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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1 热度:31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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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三电”设施安全为目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部门协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为实现“平安奥运”,构建和谐奋进新,创造良好稳定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全力侦破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专项斗争期间全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比年同比下降50%以上,力争全部侦破部、省挂牌督办案件,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

(二)确保奥运会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影响奥运比赛正常进行,赛事信息安全播出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不发生其他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三)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无手续和超范围经营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各县、区要对本地区的废旧收购站点加强监管,摸清底数,集中查处破获一批非法收购生产废旧金属的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非法收购窝点,打击处理一批收赃销赃人员。专项斗争期间,各县、区要开展不少于3次的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四)逐步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三电”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高“三电”线路、设施“人防、物防、技防、空防”水平。年5月底以前,全市各级“三电”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专职保卫人员,逐级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五)切实提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专群结合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1、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安全高发势头。

2、依法取缔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3、建立健全专职保卫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保卫人员。

4、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包括盗窃、破坏军事通信设施和农用电力设施)案件高发问题。

5、其他危及“三电”设施安全的问题。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挂牌整治一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一批刑事案件。

四、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公安机关有关警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制订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具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本地本系统重点地区、案件、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及其他需要整治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整治重点,明确工作目标。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根据调查摸底的整治重点和案件线索,落实整治、办案责任单位,破获一批有影响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全面完成专项斗争工作目标。

(三)确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各县、区要围绕“平安奥运”这一工作重点,消除危及“三电”设施运行的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三电”设施正常运转。

(四)检查总结考核阶段。各县、区要按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特别是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成果。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

1、进一步加大对现行案件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对现行案件要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查处,对久侦不破的重大案件要进行挂牌督办,强力催毁犯罪网络。

2、进一步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对年全省挂牌督办6·21军事通信一级干线光缆被盗割未破案件,要加强督查,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各新闻媒体要在显著位置、重要时段、重点栏目,大力宣传“三电”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三电”专项斗争情况,对已破重大案件进行深入报道,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3、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力度。“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的重点县区要建立地区间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会战。对破获的重大案件,要快捕快诉快审。

(二)重拳治乱,严打销赃。

1、集中清查。各县、区要于5月下旬和8月下旬,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本地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及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对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市“三电”办将工作组靠前督战指导。

2、加强监管。各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处罚抄告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包括有进口废旧金属许可证的收购企业、站点)的监管。逐步建立废旧金属收购行业自律机制。

3、搞好协作。公安部门要组织“三电”企事业单位确定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治安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清理整顿;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废旧金属运输车辆的堵截盘查。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控。

1、加强调研摸排。要加强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的调查研究,摸排此类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建立此类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

2、加强巡逻守候。要将“三电”设施纳入治安巡逻守候范围,切实加强对重点线路和易发案重点路段、区域的巡逻守候,加强对可疑人员的排查。

3、加强联动联防。各县、区要把“三电”设施保护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在奥运前夕组织“三电”企事业单位和农村治保会、城镇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4、加强内保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三电”企事业单位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建立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

(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

1、广泛发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工作重点,要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通告、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拍摄放映影视短片、张贴挂图、宣讲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氛围。

2、集中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爱电日”、“5·17世界电信日”、举办奥运会等时机,集中宣传“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果。要适时召开新闻会,通报“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

3、奖励举报。各县区、各部门要会同“三电”企事业单位,公布举报电话、互联网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并按照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奖励有功人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破坏“三电”设施犯罪线索的积极性。

(五)督导考核,总结表彰。

1、强化督导。各县区、各部门和“三电”行业,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对省“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督办事项,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办理期限。

2、通报排名。各县、区各部门要逐月上报专项斗争进展及挂牌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战果及发案情况要逐月排名通报。

3、总结表彰。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完成挂牌督办事项或在整治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整治不力甚至推而不动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重大问题要进行责任查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三电”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三电”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实现“平安奥运”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电”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公安机关要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指导“三电”行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和巡线工作。

——综治部门要将“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考核,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

——通信管理部门要指导电信企业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督促电信企业建立专门保卫机构和专业护线队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

——工商部门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广电部门要指导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建立广播影视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广播影视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广播影视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电监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检查电力行业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本部门、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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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等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发〔2013〕1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住建办〔2013〕62号)、《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洪安发〔201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安全。

三、重点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建立健全的,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等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8、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的,非法从事储存、灌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的。

9、自来水取水口水源监测管理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

10、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管理中施工项目基本程序,各公园内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游乐设施(机械)质检证书、电路、仪器安全运行以及安全措施、责任人、安全监督人员、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四、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3年5月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打非治违”行为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建档,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上旬)。

各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执法,对住建系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局质安站根据重点内容要求,负责对管辖范围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有关规定情况、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

