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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12 热度:19

人大调研报告

人大调研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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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开展监督,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逐步提高。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审议区政府上一年度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适时听取审议本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保证人代会确定的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任务的完成。为促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常委会今年还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xx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常委会的监督,对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常委会先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常委会对“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既是人大的职责所在,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搞好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对新农村建设、迎奥运环境建设、社会治安治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视察检查,着力促进“一府两院”改进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确保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大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民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高度重视,每年都要适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进行办理。三是坚持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广泛征求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常委会及“一府两院”进一步改进工作,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四是坚持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制度,支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他们组织的重要活动,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三、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常委会坚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掌握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作为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信息“窗口”认真对待,认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水平,使各种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加强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二是对于民计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于如何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三是激励代表在加强对民计民生问题监督检查、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科学有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代表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是很强,提出的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履职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且是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的民意机关,在发扬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大的工作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问题,努力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急”上抓落实,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也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在现阶段,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把关切民生冷暖的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重点,通过监督,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时、事事、处处从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出发,把群众的需要作为调研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

三、做好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大工作不仅是密切人大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体察社情民意的“寒署表”,是发扬民主的“窗口”。要健全和完善人大机关工作制度、主任接待日制度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件应急处理机制等工作制度,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人大常委会批转的接待、登记工作,依法耐心做好上访人思想疏导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消除构建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要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使人大工作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为人民群众表达心声搭建桥梁。要善于从群众关心的问题中挖掘监督线索,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人大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的新方式、新方法,真正体现人大为民的本色。

人大调研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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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先备后察的多,明察暗访的少。被视察单位根椐代表视察组织单位视察前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汇报材料,准备现场,代表视察时只能是被视察单位汇报什么就听什么;按照准备的样板、路线叫看什么就看什么。代表明察无路,暗访无门,掌握不了真实情况。

二是上面定题的多,群众点题的少。代表视察的选题基本上都由地方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党委的中心任务来确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人民群众所关注、政府所关心、代表曾提出的问题选题视察的少。

三是集中视察的多,分散视察的少。因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有声势、便宣传、易掌控,所以代表自己持证分散视察意识就差,就不会主动。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都以安排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很少安排、要求和鼓励代表自己持证分散视察。

四是领导陪同的多,接触群众的少。因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往往都由地方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同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出于对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尊重和对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的支持,全程陪同视察,所以代表无法接触群众开展视察。

五是走马观花的多,深入实际的少。往往由于集中视察日程安排较满、时间安排较短、参加代表较多,组织人员包揽的多,视察中代表主体作用发挥的少。代表们大多只能座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即使下了车,也只能是先听汇报,后看现场,没有时间、没有办法深入实际了解实际情况。

六是泛泛而谈的多,提出建议的少。代表们在参加视察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只是一个初浅的感性认识,视察一结束,代表们忙着各奔东西,无暇顾及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泛泛而谈,只有原则性建议,无实质性建议,有的甚至无建议可提。

七是考虑形式的多,注重实效的少。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过于讲究排场,过于考虑形式,车多人多,看似有声有色,氛围浓厚。但很少有代表在视察中边视边察,察找存在的问题,视察一阵风,视后无影踪。

八是有始无终的多,建议落实的少。有些地方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结束后,无视察报告,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即使有建议、批评和意见,有些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办理、督办程序过程重视不够,甚至敷衍了事,不了了之。

二、增强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实效的对策

第一,必须掌握人大代表视察的概念、类型及形式。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人大代表视察的概念,应包括两个含义:

一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和人大代表的一项法定职权;

二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对本级和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视察,这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地方人大代表视察的几种主要类型:

一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进行的代表集中视察;

二是对一个时期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的重点目标、重要项目的视察;三是针对某个行业的突出问题或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的专项视察;四是由各代表团(组)组织的对区域工作进行的视察;五是部分代表联合或代表个人持证进行的视察;六是组织代表进行的知情知政视察。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应根据视察的目的、内容和要求,选择不同的形式。

一是集中视察。即由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和乡镇人大统一组织本级人大代表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视察。这一视察形式一般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之前采用,所视察的内容比较全面、广泛;这种视察有助于代表直接了解选举单位和选民的意见、要求,为参加人代会审议大会的议题,提出较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代表在人代会期间代表行使各项职权作准备。

二是专题视察。即代表就某一方面的情况或特定的问题进行视察。这种视察,内容专一,针对性强,便于摸准弄清情况,是开展调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一种有效方法。这种视察形式在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采取较多,以便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这方面的问题提供依据。

