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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热度:33

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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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要领导责任的情况

一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坚持抓大事、抓关键、抓全面,自觉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

1.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带头讲授廉政党课、带头做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考核。年初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下发了党组《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主要任务分解方案》《2019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任务分解方案》《2018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排查问题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细化任务措施,落实到班子成员和委办负责人,做到层层有任务、班子成员人人有要求,形成党组总体负责、党组书记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责任体系。全年召开10次党组会议,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研究讨论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督促班子成员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自己的最大政治责任,自觉与各项履职任务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自觉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2.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党组和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系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引导机关干部和代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通过法定程序,及时将区委作出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并通过富有成效的工作,积极动员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贯彻执行。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活动、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切实把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

3.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平时,结合各类会议及专项履职活动,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年中,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党总支会议,听取党组成员、委办主要负责人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年底,按规定向区委集中报告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区管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的报告,分别召开党组、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年党建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的情况

坚持将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作为党组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做到抓常抓长、抓细抓实,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

1.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充分利用代表论坛、履职培训和召开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着力加强对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纪律规矩教育,促进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廉洁履职。借助“学习强国”“机关学习日”等平台载体,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海陵区全面从严治党分级廉情直询办法》等文件精神,组织参加党章党纪党规“周学”“月考”,及时传达区纪委区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的通报,严格按制度规定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务经费,防范和纠正违规行为;指导机关党总支按期换届,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生活制度。全年开展党风党纪教育10次,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机关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近20人次。

2.严格抓好制度执行。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制定《关于严格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补充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修订《议事规则》,制定《xxxx推进计划》及重点项目分工,进一步完善协同高效工作体系,深化工作改革创新,努力推动履职高质量走在前列。在全体代表中开展“学习贯彻,人人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大家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双联”制度,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3.常态开展监督执纪。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班子成员必谈、岗位变动必谈、发现苗头必谈”,主要领导同志与其他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之间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对机关人员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对本单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及时校正纠偏;对外单位发生的问题,及时让党员干部了解,从中吸取教训;对纪检监察部门下发的案例通报,迅速传达学习,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严格考核追责,对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要求不严、工作力度不足的,限期整改;对日常生活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治,并按规定倒查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触犯纪律底线的人和事,支持执纪部门坚决查处。全年共实施问责1人、教育提醒3人次。

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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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决定和“八荣八耻”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07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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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增强执行能力。我们始终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履职过程中,紧紧围绕区委的工作中心,自觉贯彻区委的各项决定、决议,重要问题都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待区委同意后再去实施。特别是在人事任免上,同区委保持高度的一致,通过有效工作,确保区委提出的人事任免事项都能顺利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区委对人大工作也十分重视,这半年里先后两次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

注重增强监督能力。为了增强履职能力,我们坚持以监督法为依据,重点把握了五个环节:一是把握监督原则,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监督不代替、支持不干预、到位不越位”。二是把握监督内容,选择监督的内容求精不求多,紧紧围绕全区实施“一业三区”的战略,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大事、要事进行监督审议、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三是坚持调查研究,每次常委会审议前,都成立专题调研视察组,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力求查实情、看实况,从而使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四是扩大知情渠道,每次常委会会议,我们都根据会议议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增加了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参与程度。五是注重监督实效,每次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后,都要求他们限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且召开专题主任会议,听取他们的报告,有效地提高了监督审议的质量。同时,改变以往的传统监督方法,注重强化了监督质量。今年我们采取召开专题工作落实会议的方式,把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的负责同志都找到一起,统一部署年度工作。从而,为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开好头起到了促进作用,增强了监督的实效,也提高了常委会的威信。

注重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换届以后,人大代表成分比较新,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在一季度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活动。常委会专门邀请省人大人代选委领导就如何履行代表职责进行了专题辅导。各代表联系组又结合各自的实际,采取组织代表研讨交流,新代表谈认识、老代表谈体会以及聘请专家讲座,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分别开展了集中学习培训活动。通过这些有效的学习培训,缩短了人大代表从进入角色到认真履职的过程,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同时,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组织指导各代表联系组开展好“三查(察)”活动。我们以人大代表进社区、进村屯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三二一活动”,既每个人大代表都要参加三个活动(视察、调查活动,代表接待日活动,述职评议活动),联系二个选民,提出一条意见或建议。截止目前,有147名非职务代表分别进入34个社区、6个村屯,与所联系的147名社区、村干部和所包保的148名贫困家庭进行对接,及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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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情况