局建管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无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局市政处(一处和二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和非法从事储存、罐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强化自来水取水口水源检测,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完善应急预案。

园林局负责县区各公园的管理,重点检查园区内动火作业审批情况,各类游园设施运行安全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通道通畅情况,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完好情况。

7月份,由局质安站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和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局质安站。县住建局将根据行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处理处罚违法违规单位、项目和责任个人,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质安站,负责协调处理专项行动相关事宜。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联合多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肃查处,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决不手软。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三)突出监督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四)强化“两场”联动。要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推进“lbs”动态考核平台建设和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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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夯实社区治安基础,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议案》(第1号)。区政府按照议案办理要求制定了《关于办理<进一步夯实社区治安基础,全面推进平安*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为做好对《实施方案》的审议工作,法制工作委员会于6月20日组织工委会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初审,并征求了提议案领衔代表的意见。

我们认为,区政府在制定1号议案实施方案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小组,明确了负责组织实施的领导,确定了议案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实施方案》指导思想明确,能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针对当前我区社区治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抓住重点,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总体目标、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是可行的,法制工作委员会初审同意并建议常委会通过该《实施方案》。

为了使《实施方案》更好地得到落实,我们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

1.把夯实社区治安基础,全面推进平安*建设作为实施“中调”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来抓落实。社区治安,事关群众安危,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经济的发展。要在社区平安建设思路上实现战略性转变,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舆论宣传,搞好协调,明确责任,注重实效,花大力气,下苦功夫,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中调”战略的实施和城区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2.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效能作用。社区治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除区公安部门要全力打造治安工作的“天网”、“地网”,优化警力配置,加强打击力度,并认真负起整个《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的责任外,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居委会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同时通过进一步的宣传发动工作,及采取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法制教育,使社区每一个单位、每一户居民、每个人都达成共识,即管好社区治安,确保社会稳定,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治安共建活动。形成各方紧密合作、齐抓共管的治安工作合力,进而在社区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构筑起一道群防群治的铜墙铁壁,有效地遏制案件发生,全面落实社区治安工作任务。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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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全面加强法治邮政建设的意见》和省邮政管理局党组、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精神,进一步明确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思路及措施,扎实稳步推进全市法治邮政建设,全面推进全市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以下方案。

一、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全市法治邮政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法治邮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以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为出发点,坚持依法治邮,坚持驱动创新,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有邮政行业的能力,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全市法治邮政建设进程,使法治邮政建设为普惠邮政、智慧邮政、安全邮政、诚信邮政、绿色邮政提供有力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

总体目标:在遵循全面加强法治邮政建设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力争把市邮政管理局建设成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开放、文明、特色的政府机关,打造一支严格执法、文明服务、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邮政行政执法队伍,努力提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具用品生产企业的依法经营能力,营造全市邮政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树立全市邮政行业形象,全面提升邮政行业的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全市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增强行业法治观念

一是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飞信平台等多种媒介、多种形式加强邮政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和普及,通过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每月十问'等主题教育活动和法治宣传日、世界邮政日等重大节会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宣传效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督促引导企业加入qq群、飞信群,关注门户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不断丰富充实宣传内容,建立法律宣传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力量和宣传经费的保障和投入。三是提高企业参与程度,督促企业主体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企业对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的抽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企业参与普法宣传,不断增强企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四是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案例在全市邮政行业范围内的通报,督促企业落实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梳理依法经营的法治理念。

(二)加强行业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法治邮政建设内涵

一是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构建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体系,把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制观念、提升法律素养结合起来,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二是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涵和载体,与行业发展融合,与文化建设融合,与生产生活融合,建设邮政行业文化宣传墙、宣传长廊、宣传专栏和广告橱窗、宣传牌等法治文化阵地;发挥现代传媒作用,创设报刊、电视、广播网站法治专栏,制作法治台历、挂图、书签、桌牌、纸杯和邮政用品用具等宣传品,有效传播法治文化。三是积极发挥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的作用,引导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践行法治文化理念。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治邮能力

一是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努力由管制部门向服务部门、权利部门向责任部门、全能部门向有限部门的转变。二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学习,不断丰富综合知识储备,不断熟悉行政管理业务,不断熟练行政执法技巧,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演练和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各种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水平。三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

(四)加强邮政行政执法工作,巩固法治邮政建设成效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经许可经营、安全隐患较多、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性质恶劣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经营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服务质量差、影响行业情况、令不行禁不止等行为坚决予以整顿。二是规范权力运行,逐步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执法行为,不断提高邮政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及时公开专项检查内容、行政处罚案件、后续督查落实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及举报违法行为渠道,做到执法检查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公开。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细化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中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工作。

