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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
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我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杜绝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从事矿山作业。
(一)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所有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所有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尘降尘。
(二)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五)尾矿库:要加大对危库、险库、病库的治理力度,重点整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没有正规设计,超量排放储存尾矿、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无主管单位或监管单位不明确,危库未停产抢险、险库未在限定时间内消除险情、病库未按照规程要求限期整改等7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改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方式,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和重点,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督促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请各县、市(区)安监局于5月3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州安监局矿山科。
(二)企业开展自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市、(区)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企业自查报告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三)检查验收。市和县级安监部门要对企业自查和整改工作加强督查,11月,各县、(区)市安监局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州安监局对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
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级安监部门和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各县(市)安监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目标分解到相关单位、企业。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有明确的对策措施。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
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市(区)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整改指令应于6月31日前下达完毕,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的企业名单应于8月31日前上报相关部门。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各级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州安监局挂牌督办。一般隐患和其他问题,由县、市(区)安监局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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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围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方面存在的机关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整治内容是: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购物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或者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作风简单粗暴,在待人接物方面态度生硬、言语冰冷。通过整治,促进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解决影响全区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形成政简风清、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按照要求,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
(二)自查自纠(5月一6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项开展自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查找问题,有针对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作出解决问题的承诺,通过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监督检查(5月一9月)。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经常性地明察暗访和督办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典型案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四)整改提高阶段(8月一9月)。针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问题整改台账制和销号制,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制等,形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审计局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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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区公安工作会议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地委第三巡察组对地区公安局提出的巡察整改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深刻吸取xx、xx、xx、xx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下大气力解决队伍中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影响较大、性质严重案件多发的势头,经地区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及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立足“传承、精准、实干”的理念,本着“注重思想教育、抓住问题关键、全面整改提高、健全完善制度”的原则,着力解决队伍中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强化公安队伍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铁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区公安民警普遍受到一次深刻教育;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民警违纪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公安队伍整体形象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民警纪律意识淡薄,政令警令不畅,对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
纪律作风散漫,工作期间办私事,经常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遵守会场纪律不严,个别民警不按会议通知参会,随意接听手机,交头接耳、翻看手机资料;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民警外出没有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四零”、“五零”承诺不到位,办事拖拉,服务态度不端、办事质量差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内务管理脏乱差、警容风纪不整;
内部监管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着力整治民警涉及枪车酒赌毒问题,违规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反地局“禁酒令”,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车;开警车时不着警装、携带“三证”不全;受利益驱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参与经商办企业,为违法经营的涉黄、赌、毒网吧、浴池、宾馆提供便利,编织涉黑涉恶案件背后“关系网”,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慢作为、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特别是选择性执法问题,随意降低标准,以罚代拘、以罚代刑,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执法主体不规范,辅警人员参与执法办案;在执法执勤中不佩戴执法记录仪等个人防护装备;公安民警驾驶私家车辆不挂牌,挂假牌、套牌等涉牌涉证问题。
(四)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紧紧围绕婚丧嫁娶、办“学子宴”、公款核销个人费用、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节日收受礼金红包等突出问题开展。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针对反映较多的重开会轻落实、重发文轻效果、重口号轻行动、重显绩轻潜绩、重局部轻全部等问题。整治“冷、硬、横、推、拖”顽症痼疾,特别是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解决“门也好进、脸也好看、话也好听,但事仍然难办”问题。
四、方法步骤
此次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学习教育、深入查摆、全面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原则上时间服从质量,注重实际效果。
(一)学习教育阶段(4月1日至30日)
