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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66

机构调研报告

机构调研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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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民营医疗机构在国家医疗体制放开政策的指引下得到快速发展,私营、联营方式成立的医疗机构大量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公有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的不足。,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但在迅猛发展的过程中,民营医疗机构在药械管理中的各种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为规范我区民营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结合近期民营医疗机构被媒体和相关部门明察暗访暴露出来的各类问题,根据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市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我分局从仓储管理、进货渠道、购进验收记录、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着手,对下城区民营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31人次,检查12家次,其中医院3家,门诊部4家,诊所5家,占我区民营医疗机构的25%。检查中抽样10个批次,其中不合格批次为1批,不合格率达10%。检查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并已全部执行到位。这次专项检查对规范辖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为今后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积累了经验。通过这次专项检查,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辖区内的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一次调研,调整分局的监管思路,确保分局药械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我区民营医疗机构的总体结构及政策背景

我区现有民营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门诊部、诊所)48家,占全区医疗机构总数的25.3%,其中民营医院3家,门诊部23家,诊所22家。从诊疗范围看,有口腔专科13家,美容专科6家,眼科专科3家,其它26家。3家民营医院分别是××建国医院、××强生泌尿外科医院、××阿波罗男子医院。这3家民营医院规模相近、经营相仿,均在各大报刊杂志及广播电视中了大量的医疗广告,以强大的宣传攻势来获取最大量的客源。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1、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其中一级综合医院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我区的三家民营医院即属于此列,由区卫生局审批设立),要求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并有相应的药剂人员;2、门诊部及诊所未作住院床位要求,但门诊部至少应设有药房、化验室,其中中医门诊部要求至少设一名中药士,综合门诊部和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未对药剂人员作要求;3、诊所未要求设药房和药剂人员。

二、我区民营医疗机构目前现状

1、药品储存条件差强人意。被检查的民营医疗机构中,除建国医院和阿波罗男子医院有药品仓库外,其它大部分设有门诊药房,小部分诊所的药房依附于相邻的有一定经济关系的药店。××阿波罗男子医院药库虽有空调、温湿度计,并作了记录,但湿度超过80%也没有采取除湿措施,温湿度计形同虚设。××延龄医疗门诊部药房一直未把贮存条件为2-10。c的丽珠肠乐口服双歧杆菌活菌制剂放入冰箱保存,存放药品的冰箱内却放着数个鸡蛋,药品仓储制度虚设。××数科医疗门诊部冰箱里3盒注射用辅酶a冻干粉针已牢牢冻结在冰箱内壁,解冻后盒子上还冻结着一大块冰,盒子被水浸湿污损严重。××中河医疗门诊部西药房狭小的空间里堆放了很多纸板箱和生活杂物。一半以上的门诊药房内无空调和换气扇,无法及时调控温湿度及通风换气。执法人员当场指出了欠缺之处,要求立即整改并针对具体情况作出了当场行政处罚。

2、不合格药品管理随意性大。检查中感到民营医疗机构基本了解过期失效药品的管理办法,有些药房人员自己也经常检查效期,有些还专门设了小黑板登记近效期药品,但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没有书面制度可循,致使有些检验科把过期失效的诊断试剂收集在一起后仍摆放在科室内,没有及时作为不合格药品退回药库放进不合格品区,不合格药品管理上漏洞较大。

3、药品购进验收台帐及相关票据尚不规范。经过多年宣传,大部分被检查单位有购进验收台帐的意识,有些做了电脑帐,有些做了手工帐。但对随机抽取的药品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厂家直销的药品未入购进验收台帐,或虽入台帐,但信息较少,缺少供货单位,供货时间、批号等重要内容。检查发现,对于供货原始票据,药品批发企业特别是本地药品批发企业都随货跟过来一份电脑打印的详细标明批号、生产企业、供货企业、品名、规格、数量、金额等信息的随货同行联,但厂家直销药品大多只提供手工填写的送货单,送货单上只有品名、数量、金额等几项用于财务结算的简单信息,有些连批号都没有。更有甚者,有些既没送货单又没台帐,无法说明药品的来源及数量批号。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无法提供药品购进验收台帐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4、购进企业的合法资质和供货方业务员身份证明等索证审核不到位。从目前情况看,民营医疗机构药品的来源大部分从药品批发企业购进,同时每家基本上都有厂家直销的药品。检查中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拿出了购进企业的材料,但对供货方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资格是否合法,《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已过期等缺少审核。甚至有一家医院提供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都不一致。而且多数民营医疗机构对供货方业务员需要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概念不强。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也有供货方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和质量保证协议,但法人委托书和质量保证协议是空白的,受托人、委托时间、委托期限、委托范围和协议签定时间等都未填写。没有委托期限等方面的限制,如果供货方业务员跳槽后将其它途径来的假劣药品销售给该医疗机构,该单位使用假劣药不但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且最后可能连索赔的依据和对象都没有,从而也将影响到行政部门追根溯源查找假劣药的来源。

5、临街设药柜在诊所中非个别现象。在检查的5家诊所中,就有2家存在临街设药柜的现象,但在门诊部中未发现此现象。这几家诊所迎着临街大门的就是药柜,玻璃药品陈列柜和做在墙上的药品陈列架与药店类似,如果不注意,很容易使人误解为药店,并且诊所存在不凭本机构的处方直接卖药的情况。对此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制止并要求立即作出整改。

6、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制定不到位。除了三家有简单的书面管理职责外,其它民营医疗机构均未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养护,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等处理程序都没有明确规定。

三、现状分析

1、医疗机构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医轻药”的习惯。虽然药品占了医疗机构全部收入的百分之六十几甚至更多,为医疗机构的创收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医疗机构长期以来形成了“重医轻药”的习惯。各民营医疗机构对药品储存需要的温湿度控制及通风要求很漠视,在对其指出药品储存条件需要改善之后,多数都强调客观理由,有强辩说隔壁诊室装在角落里的壁挂式空调的凉风能吹到药房的,也有解释门诊部勉强维持生计无力装空调并承担电费的,很少想到一些对储存条件敏感的药在不合格的储存环境中可能会变质失效,从而影响病人的治疗效果。

2、分管领导对药事法规知之甚少,重视程度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早在2002年就已颁布实施,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作为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四环节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法律法规上已有明确的管理要求,并且200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市政府令222号《××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此作了更为细致详尽的规定。为普及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多次组织各医疗单位学习,并在市政府令222号实施后,根据我分局提供的下城区医疗机构名单,通过信件的形式逐一发出书面培训通知,于2005年11月底12月初分批组织各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管理法》和《××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但在检查中发现很多民营医疗机构虽派药剂人员去参加培训,但可能回来后在汇报传达上存在问题,分管领导对培训的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很少,而且平时对药房的管理只停留在货品数量有无短缺的层面上,对药品需要进行批号跟踪,购进药品应该审核供货单位合法资质很茫然。因此,出现仅个别单位订立粗线条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