(五)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法治邮政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监管体系,接受省邮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与公安、国安、安监、工商、统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开展邮政行业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二是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充分发挥定西市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电商快递物流协会的规范引导作用,不断提升邮政行业与电子商务业、农牧业、制造业、文化旅游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的融合发展能力。三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积极发挥邮政特邀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报刊、杂志、网站和电台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行业文明建设,树立邮政行业法治形象

一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行业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二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用心监督管理,精心服务支撑,尽心提升发展。三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企业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企业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邮政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管理水平。四是把法治有阵建设同开展'最美快递员'、'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等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以文明带法治,以法治促文明,不断加强从业人员对邮政行业法治邮政建设的理性认识,逐步完成从学法、尊法到守法、用法的转变,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理念。四要促进从业人员对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所蕴含的秩序、公平、权利、义务从内心深处认同、信服、尊重和崇敬,形成对法治邮政的信赖感,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信仰。

三、全市法治邮政建设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负责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要成立企业法治邮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企业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组织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全面推动法治邮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

建立市邮政管理局与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之间的联动建设机制,根据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相关内容,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发动邮政从业人员投入到法治邮政建设的实践中;建立市邮政管理局与公安、国安、安监、工商、统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及时解决法治邮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终达到提高法治邮政建设水平的目的。

(三)加强评估考核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严格的考核机制,将本实施方案中的主要内容作为评量法治邮政建设的具体标准,准确评估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进展。做到既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又不影响企业正常的业务经营秩序,以适应法治邮政建设发展要求。

(四)加强奖励惩治

表彰奖励,表彰奖励、树立宣传在法治邮政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在开展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评选时,充分参考各企业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开展程度,并予以优先考虑获得荣誉称号,并对法治邮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第5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242个字,预计看完需要6分钟,共有250位用户关注,48人点赞!

一、总体目标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强化工程监管、改善施工环境为目标,以打击封门堵路、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深化渣土清运、扬尘治理、规范围挡等施工管理为重点,认真排查和整治影响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的各类突出问题,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持续发展,为我市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行业指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的原则。由施工项目所在地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建设、监察、规划、国土、司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并主动配合抓好整治工作。

三、任务及分工(一)由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供给装修建筑材料、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索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殴打他人、强拿强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影响建设领域施工以及以封门堵路手段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施工建设防暴打黑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接警后15分钟到达事发现场控制事态;及时调处纠纷,畅通举报、报警渠道,加强对建设工地的巡逻走访,确保建设工程施工不受干扰。

市委政法委督促协调市级公、检、法机关对相关案件依法快送、快审、快判,并于近期集中处理一批具有典型代表的违法犯罪案件和犯罪分子,坚决遏制危害施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势头。

(二)由市建委负责,排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从企业或个人手中承揽建审手续不完善的工程,以及商品混凝土公司、施工机械租赁公司向违法工程提供商品混凝土和租赁施工机械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依法给予停业整顿、暂停招投标资格、不予备案登记、降低甚至注销资质等相应处罚。

(三)由市市容园林局牵头,市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加强施工渣土清运管理,严肃查处手续不全、违反规定时限、超速超载等违规清运行为,严厉查处渣土黑车及不达标车辆。对擅自拆除渣土车限速装置、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严重违章行为,予以高限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要吊销运输公司资质及驾驶员驾驶资格。同时,由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建筑材料供应、土方拉运等指导价格。

(四)由市建委、市城(棚)改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局、市房管局、市地铁办、市市容园林局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建设工地围墙围挡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市政、地铁、拆迁、园林等建设工地进行清查、整改;严格落实建设工地出入口车辆清洗设施、道路硬化的监管责任,未经清洗或清洗不净的车辆严禁上路;严格检查建设工地办公区和生活区路面落实硬化、绿化和美化规定情况,责令违规单位停工整改并依法处罚。

(五)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市容园林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配合,按照城市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强化建设工地扬尘及噪音污染的综合治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六)由市城(棚)改办负责,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质监局配合,加强和完善城(棚)改工程项目的监管,全面查处违法、非法的城(棚)改工程项目,对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的依法进行处罚。

(七)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市政府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区域整治活动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干部和派出所干警三级联合包点制度,开展“一组一工地”包点服务活动。

(八)由市监察局负责,根据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各区县、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对在专项整治期间有关职能部门越权监管、不规范执法等行为予以纠正和规范,对政府工作人员插手工程建设的违法、违纪行为从快立案调查。

四、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活动从至,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整治重点任务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

(三)集中处置阶段: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要求,依法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违法建设行为予以打击和处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前三个阶段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纳入日常工作。要结合专项整治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按划分的整治阶段及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文件(含电子版)形式报市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建设领域施工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一部署和督导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活动方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联络员、信息报送、联合巡查等制度。各单位专项整治方案、领导机构及相关措施于前报市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突出对以暴力、涉黑等手段干扰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排查打击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出警、及时处置,不断改善建设领域施工环境。