三是持证视察。即代表持本人代表证或地方人大常委会为代表办发的视察证可在选区内就地进行视察。可以代表个人单独进行视察,也可以几个代表约定一起进行视察。视察的单位、内容、时间,由代表自行确定。代表可以事先将视察的意愿、要求告诉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由其联系安排,也可以不打招呼,持证进行临场视察。这种视察方式具有小型、灵活、便利等特点,有利于随时了解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第二,必须掌握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和作用。地方人大代表视察,是地方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选民、倾听选民意见和要求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为了开好人代会所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地方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在本地区得到认真贯彻执行,使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了解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思想、情绪、愿望,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准确地审议各项议题,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

二是了解一府两院对宪法、法律的实施情况和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人大代表根据视察中了解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是及时将广大人民群众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看法,经过进一步分析、归纳、整理成建议,转给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办理,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能够有效地发挥对一府两院监督的正能量。地方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决定了视察活动必须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这是组织代表视察工作所必须坚持的原则。地方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在组织代表视察工作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到精心组织,周到服务,按照深入实际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视察计划,突出视察重点,认真做好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落实工作。

第三,必须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视察内容和重点。要提高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就必须选择好视察内容,要结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和本地区实际,科学确定视察重点,把三个服务作为视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抓好会前准备视察,为开好人代会服务。主要应围绕本选区实施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执行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等开展视察。为撰写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准备。

二是抓住重点问题视察,为促进地方发展服务。这主要是围绕地方党委的中心工作确定视察专题,围绕重大改革举措以及关系地方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视察内容,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运用地方人大工作的特点和法定特权,为本地区的改革和发展出谋献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围绕热点问题视察,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这主要是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确定视察专题内容,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医疗改革、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工作进行视察。通过视察,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使本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四,必须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科学确定视察计划。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是提高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质量和实效的重要保证。

一要注重视察内容的选择。每年年初要科学确定视察计划,提前做好视察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在计划安排上,要长短结合。如在制定年度视察计划时,对本地区改革、发展中的某些重要工作,计划中作为长年安排,但各个阶段在内容上又有所侧重,做到长计划、短安排,长短结合,这样有利于视察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在单位的选择上,要好、中、差相结合。克服视察中存在的参观式、考察式。听到好的、看到好的就赞满口,看到差的就绕道走。不能光看好的或比较好的单位,而不看一般化的和差的单位,好、中、差单位都要看,方方面面群众意见都要听,这样有利于代表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避免看问题的片面性。

人大调研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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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监督思路,大力营造履职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更新监督理念,针对目前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拓展工作思路,依法行使监督权,营造了良好的履职氛围。

一是克服“无欲无求”的观念,树立“有为有位”的意识。在人大工作的老同志比较多,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无欲无求”的消极思想。这些思想缺乏对人大地位、性质的充分认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既然人民信任我们,把权力赋予了我们,我们就应该牢记人民的重托,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公正无私、坦荡豁达的心态,“在其位,谋其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克服“自娱自乐”的观念,树立“胸怀全局”的意识。有的同志缺乏全局意识,患得患失,认为“人大不干不好意思、干多了没啥意思、干一点意思意思”,把人大监督工作狭隘地定位于“自娱自乐”。其实,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的其它工作紧密联系。抓好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把监督工作放到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全局中去把握,放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在议大事、谋全局中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三是克服“虚软指标”的观念,树立“阳光监督”的意识。过去,人民群众很少直接监督人大,人大工作缺少压力,人大监督工作处于“虚软指标”状态。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建立了“三公开”公示制(公开监督计划、监督内容、监督方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通报制(将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审议发言以简报的形式下发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及公民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5—7名人大代表和公民列席会议)、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等一系列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突出监督重点,全力推进科学发展

人大监督工作线多面广,如果面面俱到,往往会影响监督效果。只有突出重点,才能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调研。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建设中部强市”的目标和“一区两带三极”战略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许多有分量的建议,得到市委高度重视和社会普遍认可。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工委负责人赴广东、广西等地工业园区,就园区经济发展问题进行学习考察,并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向市委报送了《打造工业园区新优势,推进园区经济大发展》的调查报告。市委高度重视,整合优势资源,完善配套功能,促进了园区经济大发展。年6月,围绕市委建设新城区的重大部署,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赴江苏昆山、苏州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城市规划和建设经验,并形成《城市规划与建设考察报告》,市委采纳了其相关建议,积极推进新城区建设。目前,我市新城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都已完成,新城区4平方公里核心区建设已全面启动,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围绕国计民生,进行重点监督。民生问题,民心所系。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把事关民生的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等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政府落实解决。近年来,常委会围绕'水厂建得成、企业管得好、群众用得起'的目标,每年都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对这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市政府广辟融资渠道,创新运行机制,落实优惠政策。近三年,全市共投资2300万元,修建了10座中心水厂,分步解决了25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群众对此十分满意。农村公路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性工程。多年来,行路难困扰着农民,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加大投入,建管并举,确保了农村公路'建一条、成一条、养一条、保一条'。近三年来,全市共投资2.5亿元,完成通乡公路建设38.34公里、通村公路建设885公里、落实专业养护人员90人,实现了农村公路“村村通”。

