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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履职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12 热度:27

前台履职报告

前台履职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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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萧山区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尽人大代表职责”活动,通过镇街人大、人大工委组织代表进村听民意、组建民意采集工作室等形式,不断拓展代表履职平台,激活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动力,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履职实效。

创新机制:激活代表履职动力

从今年3月开始,萧山区城厢街道在辖区内33个社区组建了8个民意采集工作室,当地百姓要是碰上什么问题,每月20日左右都可以通过工作室向人大代表反映。由代表将意见建议提交给街道人大工委,经街道各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讨论后,再交由街道各相关职能科室办理。承办科室需在一个月内反馈结果,直至代表满意。

5月初,有居民反映城厢街道通惠路旁边有条小路没有路灯,影响群众晚上出行。街道城管科接到代表建议后,当天即与市政园林管理处进行了对接,第二天路灯管理所就派人实地勘察,第三天就装上了路灯。说起这事,当地居民交口称赞。据了解,截至6月底,8个工作室共接待群众54人次,收集到意见建议52件,其中39件已办理并答复,有13件正在办理中。

这只是萧山区各镇街人大代表工作的一个缩影。为了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推出的“尽人大代表职责”活动,进化镇通过制作《代表履职手册》,促进代表履职为民;新街镇努力提升“代表之家”功能,规范“六簿一册”登记制度;新塘街道积极开展代表“亮身份”活动,把对代表提出的十个要求印制在身份卡上,督促代表牢记责任……

除此之外,萧山区人大常委会还要求各个人大代表小组围绕一些民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一次专题调研,于10月底之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交调研报告;每位代表每年为民办实事好事不少于2件(次),每人联系一户困难家庭,每年至少为困难户办一件实事;每位代表每年通过各种形式联系选民不少于3次,每年至少反映一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等等。

拓宽平台:提高代表履职实效

为了拓宽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平台,萧山区河庄街道人大工委把搜集民意的平台挪到村(社区),区人大代表每个月都会进驻各村(社区)听民意,帮老百姓解难题。

今年2月20日,区人大代表范建国来到河庄街道群欢村接待选民,正好碰上了一脸疑惑的王维标。

一直以来,王维标心里都有个疑问:60周岁以上的老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必须同时出示《老年人优待证》和医保卡,才能享受老年人优待政策。可医保卡上的信息已经显示该居民是否年满60周岁,出示“优待证”不是多此一举?他说,农村老人要办《老年人优待证》,须通过村(社区)统一报到镇街,再由镇街向民政部门申请。很多老人觉得麻烦都没去申请,导致申请率一直不高。像群欢村,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220多人,都办理了农村医保,但仅有30%左右的老人申领了“优待证”。

前台履职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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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交流材料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方面,坚持立足实际、探索创新、抓主抓重,走出了一条以“四轮驱动”即抓阵地、抓服务、抓制度、抓活动为重点的代表工作新路子,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对全面推进陇南人大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抓阵地,创建代表履职平台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阵地建设作为夯实人大工作基础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地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和巩固提升工作,从根本上改变了代表工作缺阵地、开展活动少主题的状况,夯实了基层人大工作基础。

(一)强力推进创建活动。坚持“制度规范、标准统一、特色鲜明、活动有序”的创建原则,扎实开展了“人大代表之家”创建活动。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指导县乡两级采取“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牵头主抓、政府大力支持、乡镇具体落实”的方式,在全市县区乡村建成“人大代表之家”460个、“人大代表工作站”78个,每个乡镇人大都设立了办公室,实现了阵地建设全覆盖。

(二)全面开展巩固提升。在建好“人大代表之家”的基础上,注重建设成果的巩固提升,着力在统一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一是统一规范挂牌。每个“人大代表之家”都将“人大代表之家”牌子悬挂在醒目的地方。二是规范制度。每个“人大代表之家”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规范台账记录。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接待选民来信来访、联系选民及履职情况都要有记录,并及时登记好台账资料。四是规范墙面布置。包括代表基本信息、年度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有关制度和职责等,并及时进行更新。五是规范日常管理。各“人大代表之家”推选一名代表作为本小组的组长,负责“人大代表之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活动的记录和资料的管理。

(三)努力提高管“家”用“家”质量。积极探索,整合资源,有效提高了活动阵地的综合利用率。大多数县区探索出了“人大代表之家+文化室+接访室+调解室”等模式,组织代表围绕依法履职、联系群众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活动。利用“人大代表之家”阵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据统计,换届以来共组织代表开展培训活动620余次,培训代表13200多人次。二是广泛开展接访活动。制定和落实了代表坐班、轮流接待等制度,广泛开展了接访群众活动。全市共接待选民18600多人次,征集到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建议1728条。三是积极开展履职活动。以“人大代表之家”为载体,实行省市县乡四级代表混合编组,先后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证调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459次,参与代表5520多人次,有效促进了政策法规的落实,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抓服务,优化代表履职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强化服务管理作为提高代表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突出代表主体作用,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不断增强了代表工作活力。

(一)强化服务保障。坚持为市人大代表订阅《人民之声报》,寄送内部刊物,提供学习材料。每年开展一次以上集中培训,同时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省人大举办的相关学习培训。充分发挥“网上代表之家”和微信、qq群的平台作用,不断改进代表联系方式,适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履职活动。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活动有记录、履职有成效。

(二)强化履职管理。积极探索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的工作机制,规范强化了联系工作。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的代表活动小组,制定小组活动年度计划,加大对小组开展活动的督查指导。落实了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开展了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活动,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履职管理。2018年共有69名市人大代表进行现场述职,其余市四届人大代表都进行了书面述职。

(三)健全档案资料。首先,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对人大代表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突出对工作岗位、专业特长居住地域等方面的分析,为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知情知政、监督检查等活动提供便利。其次,坚持在代表活动中全面、全程收集建立档案资料,填写“三簿二表一卡”即《代表小组活动登记簿》《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代表述职登记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成员联系代表、结对帮扶表》《代表联系选民、结对帮扶表》《代表履行职务登记卡》),做到了代表工作有计划,代表活动有记录,代表履职有痕迹。

三、抓制度,增强代表履职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加强代表工作的重要保障,认真总结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努力推动代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制度建设有了新成果。遵循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常委会原有的4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制定了5项工作制度;对常委会机关原有的27项制度全部进行了修订。在代表工作方面修订完善了《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及人民群众办法》,制定了《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述职评议办法》,规范了代表履职相关工作,保障了代表作用发挥。

(二)代表联系得到新加强。创新代表联系机制,开展了“代表与选民见面日”活动,市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在自己的双联村进行,将活动引向深入,实现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全覆盖,实现“代表与选民见面日”活动的固定化、常态化,收到了良好效果,真正把这项活动打造成了表达民意的新平台、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助推发展的智慧库、营造和谐的减压阀、改进作风的压舱石。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广网、中新网等全国五大网络媒体和省市主流媒体,以《陇南市人大创新举措开展“代表与选民见面日活动”》《别开生面的见面会》等为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扩大了我市人大工作的影响。

