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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7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1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x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年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机制,在重点乡镇和服务内容上要有创新和突破。到x年,各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家庭监护,父母尽责。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旗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三)社会参与、全民关爱。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在政府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以乡约村规、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覆盖城乡三级(旗、乡、村)救助保护体系
旗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精准施策。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旗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特点参与关爱服务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快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等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妇联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保护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举办村委会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日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促进全社会共同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四、构建夯实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民政管理所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五、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相关项目,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乡(镇)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容纳能力,突出儿童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征,积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及“阳光庭院”“有福童享”“快乐学校”等标牌的关爱服务阵地,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要将留守儿童送至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人员管理、有儿童档案、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台账、有经费保障的标准,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要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基层文化中心的多重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
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旗、乡、村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旗、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微信群,互动交流,促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生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工种结构。择优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对于兼职管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一)调查摸排,实现精准帮扶
按照《**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统计台账。与学校合作,依托全市“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每季度最后月15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旗民政局,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
旗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旗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法治保障。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四)营造关爱保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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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为人民履好职、行好权的重要职能作用。几年来,我们东昌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发展高于一切的宗旨,始终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摆在人大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建设经济强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东昌区经济的大发展。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围绕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找准切入点,深入基层,联系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区委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我们结合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了经济工作、民生工作、科技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等方面的调查,形成了《关于东昌区城市居民住宅楼弃管状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在东昌区推行部门预算工作建议的报告》、《关于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调查报告》、《关于落实科技进步法和科技进步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调查报告》等调查报告,这些报告都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其中,《关于东昌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区委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结合区人大调研报告中的建议,切实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7月份,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山东潍坊建立了东昌区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基地。
二是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不断强化执法检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最具民主性和广泛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落实科学发展观,地方人大工作最主要的切入点,就是促使国家权力机关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各个环节。因此,我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完善监督程序。我们制定了监督工作计划,印发给“一府两院”,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找准方向、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紧扣我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战略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开展“三察(查)”活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一些突出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在监督中,我们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分工不同,但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为此,我们从支持的角度出发实施监督,同“一府两院”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促进全区发展的强大合力。并力求做到“监督不缺位、履职不越位、支持不添乱”,让“一府两院”切实感受到来自权力机关的真诚监督和支持,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狠抓审议意见的落实,注重跟踪问效。为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每个审议意见下发两个月时,常委会主任会议都要听取区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的报告。我们还注重跟踪监督,对上一年的监督议题,没有落实到位的,选择重点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成效。2007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审议意见。为了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促进这项工作更好地开展,2008年常委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跟踪检查。区政府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要进一步改善定点医院的医疗卫生条件、尽快配备救护车”等四条建议都逐一落实和解决,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就是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人大在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过程中,要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更加了解民心、体察民情、改善民生,所作出的决议、决定都必须充分反映民意,集中体现民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紧紧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形式,督促政府做好社会保障、治理环境污染、加强农村医保和农村科技队伍建设、名师工程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定和谐;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人大工作力度,做到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严重司法不公、社会影响大的重大问题,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优势,通过人大代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民声、凝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注重搞好代表视察,结合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涉及的问题、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集中又未能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媒体关注的问题来确定代表视察的题目,开展“三察(查)”活动。做好代表应邀参加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的组织工作;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旁听法院开庭审判,使代表在闭会期间既执行代表职务,又知情知政,充分反映民意,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注重抓好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和社区代表工作站工作。配齐配强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人员,选好代表工作站的站长和联络员。目前,我们在全区的10个街道、乡(镇)建立了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在51个社区和13个自然村建立了代表工作站。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工作活力
