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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整改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18

医保整改报告

医保整改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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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重点: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4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及重点区域,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全面净化药械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明显好转,企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违规申报行为,使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进一步规范,申报资料质量进一步提高。

——规范药品生产秩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得到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规范生产,产品质量得到保证。

——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

1.严厉打击药品注册申报弄虚作假的行为。组织药品注册申请人对20**年1月以来上报的药品注册申请自查自纠,重点审核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完整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申报药品注册申请的资料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和重点品种现场核查,依法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对现有药品批准文号进行调查摸底,整顿药品批准文号。加强药物临床前研究开发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不能保证研究工作真实、不能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擅自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依法予以查处。

2.清理不符合规范的医疗器械产品。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相关文件,清理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及其违规申报、违规审批的产品。组织生产企业对注册产品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辖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全面清查,严格医疗器械产品在执行强制性标准、临床研究评价、说明书等重点环节的审批要求。对有投诉举报或审批中发现有问题及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资料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申报资料及临床研究的真实性。打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

1.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配制行为。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对近期被群众投诉举报的企业和药品抽验中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检查。加强对注射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配备和培训情况、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原辅料购入和管理及质量检验情况、产品检验和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的控制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配制药品行为,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生产药品、配制制剂的,依法予以查处。

2.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以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验收、生产加工过程、不合格品处理、出厂(周期)检验、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及包装标识、不良事件监测等为重点,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有投诉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生产重点监控品种的企业和生产橡胶等产品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情况进行调查。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秩序,纠正或查处产品标识的规格型号、适用范围与注册证界定的内容不符、一证多用的问题,打击生产未经注册产品行为。

(三)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1.突出整治严重扰乱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组织对企业在行政许可中有关事项的变更情况进行检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有针对性地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有出租出借许可证、挂靠经营以及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结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纠正擅自降低经营条件、经营地址和质量管理人员等许可事项变动不办理变更等行为,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无注册证产品和从非法渠道购入医疗器械的行为。

2.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专项整治,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打击中药材掺杂掺假和非法销售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行为。开展疫苗流通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疫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和疫苗储存、运输中冷链记录管理等情况,打击违法经营疫苗行为。开展橡胶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水凝胶、博士伦护理液、美容金丝等产品市场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的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的抽验力度,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严格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备案制度。加强对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销售渠道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具有一定成瘾性处方药的监督力度,加强含可待因成分止咳口服制剂和盐酸曲马多制剂的监督管理,确保特殊药品安全、合法流通。

3.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紧密结合,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紧密结合。继续完善农村药品监督体系,建立各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大力开展对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药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工作能力。继续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药品连锁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设置连锁门店,逐步填补农村“空白点”。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地方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配合,将“两网”建设工作纳入当地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中,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中,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责任制,推动“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

1.加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监督医疗机构规范进货渠道,建立健全供应商资质档案,完善仓储“五防”设施,确保购进药品安全。依法查处非法购进药品、擅自配制制剂、变相销售或违法使用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医疗机构采购医疗器械渠道的合法性、产品使用的规范性、储存(环境)条件的符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2.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处方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加大对医疗机构药房的基础建设,重点解决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等薄弱环节,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水平。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深入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等品种进行重点监测。加强市、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网络的建设,切实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作用。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迅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已决定采取的警示、公告、召回等措施。

(五)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秩序

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建立新闻媒体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业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公布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六)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突出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出租(借)许可证、出租柜台、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建立健全药品打假治劣工作机制。严格假药案件上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举报和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建立重大药械案件的督察督办和事先通报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把药械案件查处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在药械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应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部署,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形成“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孙东克副市长任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有关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参与办公室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的专项行动。

(三)加强部门的协作配合。这次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协作,增强工作的合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与督查。发展改革、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以规范企业行为、推动企业发展为目的,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研究整改措施,防止检查工作的随意性。要严格按照廉洁勤政有关规定,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等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完成。

(五)加快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加快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执法装备的建设步伐,加大对药品检验设备的投入力度,提高打击假劣药品的准确率。加大对医疗机构药房建设的投入,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所药房的条件,加大对民营医院、门诊部和诊所药品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年10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专项行动方案和市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医疗机构用药用械等各环节工作方案,市卫生局牵头制定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规范处方行为工作方案,市工商局牵头制定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工作方案。

医保整改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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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区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黄珍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朝军、区卫生局局长陈连田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局、区计生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商局、区监察局、区广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阳办事处、河东办事处、新华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陈连田兼任办公室主任,严兆光任副主任。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无证行医行为得到遏制,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执业行为得到规范,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医疗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广告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机构。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与区政府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制定有针对性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方案。要统一部署、统一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并解决必要的经费、车辆和取证工具。要建立乡镇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联动工作机制,保持长期的、有效的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一是开设打击非法行医专题栏目,全面报道打击非法行医的有关工作;二是跟踪报道打击非法行医执法行动及整治效果;三是对大案要案给予曝光,尤其要对抗拒执法及危害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曝光;四是大力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及鉴别知识,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动员群众参加,提高社会监管能力。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明确区、乡两级职责。区级负责举报、投诉、上级移交案件以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对各乡镇办事处进行工作督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发放督查整改通知单;乡镇办事处配合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及经常性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2、定任务、定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任务。

3、实行包保责任制。各部门尤其是卫生部门,要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按照“片区划分、分片包干”确定包干区域责任人并予以公示,包保责任人要做到包保区域内无非法行医活动,并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如发现非法行医活动必须及时上报,并协同社区、配合*等部门予以打击。

(四)充实执法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采取集中办公和分别执法的工作模式,建立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尤其是卫生部门要在现有卫生执法队伍的基础上,充实一批具有执法资格、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执法人员,建立一支强有力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