3、药学人员配置尚可,但相应的业务能力及责任心不够。在所检查的民营医院和门诊部中,基本都配有药学技术人员,有药师也有药士,一部分是从区级或市级医院退休的原药房工作人员,一部分是近年毕业的医药学校的大中专学生。但有些药学技术人员虽有职称和文凭,但多数只停留在单纯发药的层面上,没有充分利用好自身的经验和知识做好药品质量管理。有部分药房人员只要收到供货企业提供的资料就放在一边万事大吉,不知道在稍有空闲之余去审核整理资料,执法人员检查时就抱出一堆杂乱的资料来应付,有时连他们自己都很难从这堆资料中找到需要的内容。从药品的购进、养护、资料审核缺少全面把关、仓储管理混乱等方面也侧面反应了药学技术人员接受培训后消化学习内容及贯彻落实的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4、厂家直销药品管理措施未跟上。为实现药品收益最大化,各民营医疗机构或多或少都有厂家直销的药品(即首营品种),目前厂家直销药品多来自偏远省份。国家并未禁止民营医疗机构直接从厂家购进药品。与药品批发企业价格相比,厂家直销药品的利润确实非常诱人。但这些厂家直销药品的质量和业务人员的身份也是最需要考验的。厂家直销药品的业务人员因为资金、人手、意识的问题,有些仅把药品当作一般商品买卖,未提供提供内容详尽的随货同行的清单。但现在都是买方市场,医疗机构作为购买方完全可以要求厂家提供详细的清单,如果没有电脑打印的随货同行联,手工填写的清单具备相应内容也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只要医疗机构认识到药品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个人,及时记录购进验收台帐,要求供货厂家提供首营品种需要的药品合法资质(如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等)、生产厂家和业务员的合法资格证明(如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业务员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提供内容详尽的供货原始凭证及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都不是难事。

5、临街设药柜凸显了某些诊所鱼与熊掌兼得的私念。因为开药店有一定的管理要求,比如需要两名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药店不能卖输液,卖处方药需凭处方,且必须要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验收。诊所的经营者既想通过看病输液获取较好的利润,又希望象药店一样卖出更多的普通药品,于是通过临街设药柜的方式,把本应是诊所内设的药房做成药店的格局,既当作药店经营,又兼作诊所的药房,完全避开了药店对人员的要求和售药范围的限制。针对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此作具体规定,市政府令222号第二十六条已对医疗机构以临街柜台形式变相经营药品和向非本机构就诊者销售药品作出明令禁止,执法人员也在现场对诊所作出整改要求。

6、医疗机构药房设立的审批资格不在药监部门带来执法难度。药监部门对药店的设立有审批权,在药店开办之初就对药品的储存、陈列有明确的要求,并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对药品经营的各种索证作出要求。但卫生部门在批准医疗机构设立的同时也批准了药房的存在,药监部门只是事后的监管,审批和监管的分离给规范医疗机构用药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应对措施

1、检查又普法。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不仅是单纯的检查,而是事前就准备了多份××市政府令222号,分发给对此规定尚不大有概念的医疗机构分管领导或药房负责人,并边检查边就药品采购、验收、资格审核如何把关,该索取哪些证明材料,药品储存养护应具备哪些硬件条件和软件配套等一一再次进行强调,各单位对结合药房具体工作的讲解很欢迎,纷纷表示对药品质量管理有了进一步的感性认识。

2、警示兼处罚。针对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并递交整改报告。检查就药品储存不符合规定、购进验收无台帐记录等对五家医疗机构发出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200元-1000元罚款。尽管处罚不是管理的最终目的,但必要的行政处罚将给相对人思想敲响警钟,促使其绷紧药品质量之弦。

3、抽样并告知。为把控民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情况,同时结合市局监督抽样要求,检查中对一些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和厂家直销药品现场进行了监督抽样,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告知被抽样单位。并对抽样检查中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了立案调查。

4、红榜加黑榜。为了让各界了解我区药品使用单位的质量状况,鼓励、倡导合法行为,警示、惩戒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长效监管机制,此次检查处理情况及抽样结果在我分局网站()的“药械质量红黑榜”中进行了公布,并将以此作为“诚信监管”的重要信息。我分局在各种场合中分发监管联系卡,将网站地址及网站有关情况告知行政相对人,要求他们多上网了解各项政策法规,并注意“药械质量红黑榜”,对公布的违法违规行为引以为戒。我们希望能以红黑榜为载体,起到“吓死的比管死的多”的效果。这也是行政管理想要达到的目的之一。

机构调研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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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编制情况。20**年县级机构改革以来,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编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有效地巩固了机构改革成果。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相对稳定,全县七大类机关共有编制总额1560名,其中行政编制1263名,后勤服务编制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4名。截止2007年4月底,全县七大类机关共有在职人员1898人,离退休人员2230人,现有在职人员比20**年底净增87人。目前仅有12个单位和5个乡镇空出编制,大部分单位超编共计338人(其中乡镇超78人)。

2.领导职数情况。县直七大类机关共核定领导职数465个,实际配备领导干部443名,共设置非领导职数232个,实际配备非领导干部173名。政府工作部门有2个单位党政分设(财政局、发改局)。23个乡镇设领导职数179个,实际配备领导干部171名,配备非领导干部49名。总的来看,我县在领导干部职数配备上的把握是比较好的,总数上没有突破领导职数的总量,但是存在个别机关单位超职数和超比例现象比较严重,如财政局机关有18名实职领导干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编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编制分布不均。有个别单位超编比较严重,人员是编制的几倍,有的单位则缺编,人员超负荷工作。超编单位都集中在县城及周边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缺编的基本都是地处偏僻、效益低下、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近年来新进人员绝大部分安排在超编单位,超编单位持续进人,缺编单位却很少有人愿意去。

2.人员结构不合理。除教育、卫生、农林水等纯事业单位外,全县有在职人员4167人,其中领导干部有1072人,占25.7%,工人1470人,占35.2%,离岗休息178人,占4.3%,领导、工人、离岗休息这三类人员占了总人数的65.2%。就单位而言,性别结构也不合理,如城关镇、城郊乡、土桥镇等近城乡镇女性比例超过三分之一,而有些偏远乡镇连妇女主席都找不到对象担任。

3.财政不堪重负。汝城是一个财政穷县,据测算,全额预算单位每增加1人财政将增加3万元支出,人员无节制无计划地增长,使本已捉襟见肘的县乡财政不堪重负,根本无法挤出更多的钱用于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国计民生问题。超编进人,无编拨款,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4.一般干部职工流动难。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普遍超编,超编调配极易诱发不安定因素,所以长期以来各单位人事关系僵化,除领导干部外,一般干部职工几乎没有交流的机会。人事关系僵化导致单位沉淀的矛盾无法化解,工作积极性发挥不出来,增加了单位管理的难度。更多一般干部为调动而拼命争取提拔,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5.编外人员居高不下。1997年以前,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擅自违规用工的现象比较严重,汝委[1998]25号文件通报了143名违规招工人员名单。目前全县有不少在岗职工劳动局办了招工,人事局核了工资,财政局拨了经费,但是因为未经集体研究同意,所以一直没有办理入编手续。也有的仅仅是劳动或人事部门办了手续,没有入编也没有拨款,靠吃规费收入。例如城关镇原居委会有7人劳动局办理了招工,但是一直未入编,其中1人今年已到退休年龄。近年来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管理,由于聘用程序不规范,大部分聘用人员没有经过集体研究,也没有办理编制手续。有部分经费自筹事业单位的人员聘用已基本失去了控管。