三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监督。人大监督有许多不是一次视察、检查就能够解决好的,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形式,一抓到底,督促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近年来,水污染防治一度成为全市人民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年,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将“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水污染治理”确定为重点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五年治理,分步实施,每年都通过深入现场检查、集中力量整治、召开专题会议督办等形式,督促市政府及环保等部门认真落实治污工作。关停了13家污染较大的“五小企业”,投资2亿元建起了2座污水处理厂,督促12家重点企业安装了15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通过近几年的治理,全市大小河渠的水变清了,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年我市污染物总量减排继续保持双降,经省环保部门认定,两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减排4%、6%。

三、加强预算监督,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预算监督是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打造“透明钱柜”,为老百姓管好政府的“钱袋子”,人大常委会责无旁贷。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预算监督的方式方法,预算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全面实现预算监督“三个转变”。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遵循法规、结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原则,修改《市预算监督办法》。修改后的监督办法内容更全面、程序更明确、方式更科学、有“预算才有支出”的原则更突出,使我市预算监督工作实现了实质性的“三个转变”:即在预算编制上,由总预算与部门预算分步编制向总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进行了转变;在预算审查上,由“一审”向“四审”转变;在预算执行上,预算的调整和变更由事后批准向事前审批转变。在此基础上,常委会于年、年又分别制定了招商引资等特殊事项借款备案制度和《关于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办法》,为预算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初步审查,不断提高预算监督的工作实效。常委会破解专业人员缺乏的“瓶颈”,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成立初步审查专班,采取听汇报与查“四表一书”相结合、审查总预算与审查部门预算相结合、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集中审查与进户调查相结合等办法进行初步审查。每次审查出来的问题以初步审查报告的形式向主任会议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及财政部门负责人在主任会议之后7日内将相关问题的解决进行答复。近几年来,初步审查报告的问题和建议一般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和落实。

三是强化审计支撑,逐步拓展预算审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常委会始终依托审计部门的力量,一方面把人大的监督重点纳入审计工作的年度计划。如常委会要求市审计局对市四大公司(城司、汇桥担保公司、盛公司、投资公司)的营运、市国资办产权收益专户、国家投资浩口镇等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连续几年的跟踪审计。常委会在听取审计报告后,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注重利用审计成果。审计成果不仅是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的重要依托,而且还是跟踪监督,加强整改的重要依据。在预算审查时,初步审查专班将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作为初步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审查预算执行情况时也要听取审计局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同时,我们还注重利用审计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进行了跟踪督办,形成审议意见后转交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后,向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人大调研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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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我县x个乡镇共设有人大主席x名、人大副主席x名,其中xx镇、xx镇设专职人大主席x名,不设人大副主席;其他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x名;xx乡未配人大主席。在已配的xx名人大主席和xx名人大副主席中,研究生学历的x人,大学本科学历的xx人,大专学历的xx人,中专及高中学历的x人;女干部x人;党外干部x人。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全县各乡镇人大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xx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工作条例》,依法行使职权,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加强联系指导,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1、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对乡镇人大进行工作指导,法律上有依据,现实上有需要,基层上有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近年来,常委会每年都专题研究指导乡镇人大的工作,并在工作要点中进行总体部署,对有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和具体要求,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2、把抓好培训作为提升乡镇人大主席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绝大多数人大主席、副主席是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岗位上转任的,虽然他们大多具有较丰富的党政工作经验,但人大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要求和规律,因而对人大工作业务不很了解和熟悉。近年来,为了使人大主席、副主席掌握人大工作的方法和程序,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县举办了多期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授课,组织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江西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和人大业务知识,使人大

