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报告如下:

20*年市院党组带领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省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市纪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败促廉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和部署,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心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今年初,召开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暨检务督察工作会议,*检察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及推进检务督察制度落实提出了要求。一年来,党组的要求和部署得到很好的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及市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我本人在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同时,也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重要性

按照市院的部署,我和全体检察干警一起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hjt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纪检监察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同时结合贯彻会议精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就要警钟长鸣,市院党组把教育做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检、艰苦奋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工作主题等教育,以此来夯实干警的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开展教育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更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在这种氛围中,我本人也深受教育,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为自己人生的准则和从政的目标。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金钱案。生活中从没用权力谋私利。从没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参与消费娱乐活动。在待遇上不攀不比,今后也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依纪依法查办违纪案件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体现,是端正党风检风的有效手段,今年我市纪检工作继续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严肃查办贪赃枉法、、受贿索贿等影响公正执法的案件,严肃查办参与涉黑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执法犯罪的恶性事件,严肃查办违法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强了对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对违法违纪者,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决不姑息袒护。继续实行案件初核情况备案制度,使举报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中,坚持了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原则,既要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办案,防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又要注意执行政策和法律界限,区别对待,增强了严肃执纪与保护干警权力并重的意识。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共初核案件7件8人,立案1人。并及时向省院、市纪委报告了查办结果。20*年4月25日,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以纪交字[20*]第006号交办函,将举报*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信件批转我院进行调查。经检察长批准,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举报刘新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此案件一信多投,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们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认定刘新民确有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经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对刘新民进行立案,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通过本案处理达到了警示教育全体检察干警的良好效果。

四、积极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强化党风党纪监督和教育

20*年2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按照省院要求将会议情况和贯彻落实意见向检察长*同志进行了汇报,检察长十分重视,两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汇报,专门研究会议贯彻落实工作。决定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为加强组织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设立了检务督察室,增加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基层院也配备了专职检务督察人员。在市检察院检务督察会议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志就全市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暂行规定》,要理解《暂行规定》的精神实质,特别是做检务督察工作的同志更要学深学透。二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正确认识和区分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的关系,检务督察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制度,业务部门的相互制约机制等要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统一的,高效的监督体系,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公信力。三是要求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做他们的坚强后盾,为他们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四是要求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使今年的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有个新进展,新提高。

今年市院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单位对市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主要对以下工作进行了督察:

一是执行安全防范制度情况。对自侦部门是否建立了办案安全责任制和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在侦查过程中是否建立和落实办案与监控、看管工作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的制度;初查、侦查过程中是否有安全防范计划,是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是否在讯问室、询问室进行讯问、询问工作;讯问犯罪嫌疑人前,是否依法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或责令其交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并予以妥善保管;犯罪嫌疑人、证人去卫生间是否有两名以上检察干警看护;讯问、询问、押解、搜查、医疗救治等工作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解;对市院警务区内的讯问室、询问室和讯(询)问专用卫生间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符合标准要求;对押解专用警车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检查符合标准;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各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都有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押解。二是对警用车辆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察。七月二十六日利用休息日市院检务督察长康国忠带领成员单位分两个督察小组到市内闹市区在对警用车辆以及囚车是否非因工作需要在餐饮娱乐旅游场所门前停放进行督察。对警用车辆、有无参加婚丧嫁娶事宜进行督察。通过督察有个别警车有停放情况,发现后对其进行了纠正。三是对接待窗口服务工作情况的督察。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控告申诉处服务窗口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在硬件方面,有专用接待室,有专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电话号码:接待室内挂有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等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待时间,在接待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待:检察长接待日时间在显著位置公布。在软件方面,检查接待室的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接待人员着装整齐;接待用语规范、态度热情、举止文明,对所有件实行微机管理(包括台帐、管辖内案件摘要登记、统计报表管理等)。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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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委、县委读书班暨警示教育专题班精神,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作用,切实为普通党员干部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二、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落实分管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全县政法系统持续做好**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利用会议、调研等方式,组织政法各部门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强化工作指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以案促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下大力气深挖彻查政法干警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持续深化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着力防范腐败问题发生。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县政法系统持续开展党员干部“敛财”问题专项整治,要求每名政法干警签订《中江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拒绝参与活动承诺书》,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参与、“敛财”问题自查自纠,督促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政法干警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清问题。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敛财”行为,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政法干警8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在节假日前开展常态化提醒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尤其是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常性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良好氛围。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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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9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xx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按照院党组分工,我协助检察长分管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告申诉、司法警察和计财装备等工作。