(五)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区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非法行医主力军作用,切实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要严肃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严肃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以及对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坚持以城区为主,逐步向乡镇延伸,以举报、投诉案件为线索,强化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以包保区域为依托,建立信息反馈网络,努力形成出击迅速、打击有力、规范高效的工作格局。

区工商部门对监督中发现或其它部门移送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广告监管制度;要严格对全区通过新闻媒体的非法医疗广告进行全面监控,一经发现,要求该媒体立即撤掉,否则,将依法对予其以处罚。对虚假违法广告、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媒体,将依法取消其广告的资格。

区*部门要与有关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违法犯罪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相应治安处罚;严肃查处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任由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医疗活动的行为。

区计划生育部门要严肃查处本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出租和承包科室的行为、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市城市出租房屋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辖区内的居民群众将房屋出租给非法行医个人和单位的行为,使非法行医者无立足之地;积极配合*部门对出租房主进行教育,协助查处将房屋出租给非法行医者使用的个人和单位;并注意掌握辖区内有无非法行医情况,及时向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区科技部门要认真检查科研机构内有行医行为的单位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发现有打着“科研机构”幌子从事违法诊疗活动的,要立即清理并报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查处。

区宣传部门依法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的管理。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广播电视媒体,要严格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17号)进行查处。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的报刊出版单位,除责令其予以整改以外,并视情节轻重责成其主管、主办单位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

(六)突出重点,严格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坏以及非法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依法追究,该移交*部门的及时移交,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坚决追究。同时,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追踪报道,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七)严把准入,全面开展执业许可清理整顿工作。

1、对已领证的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重新审核。主要内容是对诊所设置和人员资格的审查,符合条件的,规范化管理,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予以取缔;对诊所设置不合理、人员资格不够、不按程序和规范要求或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获取的执业许可证,要坚决收回或吊销。

2、按照发证程序,严把准入关。严格掌握执业许可证的发放标准条件,坚决杜绝“人情证”、“关系证”。本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必须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才能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经费,配备执法工具,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清理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客观反映实际问题和解决措施,特别要对一些无证行医造成危害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教育群众。

(三)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区卫生局要将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举报,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要认真受理,做到有处理、有结果、有反馈、定期向社会公告案件查处情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工作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区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工作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及整改意见,并通报批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监察部门牵头,严格责任追究。其中责任单位组织不健全、清查摸底不彻底、整顿工作不到位、整顿效果不明显以及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转办的投诉案件或辖区外要求协查、协办的案件,故意拖延查处或拒不办理的,坚决予以处理。对专项整治中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干扰执法机关对其责任进行调查处理的,在执法机关调查处理期间仍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对控告、揭发、检举其过错行为的知情人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查处。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医保整改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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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3日,我和州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科何存英医师以及香格里拉县疾控中心余振雪医师对迪庆州四家医院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是香格里拉人民医院、泌尿肝胆专科医院、香格里拉协和医院和香格里拉妇幼保健院,现将3天的督导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二、法定传染病检查得分情况

四家医院在疫情报告管理班子及规章制度方面都已建立;保健科工作包括工作规范、收发登记和疫情自查记录,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资料完整真实,肝胆医院和协和医院因没有疫情自查记录;医生对法定传染病的了解掌握情况较好;在临床医生登记方面,人民医院在门诊日志和住院日志记录较为完整,协和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日志记录稍有欠缺,有部分缺项漏项,肝胆医院日志完整性亟待改进,缺项漏项较多;人民医院、协和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在化验登记上完整性好,肝胆医院有待改进;人民医院、肝胆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疫情卡片填写完整性和准确性、疫情报告率和及时率较好,协和医院查出一例肺结核未报告。

三、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人民医院因报告病例数较多,反映疾病监测系统网络报告卡不按时间顺序排列,给查询带来不便,四家医院反映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运作情况正常,无其他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漏报情况统计

五、传染病报告检查得分

人民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得分46分,疫情报告及时率得分50分,总分96分。

肝胆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得分38分,疫情报告及时率得分50分,总分88分。

医保整改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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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关于在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天秦教组发〔2019〕4号)精神,我局认真对照中央部署的8个专项整治和省委部署的5项集中治理任务,结合学习教育、调查研究及检视问题等工作,全面开展了自查,认真查找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标对表检视反思,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健全整改台账,积极行动、多方统筹限期进行整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整改问题自查,我局共梳理出整治整改问题6条,其中中央部署的8个专项整治问题1条,省委部署的5项集中治理问题2条,本部门本单位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3条,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的2条,11月底完成整改的3条,12月底完成整改的1条。

二、整治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迅速安排部署。及时召开机关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关于在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并对机关整治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主攻方向。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专项整治整改问题,严格开展了自查自纠,主动认领了相关问题,并认真填报了《天水市秦州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整改问题自查表》等相关资料。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施策。一是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主要领导切实主动担当,带头谋划,逐项对标对表,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治任务,建立了整改台账,细化了整治措施,确定了完成时限,确保了各项整治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坚持以推进专项整治为契机,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全局上下联动抓整改、抓自查、抓深化,有效促进了机关整体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盯紧突出问题,坚持整治不松懈、整改不放松,全面深化问题整治整改,及时组织“回头看”,有效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在逐条逐项抓好专项整治整改的基础上,见微知著、举一反三,不断深化扩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了整治整改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中做了较多工作,且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尤其在本单位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方面,问题还比较多。区医保局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一是无固定办公场所,目前一个单位两处办公,二是业务工作量大涉及面宽,且工作专业化要求高,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三是机构机制不健全,如医保行政执法体制尝未建立等等。所以打击“小病大医”、“挂床住院”、“重复用药”等欺诈骗保行为不到位的问题,对医疗保障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摸不深不细的问题,公立医院存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居民基本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整改起来困难重重,有效化解难度大。

医保整改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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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保健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保健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医院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保健风险的责任人或受害者。为避免医疗保健风险发生,提高医疗保健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院管理,特制订我院医疗保健风险管理方案。