6.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一方面,从1997年以来,改革就业制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包分配,造成高学历、年轻的人才出现断层;另一方面,由于基础差,经济不发展等原因,造成专业技术人才难引进。卫生系统834名工作人员中,具有副高职称的只有15人。

(二)领导职数设置配备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领导职数设置不够合理。领导职数设置应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单位职能、工作任务变化,领导职数都应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工作需要。有些单位职能增加了,工作任务变重了,但领导职数没有得到相应增加。此次被调研单位县人口和计生委负责人认为,人口和计生工作任务繁重,参照其他县(市、区)的职数设置情况,建议增加一个领导职数,由一正三副增加为一正四副。也有些单位职能减少了,工作任务减轻了,但领导职数没有进行相应调整,如部分农林场所和部分改制事业单位。

2.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结构不够合理。一是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偏大,如卫生局共有副科以上干部13名,平均年龄为47岁,其中50岁以上的有6人,40-49岁的有6人,35岁以下的只有1人。二是部分单位领导班子专业结构不够合理,有些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位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如县人口和计生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班子中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但目前没有配备。

三、原因分析

(一)超编制进人的主要原因

1、政策性安置。一是大中专毕业生分配。1997年大中专全面并轨招生,到20**年除个别学制超过5年的毕业生外,仍有个别特殊情况需要统一分配。如东江师范小教大专班15人,当时市政府承诺包分配,我县以公开招考照顾录取的形式大部分安排到教育系统。省行政学院招收的优秀村干部5人,省人武学校招收的退伍兵3人,组织或人事部门招收的选调生和选拨生29人,都安排到乡镇机关工作。二是死亡补员。因公在职死亡补员3人,烈士亲属补员1人。三是转业军官和退伍兵安置。我县近5年共接受转业军官7人,退役士官、城镇退伍兵、立二等功以上士兵安置对象每年在30人左右,5年累计安排156人。

2、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事业单位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县内无法调剂解决的,只能引进人才。水电部门引进水电专业人才4人,一中创省重、二中创市重引进大学本科生55人,初中生源高峰期招录数学、外语等紧缺学科教师88人。

3、机构改革和企事业单位改制。县乡机构改革中,机构撤并或编制精减,人员分流不到位,减少领导职数而改任非领导职务重新安置。企事业单位破产或改制后,原有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部分管理人员重新安排进了财政拨款的企事业单位。科协、残联等原合并单位分离独立出来以后,配备领导干部、司机等造成新的超编进人。

(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主要原因

1.机构改革,领导职数调减。2006年乡镇党委换届前,乡镇党委班子领导职数为162个,换届后减少为132个,减少领导职数30个。在这次乡镇党委换届中,共有42人退出党委领导班子,其中40人交流到县直机关任职,2人在乡镇改任非领导职务。

2.党政分设人员的消化。如财政局,因原任财政局长系非中共党员干部,故增设口党委书记、局党组书记职务,造成党政分设。现任财政局长系中共党员,存在党政分设配备领导干部的消化问题。

3.破产或改制企事业单位副科以上管理人员安置。近年来,我县相继有多家企事业单位破产或改制,这些企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都重新安排到了财政拨款的企事业单位,造成有些单位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

4.组织照顾。目前我县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县城及周边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缺配的基本都是地处偏僻、效益低下、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组织上为照顾干部特殊困难,将一部分领导干部从离县城较远的单位调到县城或离县城较近的单位工作,造成县城机关事业单位或离县城较近的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如城关镇超配6名非领导职务干部,有的是从农林场所照顾进入的,有的是从边远乡镇照顾进入的。

5.政策调整。如我县科级干部到龄离岗政策,2006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后,到龄离岗政策不再执行。在此之前,我县在干部调整时,对部分单位又采取了先进后出的办法配备领导干部,形成“进的进去了,出的出不来”的局面,造成了部分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四、建议意见

(一)解决超编进人问题的建议

1.严格依法办事。《地方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了解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并监督执行。其次要坚持依法办事,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有特别需要的先出后进,对违规进人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查处。

2.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坚持“以编制为龙头”、编委集体决定、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重大问题常委会决策的人事调配制度。组织、人事、劳动、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同把关,没有编制的不得办理提拔调动、工资社保、财政拨款等手续。

3.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在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单位职能异动、工作量变化等情况,定期核定各单位的编制员额。只有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编制才有控制作用,明显与工作脱节的编制只能成为超编进人的理由。卫生、农林水等事业单位的编制还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核定的,已经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应重新制定科学合理的定编标准。

4、促进正常的人事交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在科学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同系统、同类型的单位之间正常的人事交流应该制度化。特别是对于有特殊专业需求的岗位,如果没有正常的人事交流,超编进人就成为单位维持正常运转的必然选择。目前各单位要求进行人事变动,特别是一般干部职工交流的呼声高涨,每年应按人员总数5%左右的比例进行合理流动。

5.规范用工管理。根据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机关后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对于聘用工、合同制用工、临时用工如何界定,聘用人员如何管理,办理聘用手续应该通过什么程序履行什么手续,这些问题急需出台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同时对各单位混编混岗、擅自招聘合同制临时工、私自借调人员的现象清理规范。

6.严格机构管理。“麻雀虽小,肝胆齐全”,机构设置过散过滥,严重浪费行政资源。今后凡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的机构一律不得增设或分设,除编制部门以外任何单位不得规定机构编制事项。对现有分设的职能单一、编制额少的单位适当合并,采取挂牌合署办公的形式应对上级对口部门的考核检查。

7.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历史形成的编外人员,已经成为了影响团结和稳定的隐患,必须审慎对待妥善处理。对历史遗留问题,由组织出面在内部摸清底子,区别情况或分流解聘,或完善手续,或转制安排,由县委、县政府统筹解决。

(二)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建议

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的主要措施是:把住入口,疏通出口,按需调整职数设置。

1.“把住入口”。一是要严格控制领导职数。坚持单位无领导职数空缺不推荐、不研究配备领导干部。二是要严格控制非领导职数。县直机关单位非领导职数要严格按照不超过领导职数的一半的范围内设置,坚持单位无非领导职数空缺时不推荐、不研究提拔干部。乡镇不再推荐、研究提拔非领导职务干部。

机构调研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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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两大任务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既是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乡镇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窗口。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伴随着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81.8﹪;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8.2﹪。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0.42岁。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23.1﹪、占乡镇总数的27﹪。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三、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设立乡镇民政事务所。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民政事务所,所长按副科级配备。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事务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4名工作人员。据此全县共需新增配52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人员可从现有乡镇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

明确工作职责。乡镇民政事务所主要承担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双拥优抚、老龄工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民生工程,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

机构调研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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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机构现状

建立了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县(区)农产品质检中心(站)为辅的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监测体系。

(一)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逐步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年*月通过省计量和资质认证。中心内设办公室、绿色食品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化验检测科4个科室。现有职工23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5%以上,教授级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主要对全市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化验室面积700平方米,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各种仪器设备47台套,可以对蔬菜、大米等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和重金属等64个参数的检测。按照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要求,于年初已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蔬菜残留进行监测。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一辆,可以机动的对全市生产基地,市场中的蔬菜进行检测。