自担任现职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交办事项和代表建议,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廉政和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等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注重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努力学习政治、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一年来,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上级检察机关及本院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了《宪法》、《刑法》、《刑诉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高检院印发的指导性案例等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自己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检察院班子成员,必须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检察工作;作为一名执法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党的宗旨。

二、摆正位置,认真协助检察长抓好分管工作

我认识到,作为副检察长,必须摆正位置,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助手,这样才能维护班子的团结,提高院党组的整体战斗力。我在工作中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多从全局着眼,不计较个人得失,多请示汇报,尽心尽力协助检察长抓好分管工作。

围绕检察职能,预防职务犯罪。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通过分析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手段,剖析发案原因,运用检察建议,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二是采取选择典型案件,组织相关人员旁听法院庭审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借助电视台等媒体平台,以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一年来,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46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320次,发送廉政短信900余条,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0份,在城关地区显著位置布设大型廉政广告牌4块,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畅通控告申诉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加强和规范涉检信访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共接待来访200余人次,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74件,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刑事诉讼监督案件2件,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

坚持依法理财,发挥计财装备工作的保障作用。在工作中树立'为检察工作服务、为全院干警服务'的观念,认真做好检务保障工作。一是落实经费保障政策,确保经费保障正常增长机制落到实处;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经费分类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认真做好财务核算和预、决算编制工作;三是做好资产管理,提高检察装备水平。在装备采购中严格程序、精打细算、确保质量。

加强法警管理,做到保障有力。一是抓队伍,提升综合素质。坚持政治建警、素质立警、作风树警;二是抓管理,严格执行出警审批程序,杜绝派警不规范现象;三是抓履职,提升保障能力。一年来,法警执行看管30人次,协助执行强制措施4人次,执行押解2人次,在办案区值班218人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办案安全和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遵章守纪,强化自身廉政建设

在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不断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来教育警醒自己,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防微杜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筑牢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事业为重,淡泊名利,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上的纯洁。生活俭朴,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作为分管财务的领导,我时刻注意带好头,从自身做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控'三公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在生活上,勤俭节约,远离享乐主义,自觉抵制奢靡之风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在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消费'、'三公经费'支出、公车私用、违规占用住房等方面,本人都没有违规的现象和问题。

四、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交办的事项

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遵守的宪法原则,也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执法办案中,我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对涉及人大代表的案件,严格依法向县人大汇报情况,依法办理,保证人大法律监督权的有效实施。我始终把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认真对待,抓好落实。对涉及我分管的工作,我都能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和人员,明确要求优先办理、规范程序、注重效果。一年来,共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各一件,办理县人大交办信访件两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一年来,我认真履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形势下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二是队伍建设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自身知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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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央、省、市、县的中心工作,重点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六个突破”执行情况、行政效能建设情况、“三创”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开展督促检查。以维护上级的决策权威、令行禁止,确保各项工作“不悬空”。

二、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加强纪律检查纠正“”、“三不”问题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保持作风建设的持久深入,以坚决、坚定、坚韧的态度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贯彻落实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落实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在重大节假日和关键时间节点上进行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防止反弹。纠正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行为,治理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等名义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治理党员干部“庸、懒、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行为。