主席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了四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县人大常委会还有计划地组织了部分人大主席赴外地考察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人大主席、副主席对人大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明确了自身工作的重大意义及肩负的重大责任,增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光荣感、紧迫感,提升了业务能力,为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把加强联系作为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环节。县人大常委会一贯重视与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常委会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时机联系乡镇人大。一是按照分片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乡镇开展联系活动;二是利用抓春耕生产服务、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活动的时机,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活动,联系乡镇人大;四是通过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方式进行联系。通过工作联系,了解各乡镇对法律、法规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掌握乡镇人大工作情况,指导乡镇人大召开人代会、加强代表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和评议活动,帮助、协调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广泛征求基层群

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将法律监督和业务指导寓予工作联系之中,切实推进了乡镇人大工作。

(二)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开展代表活动

1、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开好人代会。依法召开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途径。全县各乡镇人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认真召开人代会。会议期间,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听取和审查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并决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乡镇人大主席和政府领导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行使法定职权,有效地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落实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本乡镇经济社会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开展检查评议,拓宽监督渠道。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和政府工作的监督。在法律监督方面,各乡镇人大重点对农业法、土地

管理法、种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检查监督,努力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工作监督方面,不仅对本乡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而且对本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有关单位采取工作评议等办法实施监督。换届以来,各乡镇人大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中小学、卫生院、辖区电管站等单位进行了评议,达到了推进工作的目的。

3、组建代表小组,搞好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基本形式。我县各乡镇人大按照易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把本乡镇人大代表合理划分,组建为若干个代表小组,并指定代表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组织能力好的代表担任组长。为了使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各乡镇人大程度不同地建立了代表小组活动、联系选民、会前视察等制度,制定了年度活动计划,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把代表宣传群众、联系选民、征集意见建议、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我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乡镇人大工作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但是乡镇人大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乡镇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不到位。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尚未得到干部和群众的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得到乡镇人大的重要性,甚至把乡镇人大看作是可有可无的机关;有的乡镇干部对人大工作有偏见,认为人大组织开展检查、评议等活动,是找岔子、添麻烦有的代表代表意识不强,履职热情不高;有的乡镇领导认为,乡镇人大除了召开人代会,平时工作没有硬指标,人大主席没多少事可干,所以分配人大主席负责其他工作。由于对乡镇人大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模糊认识,尚未形成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成为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2、一些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不高。尽管通过组织培训,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了一些提高,但仍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政治觉悟、法律知识、文化水平等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主体意识淡薄。少数代表把代表身份当作一种荣誉职务、政治待遇,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二是议政能力不强。部分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中,一言不发,只是个举手代表、挂名代表。三是联系选民不主动。既不积极宣传会议精神、政策和法律,又不主动向人民群众征询意见,参加了几次人代会,未提出一件建议。

3、代表活动开展不够平衡。各乡镇人大开展工作的量有差距,有的乡镇开展代表活动少;个别乡镇虽有活动计划,但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有的乡镇代表活动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有的乡镇代表活动相关文件、资料不够健全、规范。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充分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宪法和法律关于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的规定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其重要性,积极参与和支持人大工作,自觉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使人民群众明白乡镇人大对实现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作用,扩大乡镇人大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

2、加强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人大主席和副主席要坚决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强化责任,增强履职意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使人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3、尽力落实人大工作经费。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4、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指导,各乡镇人大要把代表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有计划、分层次对代表进行政治、法律知识和履职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5、乡镇人大要正确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在人大工作中,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人大主席要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乡镇人大既要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更要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二

一、多年以来,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主要做法

(一)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在镇人大主席团的带领下,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镇党委的工作大局。

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形成共识,就是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我镇各级人大代表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围绕镇党委工作大局,把党的主张、决策,通过法定的程序,形成决议、决定,动员和组织广大选民群众认真贯彻实施。

(二)贯彻《监督法》,积极支持政府工作,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我镇各级人大代表认真贯彻《监督法》,对政府工作力求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支持配合不代办。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大事,议大事。各级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对城镇建设、村级道路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全镇带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审议,适时作出决议和审议意见。

2、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推进依法治镇进程。近年来,我镇各级人大代表把全面贯彻《监督法》作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种重要手段,以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今年以来,强化了对五项工程建设和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以及扩大内需等活动的监督,加快了我镇发展的步伐。

(三)人大会期间,积极反映选民意愿,提出议案、意见和建议。每年人大例会,代表们积极提交的议案、意见和建议10至30个不等,内容多为农田基础设施、村屯公路建设、社会治安、人饮、教育卫生等惠及民生方面,对促进地方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例如:20xx年县人大例会上,表彰的全县6条好建议中,就有2条是xx镇人大代表团提出来的。

(四)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发挥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1、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借助各种活动方式,在人大会闭会期间广泛参与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积极参加视察、检查、调查、工作评议等活动,参加有组织的持证视察,参与对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活动。