(二)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稳定发展。××县农产品质检站有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50%以上,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1人。化验室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对××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蔬菜进行监测。××县农产品质检站没有设立。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但从目前来看,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我们去研究解决。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不够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业畜牧等专业人员多,而分析化学、植保、化验检测等方面的人才少,这与当前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由于受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不够到位,更新知识难,存在与工作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现象。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更新慢,缺乏质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不能很好的对农药参数进行定性。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薄弱。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环保、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相比,缺乏独立专业执法机构,缺专业执法人员,缺执法装备,缺执法经费。造成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低、水平低、权威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建立有效运行机制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但目前市、县财政没有落实,配合不到位,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难以有效、及时落实。检测设备陈旧、条件简陋,没有办案经费,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证、检测设备,检测能力不强,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要解决这些问题,每年需经费在120万元左右,而现在每年只有3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内容无法实施。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职责的界定不清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仍然不能形成日常性、常规性执法,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造成“出台前无法可依,出台后有法难依”。

三、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重视和大力支持,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检测体系,切实开展好适应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真正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总的思路是:通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导,县区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市场速测点为补充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法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使宣教活动常搞常新,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水平和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管链条长、时间跨度大,需要一个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要尽快出台已经起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要加快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行为有要求的,监督检查又必须实施的,行政处罚和法律罚则中有明确规定的.都应当有规范性的、操作性的规定,以便各方遵循、实施和对照检查,使法律进一步具体化,以确保各项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加快立法,健全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

(三)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控制好农产品质量,建设一支稳定的农产品监管队伍至关重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中,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实技术力量,做到编制、人员、经费等到位,并切实提高其权威性。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机构调研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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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局辖区共有医疗机构4家,医疗机构在人民群众防病治病方面发挥着它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医疗机构药房是否规范、药品质量能否得到保证,直接关系到医疗效果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前大部分医疗机构药房存在“小、乱、差”的问题,使群众买放心药难的问题日趋突出。因此,医疗机构药房的改造和规范工作,就成为药监部门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任务。?

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硬件设施不完备。硬件设施是一个医疗机构药房的基础性工程,直接影响着药品的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然而,4家医疗机构,大部分均不同程度地缺乏硬件设 施。一是药房、药库面积过于狭窄,有的药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药库面积不足40平方米;二是没有相应的管理设施,如药架、药柜、干湿温度计、隔地垫、冷藏设备及通风、避光、防鼠、防虫等措施;三是调配使用工具不全,部分医疗机构调配药品都没有使用专用工具,而是用手直接调配,并且包装药品没有专用药袋,这些都不符合药品的包装要求,直接污染了药品。

(二)软件资料不健全。软件资料最能反映一个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的全过程。但是,在常用的10余种软件资料中,医疗机构最多只能查到药品购进记录等三、四种资料,与 药品零售 企业50余种软件资料相比,还不足10%。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各类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如药品的储存、养护、出库、调配、事故处理等制度;二是本单位没有建立起人员培训及健康检查档案;三是购进、验收记录不完整、不写药品剂型规格、不注明验收结论、购进验收人员不签名等现象大量存在;四是没有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及无近效期药品催销表等问题很为普遍。

(三)购货手续不完善。在药品采购方面,一些医疗机构总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首先,虽然大部分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时都能做到查看一证一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但没有按要求将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下来;其次,对于进口药品及一些特殊药品,没有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口岸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此外,个别法律意识较弱的医疗机构,在购货时没有与供货方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没有索要正式税票及交货清单,一旦发生纠纷,缺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四)管理措施不得力。药品的储存、养护、陈列等工作,是药品管理的关键环节。但是,由于绝大部分医疗机构缺少必要的设施设备,加之思想不能引起足够重视,所以在管理上存在着不少漏洞。一是药品堆垛不符要求,没有与地面墙壁保持一定距离,药品受潮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药品储存未实行合格药品与不合格药品的分区管理,在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假劣药品时,总是以“已经报废”为由推脱责任,难以辩清;三是药品陈列比较混乱,导致许多药品因使用时寻找不到而过期失效;四是库房与药房的温湿度没有定时监控,造成了许多药品霉烂变质或被虫蛀;五是不能定期对药品检查养护,例如药品被阳光曝晒现象已是司空见惯,由于这 些问题的存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已令人十分堪忧。

(五)调配使用不规范。药品的调配使用,是直接作用于患者的终端环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调剂人员的调配使用行为极不规范,大多数调剂人员在药品调配时不使用调配工具;调剂人员不经处方医师而随意更改处方或代用药品;部分调剂人员不在处方上签名等;这些不良习惯和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危胁着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而且严重地阻碍了药品使用规范化程度的提高。?

(六)服务质量不满意。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是其行医用药技能的一个外在体现,更是一条能否保证患者心理治疗的重要途径。但是,在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上,大部分医疗机构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一些药剂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能坚持在职在岗,不能按要求着工作服;二是个别药剂人员态度恶劣,没有体现患者至上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三是未设立服务公约、监督电话和患者意见簿等便民条件,不能正确倾听群众呼声;四是对药品使用后的不良反应等情况没有及时监测,对患者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不能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

二、产生的原因?

(一)认识有偏差,旧有管理体制存在弊端,缺乏竞争机制。长期以来,由于医疗机构一直处于被保护地位 ,认为只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如同获得使用药品的“通行证”,没有危机感;其次,“以药养医”的现象仍然还严重存在;最后,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被医疗机构独揽,也是造成缺乏竞争机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思想不重视,药学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一方面,一些医疗机构负责人对药房管理工作很不重视,总认为药房只是为了卖药,传统的思想观念和药房管理方法还根深蒂固,直接影响了药品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另一方面,各医疗机构药学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曾对医疗机构调剂人员进行过调查,问其调剂职责有哪些,大多数 回答不上来,由于这些人未经过正规药学知识培训,只对药品有粗浅的认识,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制度不健全,医疗机构药房无章可循。虽然以前卫生管理部门给医疗机构药房制定过一些工作制度,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药制度的逐步改革,这些制度已远远不能适应药房工作的需要。另外,随着我国加入wto,gmp、gsp等规范相继修改出台,但是由于考虑到“医药分家”的发展趋势,我国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规范成为了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一个合理缺陷。因此,在医疗机构的药房规划、人员结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使用及服务等环节上,没有严格的标准和统一的尺度予以要求和衡量,从而造成药房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及药房现状参差不齐的现状。?

(四)举报案件少,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一方面,一些群众在发现甚至自己用上假劣药品的时候,总认为吃一点小亏而已,不能及时向药监部门举报,延误了作战时机。另一方面,大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在发生违法行为后,还不能正确认识错误,法律观念极为淡薄。?

三、几点建议与对策?

(一)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一是要实行药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药品从业人员上岗必须先通过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凭药监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方可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二是要加强继续教育工作,从药品基本知识、药事法律法规、药品职业道德等方面不断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要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的评审及考试,从根本上解决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

(二)加大经济投入,实现医疗机构的可持续性发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使医疗机构药房进行有效改造,从而保障药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就需要社会多方面给予经济支持和投入。首先,医疗机构负责人要从思想上予以足够重视,要加大对药房改造的投资力度,下决心完善各项设施设备;其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医疗机构药房改造工作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帮助其度过难关。

(三)出台相应规范,促进药品使用科学化程度提高。目前,国家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没有相应质量管理规范,这虽然是一个合理缺陷,但是面对医疗机构药房的现状,我们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一整套既能适应地域特点,又能切实解决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规范和制度。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行为进行全面管理和规范,市局出台的《**市创建“规范药房”实施方案》及《**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就是一个很好的先例。?

