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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64

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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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岗位之前,应该对企业的各种岗位名称进行规范,并写出“规范岗位名称一览表”;

2、岗位设置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a岗位工作重要性大(注:岗位工作重要性是指岗位工作与本部门的核心职能的接近程度。下同),工作负荷大;b岗位工作重要性大,工作负荷小;c岗位工作重要性小,工作负荷大;d岗位工作重要性小,工作负荷小。

3、当然,严格讲,制定定员一般是以工作日写实为基础依据。研究者(专家组或企业项目组成员)对职务操作现场进行实地观察、记录,进行工作日写实。根据工作日写实资料,计算每一个岗位的工时有效利用率。一般标准是:工时利用率在80以上,岗位基本满负荷,应该维持现有工作负荷;50—80,应该增加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30—50应该考虑兼任另一岗位工作;30以下,应该考虑撤消,工作由其他岗位兼任。对特殊岗位,做专门处理。这种方法虽然科学,但是,需要的工作量极大,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4、介绍一种较为简单的方法

(1)由最熟悉各岗位工作的人员组成研究小组,按照部门职能划分方案,将部门的所有职能分为核心职能、比较重要职能、一般职能;

(2)列出完成这些职能需要做什么工作,完成这些工作应该设什么岗位,列出可能有的岗位清单;

(3)对这些岗位的工作负荷进行估计,并将这些岗位按照a、b、c、d类进行分类;

(4)做出岗位设置与定员草案,报研究组组长;

(5)研究组组长根据行业特点、同类其他企业情况、自己企业的情况、自己的经验,对草案做出相应修改,交项目组;

(6)项目组将各研究小组的方案汇总,交领导小组;

(7)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定稿。

(8)将岗位设置与定员方案在全公司公布。

(9)职务说明书编写的培训。

5、注意问题

(1)“精干、高效”是岗位设置的首要原则,研究组有关人员应该以严肃、负责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

(2)初次定下的岗位设置与定员方案肯定带有草案性质,运行半年后,要进行调整,为给下次调整提供依据,在第二年拟实行“工作日写实”制度,具体实行方法如下:

由专家组进行工作日写实方法的培训,并提供工作日写实的标准格式;

给每一位员工发放工作日写实日记本,并在工作现场设置工作日写实挂版;

规定每两个小时记录一次。记录内容为这两个小时内从事工作的内容、工作任务的来源、工作地点、服务对象或协作者姓名、工作成果形式、成果认定者姓名等;

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记录的,在事后尽短时间内补记;

记录后,一律把写实本挂在挂版上,供任何人翻阅;

项目组成员进行巡回检查,并对每一个写实信息进行真实性评价,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

每个月评价一次,将写实记录本收齐,由项目组进行综合评价,计算出每一个职务的工时有效利用率;

将计算出的工时利用率张榜公布,接受员工的咨询与质疑,由项目组进行答疑;

计算自实行开始4个月或5个月的平均工时利用率,以此为依据,进行岗位设置与定员的调整。

岗位设置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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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创新,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对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事业单位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将岗位设置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实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

2000年以来,国家出台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等系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提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006年,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发展。国家人事部制发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文件。根据国家政策,省、市、县分别印发了鄂办发[2008]1号、十办发[2009]14号和溪办发〔2010〕50号文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行了部署。

目前,在教育事业单位推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有利于建立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入岗位竞争转换用人机制),有利于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行开招聘的选人用人制度)。

二、实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与职称评聘分开、工资改革绩效工资改革有什么联系?

2002年以后,教育事业单位依据国办发[2002]35号文件《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精神,推行了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职称制度改革(职称改革),目的是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进一步打破论资排辈、不思进取的思想观念,营造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择优聘任、鼓励创新的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2006年实施的工资改革、2009年实施岗位绩效工资改革等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把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待遇随人走)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待遇随岗定),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进行了配套,并明确规定在没有按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只能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

目前,推行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组织引导教育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包含其中,是2006年岗位工资改革和2009年的绩效工资改革的深化和完善。

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内容、目的、原则、范围是什么?

1、基本内容。推行“两项制度”即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实现“两个转变”,即管理上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用人上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

2、基本目标。以建立岗位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3、基本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原则;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原则。

4、实施范围。经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校)和局属二级单位)。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办教育事业在职在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含特岗教师)。

四、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岗位如何设置?