2、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做好人大代表工作。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基础。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努力当好人民利益的代言人,积极做好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地走访选民,认真回答选区选民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与各选区的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并及时将问题和意见带回来向镇人大机关报告,将解答情况反馈给选区人民群众,促进了工作。

二、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在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发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在履职中存在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与科学发展不符合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如果不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人大代表的作用将会大大削弱。这些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人大代表服从和服务镇党委工作大局意识和能力不强。一是部分人大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对新事物、新知识接受能力差,加上平时疏于学习,对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地方党委的工作要求领会不深、理解不透,执行政策意识和能力不强。二是部分人大代表年龄偏大,思想观念守旧,缺乏创新意识,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缺乏主动性,服务意识不强。

(二)一些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履职和行使权利的积极性不高。代表意识不强表现在有的代表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些村级支书、主任错误认为当不当人大代表,反正政府每一次例会都邀请不是代表的支书、主任参加,都有机会听工作报告、提意见,认为有没有机会行使代表权力无所谓。还有的人大 3

代表,履行监督权时顾虑影响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不敢真监督,甚至不想监督。履职和行使权利积极性不高表现在一些群众和政府部门对人大代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不够,配合不力,致使监督事项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部分人大代表认为履职和行使权力可为可不为。

(三)一些代表虽然履职热情很高,但经验不足,方法单一。经验不足、方法单一主要表现在,这部分人大代表每次会议都积极参加,踊跃发言,讲客套话多,提实质性、建设性意见建议少,参加视察、执法检查志在参与,流于形式,效果不佳。

(四)一些人大代表带头作用不够,履职信心不足。这部分人大代表带头作用不够主要表现在看问题缺乏长远眼光,做事情只顾眼前利益,参与公益事情少,致富技能少,在选民群众中带头能力不强。履职信心不足主要表现在,这部分人大代表认为建议、意见年年提,年年落实不了,或者落实情况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加上有的部门为人大代表提供的服务的主动性不够,挫伤了人大代表积极性,所以,对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信心不足。

三、在乡镇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在乡镇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发挥人大的应有作用,让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对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镇,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光荣而神圣,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的工作质量优劣和威望,人大代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力,才能不辱使命。一是要学习领会 4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精神,学习中央领导和自治区、市、县各级党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使人大代表从思想上统一到党的要求上来,只有这样,人大代表的工作才能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的工作大局。二是要学习和掌握《代表法》、《监督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了解人大代表的地位、权利和义务,掌握人大履职的方式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利用合法的途径,做人民利益的代言人,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要强化人民代表为人民的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人大代表履职和行使权利的积极性。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理应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造福。要鼓励和引导人民代表深入选区,广泛联系人民群众,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访民情、纳良策,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感受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激发人民代表参与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积极性。

同时,要想方设法抓好人大活动,增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实效,提高人大代表履职和行使权利的积极性。一是健全活动制度,组织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给人大代表提供学习机会;二是突出活动实效,特别是让人大代表有机会感受政府部门解决突出问题、抓大事等重大活动过程,增强人大代表履职和行使权利的自豪感;三是创新人大代表活动方式,方便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和支持好政府部门工作;四是选准时机,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促进中心工作。让人大代表感受到做代表工作大有可为。

(三)抓好服务,不断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切实解决 5

部分人大代表有勇无谋问题。一是要坚持为人大代表订阅有关刊物和书籍,寄送人大工作信息和学习资料,让人大代表有武装头脑的思想武器。二是要适当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县、镇人大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强化措施,让人大代表真正履职,感受履职效果。三是乡镇人大要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情况。通过上述途径,保证代表的知情权和知政权,解决人大代表议有内容谋议案的问题。

(四)抓好素质教育,不断发挥人大代表带头作用,增强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自信心。

人大调研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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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xx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街道工作逐渐成为基层工作的主战场,街道人大工作则逐步成为基层人大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已成为各级党委、人大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近日,xx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县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通过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街道入大代表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街道人大的组织机构、编制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xx街道人大工委目前配备两人,其中主任一名(兼任其他职务),秘书一名(兼职) ,街道辖区内现有县人大代表5人其中街道机关代表2人,基层代表3人。

二、街道人大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推进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不健全,职责不够明确。

从编制上看,街道办各站所都有相应的编制进行工作保障,而街道人大工委只有主任一人,配备的人大秘书几乎都是兼职人员,这样也就形成了人们常说的“一块牌子,一个印子”、“一个大孩子,带着一个小孩子”的尴尬局面。特别是工委办公室,没有专职办事人员,人大工委主任成了“光杆司令”,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街道人大与各方面关系尚未理顺,街道人大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一些具体工作的运作上面临不少困难,实际难以操作。如街道办事处年度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重大事项监督、决定等问题都较难操作。

