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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室负责人根据本股室职能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对本股室工作目标组织研究讨论,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三)根据分工、岗位职责,将本股室工作目标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责任人。
(四)对本股室工作目标涉及其他股室的,主动进行沟通与协调。
(五)年末对本股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岗位职责内的工作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指建设局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称责任人)在其具体工作岗位上以及工作过程中所应承担履行的一定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职责任务。
(一)责任人首先应充分明确自己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范围,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
(二)责任人对其工作职责应充分做到工作计划详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积极,办事高效,成绩突出,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三)责任人在履行本身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应就相关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与其它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协调工作,对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或不完全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及时移交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办理。
(四)违反本制度者,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效能告诫,并责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是指责任科室或责任人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对当事人所提出的服务要求,就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等内容所作出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违诺责任。
(一)责任科室或责任人应对其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予以公开,并严格遵守公开内容,服务热情、周到。
(二)对当事人所提出的服务要求及反映的问题要积极稳妥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向社会的承诺,要一诺千金,做好项项兑现,条条落实。
(三)对手续简单,不需要逐级上报审批的,应在当天办结;对手续复杂,确需逐级上报的,应向当事人讲清原因,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四)对违诺弄虚作假、欺上骗下,造成建设局机关形象受损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待岗学习;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调离工作岗位。
首问责任制
(一)当事人到建设局或局属单位办理有关事务,第一位接待当事人来电询问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以下称责任人)。
(二)责任人应做到热情接待,详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三)对属于责任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负责处理、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事项,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
(四)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耐心、详细告知当事人承办事务的具体部门及所处位置,必要时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五)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一次性说清制
(一)一次性说清制度是指当事人到建设局或局属党委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办的或不完全具备条件暂不予受理的,有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责任人)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手续和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责任人对当事人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负有一次性说清的责任。能办理的事项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条件不完全具备的,要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责任人对当事人需办理有关事务应负有负责到底的责任。在当事人补齐手续或材料后,应予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四)对当事人所办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规定不很明确的,或情况比较特殊的,责任人应当在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及时请示部门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应提交哪些材料,并告知当事人。
(五)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没有做到一次性说清,造成当事人反复多次上门咨询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和待岗处理。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当事人前来我局办理有关业务或需要上门服务时,局机关或单位的有关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结。
(二)责任人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办事项的程序、办理依据、应具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三)责任人在办理有关业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当事人手续是否齐全,对手续齐全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办结,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并限时办结。
(四)责任人在办理各类事项中,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五)责任人要处理的事项没有时限要求的,应本着简捷快办的原则,经过科学测算后,确定合理的时限,并予以公开,实行服务承诺,并严格执行。
(六)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否定报备制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当事人到建设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员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
(二)经办人员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领导审批,不得擅自否定不办。
(三)否决备案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填写《否定报备表》告知当事人。
(四)有关职能部门对不予核准登记的事项,应指定专人负责将否决报备的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核查。
(五)违反本制度的,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失职追究制
(一)失职追究制是指建设行政管理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二)失职追究的范围
不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对下属的违法行为失察或放任错误不管;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产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因工作过失泄漏党和国家秘密;其他失职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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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内容不够全面科学。目前的责任制体系中,责任是核心内容,但对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划分、责任履行等内容涉及较少。调查对象中30%认为责任主体不清晰,47.5%认为责任清单不明确。即使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又相对宏观,大都没有具体责任清单,不便于执行和考量。
权责不够对等均衡。一方面,存在责任不均衡问题。对各级党组织责任强调比较多,对党委职能部门责任强调得少;对“一把手”责任强调得多,甚至将党责任都归为“一把手”个人责任,但对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强调比较少。另一方面,存在权力和责任不对等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责任,但对权力则未予明确,缺乏必要的决策权和话语权。另外,实行垂直管理单位,管理权和用人权往往在上级部门,而党建责任则在地方,权责不对等容易造成党建盲区。
环节不够衔接配套。目前的责任制体系中,大多聚焦单个环节,比较重视责任分解和考核,但对责任履行、督查、评价、追究等环节比较笼统和模糊,有的环节甚至缺失。57.6%调查对象认为责任评价不全面,40.6%认为责任考核不区分,39.1%认为责任追究不严格。各环节相对独立,缺乏整体性;环节衔接不到位,缺乏配套性。
运行不够顺畅有序。大部分地方和单位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和机制保障,导致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般是年初布置、年底考核,年中督查较少;有的地方对责任制考核不够重视,存在着流于形式和过于简单现象,不开展专项考核而是纳入综合考评;不少地方虽建立专项述职制度,但对问题整改缺乏跟踪;有的地方对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对履职不到位问责不力。由于制度缺失,导致责任制体系运行不够顺畅有序。
二、准确把握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的科学定位