1、岗位类别设置。教育系统岗位类别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其中,管理岗位指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2、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设七级至十级4个等级,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和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9个等级,其中,高级设置五级、六级、七级3个等级;中级设置八级、九级、十级3个等级;初级设置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3、岗位控制。依据全县教育事业单位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在册正式人员数量等因素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超岗单位按编制数核定,不超岗单位按现有人数核定),其中,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高中、中职、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

全县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总量控制在0.5:4:5.5以内,其中,县一中、县二中、县应用科技学校、县实验中学、教育局属二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2:4.5:3.5;其它初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1:4:5;小学及幼儿园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5:5。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助理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4、岗位条件设置。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其中,基本条件是任何人员上岗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取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在下一级岗位聘任三年以上),具体条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制定。

五、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是什么?

1、职责划分。政策规定: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县教育局是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单位(学校)是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按需设岗,严格程序,自主组织岗位聘任。

2、工作程序。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程序:①单位(学校)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含岗位设置控制数及工作实施办法);②报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③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修订单位(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含考评细则);④广泛听取职工对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提请单位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⑤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集体讨论和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县教育局审核,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⑥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岗位设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如何处理好岗位设置管理中的岗位聘任问题?

1、聘期与管理问题。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原则上以单位(学校)自主组织聘任。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学校(或教学点),乡镇中心学校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专业技术人员聘期统一定为三年。按照核准的结构比例,岗位有空缺的,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在岗位控制数内),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逐步到位。

实行岗位设置后的单位必须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聘任缺岗人员,没有空岗不得聘任和调入人员。聘任期内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待本届聘期结束后参加下一届竞聘上岗,不得直接聘任。

聘用合同期满后,学校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对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解聘、竞聘和岗位调整等决定。

岗位聘用原则上采取逐级晋升的方式,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并符合破格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2、首次岗位聘任问题。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在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使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通过竞聘,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能竞聘到高等级岗位的人员,过渡到相应职级最低等级);在单位未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超编超岗没有空岗),不得新聘人员;以后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等办法过渡,使人员结构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在过渡期内,现有人员结构超过核定的岗位总量20%的单位,一般不开展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3、关于岗位设置待遇落实问题。对符合政策规定,按照工作程序,经过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和县人社局认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按照工作人员的新聘岗位等级,从认定的次月起对调整、晋升岗位等级的聘用人员按程序审批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单位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按新聘任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工资待遇;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学校,人事、教育、财政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

4、关于岗位聘任“一票否决”问题。对基本条件不合格、聘期内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有一年及以上不合格者,聘期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或事假超过45天者,实行岗位职务聘任“一票否决”,只能在同职级最低等次,或者低于原职务岗位聘任。对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如何抓好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影响广泛而深远的制度创新,既要坚持改革的方向,又要注意处理好与现行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减少与现行制度的矛盾和冲突,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平稳过渡、顺利实施。

要准确把握政策,广泛动员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

要按照“先入轨、再完善”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推进,首先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度先建立起来,先入轨运行起来,保持队伍稳定;

要科学制定设置方案和实施细则,严格工作程序,阳光操作,民主决策,公平竞争上岗;

要坚持基本原则,严格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政策;

岗位设置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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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的通知》(x办字[20xx]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xx办字[20xx]17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x(局长);副组长:xxx(纪检组长);成员:xxxxxx(二)组织动员

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三)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2、召开职工大会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岗位设置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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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省、市及我区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争年11月15日前在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财政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范围。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实施的单位范围。

(二)人员范围

1、纳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2、事业单位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方法步骤

按照年我区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8月1日前)

1、组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卫生、房管、市容等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设岗办成员由人事、教育、卫生、房管、市容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采取脱岗方式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对全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出布置安排,加强对全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组织协调。

2、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区各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在全区动员会议之后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本系统、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要及时梳理归纳,深入分析研究,切实掌握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前做好设岗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学习宣传,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区领导在全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使广大职工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方法要求,深刻领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题,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文件上网宣传。

3、组织专题培训。全区动员大会结束后,组织区属各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规定,明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为顺利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日一10月25日)

1、制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所属类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及行业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相关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主体岗位,确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内部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设置,研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南昌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和《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2、上报核准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核准表经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上报市人事局核准。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岗位类别、等级划分,结构比例等级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设置工作程序是否合适,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等。

