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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05 热度:50

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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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探索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拓宽党代会闭幕期间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现就南漳镇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为依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内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发扬和扩大党内民主,以“联系实际、大胆探索、制度先行、稳步推进”为原则,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好的发挥党代表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当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南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

1、在镇党代表大会和年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镇党委、镇纪委的工作报告;

2、在镇党代表大会和年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相关的重大问题;

3、在镇党代表大会和年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4、了解镇党委、镇纪委以及所在的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5、向镇党代表大会或镇党委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对镇党委、镇纪委以及成员进行监督;

7、参加镇党代表大会或镇党委组织的活动;

8、受镇党代表大会或镇党委的委托,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三、主要内容

1、建立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度。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度是指党代会闭会期间,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大会年会,履行其党内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责。党代表大会年会一般安排在每年人代例会召开之前。党代会年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党代表到会方可举行,列席会议的人员由镇党委研究确定。党代表大会的年会的主要内容是:①听取和审议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②听取党代表提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③听取党代表专题发言;④讨论和决定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⑤对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之情况进行评测;⑥对镇党委、纪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⑦听取和审议镇党委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2、建立党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制度。各代表团的活动,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党代表团具体组织实施,活动内容主要是讨论镇党委提交代表讨论审议的问题、本代表团区域内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活动,了解基层情况,为镇党委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理论学习和实地参观、协助镇党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搞好对代表业务培训。

代表团在闭会期间活动,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活动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一天。每次集中活动都要将活动情况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活动结束后,要向镇党委作出活动情况报告。

3、建立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可以以个人或联名的方式,采取书面的形式向镇党委作出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等方面的提案,提议实行一事一议。镇党委在审议后,由镇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落实具体镇机关科室进行办理,并在规定时间予以答复。审议后不作为提议受理的,由镇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书面告知党代表。

4、建立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镇党委每半年组织一次党代表对本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民生事业、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农业产业发展、维稳等工作,进行一次视察。通过视察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视察可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视察等多种形式进行,同时,各代表小组要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每年每个党小组要确定一至两个调研课题,对党代表决定落实情况和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探讨,并写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

5、建立党代表意见和建议征集处理制度。党代表意见、建议的征集由镇党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负责,各代表团设立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承办相关事宜。镇党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除认真做好党代表日常的来信来访工作外,确定每月的15日为党代表来信来访集中归集日。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由镇党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统一收集,逐项登记,分类汇总、归纳,及时向镇党委汇报。凡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都要给予答复,代表的来信要有回复,能及时办理的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告知代表本人。

6、建立党代表联系帮扶制度。每名党代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发挥好带头作表率作用,要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发挥“联、帮、带”作用(联系一个基础党组织、联系一家非公企业、联系一家种养殖大户、联系选举单位5名以上党员群众;结对帮扶1户以上困难户和弱势群体;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开展调研走访,收集和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积极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代表在党群干群关系中的协调作用。每年至少为结对帮扶对象至少办一件好事、实事。

7、建立党代表督查评议制度。①年中进行一次工作督查。确定每年6月为“党建工作督查月”,党建工作督查月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要组织各代表团小组组长对全镇党务公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等,并将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全体党代表。②每年要进行一次评议。每年年末要结合年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工作,由镇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召集全体党代表,对镇党委、纪委及其成员,镇干部工作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和评议。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将提请镇党委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进行查办整改。

8、建立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每年年初制定《党代表学习培训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党代表参加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和现场参观等方式,锻炼代表党性,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原则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9、建立党代表考核制度。每年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选举单位或党员,对本代表小组内的党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评议。测评内容包括党代表行使代职责、履行代表义务、联系党员群众、发挥代表作用等情况。对半数以上被评为不满意的评议考核对象将提请镇党委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10、建立党代表询问通报制度。镇党委凡有重要决策,事先应以党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开展征询,并通过党代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代表或代表小组对镇党委或有关部门的答复或处理结果有疑问或意见的,可以通过相应程序提出质询,并及时将问询的结果向党员群众予以反馈。同时,镇党委要对本镇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做出的重要决策、决议、决定以及全党性开展的思想政治活动等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

四、代表资格

1、代表资格的终止、停止。党代表在任期内受以上处分;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等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党代表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本镇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党代表资格终止或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由所在选举单位或基层党组织提出,有镇党委决定;终止代表资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镇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书面通知代表本人、代表所在选举单位或者基层党组织。

2、代表资格补选。因党代表资格终止而出缺的,由镇党委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补选。如果在党代会届期最后一年内出现代表资格出缺情况的,一般不进行补选。却因工作需要必需增补名额的,由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进行增补。党代表补选按有关规定进行,补选后的党代表总数不得突破本届代表名额。补选的镇党代表任期与本届镇党代表会相同。

五、实施步骤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

1、成立领导机构。镇党委成立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负责党代会常任制的日常工作,协助推进常任制工作,负责做好党代表联络、组织和管理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镇党委对党代表的年龄、从业状况、思想现状等方面进行调研,在反复酝酿、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实行南漳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拟定《南漳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暂行办法》及相关制度,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提交镇党代表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深入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对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等内容进行深入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第二阶段:党代表活动阶段。主要任务是:

1、划分代表小组。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将全镇党代表划分为个代表小组。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个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每次开展活动前,需将活动议题、内容时间等相关事项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根据代表小组的划分情况,10名党代表以上代表小组由代表推选产生组长1名、副组长1名,10名党代表以下(包括10名)的代表小组代表推选产生组长1名,具体负责代表小组的日常活动。

2、代表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和现场参观等方式,通过组织开展实事报告会、请镇党委书记上党课等,围绕提高代表素质和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对党代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集中培训,提高党代表参政议政能力。

3、代表活动。代表培训后,按照代表活动形式,组织代表开展好民主评议、视察、调研、督办议案办理等活动。

4、代表考核。制定详细的党代表考核办法,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党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其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议代表的重要依据。对代表职责履行好、模范作用发挥好和工作成绩突出的党代表,评为优秀党代表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履行代表职责和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及违法违纪的党代表,进行通报批评,年终评议党员定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罢免代表资格。

六、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切实保障代表权益。实行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为保障和实现党员的民利提供制度平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措施,对进一步巩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党内决策和党内监督的民主化,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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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湾畔的椒江,是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地方。这里不独激荡着一江山岛战役和“草根经济”的历史荣光,更孕育着探索党内民主的现实震撼。

1988年,一场党内草根民主的大胆试验――党代会常任制改革,在这座小城悄然进行。实际上,早在1950年代,中共高层就对此寄予厚望,认为这是把党的民主生活提高到更高水平的一项“根本的改革”。