1、指导原则

医务人员是医疗保健风险防范的重要责任人,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具有预见性,注意发现医疗保健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关注高风险环节,力求控制。对于不可控风险,要权衡利弊,降低风险。难以避免的风险,一定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

2、医疗保健风险管理制度

2.1院长是全院医疗保健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院长承担分管部门的风险管理责任,各科室主任承担所在科室的医疗保健风险管理责任。

2.2医院各科室员工均有权,也有义务提出全院、科室和岗位工作中的各种医疗保健风险隐患,规避、控制、上报风险,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医疗保健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2.3医院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保健风险管理工作,通过院科两级管理,定期对医疗保健风险现状调查、选题、设立目标、原因分析、制定对策、组织实施、效果检查和持续改进措施八大步骤开展日常风险管理工作。

2.4院科两级各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认真开展医疗保健风险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结合实际工作,对风险因素从发生概率及导致后果的严重性方面进行讨论、分析,并记录在案。

2.5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进行现有的操作规章、流程指南的学习,避免可预测的医疗保健风险。

2.6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一次或一旦发现新的医疗保健风险因素,及时召开专题会,查找、研讨、分析并寻找有效解决方法。各科可自行解决者自行解决,若需医院协调,则上报至门诊部(门诊科室)或医务科(病房)。在每月活动中,查找出的风险、隐患,科内首先提出处理意见,并在科内或病区内尽可能广泛地征求员工的意见,选择最优方案落实,并将所采取的措施通报科内。

2.7院长每半年对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科级质量与安全小组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以询问方式了解科室员工对所记录的已施行的改进措施的知晓情况。检查各种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其有效性、实际性及便捷性进行评估。对于不完善的措施进一步进行分析、整改,直至完善。协助科内进行医疗保健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医院,对科内提出问题或意见24小时内给予答复。

2.8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分析,上报分管院长,年终将全年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下一年度的医疗保健风险管理重点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3、医疗保健风险识别与监控范围

3.1临床

3.1.1推诿、延误救治;

3.1.2未按规定知情告知,谈话签字不规范;

3.1.3重点患者管理不到位;

3.1.4入院一周内仍诊断不清,病情疑难由外院转入的患者;

3.1.5院内急会诊未按时到达;

3.1.6超权限、开展诊疗或擅自改变集体讨论诊疗方案;

3.1.7各种医疗意外;

3.i.8非计划再次手术;

3.1.9重大、疑难、复杂、危重等手术未经术前讨论和审批;

3.1.10患者身份识别错误或手术部门、方式错误;

3.1.11麻醉、护理、手术和各种有创诊疗的严重并发症;3.1.12使用药品、剂量、剂型、浓度错误;

3.1.13急救药品、设备不能及时到位或失效;

3.1.14无执业资格独立从事一切诊疗活动。

3.2医院感染

3.2.1重大、特殊的医院感染(传染病院内扩散);

3.2.2多重或泛耐药菌株感染;

3.2.3消毒、隔离、预防违规。

3.3医技部门

3.3.1“危急值(像)范围"检查结果;

3.3.2医学标本错误、缺失,不能正常检测;

3.3.3医用试剂或材料不合格,保管不当。

3.4药剂

3.4.1处方、医嘱(剂量、剂型、浓度、用法、禁忌症等)错误,调剂差错;

3.4.2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3.4.3药物存放不当,效期已过。

3.5仪器、设备、器械

3.5.1医疗仪器、设备运转异常;

3.5.2医用器械使用不正确;

3.5.3医用耗材、内置物不合格。

3.6医患矛盾

3.6.1医疗损害争议;

3.6.2医疗质量投诉、医疗纠纷;

3.6.3患者满意率明显下降;

3.6.4患者占床不出院,高额医疗费拖欠。

3.7后期保障

3.7.1供电、供气、供水故障;

3.7.2防滑跌未禁示或未采取措施;

3.7.3应急逃生通道不畅或设施失效;

3.7.4其它不良事件。

4、医疗保健风险监控、报告与分析评估

4.1风险监控与报告

医疗保健风险信息来源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自我查找、同事提醒、科室自查和医院各职能部门对医疗保健风险因素监查,院领导查房等方面。各科室、各岗位对发现存在的医疗保健风险情况,应通过电话或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即时报告科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夜间、节假日先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根据情况与相应部门联系。有关部门深入科室或现场调查、核实或应急处置,并做好记录,必要时上报主管领导。

4.2风险分析评估

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和规定进行医疗风险信息综合分析,对上报或检查掌握的医疗保健风险资料进行评估,首先调查核实其真实性或者了解出新的事实,再根据事实分析出现医疗风险的性质和根源,严重的或带有共性问题,提交相关医院管理委员会或院务会讨论、分析和定性。

5、风险处理

即时适当的干预与处理是医疗保健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风险控制的作用和成效,发生风险的当事人、科室和职能部门应根据岗位职责,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确定处理方式,并及时作出有效的干预和防范措施,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5.1临床保健类风险

涉及门诊、临床、保健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时掌握情况,当事人或科室要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上报,并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组织积极有效救治,尽量减少风险给患者带来的损害;加强患者管理,尽可能弥补相应手续和告知;及时调整补充药、械,并按要求正确使用等。

5.2医院感染风险

各临床保健科室及消毒供应室,将发生的院感风险,立即上报院感科,院感管理部门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消毒、隔离、防护等措施,督促临床科室及时调整抗菌药物使用,全力救治患者,纠正、改进消毒、隔离、灭菌等不符合情况。

5.3医技部门风险

各医技科室检出危急值(像)立即通知有关医师或科室,并进行必要的复检核实,相关临床科室即刻采取或调整治疗措施。医务科按危急值报告制度考核。标本缺失、试剂缺陷上报医务科后立即查明原因,尽力纠正。