《监督法》的出台,丰富了监督形式,有力地防止了“一张任命书,五年太平官”现象的出现。在监督形式上我们进行了新的尝试。对人大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工作,采取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提高了监督实效,促进了当地科学发展。常委会制定出台了《通化市东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2008年,对区林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局、东昌区地税局和工商东昌分局四个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为了搞好工作评议,常委会组成调查组,通过听取被评议单位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民意测评,与机关干部个别谈话,征求区纪检部门、区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形式,全面了解了被评议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履行职责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工作评议,增强了被评议部门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区人事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和区安监局四个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收到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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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各位代表:
我受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市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依法行使
职权,突出工作重点,高度关注民生,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6个工作报告,作出6项决议、12项决定,检查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任免6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依法实施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常规监督和专项监督,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重点审议了工业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业经济的有序发展,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常委会分别在6月和8月份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分析我市经济状况以及金融危机对我市实体经济的影响,指出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此,市政府采取了得力措施,抢抓我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历史机遇,突出在工业经济发展上以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积极发展产业集群,在项目编制和重大项目建设上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蒲圻电厂二期项目、晨鸣10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等一大批项目进展顺利,蒲纺工业园、陆水工业园、赤马港工业园正在有序推进,等等。这些项目的顺利推进,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增添了活力。 (二)贴近群众,围绕民生热点进行监督。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一直是常委会工作的重点。一年来,我们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治安等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从分析我市医疗卫生现状入手,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列入审议课题。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报告。常委会调查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市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及预防保健网络建设,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等建议。
住房保障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关注的又一重点。为了确保城区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得到国家住房保障实惠,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安排了2500万元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加快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建设进度,我市住房保障建设步入了发展快车道。
社会治安状况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市黑恶势力有所抬头的治安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把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列入重点议题,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全市政法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建立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做到全力以赴,险恶务尽,确保打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和政法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健全网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扎实实在全市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打掉涉黑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起,狠狠打击了各类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目前,我市社会治安总体状况较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提升。
(三)围绕宪法法律实施,开展执法检查。
2009年,常委会重点组织了对《城乡规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招投标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到统一部署,精心安排,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一同参与,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提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督促执法机关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解决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使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由于存在城乡二元体制上的矛盾和高额利益驱动,我市城乡结合部违规建筑状况十分严重。针对这一情况,常委会组织了对《城乡规划法》执法情况的检查。检查组在对违规建筑较集中的地段及陆水湖周边现场检查后,写出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重点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乡结合部违规建筑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一支由城管及其他部门参与的拆违队伍,对正在翻建的违章建筑全面叫停,坚决制止新的违章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范于未然等建设性建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下半年我市违规违章建筑情况有所遏制。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组织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常委会检查组深入到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地方,重点调查了学校周边网吧、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等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氛围不浓、执法主体保护未成年人措施滞后等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宣传上加大了力度,在管理上落实了举措,在打击上强化了手段,一个由政府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安全网络初步形成。
为了开展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全面了解我市妇女参政议政状况,女性受教育程度、妇女就业保障、女性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常委会在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同时,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客观指出了我市女性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诸多方面问题。会后,市政府和妇联组织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对策,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人大提出的建议。目前,我市已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站创建及关爱单亲特困母亲等活动,建立了妇女权益保护长效机制,营造了有利女性发展的和谐社会环境,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我市得到了更好的贯彻落实。
(四)围绕社会公平正义进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2009年,常委会还加强了对重点城建项目的审议,作出了将××市新区路网建设项目资金、陆水河橡皮坝建设资金和新××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5项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还依法加强对财政预算调整、预算审计、部门预算调整情况的监督。
二、突出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为了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常委会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争取咸宁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同时,我市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得到了咸宁市人大和兄弟县(市、区)人大的肯定,多数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一)抓好述职评议,创新代表履职形式。
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强选民对代表履行职务的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是新形势下搞好代表工作的重要课题。一年来,常委会把人大代表置于群众的监督下,促进代表履行好职务。一是健全代表网络。利用代表小组这一网络优势,抓好代表小组向选民述职,然后普及到每位成员述职,在述职测评前,代表小组成立专班到选民中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参选选民对照调查报告逐一评议,使评议工作具有针对性和真实性。二是完善代表制度。制订了《××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方案》将评议工作制度化,常委会规定本届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述职评议一次,述职内容上统一规范,明确述职重点放在履行代表职务和完成中心工作上,各代表小组根据常委会的部署制订相应的述职评议工作计划,确定评议对象、评议时间、参评人员、工作程序。三是促进代表履职。我们认真采纳选民提出的意见,督促代表进行整改提高,对口帮扶对象 50余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20余件,赢得了选民一致好评。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代表履职水平和效果明显提升。
(二)征集代表意见,拓展代表履职渠道。
人大代表分布在全市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和乡镇农村,他们是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和贴心人,他们的呼声和建议最真实,最有代表性。为广泛收集和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首先,形成了工作制度。每次例会邀请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代表列席会议,参与常委会委员一同视察、座谈,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建言与督办等都要广泛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其次,建立了工作平台。通过不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这个平台吸纳代表的建议;常委会领导、各位委员每年年中都要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各战线和基层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实现了工作联动。常委会领导每年都坚持深入基层看望走访代表,送去关心和问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人大工作动态,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常委会领导通过大接访和人大信访工作,接待基层代表、群众来信来访、获取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的诉求。第四,开展了代表培训。2009年6月,我们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亚平作《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辅导报告,通过以会代训和座谈会等形式帮助代表学习履职的相关知识,提高代表整体素质,收到了一定效果。