准确把握总体框架。一是组织领导,包括领导机构、职能部门、责任主体等。二是内涵范畴,包括责任分解、责任督查、责任考评、责任追究等。三是实践路径,包括上级党组织督查、本级党组织履职、党员参与、群众监督评议等。四是基本保障,包括经费保障、阵地保障、人员保障等。
准确把握基本原则。一是权责对等,既明确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又赋予一定权力,保证权力和责任对等统一。二是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靠实管用措施,有效解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难题。三是简便易行,体现“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溯”要求,提高可操作性和可执行力。四是系统配套,既突出主体责任又突出领导责任,既涵盖责任分解落实又涵盖责任考核追究,形成衔接有序的完备体系。
准确把握运行方式。一要上下联动。坚持上级党组织督查指导、本级党组织强力推动、下级党组织支持配合共同用力,形成以上率下、以下促上态势。二要主次同频。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分管负责人履行分管责任,相关工作机构履行职能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三要内外共振。既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其中,在党内形成党建工作主体意识,又由党内拓展到党外,邀请群众监督和评判。
三、构建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的对策
构建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目标是建立全面清晰、系统完备的闭合链条,核心是科学有效、衔接有序,实践要求是便于操作、易于考量。
建立责任划分机制,解决“责任架构不清”问题。坚持科学统筹、合理划分,形成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金字塔式责任架构形态。一要建立统筹领导架构。建立条块分明的党建工作统筹领导架构,既要建立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组成的条线责任架构,涵盖省、市、县、乡四级;又要建立由党委(党组)及其职能部门组成的内部责任架构,形成统揽全局、内外协调的责任架构。二要建立多重管理架构。目前高校、垂直单位党建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但由于人事权不在地方,实际上党建工作责任制难以落实。要调整高校和垂直单位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以条线为主、地方为辅;行业协会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以地方党委为总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为主牵头;联合建支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实行综合管理,以开发园区党组织为统领、重点企业党组织为核心。三要建立压力传导架构。党建工作是“一把手”工程,要建立“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传导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把责任扛在肩上。
建立责任界定机制,解决“责任主体不明”问题。科学界定不同责任主体的党建工作责任,重点明确五种责任:一是统揽责任。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地、本系统党建工作的“龙头”和“指挥部”,既有统筹谋划、任务分解、工作督查等重要职责,又有资源整合、力量调配、协调推进等特殊优势,必须承担区域和行业内党建工作统筹职责。二是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尤其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承担本地区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承担行业、系统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第一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必须始终将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树立并坚持主业意识。四是分管责任。专职副书记是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承担分管责任;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承担所分管部门和领域党建工作责任。五是执行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地方党委抓党建工作主要是管宏观、管全局、管决策,具体任务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去落实、推进和督查,重点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建立责任细化机制,解决“责任清单模糊”问题。制定责任清单既要体现全面性,又要体现差异性,从根本上解决责任模糊问题。要差别化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一要细化不同领域责任清单。地方党委重在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监督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选树先进典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等责任;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党组织重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谈心谈话、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制度、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等责任;村(社区)党组织重在促进村级集体增收、带领群众发展致富、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组织党员冬训、兴办民生实事、收集社情民意等责任;社会组织党组织重在落实党建制度、保障党建活动阵地、开展特色党建活动、发挥优势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党建影响力等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重在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企业党内民主制度、围绕企业发展创新党建活动、培植企业党建品牌等责任;非公企业党组织重在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规范党建阵地建设、推进党群一体化、结合企i发展创新党建方式、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等责任。二要细化不同层级责任清单。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是抓党建工作的关键和核心。省(区、市)党委重在制定党建规划、出台党建制度文件、规定党建经费保障政策、研究党建重要问题、统筹各领域党建等责任;省辖市党委重在研究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具体措施、部署区域党建重要任务、整体推动各领域党建、制定党建政策等责任;县(市、区)党委重在抓好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的贯彻、财政保障党建经费、规范党建阵地建设、选树先进典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等责任;乡镇党委重在抓好中央和上级党委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带领群众致富增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职责。三要细化不同岗位责任清单。党组织书记全面负责管党治党工作,统筹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主持制定党建规划和计划,抓好重大活动谋划、部署、推进和督查,牵头抓好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考核检查、失责追究等,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制定党建计划,协调各方力量推动任务落实,定期督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问题并向书记汇报,同时提出建议为党委(党组)决策提供参考;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指导分管领域和部门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开展党建工作,及时分析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并向党委(党组)提出改进措施。四要细化不同机构责任清单。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整体谋划区域或系统内党建工作,讨论研究党建重要问题,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协调各方资源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党委(党组)重要职能部门按照职能承担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组织部门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宣传部门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领导。
建立责任督查机制,解决“责任履行不力”问题。要健全党建工作常态检查指导制度,主要包括五项具体制度:一是专项督查制度。采取专项测评、个别访谈、实地察看、调阅资料等督查方式,对市、县、乡三级党委的督查,每年开展一次;对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的督查,每年组织20%左右,确保地方党委一届任期内全覆盖;各级党委(党组)对所辖党组织的督查可采取不定期方式,既实现全覆盖,又对薄弱党组织重点督查。二是重点项目巡查制度。对党建工作重点项目适时巡查,动态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巡视内容,重点巡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三是专门约谈制度。以县(市、区)为例:县(市、区)委书记约谈四套班子领导、乡镇党委书记、机关部门党组织书记;四套班子领导约谈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党组织书记;乡镇党委书记约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部门党组织书记约谈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部分普通党员。约谈实行分级负责,每年至少约谈一次,鼓励下级党组织书记约谈上级党组织书记。四是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建立下级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建立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向同级党委报告党建工作制度。五是专项述职制度。建立市、县、乡三级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建立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