5.4药剂风险

临床医生、护士或科室发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马上予以相应处置、封存残药或包装瓶盒,上报药剂科,并按《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处置规定》处理;药房调剂人员,发现处方、医嘱错误,先不发药,并通知医生核对、纠正;药品逾期或保存不当,药剂科立即撤柜、消理。

5.5仪器、设备、耗材

医技、临床各科仪器、设备、耗材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合要求,向设备科报告,造成医疗影响同时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设备科立即查明原因,安排检修或更换,根据不同后果按质量考核标准处理。

5.6医患矛盾

全院各科出现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当事人应马上向科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室设法安抚患方情绪,通过电话上报医务科,医务科根据事态及时到达科室,了解缘由、分析,尽量控制事态发展,做好投诉接待处理工作,对当事人和科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5.7后勤保障风险

各科室发生后勤保障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到场,检修排除故障,如造成不良后果报告总务科,并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减少损失。按医院规定考核处理。

6、医疗保健风险预警:

6.1医疗保健风险预警标准(以下情况应当预警)

6.1.1危重患者抢救及高风险手术患者。

6.1.2急、危、重患者应做特殊检查和处理的,转诊患者具有一定风险的。

6.1.3麻醉、输血、输液、药物使用异常反应的。

6.1.4界于多学科之间、又一时难以确诊的重症患者,在执行首诊负责制后,存在一定风险的。

6.1.5对于自知或他人的提示下,有违反规章或操作规程可,能发生医疗风险的。

6.1.6对诊疗效果不满意,可能引起医疗争议的院内感染以及对操作较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较重以及治疗效果难以准确判断的。

6.1.7对相关检查不健全,各项指征与相关检查不一致、报告单不准确、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

6.1.8对新技术、新开展的诊疗项目以及临床实验性治疗,在做好技术保障的前提下,仍可能存在医疗风险的。

6.1.9对一次性用品、血液、血液制品、药品材料、仪器设备使用前和使用中发现存在隐患的。

6.1.10因玩忽职守、无故拖延急诊、会诊及抢救或因操作失当(粗暴),不负责任,擅自做主,可能选成风险的。

6.1.11对患方认为服务态度不好、使用刺激性语言或不恰当解释病情等引发激烈争议的。

6.2医疗保健风险预警程序

对于可能发生的一般医疗风险,由科内医疗保健风险管理人员、科主任预先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较高医疗风险,科内医疗保健风险管理人员、科主任通过书面或电话报门诊部(门诊科室)或医务科(病房科室)备案,必要时报分管院长。对因医疗保健风险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相关科室及时报门诊部(门诊科室)或医务科(病房科室)。

6.3医疗保健风险预警通告

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科内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必须给予足够重视,适时做出适当的评估。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分析,确定可能发生风险的程度,并适时发出预警信号。

6.4医疗保健风险预警处理

医保整改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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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ipps计划简介

为响应公众对网上药店安全性的关注,美国国 家医药委员会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oards of pharmacy,nabp)在 1999 年春季启动 vipps th'j, 认证网上药店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认证标准由州和 联邦管理协会(state and federal regulatory associa- tions)、专家协会(professional associations)及消费者 倡议组织(consumer advocacy groups)根据他们的 业务职能制定。

一个网上药店若要通过vipps认证,必须遵循 药店所在州及其药品被销往州的执照和调査要求, 此外,必须表明它自愿遵守nabp制定的各项 vipps标准,包括保护病人隐私权、保证处方的真 实性和安全性以及提供有实际意义的病人向执业药 师咨询的机会。

经vipps认证的网上药店.必须在其网站上设 置vipps的超连接图标,点击这个图标,则可以连 接到nabp的vipps主站点,各个通过vipps认 证的网上药店的信息都在此站点上有详细的介绍, 该网站由nabp维护和更新。公众可以访问网站 http: // nabp. net查询通过vipps认证的网 上药店信息。

nabp申明,vipps认证过的网上药店,在接受 认证的同时也通过了 nabp的审查,满足vipps认 证标准,表明这些药店愿意在今后继续自觉逋守 vipps的一切标准,并愿意接受nabp的监督。 vipps主站点建立有一个vipps数据库,用户可以 查询巳通过vipps认证的网上药店的基本信息,这 些信息来源主要有两方面:①各州医药协会自愿提 供给nabp的信息,②各网上药店自己提供的关于 其经营、管理等相关信息。nabp将尽量保证这些 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但不保证这些信息一定没有任 何错误,所以不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而导致的任何 不良后果。此外,vipps计划不是一项强制性的行 为,各网上药店自行决定是否加人此行动计划。

2. vipps认证标准

nabp制定了一套严格的vipps认证标准,经 认证的网上药店须遵从以下要求。

2.1关于发放许可证

2.1. 1 向nabp提交必要的信息,以证明本 vipps药店已正式注册和申请营业执照,可以经营 药品业务,或者在一定许可范围内从事医药营销。 2.1.2向nabp提供必要的信息,验证所有附属 于此网上药店的个人,包括所有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而存在依附关系的个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已经经 过正式注册和申请了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获得在一 定范围内从事医药经营的许可。

2.1.3同意遵守所有可适用的药店注册地的管理 药品经营法规,当各种相关法规内容发生冲突时,同 意遵守其中最严格的法规。

2.2关于处方药

2.2.1维护和执行州及联邦政府的政策和规程,以 确保处方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设法阻 止处方被多家药店提交、填写。

2.2.2维护和执行这些政策和规程,以确保在需要 对处方进行修改时遵照适宜的通用法规执行,禁止 未经病人或处方者授权而随意改变用药方案的情况 发生。

2.3关于病人资料

2.3.1维护和执行有关政策和规程,确保病人、处 方者身份的真实性。

2.3.2用易于阅读的格式保存病人的医疗信息,当 需要的时候,可以方便病人与处方者的咨询和交流。 2.3.3根fg适用的州法律,在决定病人的用药或医 疗器械方案之前,进行预期的药物使用预审(drug use review, dur)0 ,