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对违反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组织处理等惩戒性配套制度,坚持以惩处治本为抓手,纠正立场不稳、精神不振、工作不实、执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检、自律不严、原则不强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扭转不敢担当、不干实事、争功诿过等现象,处置工作不具体、不落实、不负责的“三不”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遏止、严肃查处,及时通报,不搞特殊、例外,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加强监督、强化管理,着力规范制约权力运行的保障体系

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全面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以规范立体的“防御工事”,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建立“三早三卡”预警纠错机制。发现干部职工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三早三卡”机制的监测预警力和风险防控力,发挥“三早三卡”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方面的提醒警示纠错作用。

建立防微杜渐诫勉谈话机制。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严重违纪违法、工作失误和腐败渎职的界限,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着力完善抓早抓小机制,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构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一是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自律意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县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二是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增强崇廉意识。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工作职责上墙、风险提示上桌、廉政屏保上网、警言警句上廊。开展反腐倡廉知识竞赛、读书读报思廉、主要领导讲党课活动,组织倾听廉政主题报告活动等。三是开展感恩警示教育,增强拒腐意识。通过开展回忆人生历程品位幸福生活、学习案例通报、进行案情分析、计算腐败成本、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进行感恩警示教育。

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三重一大”民主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各级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从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入手,构建公开透明、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科技计划项目监管机制,落实重大项目报告制度,确保科技项目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密切干群关系。利用局域网、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贯彻三转,履职尽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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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税务局:

一年以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州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县纪委、县监察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实际,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提高防控机制、执纪问责,确保干部思想健康、作风健康、清正廉洁,为我局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现将一年来纪检监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确保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一是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签订责任书。在年初,原国税、原地税分别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和县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各自传达了全省、全州国税、地税系统会议精神和部署,原国税党组书记、局长分别和班子成员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各部门按照(施秉县国税局“集成优化、归口管理”岗位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干部,原国税逐级签订主体责任书40份,监督责任书4份。原地税2018年逐级签订主体责任书28份,双方都把此项工作列入县局绩效考核,实行责任追究。

二、做好年度述责述廉及廉政考评工作

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国税党组发〔2018〕6号)要求,在会前,监察室事先已将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了张贴公示。1月17日,组织召开了述责述廉及廉政考评大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作2017年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和个人述责述廉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了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会议结束后,由县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全局干部31人,对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束后,对测评表进行了封存上报州局监察室,由州局统计测评结果,经州局反馈,原国税领导班子得票率为100%,等次为“好”,县班子成员全部测评为“好”等次。原地税领导班子得票率为100%,等次为“好”,县班子成员全部测评为“好”等次。总之,在州局党委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了年度述责述廉和测评工作。

三、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管理监督

(一)认真落实“纪检日”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每月组织开展纪检日学习1次,通过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增强了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和引导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

(二)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一是积极开展全员警示教育,上半年,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了总局公告的10起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围绕案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点评。以案释疑,以案明纪,以案醒人。同时希望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将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并公布到县局内网进行全员学习,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 开展实地警示教育。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打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抓好全局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6月18日,我局支部成员(原国税)积极参加了县直纪工委组织的实地警示教育活动,并以支部组织生活方式将参观实地警示教育内容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延伸拓宽教育面。

2. 6月22日,施秉县原地税局与剑河县原地税局联合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脉络,点学习党的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了解了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重大政策部署,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7月27日,施秉县税务局全体党员干部赴黔东南州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参加由县纪委组织的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深刻的认识到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之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精神防线,不忘初心,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好事、办实事,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四)加强常态化明察暗访。一年来,按季开展明察暗访。主要采取走访纳税人,暗访作风纪律执行情况,查阅单位财务收支凭证等多种形式,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警惕“四风”隐形变种、反弹回潮,坚守纪律作风底线不放松。通过明察暗访,促进了干部职工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