(三)完善工作机制。要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两打击,一整治”活动和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并得到长期保持,使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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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三级联动,倒逼责任压实。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我乡坚持党委政府主导、村居具体落实、理事会和小组抓日常管护的三级联动机制。实行干部服务工作法,包村班子成员牵头,驻村干部联合村干部组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队,全部下沉到村一级,直接参与挂点村的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工作,乡整治办负责全覆盖督查,督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难度大的由乡人居环境整治攻坚组负责,把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做实、做细,倒逼整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任务,确保整治到位。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莲塘村紧紧围绕《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村庄规划等重点任务,全方位开展整治工作。注重整体规划,严把工程细节,以整村推进为抓手,全面提升村内基础设施。以“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为目标,大力实施农房整修、道路硬化、改水改厕、杂物清理、外墙粉刷、穿靴戴帽等基础性工作,农户房屋提升方面,拆除空心房5.82万平方米,改水改厕53户,硬化入户便道及门坪164户,立面改造336户;公共设施建设方面,铺设沥青路5.2公里,新建公厕4座,安装路灯125盏,建设篮球场 1个,休闲广场2处。

如今,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做到“四无、四净”,100%农户实现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分散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完成了村庄整治,巩固和深化大坑村示范点后在莲塘村“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片打造”的格局,实现了“七改三网”和“8+4”公共服务设施。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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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为依据,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核心内容,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使村(居)委会建设步入法制化轨道,将村(居)委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村(居)民自治必须抓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核心内容,切实保障村(居)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利益。

(二)村(居)民自治必须坚持与抓好城乡和谐社区工作相结合,促进城乡社区经济发展,维护城乡社区社会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国家在城乡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村(居)民自治的基本内容

(一)基础工作深入扎实。村(居)两委高度重视自治达标工作;利用各种途径宣传自治达标工作的意义、村(居)民参与村(居)务管理积极性高;各类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二)村(居)级组织健全有力。村(居)两委班子团结协调、有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村(居)两委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自觉接受村(居)民监督;村委会下属机构、村(居)民小组组织健全,工作有力。

(三)民主选举公开公正。民主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干部,依法搞好村(居)委会班子建设,村(居)委会干部由群众直接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

(四)民主决策科学规范。建有完善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制度,议事规则清楚明了;重大村(居)务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决策的事项得到有效的落实;依法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有健全的联系户制度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五)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有规范的民主管理制度,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法实用,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实施效果好;集体财务收支按程序审批,村(居)委会换届后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民主监督切实有效。村(居)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村(居)干部制度、村(居)干部激励约束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在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有处理结果;每年对(居)村干部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居)干部,有处理结果。

(七)村(居)务公开全面扎实。设有规范的村(居)务公开栏,村(居)级财务和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能及时按程序公开;丰富村务公开的内容,由事前公开向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公开方案的提出、审核和实施有严格的程序;无弄虚作假现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释和答复;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居)民民主理财小组按民主程序产生并发挥作用。

(八)村(居)级档案规范齐全。村(居)组织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各类台帐资料齐全,管理有序;有档案室(柜)、分类存放和专人管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5月份)。

要利用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选举办法》和我市关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各镇乡、开发区、街道成立村(居)民依法自治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村(居)民依法自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干部群众的公仆意识、群众观念、集体观念和依法治村(居)观念。

第二阶段:健全组织、建章立制、全面推进(6月—10月)。

按照我市《关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的实施意见》,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认真检查村(居)委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和村(居)民代表会等组织的设置和健全情况,真正形成以党支部(党委)为核心、村(居)委会为主体,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强有力的组织体系。选好村(居)民代表,村(居)委会要对当选者颁发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村(居)民代表证书”,并将代表姓名及照片张贴在村民代表议事室的醒目位置,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等途径,拓宽村(居)民代表的知识面,提高村(居)民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完善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把村(居)民代表会议作为村(居)级组织建设的重要一环努力抓好,切实保证村(居)民代表会议对村(居)上重大事情的决策、管理、监督作用的发挥。建好一个规范统一的村(居)务公开墙,一套完善、适用的管理制度。

要深入开展新一轮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今年是全国开展评选新一轮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之年。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要以此为契机,在抓好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全面达小康的同时,按照《一法两办法》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新一轮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力争全市村(居)民自治达标率保持在100%,确保年底我市再创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和争创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今年南通市政府、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命名表彰一批村民自治模范乡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各地要务必树立争先意识,切实按照检查验收标准,完善各项工作指标,积极组织申报,并根据时间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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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治委: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突泉”的工作意见》的要求,xx乡党委、政府决定从今年起至2007年底,在全乡集中开展建设“平安xx”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版权所有