这一课题的依据如此明确,让人很难联想到试验过程的艰辛:一段时期,椒江几乎成了“孤独的探索者”。不过,椒江在议论和彷徨中没有怯退。2002年,中共十六大终于对这一探索给予肯定。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进而提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非常振奋,非常欣慰。椒江为党的民主制度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我们20年的心血没有白费。”2008年7月,在接受《决策》专访时,椒江区委书记王建平依然心潮难平。

20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与当初椒江孤军奋战不同,如今,按照十七大要求,越来越多的省、市、县都已实行了这一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一场更大范围内的执政党党内民主改革正徐徐拉开序幕,而党代会常任制改革,已成为中共高层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抓手”。

关键时刻没有怯退

“石破天惊。”

提及1988年试点引发的震动,椒江的退休老干部何阿义这样向《决策》感叹。彼时,椒江还是一个县级市,何阿义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是年12月,椒江召开市第三次党代会,试点首先从差额选举党代表切入。过去,履职时间实际只有几天的党代表,更像一种政治荣誉,有人戏称“五年开次会,会期三五天,会前握握手,会上画画圈,会后挥挥手”。但是这一次,椒江刻意划小选举单位,改进提名方式,扩大党内直选的范围和候选人的差额面。

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市纪委一名年龄偏大的副书记被“差”了下来,而不属于预定人选的审理科科长章科通,成了代表团推荐的4个党代表之一。随后,在党代会上,章科通又被党代表们提名推荐,顺利当选市纪委委员,并被上级组织部门提名为市纪委副书记。

“章科通的意外当选,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何阿义评论说,“党代表不再是以往‘举举拳头,吃吃馒头’的形象了。”

这次党代会还给每位代表颁发《中共椒江市党员代表证》,明确了代表资格在一届任期内长期有效;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取消市委常委会,建立了市委委员制、市纪委委员制。

对此,中央党校党建部党代会常任制课题组评价认为,椒江“起点之高,力度之大,绝无仅有”。

但是,改革越是向纵深推进,衍生的矛盾就越多,阻力也越大。而与椒江同时开始试点的省内外几个县市,改革已经无疾而终。况且,在党的正式文件中,还没有对常任制明确肯定、推广的表述。

改革向何处去?1990年代中期,椒江区委开始有了争论和动摇。有的领导主张不要继续试点了,有的提议再等等看,更有人对改革冷嘲热讽。

杨兴旺,早年曾任台州团地委书记,接着在椒江区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工作了18年,被称为“常任制的活字典”。在接受《决策》采访时,他回忆说:“1997年是试点最为低潮的时候。原先前来取经的外地干部络绎不绝,那一年里只来了一两批。我们几乎是在原地摸索,实在是想不出新花样了,搞来搞去,青山依旧。”

心里多少有些打鼓的区委领导,开始到群众中寻找改革的动力。为此,区有关部门发出了193份《党员代表调查问卷》,收回170份。根据汇总,党代表在评价试行党代会常任制8年来的实践时,认为“很有必要”和“有必要”的有146份,占85.8%;对于“下一届要不要继续搞党代会常任制”的问题,回答“要继续搞”的有137份,占82.5%。很快,浙江省委组织部《调研快报》全文登载了这次问卷的汇总分析报告。“这是一个强烈的信号。”杨兴旺说。

更让椒江喜出望外的是,1999年,中组部在椒江召开“全国地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单位座谈会”。会上,椒江一口气提出了5个建议,急切地呼吁中央能够在理论上、实践上对党代会常任制改革给予一个明确的说法。

2002年11月8日,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报告一出来我们就反复读,觉得那段话句句都是对椒江说的。”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罗正义当时兴奋不已。

人代会的“翻版”?

党代会常任制改革的初衷,是使党代会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邓小平语)。但是,长期以来,县以上各级党代会每5年举行一次,导致两次党代会之间代表大会履职不到位。椒江推行的年会制,无疑填补了这一空缺。

早在1988年,椒江就专门成立常设工作机构“党员代表联络办公室”,2003年,更名为“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之一,即是负责组织党代会年会相关工作。

椒江的党代会年会一般安排在每年人大、政协会议之前召开。按照椒江官方的解释,这样,党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可以对人大、政协会议起到领导和指导作用,从而把党的主张和决策落到实处。

当地一位官员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三会之间的关系,就好比合作造一座大桥。目标是共同的,但又有分工:党代会提出建议,作出“造桥”的决策;人代会讨论怎样“造桥”;政协对“造桥”进行监督。

“比喻虽然不是特别贴切,但至少表明我们把很多精力花在了提高党代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椒江的年会制绝非人代会的‘翻版’,绝对不是可有可无。”区委书记王建平告诉《决策》。

例如,怎样对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人代会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而且似乎也没有别的什么有效办法。在这里,事实上形成了一个监督“盲区”。

怎么办?椒江走出了一条对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的新路子。2005年1月,椒江区委出台《镇、街道党代表对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民主测评的暂行办法》,规定凡不称职得票数超过应到党代表总数1/3的党委班子成员,应主动辞职;凡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予以免职或降级处理。后来,椒江将区“两委”委员也列为测评对象。王建平说,椒江这一届区委的33名委员已经签下“生死契约”――委员在没有通过党代表信任投票的情况下,将辞去所担任的职务。

其实,早在1991年,在椒江三届三次党代会上,党代表就对市委领导班子进行过一次信任投票,当时,93%的代表对市委投了信任票。但是,由于一些领导不愿给自己套上一个“紧箍咒”,这项改革最终昙花一现。

“经过这么多年的探索和配套改革,重新建立信任投票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区委领导的胜任与否,将取决于党代表的信任投票。”王建平自信地说。

“全天候”党代表

2007年7月,时任中组部部长的贺国强在浙江考察,椒江区委书记王建平、椒江区党代表陈招领一起向他汇报工作。轮到陈招领发言时,这位口直心快的女社区党总支书记有些兴奋:“党代表的作用可大了,我还投票评议过区委书记呢!”听到这里,贺国强不禁颔首微笑。

在当选党代表之前,陈招领曾担任过一届区人大代表。“本来以为人大代表法律地位更高一些,可以参与执法监督。现在看来,党代表的职权更大,责任更重,经常忙得不可开交。”她告诉《决策》。

实际上,椒江试点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探索如何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让他们“忙得不可开交”。

最初几年,椒江并无太多突破。直到1993年,椒江在党代表中启动“我为椒江发展献金点子”活动,党代表们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在闭会期间仍然可以发挥作用――后来,这项活动成为椒江党代会常任制改革的一个“品牌”。“欢迎党代表出主意?太新鲜了!当时大家真是激情燃烧,一口气提了很多建议。”椒江区委一位官员说。

陈招领也清晰地记得,2002年,她提出的建议是“老小区路面破损严重,需要政府拨款修建”。结果,这一建议被区委采纳,并被列为“2003年度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