(四)利用多种手段,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中,监督是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就须多管齐下。一是充实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狠抓队伍自身建设,充分调动监管环节的内在因素;二是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三是以建立“药品监督网络”为重点,聘请有一定社会影响且责任心强的人士担任药品协管员,从而确保药品监管无盲区;四是积极鼓励群众对药品违法案件进行举报。总之,我们要采取多种方法,建立起以药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药品打假机制,着力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整体水平。?

机构调研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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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机构现状

建立了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县(区)农产品质检中心(站)为辅的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监测体系。

(一)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逐步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年*月通过省计量和资质认证。中心内设办公室、绿色食品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化验检测科4个科室。现有职工23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5%以上,教授级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主要对全市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化验室面积700平方米,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各种仪器设备47台套,可以对蔬菜、大米等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和重金属等64个参数的检测。按照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要求,于年初已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蔬菜残留进行监测。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一辆,可以机动的对全市生产基地,市场中的蔬菜进行检测。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但从目前来看,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我们去研究解决。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不够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业畜牧等专业人员多,而分析化学、植保、化验检测等方面的人才少,这与当前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由于受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不够到位,更新知识难,存在与工作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现象。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更新慢,缺乏质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不能很好的对农药参数进行定性。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薄弱。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环保、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相比,缺乏独立专业执法机构,缺专业执法人员,缺执法装备,缺执法经费。造成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低、水平低、权威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建立有效运行机制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但目前市、县财政没有落实,配合不到位,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难以有效、及时落实。检测设备陈旧、条件简陋,没有办案经费,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证、检测设备,检测能力不强,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要解决这些问题,每年需经费在120万元左右,而现在每年只有3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内容无法实施。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职责的界定不清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仍然不能形成日常性、常规性执法,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造成“出台前无法可依,出台后有法难依”。

三、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重视和大力支持,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检测体系,切实开展好适应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真正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总的思路是:通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导,县区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市场速测点为补充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法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使宣教活动常搞常新,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水平和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管链条长、时间跨度大,需要一个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要尽快出台已经起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要加快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行为有要求的,监督检查又必须实施的,行政处罚和法律罚则中有明确规定的.都应当有规范性的、操作性的规定,以便各方遵循、实施和对照检查,使法律进一步具体化,以确保各项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加快立法,健全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

(三)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控制好农产品质量,建设一支稳定的农产品监管队伍至关重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中,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实技术力量,做到编制、人员、经费等到位,并切实提高其权威性。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四)要积极争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机构调研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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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敦套海镇委员会

一、基本概况

乌敦套海镇位于翁牛特旗东南部,305国道穿越境内,东连玉田皋乡,隔老哈河与敖汉旗古鲁板蒿乡相望,南接赤峰市松山区哈拉道口镇,西与东庄头营乡相邻,北与那什罕苏木接壤。南北长28公里,东西宽24公里,呈不规则不长方形,行政区域总面积56.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1.2万亩(水浇地面积4.5万亩),林地18万亩,人工及飞播牧草保存面积13.3万亩,草地8万亩,森林覆盖率32%。

乌敦套海镇辖1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61个村民小组,39个自然村,全镇总户数6191户,总人口23162人,其中少数民族1229人,非农业人口近4000人。2004年粮豆产量3000万公斤,牧业年度家畜存栏5.6万头只;2004年镇级财政收入4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00元。全镇干部、教师、离退休人员、遗属、民政供养人员共780人,每30人供养1人,财政供养率极高。

二、人员编制及工资现状

全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各站所现有人员共135人。

公务员共39人(含财政所人员9人),其中男27人,女12人,平均工龄21年,公务员平均年龄40.8岁,其中50岁以上1人,文化结构为大学本科13人,大专12人,中专10人,高中4人,行政机构编制为29个,超编10个;党政配置领导职数8个,其中正科3人,副科5人。

事业单位设立12个职能相对独立的站办所,共有96人(含自聘人员9人)。其中男64人,女32人,平均工龄18年,平均年龄38岁,50岁以上4人。文化结构为本科8人,大专27人,中专40人,高中21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为62个,超编34个。事业单位人员中,有干部52人,合同制工人29人,全民工人6人,大集体工人2人,计生招聘3人,畜牧大集体2人,文化招聘2人。所有工人身份人员,由于镇政府背着1176万元的债务包袱,财政乏力,均未上交统筹保险,存在着严重的后顾之忧。

乡镇近几年来总的趋势是:人员逐步增多(2002年后主要是安置转业兵),编制基本不变,工作量大幅度减少,工资有所上调,工资缺口越来越大。全镇行政、事业站所累计超编44人,2004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缺口达52万元。

三、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哪些

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1)税费征缴;(2)公路会战;(3)生态建设会战;(4)专项推进种养业;(5)迎检达标软件(计生、党建、综治等)。

四、取消农牧业税后,哪些职能不存在了,哪些需保留,哪些需强化

取消农牧业税后,政府的主要精力不再是税费征缴、强迫种养和经济处罚,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不存在了,财政、计生等部门的职能弱化尤为突出。乡镇干部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建设和发展上来。

应保留的职能是:引导生态及公路会战,引导示范推广农牧业产业化。

应强化的职能是:(1)提高群众的全面素质,强化对农牧民实用科技、政策、法制的培训。(2)实施农田水利生态等基础建设项目。(3)农村教育、卫生、扶贫、广电、通讯等公益事业。(4)协调处理土地、林木、草场等群体性纠纷。(5)加强劳动保障,积极招商引资,实施项目拉动,发展镇村民营工业,培植财源。(6)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五、日常工作中,哪些工作是以旗县为主完成,乡镇配合,哪些工作是由乡镇为主完成;县乡事权如何划分?哪些工作本不应由乡镇承担而实际承担着,哪些工作本应由乡镇来做而未摆上工作日程

税收:应是旗县为主,乡镇配合,现在是职能倒置,改为以乡镇为主。

行政执法:乡镇无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均在旗县政府部门,涉及到经济利益,乡镇只能回避。建议明确乡镇行政权和执法权,如宅基地审批、计生罚款、动植物检疫、林木采伐审批及处罚、农机违章处理等。目前,行政权、收费权上划,矛盾全部转移到基层。

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应做好哪些工作,在综合治理、文化、卫生、教育、民政、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方面,乡镇主要承担哪些工作任务

目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应该是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综合治理主要承担普法、民间纠纷调节工作,文化主要是当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卫生主要承担计划免疫防疫宣传、农村文明建设工作,教育工作以全民教育的普及和推广为主,全面提升素质教育质量,民政工作主要是扶贫救济、婚姻登记、优抚、低保救助,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是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广播电视主要负责政策、法律和农村适用技术宣传,

维护有线电视节目正常播出。

七、农牧民需要到乡镇办的事情主要有哪些,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能否满足农牧民需求,主要原因是什么

农民到乡镇办理的事项主要有:婚姻登记、宅基地审批、准生证办理、林木采伐审批等。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因为最终审批权不在乡镇。

八、乡镇政府有无行政执法权,日常行政管理主要依靠什么手段

乡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凡涉及收费、审批、处罚等比较直观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都是垂直条管,如公安、工商、国税、地税、交管、电力等,把没有实际意义行政权利、人员多、收入少的部门放到了基层。因此,乡镇的日常管理手段主要靠做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责成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处理。