为了进一步夯实我乡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平安乡镇”建设,关键要抓好“一二三四五”,即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加强三项建设、强化四条措施、建立完善五个机制。

一、围绕一个目标

创建平安乡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求真务实、全力推进,把乡镇建设成最稳定、最安全、最和谐的乡镇,让群众满意,力争在今后三年内有90%以上的乡镇(村屯)建设成为“平安乡镇(村屯)”。力争实现“六个明显提高”、“六个逐步下降”、“六个有效遏制”、“六个有力防止”,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做到“四个到位”:

一要抓领导,组织工作落实到位。抓领导,就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创建平安工作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抓领导在这里就是指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能够把创建“平安乡镇”这项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步推进。要进一步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其他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县综治办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下,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会议的现象。

二要抓氛围,舆论宣传落实到位。各村要充分利用农闲、节假日和人口比较集中的时间、地点,开展有关创建活动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和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并通过层层动员会、报告会、座谈会、讲座、致村民居民公开信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创建原则、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把握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真正把上级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村民居民知道怎样守法,不参与和自觉制止、斗殴、打群架等违法活动。要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建设“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居”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加快建设“平安乡镇”的步伐,在全社会形成建设“平安乡镇”、“平安村居”的浓厚氛围。

三要抓制度,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创建工作建章立制,进行责任分解。各村屯、街道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平安乡镇”目标的实现。各村居、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学校”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把建设“平安乡镇、村屯”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人。各个专项工作指导协调组及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平安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要抓示范,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认真抓好示范工作,对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并抓好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村屯街道要通过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推动“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两个重点

1、建立健全矛盾调解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各种矛盾特别多,各级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和化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要建立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依托,其它部门协同参与的调解机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月排查、月治理、月上报工作制度,乡镇(街道)每月向县综治办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要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对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把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乡综治办负责协调整合辖区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办和检查,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日常工作中,乡村干部在遇到纠纷时,第一个接到报案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马上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能够解决的就地解决,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要建立纠纷调处回访制,即乡综治办对乡村调处结案的矛盾纠纷,在每月例会上汇总登记,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乡综治办同村干部一起上门回访,进一步消除双方怨气,沟通思想。要建立每月综治接待日制度,即乡综治办、司法所及挂点包村干部在各村开展综治接待日活动,了解群众思想,预防排查矛盾纠纷。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创建平安工作一定要在提高“三率”上下功夫、见成效。宣传工作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平安乡镇”、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工作是平安创建工作的先行者,只有以浓厚氛围,加大力度,才能保证平安创建形成声势,健康发展;宣传工作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法宝,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是平安建设的主体,也是平安建设的最终检验者,要把上级部署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动员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之一句话,平安创建工作需要宣传群众为前提,让群众理解何为平安,如何创建。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宣传。群众理解了,才会认同;群众认同了,才能参与;群众参与了,才能实现创建平安目标。要达到共知、共识、共振,切实提高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与此同时,对宣传工作应该注意的是要把握系统性、节奏性、鲜活性、经常性、创造性,努力扩大宣传效果。

三、加强三项建设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村领导要坚持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关键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要求。要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待遇。在乡镇(街道),重点抓好综治委(办)建设,选好配强乡镇综治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创建活动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其真正成为领导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的坚强核心。要大力加强村(居)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建设,配齐人员落实待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在办公区域、集镇、交通要道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和防范,挖掘和整合各方面的治安力量,减少防范空隙,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在学校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管理机制;在企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农村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健全防控体系建设,切实预防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3、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由乡镇综治办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指导,以村治保调解组织及治安巡逻队员为骨干,开展治安巡逻。充分发挥治安巡逻队员的职能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创新激励方式,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和发展。治保主任要认真抓好责任区和所在村的平安创建活动,维护农村稳定。以相邻派出所和专兼职治安巡逻队为联防主体,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建立各种形式的防范队伍,开展治安巡逻,消除治安死角。版权所有

四、强化四条措施

1、强化打防控措施。从去年检查的情况看,群众反映较多的还是“两抢两盗”和聚众问题。要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增强打击整治实效。紧紧扭住针对乡镇、农村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多发财犯罪、制假售假犯罪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农民增收的各种违法犯罪,建立完善“领导包案”、“命案必破”等措施,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适时组织区域性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努力达到“整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对盗窃、等突出问题,继续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做到不蔓延、不反复、不回潮。健全完善“严打”长效机制,重点加强治安形势评估、工作决策部署和分工配合协作机制,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2、强化管理措施。要突出重点区域,把治安防范的立足点放在学校,预防青少年犯罪。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合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和教育;要严厉打击校园周边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学校治安防范水平。要突出重点人群,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严密管控外来人员的思想状况和所作所为,严防其违法犯罪。要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失学失爱等问题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逐个落实到具体组织、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亲身感受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要提高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探索“乡镇、村居矫正”新路子,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信号与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重新犯罪。