(三)督办代表建议,提高代表履职实效。
常委会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促进代表履职。一是落实建议承办责任。人代会后,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明确办理期限和办理质量,并指导各承办单位建立议案建议办理责任制,做到领导督办,专班负责,专人具体落实。二是加强建议过程督查。对议案、建议承办大户和重点议案建议,常委会领导按照分工,分别到联系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办。听取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意见,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三是突出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在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建议交办会和工作进度会后,在12月份的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市政府在本次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并虚心听取代表意见。
(四)表彰先进典型,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一年来,常委会十分注重优秀代表典型引路作用,在工作中培养和挖掘典型事迹,以点带面,激发广大代表履职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在经过民主推荐,综合评定的基础上,评选出了优秀人大常委会委员、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本次大会将对5名优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6名优秀市人大代表,5个先进代表小组予以表彰。
三、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的规范性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和机关的整体效能、决策水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2009年,我们继续深化对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做到认识提高,工作落实;继续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与交流,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培训,把学习贯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始终。二是完善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常委会和机关继续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暂行办法》、《关于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程序》、《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暂行规定》、《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暂行办法》等九个议事工作制度,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工作。三是改进作风,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做好市委中心工作,配合完成蒲圻古城墙拆迁,××新火车站,城市景区建设等工程;同时,常委会领导还带头接访和阅批信访件,督办信访案件,机关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各位代表,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坚持依法履职,人大工作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只有坚持科学发展、开拓创新,人大工作才能不断发展。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到,常委会的工作之所以取得一定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一府两院”密切配合,人大代表大力支持和监督,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工作还缺乏措施和力度;与代表的联系不够密切;对乡镇办人大工作的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
各位代表,2012年是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新年度的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求突破,在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在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上有作为。不断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方向
一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贯穿人大各项工作的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促进市委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三是坚持落实中央9号文件、湖北省委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咸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二、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在新的一年里,人大常委会一是要更加关注工业经济发展,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开展对发展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传统产业改造、做强县域经济、强化节能减排的调研、视察和检查,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转变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实力。二是要把“三农”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促进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农民持续增收。
三、突出监督重点,促进法律实施和民生保障
人大常委会要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重点,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有效形式,切实发挥好法律监督在解决重大社会问题中的作用。要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审议方式,提高审议质量,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重点检查执法部门的监管情况,督促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要高度关注民生,加强对市政府承诺的全年十件实事的监督。要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维护和实现好党委的意图。要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推动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工作实效,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四、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活力所在,常委会要把代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年中岁末开展集中视察,重视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交流,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继续在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服务、提供保障,发挥代表小组在代表活动中的组织和引导作用。要完善代表联系制度,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条件,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做法,全方位、多渠道的听取代表意见。要完善代表监督机制,组织好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认真做好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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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受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市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突出工作重点,高度关注民生,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6个工作报告,作出6项决议、12项决定,检查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任免6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依法实施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常规监督和专项监督,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重点审议了工业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业经济的有序发展,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常委会分别在6月和8月份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赤壁市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分析我市经济状况以及金融危机对我市实体经济的影响,指出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此,市政府采取了得力措施,抢抓我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历史机遇,突出在工业经济发展上以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积极发展产业集群,在项目编制和重大项目建设上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蒲圻电厂二期项目、晨鸣10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等一大批项目进展顺利,蒲纺工业园、陆水工业园、赤马港工业园正在有序推进,等等。这些项目的顺利推进,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增添了活力。
为全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继去年11月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赤壁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后,今年人大常委会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农村水利建设作为监督重点,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壁市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的议案,并作出了关于批准赤壁市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的决定。10月27日,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会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专题调查组,对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全面分析了我市中小型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投入不够、机制不活、管理不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在建立投资机制和管理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建议。引起了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政府按照会议要求,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并采取得力措施,抢抓“小农水”建设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大对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我市“小农水”建设推向了一个新高潮。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贴近群众,围绕民生热点进行监督。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一直是常委会工作的重点。一年来,我们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治安等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