除了这些,椒江还陆续建立了党代表调研、代表活动日、党内情况通报、民主恳谈、联系党员群众、教育培训等制度以及代表团制度。借用陈招领的话,就是党代表“既有履行职务的各种制度保障,也可以反映民意、参与决策、监督批评”。

“渠道越来越畅通,形式越来越灵活。”刚刚履新椒江区委办主任一职的柯溢滨评论道。此前,他担任白云街道党工委书记、白云・椒渔代表团团长。2007年3月,柯溢滨曾在那里建立了浙江首个党代表团活动室。

“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党代表既联系党员,又联系群众,作用实在太重要了!”柯溢滨向《决策》解释,“比如,村两委换届时,一些私心较重的人想通过一些不正当的途径进入村两委班子,怎么办?我们就是通过党代表,把党员群众凝聚起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不过,饶有趣味的是,党代表同样需要接受党员强有力的监督――党代表必须在任期内向本选举单位党员群众汇报自己履职的情况,过不了评议关的党代表将被罢免。椒江的一本内部刊物,记录下了一段鲜活的场景:

2003年12月17日……党的十六大代表、椒江区第六次党代会代表、中国飞跃集团董事长邱继宝走上报告席,他鞠了一个躬后开始了述职报告……台下102名下陈街道的党员代表聆听着邱继宝的述职,有的还交头接耳私下交流对述职中某个问题的看法……到会的全体党员代表进行了评议,并以无记名的形式填写了测评表。统计后当众公开的评议测评表明,对邱继宝的述职投满意票的有94票,基本满意的7票,不满意的1票。邱继宝感叹:“通过述职评议,我更加明确了自己‘代表谁’和‘怎么代表’。”

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认为,“代表谁”、“怎么代表”,正是党内民主的关键。

区委常委会的取消与恢复

椒江另一个惊世骇俗之举是取消常委会,不过,2006年,又恢复了这项制度。

1988年,取消常委会后,椒江市委、市纪委均采取了委员制。所谓的“委员制”,就是不设常委,只设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市委全委会作为领导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而党代会对全委会直接进行监督。

椒江改革的直接动因是要确立党代会的地位。起先,椒江曾考虑保留原有的市委领导层次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和党代会年会制。但是,要使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这三个层次都完善起来,在操作上很难做到,也没有必要。而在这三个层次中,唯一可以减少的是常委会。

“从1985年11月到1988年11月,椒江全委会每年平均只开一次,常委会成为了事实上的权力中心。你想啊,如果书记民主意识不强的话,岂不就成了‘一言堂’、‘一言九鼎’?这个最要不得嘛!”原椒江区政协主席蒋广德告诉《决策》。

撤消常委会之初,一切风平浪静。但几个月后,问题浮现了:以前常委是7人,现在全委会委员却有13人,这么多人怎么决策?最后大家一致同意采用票决制。

“无记名投票”首先被决定使用到敏感的干部任免问题上。1989年4月的一次全委会上,椒江13名市委委员无记名投票,逐个表决44名干部的任免,组织部当场唱票计票,最终有3名干部因为票数没有过半而被否决。

这一在全国首开先河之举,当时震动了整个椒江。“实行票决制,意味着书记、副书记不能再搞一言堂、盲目拍板了。这在无形中给了我们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一种压力。20年来,椒江区历届四套班子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自己,没有一人在椒任职期间党风廉政上出过问题。”王建平说。

椒江的经验随后引起了中组部的关注。2001年,中组部在全国推广了干部任免票决制。不过,对于椒江的委员制改革,中组部却迟迟未作表态。

“委员制确实有其弊端。比如,椒江的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出去考察,名片上印的都是‘区委委员’,人家看了非常惊讶。我们的干部通常解释了半天,说这就相当于区委常委,但人家总是将信将疑,极为尴尬。另外,一直以来,很多关键委局和街镇的负责人都进不了全委会,全区上下对恢复常委会、扩大全委会呼声很高。”蒋广德说。

“2006年9月,椒江区委建议,经浙江省委批准,中组部同意,椒江恢复了区委常委会制度。”王建平告诉《决策》,“之所以要重新设立常委会,一是委员制与规定有抵触;二是实践表明,委员制也并不是发扬民主的关键因素。直观地说,委员制是扩大了的常委会,缩小了的全委会,而在相同条件下,30多人作出的决策肯定比10多人作出的决策更为民主。”

改革逼近“天花板”?

“椒江现在不再是一枝独秀了。”王建平承认。

1988年,中组部在浙江、黑龙江、山西、河北、湖南等省选择了12个县(市、区)进行全国首轮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到2002年十六大召开之前,很多试点都已销声匿迹,惟有椒江没有间断。十六大后,江苏、吉林、广东、上海等地党代会常任制改革骤然加速,短短几年,已经初步呈现处处开花的景象。2008年7月,四川甚至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50个县(市、区)。

“远的不说,仅以台州市为例。从2003年7月到现在,台州市级、9个县(市、区)以及93个乡镇,已经全面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并且各具特色。比如,路桥区直接选举产生党代表,温岭市将民主恳谈引入党代会决策。”王建平告诉《决策》,“如果说9个县市区各有一项特色,椒江就有8个不足。所以要想保持椒江的先发优势很难,我们的压力比较大。中央党校党建部以台州为实例编著的《党代会常任制理论与实践探索》这本书,都快被我翻烂了。”

椒江一位官员分析说,椒江的改革,尽管有上级组织部门和群众的支持,但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场改革所依靠的,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区委领导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科学的政绩观。所以,椒江才会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党委领导对推行常任制的认识程度,也就决定了改革的深度。”

王建平,这位对民主政治颇有研究的区委书记,此前曾担任温岭市市长。期间,温岭的“民主恳谈”项目获得了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2005年,调任椒江区委书记时,他对党代会常任制已有诸多思考。2008年4月,王建平应邀到井冈山干部学院,为全国县委书记培训班的学员讲解椒江试点的经验。

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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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党校科级干部空缺岗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

组 长 : ×××

副 组 长 : ××× ×××

成 员 : ××× ×××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市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试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任用事业管理空缺岗位的科级领导。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职责

(一)岗位设置

1、正科级职位(2个)

市情研究中心主任 1名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1名

2、副科级职位(1个)

教研处副主任 1名

(二)岗位职责

1、市情研究中心主任

①在校委领导下主持市情研究中心全面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组织教师对××市情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组织开展市情教育,负责组织、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的完成;

②负责市情研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③负责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 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 组织开展市情研究工作, 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研究成果;

④负责市情研究中心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和统计报表的审核把关工作;

⑤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①在校委领导下负责后勤服务中心全面工作,确保后勤服务中心各项任务的完成;

②负责制定校园管理、安全卫生、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③负责对学员公寓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学员和教职工服务,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