(三)建议提出和督办模式有了新改进。创新代表建议提出模式,将代表建议主要由“会中提出、会后交办”改为“会前集中提出、会前统一交办”与“会中提出、会后交办”相结合的方式,使代表建议能够及时融入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资金盘子,为提高办理质量奠定了基础。努力改进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协调市委督考部门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考核权重占到了5%;采取集中督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加强和改进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每年200万元代表建议办理补助经费杠杆作用,认真筛选项目,落实补助经费,有效地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适时听取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对办理结果进行了电子表决满意度测评。通过提出建议模式创新和有力督办,有效解决了“面商率”“满意率”低等问题,切实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办理结果为a类的数量逐年提升。

四、抓活动,各尽其能合力攻坚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各级人大机关及人大代表的光荣使命和重要责任,紧紧围绕2020年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小康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万名人大代表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广泛号召抓动员。2018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市“万名人大代表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启动会议,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县乡人大相继召开启动会,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进行了广泛动员。会议号召在陇南的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倾情参与,将助推脱贫攻坚行动落实到执行代表职务中,在建言献策、履行职务中做脱贫攻坚的“担当者”;率先垂范,将助推脱贫攻坚行动融入本职工作中,在立足本职,发挥自身特长中做脱贫攻坚的“引导人”;真帮实扶,将助推脱贫攻坚行动体现在“五项活动”中,在深入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调研活动、化解矛盾纠纷活动、两联系一见面活动、代表意见建议督办活动、代表帮扶贫困户活动中做脱贫攻坚的“实干家”。

(二)分级负责抓行动。行动采取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各级人大代表结合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总体安排,按照实事求是、因人而异、量力而行的原则,重点帮助1-3户贫困户脱贫。这项行动一直开展到2020年,贯穿脱贫攻坚的全过程,行动任务涉及面广,方式灵活,为各级人大更好地服务中心、助推发展搭建了一个工作载体,也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建功立业打造了一个新的工作平台。

(三)突出实效抓落实。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启动会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纷纷召开启动会,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要求。活动开展以来,各级人大代表踊跃参与,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硬仗中争做中流砥柱,形成了分头行动、立足本职、万众一心、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目前,共有10209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行动,“结对子”帮扶贫困户15385户,帮办实事27269件,培育富民产业2903项(处),组织输转劳务23032人次,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甘肃日报头版以《陇南万名人大代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人民之声报、甘肃经济报、新华网等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扩大了活动影响。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召开“万名人大代表助推脱贫攻坚行动”现场推进会,将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助推脱贫攻坚作出新的贡献。

前台履职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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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最早进行县(市、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单位之一,台州市椒江区(时为台州地区椒江市)从1988年开始,持之以恒地进行了近20年的改革试点。从2002年开始,台州市全面推行以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为基本内容的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在近20年的改革探索中,台州各级党委始终遵循和党内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这一重点,以明确代表任期和职责为基础,从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入手,积极稳妥推进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改革,逐步形成了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基本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对代表在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决策和党内监督中的有效途径与形式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

规定代表任期,明确代表职责。明确代表任期与职责是实行代表任期制的前提和基础。试点中,我们通过党的代表大会对代表的任期与职责作出规定,明确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代表由党员选举产生,获得代表资格和职务后,其任期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届期相同,任期内代表履行职责,接受党员监督。同时,规定代表拥有选举、审议、建议、表决、监督等职权,并对代表履行职责作出具体规范。对代表任期和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强化了代表意识、责任意识,改变了过去代表只在召开党的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集中行使职权的状况,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创新活动机制,发挥代表经常性作用。实行代表任期制,核心在于发挥代表的经常性作用,关键在于创新代表活动机制。代表作用的发挥,代表的实质地位和现状的改善,代表任期制的功能显示和优越性发挥,关键在于健全代表活动制度。我们从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入手,拓宽渠道,健全机制,使代表作用的发挥实现制度化、经常化。

一是拓宽联系渠道,健全民意收集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建立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开展党内民主恳谈、实行重要情况通报和反映等民意收集制度,建立并畅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和反映党员群众意愿的渠道,广大代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凝聚了人心。

二是拓宽参与渠道,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参谋助手作用。通过建立并实行重大决策征求代表意见、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代表调研等制度,拓宽代表参与党内事务决策管理的平台。特别是通过每年确定一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由代表团(组)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决策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党委工作重点,在代表中开展提意见和建议等活动,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党内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代表届中参与对党委、纪委委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征求代表意见,代表述职评议,代表列席党内有关会议和参与民主推荐干部工作等制度,确立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拓展和丰富代表参与党内监督的途径、形式。

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代表素质保障机制。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不仅直接影响着代表在任期内作用的发挥,而且关系到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在试点工作中,我们通过改革和完善代表选举制度,建立健全代表教育培训和管理机制,促使代表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一是改进和完善代表选举办法,确保代表的基本素质。我们根据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要求,合理确定代表名额,适度减少代表人数,适当控制代表规模,便于代表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合理调整代表结构比例,适当减少党员领导干部的代表比例,提高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基层一线的代表比例;合理划分选举单位、组织进行界别推荐、扩大差额比例、改进代表选举方式,特别是采取“公推”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代表的办法,在代表选举制度设计、完善代表选举程序机制等方面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增强代表选举的竞争性,优化了代表的组成结构,确保了代表的基本素质。

二是加强代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并重,通过整合党校、互联网、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等教育资源,采取集中轮训、以会代训、代表团(组)组织研讨、引导代表自学等形式,加强对代表的教育培训。尤其是更加注重发挥代表团这一组织平台的作用,经常性地在政治理论、社会调查、提案撰写等方面对代表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三是实行代表的动态管理,确保代表的先进性。我们对任期内的代表资格获得、辞职、罢免、增补等作出明确规定,如评议不称职的,或由于代表工作调动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选举单位的,引起代表结构中其代表性改变的,必须辞去代表职务。同时,建立优秀代表评比表彰、代表述职评议等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了代表的先进性。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激发代表的履职动力。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是保证代表自觉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试点中,各级党委从代表履行职责的实际出发,逐步规范代表权益的组织保障措施。如,规定各级党组织必须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规定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的办理,所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限期予以负责的答复,并作为党委向下一次党代会报告的内容;规定代表所议定、质询、评议、监督的事项,一经当地党委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诿或拒绝,不得对代表履行职责进行干扰;规定对代表违法违纪需立案查处的,或者基层党组织对代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经同级党委许可后,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等。同时,坚持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成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做好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积极宣传代表发挥作用的工作典型,激发代表履职的动力。

