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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领导下,我局围绕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监管方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一、20__年工作回顾
(一)整合资源,找准定位,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调整之前,继续发挥市政府食品安全牵头作用。对三县六区及14个成员单位开展了20__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并表彰先进单位。出台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今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牵头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在节日期间及季节交替等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时段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监督检查。受理食品投诉举报15起,均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核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顺利完成“天辰杯”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二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6月1日以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我局,我们积极履行新职能,开局良好。组织开展夏季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市教育局,自8月下旬至10月中旬对全市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做好餐饮服务许可与监管工作,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47个,处理餐饮服务环节投诉举报13起,参与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6起,组织好5次重大接待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20__年“国庆、中秋”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参与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联合向全市餐饮服务企业发出《告全市餐饮服务企业的一封信》。开通餐饮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短信平台,食品药品安全短信2300余条。
(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药械安全全程监管扎实推进。
突出源头治理。对环球药业、涂山药厂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跟踪检查,加强对城市药业等重点高风险企业的监管,及时处理企业在生产和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品和经营企业资质重新审核认定,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
加强流通整治。开展药械许可证换证专项检查,共检查需要换证药械企业41家;对6家药品批发企业重新实施gsp认证,对66家零售药店实施gsp认证。加强违法广告监测,1—9月份共监测虚假违法药品广告19个品种10102次,全部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培训从业人员7期458人,组织从业人员体检1052人。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820份。推动“两网”升级,今年又新增34家医疗机构“规范药房”。
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共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4家;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2家,注销5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取缔1家无证隐形眼镜经营户。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62家,共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57份。
重拳打假治劣。截止目前,共查处药械案件82件,其中药品案件81件,器械案件1件,取缔无证经营户2户;销毁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74个品种规格,货值5.7万余元;受理投诉举报11起,均及时核查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对其中1起予以立案查处。全市抽样597批,现已完成检验539批。
强化应急处置。出台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组织药械企业落实应急药械的生产、采购、存储任务,开展对应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等工作措施,为我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提供了防控药械的质量安全和储备保障。
(三)转变观念,做好服务,促进医药经济平稳发展。
全力实施“振兴皖药行动计划”成效明显,中国医药报专门到我市采访并予以报道。采取模拟认证方式对需gmp认证企业提前介入,对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进驻企业上门帮扶,指导企业整改。今年我市各认证企业在国家和省认证检查中的缺陷项目明显少于去年。今年截止目前,全市共6家企业12条生产线通过国家和省gmp认证检查。积极协调省局帮助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 公司解决软袋包材注册本文来源:文秘站和药品包装变更补充申请等实际问题。帮助解决富博医药化工公司与涂山药厂资产重组变更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事宜,富博化工8000吨扑热息痛原料药项目顺利通过gmp认证。帮助蚌埠泰格生物股份公司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我市又新增一家较大规模药品生产企业。清大德人脑健康治疗仪在我局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产品注册证书,产品已经上市。定期召开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研讨会,帮促企业调整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药品销售渠道。搭建自主创新平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环球药业与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开发的国家一类新药盐酸安妥沙星,是我国首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喹诺酮类抗感染药物,已经于7月正式推向市场,这也是我市自主创新的重大成果之一。组织召开产学研对接会,达成科研转化、共同研发、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等协议和意向5项。今年到目前,全市药品销售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0%。医药工业产值7亿元,销售收入6.8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0和30;实现利税9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一倍以上。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市医药经济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目标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先后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农村“两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同时,积极筹建皖北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政府连续四次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对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进行专题研究。目前项目选址和建设资金已经基本确定。
二、20__年工作思路和安排
20__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指导,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全面保障我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一)积极履行监管新职责。
结合我市餐饮消费的特点,制定餐饮单位整治的短期和中长期的目标。严格许可条件,细化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许可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行为和文书。着力开展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无照经营户专项整治活动,以创建小餐饮示范点为手段,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加大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加大食品抽验力度,推行快速检验方法,扩大抽验覆盖面。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各类食堂的专项检查。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物中毒的调查工作;依法做好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对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做好辖区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二)保持药械监管高压不松懈。
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采取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检查频次达到3次。对新黄山玻璃有限公司等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gmp认证和再认证工作。开展药品再注册工作。深入推进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对我市麻精药品的动态监管。
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档案。
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强药品检测车的运行管理,做好抽样检验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网络,提高病例报告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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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措并举,确保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1、制定工作计划,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全所和街道工作的整体要求,制定监督站年度工作计划,量化工作目标,同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2、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监督工作。根据街道重点地区卫生监督整治的工作部署,对香厂路留学路周边地区以及“三办”周边餐饮单位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违法行为我们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完成一般行政处罚12起,处罚单位均为餐饮单位,共计罚款39000元。