主要任务: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有效形式,切实增强广大民警参与整顿活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1.学习内容:由局机关党委将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以支部为单位,每周利用一个下午时间,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实施细则》、《公安机关枪支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地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2.教育形式: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警示教育谈话、座谈讨论等活动,使广大民警在活动中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受到触动、真正入脑入心。地县两级(区)公安局主要领导要认认真真地给全体民警做一次“正风肃纪”专项整治专题讲座。行署公安局主要领导要与局党委委员、各县市区公安局、各分局局长;局党委委员要与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与所属民警层层进行一次“正风肃纪”为内容的警示教育谈话。各县市区公安局、各分局局长也要分别找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各所队科长;各所队科长要与所属民警进行一次“正风肃纪”警示教育谈话。
3.座谈讨论:以xx、xx、xx、xx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展开座谈讨论,挖根源、查原因、论危害,深刻吸取教训,确定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达到标准:
(1)、单位有机构。
(2)、单位有学习计划、讨论记录、考勤记录;
(3)、每名民警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民警参学率达100%。
(4)、宣传发动要到位,民警知晓率达100%。
各局(分局)、各单位的学习教育情况于4月25日前报送地局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二)深入查摆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主要任务:认真查摆、找准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自查互查。从领导班子成员做起,每名民警都要对照要求,认真细致查摆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还要本着团结友好,提高素质,改正缺点,改进工作的精神,进行同志间的互查、互提、互帮、互勉,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对自查报告实行三级把关制度,即民警自查报告要由科室领导审核把关签字;科室领导自查报告要由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党委委员及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自查材料要由局长审核把关签字。
2、开门走访。通过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案件当事人、群众监督员,辖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形式,了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归类。
3、开展信访案件大评查。对收到的信访件,由信访科牵头,组织机关单位开展评查,重点看是否存在民警执法不规范、不公正引发信访,对存在问题的坚决纠正。
4、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各局(分局)要对重点部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执法岗位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件督促抓好落实。
达到标准:
1、查摆问题要准。对流于形式,走过场,不符合民警个人实际的自查材料,要责令重写,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2、确保查摆人数,查摆率要达到100%。
各局(分局)、各单位要把查摆阶段工作总结于5月31日前报送地局正风肃纪活动办公室。
(三)全面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主要任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构成违法违纪案件的要严肃查处。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强化纪律作风养成”;“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培养高尚情操,摒弃庸俗低下生活方式”;“学习先进典型,树立新时代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对照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公安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等方面建立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要从领导班子成员开始,人人要有针对性地写出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定努力方向。
2、落实整改方案。在整改时限内,认真解决问题,达到整改目标。对民警问题没有督促整改到位的,要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3、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对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能够主动向组织说清楚并制定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的,可以不追究或减轻责任;对在整顿中顶风违纪的,要从重处理,决不手软。
4、立足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公安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活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去约束民警、管理民警、规范民警的行为。
达到标准:
1、对问题整改率要达到100%。
2、对违法违纪民警查处率达到100%。
3、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率95%以上。
各局(分局)、各单位要把全面整改阶段工作总结于6月15日前报送地局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主要任务: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发现工作亮点和创新点,全面推广交流。各局(分局)、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行署公安局在适当时机对重点县区和单位进行抽查。
各局(分局)、各单位要把全面工作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地局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对每个阶段工作亮点和创新点要随时报送,以便及时推广交流。
五、组织领导
为推进“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地区公安局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办公室设在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主任:xx(兼任)。各局(分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和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局(分局)、各单位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组织好各阶段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对集中整治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头,使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搞好结合,稳步推进。
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专项整治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与当前开展的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促进、两不误”。要以专项整治活动检验公安工作战绩,以工作战绩推动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在对本局(分局)、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摸清问题的关键和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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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建设政治忠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廉洁公正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二、整治时间
2021年5月至10月底。
三、整治范围
根据法定职责和工作实际,涉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服务等事项的部门和人员。
四、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总体目标任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堵点问题,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一)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重点整治服务意识淡薄,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服务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处理室等办事窗口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事人员信息等应公示信息未公示或公示信息未及时动态更新等;开展执法工作中,语气生硬,态度野蛮,不能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辨意见,不能全面正确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救济渠道等问题;开展执法工作中,一罚了事,疏导教育服务工作少等问题。
(二)工作劲头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在岗不在状态、执行任务走过场的问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不是自己分管的事不闻不问,自己分管的事能拖就拖等问题;工作纪律性不强,自我要求偏低等问题;将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中,态度暴躁、语言不文明等问题;执法着装混乱、制服与便服混穿、服装标志不全,执法车辆公车私用、执法车辆脏、乱停乱放、执法车辆不符合机动车使用管理规定等影响执法形象问题。
(三)业务能力不精的问题。重点整治业务能力不高,办案质量不高,办案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不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意入企进厂(场)开展行政检查,随意拦车、扣车等问题;开展执法过程中,亮证检查不主动,执法音像记录缺失,未有效设置安全设施等问题;不按规定程序执行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等问题;法制审核人员随意变更,法制审核要求形同虚设等问题;在执法文书上替签、冒签意见和签名等问题;证据收集不全面、不充分、不准确,电子证据等证据处理、存档不规范等问题;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或执行不规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减轻、从轻处罚证据缺失、随意等问题。