④协助校办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⑤负责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⑥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教研处副主任

①协助主任抓好教研处日常业务工作;

②根据教研计划,负责教研活动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③负责教研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 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草拟工作;

④负责教研处教师的思想政治和日常管理工作;

⑤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竞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知识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建设事业,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做出成绩。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4、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决策能力。善于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5、坚持群众路线,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不,不。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资格

1、具备事业人员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竞争正科级职位的,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现任正科级职务或连续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下;竞争副科级职位的,应具有四年以上工龄,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

4、竞争市情研究中心主任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1、公布职(来源:文秘站 )位及岗位职责。在校内通过职工大会并用张榜的形式,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竞争职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竞争上岗程序、办法等相关事项。

2、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报职位。一般由个人报名,也可以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竞争职位数与参加竞争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

报名者应持有以下材料:

(1)毕业证复印件1份。

(2)小一寸照片1张。

(3)连续3年年度考核称职证明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根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要求,由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对报名竞岗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公布报名人员及资格审查结果。

4、笔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笔试成绩满分为30分。

5、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作竞争上岗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和经历、主要优势,自己所竞争职位的工作设想和任期目标,并就有关的问题进行答辩。演讲答辩结束后, 由领导组成员和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评分组给每位竞岗者打分。计分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是竞岗者面试得分。面试满分为40分。群众代表8名, 由全体教职工无记名投票产生。根据得票多少, 从最高得票者开始, 从高到低顺序确定8位群众代表。

6、民主测评。竞争上岗演讲结束后,由与会全体教职工对竞岗者进行民主测评,用无记名方式填写测评表。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能选拔任用。民主测评成绩满分为30分。测评为优秀等级者得分 30分(30×100﹪), 测评为优良等级者得分24分(30×80﹪), 测评为中等等级者得分 18分(30×60﹪),测评为差等级者得分12分(30×40﹪),测评为不合格者不予评分。

7、组织考察。把笔试成绩、评分组评分及民主测评成绩三项相加后的总分即确定为每位竞岗者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一职位前两名竞岗者作为该职位的考察对象。然后组成干部考察组, 进行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着重从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并实行考察人责任追究制。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组全体成员鉴名的书面考察材料。

8、确定拟任意见。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测评成绩和干部考察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竞岗者的拟任用意见。领导组成员必须全体到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决定方为有效。

9、公示。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

10、上报审批。经公示后,形成书面拟任用意见呈报中共××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笔试内容

一、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作的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

二、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题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报告

三、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

四、《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六、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云发〔20__〕24号)

七、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同志在20__年11月14日全省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八、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委党校校长李纪恒同志在20__年11月15日全省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高认识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党校工作迈上新台阶》

九、中共××市委党校关于党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

七、任职和任期

1、科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办理。

2、竞争上岗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履行职责,享受该职务的相关待遇。

3、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正式任命。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免去该职务,安排到竞争上岗前职级相同的岗位工作,并按新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八、任职回避

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时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四)近姻亲关系。

九、组织纪律

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市委党校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试行办法》实行。对竞争上岗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全体教职工要正确对待竞争上岗,不得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教职工对竞争上岗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纪委或市委党校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检举、揭发。

十、时间安排

1、公布职位及岗位职责:20__年3月15日

2、公开报名:20__年3月16日—18日

3、资格审查:20__年3月19日

4、复习备考:20__年3月19日—20__年3月30日

5、笔试考试:20__年3 月31日上午9:00—11:30

6、竞岗演讲及民主测评:20__年4月5日—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7、组织考察:20__年4月12日—14日

8、确定拟任意见:20__年4月19日

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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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从事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报价转让,投资者参与在代办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四)推荐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挂牌,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办券商;

(五)报价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代办系统中专门用于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提供报价和转让服务的技术设施;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七)《试点办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

(八)《推荐挂牌规则》:《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

(九)《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承接其推荐主办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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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

下属部门:生产和、设备动力科、开料车间、木工车间、油漆车间

管理权限:受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职能:合理地组织公司产品生产过程、综合平衡生产能力、科学地制定和执行生产作业计划、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开展积极地调度工作,以实现用最小合理地投入达到最大产出之管理目的,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主要职责:

1. 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

2. 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 组织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等制度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

4. 负责组编制年、季、朋度和平作业、设备维修计菩萨及时组织实施、检查、协调、考核;

5. 负责设计工厂的改造计划、设计工厂的产品布局和工序间的协调;

6. 密切配合营销部门,确保订、定产品合同的履行;

7. 配合组织审定技术管理标准,编制生产工艺流程,审核新产品开发方案,并组织试生产,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8. 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9. 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劳动防护管理和制订环保措施计划;

10.及时编制上的年、季、月度生产统计报表。认真做好生产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重视原始记录、台账、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核算规范化、统计数据的正确性;

11.抓好生产统计分析报告团荼。定期进行生产统计分析、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专题分析报告或综合分析资料;

12.负责做好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维护检修工作。结合生产任务,合理的安排生产设备、计量器具计划,确保设备维护保修所须的正常时间;

13.负责做好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强化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提高调度人员生产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水平,平衡综合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平衡用电、节约能源;

14.抓好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生产调度员、设备管理员、统计员、计划员及车间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并对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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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核定我局七科两室一中心,即:法规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审计信息科、办公室和监察室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编制数共42人(其中:行政编制32名、事业编制5人、工勤人员5员)。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截至2014年8月,我局实际在册在岗人数共34人,实配正科级领导8人,副科级领导7人,主任科员6人。通过自查不存在超职数、超职级、违反程序、不符合任职条件和“带病提拨”等情况

二、干部选拨任用情况

局党组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一是坚持任人唯贤、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二是严格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把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廉政承诺制,不存在临时动议决定、突击提拔调整、个人决定任免干部等违反程序的问题。2011年换届以来我局共提拨任用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主任科员,党的十召开以来共提拔任用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注重学习,统一思想。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干部选拨政策的相关规定作为加强审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局党组中心学习组、民主生活会、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通过“创先争优”、“三项”建设、支部、各党小组和各类评选先进等活动为载体,采取集中、分散和自学等方式,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增强了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廉政准则》等各项政策的主动意识、自觉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和月报告制度,不存在事前应报不报和事后不按时报送选任情况的问题。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二是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认真把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三是严格做到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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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阜阳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自20xx年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和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如下:

恪尽职守,宣传工作扎实有效、稳步推进

一是突出思想引领。理论学习方面,充分发挥了党委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开展专题学习,在每两年一次的阜阳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评比中,我市连续被评为优秀党委中心组。在市委中心组的率先垂范下,各单位各部门也都加强了理论武装工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有力地指导了工作实践。理论宣传方面,市理论宣讲团常年坚持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进行巡回宣讲,每年达100多场次;同时,在新闻媒体开设理论专题(专刊、专栏),加大了理论宣传力度,营造了武装头脑、学以致用、指导发展的浓厚氛围。理论研究方面,市委中心组成员及全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调研、带头撰写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40多篇。