3、统筹安排工作,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开展抽检、延续等工作。一是完成了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工作,完成了辖区内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公共浴室公共用品用具、冷荤凉菜、餐饮单位食饮具的消毒效果、游泳场馆水质等检测采样工作。二是对许可证将到期的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提前下达卫生许可核发(延续)一次性告知单和行政许可申请表,进行现场勘验确认,对不符合原图纸的单位限期整改,合格的单位下达延续审批现场确认书,同意延续。三是完成了100%游泳场馆和50%住宿单位场所量化分级评定工作任务。评出a级单位户,b级户,c级户。四是加强监管,积极落实9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摸清现场制、售饮水机底数,主动联系生产企业和安装单位,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批件和相关的水质检测报告进行审查备案,并现场检查,全面了解实际情况。重点检查制、售水机现场安装环境和卫生安全防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最后汇总梳理现场制、售饮水机情况,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进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监管日常化。
经过全体监督员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共计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60户次;公共场所172户次;生活饮用水28户次,处理群众投诉18起,全部办结,做到了有报必查、查实必究。较好地完成了日常卫生监督任务。
二、明确目标,全面推进建国60周年大庆保障工作
根据《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国庆60周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国庆60周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卫生监督站保障方案,国庆前全面完成对餐饮业、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100%覆盖一次的工作目标。国庆期间,在地区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庆保障结束后,全站展开讨论,及时总结保障经验,努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全站每名监督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三、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
(一)食品卫生培训:完成对辖区内前门饭店、潇湘大厦等重点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培训中针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详细培训,提升了管理相对人的卫生知识水平和卫生意识,同时签订了责任书。
(二)公共场所培训:结合公共场所量化任务,完成了辖区内家住宿单位管理人员的卫生培训,加强了对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定工作的认识,同时也强化了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教育。
(三)生活饮用水培训:完成了辖区内24家二次供水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培训,以及2家游泳场所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同时签订了责任书。
四、结合形势,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防控甲型h1n1流感
为充分发挥食品卫生执法职能,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监督站结合香厂路、留学路、华仁路及周边地区社会环境秩序联合执法常态管控工作,加强宾馆、餐饮单位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公共用品、餐具的消毒管理,注重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各宾馆饭店和食品经营单位树立防范意识,加强晨检制度和消毒管理,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五、加强协作,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以街道办事处为依托,结合卫生监督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综治办牵头的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共参加综合执法次,出动监督员人次,监督车辆辆次。
是工作休整年,我站将继续按照所领导和街道的安排,积极努力工作,捋清工作思路,梳理工作 档案,全面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竭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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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着眼“三不”一体推进,狠刹奢侈浪费歪风,根据辽宁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实施意见》(xx纪办法〔2020〕xx号)精神,学校纪委将于10月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专项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督促推动校内各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扛起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狠抓落实,确保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辽宁大学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二、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纠治和查处奢侈浪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在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制度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总书记批示精神得不到落实;
(二)落实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主体责任不力;
(三)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营造氛围手段不多、教育引导针对性不强;
(四)不整改自查出的问题;
(五)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六)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
(七)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检查对象及方式
学校纪委将按照《关于加强监督执纪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实施意见》(xx纪办法〔xx〕xxx号)有关精神,并结合学校相关要求,对校内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将紧盯相关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紧盯学校公务活动用餐、教工和学生食堂等重点场所,紧盯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重点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标中央要求,摸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即整改;对较为复杂的问题,限期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学校纪委处置。各单位于xx月xxx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文华楼xx室。
工作方式主要采取随机抽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检查、问卷调查等。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专责,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督促各单位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
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方案制定、督促落实、情况汇总、调研指导等工作,加大对各单位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任务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转变工作作风,务求整治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听、认真看、认真查,真正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作风正、工作实。检查后要形成专项监督工作报告。
2020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自查报告(供参考)
为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x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职尽责,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
一、如何落实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把制止餐饮浪费与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餐饮单位倡导节俭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餐饮消费者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二、取得成效
结合文明城镇创建、食品安全检查,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一)开展2020年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量化分级评定标准。
符合量化分级评定要求的389家,量化分级率100%;评定为a级的39家,a级比例10.02%;评定为b级的213家,b级比例55%,评定为c级的137家,c级比例35.2%。
(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行业自律。
以“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广将“五化”管理模式,不断打造先进管理模式餐饮单位,现已培养先进管理模式(4d)餐饮单位5家,“五化”管理模式示范街1条。
(三)强餐饮单位检查力度,扩大禁止餐饮浪费宣传力度。
陆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陆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10桌以上集体用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隔离点食堂、职工食堂等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6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968家次,发放《xx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1000余份,制作《文明餐桌桌签》200余个;
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集中约谈2次,参加人员达300人次;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禁止浪费
光盘行动”推进会1次,参加人员达50人次;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培训暨禁止餐饮浪费培训1次,约谈3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落实社会责任,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通过文明用餐引导、倡导‘光盘行动’等举措,消费者文明用餐意识有所提高,但餐桌上的浪费依然存在。通过结合日常检查及走访调查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一)好面子、讲排场。
消费者请客的时候,生怕菜点少了显得自己不够客气和热情,于是请客时不顾实际地多点菜,加剧了餐饮业的浪费现象。
(二)钱袋子鼓了,节约意识少了。
现在老百姓钱袋子鼓了,但节约意识没并有随收入增长而提高,没有形成良好的餐饮消费理念。
(三)宣传引导,强制手段不足。
餐饮浪费教育引导不够,餐厅缺乏对顾客浪费行为的有效约束手段,只能靠顾客自觉,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不仅仅需要餐饮单位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今后打算