分层施教,指导广大党员干部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重点,紧扣上级党委精神和学院教育教学战略,开展高质量、互动式学习。全年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结合贯彻落实精神,及时深入学习了今年以来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严格高校教师管理严格高校课堂管理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以及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会议重要精神。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研讨,引领全体党员教职工准确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举办学校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宪法、监察法集中学习教育,进行廉政谈话。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观看省纪委、省监委拍摄的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廉政教育阵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接受廉政教育,以文化人,以德育人。

二、院党委班子成员履责情况

按照与学校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印发2018年度经济管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及党委班子成员落实责任的工作措施及时限要求。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与各科室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形成记录表,填写重点人员、重点岗位信息采集表,进一步推进责任清单化,逐级分解、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xx担任,副组长由xxxxx担任,分工协作,共抓落实。班子成员检查分管科室、教研室,各科室、各教研室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收集汇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表》与《征求意见表》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谈话,确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按程序按要求开好领导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学院、支部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和党员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深入进行检查剖析、相互批评,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广泛征求教职工群众意见建议,全面提升了班子整体合力。班子成员深入所在党支部,督促和指导各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抓早抓小,盯住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节假日,管住重要环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干部管理情况

举办支部书记网络培训班,教育引导干部把“初心”和“使命”融入到日常工作全过程,达到了统一思想,坚定信念,重塑合力的目的。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党员干部按照规定要求,主动向党组织报告。

五、支持纪委执纪履责情况

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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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提名我为xxx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考验,也是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与重托。我虽然对法律工作有一些了解,但20多年来一直工作在地方政府,法院工作对我来说还是一项全新的课题,我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假如这次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我一定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厚望,有决心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衍东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在省高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的帮助支持下,竭尽全力,履行好职责,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自己,做好本职工作,请审议。

一、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尽快适应审判工作需要。作为司法战线的一名新兵,学习对我来说至关重要。我要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向书本学,系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学习审判专业知识、wto知识和其他相关科学知识,精通审判工作业务,不断完善自我,做法律工作的内行。向干警学,虚心请教,不耻下问,尽快熟悉审判工作程序,提高适用法律、指导和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做一名称职的领导干部。向实践学,不断提高运用理论知识和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理各类纷繁复杂纠纷的能力,做一名人民欢迎的好法官。

二、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竭尽全力维护法律天平。作为一名法官,维护法律尊严就是最高使命。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以“公正与效率”作为自己履行职责的最高标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和规定,正确适用法律,公正执法,全力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牢固树立发展第一思想,坚持法律为大局服务的原则,准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界限,在司法实践中,身体力行,开拓创新,为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出自己的努力。以现代司法理念为指导,研究现代审判工作方式,拓宽自己的工作思路,积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人民的公仆,坚持以人民满足为标准,密切联系群众,踏实工作,以自己的实际工作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三、摆正位置,讲求团结,自觉维护班子整体统一。班子团结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我一定十分珍惜这个基础,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摆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认真执行集体决议,在集体中汲取营养,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珍惜权力不乱用。识大体、顾大局,维护班长权威,支持班长工作,敢于承担责任,多为班长分忧。认真处理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相互补台不拆台,相互配合不掣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多思多想,多学多问,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分管部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四、依靠领导,接受监督,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正确处理好审判独立和坚持党的领导以及人大监督的关系,自觉在省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果断执行省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按照要求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人大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审判工作。认真细致办理好人民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正确处理和及时报告人大交办的案件,积极求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与帮助。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工作关系,为依法做好审判工作创造条件。

五、严格自律,克己奉公,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警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清廉为民,勤政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责,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过好金钱利欲关,不贪不占、不谋私利,不徇私枉法,做一名党和人民放心的公仆。

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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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1.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1)

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确保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2)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机关会议重要议题,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和部署1次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工作;(3)年初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各部门。(4)在机关会上,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机关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5)建立《

党委(党组)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量身定制班子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认真做好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履责情况全程纪实工作;(7)建立运行党委(党组)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动态更新、随机检查、定期考核、严肃追责,推动班子主体责任全面精准落实;(8)每半年向县委全委会报告1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9)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单独考核、单独奖惩,使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主动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1)2018年3月,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上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会议记录有记载);(2)2018年3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讨了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计划;(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已经按照要求制定完毕;我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办案的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4)主体责任清单已经制定

部分完成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2.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贯彻落实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容错纠错机制。

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突出勤政廉政的风向标,真正使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⑵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对应当调整的干部及时作出调整;⑶严格执行《xx县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和《xx县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两次公开”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大力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公开公示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长效机制;⑷严格执行xx市《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在认定容错免责情形时,严格按政策办事,按规定程序办理,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遵循客观现实和基本事实,切实杜绝独断随意和主观判断,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今年,我局对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均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行选拔任用。