前台履职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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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党代表;监督职能;监督质量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党代表的监督主体地位,赋予代表重要的监督职责。但因目前代表履职总体上仍处于“一次性”的被动状态,其监督作用难以发挥,监督主体地位难以落实。随着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的逐步扩大,代表履职状况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很有必要以实际调查和实践经验为基础,从理论上探析党代表履行监督职能问题。

一、实现党代表的监督职能对于提高党内监督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实现党代会最高监督机关职能

从党代会的实际运行情况看,党代会虽然听取并审议党委会和纪委会的工作报告,但都属于下届党代会监督上届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纪)委会工作。因法理逻辑不顺,其监督力度必然有限。同时,党代会闭会后,其职权由党代会转移到中央委员会,再转移到中央政治局,最后转移到中央政治局常委,即党代会职权实现了三次转移,因前三者均无常设机构履行其职能,故党代会职权形成了三级虚化(地方各级党代会情况与此类似)。党代表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必然促使党代会常任制的深入发展,促使其职权由执行机关回归到权力机关,并能切实监督其选举产生的党(纪)委会的工作,实现其最高监督机关职能。

2.有利于推进结构性优化

在目前党委领导模式下,既是决策机关又是执行机关、并领导监督机关即集党内三权于一体的党委,成为同级党组织中惟一领导机关。因结构欠优,人们对《党内监督条例》出台所能产生的实际效果的期望值并不高。党代表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必然推进党代会及其常设委员会建设,理顺党内三会的关系,在党内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为提高党内监督质量奠定体制机制基础。

3.有利于实现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能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六大监督主体中,党委本身是被监督的重点对象,纪委履职困难重重,党员履职既缺乏安全渠道又成本过高,几大监督主体仍呈分散状态。党代表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既能(通过党代会)支持和督促党委和纪委履行其监督职能,也能改变目前纪委主要靠上级党组织推动导致法理动力不足、人为作用过强而履职不足的状态,更能帮助党员实现其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将风险过高的党员个体监督转化成为强有力的组织监督,从而整合党内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4.有利于落实党内监督制度

提高党内监督质量的基础是推进党内民主化进程,发展党内民主的关键在于推进改革,加快制度建设。党代表可以通过党代会对各级党组织执行改革情况进行监督,整合党内改革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方面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党内改革进程,将党内制度尤其是《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5.有利于落实党内监督保障措施

各级纪委公平公正执纪和党员积极有序参与党内事务是提高党内监督质量的重要保证。据笔者2005年对湘、津、辽、蒙四省(市、区)1797名党员的问卷调查(以下简称“本调查”)显示,党员认为党纪面前实现了“人人平等”的占21.98%,认为“不一样”的占77.29%,其中主要认为对干部约束失之过宽。党内既然存在特殊党员,党内监督制度就难以落实。党代表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既可(通过党代会)支持和督促各级纪委从严执纪,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又可切实保护向纪检机关举报问题的党员,使纪检机关获取源源不断的监督资源和动力,真正落实党内监督保障措施。

二、资源不足,党代表难以履行监督职能

从总体上看,由于现代治理理念在党内仍处于初步形成过程中,传统的偏重于党内管理的治党理念制约党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同时,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领导体制也影响着党代表切实履行职能。从现实表现看,则主要是因为履职资源严重匮乏,党代表难以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1.法理资源不足

具有充足的合法性基础是指,代表的产生符合规定的“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代表本身能得到党员内心的普遍认同,这是党代表履行监督职责的基本前提。但当前各级党代表的履职法理资源明显不足,导致其难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1)代表产生欠规范。各级党代表候选人提名大多以组织“酝酿”为主,并未按照选举条例规定的“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来进行。整个选举过程既未形成实质性竞争局面,上级党委和纪委也未能对其进行实质性监督。代表基本上是按照“安排为主、选举为辅”的模式由党组织决定,其中不少是“必须选上”或“确保选上”的“特殊代表”、“内定代表”、“当然代表”。广大党员在知情不多和选择余地不大的情况下“选举”党代表,往往政治热情不高,这样,当组织与党员的意图不完全一致时,代表活动往往主要体现组织意图而难以体现选区党员愿望,其监督作用难以真正实现。

(2)代表构成欠科学。为有效行使党代会职权,各级党代会代表中党务活动家和政法专家应占相当比例,但实际上所占比例很有限。同时,代表中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过高(副科级以上干部占75%左右),与党组织结构很不相称。因主要领导干部大多是各级党代会代表并构成其主体,党代表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异化为领导干部的自体监督,受利益相关性制约,其监督作用趋于弱化。

(3)代表被认可程度不高。因代表产生欠规范且履职不足,实际被认可程度不高。本调查中,党员认为本选区代表“能够”代表自己利益愿望要求的只占20.26%,认为“不能”代表的占33.44%,“不知道”能否代表的占45.58%。党员及党外人士与代表“经常联系”的分别占6.07%和3.92%,“从没联系过”的分别占64.33%和78.04%。“有时联系”的分别占20.37%和11.37%,“联系过,但不是反映情况”的分别占8.79%和6.27%。这样,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包括对干部监督的愿望和要求难以通过党代表进行整合和表达。党外人士对党代表认可程度更低,进一步弱化了党代表的合法性基础。

(4)对代表的诉求动力不足。由于我国采取先经济后政治的改革战略,在取得巨大经济改革成果的同时,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相对滞后,群众政治参与要求显著增强。表现在党内,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要求日益强烈。目前党员除通过基层组织直接参与党内事务外,主要是通过党代表间接参与。而实际上党员通过党代表表达权利诉求的动力不足。本调查显示,当遇到社会生活方面的困难需要请求帮助时,除家人外,党员最先想到找“亲戚”的占61.66%,找“朋友”的占86.96%,找“党政领导”的占48.22%,而找“党代表”的只占1.19%。显然,在党内远未形成“有困难找代表”之风气,代表难以成为党员行使监督权最安全最可靠最现实的“平台”。

2.组织资源不足

(1)党代会开会期间代表难以履行监督职责。代表参加5年一次的党代会是其履职最为重要的组织资源,但即使在会议期间也难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①代表难以参与党代会议题的制定和重大决策的筹备。依十二大以来的规定,党代会都是在党委会周密安排下进行。党委为筹备党代会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反复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包括党代表的意见,党代会的决定能体现全体党员的意志。但实事求是地说,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形式上由权力机关决定,实质上由执行机关决定,代表因难以参与其中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②代表能“听取”却难以“审查”党委和纪委的报告。第一,报告工作的“两委”与本届党代会之间不存在选举与被选举、授权与被授权关系,因而也不存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因缺乏明确的委托和授权规定,本届党代会代表难以审查其报告。第二,党代会召开前,“两委”报告高度保密,代表难以就审议报告做相关准备工作,更谈不上征求选区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第三,代表均以举手形式对“两委”报告进行表决,表决的具体情况一般不公开,实际监督难以到位。第四,经过分组讨论形式(以交流学习体会为主)“审议”过的“两委”报告很少修改,代表监督效果难以体现。