陆水湖环境整治是我市人民群众最关心,人大代表最关注的大事。2009年市委、市政府把这项工作纳入十件实事之一,受到了高度重视。年初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了《关于加强陆水湖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四项整治任务。为了搞好跟踪督办,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陆水湖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陆水湖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在充分肯定前阶段取得整治成果的同时,也指出了整治任务仍很艰巨,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常委会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正视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年内坚决完成取缔湖内采砂,整治拦汊和网箱养殖,迁移沿湖餐馆、宾馆污水净化处理排放,荆泉地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排污管网等工作。截止目前,市政府已投入近500万元,依法取缔了湖内拦汊养殖面积10000余亩;取缔养殖网箱13000余个,取缔挖砂船运沙船18艘;关闭沿湖餐馆12家,限定沿湖4家宾馆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湖外,基本完成蒲纺截污管网工程和4号副坝白泥处理工程,完成了蒲纺氧化塘工程和沿湖垃圾清
运工程,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从分析我市医疗卫生现状入手,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列入审议课题。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壁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问题的报告。常委会调查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市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及预防保健网络建设,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等建议。
住房保障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关注的又一重点。为了确保城区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得到国家住房保障实惠,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赤壁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安排了2500万元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加快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建设进度,我市住房保障建设步入了发展快车道。
社会治安状况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市黑恶势力有所抬头的治安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把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列入重点议题,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全市政法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建立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做到全力以赴,险恶务尽,确保打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和政法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健全网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扎实实在全市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打掉涉黑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起,狠狠打击了各类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目前,我市社会治安总体状况较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提升。
(三)围绕宪法法律实施,开展执法检查。
2009年,常委会重点组织了对《城乡规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招投标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到统一部署,精心安排,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一同参与,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提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督促执法机关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解决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使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由于存在城乡二元体制上的矛盾和高额利益驱动,我市城乡结合部违规建筑状况十分严重。针对这一情况,常委会组织了对《城乡规划法》执法情况的检查。检查组在对违规建筑较集中的地段及陆水湖周边现场检查后,写出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重点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乡结合部违规建筑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一支由城管及其他部门参与的拆违队伍,对正在翻建的违章建筑全面叫停,坚决制止新的违章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范于未然等建设性建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下半年我市违规违章建筑情况有所遏制。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组织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常委会检查组深入到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地方,重点调查了学校周边网吧、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等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氛围不浓、执法主体保护未成年人措施滞后等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宣传上加大了力度,在管理上落实了举措,在打击上强化了手段,一个由政府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安全网络初步形成。
为了开展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全面了解我市妇女参政议政状况,女性受教育程度、妇女就业保障、女性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常委会在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同时,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客观指出了我市女性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诸多方面问题。会后,市政府和妇联组织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对策,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人大提出的建议。目前,我市已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站创建及关爱单亲特困母亲等活动,建立了妇女权益保护长效机制,营造了有利女性发展的和谐社会环境,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我市得到了更好的贯彻落实。
(四)围绕社会公平正义进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监督形式。一年来,常委会主要抓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了监督。督促法院受理群众案件21件,督办涉法案件9件,开展诉讼监督检查2次。“两院”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听取和审议“两院”工作报告。12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两院”在审判、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两院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意识,严格依法办案,做到程序合法,量刑适当,杜绝冤、假、错案发生,通过司法公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009年,常委会还加强了对重点城建项目的审议,作出了将赤壁市新区路网建设项目资金、陆水河橡皮坝建设资金和新赤壁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5项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还依法加强对财政预算调整、预算审计、部门预算调整情况的监督。
二、突出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为了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常委会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争取咸宁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同时,我市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得到了咸宁市人大和兄弟县(市、区)人大的肯定,多数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一)抓好述职评议,创新代表履职形式。
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强选民对代表履行职务的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是新形势下搞好代表工作的重要课题。一年来,常委会把人大代表置于群众的监督下,促进代表履行好职务。一是健全代表网络。利用代表小组这一网络优势,抓好代表小组向选民述职,然后普及到每位成员述职,在述职测评前,代表小组成立专班到选民中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参选选民对照调查报告逐一评议,使评议工作具有针对性和真实性。二是完善代表制度。制订了《赤壁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方案》将评议工作制度化,常委会规定本届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述职评议一次,述职内容上统一规范,明确述职重点放在履行代表职务和完成中心工作上,各代表小组根据常委会的部署制订相应的述职评议工作计划,确定评议对象、评议时间、参评人员、工作程序。三是促进代表履职。我们认真采纳选民提出的意见,督促代表进行整改提高,对口帮扶对象50余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20余件,赢得了选民一致好评。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代表履职水平和效果明显提升。
(二)征集代表意见,拓展代表履职渠道。
人大代表分布在全市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和乡镇农村,他们是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和贴心人,他们的呼声和建议最真实,最有代表性。为广泛收集和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首先,形成了工作制度。每次例会邀请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代表列席会议,参与常委会委员一同视察、座谈,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建言与督办等都要广泛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其次,建立了工作平台。通过不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这个平台吸纳代表的建议;常委会领导、各位委员每年年中都要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各战线和基层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实现了工作联动。常委会领导每年都坚持深入基层看望走访代表,送去关心和问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人大工作动态,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常委会领导通过大接访和人大工作,接待基层代表、群众来信来访、获取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的诉求。第四,开展了代表培训。2009年6月,我们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亚平作《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辅导报告,通过以会代训和座谈会等形式帮助代表学习履职的相关知识,提高代表整体素质,收到了一定效果。
(三)督办代表建议,提高代表履职实效。
