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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落实“两个责任”,是赋予党总支、纪检组的重要职责,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以确责、履责、问责为主线,着力构建权责对等、内容明晰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责任落实体系,纪律严明、程序规范的责任追究体系,构筑“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落实责任
局党总支的主体责任:
1、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局总支“一把手”对全县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斗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经常分析研判全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谁分管、谁负责”,一级管好一级,层层抓好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2、选好用好水利系统干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根据不同股室干部的职责要求,设置各有侧重的考核指标,加大水利工程管理、建设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民生水利发展状况的政绩考核;对拟任用的干部,严格审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3、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五不准”规定,针对“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公开曝光处理,持之以恒反对“”。健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问题整改,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4、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国法、廉政法规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既要洁身自好,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及时诫勉谈话,抓早抓小,有病早预防、早防治,防止小毛病演变成违法犯罪。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清正廉洁典型,强化警示教育,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5、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部位,针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个人住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强化制度建设,筑牢不能腐、不敢腐的防线。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建制度、立规矩,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改革措施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领导和支持纪检组工作。严查腐败案件是对腐败最有力的震慑和最直接的遏制。局总支要排除一切干扰,把领导和支持局纪检组、监察室严惩腐败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严格履行局总支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职责,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案件审查情况,协调和督办重点案件查处。不折不扣落实中央“两个为主”要求,保证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优化执纪执法环境,支持和保障纪检组履行职责。
7、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领导干部,核心是“一把手”。局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和维护,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政治定力,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约束,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好,靠真理的力量、也靠人格的力量来影响和带好队伍。
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1、协助局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根据上级纪委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向局总支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协调解决全系统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局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督促落实全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严格执纪监督。坚决维护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局总支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追责,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五不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3、铁面无私办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各类案件,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要敢于担当,坚持一查到底。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严格依纪、理性、文明、规范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得起检验。
4、强化派驻监督。局纪检组要把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主要任务,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纪检组组长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纪检组长与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理顺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5、抓好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坚决做到不跑风漏气、不泄露秘密、不以案谋私,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具体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全面推广“一站式窗口”审批服务模式,建立全流程公开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强化监管职能。
2、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县上统一安排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以及依照规定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的其他项目,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交易主体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围标、串标、暗定中标人、不按规定进入集中交易平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
3、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平台,全程公开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分配和使用结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充分发挥“阳光农廉网”的作用,重点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移民后期扶助、水保治理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结果,限期整改监督发现的问题。
4、建立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坚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经济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统一,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工程项目决策、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行为,倒查追究有严重质量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项目法人的主体责任。
5、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和支持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根据县政府安排,实现审计监督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全覆盖。加强对管理重点项目、分配及使用重点资金的领导干部的审计,及时发现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两个责任”工作的领导。局总支要把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各支部、各股室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探索责任分解、落实、追究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分级分类建立台账,项目化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工作评估,加强工作指导,把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机制;广泛宣传报道“两个责任”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推广落实“两个责任”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落实“两个责任”年度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述学制度。局总支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局纪检组每年年底,向局总支和县纪委书面报告本年度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在报告县委的同时,抄送县纪委、组织部。将述职述廉述学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总支和纪检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任务分解、专项工作报告、年终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把关审阅,提出审阅意见。责任对象要结合各自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对履行责任、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事项,在责任书中作出明确承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依据。