(2)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更难履行监督职责。虽试点地区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履职出现了朝气蓬勃的生动局面,但因尚未建立党代会的常设组织机构系统来统揽全国代表活动,导致各地发展很不平衡,呈分散状态。从组织机构来看,大多是在组织部下设代表联络办公室(即“党联办”),代表归党委组织部门管理。从学理角度看,这种做法有悖于政治法理逻辑。代表因缺乏组织平台而难以行使监督权。

3.制度资源不足

目前对党代表的法理定位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尚显不足,因理论支持不够,现有党内法规对代表职权及其行权方式要么缺乏明确规定,要么规定比较笼统而缺乏操作性,代表难以依法履职。①现行第11条只简要规定了各级党代表的选举原则,第19、25条只规定了党代会的职权而未规定代表的职权,两个党内选举条例对代表选举办法也规定简约(全国党代会代表的产生尚无明确的法规依据)。②《党内监督条例》第11条明确了各级党代表在党内的监督主体地位,第42条明确提出要“鼓励、支持、保护”“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但对代表在党代会开会期间的监督未予明确,对闭会期间如何行使监督权缺乏明确规定。③党代表是党员权利受托者,行使监督权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党员权利,而修改后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却没有提到党代表的保障职责。④代表执行职务时不像人大代表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和组织保障,导致其行使监督权的内动力不足,难以积极履行监督职能。

4.信息资源不足

对党内事务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是代表行使监督权的基础。本调查显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对党内事务特别是重大事务“知道”的占13.67%,只“知道一些”的占71.11%,“不知道”或“无从知晓”的占15.14%。对党务公开,认为“现在已经做得很好”的占9.08%,认为“重要的没公开,次要的公开了”的占63.75%,认为“党内秘密太多,党务公开严重不足”的占20.67%。认为对干部的使用“有发言权和监督权”的只占23.53%,认为“没有发言权”(包括“无从知晓”)的占68.17%。因党代表的主体是科级以上干部,这从侧面反映出代表对党内事务知情有限。

三、深化改革,实现党代表的监督职能

实现党代表的监督职能,不仅要积极推进治党理念转型,而且要优化结构。目前,更重要的是加快制度创新,既为代表履职构建科学合理的内外动力机制,又为其充分行使监督权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平台。

1.健全资格获取机制,激发党代表履行监督职能的内动力

代表履行监督职能的内动力建立在健全的资格获取机制上。选举是党员对党代表授权的基本形式,应按照民主政治发展要求,总结党内选举改革经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①合理划分选区,优化代表结构,增强党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②根据“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的规定,明确代表任职的基本条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有为党员和群众服务的政治热情,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等。③改选举登记制为申报制,即愿意参与党内选举的党员在规定期限到指定地点申报而非所有登记在册的党员都必须参加党内选举,以激发党员参与党内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④健全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规范党委提名、界别推荐、党员(党代表)提名的原则和比例,以党员提名为主,建立健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候选人提名制度,增加个人自荐环节。⑤逐步健全竞选承诺制度,不断扩大直选范围和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⑥建立秘密投票制度。⑦设立专门的选举监督委员会,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有效监督。⑧顺应党内越来越高的规范化选举要求,在修改完善现有选举工作条例基础上,适时出台能统管全党而且具有高度权威性的《党内选举工作条例》。

2.构建激励、约束和活动机制,增强党代表履行监督职能的外动力

(1)建立健全党代表履职激励机制。①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当前代表素质总体上尚难以适应党内民主发展要求,必须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各级党委要将代表培训列入党(干)校的重要任务,制定并落实培训计划,对所有代表特别是新当选代表进行系统而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②建立健全表彰制度。在明确代表权利义务、职权职责基础上,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定期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优秀代表进行表彰奖励。③建立健全保障制度,为代表切实履职提供法制、物质和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党代表履职约束机制。①建立健全述职制度。每年党代会年会召开前组织代表向选区党员和选举单位述职,听取选举单位党员意见,接受评议和监督,回答党员的询问或质询。党员群众对代表的评议测评情况当场公布,对不满意率超30%者,可在党内正式场合公开谴责(但不得侮辱个人人格),甚至启动罢免代表资格程序。②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代表履职及其考核情况通过媒体在一定范围内定期通报。③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党员群众与代表广泛联系的过程既是其权益诉求包括对党组织及其干部进行监督的过程,也是对代表履职的监督过程。④建立健全辞职、罢免制度。代表调离选举单位(选区)的,自动终止代表资格;难以继续履行职责的,应主动辞去代表职务。党员发现本选区代表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认为代表不能正常履职或不再适合担任代表职务的,可以罢免代表,使选举产生的不称职或不尽职的代表及时得到警示、撤换或调整,真正体现授权和制约相统一。

(3)建立健全党代表活动机制。①建立健全党代会年会制和代表常任制,在党代会上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第一,审议一年一度“三委”(党代会常设委员会、党委会、纪委会)的工作报告并投票表决,并对“三委”成员进行信任投票。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案。如半数以上代表对质询结果不满意则可提出对书记的弹劾案。如大会否决其中工作报告,代表应相应提出罢免案,并建议罢免其主要负责人。第二,参与决定党内重大事项包括选举“三委”成员。第三,审查下级党代会及“三委”作出的决议、决定。第四,审议党费的收支计划、计划执行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第五,参与党代会的专门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党内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第六,审查党内法规。②建立健全代表团(小组)活动制度。闭会期间定期组织代表团(小组)就有关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和巡视活动,加强对“三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③建立健全代表询问和质询制度。对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向当地党组织提出询问或质询。④建立健全代表评议制度。组织代表参加对党组织及其职能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⑤建立健全代表听证制度。组织党代表参加党内立法和决策的听证会。

3.大力推进党务公开,为党代表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信息基础

《党内监督条例》正式确立了“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就是为了用制度保障党员(党代表)和各级党组织的知情权,党员(党代表)行使知情权的过程本身就是对党内事务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央在这方面已做出表率。除在闭会期间将《中央办公厅通讯》等材料发给各级党代表外,每次政治局会议结束后,除涉及国家机密的议题,会议的其他议题都及时通过中央媒体向全党和全社会公开。为使党务公开有章可循,应尽快出台《党内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限、方式、范围、执行主体及其监督保障措施;监督机关对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督查,使党代表切实参与党内每一项重大事务,经得起党员的详细询问。党务公开必须发挥媒体的作用,故期待国家尽快出台《国家新闻法》、《信息公开法》等法律法规,以使党务公开依法依纪规范运行。

前台履职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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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加强和完善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注重开展代表活动,不断拓展履职渠道,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进代表工作有声有色。