(一)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社会责任。
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做好制止浪费的细化工作,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二)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创新经营方式、拓展经营品种。
积极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餐、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三)继续推进“光盘行动”。
倡导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积极推行师生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的良好餐饮行为,力求吃光喝尽不剩饭。
(四)提倡餐饮单位提供免费打包等服务。
积极倡导文明点餐,鼓励顾客把没吃完的剩菜打包带走,免费提供餐盒或食品袋。并对节约用餐的顾客进行鼓励性价格优惠或发放优惠券。
(五)破除集中用餐浪费陋习。
针对婚宴、生日宴、年夜饭等集中用餐消费相互攀比、浪费严重的现象,提倡勤俭办席,节约用餐。
(六)加强网络餐饮监管。
鼓励美团、饿了么等订餐平台规范商户订餐设置,合理设置菜品及菜量,为消费者按需配餐、按量点餐提供便利,引导消费者节约点餐、杜绝浪费。
(七)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中的积极作用。
督促餐饮行业协会加大对餐饮浪费行为的规范,完善烹饪量化标准,以标准引领节约消费观念的转变。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的行业公约,开展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承诺活动。
(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抽查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厉行节约,对餐饮浪费严重的餐饮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约谈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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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强化较大规模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较大规模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较大规模聚餐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履行政府职责、加强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健全责任体系,推行目标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市食品监管工作得到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但是,今年以来发生的几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暴露出监管工作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和不到位的地方,全市食品安全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县(区)、乡(镇)对食品安全工作还不够重视,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落实不力,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状况缺乏深入了解和研究分析;一些县(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调得多,实际落实得少,监管工作没有真正抓在手上;有些县(区)对乡(镇)的食品安全督查考核流于形式,乡镇“一专三员”制度形同虚设,社会监督作用发挥得极其有限;一些部门监管力量不足,部分监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监管水不高,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特别是一些承办聚餐活动的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超接待能力经营,食品原料采购渠道不正规,冷荤凉菜制作交叉污染,聚餐环境'脏乱差'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聚餐活动食品质量安全,必须下决心予以整治解决。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大局、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较大规模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加强日常监管,有效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全市安定和谐的社会大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有效保障较大规模聚餐食品安全
(一)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各级监管部门对城区承办100人以上及乡镇所在地50人以上的聚餐、农村红白事家庭宴席、农村学校食堂供餐(含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以及重大节会活动聚餐等都要纳入较大规模聚餐食品安全进行重点监管,严格签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书、质量安全社会承诺书、承办宴席安全合同,全面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要加大监管频次和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其食品及餐饮具进行抽样检测,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依法从严予以查处。
(二)严格落实内部安全防控责任。承办较大规模聚餐的服务单位或个人,要切实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模以上单位要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完善从食品原料采购验收、贮存保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管理和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等关键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起严格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内部风险防控体系。要加强较大规模聚餐备案管理,餐饮单位应提前48小时对拟承办聚餐活动的时间、地点、聚餐人数等基本情况,通过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建立起的食品安全qq群、手机短信台等形式,向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报告备案。
(三)严禁采购使用各类禁食用物质。承办较大规模聚餐的服务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聚餐食材原辅料认真把关,逐一检查验收,并切实加强保管,确保食材原辅料不出任何问题,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严禁采购、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禁止采购各类含有天然毒素及限制加工条件的食物等。
(四)严格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承办较大规模聚餐的服务单位要更加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原料购进验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聚餐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等“八项制度”和“六项记录”;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五专”管理措施和备案公示制度。
(五)严格推行安全合同制。要全面推行承办宴席安全合同制,凡是承办较大规模聚餐的服务单位或个人,都要与当事人签订《承办宴席安全合同》,必须作出质量安全保证,必须明确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就餐人员造成健康损害后应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法律责任。
三、从严执法,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切实加大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力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该查封的要坚决查封,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餐饮服务单位不严格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不严格落实明确告知的法规政策和规范化管理措施,不主动自觉与当事人签订《承办宴席安全合同》,不积极采取措施整改纠正安全隐患问题,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屡教不改、特别是丧失道德良知、明知故犯的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从重给予处罚,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公开曝光,切实使其增加违法成本有所敬畏。
(二)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对承办较大规模聚餐的服务单位要全面跟进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大力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要坚持从严执法,对未经许可或超过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含超过核定最大接待量)承办提供较大规模聚餐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从重予以处罚;对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和有可能出现安全事件苗头的,责令停业整顿;对发生50人以下食品安全事件(未达到ⅳ级事件)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从重处罚,责令停业整顿,整顿达不到要求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发生50人以上100人以下食品安全事件(ⅳ级事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坚决依法从重查处,并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有意制售假劣食品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食品安全事件等涉嫌犯罪案件,在第一时间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各级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近期集中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要依法严惩,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四、明确职责,严格问责,有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一)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制。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担当起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要深入分析食品安全现状,切实解决好影响本地区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对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近两年下发的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进行一次系统地对照检查,进一步研究提出推进落实的措施要求,以县(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形式上报市政府;同时要对各乡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特别是成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组建“一专三员”队伍、开展已经明确属于乡镇政府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到位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专题督查落实,并综合全县(区)情况以县(区)政府文件上报市政府。