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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12 热度:78

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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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重学习教育,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在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上,我始终把加强教育学习放在首位,努力在提高政治理论和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各种方针、路线、政策,尤其是认真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且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查找自身差距,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

二、始终注重和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职工负责的态度,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廉洁建设。一是始终坚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加强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和公务车的管理,严控公务接待,严禁公车私用。二是严于律己,勤政廉洁,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自觉守好纪律底线,自觉用好权,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教育管理和有效监督之下,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员队伍形象。三是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家庭与工作的关系,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见利忘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四是个人情况报告。配偶、子女没有经商办企业情况,没有违法行政的情形。未发生过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工作中、生活中不存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无任何隐瞒事项。主动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子女的教育管理,坚守正道、弘扬正气。

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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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是战斗堡垒,它担负着直接联系党员干部、职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单位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因此,基层党支部书记只有落实“一岗双责”才能通过自身的影响力,使基层党支部工作富于生机和活力,才能使支部工作围绕安全保供抓党建,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力地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使物流局业务工作持续推进,在管理上不断创新。为此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应履行的党内职责和日常工作中应承担的岗位职责,更扎实的推进“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制定如下职责:

一、党务职责

1.负责本支部的日常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岗位职责

1.尽职尽责的做好本岗位的日常工作。

2.工作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强化责任担当,为群众树立好榜样。

3.工作积极上进,努力专研,争取为单位工作开展提出有利意见、创新举措。

4.增强全局意识,积极关爱青年职工,开展业务培训,为单位的发展有生力量。

责任人:

年月日

xx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xxxx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xxxx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xx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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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带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初工作会议及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真抓实干,各项目标任务均超时序进度,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现将一年来履职和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中,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亲自抓,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述职述廉,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局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一是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贯穿于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全过程。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我和班子成员同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文件、论述和讲话,带头给全体党员干部讲反腐倡廉党课,并利用个别地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通过设立党政纪宣传栏、悬挂廉政提示语、在网站开辟廉政在线栏目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被市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五是由我亲自带队,组织考核组,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平。

二、清正廉洁,做好勤政廉政表率

我始终坚持“基层第一、群众至上”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人事劳动保障政策,为职工和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一是坚持以身作则,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狠抓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全体同志强化“争先进、创一流”意识,在全局系统营造出了“比、学、赶、超”干事创业氛围。二是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不用权谋私、不滥用权力,带头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做到执行法规不走样、不徇私情,不感情用事、不留后遗症、不引起连锁反映。

三、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纪律

我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政纪,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扛得住灯红酒绿的诱惑,经得起权利和金钱的考验,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都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在管好自己的同时,我还管好自己的亲属、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中纪委规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问题,不存在借用、租用小汽车、公车入私户和违反规定乘坐军、警牌照小汽车以及规避备案制度变相乘坐超标车问题,不存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位影响经商办企业问题,不存在以学习考察为名弄虚作假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问题,不存在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问题,不存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问题,通讯费用未通过单位报销,未持有私人护照。在财务支出方面,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在社保基金和就业专项基金管理上,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在干部任用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办事,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不个人说了算,做到了严把用人观,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完善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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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

一年来,本人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精神,积极投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思想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中做到守律克己,牢记党员干部的职责与形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生活中自觉提升廉洁的思想意识,不越底线、不碰红线,未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现将一年来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向组织报告如下:

一、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所分管部门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

1、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一是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积极投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是党的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二是平时能注重学习物业管理和经营管理、行政安全、财务和人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三是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认真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会、中心组学习,参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培训,认真观看廉政影视教育片。

2、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同同志们一起自觉执行各项廉政制度。一是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自我约束,注重从各方面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二是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在xxx分公司、xxx分公司多次项目调研工作中进行廉洁教育,在公司本部日常工作中经常有针对性对xxx开发部和办公室的党员干部就廉洁自律的话题开展谈心谈话,一年来分管部门同志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三是同办公室一起修订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流程、疏理了公司本部电表登记方法,杜绝了漏洞。