加强代表履职保障。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建成市、县人大代表规范化活动室107个,为闭会期间代表学习培训、开展活动、交流沟通提供平台。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与基层代表的联系。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联系走访选民活动,面对面报告履职情况。组织120名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共向市、县政府提出视察意见26条。先后邀请56名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55名代表参加“江淮风暴”执行、庭审旁听、“检察开放日”、相关事项听证会等活动。发挥县人大网站和代表微信群作用,向各级人大代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人大制度以及党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精神、新要求,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加强建议督办工作。会同县政府联合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选择6件事关全县大局、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重点督办件,由分管副主任牵头,邀请领衔代表参与督办,着力推进脱贫摘帽、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淮淠河采砂管理、重点工程建设、农村敬老院医养结合试点等工作。认真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力促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按照“提出质量高、办理效果好”的标准,评选表彰10件优秀议案建议。

加强代表激励约束。首次安排18名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并对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双岗建功”活动,评选表彰25名优秀县人大代表,对16名市、县人大代表的履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完善代表退出机制,出台《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坚持把法律和纪律挺在前面,增强人大代表的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

前台履职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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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换届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和中共x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人大常委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时跟进全国人大、省人大对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两个机关”定位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法治,关注民生,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新担当、新作为展现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形象、新成效。

一、紧扣政治建设保持正确方向

牢牢把握人大作为政治机关的重要属性,着力突显党的政治建设,全面提高党建质量,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履职以来,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和履职特点,

制定出台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的具体办法》等多项党建工作规章制度,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靠实举措把加强政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着眼打造学习型人大目标要求,在坚持原有常委会专题学法制度的基础上,从去年开始,全面建立常委会会前“学纪学法”制度,不断提高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法纪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

二、紧扣城市治理推进地方立法

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们珍惜宝贵的立法资源,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工作格局,树立“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理念,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切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努力立良法促善治,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体现地方特色上下功夫。着重围绕城市发展特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人民群众关切三个方面加强立法,先后制定《x古城保护条例》《x市河道管理条例》《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二是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制定的《x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出“硬招”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非遗保护条例作为我市首个不设章节的地方性法规,创设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制度,体现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要求。

坚持开门立法原则,年度立法计划及时征求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意见建议,在立法制定过程中,通过媒体公开、调研座谈、代表反馈、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努力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坚持人大主导原则。在条例草案的起草阶段,人大始终站在全局角度主导立法全过程,相关工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广泛征求意见,使相关条例的制定更贴近实际,更符合规制,更具有操作性。

三是在推动法规实施上下功夫。在建章立制的同时,我们始终坚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的理念,制定出台的《x市公园条例》,固化公园体系建设这一“民生红包”成果,对开放式管理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等立下“规矩”,在全国属首例。条例颁布施行后,采取市县人大联动同步督查、同步视察、同步评选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对公园条例实施和公园体系建设开展全覆盖督查,助推夯实公园体系建设这个“家底子”。

三、紧扣党的主张决定重大事项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凝心聚力推动决议决定贯彻执行。

一是与时俱进定制度。突出依法、规范、执行三个关键词,协助市委制定《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细则》,修订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x类议而必决和x类议而可决事项作出明确界定,提升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着眼全局议大事。为推动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及时作出《xx决议》,号召全市人民积极投身新x建设实践。响应市委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决策部署,选取“颐养社区建设”为突破口,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出《关于切实加强颐养社区建设的决议》。

三是跟踪督查促见效。把跟踪督查颐养社区建设决议实施作为履职重点,推动政府第一时间拿出执行决议的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细化颐养社区建设的量化目标、推进举措和工作责任,对照政府计划,开展专题调研,逐项逐个进行跟踪督查,并要求政府每年向人代会书面报告年度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多种方式形成合力,推动颐养社区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四、紧扣重点热点履行监督职能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人民群众期盼,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精准监督,共同营造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履职以来共审议专题报告x余项,开展工作(履职)评议x次,满意度测评x次,专题视察x次。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评议。将工作评议作为本届人大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抓手,制定工作评议实施办法,着眼创新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分别对交通秩序管理、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科技创新和重大项目建设等x个专项开展工作评议,并跟踪督促评议意见整改落实。

二是启动实施履职评议。支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2018年首次组织实施对x名员额法官和x名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听取履职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公正司法,并探索开展任后监督途径。

三是探索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满意度测评。建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工作机制,提高审议质量,促进落地见效,畅通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

四是预算审查注重实效。在强化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积极实施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审查时间节点、工作程序和具体举措,促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五是今年开展专题询问。下半年我们将分别针对政府关于《x古城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提升相关工作的完成质效。

五、紧扣代表履职发挥桥梁作用

以增强代表履职主动性、责任感为导向,积极探索提升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紧扣主题,开展系列代表活动。“统一见面日”活动已经连续开展14年,换届以来,我们不断赋予活动新的时代内涵,先后定位“人大代表小康行” “人大代表企业行”主题,发动代表深入基层,帮助解决选民、企业的实际困难。今年我们定位“人大代表环保行”,也契合对水污染防治法的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工作。

二是注重实效,提升代表建议解决率。我们出台“两办法一程序”(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重点建议督办工作程序),规范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承办、督办和考核等环节,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以提高解决率为目标,坚持建议办理面对面听取汇报、实打实现场察看、背靠背反馈评价,强化“对口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去年我们x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解决率达x%,圆满完成将解决率提高x个百分点的任务。

三是创新机制,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人大代表履职项目化考核评价机制,以“一张纸十件事”的方式,对代表履职情况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指导县乡人大建立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促进基层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召开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现场观摩会,示范推进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六、紧扣效能提升推动机关建设

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注重规范务实,充分发挥内力,着力提升履职效能,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制度建设管根本、管长远的重要作用,及时研究制定并完善提升一系列常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并在机关倡导形成严格按制度规范办事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前台履职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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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聚焦中心工作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扶贫攻坚事关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2016年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常委会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代表们深入扶贫项目专业合作社了解运行情况,实地查看扶贫点小聚居建设情况,走进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调查。在集中视察的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在巩固成果的前提下,整合资源、精准施策,狠抓产业扶贫,壮大脱贫增收支柱,完善脱贫政策体系,汇聚脱贫强大合力。

凝聚发展共识,回应社会关切。常委会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围绕扶贫攻坚、落实民族政策、促进城市核心区民办幼儿教育发展和全市校园足球发展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常委会主动强化监督,惠及民生。围绕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业发展、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煤化工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一系列问题,常委会主动聚焦中心工作,加快推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围绕推进司法公平正义,常委会组织对全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起公益诉讼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完善监督方式 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

连续跟踪问效,维护监督刚性。常委会连续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指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存在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全面整改落实,切实维护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督促整改落实,筑牢生态屏障。常委会结合贯彻落实新《环保法》,通过跟踪督查,推动市政府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全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全市环境承载力规划》,出台“四个一律不批”政策规定。对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了审议意见的落实。