二是突出风尚引领。1、注重先进典型宣传。20xx年起,连续开展四届界首市模范人物以及其他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每年都推出典型人物100余人,多人被评为中国好人、道德模范。2、注重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持续深入开展爱家乡、建界首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实施了文明创建4581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了十大陋习、十大文明言行评选活动;组建文明礼仪宣讲团开展文明礼仪宣讲活动,20xx年举办了首届界首市文明礼仪大赛;组织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下乡、文明交通劝导、社区服务、法制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配合阜阳市五城同创活动组织掀起全市爱国卫生、环境整治运动高潮;20xx年,我市的文明创建工作和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受到省和阜阳市的充分肯定。3、加强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建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周例会、成员单位月报告、定期督查通报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推进会等多项工作制度和市、乡、村(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几年间,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并取得显著成绩。20xx年被评为安徽省新闻出版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xx年以来连续三年被授予阜阳市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xx年我市还被评为安徽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并有多人被评为省、阜阳市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先进个人。

三是突出舆论引领。1、加大了对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先后组织了十一五规划、循环经济发展、园区建设、民生工程、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党风廉政、计生、文明创建、各类模范人物评选表彰等主题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配合做好了界首市再生塑料循环经济恳谈会、中国〃阜阳(界首)循环经济高端报告暨项目对接会、全国第三届再生铅产业发展论坛等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增强了界首作为首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发展循环经济的影响力;成功举办了20xx〃中国界首彩陶发展论坛,充分展现了界首丰厚的文化底蕴和良好的发展态势。2、加强了舆论阵地建设。20xx年,恢复改版了《界首时讯》;创办了《界首再生塑料》、《界首再生金属》两份内部刊物;20xx年,在##市率先成立了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建立互联网监控平台,同时开通了界首新闻网站,进一步扩展了宣传舆论阵地。3、完善了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了外宣工作联席会、通气会、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通报会等制度,继续实行了新闻稿件奖励办法,同时建立了通讯员联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调度会。坚持实行乡镇街道新闻宣传月无空白点制度和《界首时讯》、新闻网各乡镇街道投稿用稿情况月通报制度。制订完善了《界首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应急预案》,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等。4、强化了与主流媒体的联络协调。注重协调做好中央、省、市媒体来界采访报道工作,同时,积极沟通,主动联络,营造了良好的外界媒体人际环境。在省、市主流媒体的发稿量年均居于##各县市区前列,连续三年被阜阳市评为宣传阜阳先进单位。

四是突出文化建设。1、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占地面积20000多㎡、全省县级一流的文化活动中心,向公众免费开放;建成##镇、##乡、##镇、##镇、##镇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87家农家书屋,配送图书近14万册;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1个市级支中心、5个乡镇分中心和140个基层服务点,实施了农村广播村村通工程,覆盖率达100%。2、活跃基层文化生活。07年以来,一年一度的春节系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书会、梨花诗会、樱桃花诗会、风筝节等传统文化活动年年举办;七一、 十一等重要节庆日活动好戏连台;企业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异彩纷呈;三下乡活动常下乡深受群众欢迎;皖豫苏三省乒乓球邀请赛等文体活动影响广泛,全市上下形成了红红火火的文化繁荣局面。3、强化了非遗保护。成立了界首彩陶发展保护委员会和彩陶传习所界首彩陶烧制技艺、界首会被确定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xx年,我市彩陶艺术家###、###被文化部命名为首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同时,界首剪纸、渔鼓、扁担戏、刺绣等相继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xx年,界首市被文化部再次命名为中国民间(剪纸)艺术之乡,界首市##镇被命名为中国民间(彩陶)艺术之乡。4、加大了精品创作力度。07年以来,共创作大型剧本10个,其中《红灯?绿灯》获安徽省第八届艺术节创作一等奖、安徽省第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一个工程奖,《杜鹃花开》获安徽省规划题材奖等。一批彩陶代表作品进入部级艺术展馆,进一步提升了界首艺术彩陶之乡知名度。##镇###农民艺术团分别在20xx年全省农民业余剧团大赛和安徽台花戏楼戏剧票友大赛中获十佳奖。同时,稳步实施了文化体制改革,按照上级要求,顺利稳妥地完成了三台合一、局台分离及国有演艺事业单位转企等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五是突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撰写调研报告。每年都组织开展记者下基层、文艺工作者采风、机关干部为群众办实事等多项活动。几年来,坚持开展新闻战线三项教育活动,在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者队伍中,开展全员大练兵活动,进一步练思想、练业务、练作风,对乡镇街道宣传委员、新闻骨干通讯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

副职一岗双责述职报告范文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自20xx年3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xx〕23号)下发执行以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现。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把安全生产纳入各自分管工作议事日程,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还未真正形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不够具体,没有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有关职责;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不够严格,没有建立针对性强、务实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口把关、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认真依法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副职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副职,同时负有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责任。行政一把手要强力支持行政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结合行政一把手、行政副职领导分管工作情况,根据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具体细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按照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政府领导的责任

各级政府(管委会)行政一把手必须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领导必须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全面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其他行政副职领导必须每季度组织1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时,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行政一把手要与每个行政副职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每个行政副职领导要与其分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部门领导的责任

市、县两级部门行政一把手要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每年至少对本部门、行业领域开展1次安全生产调研,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领导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行政一把手汇报,向其他行政副职领导通报。部门其他行政副职领导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分管范围内的重要工作内容,经常分析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副职领导沟通情况,协调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企业领导的责任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有关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引导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依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严厉处罚;对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必须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三、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一把手要督促协调各行政副职做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副职要按照行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分管范围实际情况,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各行政副职领导之间,要互通情况,及时、准确掌握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共商安全生产对策措施。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全力构建行政一把手抓全面、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领导抓综合、其他行政副职领导抓具体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格局。

四、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机制

(一)把落实措施作为衡量履职是否到位的标准

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关键在推动工作落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重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检查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是否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研究、是否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是否跟踪监督检查、是否解决所反映的问题,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有关负责人是否积极依法履职、是否有效消除或者遏制重特大事故隐患等,作为衡量各级行政领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否到位的标准。