4、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考核。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坚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年度检查考核由局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重点检查考核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及时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向局人劳股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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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第2号、总第8号)收悉。现将整改意见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区安委会、区司法局将贯彻安全生产法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内容,组织学习。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利用6月份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活动月,广泛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场)、街办,普遍采取挂横幅、写标语宣传口号、办宣传厨窗、专栏、专题讲座等,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6月5日—6日开展一期厂长(经理)安全员参加的百人教育培训工作;利用现代传媒开展短消息传递;组织5000名企业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赛。三是拟在9月份再组织一期厂长(来源:文秘站)(经理)、安全员和社区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培训。四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技能。
二、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场)街办和职能部门的作用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职责,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监管职能。根据我区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的实际现状,区政府决定拟出台《荆州市沙市区乡镇(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此稿正在征求意见)。使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覆盖全区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各自职责、职能履行监管。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制度,经举报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故意掩盖、瞒报、延迟上报,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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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努力创新,将“课堂”教学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将传授理论知识与分享履职体会相结合,使代表初任培训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在全市率先举行换届选举的黄浦区人大常委会,自9月下旬起已陆续开展了四次代表履职培训,每次培训的主题各不相同:第一堂课向代表介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履职的理论知识,第二堂课解读新修订的代表法,第三堂课由老代表向新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第四堂课是区情通报会。金山区于12月初分两批,对新当选的156名区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年终视察活动与代表培训活动安排在同一天,上午由嘉定区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与新当选的区人大代表分两组开展年终视察,下午则就如何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进行培训,全体代表还参加了区委组织部开展的换届选举风气测评。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在邀请老代表作辅导讲座的同时,还特邀区财政局局长方建华解读计划和预算报告,提升区人大代表审查预算的能力。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230余名新当选的初任代表及区人大机关干部一同参加培训。闵行区新一届区、镇人大代表一同参加培训,增强对人大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举办培训会之外,还召开了部分新当选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如何履职的意见建议。
讲课者寄予厚望,听课者收获良多。在履职培训会上,讲课者除了介绍代表履职的理论知识、分享履职经验之外,也对新一届区县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职责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张贤训希望代表们树立强烈的履职意识;加强学习,增强履职能力;依法履职,处理好几个关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等希望和要求。静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耀中要求代表在思想理念上必须达成三个共识:必须明确当代表不仅是一种光荣,更重要的是履行国家职务;必须明确人大代表履职的水平主要体现在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水平、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的质量;必须明确人大代表在履行职务时要自尊、自律,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区县人大代表纷纷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了解了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人大工作的相关制度,掌握了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工作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意识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选民的期望。
(赵杰、汤虹玲、姚莉、马飞跃、李贺、杨红梅、奚春峰)
■各区县人大代表举行人代会会前活动。各区县换届选举后的第一次人代会将于2012年初陆续召开,2011年12月下旬,各区县人大代表通过年终视察、专题调研、召开选民座谈会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准备书面意见和议案。在人代会组团活动中,选举产生了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对区县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崇明县人大常委会集体调研《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实施情况。11月22日下午,崇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对《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情况开展集体调研。大家充分肯定了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纲要》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建议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着力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实质性问题;要紧扣指标要求,重点突破瓶颈难题;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首个“三年一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周道芬)
■虹口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讨论会。12月1日,虹口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讨论会,总结回顾本届以来人大工作,酝酿讨论2012年人大工作思路。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认为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强;群策群力,开拓创新思路宽;保障民生,为民办实事感情深;勤勉高效,注重自身形象的表率作用好。同时,大家就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如何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深化代表工作等方面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建议。(张 熠)