四、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作风建设。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作风整治。按照《黔东南州国税系统开展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国税党组发〔2018〕26号)的要求。及时召开作风整治动员大会,通过强化日常督查、下企业、到中介机构明察暗访等方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作风整治工作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检查,加强作风整顿。县局党组以身作则,带头查摆问题,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我局对文件通报的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和工作纪律四个方面存在19个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工作纪律并责成限期整改,重申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小事做起、从具体的工作改起,在严格惩处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集成优化、归口管理”考核办法、“集成优化、归口管理”岗位责任追究制(试行)等管理制度,力求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将各类风险降到最低。

(三)加强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重大节日,县局党组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强调廉政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在重要节点做好提醒、警示,进一步规范了干部执法行为。严格落实 “月报告”、“零报告”“双签字背书”等制度要求。同时开展税务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等活动,“四风”整治工作收效甚好。

五、落实“两个责任”,完善项目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州局“两个责任”工作任务清单,认真进行了分解落实。一是落实任务责任分解。细化和明晰县局党组、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动作”和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重点,责任内容,整个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落实。二是推行项目管理。我局党组结合工作职责、业务特点,对照“两个责任”清单,确定责任落实重点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承办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关键内容,制定了落实方案,并报经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以项目化方式抓好主体责任的承接落实。

六、积极开展“两权”监督。

加强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一是加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组织收入的分析,严格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个体税额核定、按月检查税收票证、发票领用存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婚丧喜庆事项、选人用人、重点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大额支出、房屋装修、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审批,重点对规范津补贴执行情况的监督。

七、加强工作纪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县局纪检监察小组每月对局内部门开展同级监督督查不少于4次,不定时的对干部出勤、着装、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环境卫生、纳税服务执行情况等的检查,每季由监察室牵头完成一项指定业务的督查,一年以来(截止10月25日止),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和作风纪律专项检查共48次,发出通报8期,通报上班时间未按时到岗2人次,旷工2人次,未按时阅读公文8人次,扣款金额1110元。

八、落实信访举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信访案件查办的协调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在县局办公楼大门外和办税服务厅设置了党风廉政建设举报箱,在举报箱上公开举报电话,一年来,没有收到信访举报。

九、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整改的方向。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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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某某纪委监委派驻某某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x委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x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业务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1、认真贯彻学习“两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纪委三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x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讲话。深入学习在甘肃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全体干警、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会议,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在支部党员学习会上做了交流发言。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教育,把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引领党员干部把握严格责任追究的新要求,熟知纪在法前的新标准。

2、积极协助x检察院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协助院党组贯彻落实好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细化分解任务,狠抓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4月份组织召开了全x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学习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x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量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规范司法行为书承诺书》,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协助院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促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3、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切实强化监督意识,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提升执纪监督能力。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进步聚焦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积极开展督导调研,加强对基层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按照《x纪委监委“日清周进月结”工作推进制度》的规定,加强与政治部、机关党总支、案管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种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上半年与政治部共同对x院及8个县(市)院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检察纪律方面进行了检务督察。组织召开了全x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大会,观看省纪委监委制作的《庆阳塌方式腐败》《迷失的信仰》警示教育片。通过鲜活的案例警示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力的促进了干警纪律作风的转变。对x院及8个县(市)院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对各单位落实档分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检察纪律方面进行了督查。组织全x检察干警(包括书记员)500余人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统计表》,完成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的监督和统计报送。完成全x检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处理情况的统计和报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和报告工作。同时配合x院政治部完成对各县(市)院晋升三级高级检察官的考核、考察工作;配合省院第二巡视组对某某院临夏市院和临夏县院的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步做好了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和装订工作,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准确的记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方面情况。

二、尊崇党章党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严肃政治纪律。按照x纪委和x院党组的总体安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强化对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落实x委和省院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推动政令检令畅通

2.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教育,把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引领党员干部把握严格责任追究的新要求,熟知纪在法前的新标准。加强对党章和《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査,抓好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对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对全x检察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没有发现公车私用和办公用房超标等现象。