(二)、街道人大工委作用发挥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区域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从工作上看,街道人大工委还只局限于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形式上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其他方面工作开展得并不多。同时,由于街道人大工委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人民群众,包括少数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认可,这样易造成街道人大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乏力。

(三)、活动组织难,效果不够明显。由于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而一些代表缺乏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活动主动性不够,致使街道人大工委开展代表活动较难。与此同时,受各种原因限制,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代表文化水平不高,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开展活动时人云亦云、随声附和,缺乏独到见解和理性分析,参政议政能力薄弱,使得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的活动收效不明显。

三、完善人大组织机构设置的相关意见建议。

上级人大要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必要的组织机构,在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时候,明确规定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具体职权、履行职权的程序、活动经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制度等,使街道人大工作沿着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建议街道人大工委在设一名主任的同时,至少设一名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并设置人大工委委员,可由3-5人组成。在健全机构的同时,建议上级人大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等等。

人大调研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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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基础工作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根基,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只有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意图,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以抓重点、难点、热点为中心,打破“壅蔽”,善于发现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提高新思路,实施新措施,才能有的“放矢”,扎扎实实做好监督工作。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把调研作为一项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提高调研质量,为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切实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人大调研优势。人大的性质、地位、职能都十分有利于开展重点、难点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这种优势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人大调查研究权威性强,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二是人大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反映民意的渠道多、方式多。人大是代表机关、民意机关,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体察民情的触角更灵敏,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更乐于向人大反映情况和问题。可以使调查研究更全面、更深入、更实在。三是能够实行上下级人大联动,便于监督落实。根据调查题目和范围,上下级人大可以联合开展调查研究,这样既有利于展开调查,深入了解实情,也有利于营造解决问题的声势,开展监督落实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调研准备。这主要包括选题、人员组织及培训、制订方案、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工作,其中的关键是要抓好组织调研队伍和制订调研方案两件事。第一,调查组成员一定要精干。调查组人员一般应由分管这方面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以吸纳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员参加。同时,要正视人大开展调查研究的不利因素,如相关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人员少、调查研究组织机构不健全、一些承担具体调查任务人员不熟悉相关工作等问题。为避免调研人员仓促上阵,应当围绕调研题目做好相关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准备。第二,制订调查研究方案要全面细致可行。一是找准调查研究题目的切入点和立足点,切忌贪大求全。牢牢把握“一具体就深入”的方法,仅就一个特定问题或是一定范围的几项问题展开调研,调查研究方案要突出重点,抓住要害;调查提纲和调查表格的拟制要尽量细致、周到,以便统一统计依据和统计数字,减少无谓的调查反复,做无用功。二是调查研究的步骤、时间安排要切实可行。调查研究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应根据调查目的、调查难易程度安排好步骤和时间。

三是把握好两个环节。调查是研究的基础,研究是调查的延续和升华。“调查”是广泛收集信息的过程,决定着研究的价值取向、可靠程度。要把握调查的主动性,既要听取相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更要眼睛向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听真话、摸实情、掌握充分、确凿的第一手材料。调查环节要切忌三种情况:一是走马观花,浅尝辄止;二是背离重点,全部拿来;三是把调查当巡视,指手划脚。“研究”是对调查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总结提炼,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升华过程。三分调查七分研究。调查人员要真正坐下来反复分析研究,集思广益,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真知灼见。

四是做好调研成果转化。人大调查研究成果主要有四种转化途径:一是为同级党委、政府决策或改进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这就要求开展的调查研究必须围绕本地中心和重点工作来进行,在形成报告后,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行文。对因此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人大还应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人大还应列入监督议题,以推进工作的开展。二是为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工作提供事实和依据。三是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提供翔实的材料。这类调研应当吸收有意愿的人大代表参加,并协助人大代表整理好议案或建议的草稿。四是为人大自身建设提供支持。主要是把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改进机关工作、形成重要制度的基本依据。调查研究的目的在于运用。只有把调查研究成果运用到实践中,解决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才能取信于民,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人大的调查研究才会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人大调研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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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始终高度重视民计民生问题,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开展监督,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逐步提高。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既是人大的职责