3、强化奖惩措施。各村要切实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动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奖惩措施,公平才能平安,公平才能和谐。各村要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对达到“平安村、社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标准的和在创建平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及时表彰奖励;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处罚;对已获得创建荣誉称号的单位,因发生重大、重大恶性案件,年度群众安全感测评满意程度下降幅度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强化保障措施。所谓的保障,关键是“三个到位”,即人员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和经费到位。乡党委、政府将重视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情况掌握、形势分析、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村要重视创建工作经费的保障,要按照平安建设考评标准所规定的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做到逐年递增,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要加大防控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出一点的办法,解决落实好群防群治工作经费。要在基层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活动中,认真落实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以基层的民主来保障基层的稳定。

五、建立完善五个机制

1、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

2、建立完善预警工作机制。

3、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4、建立完善督促检查考评机制。

5、建立完善综治领导责任机制。

此方案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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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严打”整治工作机制,提高打击质量和水平,确保治安刑事犯罪案件稳中有降目标实现

发案率的高低是衡量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的一项主要因素。乡政法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提高打击能力,遏制违法犯罪上升执着,确保治安刑事案件总体平稳,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瑾犯罪的高压态势,把集中打击、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和经常性的破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1、建立科学的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治安情况通报、公众安全感调查测评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各种犯罪,研究犯罪发生变化的规律和特点,准确预测犯罪态势,及时报告治安情况,为预防、打击犯罪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住所。坚持抓好乡每月定期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例会制度。

2、强化人民防线建设,加强隐蔽斗争,维护政治稳定。要立足我乡区位特点,突出对台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强化重点侦控和依法打击,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发挥军警民联防优势,有效预防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和情报窃密活动。加强地下宗教组织的教育转化,依法打击整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认真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持专案攻坚、帮教转化和重点控制相结合,坚决打击“”等组织的反动宣传和捣乱存破坏活动。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积极开展有害信息专项治理和非法卫星电视接受设施整治工作,坚决控制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

3、加大打击犯罪力度,提高打击实效。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财犯罪,因地制宜地适时组织开展侦破命案、缉枪治爆、打“两抢”、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要确定重点、挂牌督办,力争实现“命案必破”、“枪案必破”、“爆案必破”。对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要认真研究打击对策、组织专项打击队伍,坚决遏制其高发的执着,使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平安建设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4、加强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要继续把结合部、外来人口取信地、公共复杂场所、企业及周边、校园周边及“三道”沿线旅游景点等地区和部分为重点,确定一批刑事案件高发、治安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部位作为重点整治点,适时组织强有力的力量进行整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里重点抓好村居和单位的整治工作,村居和单位重点抓好重要角落、重要场所的整治工作。要认真总结近几年重点整治工作的经验,组建以党政和政治干部为主体的精干工作队伍,选配负责任的工作队长,实行基层五长“捆绑责任制”,认真落实重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达到“整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

二、扎实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筑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

5、按照区综治委《关于加强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逐条对照,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的防控工作责任。在继续抓好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构建农村三个层面的治安防控体系网络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打击的能力。

6、要继续扎实推进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以专群队伍为主体的人防网络、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的物防网络、以科技手段为重点的技防网络和内部单位防范网络等四个防控网络建设,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和落实各项防控责任,做到“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协防抓合力”,努力实现防控覆盖面有新的扩展,科技含量有新的提升,整体效能有新的增强的工作目标。

7、要进一步加强专业防范队伍建设,提高专业防范能力。在巩固和完善“三台合一”、“派出所警力整合”等现有警力机制和警力整合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民警管理、考评工作制度,重新调整、合理规划巡逻区域和巡逻责任,进一步整合防控力量,改进防控方式,努力做到指挥高效、信息畅通、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管理到位。要大力发展专职巡防队、义务巡防队、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每个村居、每个学校、每个厂企、每个单位都要成立一支专职巡防队或保安队,并规范对专职巡逻队和保安队伍的管理,提高整体素质。

8、要加大对物防、技防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投入力度,增强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治安岗亭、学校、厂企的报警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区防控体系建设的规划要求,认真制定年度建设规划,逐项抓好落实。积极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全力攻坚、加大投入,加强跟踪与督导,全面落实村民自防措施。