常委会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促进代表履职。一是落实建议承办责任。人代会后,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明确办理期限和办理质量,并指导各承办单位建立议案建议办理责任制,做到领导督办,专班负责,专人具体落实。二是加强建议过程督查。对议案、建议承办大户和重点议案建议,常委会领导按照分工,分别到联系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办。听取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意见,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三是突出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在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建议交办会和工作进度会后,在12月份的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市政府在本次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并虚心听取代表意见。
(四)表彰先进典型,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一年来,常委会十分注重优秀代表典型引路作用,在工作中培养和挖掘典型事迹,以点带面,激发广大代表履职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在经过民主推荐,综合评定的基础上,评选出了优秀人大常委会委员、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本次大会将对5名优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6名优秀市人大代表,5个先进代表小组予以表彰。
三、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的规范性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和机关的整体效能、决策水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2009年,我们继续深化对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做到认识提高,工作落实;继续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与交流,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培训,把学习贯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始终。二是完善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常委会和机关继续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暂行办法》、《关于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程序》、《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暂行规定》、《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暂行办法》等九个议事工作制度,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工作。三是改进作风,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做好市委中心工作,配合完成蒲圻古城墙拆迁,赤壁新火车站,城市景区建设等工程;同时,常委会领导还带头接访和阅批件,督办案件,机关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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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2月16日,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天。当“村官”助理,新的工作、新的环境,对我来说又是一次新的考验。根据区人事局的统一安排我分到叶县夏李乡××村,现对这二年多自己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村内工作的情况作如下述职。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二年多的时间说也不算短,自从报到的那天起,我就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怕吃苦受累,一心为百姓着想,全心全意为百姓办实事。也许有的人会说我很虚伪,但是这二年以来我在××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足可以证明自己的真诚。
“基层是最能学到知识、最能直接应用知识的地方”,我也出生在农村,但是从不娇生惯养,从小就懂得农民的不易,深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而我现在所在的村子里,村××要的经济来源就是靠种植和养殖。
二年多的了解、二年多的体验,使自己真正明白了怎样做好村民工作?怎样使村民团结?怎样共同发展经济?现在才知道给村民做工作确实是件难事,什么“以和为贵”,“退一步海阔天空”之类的话,原来只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对于农民来说这就是大谈阔论,要真正的能够从口头上落实下来才可以。村民不会好好的听你给解释,或者说些我们从书本上学来的所谓大道理,他们认同的只是效果,只有让村民听到对他们有利的事,说些他们能够理解的语言,才会按照你的方法去做。真是像大人说的那样:大到村子的建设,经济发展,产业调整,乡风文明,小到婆媳关系,邻里纠纷,民生民情都需要了解,“哪家的牲口丢了,村民会来找村干部。哪家媳妇和婆婆拌嘴了也来找我们,村里有几户特困户没钱花也会来反映困难”,所以无论事情大小对本文于百姓来说都是大事,我们都要认真的对待解决。
在来到村子里的二年多中,我接触到了各种事情。品尝到了成功的喜悦,但也体会到了社会的复杂,理想与现实的碰撞.
二、完成村内工作情况
工作是每个人分内的事,只有用心去做才能达到好的效果。我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为更好的帮助村里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我时时关注村里的各项施工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村的环境整治工作也正大张旗鼓地进行着,清除垃圾杂物及道路两侧等,使村容村貌更好的得到改善。
十月初,全市开展农业普查,我在村里给几位普查人员讲解农业普查的知识,还有工作中的一些细节,后期的普查工作目前还没有进行,但是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能够圆满的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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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
自从我被选为农牧选区第十五届县人大代表,三年来,我倍加珍惜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积极参加各种代表活动,努力履行代表职责和义务。今天,有幸向各位汇报我当选县人大代表以来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听取选民意见,接受选民监督,现将三年来的履职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恳请在座选民代表提出
宝贵意见。
一、加强学习,提高能力,认真履职
为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自己时刻注重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对人大代表而言,要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就应该全面锻炼自己,增强参政议政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使自己不仅在业务水平上有较大提高,还要在政治思想水平上也有进步,以适应本职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要求。因此,认真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当代表以来,我一直不敢放松的是自己的学习。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当好人大代表必须要有先进的理论作指导,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我是一名党务工作者,对自己从事的党务工作较为熟悉,而对政治理论的掌握不够系统。因此,我重点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其次是努力熟悉业务及人大知识。先后学习了《农业法》、《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了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涉农文件。通过学习,较深刻地理解了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逐步加深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使我感到人大工作的法律性、时效性、规范性很强,学习相关知识对履行代表职责至关重要。
(一)认真履行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职责。我高度重视一年一次的县人代会,每次会议召开前我都抽出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大会各项工作报告、审议表决各项决议决定、参加各项选举活动、在人代会上敢于坦诚献言,反映民情民意。通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撰写等方面知识学习,在人代会上审议各项报告和表决各项决议决定时,积极提出议案、建议,并做到言而有据,不当哑巴代表,甩手代表。在任的三年里,积极向县人大和县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大水产养殖发展扶持力度、关于加大对基层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关于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关于建立全县农业生产发展融资担保基金、关于妥善解
决城区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问题以及关于加大全县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工程,改善办学条件等建议。这些建议得到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促进政府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 认真履行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职责。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评议、培训等活动,以及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支持和监督“一府两院”工作,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积极参与永平镇边江片区的社会维稳工作。
(三)联系选民,积极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密切联系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干好本职工作,积极为民办实事,是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一。几年来,我以一名人大代表和党务工作者的身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人大及代表小组开展的代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工作单位经常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工作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与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审定等工作。在认真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参与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审定;并在产业结构调整、新产业的引进培育、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和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方面提出了不少的好的意见建议。
2.积极参与农业科技推广,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紧紧围绕农业科技推广这条主线,参与开展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积极参与推广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农机农艺配套耕作、小麦精量半精量播种、玉米“一增四改”等高产栽培新技术,积极参加秋冬农业开发,并认真联系分管威远镇农业站做好各项农技推广工作。去年入秋以来,全县遭受特大干旱灾害,在小春减产已成定局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及时参与编写了《景谷县抗旱救灾预案》,大力推广农业科技抗旱增产技术措施,指导广大灾民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实现了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目标。
3.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规划。按照省、市农业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摸清了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分析了可能产生污染的因素,提出了整治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为整治水源地的农业面源污染提供了依据。
4.积极参与监督落实好国家惠农政策。近几年,农业部门承
担了大量国家惠农项目的实施,为保证项目的实施,作为人大代表,自己积极参与到这些项目的督促、检查和落实中来。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兑现良种、农机具、农业生产资料等补贴,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四)严格自律,树立良好的代表形象。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就应代表人民的利益,保持良好的代表形象。任现职以来,本人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