建立责任考核机制,解决“责任评判不准”问题。完善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重点在提高考核科学度和有效度上下功夫。一要科学设立考核指标。采取百分制,按照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完成党建工作任务、执行党建制度、落实党建保障、创新党建特色五个方面,确定3:3:2:1:1的合理比例,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宏观又微观,既看实效又看问题。二要实行差别化考核。整体考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职情况,全面考核党委(党组)履职情况,重点考核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分别考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分类考核党委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三要注重多纬度评价。考核应以上级党组织每年一次考核为准,考核不能仅停留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上,还应面向社会组织民主评议,准确把握实际成效和各方满意度。四要合理运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纳入机关部门目标管理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市县乡三级党政正职专项考核、换届考核或任期考核、干部提拔重用的任前考察等范围,根据考核结果每年评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两年在县域和市域、每三年在省域、每五年在全国进行表彰。出台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细则,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重要依据,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绩突出的,优先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群众评价不高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提拔使用;对缺乏管党治党经验和水平的新提拔人员,不得进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不强的,不得担任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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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年初,我们召开了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年的第一次工作例会。三个月来,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区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稳扎稳打地抓住全年工作布局的关键期,盯住重点任务用心谋划,开局各项工作起步平稳。下面,我就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的情况,结合一季度工作推进和二季度工作要点,再作两点要求,供同志们参考。
一、严格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区纪委全会已经明确,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纪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并明确了全年6方面的重点工作,这里我不再重复了,主要围绕第二季度,大家仍需特别关注的5项内容谈几点看法。
1.两个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贯穿全年,覆盖全体党员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要一直持续下去,这个过程中希望大家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学过了”不等于“学好了”。自去年两个党内法规起,我们看到不少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充分体现了同志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停留于表面,一定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作为全年纪检监察领域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重在深刻领会精神,听过辅导报告,只是最起码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通过学习讨论、评论解读、体会交流等方式加强理解,最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领导学过”不等于“党员学过”。两个党内法规,面向的都是全体党员,不但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模范遵守,而且全体党员都要接受约束。因此,仅仅把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是不够的,还要辐射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唤醒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践行,增强党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2、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换届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换届工作全过程都要严明纪律,体现遵规守纪。在区纪委全会上,负春书记明确了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九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希望同志们再好好学一学、逢会讲一讲,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风清气正。
为配合做好换届工作,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门的换届工作小组,接下来工作中,涉及相关人员情况调查或查实时,需要在座各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届时同志们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
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稳扎稳打、不折不扣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必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一季度以来,全区各处级单位根据区委要求,在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从目前各单位上报的清单看,大家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梳理在分管领域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具体措施,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责任清单,查找的问题更贴近实际,制定的措施更加细化。比如,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机管局等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分工的牵头任务具体落实到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中,明确责任人。田林街道、华泾镇等单位在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前充分听取所分管办公室、直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细致排查薄弱环节。许多单位的纪委书记把深化“三转”,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等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具体措施。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文化局、区环保局、天平街道等单位已经将责任清单在区委党建网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清单的梳理是明责的过程,更是履责的前提,希望还没有梳理好清单的单位抓紧时间,二季度各单位要着重在推进落实上见到成效。同时强调一下,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是在以往的基础上,抓好“一岗双责”的推进。2月份,我们邀请处级班子中的副职代表列席区纪委全会,今天,又把述责述廉单位全体班子成员请到会场,共同参与述责述廉的过程,请他们共同评议主要领导的履责情况,这对他们认真履责也是一种鞭策。这个关键点,请各单位一定要牢牢把握好。高兴的是,我们了解到,漕河泾街道开始率先探索对副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报、评议,希望更多单位向他们学习,结合实际,开展更多的有益尝试。
下面,我对去年三季度述责述廉和报告工作情况作个简单点评。2015年9月15日,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虹梅街道、凌云街道4家单位的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在区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区纪委委员和区纪委监察局各室主任26人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测评。从总体上看,4位党政正职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较好地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把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跟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报告中,几位正职都提到加强对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但对检查结果、整改成效缺少具体描述。当天会议上,区房管局纪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斜土街道纪工委、长桥街道纪工委4家单位的纪(工)委书记报告了工作,总体评价较好,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等项得分相对较低,望各单位及时加以整改。