(二)把提交履职报告作为检查的方式

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每年向上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1次履职报告,县(市、区)政府行政副职领导每半年向行政一把手提交1次履职报告,乡(镇、街道)行政副职领导每季度向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提交1次履职报告。部门行政一把手每半年向政府分管行政副职领导提交1次履职报告,部门行政副职领导每季度向部门行政一把手提交1次履职报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按工作需要,要求有关县(市、区)政府、市属有关部门一把手提交履职报告或者汇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对提交的履职报告,有关政府和部门要对照其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组织审核,对未落实有关要求的,要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把安全生产提示、告诫、问责作为促进履职的措施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查阅资料、看实际工作效果、检查履职报告等方式,检查有关领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进行提示、告诫或问责。市安全生产委员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昆政办〔20xx〕83号)要求,在每季度进行督查时,代表市政府对县级政府及市属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结合检查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事故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各级政府在组织事故调查时,要将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纳入事故调查范围,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市政府将重点对会议、人员、经费、装备、检查、考核、问责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配套制度,加大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的监督力度,确保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副职一岗双责述职报告范文三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能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带领凤凰山街道党员干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战150天,全力打好六大战役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党建兴街、发展强街、综治安街、文明美街、和谐优街工程,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对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及经济工作计划,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一)切实负起责任。(1)落实长远规划。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社会发展与三个文明建设规划,年初,街道党工委结合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提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同时,坚持每个季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情况,召开两委会议,亲自参与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2)开好专题会议。坚持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亲自作强调、提要求,今年来,召开专题会议1次,下个月再召开1次,述廉专题会议1次。并且,多次在两委会议上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经常听取街道纪工委工作汇报,深入基层了解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要求。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预防为主、防范在先。(3)严格责任追究。年初,以街道党工委的名义向各社区党委(党支部)、街直部门、基层所站下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制定《2010年凤凰山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居)、街直有关部门建立了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小组,切实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8月份,因街道部分两委重新调整,我们相应地对一些部门负责人作了调整,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机关效能制度建设。今年,街道纪工委与效能办人员对机关上班人员、下村(居)工作队员的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共组织突击督查35次,抽查不在岗在位人员12 人次,由我和主任分别给予谈话教育。(4)推行阳光工程。坚持不懈抓好党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党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公开的新内容、新方式、新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密切了干群、党群关系:信访量明显下降,近几年没有出现一例上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信访件,在职期间尚未发生一起越级集体访;二是促进了廉洁从政:几年间无一名街道党员干部因不廉洁行为而受处分;三是扩大了基层民主:通过与党员群众互动,拓宽了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提高了参政议政的热情;四是夯实了基层组织建设:三类党支部全部实现了转化,2006年度南门社区党委获得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五是有力推动了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111月份完成社会资产固定投资8.08亿元,增幅113%,力争突破10亿元;财政收入完成2.71亿元,完成年计划92%,快序时8.7%,增幅56.7%,力争突破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完成2.8亿元,完成调整后的年计划92%,快序时8.7%;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销售额17.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1%,比增333%,预计突破18亿元,完成新增限额以上企业10家,超序时50%,预计全年可完成12家,全街第三产业产值预计突破30亿元,比增18.3%,成为全区最活跃的第三产业发展区域。(5)支持纪委工作。首先,全面落实莆城纪[2010]3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站位严格依纪依法履职的通知》,做到纪工委干部专职专用,没有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的工作,同时做到没有包村(居)挂项目等工作;其次,排除阻力和干扰,带头抵制不正之风,支持查案办案,今年以来,对1名社区党员违反社会管理秩序错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再次,在街道党工委研究部门负责人、村两委成员任免时,能事先主动征求纪工委意见,并规定在评审综合性先进时必须经纪工委审核。

(二)抓好源头防范。(1)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围绕有效预防,把廉政教育和廉政监督结合起来,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在今年两节期间,组织开展电教片展播周活动,先后巡回组织播放了《在平凡中闪光》、《欲之祸》、《插翅难逃》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18场次;就廉洁从政工作约谈村居书记、主任2人次;在6月份,组织开展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系列活动,一是组织镇两委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准则》网上知识测试;二是充分利用街道开展创先争优和加强转变发展方式,全力打造中心核心区学教平台,组织街道党员干部、村(居)书记、主任开展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廉政知识教育讲座。(2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了有序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年初我们街道印发了《凤凰山街道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并以三个抓手争先创优力拓廉政精品。一是抓廉政宣传,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街道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办社区廉政文化专栏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通过召开座谈会、上党课、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抓特色教育,增强社区居民反腐倡廉意识。坚持社区廉政文化建设一居一品做法,在公园、小区、市场等显眼处,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教育,如月塘社区开展了以创清廉社区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在名仕小区创建了清风长廊和楼道文化,在文献小区通过开展流动居务公开栏、廉政宣传栏、宣传牌,廉政漫画及廉政箴言,建立廉政之家等形式,彰显廉政文化的独特魅力,在名流小区制作了30多幅寓意深远、内涵丰富的精美的廉政文化宣传牌,使人入脑入心,深受启发;筱塘社区开展了以创清风市场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通过市场内的风格独特的廉政文化宣传牌、廉政漫画及公益性广告、发放督廉卡片、问卷调查市场管理者廉洁自律等形式,把一缕缕廉风吹进千家万户;南园社区推出办公楼道廉政文化建设。三是抓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廉政文化建设基础。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区党建工作中,通过举办社区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扶贫帮困和党员教育活动,适当安排廉政文化内容,使廉政文化这一理念渗透到广大党员和群众日常起居和行为中,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3)认真落实54321工程。根据莆城委反腐办〔20xx〕11号文件《城厢区实施54321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街道能够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部署,特别是对区里确定的创建六好典型示范点(筱塘、月塘、新塘)三个社区,我们能按照六好典型的要求,指导三个社区完善五项制度、整合四个机构、创新三大机制。在明年,我街道将根据省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提升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有序推进三资管理。全面推进三资管理工作,村账委托坚持做到四统一,实现五化管理。坚持实行一月一报帐,一月一理帐,一月一审计、一月一公开及每月10日报帐日,25日为公开日制度,对各村(居)收支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今年来共退回不规范票据116笔,涉及金额32000元,减少不合理开支78笔,节约资金17844元,没有出现资产毁损报废。 工程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检查,实施全程监督。今年组织招投标3场次,其中工程类2场次总标的为279862元,中标额为246679元,节约建设资金33183元;物质采购类1场次总标的为136915元,中标额为230520元,增加收入93605元,达到预期效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率。(5)严格执行廉政规定。认真落实市委五条禁令、四要四不得规定,继续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利用职便谋取私利和借机敛财行为。

(三)认真带好班子。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切实履行班长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十分重视抓好班子的廉洁自律工作。今年,先后多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及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的实施《意见》,利用各种会议,反复强调,警钟常鸣。特别是两节前后,强化措施,严加防范。节前,专题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大会,组织街道股级以上干部签署了廉政承诺书,部署了两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节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述廉。