机构调研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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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特区发展,解决特区建设资金筹集问题,按照市委统一安排,第三调研组在人大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了**县、**县县、乡、村各级政府、财政、金融管理机构、金融机构、涉农企业和农民进行深入座谈,认真调研分析了两县区农村资金投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情况,对当前我市农村金融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县农村资金投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基本情况

**县、**县08年财政对农村投入13.8亿元,占两县财政总支出的52%;现有各类金融单位8家,其中涉农金融机构有5家,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家,分别是天骄村镇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08年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67亿元,各项贷款61亿元,存贷比36.5%,涉农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发放贷款26.6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3.8%。分县区情况如下:

**县现有人口163万人,耕地面积139万亩,2008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40.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410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41亿元,财政总支出16.6亿元,其中用于农村投入的8.4亿元,占总支出的50.6%;现有各类金融单位8家,其中属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有2家(农村合作银行、天骄村镇银行),涉农金融机构有5家(农行、农发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天骄村镇银行),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6亿元,各项贷款36亿元,存贷比34%,涉农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发放贷款18.9亿元,占亿元,占贷款总额的52.5%。**县民间借贷非常活跃,民间闲置资金较多,各类民间借贷规模约有20亿元,其中以柳编业和造船业著称的三河尖乡,民间借贷规模常年在2亿元左右,有效缓解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助推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县现有人口73.6万人,耕地面积129.15万亩,2008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7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79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7亿元,财政总支出9.89亿元,其中用于农村投入的5.4亿元,占总支出的54.6%;现有各类金融单位7家,涉农金融机构有4家(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1亿元,各项贷款24.7亿元,存贷比40.19%,涉农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发放贷款7.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1.1%。

**县、**县的农村资金投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情况在全市具有代表性。08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5亿元,财政总支出119.5亿元,其中用于农村投入的46.4亿元,占总支出的38.8%;现有各类金融单位19家,涉农金融机构有15家,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28亿元,各项贷款350亿元,存贷比55.7%,涉农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发放贷款252亿元,占贷款总额的72%。

二、两县在农村资金投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

**县、**县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三农'工作,积极投入资金建设新农村,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缓解农村经济发展资金不足,做出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一是大力加强了农村资金投入。08年两县区财政共投入各类支农支出13.8亿元,占两县财政总支出的52%;同时采取财政贴息、民办公助、担保贷款等方式,引导带动大量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农村,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二是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县大力培育了发展投资公司、天骄村镇银行、金鼎投资担保中心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完成农村信用社改制,成立了农村合作银行。三是大力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机制。支持农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简化信贷程序,缩短贷款时间,采取多户联保、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等金融创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两县活跃的民间资本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益的补充。民间借贷已经成为农村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我市存在农村金融体系基础薄弱,金融环境和信用环境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难以解决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策上、体制上、社会上、金融体系内部等等方面,可以说是长期城乡经济二元化发展所形成,是农村经济长期支援城镇建设的结果,只有客观全面的分析当前农村存在的金融问题,才能深入了解我市新农村建设特区的资金供需矛盾。

1、政府财政对农村投入不足,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不能有效发挥。一是地方财政对农村

投入能力差,上级财政对农村投入散,对农村经济促进作用小。从94年分税制实施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不明晰,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严重不对称,造成地方各级财政都比较困难,可用财力少,对三农的投入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我市地方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主要集中于涉农部门经费和中央惠农支农项目的配套上,仅仅这些,便使地方财政捉襟见肘,难以维持。上级财政支农资金主要集中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教育、医疗、文化、对农民的直接补贴等各个方面,呈现分、散、小等特点,对农村的产业支持和经济拉动能力较小。二是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不能有效发挥。新农村建设特区的发展需要巨大的资金拉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是各级政府宏观调控区域内各种资源、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的有力手段。但由于当前地方财政困难,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财政贴息、担保等政策性手段资金量较小,杠杆作用不能有效发挥,不能充分引导县区内农村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三是行政成本高。财政支农支出总额虽多,但多为对农民补贴性质资金,小而散,发放成本非常高。如08年全市财政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就有16项15亿元之多,范围涉及全市六百多万农民,基层财政所需要将这些补贴逐项、逐人、逐户登记审核发放,工作量巨大,行政成本很高。四是政府对农村融资缺乏系统支持,保障措施不到位。政府对农村金融发展环境维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金融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建设等各方面支持力度不够,金融机构下乡缺乏有效保障。

2、金融机构存贷比较低,涉农贷款少。08年,两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合计167亿元,

贷款余额合计61亿元,存款与贷款差额106亿元,存贷比为36.5%。在贷款中,两县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发放涉农贷款合计26.6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43.8%,其中农村信用社发放涉农贷款24.1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的90.6%。对农村投放贷款的主体是农村信用社,其他金融机构对农村涉农贷款很少。存贷比较低说明两现有大量资金被调拨到县区外或沉淀、滞留,一定程度造成信贷投放不足,致使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目前我市农村急需资金进行建设发展,但大量资金被抽离农村,造成农村资金需求矛盾。**县良种猪养猪场老板尹前国,在得到银行许可贷款后扩建养猪场,随后遭遇银行紧缩银根,贷款没有了,养猪场却建成了,造成了巨大的资金缺口。

3、农村金融环境差,金融服务方式单一,不适应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金融服务要求。

涉农金融机构少,网点不健全,放贷规模小,金融产品少,贷款门槛高,中介收费高等因素造成农民及涉农企业贷款难。一是对农村融资的金融机构少,网点少。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面向农村的仅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发行、天骄村镇银行、邮政储蓄等少数几家。同时金融机构在农村网点不健全,金融服务不到位。08年**县农村金融机构25家,平均每个乡镇1.2个网点,且服务功能单一,多为'存、汇、贷'三样业务,全县农村无一台atm机,无法开展其他金融服务。二是放贷规模小,时间长。**县农村信用社由于贷款授信额度上收,乡镇信用社授信额度仅为一万元,超额部分需层层报批,贷款时间较长。**县申林茶叶公司在三四月份收购茶叶时申请流资贷款,等贷款批下已经超过三个月,早已过了茶叶收购季节。三是贷款门槛高,利率高。农行对农民小额贷款需要多人联保,邮政储蓄贷款需用未到期定期存单抵押,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权限被上收,超权限需报省联社批准。除款难贷外,利率也很高。08年**县农村信用社大部分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0%利率,个别贷款上浮130%,1-3年贷款利率达到13.5%。四是贷款相关环节费用高。办理质押贷款时涉及的各部门及中介评估机构手续繁杂,收费较高,甚至相当于贷款利息,中长期贷款重复缴纳评估费用,更是加大了涉农企业的负担。