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能够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政治方向和原则立场,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从细微末节处从严要求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慎微、慎独、慎欲。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亲属、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利,切实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增强透明度,注意克勤克俭,不铺张浪费,坚决抵制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同时,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情况报告等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总之,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自己都能够牢记自身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工作作风上,能踏踏实实,团结协作,关心他人,树立良好的代表形象。
(五)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主题,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科学发展观、三个一、三增强”等活动为突破口,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在组织学习的同时,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坚定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做到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形成了团结、民主、和谐、奋发向上的良好气氛。
(六)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廉政教育。
认真贯彻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坚持“三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干部管理教育机制,狠抓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强化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党内监督条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省、市、县各级纪委下发的廉政建设等相关材料,狠抓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廉洁从政。站在全县农业发展的高度,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做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做到带头执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正确对待所处的工作环境,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
(七)认真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科学发展观、三个一、三增强和学习刀会祥同志先进事迹以及创先争优等各种教育活动。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呈现出精诚团结、勤奋敬业、务求实效、廉洁自律、社会赞誉的农业系统新形象,为全县农业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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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要充分把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利契机,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常委会要认真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企业改制运行情况的报告,促进企业加快转制步伐,提高转制企业运行质量,加速老工业区的调整改造进程;要组织代表视察区政府关于“四大发展战略”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四大发展战略”的进一步落实;要认真开展税法调查,以进一步增强全区依法纳税和依法征税的意识,使税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要认真调研区、乡镇财政体制运行情况,促进财政体制深化改革,使财政更加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要求。另外,常委会还要听取并审议**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监督,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听取并审议**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围绕依法治区方略,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
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促进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不断深入。要有重点的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督促执法机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常委会要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溪湖区实施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情况及五·五普法规划的报告》,促进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推进我区建设法制城区的进程;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溪湖区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进一步落实,确保社区发展与基层稳定。听取并审议区政府贯彻落实《辽宁省档案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以推进我区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根据“一府两院”提请,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认真调查、了解、考核,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拟任职人员有一个客观、公正、全面了解,根据被拟任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依法任命“一府两院”干部,认真行使干部的任免权。同时常委会要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督办工作,加强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围绕代表履行职责,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重任。常委会要按照《代表法》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维护代表合法权益。要统筹安排好各代表团活动计划,组织代表搞好“三察(查)”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要完善为代表服务的基础工作,健全代表意见和建议反馈制度,及时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出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质量,促进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今年,常委会还将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若干规定》、《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文化、体育、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另外,常委会视察社区警务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政府加强社区治安稳定建设;结合春耕备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出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害农民行为,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法制建设。
在总结以往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常委会继续坚持评议工作制度,加强对依法选举和任命干部的人事监督和工作监督,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今年7-8月份常委会将组织部分代表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为评议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9-10月份召开常委会,对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及其班子成员工作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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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日 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8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是本届人大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全力助推平阳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建设。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今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着力打造贯彻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
1.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3.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能力。
4.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5.深入开展人大理论研究,聚焦建设“重要窗口”主题,探索新时代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方法,形成具有实效的研究成果。
6.开展人大宣传工作,主动适应媒体融合发展的大趋势,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二、着力打造人大监督硬核成果
7.加强法律监督。采取上下级人大联动监督方式,加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省全民健身条例、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推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聚焦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司法专项报告,适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入开展部分员额法官履职评议。
8.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深化对预决算的全口径全过程监督, 加大对重点部门预算绩效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推进预算联网在线监督建设。注重对政府债务的监督,适时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调研,强化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重点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等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9.加强计划、规划监督。强化对计划执行和重大项目情况的监督,认真组织县人大代表的会前学习研读和视察,精心组织代表会议审议活动,收集整理代表意见建议,依法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纲要。统筹安排五年规划和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监督,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监督。
10.加强工作监督。督导安置房建设、昆水公路建设、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公益诉讼、少数民族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畜禽屠宰中心建设等工作;开展红色旅游、中医药事业、宗教公益慈善工作等调研,适时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强化对数字经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人才保障与就业、安全生产、竞技体育和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实施等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继续开展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促进干部依法履职、主动履职、有效履职。
三、着力发挥代表在服务建设“重要窗口”中的作用