部分完整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3.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强和改进民生监督工作,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落实基层“三务”公开制度。加快政府化债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⑴充实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方式,健全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果,针对民生领域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⑵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⑶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彻查彻纠彻改,确保每一项扶贫政策、每一份扶贫责任、每一项扶贫工作都落实到位;⑷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到群众手中;⑸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规模,监督化债方案实施,撬动投融资杠杆,严防政府债务风险;(6)认真执行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和重点疑难案件包案化解等制度,及时收集研判回应网上网下的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预防在发生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整改、严肃惩处。

我局已经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我院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我局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

正在进行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4.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集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⑴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和“攻坚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xx落地生根;⑵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转变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主要内容,以抓好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为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全县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水平;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安排部署分析研判,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监督执纪问责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处理,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召开党组会、全局大会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

部分完成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5.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组建巡察机构,完善巡察机制,开展巡察工作。

⑴以主要领导为重点,以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切实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建立健全权责明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⑵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⑶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公开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⑷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定期报告机制,从严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⑸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巡视巡察整改意见要求,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我院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公开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按照要求进行;召开会议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巡视巡察整改意见要求,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全年都在进行中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6.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纪律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2)针对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择2-3项重点工作,以工程化的方式加以推进。

大力支持

已经部署并完善

7.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领导干部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⑴利用党委中心组、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4次以上,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及时传达各级反腐倡廉会议文件精神,利用各类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⑵适时对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进行清理甄别、修订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已经建立

一直在进行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8.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廉洁从政表率作用。

(1)制定并严格执行本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亲自审核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2)与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针对不同的工作性质和职能,合理设置个性化目标任务;(3)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勤政廉政提醒谈话率达到100%;(4)为机关全体干部讲授1次廉政党课;(5)班子和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要突出体现落实主体责任内容;(6)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7)认真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8)带头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9)健全完善本人的廉政档案。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已经建立并归档。谈心谈话正在进行中。

正在进行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9.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注重日常监管,抓好廉政风险防控。

⑴制定并严格执行本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分管部门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进行把关;(2)听取分管部门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3)监督检查分管部门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4)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分管部门领域负责人至少约谈2次,通过廉政谈话,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5)为分管部门领域党员干部讲授1次廉政党课;(6)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要突出体现落实主体责任内容;(7)认真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8)带头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分管部门领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9)健全完善本人的廉政档案。

均按要求进行

正在进行

10.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基层“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党内监督,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⑴班子年底向全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2)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3)严肃整饬党内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重点查处违纪问题。

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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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一)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为抓手,着力解决医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督查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后勤职能科室,全体干部职工。

三、督查内容

1、严格依法行政(医)方面。主要督查执行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越权行政、违法行医等行为。

2、服务改善民生方面。主要督查医疗服务是否优质;医疗服务收费是否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高值设备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定;新农合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打击两非工作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

3、转变工作作风方面。主要督查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切实加强医院作风建设;三严三实活动是否扎实有效推进、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医务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难担责等不作为、怕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外出不请假、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炒股及工作日午餐禁酒规定不落实等问题。

4、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督查是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认真履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领导班子是否以身作则、以身示范,发挥表率作用;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三抓一促活动是否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认真履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完善;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是否存在医疗服务中违规收费,收受红包、礼品、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医疗行业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评体系并有效实施;是否切实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局中人、明白人、清醒人。

5、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主要督查信访首访责任制是否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问题是否落实到位,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对整改结果是否满意;是否开展公开承诺并认真践诺兑现;医务服务中是否存在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否完善健全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四、督查方式

1、组织明察暗访。医院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并抓好督办问责。

2、开展挂点推动。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院分工安排,指导联系各科室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发挥示范作用,推动这项工作内容有效落实。

3、委托第三方监督。结合本院实际,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对医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直面问政,倒逼各科室认真履职尽责。适时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履职尽责抽查调查、服务对象电话抽访。

4、实行点题监督。对发生在医院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要逐一督办整改。

5、强化查案追责。对自查整改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科室,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的问题,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不核查、不处理、不反馈的问题,被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的突出问题等,将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督促检查工作

1、组织部署阶段(xx月底~xx月上旬)。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组建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抓好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