3、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市、区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后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4、开展岗位聘用

各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每个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

5、拟聘人员审核备案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竞聘后,填写《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连同证明符合任职条件的相关材料,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核准或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聘用合同鉴证。

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的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认定阶段(10月26日一11月15日)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要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建立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档案和台帐,其认定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后,按规定程序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认。对经确认按政策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从确认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抓好实施和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人事、纪检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部门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业务熟练的人员,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各单位的机构成立情况要及时报送区设岗办备案。

2、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区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与自身担负的职责任务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发展。

3、精心组织、稳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好各环节的工作,妥善处理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推行聘用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在首次开展岗位设置时,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做到既积极推进,又稳慎实施,确保职工、单位、社会的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岗位设置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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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10.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12.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6.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7.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18.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0.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4.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5.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2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9.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30.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3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2.地(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3.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4.直属机构中垂直管理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人事部备案后,由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属机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六、岗位聘用

35.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6.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7.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38.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9.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0.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4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4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4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组织实施

44.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5.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6.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精神执行。

4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48.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岗位设置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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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机构改革第二年,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看齐意识、大局意识,拥护机构改革的撤并,完成好人事部门分配的岗位工作。一年来,我始终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立足岗位奉献。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学”为基础。在人事工作是政策性强的工作,人事政策掌握不全面成为了我工作中的短板。为了更好地履行人事处综合岗位的职责,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种文字材料的任务,我着力专注于人事政策法规的学习。一是坚持自学。主动参加各种学习,上网查找、购置各种资料进行自学,拓展对人事政策历史性和连续性的理解能力,丰富知识储备。二是虚心向周围的同志学习。人事部同事都是人事工作的老同志,有丰富的人事工作经验和处置人事问题的工作方法,我经常向他们请教,虚心学习,不断提高。三是注重总结积累,在实践中学习。随着工作的推进,我逐步熟悉了人事工作的各项业务,初悉了人事工作的部分政策性法规,在处置中心各类人事问题中,不断学习交流,锻炼了我的能力,促进了实践与专业知识的结合,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二、以“做”为关键。今年,按人事部岗位职责,我负责综合文字、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和聘用制人员管理等项工作。

(一)综合工作。全年共承办起草上行下发文件xx余份次,配合完成各类人事综合性处置性工作xx次。

1.在部门领导的亲自指导下,在全部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完成岗位设置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和巡视工作整改意见,中心全面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成立了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人事部在党组的领导下,根据中心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中心为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分阶段、全面实施岗位设置工作。一是将中心各部门职责、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进行细化规范,制定《中心内设机构及各岗位职责表》,到各部门多次征求意见,划分职责,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二是完成人员身份申报核实;三是完成岗位的设置方案审批。根据中心现有情况,在审核基础上,由人社厅审批下发《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等文件确定岗位设置人员及岗位数量。四是制定实施方案。依据审批文件制定《中心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报党组会研究通过。2017年12月12日,《中心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正式下发。方案明确岗位设置实施范围和原则、公布了岗位聘用的条件、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实施时间,确保岗位设置工作循规有序进行。五是完成岗位个人申报。组织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根据个人意愿申报相应符合的岗位。六是对岗聘任。根据个人意愿及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12月25日,由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中岗位聘用的条件和规则排序、提交初步意见,报中心党组进行审核、评定、聘任。七是聘用公示。通过评定,中心初次聘任管理人员x人;专业技术人员x人;工勤技能人员x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社厅进行批复。通过岗位设置,中心进一步理清了人员身份和分类,理顺了各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夯实了人事工作的基础,为下一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提供了起步的根基。

2. 建立健全人事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人事部在中心党组的领导下,致力于建立健全起一整套管长远、治根本的人事制度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扎紧制度的笼子,以制度规范权力、规范管理,促进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在原颁布的《中心工作人员休假实施办法》、《中心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办法》、《中心出国境管理办法》、《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四项制度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心干部监督奖惩规定》、《中心干部年度考核评价规定》、《中心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中心干部任免工作规定》、《中心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中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规定》等六项规定,并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中心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夯实了人事工作的基础,建立起中心人事制度体系。

3.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党支部工作。全年红星网支部动态、组织生活发表宣传文档xx篇,图片xx幅,全面记录党支部的党课、党日活动,打造标准化支部。