9、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各村、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的工作格局,统一组织规划辖区的治安防控工作,街道综治委有权组织、指挥、检查、督促辖区内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做好治安防控工作,根据区综治委的文件精神,乡综治委有权对辖区治安防控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批评和建议综治“一票否决”,把辖区的治安状况与各单位的一把手的责任挂钩起来,实行“捆绑责任制”,同奖同罚。乡将组织开展“刑事零发案村居”和“村居好书记、好主任”评选活动,对工作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给予重奖,工作落实不好的,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10、全面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村级“平安协会”、“流动警务室”、“民警驻村、巡防、包片责任制”、“成立护村队”、“安装十户联防报警装置”、“建立村户联防、实行户户联防联保”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技防设施建设,上半年要把电子眼并放公安网络平台,增强对犯罪分子的威慑,积极研究加强农村人防、物防、技防的办法和措施,探索农村治安防控工作的新路子。

三、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的工作,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11、充分发挥综治专门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服务和管理。按照省八部委《关于加强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力加强乡村流动人口管理站和协管员队伍建设,积极推广“租房委托管理”以及江口镇五星村“流动人口管理”等经验做法,强化对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合力遏制流动人口犯罪案件。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健全积极帮教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帮教责任,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做到底数清、动向胆。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积极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工程”,配齐配强中小学综治副校长,积极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对违规经营网吧、网站和不健康的“口袋书”等进行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12、加强对重点行业、要害部位、重点物品的管理和防范。落实各项防控制度和防范责任,适时开展清查和整治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堵塞犯罪,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实行法人责任制,加强单位的内部防范工作,落实,“谁经营、谁负责”的企事业单位治安责任。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和调处机制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以排查分析、及时调处、情况报告、交办督办、领导包案、考核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网络建设,健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村调委会、自然村(村民小组)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四级调解组织,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积极排查调解工作例会这个工作平台,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和特点,发挥部门联调联处的整体作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真正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处前、调处工作走在激发前”,切实把部门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使大部分地方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14、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妥善处置和突发事件的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责任查究等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目标,尽可能把各种事件、事故、灾害对公共安全的冲击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完善和创新法德教育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进程

15、切实加强诚信守法教育,认真做好教育工作。

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的要求,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制定年度普法教育谋划,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法制氛围。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区每年开展2次以上“法律四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或其他形式和内宅的宣传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和农村普法力度。要深入开展评选“文明村居”、“诚信守法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要突出抓好学校道德、法制教育,把道德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侵害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切实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大力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杧核心,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强化执法监督,推行的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公示、执法评议考核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力推行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

六、完善组织建设体系,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

16、抓好综治机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把综治机构设置、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享受政法干警待遇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有机构管、有专人抓。要加强综治办、平安办的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组建乡综治工作服务中心,加强基层综治干部的使用管理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抓综治、抓平安建设的能力。

17、加强村居综治组织的建设。完善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融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五位一体”的基层综治组织,健全完善村级治保会、调委会建设。要加强对“平安协会”的指导,规范“平安协会”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平安协会”在基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村级综治协管员及平安中心户长培训和管理,使村级综治组织得到进一步加强。

18、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综治组织建设。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要建立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综治服务站,配备专职干部;建立和完善综治、平安建设组织网络,着力解决综治和平安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七、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各项领导和保障机制,确保“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19、认真落实各领导责任。继续通过层层签订综治领导责任书的形式,把平安建设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乡党政领导综治责任制,列入乡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激励制约机制。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具体责任;按照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委组织部门参与综治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区里的《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各级综治责任人抓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加强对各级综治责任人抓平安建设工作的考察,及时向党委提出奖惩或调整建议,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综治“一票否决”制度,加大责任查究力度,推动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20、认真落实“平安”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人均以1.5元的标准,分别安排平安建设和综治业务经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舍得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加大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强警的经费投入,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加强平安建设经费投入的同时,各级要积极探索群防群治经费保障社会化、市场化动作的新路子,通过建立平安协会、开展治安物业管理服务、实行保安市场化、签订治安服务协议书等方法,多方筹集平安建设经费,保障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

21、建立分级考评制度,积极开展平安建设达标活动。

乡综治委将根据省、市、区“平安建设”的考评标准,对全乡各单位和社区、村居进行全面考评。年底,乡综治办、平安办将在自检申报、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对乡直各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力争有100%的村居、单位能够进入平安建设达标行列。