(四)责任担当不足的问题。重点整治见荣誉就上、见困难就躲,责任担当不足的问题:工作任务区别对待,紧要的立即办,不紧要的催着办,推诿扯皮,办事拖沓,超时限办理案件等问题;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执法案件,随意简化流程等问题;对一些敏感、难点执法案件,执法文书中签署意见、签字,不敢发表真实意见,不敢签字,不敢事后公示,怕承担责任等问题。
(五)执法不公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内部干预办案执法、“吃拿卡要”的问题:打电话、批条子影响执法案件正常办理等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事以后要好处等问题;选择性执法,为一己私利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五项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18日-25日)
主要工作:
1.专题研究部署。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部、省厅、市局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要召开专题会议,剖析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推进。
2.制定工作方案。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根据法定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
3.全面部署动员。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布置,召开全体执法人员动员会,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
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于5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5月26日至6月30日)
主要工作:
1.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行动。一是对照整治内容,结合实际,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具体问题事项),组织对本部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和整治。二是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三是对于发现的涉嫌、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局监察室依规依纪依法按规定进行处置。
2.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一是要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二是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三是要提升查纠整改的效力,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3.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导。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力量,开展重点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分析评判,并在全系统通报。
6月25日前,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报送本阶段小结。
(三)深入整改(7月1日至9月30日)
主要工作:
1.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动。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十不准”“十必须”“五提倡”举措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等工作规范的系统学习,增强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二是列出负面清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执法顽疾、作风问题,逐条列出“负面清单”,划出“高压红线”,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制定落实计划,逐项推进落实。四是组织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等行业一线,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降低违法风险。五是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配备和使用。六是推行“人性化”执法。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坚持“管理也是服务”理念,执法与教育相结合,通过讲法规、摆事实、谈危害、提要求,使违章者既受到教育,又自愿受到处罚;坚持执法为民,将更多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温度”。七是适时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2.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行动。一是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二是组织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自学、集中学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法律法规和重要论述精神,引导广大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行动。一方面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针对执法隐患,综合研判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问题隐患、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突出执法与业务融合,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切实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4.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培训行动。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责,政治理论、公共法、行业法等不同知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分批分次开展执法培训,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也将适时邀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开展集中培训学习活动。
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按时间要求报送以下资料:一是2021年8月15日前本部门本阶段工作完成情况;二是2021年8月15日前报送问题及整改清单(附件2)和整治好的典型案例统计表(附件3);三是2021年9月底前报送不稳定因素隐患防控措施统计表(附件4)和法规政策制度意见建议统计表(附件5)。
(四)总结提升(10月1日-30日)
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持续推进,要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成立部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法定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及时报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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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
我院按上级统一安排,严格按照县卫计委《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及工作步骤,认真开展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2018年12月3日下午3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不值班的医务人员共200余人参会,会议由党委书记、院长李泽民主持,传达了11月26日市卫健委召开的全市视频会和县卫计委《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号)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工作要求。李泽民院长就我院开展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作了详细动员部署,要求全院职工加强医德医风和相关文件的学习,深刻体会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握好原则和立场,要求医院党务和行政通力协作,不折不扣地组织和推进整治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并对工作开展的主要内容、步骤、时间节点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在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等方面作了专门强调。动员会上李泽民院长还要求参会的中层干部务必将动员部署会精神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传达给未能参会的职工,达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目的。会后我院《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号)下发全院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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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