二、遵守党规党纪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在各种商务活动中严格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xxx项规定”;二是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三是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2、坚绝服从公司党委领导,对标党规党纪从严要求自我。一是本人坚持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二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就自身的工作职责及履行情况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总结,以切实遵守和贯彻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三是结合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会,对自己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情况作客观评价,对存在的问题作深刻创析,深挖原因,同时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建议。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九项规定要求、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情况(含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执行情况

1、在形式主义方面:重经验轻创新,受个人知识、阅历、视野等不足,导致自己在工作中,虽然有创新工作的想法,但缺乏创新工作的思路和具体办法。具体体现在分管的安全及行政工作上,靠传统习惯办事,大胆试、大胆闯的劲头不足

2、在官僚主义方面:服务基层意识欠缺,虽然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但对于基层的服务需求和困难解决的不及时。具体体现在信阳分公司提质增效工作抓的不紧,棚改项目推进不力上。

3、2019年度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通讯费***元,业务招待费***元,差旅费****元。

四、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直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的情况

1、重大事项均按集团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在分管的行政、安全和重点项目方面,通过向主要领导口头汇报、经理层周例会请示报告、党委会审议等形式请示报告。

2、个人因公出差、参加公务活动和上级会议均向总经理和***事前报告,个人休假通过审批手续后休假。

五、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系统内业务往来情况

本人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系统内无业务往来情况。

六、个人收到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受到谈话函询、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或问责情况

本人未收到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未受到谈话函询、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或问责。

七、其他需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八、2020年个人及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承诺

1、本人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中做到守律克己,牢记党员干部的职责与形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生活中自觉提升廉洁的思想意识,不越底线、不碰红线。

2、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3、在各种商务活动中严格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项规定”,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

4、严格按照公司党委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越权越位,积极践行使命担当。

5、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第5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239个字,预计看完需要6分钟,共有236位用户关注,33人点赞!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党内监督责任清单》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文法学院党内监督责任清单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党内监督的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

(一)学院党委党内监督责任

院党委负责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与安全稳定工作,承担学院改革发展稳定责任,履行以下主要监督职责:

1. 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按照党章党规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制定学院党内监督制度和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监督责任清单并抓好督促检查,促进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2.加强对纪检委员和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听取纪检委员工作报告,检查其工作开展情况。

3.对党委委员、系(室)和基层党支部及成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向校党委汇报。

4.支持配合教代会代表巡视、审计等工作,依据工作权限对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严格责任追究。

5.组织签订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开展责任考核,每年底向校党委、校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6.对校党委、校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二)党委书记党内监督责任

学院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内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主要监督职责:

1.传达学习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部署要求,主持制定学院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监督体系。

2.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听取学院领导班子工作汇报,检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对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指出,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

4.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守党的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 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向校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年终按时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报告。

6. 带头做好述责述廉述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三)纪检委员责任

纪检委员在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1.根据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向学院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3.协助院党委组织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积极组织参与相关部门开展的法治文化、廉政文化、红色文化活动。

4.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6.搜集师生对学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有关诉求,对在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隐患积极排查化解,重要的信访隐患要及时向院党委汇报。

7.协助院党委抓好反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防止问题发展。协助校纪委查办案件,发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报告院党委。

8.完成校纪委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责任

院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以下主要监督职责:

1.把党内监督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2.指导分管支部(系、室)制定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风险防控。

3.加强分管支部(系室)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督促分管支部(系室)及其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向院党委报告问题线索。

4.定期对分管支部(系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分管领域内的全面从严党情况。

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守党的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五)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在所在系(室、班级)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

2.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每年至少向学院党委报告1次全情况,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依纪依规对违法乱纪党员进行处理。

3.维护党的纪律,对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进行监督,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情况。发现党员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学院党委报告。

4.带头做好述责述廉,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5.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党员党内监督责任