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督查的职责,建立强有力的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努力形成监管合力,严禁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互相掣肘,造成监管缺位。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对县城以上较大规模聚餐、学校食堂供餐和重大节会活动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教育、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配合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农牧、工商和质监部门负责加强对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社会监管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同时积极履行好在农村依法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农村红白事家庭宴席,乡镇所在地50人以上聚餐,农村学校食堂供餐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村委会(社区)认真摸清核实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底子,从社会监督角度与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户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收集和报送食品安全信息,按照《市农村家庭宴席监督管理规范(试行)》具体负责对农村家庭宴席进行审查、备案、上报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倒查制度,严格行政问责。今后凡县(区)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未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发生i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责令县(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发生iii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由县(区)长全面协调相关部门负责进行处置,并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对相关监管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关监管部门(乡镇)不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发生ⅳ级(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15个工作日内县(区)政府应在行政职能范围内对相关监管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三)推行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制度,规范目标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强化对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要把较大规模聚餐作为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县(区)在年度市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全覆盖
(一)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食品安全大讲堂”、在乡镇、村社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报道食品监管动态,及时“问题”食品安全警示,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要利用食品相关法规颁布纪念日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面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帮助和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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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并全面落实执法检查双备案和行政处罚双报告制度。2012年按照省、州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等10项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办结案件79件,均按最低倍处罚,且无一听证、复议、诉讼案件发生,实现了监督执法规范化、服务社会优质化的目标。
(二)认真履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今年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年初承诺,对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访,做到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答复解释或处理工作,不推诿、扯皮或延误。能立即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做到了及时转交相关科室处理。
(三)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今年我局强化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缩短审批时间,促进了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提高。使审批工作公开、透明、阳光审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准入,做好《餐饮服务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截止目前,指导办证345家、受理249家、发证201家。
(四)实行“首错不罚制”。今年我局认真履行承诺,对首次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gsp、gmp的,且违法行为轻微、不足以危害百姓用药安全的,只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特别是对餐饮服务企业重点实施规范和指导帮扶,下达整改意见书420多份,责令限期整改。全市365家餐饮服务企业,截止目前无一家餐饮服务企业被处罚。
(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局和市委、市政府支持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有关指示精神,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积极推动服务措施创新创优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食品医药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公开了优化食品产业、医药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22条具体措施。同时,结合“入厂指导”和“三管”工作制度,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帮扶企业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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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并全面落实执法检查双备案和行政处罚双报告制度。2012年按照省、州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等10项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办结案件79件,均按最低倍处罚,且无一听证、复议、诉讼案件发生,实现了监督执法规范化、服务社会优质化的目标。
(二)认真履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今年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年初承诺,对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访,做到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答复解释或处理工作,不推诿、扯皮或延误。能立即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做到了及时转交相关科室处理。
(三)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今年我局强化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缩短审批时间,促进了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提高。使审批工作公开、透明、阳光审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准入,做好《餐饮服务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截止目前,指导办证345家、受理249家、发证201家。
(四)实行“首错不罚制”。今年我局认真履行承诺,对首次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gsp、gmp的,且违法行为轻微、不足以危害百姓用药安全的,只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特别是对餐饮服务企业重点实施规范和指导帮扶,下达整改意见书420多份,责令限期整改。全市365家餐饮服务企业,截止目前无一家餐饮服务企业被处罚。
(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局和市委、市政府支持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有关指示精神,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积极推动服务措施创新创优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食品医药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公开了优化食品产业、医药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22条具体措施。同时,结合“入厂指导”和“三管”工作制度,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帮扶企业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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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区统一行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各方责任的原则,对全区范围内所有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藏匿问题乳粉及乳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乳品行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要督促乳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建立健全乳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检测制度,严格执行生产过程安全控制、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查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质监部门要全面检查我区所有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不留死角。重点监督企业对原料乳及其它原辅材料供应商选择的合法性、原料进厂检验以及进货台帐记录情况,同时要求企业明确各类库房现有原料乳的来源和验收情况。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结合我区乳品行业实际,积极引导和督促乳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排查质量安全隐患,严防问题乳粉流入市场。