同时,针对部分纪委委员反映的,个别评分项目评分依据不明晰、难操作,个别项目与当前工作要求脱节等情况,去年年底,我们对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的评分表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测评内容,述责述廉评分表从原来的8个方面11项内容调整为6个方面25项内容,报告工作评分表从原来的10个指标调整为4个方面17个指标,使评分内容更加具体、更便于评价。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导向,通过指标的修订,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当前的重点任务,使指标既成为履责的评价标准,又成为工作的指导依据。如在述责述廉评分表的指标权重分配上,对“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分值进行大幅度提升,从原来32分提高到55分,占了总分值的一半以上;再如报告工作评分表项目划分中,始终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三转”后纪委的职能定位,强调监督责任和纪律审查,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更加明晰。会前,我们已将两张评分表和其他会议材料一起发到各单位,希望今后述责述廉和汇报工作时,大家能对照指标,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以“述得清”,促“落得实”。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3月24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工作会议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办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精神是,第一,市纪委将与市委督查室联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上半年以“回头看”为主,下半年开展全方位检查;第二,按照“通报是原则,不通报是例外”的方针,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原则上给予处分的都要通报,市纪委每月通报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5个案例,对突出的典型问题将专题通报;第三,对市纪委室转办的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件,按照侯凯书记“不能一转了之,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由联络员联系、协调、督查和指导,对纪检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提办,并开展“一案双查”,既查件反映的问题,又查纪检部门的履职问题。对此,区纪委将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抓好推进落实,希望在座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切实提高认识,八项规定这根弦松不得,也不会松。
前几天,市纪委通报了5起行业协会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都发生在本市行业协会,这一领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卡发卡、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行业协会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也说明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还有不足。类似问题,我区各相关单位也要举一反三,负起责任,加强协会兼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的态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这里再提一下,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同志们注意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监督。
5、稳步启动2016年巡察工作,关键是整改,重点在抓落实
2016年全区巡察工作仍分4个组进行,目前,组长、副组长人选已经配备到位,今天上午已召开区巡察工作会议,正式入驻年度巡察单位。今年主要对2013-2015年已巡察的18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回访,每家单位回访时间10个工作日。大家都知道,巡察成果能不能落地、扎根、开花,关键看整改,同志曾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因此,今年的巡察回访,就要以外力倒逼已巡察过的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对巡察不容敷衍的严肃性的体现,也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行动力、执行力的检验,更是对其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考验,希望涉及到的单位正确对待。这里表扬一下区国资委,他们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国资企业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清理、修订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费用支出相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由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问题整改,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履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实现关口前移、监管传递。类似的,华泾镇针对集体经济运作不够规范等情况,参照国资委对国企加强监管的办法,探索规范集体经济企业相关制度,也体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之相对的,按照市纪委要求,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查案不够、震慑作用不大的,不仅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而且有多少就问责多少,决不放过。在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轮巡视中,第六巡视组发现上海城建集团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向被巡视单位移送线索后,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仅凭当事人说辞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为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对下属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欺瞒组织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朱晨红作为城建集团纪委书记,轻信城建置业纪委不实调查结果并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裴建群作为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对组织公款旅游这一顶风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明知公款旅游性质的情况下默认“项目考察”的说法,负有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董事长职务;张连凯作为城建置业纪委书记,调查取证不全面、不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继康对城建置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后编造材料应对组织调查,被免去城建置业总经理职务;王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事发后编造材料统一口径应对组织调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职务。相关人员退赔全部旅游费用。这个案例希望引起大家警醒。
中央已经明确,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中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内容,可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将成为新的常态。
二、落实监督责任掷地有声,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我们逢会必讲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是我们的生命线,要维护党纪的尊严,首先必须模范执纪。3月初,我们分4场召开了委办局、街镇、集团公司的57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会议,围绕2016年重点工作,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专题工作部署和工作提示。总体上看,大家的贯彻执行是好的,特别是会上提出《关于徐汇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报告备案的规定》及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后,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但是,去年二季度例会上我们明确提出过: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报表,要求即使没有线索也要零报告,虽然大多数单位是严格执行的,可极个别单位3月份的报表到4月8号以后才陆续上报。不知道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有没有把铁的纪律牢牢装在心间?今天大会给予批评,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对相关人员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的任务,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纪律检查工作的政治定位。要坚定不移地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思考、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保持工作定力,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尽管今年“两会”热点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不敢腐”的满意度在上升,网民对反腐败的关注度在下降,我们要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继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引向基层。三要勇于担当,始终忠诚于党的纪律检查事业。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执纪的工作,如果过多考虑个人的荣辱安危,就很难真正全身心地投入。我们了解到,在一季度,有的街道的纪委书记顶住压力、坚持原则,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在班子会议上反复重申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要求,体现了应有的担当,在此提出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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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就是把自己履行职责是否称职的情况写成书面文字所构成的文体。具体一点是,机关负责人就任职一定时期内所做工作向任命机关或机关群众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查和监督的陈述性文案。
个人述职报告是随着人事管理制度和改革而出现的一种新文体。它是考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是否称职的一种手段。
2.述职报告与总结的异同点