2.3.4维护和执行有关政策和规程,保护病人的隐 私权,包括病人的身份,及防止某些特定的个人信息 被滥用。

2.4病人与药剂师之间的交流

2.4.1保证病人能向药剂师进行有效的咨询。

2.4.2建立一个机制,病人可以报告其用药产生的 不良反应,或错误用药,同时,网上药店可以快速对 这些报告采取适当的措施。

2.4.3当药品或器械的交付发生过度拖延时,可以 及时与病人或处方者建立联系。“过度拖延”定义 为,超出正常药品交付周期,并足以对病人治疗方案 造成危害或变更。

2.4.4建立一种机制,能通知或指导病人交回或正 确处置过期、变质的药品。

2.5关于存储与运输

2.5.1运送控制的药品给病人时,通过一个安全和 可跟踪的手段。

2.5.2确保药品或器械在运输或保存时,处于适当 的温度、光强度、湿度等条件,符合美国药典(usp) 的要求。

2.6关于otc产品

遵守所有适用于联邦或州政府的关于otc产品销售的法律。

2.7质量保证体系

所有vipps药店需维护其药品质量保证体系

3. nabp对网上药店的认证

3.1认证程序

3.1.1网上药店向mabp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请报 告,州医药委员会(state boards of pharmacy>;验证这 份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同时,需要对这个药店的情况 进行调查^>;

3.1.2所有的信息经过验证后,如果满足nabp 的要求,该网上药店就会出现在nabp的vipps数 据库中,允许该网站使用vipps标记。

3.2 nabp对vipps药店的声明

3.2.1 vipps网站上将经过vipps认证的网上药 店列表,但并不表明nabp保证这些网上药店的经 营不会存在任何问题;经过vipps认证的药店也不 能将此用来做广告,表明葶经营活动可由nabp作 祖保'

3.2.2建立一个协议,允许通过vipps认证的站 点在其web网站上显示vipps标记,但这并不表 明这些网站上的广告或促销、服务或产品得到了 nabp的担保。

3.3 vipps药店向nabp汇报

3.3. 1 通过vipps认证的药店若以后其有关 vipps认证的信息发生了改变,必须在30天内通 知nabp,其中包栝其提交给vipps主网站数据库 中信息的变化。

3.3.2当药店主要药剂师发生变更,需立即通知 nabp0

3.3.3经vipps认证的药店其网站上必须以一种 nabp认可的方式提供一个vipps标记,通过此标 记,可以连接到vipps的主网站上d

4.对我国的借鉴

在我国也可以设想采取类似的认证管理办法, 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药品电子商务网站认证标准, 首先进行试点,推荐部分药品电子商务网站加入该 项认证计划,如果条件成熟,可强制要求所有药品电 子商务网站加人此认证计划。然后运用先进的计算 机手段对网上医药网站进行监控,包括:①对已经 认证的网站进行监视,查考有无违规行为:②对未

医保整改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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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实际,结合目标考核的要求,制订了药品监督管理科2013年度工作计划。

强化医药市场宏观监管,促进药械流通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强化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完善药械生产监管体系,以巩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主线,落实监管责任。

二、严格审批,认真组织实施gsp认证、变更及换发证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完成了6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3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13家企业变更工作。在药品经营企业审批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标准,对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一律亮红灯。通过实施gsp认证工作,我市农村药店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从店容店貌、药品分类陈列、设备设施到售后服务等方面均有很大程度的改善。市场的格局发生了新变化,一批效益差、管理混乱的药店被淘汰出局。

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我市上半年共有6家单体药店通过了gsp认证。为防止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后产生的管理松懈等现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我局对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职在岗以及药品分类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到目前为止,共对13家药品经营企业(7家连锁门店、6家单体药店)、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78家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及时;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严格按要求管理、gsp档案未延续等问题。针对企业未严格执行gsp的行为,我局依法对23家企业给予了警告,责令改正。同时建立了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档案,以便于对企业整改的情况进行核查。

2、加强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二类、终止妊娠类药品管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我们每月对裕民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二类、终止妊娠类药品的检查,严禁终止妊娠类药品在市场上非法流通。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企业检查,重点检查了购买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留存情况。

3、加快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做好日常监管扣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我市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我们印发了《市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创评实施方案》,并转发了市局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械日常监管扣分规定,至今以来已对79家药品经营企业、1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扣分监管,并在oa系统记录,有效地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当前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药品质量安全。

4、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我们组织辖区内在职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一年一度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药品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体检进一步摸清了药品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使他们自觉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行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5、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根据市局相关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严格实行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药品质量、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财务、统一网络信息、统一服务质量管理的“七统一管理”连锁经营模式。门店购进药品必须经总部审核同意,由总部统一采购。所有门店购进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必须在总部保存,总部对门店采购药品行为负责。通过半年的规范管理,现已有2家连锁门店转为单体,剩余24家连锁门店达到“七统一”的要求,达标率100%。

6、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商品分区管理。为规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所经营的普通商品、保健食品(专指“健”字号,“带蓝帽”的食品)、化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简称“四品一械”)的合理摆放,要求一是零售企业要将摆放商品的空间划分为五个区域,各区域之间必须有清晰的标识分隔,标识牌统一为绿底白字,标识牌大小根据店面大小确定,但不得小于15cm×30cm;二是同一组货架的上下只能摆放同类商品,不能掺杂混放,且保健食品区和普通商品区不能连在一起。通过规范,全市144家药店达到了这一要求,正确引导消费者购买不同商品,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着力抓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积极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一是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药品购销经营活动的规定要求;二是认真收集、分析各种信息线索,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严厉查处,并要按照“五不放过”(即对假劣药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对涉案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对案件原因不分析透彻不放过;对涉案人员未得到应用惩处不放过;对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积极发挥协查联合办案的机制,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三是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积极联合公安机关查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将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及时将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重要成果、成功办理的大案要案等信息上报。