所在,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在搞好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治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视察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上报区人大,确保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坚持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安排部署20xx年东光辖区区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广泛听取辖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掌握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认真对待,认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水平,使各种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加强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二是对于民计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于如何解决涉及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三是激励代表在加强对民计民生问题监督检查、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科学有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代表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是很强,提出的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履职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且是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的民意机关,在发扬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大的工作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问题,努力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急上抓落实,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也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在现阶段,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应当把关切民生冷暖的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重点,

通过监督,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时、事事、处处从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出发,把群众的需要作为调研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

(三)发挥代表作用,拓宽民主渠道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代表们大多工作在一线,生活在基层,熟悉民情、了解民意,有着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表达者、现实利益的传递者、切身利益的维护者。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方面的主体作用。要继续坚持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畅通民意表达的途径,增强人大代表维护群众利益,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发挥代表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人大代表通过爱心行动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为弱势群体送温暖,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使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形成民意表达和反馈的新途径,从而更好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形成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要建立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视察、检查机制和建议办理测评机制,不断加大建议办理的监督力度,特别要抓好涉及民生问题的重点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提高党委、人大、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共同努力创造和谐环境,营造和谐氛围,构建和谐社会。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二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人大调研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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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利,是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反映人民意愿的重要体现。一府两院严肃认真地办理好代表建议,是法定责任和义务,也是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人大工作的不断深入,代表建议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也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今年,溪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就本届人大以来,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及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和检查,提出了一些建议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

一、近五年工作回顾,办理工作成绩显著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一次会议到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共240件。区政府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高度重视,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多次进行专门研究,而且还专门组织力量,全面实行了议案、建议办理一把手负责制。从20xx年起,区人大在办理工作中,实行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包抓督办重点建议制度。五年来,代表建议的办复率100%,解决问题的比例占到了63%,

从代表反馈的信息看,满意率达到95%以上。办理工作中,区人大强化检查督办力度,区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以提高办理质量为目标,注重实效,认真负责,积极办理。尤其是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代表和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办了不少实事,为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影响建议及其办理质量的几个方面

同时从检查调研中也了解到,由于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办理环节衔接、议案和建议的质量等因素的影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建议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虽重复提出也很难落实。如涉及要求修桥、建设道路等大型基础设施等议题,由于经济、政策等方面条件的制约,虽然人大代表持续予以关注,但一时很难落实,承办的部门答复代表时往往只能作些解释、说服工作。

(二)个别承办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办理质量还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存在敷衍应付现象;在办理力度上往往是容易办的办了,有困难的没有办或者缓办,存在办理不到位现象;在答复代表的方式上,个别部门答复过于简单,交代不清,答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个别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有的承办单位的承办工作人员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态度诚恳、

措施具体,但并未按答复意见上承诺的去抓落实;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答复给予落实,但近期、远期规划不明确,落实期限无法把握,致使有些建议,代表连续提了几年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三)部门的重视与落实的程度还有明显的反差。绝大多数部门都很重视办理工作,采取了许多办法和措施,但真正落实和解决问题的只占一半左右,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仅仅把答复完毕当作代表建议办理完毕,或是当面答复态度很好,过后迟迟不兑现,或不是把功夫花在如何研究落实代表议案、建议上,而是花在如何想方设法通过解释等途径让代表对建议办理表示满意,但代表提出的问题最终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四)代表提出的建议不够规范,质量有待提高。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客观上影响着办理效果。部分代表对建议的概念模糊不清。如有的超出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短期内难以落实;有的调研不够,内容笼统、抽象,没有提出准确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部分代表在提交建议前,准备不够充分,缺乏调查研究,加之受到议案截止日期的限制,匆忙提出,导致案由不明确、案据不具体,建议缺乏操作性。

三、提高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质量的几点建议 虽然我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特别是建议的解决率在逐年上升,代表满意率也一直居于高位,但要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仍需

要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政府及其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从办理工作总体情况来看,建议可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和加强:

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质量。深入调研是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关键环节。在写建议前,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要等到开会期间才匆匆下笔,如果只知其一,不只其二,是写不出有理有据的议案建议的。代表提出建议时,应写明情况,事实清楚,并尽可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强对人大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培训、指导,使代表们所写的议案、建议符合规范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要对代表们所写的建议进行梳理。建议不在于数量多,而在于质量精,一个优秀建议的内容要有全局性,具有群众愿望的迫切性和政府解决的现实可能性。人大常委会要对优秀议案进行表彰,积极开展优秀议案、质量高的建议的评比表彰工作,鼓励更多的代表提出优秀的议案和高质量的建议。