3.认真落实廉政约谈等制度。印发《某某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促进廉政约谈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五个必须”要求,着眼全局抓统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同硏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民主决策和党内监督水平。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检察体制改革等省院部署的6项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执行约谈工作制度,检察长与班子成员谈话4人次,与基层院检察长谈话10人次,与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谈话26人次;班子成员与基层院检察长谈话12人次,与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谈话21人次;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话16人次,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谈话22人次,达到了全覆盖,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对新提拔任用的4名县级干部和4名科级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并填写了《某某检察院提拔任用干部廉洁从检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2名干警进行约谈,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4.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起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道防线,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坚持关口前移,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严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政约谈等方式提醒告诫,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抓早抓小,经常使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严格追究违反纪律的小节,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三、强化监督责任,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1.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督问责机制促进规范司法的作用,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院《关于加强对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办案监督问责工作的意见》,通过对违法行使职权和违纪违法办案行为进行记录、纠正、通报及责任追究,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加强与办案部门、综合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对接,完成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的监督和统计报送。

2.抓住检务督察关键举措。采取眀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综合督察与专项重点督察相结合等方式,围绕办案安全、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信访接待等司法办案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进行了通报。通过参加部门负责人会议、对重点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定期分析检察干警思想状况和廉政情况,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把早预防、早提醒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按照省院和《某某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规划》的要求,对永靖县检察院和东乡县检察院党组工作开展了巡察,要求被巡检察院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

四、从严治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规范案件查处工作。认真执行《某某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办法》,坚持统一管理、逐级审批、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坚持依纪依规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2.坚持有案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问题,对上级交办督办转办的案件线索快查快结,件件有结果,及时、按要求上报查办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苗头,分析其产生的内在缘由,未雨绸缪,防止和减少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对x纪委监委转办的1件线索正在办理中。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党的精神和省院朱检提出的“新六项重点工作”、紧盯年节假期、对“三重一大”事项、县市院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落实等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检察机关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新成效。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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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纪委20**年20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报告如下:

20**年市院党组带领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省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市纪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败促廉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和部署,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心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今年初,召开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暨检务督察工作会议,××*检察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及推进检务督察制度落实提出了要求。一年来,党组的要求和部署得到很好的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及市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我本人在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同时,也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重要性

按照市院的部署,我和全体检察干警一起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hjt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纪检监察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同时结合贯彻会议精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就要警钟长鸣,市院党组把教育做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检、艰苦奋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工作主题等教育,以此来夯实干警的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开展教育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更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在这种氛围中,我本人也深受教育,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为自己人生的准则和从政的目标。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金钱案。生活中从没用权力谋私利。从没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参与消费娱乐活动。在待遇上不攀不比,今后也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依纪依法查办违纪案件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体现,是端正党风检风的有效手段,今年我市纪检工作继续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严肃查办贪赃枉法、、受贿索贿等影响公正执法的案件,严肃查办参与涉黑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执法犯罪的恶性事件,严肃查办违法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强了对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对违法违纪者,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决不姑息袒护。继续实行案件初核情况备案制度,使举报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中,坚持了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原则,既要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办案,防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又要注意执行政策和法律界限,区别对待,增强了严肃执纪与保护干警权力并重的意识。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共初核案件7件8人,立案1人。并及时向省院、市纪委报告了查办结果。20**年4月25日,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以纪交字[20**]第0**号交办函,将举报××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信件批转我院进行调查。经检察长批准,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举报刘新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此案件一信多投,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们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认定刘新民确有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经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对刘新民进行立案,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通过本案处理达到了警示教育全体检察干警的良好效果。