(四)注重严于律己。一是当好廉政表率。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表率作用,坚持学在前、做在前。平时经常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体要求,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带头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五条禁令》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自己从严要求,时时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积极起好表率作用。二是落实三个管好。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其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在决策和落实上,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凡处理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要经过领导班子的集体研究决定,在一些重要工作、重点工作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坚持会前充分通气,会上民主讨论研究确定,着力加强办事透明度,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总结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我街道虽然在党风廉政和经济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如:个别村(居)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未完全落到实处;对村(居)级党员干部教育方式还较简单,违纪违法行为未能得到彻底根治;个别部门治本抓源工作不够主动和深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深,出现损害某些群众利益的行为;选拔评价干部的科学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选人用人监督制度的执行还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引以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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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和人数

财政局总会计师、体育局副局长和团区委副书记各1名。

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

公开选拔的人选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财政局总会计师: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具有审计师或会计师技术职称,现任副主任科员、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2年以上的公务员。

2、体育局副局长:女性,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从事过体育工作,现任副主任科员、中层正职的公务员。

3、团区委副书记:本科以上学历,年龄28岁以下的公务员。

计算任职时间、年龄等相关情况,均以2009年6月30日为界线。

三、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04〕13号)的规定,我区本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1、公告。在****报、***政府网公开选拔公告,公布选拔的职位、范围、报名条件资格和选拔程序方法等。

2、动员报名。各单位遴选出本单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动员鼓励其主动报名参加公选。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好《**市**区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一份*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在*月**日前报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4、第一次资格面试。第一次资格面试采用演讲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领导气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岗位职责的理解,并按照所选职位与应试者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按照所选职位与应试者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6、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采用演讲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评委由区分管领导、区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公选职位单位的领导等7人组成,公选职位单位全体公务员与镇(街道)对口部门的负责人参加旁听,并可以向应试者提问。面试过程邀请媒体参加,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根据应试者的综合表现按照所选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推荐考察人选。推荐结果将作为组织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7、组织考察。各个职位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占40%、第二次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结合参加旁听人员的推荐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差额考察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布。

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差额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工作的主要程序为:考察预告、组织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和比较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

8、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由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如拟公选职位经过选拔,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

9、任前公示。对区委常委会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天(包括节假日)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10、试用与任命。这次公开选拔中任命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按有关法定程序免去职务后,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非公务员经选拔并被任命为副科(局)级领导职务的,按照《**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调任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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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点设置及考务人员安排

全县所有考场为*县考区,考区主任李健,副主任魏开阔、何发。考区共设20个考点,每个考点分一批考场和非一批考场,各考点设主考、副主考和巡考员(名单见附件一)。

各考点应设立试卷保密室、考务办公室、答卷装订室、医务室、治安室、领队休息室、考生咨询处、茶水处、车辆停放处等服务设施;按需配足监考员、工作人员,备足考务人员佩戴的各种标志和浆糊、小刀、粉笔、草稿纸、与考试有关的各种登记表及答卷装订用具;在考前一天公布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表、

《考试规则》(附件二)、报时信号、考场编号及准考证起止号,张贴考场及服务设施分布示意图。

考场应选择安静、采光好、清洁通风,便于做好防暴雨和防暑降温工作的教室,放置表面平整的考桌。考场内,所有挂图、黑板报、张贴物、字迹等均应除净或覆盖;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行排列,相邻两桌之间应相隔80厘米以上,考桌的抽屉应尽可能朝前。考生准考证号的末二位即是考生考试时的座位号,座位号竖行蛇形编排,贴在考桌的左上角,以便于考生对号入座和监考员核对检查。若考桌不平整,可能影响考生填涂答题卡的质量,则由考点统一发放“垫板”,但必须由监考员于每科考试前在考场内分发,并于该科考试结束后收回,考生不得自带或互换“垫板”。

考点验卷人员、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需报考区主任和副主任同意后聘任。每考场安排监考员2人;各楼层应配备适量的场外流动监考人员,并考虑男女配搭。各考点的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抽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本校毕业班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不得监考本校考生;同一考场中的两个监考员不得来自同一所学校。所有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考点主考(副主考)应按照《考点主考(副主考)职责》(附件三)在考前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考点主考(副主考)在考前两天召开考生领队会议,了解考生生活安排意见,提出对考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要求,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考生领队按照《考生领队职责》(附件四),在考前一天带领考生到考点熟悉环境、考场及座位,并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生学习《考试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度。

各考点报考第一批录取学校的考场有一名监考教师由*县中学选派,其余监考教师由考点按上述要求安排。新*学校、*县职中分别选派6名教师和5名教师到*县三中考点监考,金华学校选派22名教师到*县中学考点监考,*县三中选派4名教师到*县职中考点监考。

*竹煤电(集团)公司各考点监考员由该公司教育中心负责安排。

各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补助、往返车船费由各考点负责。*县中学选派到各考点监考教师的住宿费和车船费回本单位报销,其余由教育局指派的县中巡考员与考点主考协商解决。

二、试卷领取、接送和保管

6月15日,各考场至少派2名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同志持介绍信到*县三中学术报告厅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各考点最迟于17日晚10点钟前,按试卷移送清单数字将试卷袋清理包装后连同试卷一、备用卷、余卷、《缺考考生登记表》(附件十一)和有违纪的考生记录表送交领卷处。

各考点在试卷领取、运送、保管和答卷返回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保密规定执行。考点须确定专人负责并聘请公安人员参与试卷保管及安全保密工作。要特别注意备用卷和余卷的管理,凡启用备用卷须经考区主任同意并填造《备用试卷启用情况报告表》(附件五)。各考点领取试卷到*目的地后,立即清点、核对,无误后赓即进入保密室并报告县教育局。

试卷在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启封。若发生试卷失密、泄密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接触了试题的人员予以隔离,严防扩散,同时报告县教育局,并迅速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各考点领到试卷当日至返回试卷为止,每天早、晚7:00—8:00向县教育局报告考点试卷(答卷)状况。若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

考试期间,各考点在考试结束15分钟内向县教育局简要汇报当堂考试情况,若发生失(泄)密或大规模舞弊事件,须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内向考区主任和县教育局报告情况。

三、考试

考试时间如下:

每科开考前30分钟,主考交待当堂考试的注意事项。每科开考前25分钟,甲乙监考员领取当堂考试科目试卷、答题卡(语文没有答题卡)、草稿纸(考点自备),共同护送直入考场。

考生凭《考生信息卡》和《准考证》“双证”入考场,待考生入座后,开始执行《考试工作程序及指令》(附件八)。每堂考试进行15分钟后,各考点收集各考场缺考生登记表,及时输入微机,在中考程序中及时上报。