我院按上级统一安排,严格按照县卫计委《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及工作步骤,认真开展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2018年12月3日下午3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不值班的医务人员共200余人参会,会议由党委书记、院长李泽民主持,传达了11月26日市卫健委召开的全市视频会和县卫计委《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号)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工作要求。李泽民院长就我院开展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作了详细动员部署,要求全院职工加强医德医风和相关文件的学习,深刻体会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握好原则和立场,要求医院党务和行政通力协作,不折不扣地组织和推进整治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并对工作开展的主要内容、步骤、时间节点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在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等方面作了专门强调。动员会上李泽民院长还要求参会的中层干部务必将动员部署会精神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传达给未能参会的职工,达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目的。会后我院《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号)下发全院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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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保定市及我市安排部署,推动我局“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取得实效,局党组决定继续持续深化反腐“拍蝇”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作风纪律整治,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保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及高碑店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保定市及我市市委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聚焦突出问题,盯住“关键少数”,强化自查自纠,严肃问题整改,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姿态,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着重解决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重点聚焦六个方面:
(一)聚焦解决政治站位高不高、“四个意识”不牢的问题
1.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重点解决对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保定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部署断章取义、故意曲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里一套、暗里一套,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
2.抓落实不重实效。重点解决对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保定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部署不深入研究,支座面上传达、口号式传达、囫囵吞枣的传达;不在落实上下功夫,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上级决定照本宣科、生搬硬套,脱离基层实际,单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机械执行,只做表面文章;摆样子、做架子,过度注重留痕,补痕迹、造痕迹、美化痕迹,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等问题。
3.不担当怕担当。重点解决担当精神不足,责任意识不强,遇事不敢担责,不愿挑担子、不敢打硬仗,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走样变形;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敢直面问题和矛盾,棘手的事和矛盾大的事能躲则躲等问题。
(二)聚焦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管党治党不到位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重点解决对全面从严治党理解不深不透,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重形式轻内容、重安排轻落实、重业务轻党风;作风纪律不愿抓、突击抓、忘记抓,过多依赖上级推动,上面不推不动等问题。
2.管党治党不到位。重点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宽松软,对党员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到位,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防范纠治不力、对违反纪律问题视而不见;奉行“好人主义”,监督抹不开面、拉不下脸,日常监管缺位;怕得罪人,对同级“行方便”,对下级“护犊子”,追求无原则的“和谐氛围”等问题。
(三)聚焦解决组织观念不强、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
重点解决不讲组织程序,目无组织,行无规矩,自行其是;不遵守组织纪律,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请示不报告;挑肥拣
瘦,个人至上,跟组织讨价还价;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和
指挥,工作态度消极、情绪抵触,语言失当,行为失范;先斩后
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变着法子绕开组织;搞“小圈子”
“团团伙伙”,各自为政,争权夺利和拉帮结派等问题.
(四)聚集解决纪律规矩不严、放松自我约束的问题
1.思想慵懒和精神懈怠。重点整治出工不出力,占着位置混日子,摆资历、等退休,身处一线心退“二线”,遇事宁推勿揽、能拖不前,心里不想事;热衷于谋闲差、躲清静,追求“无事一身轻”,熬资历、等提拔,点卯充数,松松垮垮,拖拖沓沓,脑子不装事;丧失工作激情,精神萎靡不振,被动应付、敷衍塞责
得过且过等问题。
2.工作纪律松驰。重点整治在编不在岗,旷工或因公外出、
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长期严重脱岗;上班迟到早退,
无故离岗、脱岗、串岗;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观看
影视节目等;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空岗,不按规定上传下达等问
题。
3.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重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
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
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在群众中造成恶
劣影响和强烈不满等问题。
4.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重点整治瞒报、谎报情况,隐
藏、遮掩问题,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等问题。
(五)聚焦解决作风建设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的问题
1.违规用车用房。重点整治在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方面搞变通,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公车私用、公油私加、私车公养,违规多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2.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整治利用电子红包、网购快递隔空收礼送礼;把管辖范围内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作为媒介和资本,违规收送、占用、插手和接受等问题。
3.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宣。重点整治出入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违规公款吃喝;接受超标准接待或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旅游安排等;编造理由,违规公款出国(境);借出国(境)、出差、招商之机,变相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分批分次化整为零借机敛财等问题。
(六)聚焦解决制度执行不カ、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
1.制度虚设。重点解决制度执行意识不强,制度束之高阁;制度宣传力度不大,知晓率低,执行起来大打折扣;制度执行不严,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不愿管、不敢管,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搞“下不为例、酌情处理”等问题。
2.制度缺失。重点解决制度文件照抄照搬,脱离实际,设置不科学、不配套,缺乏务实管用的管理制度;制度存在漏洞和盲区,操作性差,责任不清,措施不硬等问题。
三、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1日—4月15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列出日程安排,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9年4月16日—5月31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对照六个方面重点问题,通过多重形式、渠道,深入开展问题查摆,真正找准找细找实问题和不足。要逐项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整改、立行立改,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
(三)深入整治阶段(2019年6月1日—8月31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坚持敢抓敢管,对问题突出、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人及时上报局党组,严肃追究问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30日)
坚持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对照问题查找制度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做到有章有制可循,以制度规范约束行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四、保障措施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协调联动、有序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专项整治顺利开展,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碑店市水利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定期研究、持续督导、强力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日常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推动专项整治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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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地区畜牧兽医局根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15号)要求和《xxx地区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规范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群办发[2014]43号)文件及《关于在全地区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地区畜牧兽医局制定了《规范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并及时按照《方案》组织开展了规范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范围及内容:地直畜牧系统局机关、局属各站所及各科室。