(二)聘用制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的要求,中心加大编外聘用人员清退力度。积极鼓励编制外聘用人员到市场开展创业、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参加高学历的培训、参与各类编制内人员的招考等。加大编制外聘用制人员的分流力度,实现编制外人员的逐步缩减。出台《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每年末位淘汰x名,同时正在积极寻求更快解决问题的途径。

(三)职称评聘工作。今年职称评聘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为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人事部在党组的领导下,注重研究组织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不断创新、优化、提升。今年新开申请建立xx专业职称系列课题。二是积极向职能部门申请政工系列的岗位数。三是在申请进行岗位设置的情况下,申请今年申报高级政工师x人,有望在年底前通过评审,扩大了高级政工师的队伍。

(四)请销假管理。根据《中心工作人员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共申报审批休假xx批次,并完成平时考勤审核、年度报表申报等各项相关工作。

三、以“修”为重点。严以修身,诚以任事,切实履行担当奉献的光荣职责。今年人事部工作很辛苦,打基础的工作千头万绪,承担责任压力较大。人事部在部长和副部长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坚持以严和实的作风,攻坚克难,完成多项复杂而繁重的任务,切实履行一名人事干部和共产党员的职责。在人事部同仁们的感召下,我作为人事部工作人员多次加班加点、推后年休假期无怨言,将个人的利益得失放在中心利益的身后,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岗位设置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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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为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县审计服务站”,为县审计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现有人员7名,均为管理人员。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㈡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我局下属的审计服务站拟设置岗位总量7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主体岗位以审计、会计、工程、经济等专业为主的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6%,管理岗位占14%。

㈠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4%,其中九级职员1人。

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中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其中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1个。

2.初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其中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1个。

四、组织领导及实施方法、步骤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领导等情况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我局岗位设置工作领小组,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设置工作总体安排从2013年5月10日开始,6月30日完成。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2013年5月10日—15日,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013年5月16日—20日,上报核准岗位设置方案至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核准、备案。

2013年5月21日—30日,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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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此次岗位设置管理坚持党委、政府调控管理与单位自主选择相结合,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四、政策依据

本次岗位设置根据定委办〔2010〕43号文件等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开展具体工作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区残联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区残联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共有核准的岗位总量6个,均为管理岗位,等级9级。

区残疾人康复中心3人,在岗3人,设单位领导岗位2个(9级职员2个),其他管理岗位1个(9级职员1个)性质为差额事业。

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3人,在岗3人,设单位领导岗位2个(9级职员2个)其他管理岗位1个(9级职员1个)性质为自收自支。

目前区残联两个下属事业单位无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占岗位总数的100%。

六、拟设置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经人事部门核准,结合单位实际,设立管理岗位6个。其中区残疾人康复中心3个,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3个。岗位设置严格按照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职数和内设机构职数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置这些承担管理任务的岗位,将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也是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一)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三)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

(四)按规定程序完成岗位设置,按核准权限上报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从次月起兑现相应等级工资。

八、组织领导

成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竞聘工作,并协调、处理岗位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组成人员如下:

九、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

本次岗位设置分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聘用工作将于2010年底全面完成。

岗位设置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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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3.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实施方案,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1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2主要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

5行业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6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经批准,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7.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

8.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到十级职员岗位(附件1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9.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10.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附件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市属暨区县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11.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岗位设置。

具体改革办法待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发后组织实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市属事业单位为244县、区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36.5具体控制标准另行制定。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目标为:全市总体控制目标是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4∶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辅助岗位。13.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

主体岗位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0%。两个以上主体岗位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辅助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体岗位的等级。

三)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设置

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4.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15.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任职应符合本实施方案第2125条规定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或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业内同行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其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16.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应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的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将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17.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报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确定。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条件的人选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提升服务水平,18.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附件1

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全市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左右。

五)特设岗位设置

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19.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并填写《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申报表》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后,20.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且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1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

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2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急需引进人才的

3其他确需设置的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2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2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1五级职员岗位。

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2六级职员岗位。

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

24.四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25.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省和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2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7.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3学徒期满。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程序及权限

28.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确定各岗位的类别、名称、等级,1编制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控制标准。并填写《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3

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2岗位设置方案核准。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后。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3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通过;4广泛征询意见。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