督办工作中,常委会紧盯问题落实,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书面报告落实情况,要求承担监督任务的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常过问、常督促、常查看,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对办理中存在的实际难题,多方协调,帮助解决,促进审议意见更好地落实。通过跟踪督办,常委会基本上实现用“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方式解决问题,体现了人大监督刚性,凸显了人大监督权威。

结合全面深化改革 实现监督工作有力更有效

聚焦财政预算监督,管紧政府钱袋子。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市本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暂行办法、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暂行办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常委会在预算审查前广泛吸收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注重预算监督的超前性,预算审查中完善预算监督制度,增强预算监督的规范性,预算审查后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的约束力。

加强任后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常委会审议通过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对履职报告对象的确定、履职报告的主要内容、方式、具体程序、组织实施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履职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总体评价为“不满意”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为“不满意”的,将其列为下一年度重新报告履职情况的对象,并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党委组织部门要把人大常委会对干部履职监督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办法明确规定,经第二次测评仍为“不满意”的,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市委建议调整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岗位。制定这一办法,有利于加大干部任后监督力度,使“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理念更加牢固,增强了依法履职、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清正廉洁的意识。

强化代表监督,推进公正司法。常委会制定出台人大代表监督司法案件办理办法,对人大代表监督司法案件的启动条件、监督司法案件的范围、受理程序、处理程序等进行了规定。制定该办法,有利于规范代表监督司法程序和代表监督司法行为,有利于司法c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推进了法治鄂尔多斯进程。

前台履职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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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equ888”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带领有关副秘书长和专委会负责人,分别于2019年12月中旬和2020年4月下旬赴西宁市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及朔北乡、桥头镇人大,城东区乐家湾镇人大、东关街道人大工委,湟中县人大常委会及多巴镇、拦隆口镇人大,通过实地察看、现场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就西宁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西宁市各级党委、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省会城市的功能定位,加强领导、通力协作、担当作为,人大工作和建设创新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打造了工作样板,有效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一)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西宁市各级党委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领导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将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谋划、部署和推进,经常性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支持人大依法履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狠抓制度保障和班子建设。西宁市委深入研究人大工作,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青发〔2015〕14号文件的意见,从代表工作、自身建设、换届选举、依法履职等6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要求。各县区党委及时跟进,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制定出台具体意见。各级党委注重选优配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班子,强化人大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为人大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狠抓人大职能作用发挥。各级党委支持同级人大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督促人大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支持人大强化监督刚性和实效,关注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二)各级人大履职创新成效进一步显现。一是立法质效有了新提升。西宁市人大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全过程,紧密结合市情特点、特征和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立法工作,制定出台文明行为促进等条例,法治建设进程持续加快,城市文明水平不断提升。创新工作方式,将养犬管理立法与监督联动开展,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成果,立法科学性得以加强。大通县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配合开展法规专项清理,修订了环境保护条例,开展了林业管理、旅店业管理等方面立法调研,以科学立法促进幸福大通建设。二是监督效果有了新加强。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反馈市政府;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及时启动修法程序,探索形成了闭环式监督工作模式;探索进行联组审议,及时作出决议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各区县注重改进工作方式,着力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如大通县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和表决,城东区、湟中县着力抓好专题询问问后督办改进,推动解决了相关问题。三是重大事项决定有了新进步。西宁市积极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决定权,作出决定13 项。大通县健全了县乡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坚持抓大事、议大事,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2项,为全县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城东区作出决议决定29项,推动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四是代表工作有了新面貌。西宁市各级人大制定代表培训规划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两室一平台建设,打造活动阵地,促进人大规范化建设。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收集代表建议意见,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办理。开展重点建议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有的区县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市县代表建议办成率达到70%左右。注重制度建设,如大通县建立了代表考评机制和代表履职档案,健全了人大代表退出机制;湟中县实施代表回访选民制度,密切了与选民的沟通联系;城东区创新代表激励机制,调动了人大代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认真履职的积极性。

(三)各级人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一是政治上坚定,注重思想建设。西宁市各级人大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自觉主动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保持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行动上自觉,强化组织建设。西宁市各级人大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市本级设置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10个,区县设置6至7个,全市50个建制乡镇均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和专兼职工作人员,15个乡镇设立了人大办公室,大通县桥头镇等4个乡镇人大还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在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推动下,积极探索街道、社区人大制度建设,短短半年内实现突破性进展,全市25个街道均设置了人大工作委员会,全部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补齐了基层人大工作短板,创造了全新工作模式。三是措施上有力,推进制度建设。西宁市人大坚持将提能增效和制度建设一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出台加强党建工作贯彻意见;围绕提高立法质量,提升立法质效,制定评估办法;聚焦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出台加强改进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和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等办法;围绕加强代表工作,健全换届选举和代表履职考评、建议办理、述职评议等规定。城东区人大制定了专题询问、人才专家库建设与运行管理等规定;大通县人大建立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和票决、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乡镇人大工作等制度;湟中县人大出台代表履职考评、意见建议考评等办法。各乡镇人大“三项职责”“十项制度”均已出台上墙,保证了相关工作的依法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履行职责方面,立法体制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立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还不够充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闭环监督模式还需不断完善,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还需推动做好,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还不够充分,程序性决议决定多,实质性决议决定少;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细致,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密切,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工作还需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亟待提升,部分基层代表文化程度不高,学习能力不强,执行代表职务的本领不强、办法不多,培训力度仍需加大;人大代表中熟悉财政、经济、法律的人员占比较少,整体知识结构、能力素质与履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有的代表调查研究不够,所提意见建议和审议发言质量还不够高。人大建设方面,各区县人大专委会主任均由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只设机构,未增编制,未配人员,专委会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专委会和工作委员会设置不够科学,名称交叉重复,职责不够明晰,分工不够顺畅,难以发挥工作合力;各区县人大核定公务员编制只有十多名,但是大多被离岗待退人员挤占,且呈逐年递增趋势,编制总体紧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偏紧,工作力量薄弱,各工委大多为“一委一人”,没有配备工作人员,常委会工作基本由办公室承担,办公室未核定副主任职数,面对繁重工作任务,综合协调显得力不从心;信息化建设滞后,缺乏专业人员、固定场所,信息化平台建设迟缓。

三、改进的思路和建议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政权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在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西宁市各级人大应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优势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将人大工作和建设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同时研究、远近结合、整体推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人大担当,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中展现人大作为。

(一)坚持不懈,进一步提升人大履职成效。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提质增效、巩固深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全力补齐短板,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激发工作活力动力,推动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取得新进步新成效。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始终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营造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以2020年“制度执行年”为抓手,进一步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制度,优化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研究探索自主性决定事项和干部任后监督机制,巩固监督工作成果,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制度执行,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式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提高完善、创新发展。