4、农村信用环境差,金融机构放贷存在困难。一是担保体系不健全,农村担保抵押难。

目前银行认可的农业贷款抵押物较少,仅有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有限几种,且抵押率较低,土地是50%左右,机器设备60%左右,商用住房70%左右,实际执行时更低,由于涉农企业可用抵押物较少,而且县区内担保公司较少或者没有,造成涉农企业贷款办理困难。二是农村信用环境欠佳,农业贷款风险较大。取消农业税后,原乡镇、村组举借的贷款难以偿还,有的贷款主体甚至发生了变化,无处还贷,金融机构历史呆账较多;另一方面,农业金融机构在依法收贷后执行难,存在'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房贷的积极性。三是涉农企业及农业合作社财务不健全,管理不正规,不符合金融部门信贷要求。调研发现,大部分涉农企业没有建立现代化企业正规经营管理和财务制度,往往实施家族式管理,财务上是'一支笔、一个本、流水账',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其信用等级的评估和贷款的发放。四是农村土地、林业、基础设施等农业生产资料产权不明晰,金融机构难以实施金融创新。五是信息沟通不畅,缺乏融资平台。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平台。调研时许多银行表示,愿意支持涉农企业的发展,但是找不到号的贷款项目。企业有好的项目却找不到贷款的银行,政府为企业融资也很困难。

5、天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尙存在困难。**县天骄村镇银行是我市

具有代表性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8年**县引进鄂尔多斯东胜农村商业银行为主要发起人成立了天骄村镇银行,8月2日挂牌后,到12月底存款余额达10034万元,贷款余额2293万元,年底盈余241万元,天骄村镇银行自身的到了发展,也有利的支持了农村经济建设的需要。但天骄村镇银行年底存款余额1亿元中有5000万元是发起人企业存款,存在捧场现象,在业务开展中也存在知名度不高,存贷面窄,市场占有率低,涉农贷款少等问题,仍需要政府及金融部门帮助其打开局面,形成良性发展。

6、民间借贷资本尚未合法化,地下运作,融资风险高。**县民间闲置资本较多,民

间借贷行为也较多,规模巨大,但因没有合法地位,缺乏现代金融经营管理制度,造成借贷双方融资风险很高,同时由于缺乏政府和金融监督部门监督管理,容易造成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

四、几点建议

新农村建设特区的资金筹集主要来自三个方面:政府财政、金融机构、民间资本。正确

统筹三者关系,结合新农村建设特区的总体规划,开源节流,良性发展,资源集中,形成推动新农村建设特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我们当前需要研究、探索、实践的课题。

1、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开辟源头,加强新农村建设特区金融工作的领导。

我市各级地方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特区的规划者、领导者和建设者,要做好新农村特

区建设的资金筹集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搭建好新农村特区金融发展框架。一是积极争取特区政策,特事特办。作为新农村建设特区试点,特区建设应该有特殊的财政政策、特殊的税收政策、特殊的金融政策,鼓励尝试,加强监管事权下放,特事特办。如:各级地方政府在财政政策方面应积极的向中央、省争取特殊的财税政策,加大地方财政分成比例,增强地方财政实力。在金融管理方面应该争取特区试点,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大力开发农村金融市场。在民间资本管理方面要大力搭建民间融资平台,支持帮助民间资本在农村发展成村镇银行等正式或非正式的金融机构。二是努力开辟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源头。当前我市财政的实力和新农村建设特区发展的财政资金需求有很大差距,开辟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源头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可以考虑的手段有:发行地方新农村建设特区债券、发行地方新农村建设特区、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体成立新农村建设特区资金或基金(基金的成立需报国务院审批)、设立农村合作资金试点、鼓励上市公司、中小企业集合发行公司债券、集合债券等等。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工作的领导。地方政府不能停留在为企业解决一事一时的位置上,应该认真加强对农村金融工作的领导,探索搭建地方金融发展框架,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融资框架,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环境的营造。金融机构是企业,追求利润防范风险是其根本所在,只有为金融机构营造了狼嚎的投资环境,才能有利于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地方政府可以努力做到的有几个方面:(1)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和补偿机制。由于农村信用环境缺失和农村贷款有效抵押物的缺乏致使金融机构不敢贷款给农民,但我们应该相信绝大部分农民是讲信用的,各级政府可以组织农民以'多户联保'、'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形式取得信用贷款,也可以建立小额贷款担保等涉农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同时也可以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当补偿,建立涉农贷款补偿机制。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重视和支持农村金融部门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工作,提高其有限资金的流动性,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要严厉打击逃废债务现象,在保护银行债券、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合法维护金融机构利益,逐步建设形成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2)出台农村金融税收减免及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可以采取的手段有:对涉农金融机构实施免征或减征营业税,放宽金融机构办理涉农业务条件,减免相关收费,成立涉农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为农民取得小额贷款提供担保,提供涉农贷款财政贴息等。(3)帮助辖区内涉农企业规范管理,搭建融资平台。按照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严格财务管理,明晰企业所属财务的产权,方便银行对其信用评定及贷款办理。同时应加强银行、企业、政府之间信息交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搭建融资平台,为涉农企业获取贷款提供方便。(4)明确农业生产资料产权,帮助农民和涉农企业申请抵押贷款。当前金融政策放宽了农业生产资料抵押贷款的范围,但农业生产资料产权不明在农村依然是普通存在,各级政府要帮助农民进行产权认定,明确划分土地、林权、农村基础设施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权所属,方便农民获取抵押贷款。(5)清理整顿中介组织乱收费现象,简化职能部门贷款审核程序。对抵押贷款办理所需中介组织进行清理,减免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采取办法避免重复收费。职能部门进行涉农贷款审核要实施一站式服务,简化办理流程,明确办结时间,最大程度方便涉农企业及农民办理抵押手续。(6)帮助组织农民成立专业合作化组织鼓励同类中小企业进行横向联合。农民专业合作化组织在生产经营和金融融资等各方面较单个农民有很大优势,将同类中小企业横向联合或合并成为中等资质企业,在银行信贷上也较单个企业有更高的资信程度,既扩大了生产和发展,又方便了银行信贷,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模式。五是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宏观调控作用,大力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政府财政资金是各级政府特区建设的指挥棒,新农村建设特区资金投入及资源配置,只有在政府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与调控下才能发挥最大效益。(1)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实现资源配置职能。充分使用财政担保、财政贴息、政策性保险等宏观调控手段,引导、调节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的资源配置,集中用于县区农业产业规划布局,有效促进县区内农业优势产业发展。(2)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在现行体制下,可按照以县区为平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统筹规划、形成合力模式来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使之服务于各县区新农村建设特区的整体规划。但支农惠农资金整合涉及部门多,政策要求强,需要党委政府大力推动。

2、各级金融部门应该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农村金融市场是一块尚未得到合理有效开发的巨大市场,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放开金融管制,鼓励进入开发的情况下,是各个金融机构的一次巨大机遇,先行进入便会取得主动,占有份额。各级金融部门应该抓住机遇,争取政策,采取措施,积极行动,进一步增强农村金融的服务能力。一是抓紧制定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当前党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抓紧制定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建立独立考核机制',这为我市新农村特区发展带来了有利机遇。2009年元月份,全市金融机构新增存款就达到了50多亿元,如果按照政策操作,全年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特区注入资金100亿元应该没有问题。金融部门应按照中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积极行动起来,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特区发展提供金融帮助。二是积极实施信贷创新,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国九条》、《金融三十条》和《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出了明确意见,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对此提出了要求,我市金融部门应该抓住机遇,多争取政策,认真开展试点,积极在农村实施信贷创新,大力开展小额涉农贷款等新金融业务,努力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三是加大对农村金融网点和金融服务的建设。当前我市农村金融网点比较全面的仅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两家,全面开展对农民信贷的仅有农村信用社。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农村金融网点的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积极开展电子银行、网上银行、信用卡服务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从另一方面说,如果金融网点遍布乡镇,每个农民都能有一张银行卡或储蓄卡,每年我市15亿以上的对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就可以通过银行网络发放,既方便了农民,减少了政府发放成本,又为涉农银行增加了稳定的储蓄业务。四是积极发展'三农'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展水稻保险、小麦保险、生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积极发挥保险公司投资和融资功能,以债权形式投资购买地方债券、公司债券,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养老、农村医疗等方面建设;充分发挥保单借款和质押贷款功能,与银行信贷结合起来,为信贷抵押物提供财产保险,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保证保险,为申请小额贷款的农民提供定期寿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散商业贷款机构的贷款风险,帮助农民更容易获得小额贷款,拓宽农民融资渠道。