11.围绕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代表退出机制,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新一届人大代表队伍。
12.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换选工作的调研指导,确保乡镇人大代表换选工作顺利进行。
13.做好代表服务工作。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管理、综合评价机制;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继续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优秀履职代表评选活动。
14.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
15.继续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四、着力擦亮人大工作金名片
16.推进代表联络站提档升级,努力实现联络站功能更加完善、接待更加便捷、保障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
17.强化议案建议办理监督。继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三公开、两见面”办法,实行议案建议公开督办、重点督办、对口督办、联动督办和综合评议,创新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加大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回头看”的督办力度,促进对不满意议案建议的督办。
五、着力打造与“重要窗口”相匹配的人大干部队伍
18.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两支队伍建设,加大人大干部学习和培训力度,抓实抓细经常性教育管理,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19.深入贯彻落实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严格执行“2131”制度,重视乡镇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凝聚县乡人大工作合力。
20.积极推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强化数字赋能,推进人大工作数字化改革,启动智慧人大试点工作。
21.归纳整理县十六届人大工作,做好人大资料汇编,提炼工作经验。
22.加强工作团队建设,对重点调研监督项目集中力量攻关,强化组织模式创新,推进人大工作专班运作,提升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
2021年常委会会议主要议题安排表
时间
内 容
分管
领导
责任委办
二
月
份
1.听取和审议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1)平阳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平阳县2020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3)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报告;
(4)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等3个重点部门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5)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草案);
(6)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出席会议人员及各项名单(草案)的说明;
(7)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授权主任会议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未尽事宜决定(草案)的议案;
(8)2021年县政府民生实事初选项目;
2.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和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重点监督工作计划(草案);
3.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定的议案。
郑 杰
办公室
各工委
三
月
份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审议确定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许道静
林小同
姚宗纯
财经工委
代表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五
月
份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重点部门预算执行绩效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我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平阳县养老事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郑 杰
许道静
林大雪
姚宗纯
姚宗纯
方明晓
法制内务司法工委
财经工委
农经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社建工委
七
月
份
1.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县政府关于2020年全县和县级决算的报告,批准县级决算;
6.听取、审议和批准2021年平阳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报告;(预备议题)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域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
郑 杰
许道静
许道静
许道静
许道静
许道静
姚宗纯
法制内务司法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九
月
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评议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查和批准县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的报告;(预备议题)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红色旅游建设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郑 杰
许道静
许道静
许道静
林大雪
方明晓
姚宗纯
法制内务司法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农经工委
教科文卫工委
民宗侨外工委
十
一
月
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3个重点部门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县畜禽屠宰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6.听取县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落实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人才保障与就业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郑 杰
许道静
许道静
林大雪
林小同
林小同
姚宗纯
方明晓
各副主任
法制内务司法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农经工委
代表工委
代表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社建工委
各工委
注:以上安排如需调整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2021年常委会主任会议主要议题安排表
时间
内 容
分管
领导
责任委办
上半年
1.听取县政府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政府关于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方明晓
姚宗纯
教科文卫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下半年
1.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县政府关于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郑 杰
林大雪
姚宗纯
法制内务司法工委
农经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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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前两年已经被单位聘为正式职工,但我当了20多年的农民工,深知农民工想要什么
“这是我当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第一份履职建议。”一见面,巨晓林就拿出几页纸兴奋地说。
巨晓林现在是中国中铁电气化局一公司的高级技师,就在几年前,他还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去年12月底,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巨晓林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从25岁被中铁电气化局在老家陕西岐山县招工后,巨晓林在岗位上一干就是28年。虽然身高只有1.62米,但在铁路电气化这个行当里,却被称为“小巨人”:20多年来,只有高中学历的巨晓林共写下了80多本、数十万字的工作笔记,创新了85项施工方法,创造经济效益1000多万元。他主编的《接触网施工经验和方法》已经成为工具书,填补了国内铁路接触网施工技能培训教材的空白。这么能钻研的“小巨人”,当上了全国人大代表后还是觉得有点“力不从心”。
“当上全国人大代表,我更认识到自己的文化水平低,要赶紧补课。财政预算报告我到现在还没看完,大会上发的七八本阅读材料,我才读到第五本。”巨晓林说起这事有点不好意思。
记者问他怎么读得这么慢。他说:“这些报告和材料我都是逐字逐句读的,好多东西,像预算报告、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都很专业,凡是有搞不懂的词我就要上网查。发下报告后的这几天,我每天要读到夜里2点,早上5点多起来接着边看边查。”
除了要尽快阅读大会发的各种报告和材料,巨晓林每天还要准备第二天的发言。虽然他不可能每天都在团组讨论上轮到机会发言,但还是精心准备。
晚上回到房间,巨晓林结合政府工作报告,连夜修改、补充他向大会提交的第一份建议《适应依法治国,加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离乡背井进入城市,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群体。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既是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愿望。”巨晓林在建议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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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代表建议意见办成率、代表满意率来衡量代表工作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m监督权落到实处。按照《*市*区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对年初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42件建议意见,经过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常委会召开了专题交办会,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明确了承办单位的承办责任和常委会内设机构的督办责任。在承办部门认真办理和常委会有针对性的督办落实下,代表建议意见都得到了较好落实,常委会会议还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邀请了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增强办理结果透明度,代表们对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确保了代表建议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常委会8月份开展集中联系代表工作中征集到的5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经过两次主任会议研究,常委会在向“一府两院”转交《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情况的报告》基础上,决定对常委会认为目前应重点考虑并予以解决的5件代表建议意见、今后应引起职能部门高度关注的9件代表建议意见进行重点督办,目前已经召开了专题交办会,正式交承办部门限期办理。常委会将持续关注代表建议意见落实情况,切实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落实。