(二)持续发力,切实增强代表工作活力。更加紧密联系群众。市和县乡是人大宏观和微观工作的结合部,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各级人大应推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落实,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增强为民服务效果。进一步拓宽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健全代表意见诉求处理反馈机制,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扩大重点建议督办范围,完善办理结果评价机制,推动解决群众热切期盼、亟待解决的重大事项。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健全履职台账和档案,定期通报履职情况,探索不称职人大代表退出机制,教育和引导人大代表珍惜荣誉、忠诚履职。广泛宣传人大代表履职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人大代表尽职尽责。提升履职服务质量。抓好代表学习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组织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拓宽知情知政渠道。

前台履职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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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就要胜利闭幕了。连日来,委员们认真审议了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县计划、财政报告;听取了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大会各项决议。大家以饱满的热忱和高度的责任感,围绕黟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进一步做好政协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讲了真话、实话,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展现了政协委员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会议统一了思想、振奋了精神、明确了任务、凝聚了力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是一次民主的大会、求真务实的大会、团结的大会、鼓劲的大会。

会议期间,县委书记吴文达同志代表中共黟县县委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一年的政协工作,并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对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再次体现了县委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把吴文达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按照县委的要求和徐玉宝县长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新一年的工作,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年,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坚持第一要务不动摇,坚持又好又快不动摇,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积极推动黟县发展再上新台阶。在新的一年里,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积极推进和谐黟县建设,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努力使政协工作呈现新气象、取得新业绩,为黟县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紧密结合政协工作,深入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

党的十七大以战略思维和前瞻性眼光描绘了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继续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指明了前进方向,也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全面履行政协职能奠定基础。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人民政协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治协商这一基本制度的认识,提高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提高对新形势下人民政协肩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的认识,不断增强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政协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和事项报告制度,在工作中努力实现县委的意图和主张,确保政协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要通过学习,切实提高履行政协职能的水平,努力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的要求,坚持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政治协商的重点,进一步拓展协商内容、规范协商形式、明确协商程序、完善协商机制,保证政治协商的郑重和经常,使政治协商的水平不断提高;坚持把关注民生、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民主监督的重点,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畅通民主监督渠道,使民主监督更加切实有力;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搞好专题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政协参政议政工作的重点,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完善参政议政的形式,使参政议政更加富有成效,更广泛地体现民情民意。

二、围绕中心,坚持又好又快发展,认真履行政协职能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遵循的原则。人民政协只有围绕发展的大目标,立足经济建设的大格局,才能有所作为、多做贡献。县委十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了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努力实现黟县振兴的奋斗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县委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就是黟县的大局。县政协和全体政协委员一定要服从这个大局,服务这个大局。想问题、办事情,履行职能、开展工作,都要从这个大局出发,在大局下行动,为大局做贡献。顾全大局是维护稳定的前提、基础和保障,也是人民政协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只有将自己承担的责任和大局联系起来,才能工作得有方向、有章法、有意义。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雄厚、联系广泛的优势,围绕县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抓住改革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长远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协商讨论。找出发展不快、发展不足的问题,从黟县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济发展好字优先,稳中求进,好是原则,进是目标。积极为县委、县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完善民主制度

政协要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面广、包容性强、协调关系、汇集力量的优势,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人民政协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发挥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努力促进各方面的团结。要加强同各派、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提高合作共事的水平;要不断巩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的团结,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社会建设;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及宗教人士的工作,发挥他们参加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要密切与侨胞台胞及其家属的联系,促进海内外同胞的和谐,使政协真正成为党联系各族各界人士的纽带和桥梁。广大政协委员要以宽广的胸怀和良好的人品、人格、人缘去团结人、影响人、带动人,做促进团结的表率。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形成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社会主义越发展,民主也越发展,也就越彰显人民政协的作用。县政协要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方面,要有新作为。要努力发展真诚相待、宽松和谐、畅所欲言、团结合作的政治局面,按照“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为参加政协的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人士议政建言创造条件,使人民政协真正成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要不断扩大政协工作的社会开放度,为各界群众有序参与政治生活提供畅通渠道,使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诉求能够在政协得到充分表达,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通过政协得到疏通和化解。要积极完善、创新履行职能的载体和平台,积极探索政治协商的途径,开辟就全县的大政方针和重要问题在决策前进行协商的专题民主协商会的新形式,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程序;要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搞好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争取在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反馈机制方面有新进展,以民主监督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促进社会和谐。

四、围绕民生建设,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

“三个代表”是人民政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政协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民生,议政为民。要把重视民情,反映民意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环节,不断深入和拓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加强同各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今年要紧密围绕省、市18项民生工程,多建言献策,加强联系,多协商,多监督,促使好事办好,群众得实惠。要注意反映民智,反映各界人士的真知灼见,既要反映问题,又要分析问题的原因,更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提高反映社情民意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广大政协委员要深怀爱民之心,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使人民政协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的主体,政协履行职能,关键在委员。全体政协委员要增强主动意识、参与意识、全局意识和奉献意识,认真履行好委员的权利,首先要履行好委员的义务,争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政协委员是经过群众推荐、组织选拔的各界优秀代表人物,肩负重任,担负使命,只有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好委员的职责,才能不辜负各级组织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协委员要勤于学习、敏于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众望。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理论素养;要努力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加快知识更新,拓展知识领域,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要把做好本职工作与履行职责结合起来,互相兼顾,互相促进;要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参与政协活动过程中履行权利和义务。每位政协委员都要严以律己,自尊自重,宽以待人,虚怀若谷,做到相互补台而不拆台,相互信任而不猜疑,相互配合而不内耗,在促进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作用,树立良好的形象。

五、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前台履职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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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履职能力的高低,事关参政议政的成效,事关政协事业的发展。能力的提高是一个培养、实践、提升的长期过程。除了委员自身的不懈努力之外,更需要政协组织大力推进。近年来,我们顺应时代要求,以有力的举措,推动政协委员练好内功、提升素质,促使他们勤于参政、善于参政,不断增强履职成效。委员们提交提案816件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30件、提交调研报告30余篇、开展视察活动60余次,为推动我市实现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大兴学习之风,以学习推动委员练好内功

委员要知情明政、把握大局、酝酿良策,就必须要加强学习、提升素养。我们大力打造“学习型”政协组织,以此为载体,大兴学习之风,从“三个多”入手,提升委员的素养、开阔委员的视野、丰富委员的学识。

一是多层次、全覆盖开展学习培训。先后邀请了省政协秘书长丁泽生、省委党校教授储东涛、《群众》杂志社总编周毅之等重量级专家学者来丹为全市政协委员开设大型专题讲座。内容涉及委员业务知识、科学发展观、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等,每个课题都紧扣了委员履职的切实需要,委员的学习热情也很高。除大型讲座外,我们把专题学习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议程,开设了《物权法》、**历史文化等专题讲座,为常委们“充电”、“加餐”。针对各界别特点,由各专委会灵活开展报告会、小型讲座等学习活动。根据业务需要,针对部分委员开展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撰写等业务知识培训。可以说我们的学习培训活动内容丰富、灵活多样,受到了委员的欢迎,每次学习活动的到会率都在95%以上。