四、积极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强化党风党纪监督和教育

20**年2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按照省院要求将会议情况和贯彻落实意见向检察长××*同志进行了汇报,检察长十分重视,两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汇报,专门研究会议贯彻落实工作。决定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为加强组织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设立了检务督察室,增加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基层院也配备了专职检务督察人员。在市检察院检务督察会议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志就全市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暂行规定》,要理解《暂行规定》的精神实质,特别是做检务督察工作的同志更要学深学透。二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正确认识和区分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的关系,检务督察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制度,业务部门的相互制约机制等要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统一的,高效的监督体系,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公信力。三是要求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做他们的坚强后盾,为他们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四是要求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使今年的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有个新进展,新提高。

今年市院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单位对市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主要对以下工作进行了督察:

一是执行安全防范制度情况。对自侦部门是否建立了办案安全责任制和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在侦查过程中是否建立和落实办案与监控、看管工作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的制度;初查、侦查过程中是否有安全防范计划,是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是否在讯问室、询问室进行讯问、询问工作;讯问犯罪嫌疑人前,是否依法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或责令其交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并予以妥善保管;犯罪嫌疑人、证人去卫生间是否有两名以上检察干警看护;讯问、询问、押解、搜查、医疗救治等工作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解;对市院警务区内的讯问室、询问室和讯(询)问专用卫生间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符合标准要求;对押解专用警车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检查符合标准;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各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都有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押解。二是对警用车辆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察。七月二十六日利用休息日市院检务督察长康国忠带领成员单位分两个督察小组到市内闹市区在对警用车辆以及囚车是否非因工作需要在餐饮娱乐旅游场所门前停放进行督察。对警用车辆、有无参加婚丧嫁娶事宜进行督察。通过督察有个别警车有停放情况,发现后对其进行了纠正。三是对接待窗口服务工作情况的督察。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控告申诉处服务窗口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在硬件方面,有专用接待室,有专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电话号码:接待室内挂有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等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待时间,在接待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待:检察长接待日时间在显著位置公布。在软件方面,检查接待室的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接待人员着装整齐;接待用语规范、态度热情、举止文明,对所有件实行微机管理(包括台帐、管辖内案件摘要登记、统计报表管理等)。

政治建警督察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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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协助院党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领导机构,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各级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网络机制。

二是拟定《巫溪县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和内设部门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

三是拟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报告,考核、奖惩、监督及鉴定责任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谁出问题,追究谁。

二、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干警廉洁从检的思想道德基础

一是组织层层传达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八次全会以及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斗争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突出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的教育,协助落实好市委部署的作风建设年各项活动,积极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真抓实干之风,雷厉风行之风,廉洁从检之风,修德养廉,树立新风正气。

三是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创新廉政文化载体,丰富网上廉政建设栏目,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从检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增强干警廉洁从检的自律意识。

四是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采取观看警示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组织干警听在押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表彰先进典型,坚持正确导向,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三、强化监督制约,从源头上治理为检不廉

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着力抓好“三谈两述一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有关制度的督促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管理失控,行为失范。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以和变相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和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节假日、婚丧嫁娶、过生日、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收钱敛财。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协调政治处、办公室等部门建立检务督查制度,着力对职侦、公诉、侦监、民行、控申、监所等6个重点业务部门承办个案的案前、案中监督。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度,对撤案、不捕、不诉案件、判无罪等案件进行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等人事工作的监督。着力对干警提职晋级,进人等重大人事任免、人员进出的 监督,切实防止用人选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是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开展对自侦案件全程录音录像情况,扣押冻结款物情况,控告申诉刑事赔偿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的抽查检查,纠防执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五是努力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通过报刊、电视媒介,法制宣传、举报宣传等,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方便群众监督。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协调、沟通,掌握情况,听取意见。采取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案单位,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加以解决。

四、加强举报工作,依法依纪查处举报案件

坚持有反映必查、有案必办、违纪必究,惩处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把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措施,当作纪检监察部门的首要任务来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查处案件,惩治腐败,纯洁队伍,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定期对举报和查处的案件进行分析,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意见,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坚决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违纪违规案件,针对群众举报的突出问题,建制堵漏,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规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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