个人述职报告和个人总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述职报告与总结的相同之处是,它们都可以谈经验、教训,都要求事实材料和观点紧密结合,从某种程度上说,个人述职报告可以借鉴总结的某些写作方法。
(2)述职报告与总结的不同之处在于以下三点:
一是要回答的问题不同。总结要回答的是做了什么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有什么不足,有何经验、教训等。述职报告要回答的则是什么职责,履行职责的能力如何,是怎样履行职责的,称职与否等;
二是写作重点不同。个人总结的重点在于全面归纳工作情况,体现工作实迹。个人的工作述职报告则必须以履行职责方面的情况为重点,突出表现德、才、能、绩,表现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是表述方式不同。总结主要运用叙述的方式和概括的语言,归纳工作结果。工作述职报告则可以采用夹叙夹议的写法,既表述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又说明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思路,还要申述处理问题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现实情况,工作述职报告可以分为现任职务的述职报告和竞争上一级职务的述职报告。
3.怎样写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的格式,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组成:
(1)述职报告的标题
可简单标明“述职报告”。也可以根据正文内容另行拟制。
(2)述职报告的称呼
工作述职报告一般要当众宣读,所以应选择好恰当的称呼,一般写“领导、同志们”。
(3)述职报告的正文
述职报告的正文一般要有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
述职报告的开头:述职报告的开头要以简洁的文字,说明所担负的具体职责,表明自己对本职责的认识,并阐明任职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还要概述所取得的成绩。
述职报告的主体:述职报告的主体要选择几项主要工作,细致地将过程、效果或失误及认识表述出来。这一部分要写详细,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对棘手事件的处理思路,对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的认识和处理,都要交代清楚。要对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对履行职责的事迹进行深人的分析研究,做出具有一定理论层次的概括。要回答称职与否的问题,应从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理论素质,开拓进取精神,政策法律水平,处事决断能力,分析综合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廉洁模范作用,上下左右关系,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描述自己的形象,回答好称职与否的问题。述职报告的主体还要说明履行职责过程中得与失。竞争上一级职务的述职报告,要注意紧扣上一级职务的有关要求来写,以说明自己有充分的理由担当上一级的职务。这部分是述职报告的关键部分,一定要精心构思,写出特色。
述职报告的结尾:在述职报告的结尾可简述一下自己对自己的评价,并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以“谢谢大家”的语言结束。
4.述职报告写作要求
写好述职报告,要注意下面几点写作要求:
(1)实事求是。述职报告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以诚感人。无论称职与否都要与事实相符。要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要分清功过是非。承担责任要恰如其分,既不争功,也不必揽过。
(2)写“述职报告”要形成制度,不仅在离任前要述职,而且在任期中也应定期述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起到述职和鞭策的作用。
(3)内容要周详,述职报告要重点突出。在全面汇报任职期间所做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要突出任职期间的重大成绩和创造性业绩,以表明自己的胜任和事业心。应当明确,述职报告必须围绕“职责”二字做文章。它的写作目的,不是评功摆好,而是为了说明是否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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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全面履职尽责工作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办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7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2017]x号)和xx市环保局《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xx市纪委全会及赤壁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活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抓一优”决策部署和xx市环保局“六个三工作要点”,突出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收集和解决问题等重点内容,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以执纪问责为手段,坚持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相结合,推动全局全面依法履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推进我市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建设生态赤壁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发力,把找准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推动建立全局履职尽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统一组织、全面实施。按照管行业必管行风要求,局里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对全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民生为本、服务优先。把民生环境改善作为环保部门履职尽责根本所在,主动担当、务实作为、全心服务,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环保工作落实,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映证良好作风。
4.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集中民意、凝聚民智。
二、迎接督促检查内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主要包括局党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完善组织体系,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是否制定年度反腐倡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是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二)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主要包括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赤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主要包括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是否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是否完成大气、水、土壤考核目标任务。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主要包括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xx市委“新七条”要求,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是否按照统一部署完成机构垂直管理改革。
(五)优化发展环境方面
主要包括是否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否牢固树立“宁愿政府麻烦、不让企业费事”的发展观念;是否着力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是否着力解决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担当不主动、工作不落实、服务不到位、为政不清廉等问题。
(六)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主要包括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等。
三、组织领导
全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环保厅、xx市环保局、市纠风办的整体谋划与全面部署下进行,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新文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接受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与督办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室,并从局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建专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组副书记兼任。
四、方法步骤
全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从3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至4月份)
1.传达学习。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xx市、赤壁市关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局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工作。
2.动员部署。召开全局干部职工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工作态度,明确有关要求和工作程序。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并于4月2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纠风办和xx环保局。
3.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网络、政务公开栏等,结合6月5日世界环境日等广泛宣传环保系统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服务群众、加强系统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全局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氛围。
4.公开承诺。通过各种媒体就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问题、服务效能和重点事项,向社会做出具体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诺践诺情况及时上报。