二是多形式、全方位搭建学习平台。去年,我们创办了《**政协》季刊,在杂志的酝酿过程中,我们就明确了政协杂志不仅是个宣传平台,也是委员交流探讨的新平台。基与这一定位,开辟了学习园地、工作研究、政情连线、政协论坛等重点栏目,从不同角度选择优秀文章,供委员日常学习参考。去年,我们还开通了**政协网站,依托网络优势,为委员提供了大量的学习内容和便捷的学习方式。尤其是委员可以在线向委员论坛、委员感言板块提交文章。同时,我们利用重要契机开展特色活动,在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之际,举办了“我与人民政协”有奖征文活动。收到委员投稿30余篇,并择优在**日报进行刊登,为委员们学习借鉴提供了一次很好的机会。我们每年召开委员活动小组组长会议,今年安排了6名小组长在会上交流发言,促使他们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更好地履行小组长的职责,发挥小组长的作用。此外,在“一报两台”开设政协专题节目,整体策划、长期宣传相关内容。

三是多渠道、全过程提供学习支持。我们对委员的学习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向全体委员赠阅《**政协》、《政协简讯》,为部分委员免费订阅《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江苏政协》等政协工作报刊杂志,让他们有资料可看,有内容可学。每年组织政协常委、委员外出考察,学习兄弟县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走出去开阔委员的眼界。充分重视各委组组织开展的特色学习活动。在城乡建设委组织的城乡规划报告会上,我们全体主席以及机关工作人员与委员们一起学习交流,并邀请了分管副市长到场讲话,进一步鼓舞了委员们的学习热情。我们还要求办公室全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网站更新、报刊发送、会务工作等等,只要委员有所需、有所求,都必须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条件。

大兴规范之风,以规范倒逼委员提升能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是对于较为宽松的政协组织来说,如果不能很好地规范委员的履职行为,提升履职能力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我们通过建章立制,发挥制度的三大作用,不断增强委员自律意识,倒逼委员提升能力。

一是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逐步加强了对委员履职的管理考核力度。把委员履职情况进行“量化”,建立起委员履职档案,把委员参加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撰写调研报告等情况都记录进履职档案,以此为基础,对委员履职进行科学、综合地评价。每年全会期间公布委员全年履职情况。同时实行了劝退制,对不能履行自身职责的委员进行劝退,今年已劝退了一名,给广大委员敲响了警钟。在本届政协届中和届末开展委 员述职活动,由委员进行自我评定、自我总结,发现自身不足,并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从去年述职的情况来看,委员们都非常认真而且有比较清醒的自我认识。

二是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建立完善了一整套激励机制。一方面开展了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提案、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等评优评先活动。今年,对20xx-20xx年度54名优秀委员,26件优秀政协提案和12件优秀社情民意信息进行了表彰。在《**政协》刊物和**电视台政协专栏节目中,我们大力宣传优秀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促使其他委员不用扬鞭自奋蹄。同时对表现优秀的委员按程序向市委,相关部门、单位建议提拔使用,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提名为下一届政协委员。另一方面推行了稿酬奖励制度。对被各级政协报刊录用的委员稿件,被本级政协《社情民意》简报采用的信息,都给予一定的稿酬和奖励。鼓励委员多撰写建言文章,而且还要撰写好建言文章。

三是发挥制度的引导作用。紧密结合形势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我们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意见》,从委员的学习、活动载体、履职内容、职责要求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有效地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今年我们集中人力,通过3个多月的辛勤工作,修订完善了委员管理办法、委员视察工作条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专门委员会通则、各委办工作简则等16项规章制度。目前,主席会议已讨论通过,本月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我们将编印成册,印发给全市委员。这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大兴实践之风,以实践促使委员增长才干

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提高委员履职能力的最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检验委员履职能力的最有效方法。履职能力的提高,最终要能在实践中“掷地有声”、“落地开花”。近年来,我们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为委员履职搭平台、选主题、求成果,取的了显著成效。

一是搭建丰富的履职载体。除大力开展委员履职“五个一”活动之外,着力搭建能使委员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的履职载体。以“委员论坛”、“大会发言”、 “我为**跨越发展、我为政协工作新飞跃‘奉献金点子’活动”等为载体,组织委员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焦点问题,民生热点问题建言献策。积极组织委员开展各类专题调研、知情视察和学习考察,保证每个委员每年视察活动不少于2次,参加界别活动不少于4次。围绕国税、地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举荐委员担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监督员,有针对性地选派委员担任重点部门行风监督员,积极发挥委员民主监督作用。去年我们大力创建“委员之家”,开辟委员履职“第二场所”。在成功创建两家的基础上,今年又有两家挂牌成立。今后两年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力求有条件的镇区和部门全部成立“委员之家”。

二是精选科学的履职主题。积极引导和要求委员把履职与实践工作结合起来,与服务发展和民生的大局吻合起来,最有效地提炼出既能锦上添花,又能雪中送炭的独到的真知灼见。定期印发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目录,帮助委员更好地找准履职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做合时宜的事、说合时宜的话。大力开展调研工作,近年来我们调动委员力量,配强调研工作班子,开展了三十多个课题的调研工作。今年我们完成了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两个建议案,完成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力度两个重点调研报告,其分量明显重于往年。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认真采纳。由于这些主题选题准确、切合工作实际,直接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有关问题的有力解决,委员履职能力也从中得到了显著提升。

三是谋求最大的履职成果。以出成果、出精品为目标,在提案督办上打出“组合拳”:主席会议重点督办、驻会主席领衔督办、承办重点单位主席会议专题督查、机关全员协办,同时在提案交办会前,向市政府提出召集承办重点单位召开办理协调会,基本避免了交办会后踢皮球现象的发生。去年“管理和使用好人民体育场”提案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后成效显著。今年进一步加大了主席会议重点督办力度,督办数量由去年的一件增加至两件。“保护和修复萧氏宗祠,打造历史文化新亮点”和“加快推进后巷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筹建步伐”两件提案,在主席会议的督办之下,引起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已得到较快推进。驻会主席共领办提案10件,主席们带领委员深入部门督促、推动,既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也在实践中提高了委员履职能力。在社情民意信息反映上,我们充分整合利用委员反映的信息,进行质量提升。今年以来已有两篇信息得到市委书记李茂川的亲自批示,李书记分别指出建议很好、问题值得重视,并交分管副市长办理。这在我市社情民意信息反映工作历史上前所未有。

能力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学习、认真借鉴兄弟县市先进做法,进一步探索积极有效的创新做法,打造一支能在社会树形象,能为群众解难题,能为发展建功勋的政协委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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