2、开展电子监管数据的专项检查。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功能性建设的通知》,结合市局督办情况,我局开展电子监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据上传是否真实、完整、及时,视频图像是否及时上传,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目前,我市4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2份,电子监管平台综合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3、继续开展对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用耗材的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用耗材专项检查小组,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院(含中心卫生院)开展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四个环节:一是检查该类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正规、验收记录是否完整;二是检查该类产品的仓储条件是否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三是检查该类产品和供货商的合法性证明文件是否留存;四是检查该类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该定点医院产品仓储条件不符合产品贮藏要求和此类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执行有缺陷的情况,我局已责令该定点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在此次专项检查的期间内,我局将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对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的监管,确保耗材使用安全有效,确保此次惠民项目落到实处。

五、“三个创新”提升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水平。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帮助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层面,增强守法经营意识,通过“三个创新”提升了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水平。一是培训体制创新。争取了上级财政支持,完善了培训教育体制,继续教育培训不再向从业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不收证件工本费、培训书本等费用。培训通知方式全部通过qq群联系平台发出,体现出节俭办培训的精神。二是培训媒介创新。为了增加培训直观性,该局投入2万多元创建多媒体教室,培训再不是枯燥的,而是声、光、电全新的效果,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受。三是培训内容创新。此次培训分5期,每期4天,40个学时,涵盖听课、自学、考试等环节,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从业技能,药械经营知识、新修订gsp管理规范,药械稽查安全事故的案例和资料等知识。这些内容全是监管人员根据辖区监管实际确定的,并且自己制作多媒体课件,增加了培训的针对性。

通过继续教育培训,促进了执法人员与药械生产、经营、使用从业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了其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法律意识,有效促进了药械经营、使用行为不断规范,为以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与卫生局联合发文对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完善基层监测网络,完善了35个基层网报用户,各医疗机构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药剂科和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并确定一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下称报告员)。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参照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小组,并确定一名报告员。上半年我市共收集上报不良反应14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2例,均已完成上半年任务。

七、四举措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治理。

为进一步净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治理。一是加强跟踪监测。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监测,加强重点时期和重点时段监测,减少监测盲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店堂内外张贴或悬挂的违法广告进行清理,对质量可疑的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追踪购进渠道、监督抽验等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立案查处。三是加强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加强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开辟宣传栏等形式,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宣传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知识,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半年来,我局执法人员对3家药店的广告产品下达了强制下架书面文件,严禁销售广告药品,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暂行规定》给予各药店扣分处理,并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八、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机制,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效。

我市17个乡镇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站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明确了2-3名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各村(居)聘任了一名村信息员,目前,我市共聘任了35名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240名村(居)信息员,每名信息员每年补助350元,已全面覆盖至村(居),建立健全了市、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继续加强对协管员培训工作,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带教培训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哪个乡镇,就邀请当地协管员参加,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今年来,已带教培训协管员35人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中日益发挥重大作用。

九、是强化监管与促进服务相结合。

我市注重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以帮扶企业发展为目的,推动了食品药品产业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监管为了发展,监管服务于发展,监管促进发展”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九华药业实行新版gmp、新增120万合膏剂、320万合液体制剂项目、退城进园项目的协调工作;帮助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规范经营;制定计划,帮助裕民药业实现“两码合一,数据融合”,确保药品流向链条完整,增强了民营经济发展后劲,促进了我市医药产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十、201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半年,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自我完善,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出色。计划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仓储、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的安全有效。

2、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与处罚并重的行政执法原则,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位重点区域,以高风险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等为重点,以打广告频繁的零售药店、诊所等为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社会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大案要案,定要一查到底。

3、抓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医保整改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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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关店、换人、正面与医院开战等一场场赚足眼球的噱头战之后,尤其是经过整整一年多绞尽脑汁的苦苦经营之后,医院药品市场这块大蛋糕依然难以撼动,曾经野心勃勃的大小药店终于开始放弃幻想。目前,广东药房进入了真正的实力拼比阶段。

部分药房靠租金求生存

细心的人会发现,今年报纸分类广告中“药店转让”字眼屡见不鲜。尤其是一向行事“神秘”的三九药房挂牌出让,不禁让不少行外人士感到疑惑:药店真的已经到了难以维系的地步了吗?

记者了解到,药品零售行业竞争加剧、生存日益艰难,除了开店越来越多、大家互相挤压利润之外,还和平价药房的冲击、抗生素限售令以及gmp认证等政策和环境有关。药店行业的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在这样的挤兑中,受影响的主要是单体药店和经营不善的部分连锁药店。对于其他规模比较大的药房,真正遇到困境的,主要还是经营管理不善所致。

除了三九药房,在广州最早打出平价旗号的“特别大”药房,业内一直在传其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五羊分店,记者看到其药房门店越缩越小,只有一条通道可进店。专业人士说,这是公司分租以获得额外收益的一种方法。

多元经营并倚重自有品牌

经过2004年的市场低潮之后,今年部分药房又活了过来,不仅加大了行业的整合力度,而且重新燃起了开店热。

广州本土的金康、外来扎根数年的老百姓以及深圳海王星辰,都是今年开门店数量较多的代表。

继去年国药控股让深司持一致药业股份后,今年一致药业再次控制国药90%的股权。而之前一直在业内流传将要被卖掉的二天堂同样似乎看见了曙光,近期在广东的不少地方可以看见其新开的门店。