3、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是积极引进资金成立村镇银行。目前我市各县区农村民间资本和返乡资本较多,

各县区可以参照**经验,积极引进外资或帮助民间资本成立村镇银行,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打开局面、发展壮大。二是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业合作银行进程,增强农村信用社活力。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业合作银行后具有更大的金融活力和信贷能力,由于农村信用社是目前我市农村融资的主力军,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加快改制进程,充实资本金,防范金融风险。三是成立各种形式的担保公司,为中小涉农企业提供贷款担保。08年**县金鼎投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9863万元,引导企业投入生产经营资金3亿多元,企业实现利润3000余万元。四是放宽农村市场准入政策,允许各类商业银行进入农村市场。积极向金融监管部门争取市场准入政策,允许够条件、有意愿的各类商业银行(如信阳市商业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农村设立金融网点,开展涉农金融服务,实施平等竞争,充分发挥地方银行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4、帮助有组织的民间借贷在法律框架下开展金融服务

从在两县的调研中可以发现民间资本在农村金融领域非常活跃,民间借贷在农村长

期存在。当前政策余金融环境已经允许民间资金组织及民间借贷行为在法律框架下开支金融服务。地方政府和金融部门应该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并逐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帮助其发展成为正式或准正是金融机构。一方面可以壮大农村金融市场,形成良性竞争,另一方面可以将地下运行的民间融资浮出水面,规范化运行,防范金融风险。

5、尝试成立土地流转机构和流转平台,实施土地金融化经营

机构调研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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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编制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性工作

我们常说的“机构编制”,其含义是关于法定组织的机构体制、职责功能、组织形式、单位设置、等级规格、人员数量及其结构比例、职务配备额度等方面的规定。一定的机构和编制是进行行政管理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机构编制管理是行政管理的“母管理”,处于源头地位。机构编制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社会各个法定机构的组织发展达到协调、合理、适度、科学的目标,使社会这部大机器运转得更加协调、均衡,减少各类机构纵横两方面的磨擦和冲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体是人,重点是担负着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机构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按照法定的、边界清晰的、科学合理的职能履行了职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就无所谓发展观、政绩观的科学化,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就很难统筹发展。如果各级党的机构都能依法执政、各级政府机关都能依法行政、各级政法机关都能依法执法,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自然得到有效地落实。

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长期的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离开发展,就无所谓发展观。这就要求我们机构编制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推动发展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不断推动思想解放,敢于突破,善于借鉴,勇于探索,利用机构编制这个杠杆,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机构编制管理既要管“制”,也要管“活”,在按政策规定,按规章制度,控制机构和编制的随意性增长的同时,运用机构编制这个杠杆,促进政府机构的优化设置、编制的合理配置。要逐步变被动为主动,由批机构、批编制、批职数,转为进行政策法规研究、战略研究、前瞻性研究和技术性研究,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来。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全面,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等等,都要求发展要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做到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这些就要求我们机构编制部门必须树立统筹意识,从习惯和满足于完成琐碎具体的机构编制审批业务转变到重视研究解决大的问题上来,打破“就机构谈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惯性思维,从事务型的操作中超脱出来,既要“拣芝麻”,更要“抱西瓜”,把机构编制工作搞新搞活,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要求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民众。这就要求我们机构编制部门必须树立民本意识,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在管理思想上,尊重人、信任人、依靠人。通过我们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推动全面发展。

三、机构编制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

机构编制部门的时代定位,是进入新世纪站在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交汇点上,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部门。编办的历史使命,是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以转变职能和体制调整为重点,研究推进科学合理的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新形势下机构编制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认真贯彻李铁林主任的指示精神,准确把握自身的时代定位,找准切入点。

一是科学界定政府职能边界,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近50年来,我们党和政府为建立和完善一个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党政体制,先后进行了多次机构改革。虽然每次改革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却一直没有跳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多方面,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职能边界不清,政府的职能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一些本该由市场自我调节的职能也被政府承担了,既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也直接导致了政府职能的扩张、政府机构和编制的膨胀。对此,机构编制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强制与领导的关系;立足现实与改革创新的关系,研究并科学界定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边界,该归位的要归位,该释放的要释放,扎实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政府施政行为中的“越位”、“错位”、“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公共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需求相比,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还存在着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积极开展公共服务创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监管,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打破公共服务的行政垄断,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已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为此,机构编制部门必须紧跟形势需要,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引入市场机制,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精干机构人员,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服务运行效率,营造鼓励人才发展和集聚的社会环境,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符合事业单位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还要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监管,严格法人证书使用、年度报告、公告等规范性制度,确保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机构调研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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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xx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街道工作逐渐成为基层工作的主战场,街道人大工作则逐步成为基层人大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已成为各级党委、人大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近日,xx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县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通过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街道入大代表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街道人大的组织机构、编制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xx街道人大工委目前配备两人,其中主任一名(兼任其他职务),秘书一名(兼职) ,街道辖区内现有县人大代表5人其中街道机关代表2人,基层代表3人。

二、街道人大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推进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不健全,职责不够明确。

从编制上看,街道办各站所都有相应的编制进行工作保障,而街道人大工委只有主任一人,配备的人大秘书几乎都是兼职人员,这样也就形成了人们常说的“一块牌子,一个印子”、“一个大孩子,带着一个小孩子”的尴尬局面。特别是工委办公室,没有专职办事人员,人大工委主任成了“光杆司令”,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街道人大与各方面关系尚未理顺,街道人大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一些具体工作的运作上面临不少困难,实际难以操作。如街道办事处年度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重大事项监督、决定等问题都较难操作。

(二)、街道人大工委作用发挥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区域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从工作上看,街道人大工委还只局限于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形式上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其他方面工作开展得并不多。同时,由于街道人大工委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人民群众,包括少数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认可,这样易造成街道人大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乏力。

(三)、活动组织难,效果不够明显。由于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而一些代表缺乏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活动主动性不够,致使街道人大工委开展代表活动较难。与此同时,受各种原因限制,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代表文化水平不高,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开展活动时人云亦云、随声附和,缺乏独到见解和理性分析,参政议政能力薄弱,使得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的活动收效不明显。

三、完善人大组织机构设置的相关意见建议。

上级人大要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必要的组织机构,在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时候,明确规定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具体职权、履行职权的程序、活动经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制度等,使街道人大工作沿着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建议街道人大工委在设一名主任的同时,至少设一名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并设置人大工委委员,可由3-5人组成。在健全机构的同时,建议上级人大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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