(三)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大流通环节乳粉质量监管力度,强化质量抽验。对发现的问题乳粉,要及时核实相关信息,及时通报产地监管部门。要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督促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尤其是问题乳粉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卫生部门要迅速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乳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堂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乳品来源不明,或者采购和使用问题乳粉的应当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追查问题乳粉来源并依法严肃查处。
(五)强化生鲜乳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农业、畜牧部门要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着力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切实加强对奶站设施设备运行清洁、落实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生鲜乳日常检测、购销检测记录、生鲜乳运输车辆等的监督检查。
(六)严厉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强与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一旦发现问题乳粉,要提前介入、联合调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督促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清查和监管中的失职、渎职以及消极应对、瞒报谎报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开展乳品及含乳食品三聚氰胺专项监测。按照全省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承担相关监测任务的卫生、质监、畜牧等部门要尽快组织对乳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项目的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监测数据。
(八)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各级政府层层包点制度,区包镇、办事处,镇、办事处包村,一级包一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区有关部门在做好本系统问题乳粉清查相关工作的同时,分包相关镇、办事处,采取现场驻点、设立联络员、随时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所包镇、办事处问题乳粉清查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监督,要正确处理好包镇、办事处和履行各自部门职责的关系,坚持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确保清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问题乳粉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次专项行动。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辖区问题乳粉清查工作,同时,要依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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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中期业务督查由州局分管副局长同志带队,各业务科室长参加,分别赴我州四县,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资料、与相关股室负责人座谈、走访相对人等方式,对各县从机构改革职能移交情况、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药械监管、三项监测、基本药物核查、电子监管、项目申报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和调研。
全系统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有力地保障了全州人们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主要体现在:一是领导重视,各县局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强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领导班子亲自研究部署各项业务工作,并亲自带领业务人员奔赴一线开展业务工作;二是机构改革和职能移交顺利进行,县、县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和职能移交,福贡县、兰坪县局积极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为机构改革和职能移交提出了符合地方实际的方案和建议;三是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已经接交餐饮服务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县局在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辖区内的餐饮和保健品、化妆品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研,掌握了详实的监管数据并建立了数据电子平台。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各县局加大了药械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严格办案,进一步规范了药械市场;四是三项监测力度不断加强,各县通过加大培训和协调力度的方式,强化了医疗机构对三项监测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上半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5例;五是项目申报和执行情况良好,对业务工作项目认识逐步到位。县局正积极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县项目,食品抽检和药品监管各个项目正有条不紊地认真开展。
各县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在工作实际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机构改革和新职能履行过程中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餐饮服务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削弱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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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监管体制,推进执法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城乡群众饮食安全。
(二)改革目标
通过乡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委托执法改革,明确乡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乡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建立起“责任主体明确、资源配置合理、监督机制配套”,覆盖全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缺位等突出问题,使餐饮服务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积极推进改革,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力度
(一)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后,要切实担负起对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地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等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2、制定和落实本行政区域餐饮服务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
3、受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置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对农村家庭宴席进行备案及监督管理。
5、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6、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当地餐饮服务安全信息。
7、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1、按照“一专多能、专兼共容”和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内设机构中选配2-4名专(兼)职乡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乡镇、街道专(兼)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应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在编公务人员。
3、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乡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委托行政执法
1、严格依法委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和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依法将可以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委托或者部分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具体执法要求和协助义务。
2、健全运行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受委托后,要依据委托执法的具体事项及权限,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或协助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及相关材料、案件卷宗报送委托机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到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检查,原则上要通知乡镇、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与;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查处;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委托机关立案后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或协助开展调查取证等部分工作,形成配合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规范委托执法职权,明确委托和被委托双方责任
(一)委托执法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
4、《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98号);
6、《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46号)。
(二)委托执法的权限
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受理审核权、行政警告权。
(三)委托执法的方式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一致的具体委托执法事项、权限及范围,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定代表人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向社会公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法定执法程序,使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许可法律文书,从事委托执法活动。