5.联络对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做好与省环保厅、xx市环保局和市纠风办联络对接工作的同时,及时汇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查找问题阶段(4月份至6月份)
1.广泛征求意见。开门纳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及六大督促检查内容方面的问题,采取设立意见箱、问卷调查、座谈走访、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信箱等形式,认真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基层干部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6月5日世界环境日和中央环保督查交办问题的整改,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政风督查员对我局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现场指导。
2.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广泛征集的意见和建议,仔细分析原因,找准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认真整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积极参加“党风政风热线”直播节目,认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处理信访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建立问题、责任、整改和结账清单。全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查找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结账清单,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和销号管理。于5月30日前将清单报市纠风办和xx市环保局备案。
4.开展明察暗访。局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全局机关作风建设和局属各单位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5月至11月)
1.开展边查边改。全局针对督促检查内容,认真梳理存在问题,边查边改,确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2.加强检查督办。认真接受市纠风办和xx市环保局全面监督的同时,加强局内部督办。局领导对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有关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党组成员带队督查和挂牌督办方式,强力推动整改落实。充分利用业务受理群众举报、代表委员考察监督、聘请政风督查员等方式,主动接受第三方监督。对典型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公开曝光,对在问题整改中动作不迅速、整改不彻底的,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和纪律处分等办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全面整改结账。对“四个清单”项目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到位;对涉及政策性强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注重宣传效果,让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真实感受到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际成效。
4.强化责任追究。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严肃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启动倒查追责措施,实行“一案双查”, 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总结迎接阶段(11月下旬)
1、积极迎接考核。认真做好此次接受履职尽责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积极配合做好考核测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档备查。
2、巩固深化成果。认真分析总结测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深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11月10日前,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告。11月20日前,将全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纠风办和xx市环保局。
3、检查结果运用。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并与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个人年度考核和奖惩挂钩,对在履职尽责监督检查工作中有被问责行为的,在评先、职称聘任、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这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标准高、要求严、难度大,各股室和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党组成员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通过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使全局上下个个有压力,人人有责任。三是加大追责力度。坚持挺纪在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以严格的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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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1.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1)
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确保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2)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机关会议重要议题,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和部署1次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工作;(3)年初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各部门。(4)在机关会上,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机关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5)建立《
党委(党组)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量身定制班子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认真做好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履责情况全程纪实工作;(7)建立运行党委(党组)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动态更新、随机检查、定期考核、严肃追责,推动班子主体责任全面精准落实;(8)每半年向县委全委会报告1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9)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单独考核、单独奖惩,使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主动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1)2018年3月,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上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会议记录有记载);(2)2018年3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讨了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计划;(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已经按照要求制定完毕;我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办案的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4)主体责任清单已经制定
部分完成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2.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贯彻落实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容错纠错机制。
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突出勤政廉政的风向标,真正使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⑵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对应当调整的干部及时作出调整;⑶严格执行《xx县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和《xx县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两次公开”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大力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公开公示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长效机制;⑷严格执行xx市《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在认定容错免责情形时,严格按政策办事,按规定程序办理,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遵循客观现实和基本事实,切实杜绝独断随意和主观判断,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今年,我局对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均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行选拔任用。