■区县人大相机举行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总结会。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宝山、浦东、嘉定、闸北、松江、青浦、金山、静安等区县人大常委会相继召开区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总结会,区选举机构负责人总结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工作组作交流发言。大家认为,此次区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平稳、有序、顺利完成,得益于各级领导重视和组织机构的健全,得益于严格依法办事和良好氛围的营造,得益于规范有序操作和民利的保障,得益于沟通协调有力和工作合力的凝聚。希望在下一阶段,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好人代会前的代表会前活动、确保新一届区县、乡镇人代会顺利召开。(杨晨、严志超、李翔、王琛、唐婵凤、孙文萍、杨红梅、奚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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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5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我负责对盟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局、卫生局、科学技术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地震局、国税局、工商物价局、药监局、技术监督局和金融、邮电、通讯等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分管盟人大工作社会工作处工作。现将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决定和“八荣八耻”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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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作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韩志然主持开幕大会。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共有委员526人,出会的委员485人,符合法定人数。
任亚平在政协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2014年是本届政协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面推进履职创新的一年。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新思路、新部署,凝心聚力、议政建言,不断创新履职方式,着力提升履职成效,为现代化内蒙古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一年来,常委会强化引领,保持与自治区党委思想一致、目标一致,不断巩固了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运用优势,努力畅通发扬民主的渠道,初步建立了民主协商的制度和机制,依次开展了有计划的民主协商,积极推进了民主监督工作;服务大局,紧扣打造亮丽风景线建言献策,努力提高建言议政活动的质量,更加注重社情民意信息质量的提升,有效推动履职成果转化运用;开拓创新,主动提升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注重界别活动的开展,努力增强履职能力建设,严格规范了各项履职活动,有效改进了提案工作;凝聚共识,动员各方力量共建美好家园,继续推动党派务实合作,大力促进民族和宗教关系和谐,积极开展港澳台侨人士工作;主动作为,落实党委和全国政协交办的重要任务,努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认真联系指导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全力配合全国政协的视察调研活动。
任亚平强调,当前,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依法治区处于关键节点,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社会矛盾仍在凸显期,“十三五”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北疆亮丽风景线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人民政协工作有了新的要求,自治区政协事业发展既任重道远,又大有可为。做好自治区政协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十二、十三次全委会议部署,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在自治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进程中,展示新作为,作出新贡献。要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要明确使命担当,把积极为改革出实招、为发展谋良策、为稳定增共识,作为人民政协的职责使命;要力求精准发力,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以知情明政为前提,突出重点、盯住难点、跟踪热点,深入调查研究,集中建言献策;要推动履职创新,把创新作为发展政协事业的根本,把改进工作作为政协履职的常态。
任亚平要求,做好今年的工作,一是学习成效要有新提高。要结合政协履职重点,突出思想教育,注重形势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和政协工作队伍。二是协商民主要有新进展。要把年度协商计划作为推动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经验,高质量制定计划,高水平开展协商,高效率转化成果,注重前期准备,着力改进调研视察工作,为开展协商活动奠定扎实基础。三是团结联合要有新局面。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为自治区改革发展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正能量、提供良方略、促进善治理。四是民主监督要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强化常态监督、加强协调联络、突出监督重点,结合实际,适当组织有针对性的民主监督和协商议政,开展具有监督性的视察调研活动。五是专委会工作要有新进步。专委会要更多地做好履职策划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政协重要工作部署,更多谋划具有特色的履职载体和履职品牌,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六是界别活动要有新作为。要由政协各主席和专委会分别联系,界别小组长带头,委员积极参与。要不断拓宽眼界,选准议题,精心组织,进一步创新界别活动形式,为界别活动拓展更大空间。七是提案工作要有新成效。要拓展提案来源,强化提案筛选,探索推动提案公开,完善提案交办机制,推动优质提案进入协商范围。八是成果转化要有新举措。要准确把握工作大局,注重从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期盼、政协有能力做好的课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参政参在关键处、议政议在点子上。要把握好成果报送时机,成熟的履职成果要及时形成专题报告。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常海作了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1月29日下午,历时5天的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呼和浩特胜利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会议号召,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群策群力,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作出更大贡献。
下午3时整,闭幕大会开始。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共有委员526人,实到475人,符合法定人数。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主持闭幕大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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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维稳责任
坚持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坚持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组成,确保党政“一把手”履行维稳第一责任、党政分管领导履行维稳直接责任、党政班子成员履行维稳“一岗双责”,形成了维稳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局面;局班子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强化维稳意识,努力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稳定,把稳定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的总体目标,与审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保证维稳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结合审计工作,评估稳定风险
一是在制定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时,加强决策前控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加强决策执行中控制,建立并推行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决策者签字备案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三是加强决策执行后控制,健全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对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建立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四是深刻把握“深化稳定风险评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明确要求审计组在推进每个审计项目时切实考虑稳定风险评估,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涉稳事件。
三、加强专项学习,提高维稳意识
以召开职工会议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暂行办法》,贯彻新时代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深刻理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属事、属人”原则,坚决落实“排查化解常态化、整改落实常态化、督促检查常态化”三个常态化要求,进一步熟悉工作规程,了解维稳工作责任规定,帮助干部职工树立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具体问题的理念。
四、开展反工作,维护政治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坚持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治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政治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二是对可能涉及政治安全问题的情况,认真开展责任倒查,主要是查事实、查原因、查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三是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相关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国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审计局电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督促审计电子数据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切实履职尽责。四是学习反知识1次,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反知识和宣传标语1条,动员干部职工向身边人宣传危害。五是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反恐防暴、公共安全管等相关知识1条。