考试终了,各考场监考员收齐、清理好考生答题卡、试卷二、试卷一、草稿纸后径直回到答卷装订室,答题卡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齐并认真清点核对后,当场密封成袋。试卷二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清理整齐,交由考点验卷人员清点核对无误后,再装订成册,贴上线结密封签,装入试卷袋中,再次交考点验卷人员核对无误后,密封成袋,并填好卷袋封面内容(注意:答题卡、试卷二的缺考考生试卷和答题卡要原位装订密封,尾考室多余的试卷不装入原袋,政史、理化分别合堂考试,但主观卷必须分科装订,语文的基础知识卷和作文卷分袋装订)。

验卷人员要认真检查验收答卷,切实做到“三验三对”。一是验卷对序。对监考员清理对齐的答卷,检查核对答卷前后顺序是不是小号在上大号在下依次码放,答卷的装订线是否同在一边,答卷上是否做了明显的标识等情况。二是验册对数。对监考员装订好的答卷册,检查走线密封,密封线倒装,答卷漏装,露名露号等情况,特别注意检查同册答卷中是否存在科目混装的情况,并清点答卷份数是否正确。三是验袋对目。对监考员装入答卷袋的卷册与卷袋,检查装入的科目与卷袋印制的科目是否一致,卷册对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卷袋封面内容是否填写相关内容。“三验三对”无误后,监考员密封卷袋,交与验卷人员回收,并在《考场试卷、答卷交接表》(附件十二)上签字,方可离开答卷装订室。

装订时,按密封纸上的标示打孔装订,在结线处贴上密封签,装入试卷袋,拉出内舌,用密封条将试卷袋封好。试卷袋和机读卡袋分别交考点保密员入保密室。

报考公安中等专业学校、中师类专业和刑事司法及护士类专业的考生面试工作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

四、评卷

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市教育局要求,我县将设立语文科分评卷场。为了保证评卷工作顺利开展和评卷质量,县教育局将从相关学校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语文骨干教师参与评卷。

评卷教师于18日上午到教育股报到,下午3:00在三中学术报告厅召开评卷教师培训会,会后开始评卷。27日成绩等级。

查分时间为6月29日至30日,各考点务必于6月28日下午6点钟以前,将考生查分登记表交教育股,过时不予受理。

五、加强领导,严格纪律

1、本次考务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县招办配合。各考点主考和副主考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巡考员要认真履行《巡考员职责》(见附件六),加强考试期间的巡查工作,确保各考点考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监考员要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要求》(附件七),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及指令》认真做好本考场的考试组织和监考工作,并认真填写《考试纪要表》(附件九)。考点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协助监考员做好考室外的监视工作,做好为考生服务的工作。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3、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工作人员、考生领队必须佩戴相应的标志。

4、在考试时间内,除主考(副主考)、考务办公室和巡考组领导外,监考员、考生领队、巡考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手机必须全部关闭。主考(副主考)、考务办公室和巡考组领导的手机必须置于震动状态,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通话。

5、考试时,考生领队只能在“考生领队休息室”休息。

6、各考点必须明确标示警戒线,考生家长、亲属等与考务无关的人员均不得进入考点。

7、若考生违纪舞弊,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由教育局安排将《考生违规处理决定书》(附件十)送*考生本人。

8、严禁各考点复制试卷。复制试卷用于考试一律不予评分。

9、6月15日上午,教育局选派的巡考员应分赴考点开展相关工作。下午,各考点主考(副主考)会同巡考员对全体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并开好领队会,培训会上应认真组织学习《监考员职责》、《考试工作程序及指令》、《考生领队职责》和本意见。

10、各考点应在醒目地带公布考场示意图、考试科目、时间、考场规则。

11、各考点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大雨天气考生往返预案。车辆的安排按《*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作好参考学生安全运送工作的通知》(*招委[20*]05号)文件规定落实。各考点主考要与考点所在地政府、派出所和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加强安全保卫和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维护考场正常秩序,确保考务工作顺利进行。各校要加强考生食宿和交通等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12、各考点对违犯考试纪律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考务工作人员要及时查究,如实上报,严肃处理。

副科试用期履职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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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实施意见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按照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则,市本级国家出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属市本级政府管理。

二、本实施意见所称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市本级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

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二)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三)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四、国有资产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二)国有资产出资人向市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

(三)国有资产出资人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

五、建立和完善国家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企业要按照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原则,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报批程序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国有独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

六、规范国家出资企业内部管理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管理,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向国有资产出资人及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接受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及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管理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七、做好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监管、经营者业绩考核、清产核资、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为核实市本级国有资本存量,界定、理顺产权关系,对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全面进行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

八、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重大事项审批程序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资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按规定权限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决定或由国有资产出资人研究后报市政府审批。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上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的股东代表或派出的董事,应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指示行使权利,并将履行职责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国有资产出资人。

九、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企业改制依照法定程序,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决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依照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并在改制中确保职工权益落到实处,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关闭破产企业依照法律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十、强化监事会监督管理职能

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实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制度;对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专职监事参加监事会。

监事会以财务监管为核心,监事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采取列席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有关会议,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听取企业汇报,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调查了解等方式,检查企业财务,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企业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监事常驻企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控制。事前监督重点了解和掌握企业决策情况;事中监督重点关注重大事项运行情况,加强对企业季度财务报表的分析,及时跟踪企业日常财务和经营情况;事后监督对企业做出真实、客观、公正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监事会对企业监管要延伸到企业子公司、孙公司实施全面监管。

监事会实行定期检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制度,定期检查分为半年检查和年度全面检查,根据需要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作出检查报告。日常监督遇到重大事项随时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报告。

企业应当配合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定期、如实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报告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十一、加强国家出资企业审计监督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由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进行内部审计一次,并于第二季度终了15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

每会计年度终了或任期届满,由国有资产出资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和任期审计。审计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年度或任期经营目标考核、奖惩兑现的依据。另外,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需要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市审计部门按照年度审计计划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经营者离任审计。

十二、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任免

按照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方法。对国家出资企业经营管理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报批程序,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和管理者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任免或建议任免。

(一)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厂长,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三)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履行考察、审批程序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五)国有企业所出资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业类主业的子公司等重要的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

十三、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奖惩制度

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其任命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范围:

(一)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国有资产出资人要科学合理核定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以企业清产核资结果为基础,核定国有资产存量,确定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指标。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态,对照同行业先进水平,依据企业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盈利水平等指标合理确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与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对责任书执行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和监控。

年终或任期届满,国有资产出资人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照《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奖惩兑现。对完成考核指标的企业予以兑现薪酬;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或经济效益下降的,调整当年及任期内的薪酬。

十四、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对市本级监管的国有企业取得的国有资本收入及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国有资产出资人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负责提出国有资产出资人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国有资本收入上缴财政,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入收缴。国有资本收入主要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企业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国有资本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办法,由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超级秘书网

设立市本级国有经济发展基金,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由国有资本出资人用于国有资本再投资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十五、建立健全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的,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将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具体办法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另行制定。国有资产出资人及行业管理部门决策失误或监督管理不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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