1. 加强对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2. 在学院党员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3. 参加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4. 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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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一)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市委两个责任部署要求,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部门)的正、副职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根据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检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年度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二)抓好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纠正情况的日常督查以及重要节点监督检查,抓紧抓好抓实作风建设。

(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以工作作风的转变检验活动成效。

(四)组织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和政纪的宣传教育,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纳入廉政文化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意识。

(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党风廉政规定和本局制定的相关制度,注重完善有效防范腐败发生工作机制,尤其是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进展和执行情况。

(七)对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做到经常性监督与管理,事先防范,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进行廉政谈话。对领导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或不正之风,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并积极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

(八)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政勤政的表率。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杜绝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

(九)加强财务收支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规定,全面排查公款浪费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设立小金库,规范物品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等管理工作。

(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责任考核

(一)实施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责任制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四、责任追究

违反或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致使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xx]1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签约人: 签约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二)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巩固和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签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责任范围

(一)工作要求: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全市科技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责任范围: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局党组书记、局长(院长、主任)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按照管人与管事相结合、职务与职责相统一、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上级与下级相对应的原则,第一责任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及其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

二、责任制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规定要求,结合全市科技系统工作实际,抓好本部门(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 进一步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3、深入有效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树立优良作风,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廉洁自律和风险防范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向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有关事项。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正确行使权力,及时发现和解决部门(单位)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及时处理和报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6、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廉洁承诺制度,服务基层,方便群众,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

7、认真处理群众各类举报,积极承办上级领导批示查办的问题,积极支持和配合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8、全面推行 一岗双责,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总结,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局党组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

9、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25条办法,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本部门(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xx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负责对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或与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进行。考核情况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干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形,进行责任追究。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突出问题,转变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作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科室(大队、站)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认真履职,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各科室(大队、站)负责人对本科室(大队、站)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各科室(大队、站)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职工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等党内法规文件,以完善具有环保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制定并落实本局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有效措施。

(二)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上级部署,联系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强化教育监督,促进全体干部职工正确行使权力。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学习教育、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广大干部清正廉洁,正确履职。

(四)突出岗位特点,抓好部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五)加强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六)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监督和履行职责,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七)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反腐败工作。

二、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严于律己,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督促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纪政纪。

(一)带头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二)带头遵纪守法。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模范执行市纪委各项制度管理规定。

三、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各责任科室(大队、站)要认真组织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负责向局党委报告。

(二)对干部违反责任制规定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凡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科室(大队、站)或个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重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局与各科室(大队、站)各执一份。

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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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台州市统计局党组的正确指引下,局党组全面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统计行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统计局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履行局党组的主体责任。

(一)转化整改成果。3月26日起,玉环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因此,我局坚持把整改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使党风廉政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做到知人善用的同时,对干部职工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干预、约谈、报告,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三是理清服务思路,通过制作“工作联系卡”和推广“工作日志”等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措施,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提升统计服务效能上来,为玉环加快推进“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现代化海湾城市凝聚统计智慧和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解细化责任并落实到人,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分管和所在科室、队、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二是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的同时与局下属事业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任务函告书,进一步健全了《玉环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把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融入到具体统计业务工作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职责和责任,将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局党组坚持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会议精神,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领导。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票否决制。依据干部职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规定,机关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考核挂钩,接受干部职工民主测评。要求广大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得以全面落实,全年未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况。

(三)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性作用,联系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全局规章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梳理,新增和修订了《玉环市统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玉环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等十项规章制度,使制度更具规范性与可行性,同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情况报告表》。按照市纪委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事项上报平台,及时调整并更新党员干部廉政信息、中层干部廉洁档案,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以制度服人,保证权力在制度范围内正常运行。