五、提高担当意识,配合舆情工作
一是明确网络舆情工作重点,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网上舆情监控、处理、督办以及回复工作,具体落实审计宣传和舆情回应工作。二全面规范审计信息公开行为,切实强化对审计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明确所有对外公开审计信息,必须经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分管负责人审核和把关,重要审计信息必须报请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对外。三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鼓励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善于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加强信息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一是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善于发现不稳定因素,高度重视重大涉稳问题排查、调研、化解、稳控以及重点人群、特殊群体严格管控等工作。二是一经发现苗头必须及时处理,及时向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真实情况,积极投身于化解不稳定因素的行动中,以最快的速度和妥善的方式化解不稳定因素。三是今年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从未迟报、漏报、虚报、瞒报不稳定因素的各类信息,做到了情况信息工作具体落实,不稳定因素提前报送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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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与会委员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这是一次发扬民主、求真务实的大会,也是一次团结鼓劲、催人奋进的大会。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在新起点上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重要时刻召开的。委员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学习讨论市委主要领导讲话,认真听取《政府工作报告》,热烈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深入协商议政,主动建言献策,体现了心系大局、履职为民的担当和情怀,展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生机与活力。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叠加实施的重大历史机遇激励着我们,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入“万亿俱乐部”城市的光荣使命召唤着我们。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开创新局面,需要我们团结一心、埋头实干、不懈奋斗。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以勇于担当的姿态、只争朝夕的劲头,主动融入大局,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职尽责,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共同谱写建设新篇章。
要认清新使命,在治理体系格局中找准政协定位。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人民政协担当新使命新任务提供了根本遵循。四中全会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为新时代人民政协指引方向、定性赋能。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协商机构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我们要自觉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格局中更好地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重把握好新时代人民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重大问题。要着眼新的历史方位思考谋划政协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制度自信,勇担时代使命,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市域治理现代化发挥应有作用,树立专门协商机构的鲜明形象。
要助推新发展,在服务全市大局中贡献智慧力量。我们要按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这次“两会”作出的部署要求,围绕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的目标定位,聚焦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大事要事协商资政,努力使政协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轴共转。认真实施年度协商计划,重点就制定“十四五”规划、打好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建设、园区转型升级、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具体议题,深入调查、深度研究,力争调研出精品、建言献良策、监督求实效,当好高质量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贡献者。
要顺应新期待,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彰显为民情怀。我们要坚持“以百姓心为心”,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的短板,特别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开展调研协商和视察监督,多建利民之言、多谋便民之策、多促惠民之举,协助破解民生工作难题,推动办好民生“关键小事”,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市委统一领导和政府大力支持下,扎实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工作常态长效。坚持与民为民真协商,组织引导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倾听民声、心贴心沟通互动、实打实为民解忧,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助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让群众感到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就在身边。
要落实新要求,在广泛凝聚共识中发挥独特作用。我们要把凝聚共识贯穿履职全过程,做到建言资政有质量、凝聚共识有力量。把牢“方向舵”,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提升“引领力”,在一些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上,利用委员自身影响力主动发声,协助市委、市政府多做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扩大“朋友圈”,充分发挥政协大团结大联合作用,畅通联系渠道,丰富形式载体,努力画大同心圆,为改革发展增助力、减阻力、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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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决定和“八荣八耻”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
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0*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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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负责对盟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局、卫生局、科学技术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地震局、国税局、工商物价局、药监局、技术监督局和金融、邮电、通讯等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2010年4月1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大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2010年5月17日到职工作。经第5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分管盟人大工作社会工作处工作。现将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
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决定和“八荣八耻”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并为他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规定。
提请主任会议决定,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11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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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述职报告
2016年11月区政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2016年政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政府领导的述职报告范文
人民政府领导述职报告范文
县政府领导年度述职报告
区政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县政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2010年政府领导述职报告
镇政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市政府领导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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