二、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内容:使服务群众最直接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存在不礼貌待客、服务意识不强、漠视服务对象的,在接待群众时解释不够细致,态度不端正或者有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的,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现象不抓不管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言而无信、不履行承诺,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服务礼仪不规范、办事环境差、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迟到早退的,串岗脱岗,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或在工作时间利用网络进行聊天、购物、炒股、打游戏等影响工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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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x月x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稳妥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维护全县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号)和省市县有关领导关于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安排,坚持重点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按照“稳步推进、全面排查、分类化解、妥善处置”的原则,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化解,潜在风险苗头能够早发现、早处置;重点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宣传、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明显减少,公众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集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发案率切实降低,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稳步推进。以风险防控为主,依法打击为辅。通过加强日常监管、防范预警、警示教育、期限清理、整顿规范等方式,大力化解存量风险,严控新增风险,稳妥处置已暴露的案件;注意风险隔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坚持疏堵结合。依法打击与合法保护相结合,对合法投融资和正规创新活动等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同时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拓展民间投融资渠道,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积极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与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广告管理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四、整治重点、范围
(一)重点排查群体:在我县登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的“三外”公司(即外地企业、外地老板、外地项目)、曾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的人员。
(二)重点整治行业领域: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财富资产管理、保险、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股权投资、产权经纪、电子商务、典当、租赁、房地产、高科技开发、交易场所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社、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组织;本地经营异常的高风险实体企业或经营主体;外地人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及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本地所设的分支机构。
(三)重点行为: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或使用账外账户;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在网上、网下涉嫌宣传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尤其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报刊杂志、传单;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五、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清理整治工作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为: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分配、调度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主(监)管部门、单位开展全县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汇总、宣传报导、舆论引导;组织对重大案件办理的指导、协调和集体会商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起草印发有关文件和督查通报,并向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小组报告。
(二)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对本辖区内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进行地毯式、全方位的集中排查和清理整治,对涉嫌犯罪的有关信息或苗头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县金融办:负责对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合作社及证券经营机构的风险排查、监测监管及整改落实工作。
(四)县农业局、畜牧中心、县社:负责对全县以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产品交易平台等以“三农”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整治。(县农业局牵头,畜牧中心、县社配合)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全县非融资担保、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的专项治理,对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清理和整治。
(六)县经信局、民营办、商务局:负责对全县实体企业、典当、商品现贷交易场所等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清理整治。(经信局牵头,民营办、商务局配合)
(七)住建局、房管局、建工局: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清理整治。(县住建局牵头,房管局、建工局配合)
(八)县公安局:负责对排查出的或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和核查,对核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打击,并做好案件的侦办和涉嫌资金追缴工作。
(九)县人民银行:负责做好金融稳定协调和金融信息沟通共享工作;做好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险排查、防控和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县内金融机构配合协查涉嫌非法集资账户信息等工作。
(十)其他相关单位:县委宣传部要指导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县维稳办、县信访局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做好对全县涉及非法集资信访、维稳问题的指导协调工作;县法院要对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协调好重点案件的审理、判决、资产处置等工作;县检察院做好重点案件的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及社会组织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民办院校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对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及网络是否存在传播非法集资广告进行风险排查和整治;县林业局负责对全县以林业有关项目及以林业开发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整治;县开发区负责对园区企业进行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
六、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此项工作于x年x月x日前完成,同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成立领导机构文件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名单。
(二)摸底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分类处置。此项工作于x年x月x日前完成。
(三)清理整顿。根据摸排结果进行汇总分类。初步分为:“暂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需要整顿”以及“涉嫌组织或参与违法违规民间金融活动”三类。对属于“需要整顿”类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列明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根据情节轻重确定是否需要停业整顿;整改期间,要予以关注;整改期到,要及时验收。对拒绝整改的,要强制关停或取缔。对属于“涉嫌组织或参与违法违规民间金融活动”类的,根据实际情况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向公安部门移交。重大案件、重大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必要时应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处非办报告。情节简单、事实清楚的由主管部门直接处理。此项工作与摸底排查阶段可同时进行,边排查边整顿,于x年x月x日完成。