全力组织好代表视察工作。2009年常委会共组织了4次代表视察,主要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现代农业发展、社区建设和政府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组织视察时,扩大了代表参与面,重视发挥各个界别代表的作用,重点吸收基层代表、熟悉相关工作的代表参加视察,并认真征集、转办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关部门及时反馈了办理结果。按照常委会“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监督重点”的总体要求,常委会组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察,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消法”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升经营者自律守法意识;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使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加强对食品、农资及日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维权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维权工作态势等意见建议转交区人民政府办理,推动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代表专题调研活动。为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参政、督政作用,常委会确立了2个调研课题,先后组织15名相关界别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了代表专题调研活动,并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为区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一是开展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过程中,代表们认为,我区城乡规划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针对制约我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些问题,代表们提出要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争取市政府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给予*区一定的参与城市规划的职能;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合理规划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区域,统筹生产区、商业区、生活区、城市绿地等空间布局,建设一批彰显*历史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品位的特色街区和标志性建筑,打造我区的精品工程和城市品牌等方面的建议意见。二是开展了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针对我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常委会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办学保障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强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正确把握职业教育方向,推进职业教育深入发展等建议意见。
注重提高代表素质。常委会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在经常性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检查、视察、调研活动和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基础上,还注重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人大工作能力。一是坚持代表学习经常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代表小组、建立代表小组学习、活动制度,借助村“两委”换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契机,认真组织代表小组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理论以及人大业务知识。常委会通过联系走访代表等活动,及时通报全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保障代表更广泛的知情权。二是邀请市人大领导结合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如何发挥代表作用开展了2期代表集中培训。特别是近期即将召开的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前,我们将对所有人大代表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这对于我区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更好地开展全区人大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二、扎实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和谐发展氛围,支持促进发展显现新成效
积极促进经济健康运行。按照区委提出的坚持率先发展、更好发展、更快发展的目标,常委会就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积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全区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工作中心,专题审议了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高度关注重点工业项目进展,为推进“工业立区、项目兴区、和谐稳区、富民强区”战略的实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强化了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加大对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跟踪监督,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了预决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预算执行审计等有关经济发展方面的专题报告,对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做出了相应决定。
高度关注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使人大代表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把代表和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农民职业技能教育等工作纳入了监督议题。认真开展了对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视察,提出了要围绕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科技种田水平和劳动致富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项目区后期管理机制,发挥好项目区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等意见建议。常委会始终保持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重点督办了代表们提出的诸如:关于我区应高度关注农村教育问题、应加大对化肥等农资产品销售的监管力度、应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大力抓好旱作农业项目试点等建议意见,努力推进我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依法治区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开展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职业教育法等三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视察,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实行了涉法涉诉案件定期反馈和督查制度,并结合相关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切实推进法律法规的有力实施,实现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常委会检查了“五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针对我区普法工作情况,提出了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等特定对象的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法制教育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等意见建议。
进一步深化干部监督工作。常委会依法履行对拟任人选的审查、任免程序,切实加强任前监督。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坚持提前印发给组成人员充分酝酿,努力把群众的满意度、公认度作为任免干部的重要标准,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采取听工作汇报、组织检查调查、开展代表评议,年终报告履职情况等多种措施,切实强化了对依法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接受7名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三、密切联系与沟通,依法指导基层工作,整体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
主动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工作。常委会进一步密切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工作。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先后来我区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内容涉及我区贯彻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科普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蒙古语文工作条例情况,社区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以及走访联系代表、慰问贫困群众等多个方面,常委会都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常委会还认真组织有关组成人员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和考察,推动上级人大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常委会自身工作水平也得到不断提升。
加强与先进地区人大的工作交流。出席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全市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工作探讨。接待了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巴林右旗人大常委会对我区新城区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学习考察。认真组织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活动,汲取外地人大做好预算审查监督、代表建议办理以及新农村建设、第三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做法与经验,推进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依法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常委会积极探索和改进与乡镇人大的联系方式,进一步增强与乡镇人大的密切联系,加强区乡联动开展工作。一是制定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为乡镇人大开展好工作指出工作努力方向,并就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调研工作。二是在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查活动时,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相互配合进行。三是开展乡镇之间的横向交流,组织了人大主席经验交流会和业务培训班。四是坚持邀请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力求扩大参与面,进一步深化了对乡镇人大主席的业务培训。常委会结合代表建议意见,目前正在研究探索街道人大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完善全区人大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人大工作协调发展。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水平,常委会履职能力得到新提高
坚持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党组领导保障和机关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报告人大工作开展情况,主动争取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以及对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认真贯彻区委的工作部署,在全区经济工作、社会事业、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等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区委部署的重点项目专项推进、乡镇联系点、贫困村包扶点工作任务。
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化,以学习促进思想解放、素质提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议政督政水平。在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察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前,组织相关专家讲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工作针对性,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能。
积极倡导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的务实作风。注重结合常委会议题,安排更多的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以务实的精神和态度,扎实开展工作,增强了常委会审议针对性。加强机关建设,注重对人大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工作活力,全力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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