部分完整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3.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强和改进民生监督工作,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落实基层“三务”公开制度。加快政府化债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⑴充实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方式,健全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果,针对民生领域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⑵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⑶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彻查彻纠彻改,确保每一项扶贫政策、每一份扶贫责任、每一项扶贫工作都落实到位;⑷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到群众手中;⑸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规模,监督化债方案实施,撬动投融资杠杆,严防政府债务风险;(6)认真执行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和重点疑难案件包案化解等制度,及时收集研判回应网上网下的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预防在发生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整改、严肃惩处。
我局已经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我院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我局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
正在进行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4.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集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⑴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和“攻坚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xx落地生根;⑵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转变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主要内容,以抓好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为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全县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水平;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安排部署分析研判,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监督执纪问责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处理,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召开党组会、全局大会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
部分完成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5.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组建巡察机构,完善巡察机制,开展巡察工作。
⑴以主要领导为重点,以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切实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建立健全权责明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⑵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⑶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公开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⑷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定期报告机制,从严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⑸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巡视巡察整改意见要求,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我院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公开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按照要求进行;召开会议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巡视巡察整改意见要求,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全年都在进行中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6.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纪律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2)针对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择2-3项重点工作,以工程化的方式加以推进。
大力支持
已经部署并完善
7.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领导干部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⑴利用党委中心组、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4次以上,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及时传达各级反腐倡廉会议文件精神,利用各类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⑵适时对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进行清理甄别、修订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已经建立
一直在进行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8.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廉洁从政表率作用。
(1)制定并严格执行本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亲自审核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2)与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针对不同的工作性质和职能,合理设置个性化目标任务;(3)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勤政廉政提醒谈话率达到100%;(4)为机关全体干部讲授1次廉政党课;(5)班子和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要突出体现落实主体责任内容;(6)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7)认真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8)带头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9)健全完善本人的廉政档案。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已经建立并归档。谈心谈话正在进行中。
正在进行
核心内容
任务要求
落实过程
履责结果
9.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注重日常监管,抓好廉政风险防控。
⑴制定并严格执行本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分管部门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进行把关;(2)听取分管部门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3)监督检查分管部门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4)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分管部门领域负责人至少约谈2次,通过廉政谈话,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5)为分管部门领域党员干部讲授1次廉政党课;(6)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要突出体现落实主体责任内容;(7)认真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8)带头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分管部门领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9)健全完善本人的廉政档案。
均按要求进行
正在进行
10.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基层“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党内监督,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⑴班子年底向全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2)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3)严肃整饬党内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重点查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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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街道党工委2016年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进行。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基层党组织维稳责任,完善基层组织“四位一体”、四知四清四掌握”、“369”工作机制,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的维护稳定工作情况;(2)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基层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全年检查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3)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行结对帮扶,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情况;(4)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5)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场所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情况;(6)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路、重点和措施。