药店重新活跃的另一个标志是,除了多种经营之外,经营自有品牌快速升温。金康在广州三元里新开的店中,保健品的陈列、品种有了很大变化,格外抢眼。据金康总经理郑浩涛透露:“我们正在探索创立自己的品牌,目前正在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来进行贴牌生产。”而一直以传统药材见长的采芝林也开始叫嚷要开卖化妆品。而老百姓大药房则大张旗鼓地开进了广州东山口,在开业之初,就明确表示“药材会有自有品牌”。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平价药店其实也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它是通过减少药品从生产到销售的中间环节,来压低药品价格。而经营品种的求全求新势必使自身的进货渠道复杂化,从而增加经营成本,丧失在成本结构方面的优势。

这也是为什么连锁药房盯上自有品牌以及化妆品的深层原因。

医院药品市场蛋糕难啃

由于目前的大额用药市场还是在医院,因此平价药店诞生之初就以“低价”向医院发起了挑战。但时至今日,医院的堡垒地位仍然没有被撼动。

尽管广州近几年所开设的平价药店,在药品零售终端不断掀起“降价风暴”,但广州医院占领药品销售八成份额的格局仍没有根本性改变,使广州医院药品市场没有受到大的冲击。根本原因仍在于中国医疗体制中以药养医的格局没有改变,医院也利用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先天条件,把守住各种平价药店入侵的战略要道。医院为了防止处方流失,防止病人外购药品,想出很多办法,如使用电子处方、代码处方等。因此,这些病人除了在医院药房购药之外,别无选择。

医保整改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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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我就上半年食品药品市场整治的情况做简要的汇报发言。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上半年,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在省、市食药监管局和县整规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本着重点突出,普专结合,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原则,强化监督手段,改进工作作风,找准工作定位,积极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和食品安全诚信等级评价准备工作,狠抓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为重点,多措并举,规范涉药单位管理。一是为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强化涉药单位的诚信意识,建立涉药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上半年,我局制定实施了《山丹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记分,对涉药单位实施信用分级评定(具体分为:信用单位、信用警告单位、不良信用单位、严重不良信用单位),分阶段进行汇总公示,针对实际得分,分别给予激励或惩戒。二是在全县医疗机构中启动开展了“规范化药房”创建达标活动,通过以乡为单位的动员培训,各级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对药品的储存、养护等硬件设施积极加以改善,各类为保证药品质量、合理使用药品的软件资料逐步得到健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趋于规范。三是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顺利开展,至5月上旬,共有12家单位上报不良反应报告表17份。四是“两网”建设稳步推进。在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上,鼓励、引导、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单位、个人在农村开办药店。全县8个乡镇115个行政村中,已有7个乡镇92个行政村建立了代购式和直配式相结合的药品供应网络,乡镇和行政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面分别达到了87.5%、80%。在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上,坚持日常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步,按照《张掖市药品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要求,于3月12日组织25名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假劣药品鉴别及举报知识的培训,使其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良好。

二、强化监管,重点突出,专项治理成效显著。一是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行为。上半年,我局加大市场稽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隐型眼镜、体外诊断试剂、非法制剂邮购、a型肉毒素、丙二醇、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药品等专项稽查和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前市场专项检查活动,集中治理整顿医药市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905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87户,责令限期整改32家,查处各类违规、违法经营案件36起,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1.6万余元,罚款3万余元。二是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加大对假劣药品的稽查力度。积极加入“北京金剑假劣药品信息协会”,采用北京金剑假劣药品提供的信息182条,收到省、市药监局查处假劣药品信息通知5期,涉及假劣药品90种。受理举报4起,查处以民族医药为名销售假劣中药材案5起,没收假劣药品41种,35kg。三是加大药品广告整治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与相关部门配合,依法取缔以群众集会方式进行虚假“药品”广告的行为2家,为群众挽回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四是积极配合全县“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实施,加大合理使用抗菌素的宣传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药品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已通过gsp认证的零售药店,严格监督其执行分类管理规定。

三、立足源头,强化监管,促进了药品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一是对进入我县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及销售人员严格实行资质审核制度。3月份,结合全县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规范来丹销售企业和人员的管理,确保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规范有序。至目前已审核登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8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6家,从源头上防止非法企业、非法药品流入我县,危害合法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二是全面落实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统一为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印发了《药品购进检查验收记录》、《医疗器械进货验收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记录》,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目前,绝大部分药品经营企业都按规定要求建立起药品购销记录,医疗机构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工作也得到明显加强,基本建立起了购进看渠道,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终端可监控的监管模式。三是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在05年“八统一,六评比”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在零售药店开展诚信登记记分评价制度,针对部分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后,管理工作滑坡的倾向,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跟踪检查,并对管理出现严重滑坡现象的6家药店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2家药店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理。同时严格落实零售企业季度例会制度,在适当范围对各企业的质量管理状况进行了通报,有效提高了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突出“抓手”职能,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作用,全县食品安全形式有所好转。至目前,共制定下发了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等各类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制度8项,出台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年度工作安排意见和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为做好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针对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市人大专题调研和群众举报的相关问题,向相关单位下发食品安全事件(问题)督办单3份,收到整改回复3份,使存在隐患和问题在有效时限内得以改正,使食品安全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等工作,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基本得到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小型医疗机构管理不严、法律观念不强、质量意识淡薄、基础设施条件差的问题相对突出,具体表现是:药学技术人员匮乏,对药品的性能、储存、养护知识掌握不够,药品储存条件差,难以保障药品质量;药品质量验收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尚待进一步健全。

五、对今后市场整治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措施

医保整改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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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了综合监管职能,切实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

1、出台了《麻城市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并发到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全市20个乡镇办。

2、组织召开了6次(每月一次)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一是传达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二是进一步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三是组织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吴官正同志的讲话和国办发[xx]20号文件。四是认真安排小结了每月的食品安全工作。布置了下月的工作。

3、调整了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出台了新的《麻城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相关部门的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了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水产局等单位.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4、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会议。会议由麻城市常务副市长主持,分管安全的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市政府与各乡镇办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落实了各乡镇办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