5组织实施。

29.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实行核准制度(附件4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市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

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2县、区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

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县、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

由其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3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的直属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核准。4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

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30.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31.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2.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本实施意见第2829条规定申请变更:

须对本单位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及机构编制增减。

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2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

六、岗位聘用

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33.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要严格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34.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3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5号)关于印发<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通知》办字〔〕11号)关于市市直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黄政秘〔〕8号)和本《实施方案》及行业指导意见,35.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抓紧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已经实行聘用制度。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36.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无空缺岗位的情况下,不得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3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核准,并执行主要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原则上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职责任务的不设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限额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岗位等级,38.事业单位接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应根据所聘岗位重新确定岗位等级,39.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的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并对聘用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变更,4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变换工作岗位的应具有所任岗位规定的任职条件。从变换后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41.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七、组织实施

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42.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4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44.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依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45.各区、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市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岗位设置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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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行新定员方案和岗位序列调整方案的背景

1.优化安钢人力资源配置的需要

安钢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结构调整的铁前配套项目相继竣工投入运行或具备投运条件,形成了炉机产能匹配的铁钢材高效生产线,需要对现有人力资源配置调整优化,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2.应对行业危机,落实职代会精神的需要

随着钢铁行业形势的日趋恶化,安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和考验,集团公司六届一次职代会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的工作目标: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推行扁平化管理,根据各单位定员情况,核定工作额度,实现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要完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盘活用好人力资源,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3.完善职业发展通道的需要

为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生产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专业技术人才”和“操作技能人才”的评选模式,改革职称聘任管理模式,理顺专技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含量高的操作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关系,拓宽三种职业发展通道,对管理、专技和操作三类岗位序列进行细化、调整和延展。

4.全面定员工作的前期调研和分析

公司定员工作小组从2008年4月份开始,先后对主体生产单位、分公司、事业单位所属的科室和车间的管理、专技及操作岗位,以及机关部处室的操作岗位进行了岗位调研和分析,在明确岗位职责、劳动强度、劳动环境、责任区域、操作程序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量、工作特点等因素,开展岗位分析、岗位对标、岗位评价,采用多种经验对比数据,在借鉴同行业先进组织定员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安钢自身企业文化特色及劳动组织特点,对各单位定员水平进行总体平衡,特别是二级单位机关科室设置和管理专技岗位定员配置的平衡性,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结合安钢生产经营实际、进一步提高劳动效率、进行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挖掘人力资源潜力的全面定员意见。

二、新定员方案的制定

1.印发核定定员文件,明确指导思想以及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原则

2012年初,根据集团公司六届一次职代会精神和生产经营需要,集团公司决定核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出台了《关于核定机构和定员的通知》,明确了核定机构和定员的指导思想:继续按照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要求,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推进组织机构高效运作,持续提升管理能力;明确了组织机构设置原则:按照扁平化的目标,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逐步规范管理层次,缩短信息传递途径,提高管理效率,不断优化机关部(处)室及二级单位组织架构。

机关部(处)室科室机构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强化专业管理,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加大管理幅度,避免职能交叉、重叠,归并相同或相近业务,形成高效化的机构设置方案;二级单位机关科室和车间设置方案在对生产经营流程职能分解、业务范围适度划分的基础上进行确定,其机关科室依据定员人数设置三科一室或两科一室,生产车间依据生产工艺和规模来设置,并通过加大管理幅度或延伸管理等方式合并定员不足100人的车间。

按照“精干高效、以责定岗、以岗定员、一岗多责”的原则配置各岗位人员:机关科室实行一科一长制,车间管理岗位人员配置依据其操作岗位定员人数核定;专技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采取明确界定岗位职责、分析优化工作流程、饱满工作量的方法来确定,其中机关部(处)室专技岗位人员配置在现定员基础上核减10%,并对业务流程相似、岗位性质相近、工作量不饱满的岗位进行撤岗、并岗、兼岗;操作岗位在前期全面定员的基础上,辅助岗位按7%的力度核减定员,并大力推行巡检制,实行撤岗、并岗、兼岗,进一步挖掘人力资源潜力,提高劳动效率。