二要加强沟通,积极协调,进一步提高建议工作的质量。对代表建议,承办部门应做到:属于本部门承办的,不能转由下属部门办理和答复代表,属于由两个以上承办部门办理的,各部门之间要按照政府的统一安排,各负其责,把涉及本部门的承办任务完成好,并将答复意见一并向政府汇报,由政府提出意见,统一口径答复代表,切忌各部门答复意见不一,使代表无所适从。通过问卷调查、现场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切实了解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同时,人

大常委会人工委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对每年都会承办较多建议的承办大户,如城建、综合执法、民政等部门,定期与他们沟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需要跨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代表议案、建议,要在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基础上,推动区政府加大牵头办理力度,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任务,确保办理工作得到整体性落实。

三要加强督查,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区人大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办理建议的督办和回访工作。政府部门办理议案、建议的归结点,不在于议案、建议的满意率,而在于解决率。虽然代表对政府答复的满意率接近百分之一百,但解决率还不尽人意。区人大常委会要自始自终跟踪督办,要主动到承办单位检查或抽查办理情况,对于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树立正确的态度,重视承办过程的每个环节,要坚持凡有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做好解释的原则,督促政府做好办理工作。区政府要及时向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通报议案、建议的落实情况,让大家共同关注、共同督促,促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解决率不断提高。

四要健全机制,加强监督,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实施全程跟踪监督。通过调查研究,掌握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常委会审议及主任会议研究提供依据。通过主任会议审议重点建议的办

理,并指派相关的工委负责跟踪,确保建议的办理质量,给代表圆满的回复。通过组织代表现场视察,听取承办部门汇报,召开代表及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对办理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督办、检查,总结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保证代表议案、建议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总之,人大代表所提出的建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切实办理好这些建议,对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一府两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解决建议提出的问题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监督法》,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调研报告二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人大调研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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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

街道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街道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街道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街道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街道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街道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街道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街道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二

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和绩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二、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人大调研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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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走访等方法,分别到十四个乡镇和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机制创新以及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人民调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1、各级领导普遍高度重视,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敬业。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到位,领导有力,普遍纳入了党政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了相关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调研中感到,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认真负责,特别是村(社区)调解员,尽职尽责,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

2、调解组织网络较为健全,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进。全县共建1个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4个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26个,人民调解员889人,调解小组681个,调解信息员681人。目前,人民调解网络在全县基本形成。大部分乡镇、社区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基本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如土溪镇与接边地区共同签订了做好跨界接边地区联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议,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

4、调解工作方法多种多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和谐调处矛盾纠纷,重视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例如,积极探索试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独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近两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6.8%,防止群体性上访43件,防止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2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为治安案件8件,防止15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总体上看,全县各级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是重视的,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重视不够的情况。如按照上级要求和以前的惯例,县里应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进行总结和表彰。但近年来,县里未召开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2、人民调解组织有待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从形式上看,全县已建立起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但从实际运转情况看,有些地方调解组织有名无实,作用发挥不好或不能发挥作用;学校、医院、市场等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也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基本上没有开展;全县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总体较少,作用发挥不好,部分矛盾纠纷难以及时调处。一些调解组织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有的村调委会没有印章、调解文书不统一、档案管理不规范等。

3、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人员大量减少。二是基层专职司法员严重不足。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在基层司法所的组织指导下开展的。目前全县14个乡镇司法所中,只有专职司法助理员6人,其余都由乡镇干部兼任。三是人民调解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地通过村居换届选举,加大了对调解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力度,人民调解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有了提高。但目前全县现有人民调解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水平参差不齐、工作责任心有强有弱、调解质量和水平有高有低,加之培训力度不够,多是以会代训,缺乏专门的调解技能技巧,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仍需大力提高。

4、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调研中,普遍反映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均不足,今年人民调解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严重影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对人民调

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1、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有效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奖惩。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建议县人民政府应适时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奖惩激励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2、建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镇社区建设,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建设的新路子,加强跨区域性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重点项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等建立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3、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健全乡镇人民调解指导管理机构。按照能专则专、不专就兼的原则,配备配齐乡镇司法员。要保证兼职司法员把精力主要放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上。要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建立纠纷受理登记、备案、审查等制度,规范统一文书卷宗档案。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强化“预警、预案和预防”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推动规范化建设上台阶。

4、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结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采取公开选聘、民主选举等办法,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司法行政机关和县人民法院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分级负责,统一规划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县司法局负责乡镇、村(社区)调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司法所负责辖区调解员、调解信息员培训;县人民法院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中的作用。可通过陪审、参与旁听、协助疑难纠纷的调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预防是基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大普法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普法计划,明确专人包村宣传,使法制宣传不流于形式,使其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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