(四)委托执法的法律责任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受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监督指导,并对委托范围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行为有过错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法律责任后,可以会同监察机关追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人员责任并追偿损失;情节严、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受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超越委托权限和范围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将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行承担。
(五)罚款收入的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受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委托,在执法过程中协助收取的行政处罚收入,必须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统一上缴国库,作为镇乡街道非税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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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州药品暨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州年药品及餐饮服务等工作,安排部署年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总结分析会,又是一次工作部署会。会上,州食药监局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市政府、县政府、州工商局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兑现了年目标管理责任状,签订了年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完全同意。为扎实抓好今年全州药品暨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估价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是全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承接“十二五”的关键一年,也是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职责,围绕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促进全州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稳步推进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扎实推进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以强化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初步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制度,改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建立了案件举报查处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了及时查处;制定了信息收集和制度,增强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制定了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地方和部门的责任意识。通过工作的开展,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管理责任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是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互联网及邮递渠道销售假药、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农村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得到加强,药品生产源头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食品消费环节卫生许可和监督进一步得到加强。三是积极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基本药物供应和使用环节监管,做好基本药物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监测,启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全品种电子监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入网率、改造率均达100%。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州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现阶段我们仍处于食品药品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需求与相对滞后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之间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二是部分餐饮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比较淡薄。农村餐饮服务经营秩序还比较混乱,无证无照,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违规使用劣质原料,过量使用添加剂行为仍较突出,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三是食品药品安全基础工作总体上还比较薄弱,执法监管手段和技术监测手段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整体不足。四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农村药品安全问题不容乐观。五是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时有发生。针对对这些问题,我们在坐的各位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转变方法,强化监管,全力抓好年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年是实施“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又是我州食品药品机构改革的过渡之年,州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适应机构职能调整需要,努力抓好全州药品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力求取得新的突破。
(一)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扎实开展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摸清监管底数,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推行量化分级管理。二是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协同整治作用。三是要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剖析大案要案和重大事故发生的特点及深层次原因,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四是要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把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五是要认真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严格监管,列入执法部门重点监控对象,督促及时整改。对影响极坏又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要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二)切实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药品监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一是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方式,培养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良、作风上廉洁的监管队伍。二是要加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推进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要继续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全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认真总结近年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从源头上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尤其是高风险产品,要全面检查《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制度和责任,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强化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全州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加快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把强化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从企业准入、质量体系认证、准入后的日常监管入手,全面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进一步落实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强化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强化基本药物的质量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进一步完善强化药品监督性抽验机制,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调查、快处理、快公布,保证用药安全。五是要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随着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的提高,农民用药需求大幅度增加。全州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水平。六是要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力度和对广告业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定期通报对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监督检查情况。设立违法广告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广告日常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要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健全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三、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年是国家为期两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收关之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和国家卫生部等部门相继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超前部署,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办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同时,要做好迎接省人大对我州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各项迎检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宣传工作,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涌现的先进典型,又要及时、客观、公正地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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