(四)督导检查。县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此项工作贯穿于摸底排查和清理整顿全过程。
(五)评估总结。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风险排查和整治、打击犯罪、宣传教育、广告清理、建章立制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量化统计,留有工作迹象(照片、图片、宣传资料等),形成综合报告,并于x年x月x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x年x月x日前汇总全县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市处非办。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每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采取的处置措施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领导、分工协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在x月x日的县委常委会议上,x专门安排开展此项专项整治活动,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作为,认真履职,按照活动方案提出的重点领域和内容,精心组织部署,稳步推进清理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社区、村为基本单位,按照网格化管理和包片原则划定片区,抽调专人负责排查工作,分片区组建排查工作组,全面摸牌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加大防范预警工作,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要求,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按照职责分工,部门、单位排查对象与乡镇(街道)重叠的,双方可联合排查,但排查情况应分别上报。对在此项清理整治工作中推诿塞责、敷衍了事、拖延不办、瞒报漏报或有失职渎职行为,导致风险爆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县领导小组将综合相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可移交纪委、监察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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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
为确保顺利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我县联社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联社*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部,负责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信用社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工作内容。
我县联社案件专项治理以“两个提高”、“两个加强”、“两个下降”、“两个加大”“两个建立”和“五严格”、“五加强”为指导,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分五个阶段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拟定各阶段工作内容,并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信用社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对未按上级要求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或者组织开展工作不力导致进度缓慢的信用社,其年度考核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政纪或党纪等处分,定期召开案件形势分析会,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确保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努力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的阶段性目标。
(三)制定督导计划,开展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案件专项治理指示精神,加强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督导工作计划》,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信用社扎实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效果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在20*年度对各信用社案件治理督导检查14次。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一)清理规章制度,开展内控评价。
为加强对信贷、会计、出纳、储蓄等岗位的内控管理,了解和评价我县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我县农村信用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开展内控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新农信联发〔20*〕141号),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探讨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根据评价和检查情况,新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项8项,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6项,明确有关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责任追究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挂两级,问责到位”为原则,对所有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全面问责,不留空档,逐步使所有员工在工作和履行职责过程中时刻绷紧依法合规这根弦,要对自己的行为充分负责,时刻意识到因自己行为对上下级、对员工、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使员工对违法违规事件的由“不敢为”向“不想为”转变。
(二)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情况。
加强对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20*年以来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银监会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案件责任制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门召开“存在问题整改研讨会”,由存在问题整改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对存在问题采取销账方式进行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和制度执行到位(20*年发现问题28个,已全部整改)。
(三)对易发案件薄弱环节、要害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隐患排查情况。
1、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指示精神,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检查(自查)方案》,重点检查授权卡(柜员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安全保卫,以及录像检查、枪技弹药管理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根据检查方案,将有关项目内容制定检查工作表,布置各信用社按工作表内容开展自查,抽调联社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操作风险检查,并在六月份根据省联社布置,对照省联社检查方案,对上次未检查的项目制定补充检查(自查)方案,重新组织开展检查(自查),本年度共检查出内控风险问题28个(存在问题大部分现场已整改),并设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落实相关整改负责人和责任人,进一步挖掘我县农信社潜在的内部经营风险,防范案件发生。
2、实行强制休假,开展排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强制休假制度,强加对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内部经营风险,在9月份对全县信用社各岗位人员分两批(次)实行强制休假,结合强制休假工作开展,对各信用社主管会计和信贷会计岗位开展审计工作,制定《*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实施方案》(*农信联发〔20*〕151号),及时发现违规操作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消除风险隐患,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达到会计管理监督工作标准化的目的。同时开展了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家访活动,联社领导对分管理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家访,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家访,信用社主任对本社员工进行家访。通过层层家访,进一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情况。同时,对三年以上在同一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轮换,本年度对信用社副主任轮换3人、信贷岗位人员轮换18
人、网点负责人轮换4人、会计和出纳人员轮换25人。
(三)今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思路
今后,我县联社将继续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信用社金融风险。
(一)继续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使广大干部员工更加明确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组织各岗位员工学习,确保全员参与案件专项治理,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到实处,有效防范我县农村信用社内部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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