2.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引入二级单位共同参与的方式,圆满完成新定员方案

本次定员核定引入二级单位共同参与的方式,在部长直接领导下,以规划编制科专业人员为基础,邀请各单位劳资科长参加,共同组成公司“定员工作小组”,并根据本次定员核定工作的侧重点,组成科级机构、管专定员小组和操作岗位定员小组及数据整理小组,各有分工,互相协助,编制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实行例会制,定期对各个小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和通报,共同讨论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一解决办法和意见。

本次定员侧重生产基层信息调研和分析。为此,定员小组采取了如下工作步骤:首先,请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信息化管理现状,梳理并优化管理流程,提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意见报相关定员工作小组。其次,定员小组听取各单位主管领导介绍,了解其思路,并查阅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工资表、考勤表等资料,与单位岗位调查相互印证、去伪存真,整理出分析调研资料,从管理流程入手,对机构、岗位设置和定员进行核定。再次,各小组邀请相同或类似工作性质的单位劳资科长进行讨论,统一定员思路,汇总初步方案向部长汇报后并与各单位见面征求意见。最后,由各定员小组分别对单位反馈意见进行归纳整理,报部里统一讨论分析、调整、完善,确定了各单位机构设置和新定员方案。

三、新定员方案的推行

1.同步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为配合新定员的推行,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专技、操作三种职业发展通道,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公司决定改革延续了十余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操作技能人才”的评选模式,一并纳入岗位序列管理,不再单独评选;改革原来职称先聘任、后上岗的管理模式,采用先核定岗位等级和人数、竞聘上岗后聘任的模式;理顺专技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含量高的操作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关系。在征求意见、分类召开座谈会、意见反馈、兄弟企业考察借鉴的基础上,修订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出台了“岗位序列调整方案”、“首席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优秀技能人才评聘管理指导意见”、操作岗位“一专多能”管理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保证相应的人才激励政策稳步推行和实施,实行人才激励奖金投入,集团公司统一核算后计入各单位岗效工资总额或工资基数,由各单位作为推行新定员的辅助措施和工具,自主运用和管理。

2.制定了过渡期政策

考虑到安钢生产经营以及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减少新定员的推行阻力,制定了推行新定员方案的过渡期政策,在过渡期内逐步达到新定员设置,岗位序列的延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同步考虑新旧政策的过渡,顾及各群体个人利益,引导单位转变观念,理解并尽快启用新政策中的收入杠杆调节机制,调整关键岗位职工待遇,激励职工岗位奉献,为减员增效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3.做好推行方案的解释、准备、经验交流工作

公司正式推行新定员方案和岗位序列调整方案后,各单位也是特别关心,咨询电话接连不断,业务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各单位领导解释各种疑问,帮助各单位理解公司文件精神,同时起草了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流程:《过渡期内科级干部调整原则和工作程序》、《专业主管工作程序》和《专业主管审批通知》,为平稳实施岗位序列调整,确保顺利推行新定员方案做好了准备工作。并及时总结、适时推广,在全公司范围召开体制机制创新经验交流会,促进各单位主要领导转变管理理念。

四、推行新定员方案效果

这次新定员方案的推行,是2008年全面定员工作的延续,与之相比,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效果。

第一,梳理管理流程,压缩管理层级和机构,提高了管理效率。共梳理大的管理流程15项、查阅管理制度30项、压缩公司机关科室32个、压缩二级单位科级机构39个;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要求,整理各管理处室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明确其责任主体,制定出清晰标准,解决了一些管理处室与二级单位部门职责不清、具体岗位职责交叉问题。例如,与设备处、供应处共同调研分析,调整了备件材料配送流程,提高了配送效率,解决了仓储统管后的优化问题;协助计控处规范信息化管理流程,解决了信息化上线后双系统并行带来的相关岗位工作量的矛盾。

第二,精简两级机关管专和辅助操作岗位人员,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与原执行的定编定员相比,核减科级职数226人、专技118人(机关部处室)、操作1042人。

第三,明确责任主体,形成了二级单位主动减员良性机制。以往定员是公司主导,单位被动执行,各单位依靠外界约束,只能压缩和抑制定员膨胀的速度,而无法真正保持合理的定员水平。本次新定员推行“增人不增工资、减人不减工资”政策,按照新定员人数计发工资和奖金,从根本上使各二级单位成为提高劳动效率的责任主体和自我约束的实体,解决了定员动力问题,激发各单位自主采取提高劳动效率的各种途径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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