(四)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严明组织纪律,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思路,选对人、用能人,坚持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培养锻炼,重视和关心那些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工作的干部的成长进步,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做到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打好“预防针”,贯彻执行《玉环市统计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22年工作方案》,出台2018年度惩防体系工作要点,健全责任分解、工作推进、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二是念好“紧箍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7月2日,党支部书记陈君岳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以《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专题党课;8月6日,党组书记史炜荣给全体党员干部上《清正廉洁 争做合格好党员》专题廉政党课。三是扎好“隔离网”,制定规范权力清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党务、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对风险点监控、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监控的重要手段,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等行政职权,大力推行阳光工程,重新梳理需要公开的重点审批事项,经分管领导和科室充分讨论研究后进一步面向社会公布,使得公开事项重点更突出、程序更简洁、政策依据更通俗明了,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四是优化“内生力”,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机制。通过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会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五是提高“知晓率”,通过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小卡片以及与市纪委市文联联合举办“宣经普,立规矩”主题书法比赛,进一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使全局上下形成“讲纪律,守规矩”意识。

(六)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六个严禁”、“28条办法”,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坚持不懈开展局班子和班子成员“四风”问题自查、互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措施,深入开展整改工作,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多次不定期的开展机关作风效能自查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纠正,防止不正之风侵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车使用管理、机关差旅费管理等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切实履行责任担当,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大局意识。站在“一把手”的位置上,注意团结带领局班子成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合作共事,一方面,在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上,充分履行“一把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情况亲自汇报。另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全局同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接受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监督,做到公正办事、公平处事。

2、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坚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及时掌握局干部职工的所思所想所忧所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并对履职不好或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努力把各种不良倾向扼杀在萌芽状态。通过花大力气解决干部职工的各种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争取得到大家的理解、信任、支持和参与,形成团结和谐的力量。

3、树立服务意识。以“提高素质、改变作风、服务企业、提升统计水平”为目标,形成上下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共谋发展的良好服务风气。积极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各重点行业、企业、村居社区,调查研究我市经济发展走势,理清工作思路,研究现实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水平。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断优化统计行风

1、抓好班子成员廉政工作。坚持“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的原则,重点抓好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通过召开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专题研究、布置。认真剖析问题,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和自查自省,开门见山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定期的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

2、不断提升工作作风。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当天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打造出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统计部门形象。

3、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一方面,利用市纪委和统计系统内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道德教育和职业教育。通过真实案例,要求统计人员在工作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支撑,结合实际,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另一方面,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抓好作风效能建设,明确干部责任分工,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保障全局规范化运作和干部职工更廉洁、务实、高效地工作。

(三)坚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打造清廉统计队伍

一是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各项组织纪律,人事、财务、行政执法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方面遵照组织要求,由班子成员负责管理,并履行监督职责,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自觉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八项规定”及市委各项廉政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出廉洁从政的良好表率。

二是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局党组班子成员严守法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责任意识,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纪实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共同协作,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局党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要求,对分管科(室)、队、中心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安排学习、谈话工作,并认真听取分管科(室)、队、中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做到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主动向局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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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述职述廉报告已成为经常写作的应用文,写好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1.什么是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就是把自己履行职责是否称职的情况写成书面文字所构成的文体。具体一点是,机关负责人就任职一定时期内所做工作向任命机关或机关群众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查和监督的陈述性文案。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是随着人事管理制度和改革而出现的一种新文体。它是考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是否称职的一种手段。

2.述职述廉报告与总结的异同点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和个人总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述职述廉报告与总结的相同之处是,它们都可以谈经验、教训,都要求事实材料和观点紧密结合,从某种程度上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可以借鉴总结的某些写作方法。

(2)述职述廉报告与总结的不同之处在于以下三点: 一是要回答的问题不同。总结要回答的是做了什么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有什么不足,有何经验、教训等。述职述廉报告要回答的则是什么职责,履行职责的能力如何,是怎样履行职责的,称职与否等; 二是写作重点不同。个人总结的重点在于全面归纳工作情况,体现工作实迹。个人的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则必须以履行职责方面的情况为重点,突出表现德、才、能、绩,表现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是表述方式不同。总结主要运用叙述的方式和概括的语言,归纳工作结果。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则可以采用夹叙夹议的写法,既表述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又说明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思路,还要申述处理问题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现实情况,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可以分为现任职务的述职述廉报告和竞争上一级职务的述职述廉报告。