二、方法步骤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要坚持从严、着实、抓细,重点抓好3个关键环节。
(一)扎实做好述前准备
述职会前,各社区党(总支)委要全面总结年初以来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党(总支)委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撰写述职报告,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述职报告的内容结构。要采取列清单的形式,分3个部分撰写述职报告。第一部分要列出“成绩清单”,以落实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基层党建责任清单“9个抓”内容为基础,梳理出自己履行职责抓基层党建的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讲清自己的实践作为;第二部分要晒出“问题清单”,突出问题导向,既要查找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查找个人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要从主观方面查找分析产生的根源症结;第三部分要拉出“任务清单”,主要是明确2016年重点目标任务,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2.述职报告的篇幅限定。报告原则上按2500字左右掌握,其中写成绩的篇幅不得超过1/3,晒问题的篇幅不得少于1/3。
3.述职报告的质量要求。报告要防止一味评功摆好、自我表扬,防止只讲面上工作情况、不讲个人履职情况,防止只讲社区存在的问题、不讲自身存在的问题,防止只分析客观原因、不分析主观原因,防止只提努力方向和目标、不提务实管用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查摆问题要具体、实在,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讲深讲透。
4.从严审核述职报告。一是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初核。重点审核篇幅是否符合要求,述职内容是否聚集“3个清单”,问题查摆和原因分析是否深刻具体、任务措施是否实在管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特别是一味评功摆好,不深入查找问题、不研究解决问题实招的,严肃指出、督促修改。二是党工委书记审阅。对述职社区党(总支)委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严审把关,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述职报告高标准、高质量。
(二)认真组织开好述职评议会议
述职、评议一并进行,由党工委书记主持。
会议主要程序包括:
1.社区党(总支)委书记述职。参加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按照审核通过的述职报告,逐一进行述职。
2.党工委书记点评。点评均采取“一述一评”方式,由党工委书记根据平时了解掌握、会前调研了解和党政综合办提供的情况,对每名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逐一点评。
3.党工委书记总结讲话。对街道党建工作进行总结,肯定工作特色亮点,着重分析存在的问题,对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4.与会人员现场评议测评。会议结束前,组织参会人员对每位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履职情况填写评议测评票,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价。会后,及时将评议测评结果反馈给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
(三)严格开展考核
1.科学组织考核工作。社区党(总支)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党工委对各社区党(总支)委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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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谭唐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区直各单位承接桂北市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评指标的通知》(覃改办发〔2018〕2号)的要求,我局对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对涉及我局改革任务的事项进行逐一梳理并认真查缺补漏,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革清单任务及完成情况
6月份时区改革办发送一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表到各单位,任务清单中涉及到我局的改革任务有4项,经过与上级部门对接了解到我局的改革任务中有3项,但自治区、市还未出台相关文件,有1项是由教育局牵头实施,我局按实际情况如实向区改革办反馈。9月份改革办发送一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表最终版到各单位,任务清单已无涉及我局的改革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指标
(1)组织开展改革督察,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①制定督察计划。根据职能指标,我局没有承接桂北市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牵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事项,故此项没有制定督察计划。
②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因我局没有承接桂北市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牵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事项,涉及到的民主法制领域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也没有下达督察任务,故此项没有开展专项督察。
(2)改革推进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①报送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我局自2018年8月份接到区委政法委要求草拟谭唐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每月均按时向区委政法委报送进展情况。
②我局已将上级出台的中共桂北市委员会办公室、桂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贵办通〔2018〕28号)及时报送区委政法委。
③目前谭唐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还没正式出台。相关备案工作由区委政法委负责。
④目前我局没有被督察发现的问题。
⑤我局每月均按要求报送改革信息2篇。
2、职能指标
涉及我局工作职能是(覃改办发〔2018〕2号)文件附件4第48项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该项工作责任单位为区委政法委,2018年8月份,我局接到区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局以谭唐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草拟谭唐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局接到任务后安排专人参照中共桂北市委员会办公室、桂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贵办通〔2018〕28号)草拟了意见稿,并拟好意见稿。经我局党组讨论后报区委政法委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覃信朝同意,于2018年9月17日以谭唐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全区各乡镇、各部门普发了谭唐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9月20日,我局收集完反馈的征求意见后,将相关材料呈报给了区委政法委,由政法委汇总报区两办按程序流程发文出台。目前,谭唐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还没正式出台。后续工作由区委政法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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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中共xxxxxx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
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
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
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
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
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xxxx局
2019年6月7日
抄送:xxx纪检组,局领导,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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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是战斗堡垒,它担负着直接联系党员干部、职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单位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因此,基层党支部书记只有落实“一岗双责”才能通过自身的影响力,使基层党支部工作富于生机和活力,才能使支部工作围绕安全保供抓党建,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力地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使物流局业务工作持续推进,在管理上不断创新。为此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应履行的党内职责和日常工作中应承担的岗位职责,更扎实的推进“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制定如下职责:
一、党务职责
1.负责本支部的日常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岗位职责
1.尽职尽责的做好本岗位的日常工作。
2.工作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强化责任担当,为群众树立好榜样。
3.工作积极上进,努力专研,争取为单位工作开展提出有利意见、创新举措。
4.增强全局意识,积极关爱青年职工,开展业务培训,为单位的发展有生力量。
责任人:
年月日
xx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xxxx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xxxx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xx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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