2、自查自纠阶段(xx月中旬~xx月下旬)。要充分依靠群众,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对本院各科室人员履职尽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对照督促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落实时间,并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在本地主要媒体公开承诺,选择一至两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将处理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要组织参与电视问政及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五万活动(万人调查问卷、万名卫生计生行政干部下基层、万名卫生计生人员大签名、万名医师大义诊、万名监督员评议),深化自查自纠工作。

3、督促整改阶段(xx月~xx月)。要按照边部署边自查、边自查边整改、边整改边落实的原则,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和整改工作。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开展销号式整改,能马上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让服务对象和当事人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积极研究办法措施,创造条件加以整改,或者向服务对象和当事人说清楚,及时给以满意回复。要边查边建,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对纠正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建章立制,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权的长效机制。

4、总结提高阶段(x月)。对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本院健康发展和队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了以程正清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的责任人,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使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科室要正确处理此项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要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加强医院管理各项工作相结合,与三严三实活动相结合,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促管理、促改革、促发展。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医院是直接面向广大老百姓、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关乎民生问题的窗口行业,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医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正面宣传工作,运用简报、医院网络等媒体,营造督促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此,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这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科室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要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医院管理,培育良好医德医风,办人民满意的医院,作为此次活动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督查工作成效的标准。凡是能解决的都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谅解;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败坏行业风气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职能科室要利用业务考核、科主任考核、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科室,优化专业技术队伍,提高临床服务水平。

4、纠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医院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科室要在这次督查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好的典型,以推动履职尽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科室要对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疗服务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特别是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找准存在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要结合本院实际,在评议过程中,主动征求本院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构建具有我院特色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5、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科室要按医院的要求,积极参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密切配合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办公室的工作,接受上级督查组的工作检查,虚心接受评议代表、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认真对待评议代表的质询、意见、建议,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深刻剖析,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保证医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科室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二)

一、强化组织领导。医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院长xxx为组长的加强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进履职尽责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首先是明确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行政领导班子是抓履职尽责的主体,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及监督检查工作负有全面责任。二要明确分管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其分管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三要明确监督责任。人事监察部门要履行再监督和统筹协调责任,对各科室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实施监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抓好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落实。四要逐级明确责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履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督办落实。一方面自觉履行本职本责,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强力推动各科室认真履职尽责。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单位大门处进行公开承诺,并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作为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核查、问责、反馈。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维护医院良好形象。要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局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信息。

五、坚持追责问责。要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坚决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针对群众突出的问题,从以下五个方面把握工作重点进行自查。

(一)严格依法行政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以收代罚、以罚代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各种侵害群众人身及财产权益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能力。医疗坚持优质服务,但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个别医务人员存在着医患沟通不到位现象;医疗服务收费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合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落实;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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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县检察事业迈上新台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在开展政治巡察动员会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按照市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经市院党组同意,从今天开始,市院第x巡察组正式进驻x县人民检察院,将对x县院开展政治巡察。下面,我就扎实认真做好此次巡察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

建立和推行巡察制度,是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大举措和具体体现,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社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共x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配合省、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系统内巡察工作的通知》和《中共x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每届任期内,市院党组对所有巡察对象至少巡察一遍,实现全覆盖。

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巡察工作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思想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及省院、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深化系统内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基层检察机关延伸,把管党治党、管检治检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检察机关,确保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环境,树立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形象,为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市院党组决定对x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巡察时间于2020年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为期x天。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实地巡察结束后还可能对一些问题深入了解。

今天召开动员会,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希望大家站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勇于接受巡察监督、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根据市院党组和市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将坚持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着力”和“两责任一纪律”(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党组执行组织纪律),重点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是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是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是违反群众纪律,特别是基层干部为民服务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庸懒散浮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是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六是违反办案纪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等司法腐败问题。

七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中存在的问题。

八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院重要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以及履行法定职责中存在的问题。

九是市院党组要求巡察的其他事项。

巡察中,我们将按照市院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要求,主要通过听取党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与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征求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及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以及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向有关知情人员询问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具体工作,不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三、强化担当,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我们会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和干部群众,加强沟通协调,围绕共同目标,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地做好工作。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

切实用好巡察成果,对发现和揭露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巡察结果将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并加强督察督办。县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市院巡察工作办公室要求公布的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希望县院党组加强组织领导,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要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反映和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充分信任市院巡察组,自觉接受监督。一要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报告工作、反映问题、说明情况,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支持,有力有序参与巡察工作。

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同时,更加扎实地履行责任,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二要及时通过会议、文件、内外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三要对不支持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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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定和指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各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及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常委或委员会议,召开1次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分析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腐败现象的对策和措施。