3.怎样写述职述廉报告

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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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根据,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两个责任”总体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纪检负监督责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以厘清责任界限为重点,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健全分解、落实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责任落实体系;必须以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在各党支部中设立专职或兼职纪检委员,负责抓党风廉政工作;强力促进党支部和纪检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构筑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员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按照支部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

支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组织领导之责。

(1)统筹谋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业务工作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4)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5)强化督促检查,在做好日常督查、巡查的基础上,每年年底组织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6)通过定期听取汇报、督导巡查、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下属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7 )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2.履行正风肃纪之责。

(1)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深入持久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实施办法,持之以恒防止和纠正“四风”。

(2)针对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服务不到位、慢拖蛮等行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3 )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开展作风民主评议工作。

3.履行源头预防之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出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 )推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和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重要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4)实施精准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新学习效果检查测试形式。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5 )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6)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必须亲自抓、主动抓、具体抓、经常抓。

1.带头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情况亲自汇报。

(2)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3)建立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4)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2.带头抓班子带队伍。

(1)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支部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2)对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

(3)支持纪检委员专职负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4)配合搞好巡视工作,支持开展党建巡查工作。

3.带头廉洁从政。

(1)带头执行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3)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改进领导作风、

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4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

众监督。

(5)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

1.强化分管职责履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每年专题分析研究、督查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三次。

2.强化预防腐败。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对分管工作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易发多发的部位,完善制度规定,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强化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强化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落实纪检委员责任清单

纪检委员负责党支部执纪监督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监督职责,要按照监督责任清单,聚焦中心任务,从根本上履行好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根据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2)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支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检查考核工作,推动任务落实。

(3)对支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监督。

(4)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5)根据上级纪委和党支部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监督责任清单,督促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纪律监督。

(1)加强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 )加强对本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4)加强对本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督促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三)加强作风监督。

(1)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2)针对本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 )坚持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纪检委员每年至少与所属各部门负责人约谈1次。

(4)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四)加强工作监督

(1)参与并监督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

(2)做好对本单位基建维修等项目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3)参与并监督本单位阳光采购等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建立健全履责问责机制

(一)责任落实机制。各党支部负责对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进行统筹计划、组织安排、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监督工作的统筹安排、调度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协助党支部加强对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责任分解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每年年初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列出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清单,做到权责一致,充分体现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3月底前报送局党委,作为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单位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班子成员岗位或工作分工调整的,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

(三)履责报告机制。各党支部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上局党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局党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各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制情况汇报。

廉洁从教履职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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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科室工作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各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真正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党风廉政责任制,是指政府办公室党政领导班子和科室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政府办公室和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政府办公室主任对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政府办公室政工副书记、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科科长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各党支部委员、科室副职根据分工,对分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制度,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抓实效上下功夫。 (四)履行监督职责,对政府办公室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七条 政府办公室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育,管好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科长,带好队伍。 (六)定期组织召开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基层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坚持谈话诫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七)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八条 政府办公室党政领导班子其他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协助办公室主任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分管科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上级和本级党政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单位和科室得到落实。 (三)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四)组织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参加分管科室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六)对分管单位和科室的正职廉洁从政行为负责。 第九条 各科科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二)加强领导,齐心协力,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搞好教育,管好本科室工作人员,带好队伍。 (四)组织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大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每年组织两次以上本科室工作人员参加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谈话诫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杜绝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对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的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第十一条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每年要向纪委,各科室每年要向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 (二)领导干部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 第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二)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并与年度考评、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等结合进行。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 (一)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政府办公室组织党风行风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听取各科室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有下列情况之—的,给予组织处分或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由于管理混乱,致使国家、集体财产被大量贪污、造成损失,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选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查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给予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对照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以及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十七条 政府办公室要对各科室宣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各班组。 第十九条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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