5、组织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市会展中心举行了开幕式。宣传周活动有声有色。

6、部署了麻城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对各部门活动开展了认真的检查、督办和调研。5月份国家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文件下发后,我们迅速召开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使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6月15日开始,我们组织对各部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检查督办正在开展之中。此外,我们还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进行了调研。

7、出台了《麻城市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讨论稿)建立了规范、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事故评估和调查处理制度。

8、创办了《麻城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已出刊一期。

9、已建成市、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市级有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监管、乡镇有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还有食品药品协管员,村级每村都有食品药品信息员。

二、强化了药品重点监管,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今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是解决监管薄弱环节的问题。为此,结合麻城实际,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们采取了有效措施,强化了重点监管。

1、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

①制定了方案,成立了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②到市广电局,和有关人员宣传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的有关规定,并和市广电局达成协议,凡以后到广电局要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必须先到我局进行审核登记,并将广告光碟在我局进行播放。播放后,我局认为内容真实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我局广告审查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红章后,广电局才能。

③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广告专项清理。一是看是否了违法违规广告。二是广告药是否在药店设有专柜,是否有出租、出借、转让柜台。撤销了违法违规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

④凡外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以召开产品推介会为由在我市开展宣传活动,必须先将有关宣传资料送我局审核,我局再派人到现场进行监督。

截止目前,广告整治方面,我局已立案10起,查处涉案金额4万余元,罚没金额4万余元。

2、开展了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邮购药品、非法添加药品活动。今年,我们加强了与邮政、铁路等部门的联系,加大了这几个方面的打击力度。

3、开展了一次特殊药品、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特殊药品一直是我们监管的重点中,为了巩固特殊药品监管的成果,积极配合从上到下开展的“关爱女孩”活动。今年4月15日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特殊药品和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制订了《麻城市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警示牌》,要求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在显眼的位置上墙。进一步规范了特殊药品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

4、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去年,我局在药品、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做了一定文章,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了扩大战果,今年我们在全市又开展了一次药品、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检查正在进行之中。

5、继续推进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日前,我们已建立了市、乡、村“三级三层”为主要形式的药品监督网络,在每个乡聘请了2名协管员,在每个村聘请了1个信息员。并每月召开了一次协管员会议。目前,我市药品监督网络覆盖了100%的乡镇和100%的行政村。此外我们还规范了乡镇卫生院的代购药品的行为。在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方面,我们积极发展村级药店,上半年共新批药店 个,全部在乡村。我们已起草了申报药品专柜的程序,验收标准。现在正在发动乡镇中心药店在乡村办理药品专柜。目前,我市供应网络覆盖了100%的乡镇和 %行政村。为了使药品供应网络一目了然,我们正在局机关内建立起麻城市药品的供应网络示意图。

6、开展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安全信用分类档案的建立,我们已给全市1家药品生产企业,162家药品经营企业,19家乡镇卫生院,9家市级医疗机构,3家制剂室建立了诚信档案。 共2页,当前第1页1

7、完成了乡镇药店gsp申报工作,加强gmp、gsp认证后续监管。今年是乡镇药店认证的最后时限,为了帮促药店,我们集中对乡镇药店负责人进行了2次专门培训。目前乡镇药店已全部完成了gsp认证申报工作。为了克服认证的松懈、麻痹思想,我们加大了对邦宇药业和已通过了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督察。日前已对邦宇药业和已通过了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普遍进行了2次以上监督检查。

8、加强对医院制剂室监管力度。结合《医院制剂许可证》换证工作,加强对全市三家有制剂室的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并积极帮助他们对照换证标准完成制剂室的改造、完善各种制度,如期申报 换证资料。

9、如期完成《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资料的审查申报。根据省局关于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

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麻城市共有5家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换证,我们及时通知有关 企业组织申报,并认真把好资料初审关,于6月30日前如期完成了资料申报工作。

10、加强对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培训、宣传、指导工作。我局成立了adr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审查adr报告,把好报告质量关,下发文件,出台措施,下达各单位adr监测报告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强化服务。为使adr监测报告做到及时准确,我们共印发4000份adr监测报告表,发放给全市所有的药品监管相对单位。截止6月30日,我们共收集上报的adr报告

份。

11、加强了从业人员的培训。上半年,我们进行2次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培训药品从业人员300余人次。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台,对全市药品市场进行了重点整治和专项监管,监督检查涉药单位

个次,查处假劣药品

品规,货值金额60万余元,办案61起,罚没款20多万元。通过开展特殊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地专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整治等活动。大幅度提高了药品使用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我们大力推进“快速鉴别,靶向抽验”,上半年完成药品检验

批。其中检出不合格率为 %。

三、加强了自身建设,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为了保证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今年,我们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干部的学习和业务的培训。

(一)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在学习阶段,我们将每周五下午和星期六定为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系列读本和中央有关领导的讲话,在分析评议阶段,我们通过座看谈、交心谈心、征求意见、发放调查问卷,认真地分析了我们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地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整改提高阶段,我们将查找出来的问题表逐一分析到股室,责任到人,认真整改。三个阶段验收时,我局得分均在90分以上,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普遍得到了提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局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凝集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二)加强了内部管理。基本上解决了分流人员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的管理,今年,我们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性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机关各项制度。在执法方面,实行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局行政费用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上半年,我们通过再三努力,解决了分流人员的问题。药械技术服务中心与麻城康莱顺利了地签订了5年的合同。使“中心”有了固定的收入,人员工资基本有保障。此外,“中心”人员的人事保险,我们已与市人事保险达成了协议,7月份有望得到解决。

(三)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上半年,我局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都名列辖区前列。在宣传工作方面,上半年,我局在部级刊物上发表稿件6篇,在地市级(包括市网站)发表稿件42篇,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宣传任务。

上半年,我们虽然在各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距市局党组的要求、广大人民的期望仍有一定的距离。下半年,我们一定倍加努力,圆满地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

麻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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