(三)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和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研究处理执纪执法机关呈报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反腐倡廉的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召开由管辖地区及所属部门党政正职参加的专题会议,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召开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明确划分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行政正职亲自分管行政监察工作。

(三)支持、督促执纪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亲自批办重大案件,帮助排除查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四)监督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的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打招呼,督促其纠正;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成有关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五)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认真查处和纠正违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重大问题,对管辖范围内重要领导干部任用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地区、部门、系统、行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按照同级党委的具体要求,指导和督促分管地区、部门、系统、行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意见和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二)定期听取分管地区、部门、系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指导、协调和帮助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三)检查监督分管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打招呼,督促其纠正;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

(四)支持、协调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发生在分管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查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五)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打招呼,开展批评帮助和督促其纠正;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第六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包括派驻机构)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下列责任:

(一)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党组)、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协助党委(党组)、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按照党委(党组)、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意见、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报请同级党委(党组)、政府审定。

(三)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其他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向同级党委(党组)、政府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四)建立健全管辖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律,及时提出治理本地区、本部门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

第七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领导机构。各级党委(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建立由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行政正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从事、统计、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制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本办法责任内容规定的各项职责的情况;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每年年终考核1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测评制度。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测评,每年进行1次,可以与年度考评、干部考核、行风评议等结合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

第十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在次年1月底前报上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全面的陈述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每年组织1次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也可根据需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组织专项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廉洁状况的廉政档案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由纪检监察机关记入廉政档案,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各级党委(党组)、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不认真履行本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规定的,视其情节,责令写出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的处理;问题严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辞职。

对执纪执法机关报批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及时研究处理,使案件久拖不决,超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领导班子正职谈话戒勉或免职处理。

第十四条各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视下列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不履行职责的,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给予谈话戒勉;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调整或免职处理。

(二)在领导干部廉政状况的民主测评中,干部群众意见较大,不信任票超过40%的,给予谈话戒勉;不信任票超过60%的,或者连续2年不信任票超过50%的,给予免职处理。

(三)所管辖的部门或单位长期管理混乱、风气严重不正的,视其情节,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谈话戒勉、组织调整、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

(四)不廉洁自律,群众举报多,经调查核实,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免职处理,并且2年内不得提拔。

(五)为涉嫌违纪违法人员说情开脱的,或者故意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或者不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视其情节,给予谈话戒勉、免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本办法,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职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实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十七条责任追究中的组织处理、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可向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提出建议,由主管机关、任免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法律和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责任追究后需进行离任审计的,由组织部门和审计部门按规定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办法。

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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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从严治党,依法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和组织追究与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促使责任主体能自觉担负责任。

第三条进行责任追究,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诫勉;

2.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3.通报批评;

4.责令停职检查;

5.责令辞职;

6.免职,解聘;

7.党纪政纪处分;

8.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四条党政领导班子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委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列为重点整改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有关单位实施:

1.对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领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不传达、不贯彻,对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查,导致发生严重腐败现象或不正之风的;

2.对责任制不落实,致使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或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3.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选人用人违反有关规定或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党风政风方面的整改意见不及时处理、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违法违纪案件长期失察,或妨碍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的;

6.拒绝接受上级主管机关或执法执纪机关的监督检查,或不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7.因领导不力,没有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目标和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8.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条领导干部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有失职行为的,按以下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领导班子出现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该领导班子的正职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并取消年度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解聘。

2.管辖范围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取消负直接分管责任的主管人员年度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定为不称职,并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或责令辞职。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4.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6.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7.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8.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在进行责任追究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理:

1.顶风违纪且情节恶劣、影响极大的;

2.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制度有对抗、干扰、破坏行为的;

3.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4.政治态度不端正,对上级决议、命令和指示消极抵触,阳奉阴违,影响极大的;

5.群众反映较大的;

6.其他需依法依纪加重处理的。

第七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追究纪律处分:

1.本人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虽负有领导责任,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

2.对责任追究能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态度诚恳,且主动纠正错误、积极挽回损失的;

3.在改正错误的同时又为党风廉政建设或反腐败斗争做出积极贡献的;

4.其他可以从轻或免于责任追究的。

第八条实行责任追究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按照纪律处分审批权限实施。其他处理按有关部门权限实施。

1.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批评,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其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

2.对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通报批评,由纪检监察机关汇总情况后,由党委、政府行文公布;对领导干部的通报批评,由纪检监察机关报党委、政府同意后,由纪检监察机关行文公布;

第九条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存档管理,领导干部的情况应及时存人廉政卷宗,受处分的按规定存入干部档案。

第十条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均适用本制度。

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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