八、以提高群众和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着力点,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力度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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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7年年底,河北省《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农村,要结合完善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工作,抓好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移交、农民低保、农民小额贷款、乡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文件材料明确为归档内容,确保农民切身利益,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目前,全省乡镇档案工作规范化率达到100%,行政村建档率达90%,规范化率达60%,20多万户农村家庭建立了家庭档案。承德市和唐山市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之中;保定市制定了文明生态村档案室标准,全市已建成规范的文明生态村档案室323个;辛集市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农村家庭的“百姓档案”,随时将全市所有农户的动态情况记录在册;武强县对所辖238个行政村的2000余名致富能手的基本情况、特长、业绩等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建立了农村“能人档案”;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等地以乡镇、村档案室为依托,建立健全乡镇、村“档案信息中心”,重点收集整理涉农、利农、益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将民生档案与政务信息、农经信息整合,为农民提供集成化、全方位、一站式的档案信息服务。

黑龙江:2006年,黑龙江省档案局与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加强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档案工作,要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村级服务站等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档案。”按照这个要求,黑龙江省档案局以推进农民合作组织建档工作为突破口,探索档案工作融入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新途径。目前,全省已有893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并开展了档案工作,占6878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13%。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复杂情况,黑龙江省档案部门将建档工作的原则确定为“区分情况、分类指导,实事求是、逐步规范”。同时,黑龙江省各级档案部门在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中,始终把挖掘档案价值、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档案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和为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吉林:近年来,吉林省档案局与涉农部门先后制发了《吉林省农村专业户建档示范户认定标准》(试行)、《吉林省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农村力资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办法》(试行)等。目前,全省60个县(市、区)、800多个乡(镇)基本实现了档案科学管理,98%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档案档案室,2400多个农业科技单位全部建立了档案室,其中近百个单位档案管理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全省已有700多个专业户建档,其中80%以上是农业科技示范户、致富带头人,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在当地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省范围内搭建“一网三站”建设平台,即建立农业农村科技档案信息网、建立农民建档用档服务指导站、农业科技信息传递站和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咨询站,为“三农”提供准确、快捷服务。梨树县档案局与县涉农部门联合编印了《涉农文件汇编》,通过各乡镇的农业科技信息传递站和农村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站传到农民手中,使农民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受到好评。

浙江:浙江省档案局先后与涉农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山林延包档案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办法》、《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在《浙江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村务档案管理要求,《关于加强“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档案工作的意见》也正在制定之中。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形成的山林档案归档工作已经完成,全省2900多万新农合参保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已基本建立,全省112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3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283个农民大户已开展建档和档案规范化管理。全省188个行政村档案室被命名为“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2302个行政村通过了规范化档案室认定,1492个乡镇通过省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全省4693个行政村已安装使用省档案局免费提供的“浙江省行政村档案管理系统”,并在杭州市萧山区开展镇村数字档案室的试点工作。省档案局研发的“民情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在开化县开通运行,在县域政务网平台上民情档案信息的共建共享,实现了对农村乡情、村情、户情的动态管理。全省72个综合档案馆建立了23个门类的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390个,方便农村群众对民生档案的利用。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2008年4月,一座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具有徽派建筑风格的小岗村档案馆竣工,分为村级档案保管场所、村史档案展览场所、信息公开场所、科技培训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行政办公场所等六个部分,融村级档案、图书、科技信息与文化娱乐为一体,成为小岗村的标志性建筑。目前,村档案馆共保管档案470卷,照片520张,实物26件,资料208册。以档案馆为依托,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服务设施,构建和完善全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全村共识。通过建设以开放服务为目的的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把小岗村档案馆建设成村务信息公开场所,促进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利用网络技术向村民已公开现行文件和信息,免费向村民提供档案、文件、政策、市场、农产品信息查询服务。村民对已公开村务信息如有疑问,可按照规定到档案馆查阅档案,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湖北:省档案局与涉农部门联合开展新型合作医疗档案工作、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档案工作、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规范管理指导、特殊群体、养老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工作、长江三峡移民档案工作和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与组织、文化部门联合,依托村级阵地建设和文化建设,搭建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新平台。制定了《湖北省村级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指导、规范村级档案管理。2007年,省委、省政府将“建设和完善农村文化设施和档案图书资料等文化活动场所”等内容列入《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并将省档案局列入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职能分工的组成部分,负责组织实施。省档案局每年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列入向省委、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2008年与扶贫开发部门联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三农”档案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24184个行政村85%建档,30%达到规范建档要求。全省共建立“三农”档案试点示范608个,行政村1602个,科技示范户1070个,放大了全省“三农”档案工作的示范效应。

新疆:自治区档案局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农业厅联合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相继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档案管理试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村档案工作试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中整治档案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村档案管理等级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目前,全区已有137个乡镇档案工作达到自治区二级标准,1505个行政村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村标准,314个行政村档案管理达到示范村标准。结合新疆地区实际,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民宗委联合制定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档案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截止到目前,全区共有4657个县(市)、乡(镇)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和137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宗教档案工作,收集和整理了各种门类档案近14万卷。全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已初步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宗教活动场所建档规模不断扩大,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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