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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为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黑恶势力向综合性体育场馆渗透,切实维护体育馆及周边治安环境稳定。根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以及市文旅局党组相关要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开展此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同场馆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通过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彰显全中心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防止黑恶势力向体育场馆渗透,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全民健身正常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不懈努力,建立体育场馆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群众参与运动健身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领导,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刘旭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电子屏、专栏、微信群扫黑除思专项斗争标语。使扫黑除恶做到人人皆知,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支持。
(三)深入排查摸底,发现案件线索
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和广大健身群众积极性,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箱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激发全体员工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中心全体员工依斗争的能力。
(四)突出工作重点,精准防范打击
我中心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安全排查整治,形成矛盾纠纷、治安隐患排查、报告、整治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通过排查整治发现主动提供摸排出的案件线索,严防黑恶势力向体育馆场渗透,确保一方净土。
四、工作保障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全中心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线索的排查,主动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二)通畅信息报送
建立涉黑渉恶案件线索报送机制,确定专人,快速移送,确保扫黑除思专项斗争整体推动。
(三)加强督导考核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中心工作年终考核,结合场馆周过治安环境专项治理适时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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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腐败整治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根据包经开(骆)党[2017]5号文件,【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包经开党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等现象,开展专项工作。现将社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社区党委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重要任务,工作中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落实。社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余晓萍任组长,纪委书记朱先年任副组长、成员沈和炬、刘胜雷、刘光友等五人领导小组,纪委委员沈和炬具体负责专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组织实施突出重点
专项工作组开展集中排查,着力查处以下四个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情况:重点是社区有无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等现象,由于社区处在合肥市大建设的前沿,因工作需要,发生业务招待的单位和群众,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按区阳光办要求做到手续完善,财务三单合一,没有发生超标准招待和乱招待现象。工作中杜绝变相旅游、发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2、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因大建设项目征地涉及人口安置,按照合肥市136号文件精神进行人口安置。对未安置人口的土地,因项目建设的影响不能耕种,社区采取补贴的形式补偿给群众。涉及到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的农户,社区依据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均以打卡形式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社区和个人没有截留群众的各种惠农补贴现象。
3、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工作开展情况:社区在此项工作中积极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努力为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创作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现阶段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没有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现象发生,社区在开展此项工作中,严格按照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政策规范要求,通过议标和招标形式开展工作,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4.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情况;随着村改居的转型,社区的重点和核心是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依托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加强宣传、落实好各项民生工程。没有发生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现象。
以上是社区开展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检查情况。截止到2013年底,社区共拆迁居民房屋676户,拆迁面积16.82万平方。截止到2017年底,社区项目建设共征用土地1350亩,安置人口1327人,享受失地农民生活保障314人,年发放保障金623.2万元,其中近200户居民回迁安置在榆林桥畔一期。以上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拆迁、回迁安置政策规定执行。重大事项采取四议两公开方式,规范手续,涉及到征地人口安置和青苗补偿费的发放,做到先公示后发放,兑现群众费用不拖欠,无欠账、挂账;账目清楚、公开,群众满意。近年来,未发生一例因大建设征地、拆迁群众不满而出现上访事例,社区和谐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认真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社区党委注重发挥监管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年两委换届后,社区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定,例如:两委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两委人员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从源头上要求两委人员必须按制度执行,起模范积极带头作用。围绕四风建设搞好整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立建全党委统一领导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体现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成效,用实际行动影响群众,维护党的整体形象。社区党委注重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细化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程序,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和健康宽松的氛围,把集体的智慧力量更好地集中和调动起来;理清班子成员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杜绝随意决策、草率决策;增强经受各种考验和挑战的免疫力,取得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的成果。
关于微腐败整治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按照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桂阳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局自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为切实提升干部价值追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纪监督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推进全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领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成立了雁过拔毛专项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邝海飞任组长,班子成员侯阳保、谭家南、唐铭璋、彭金秀、刘小波党组成员为成员。制定了《桂阳县司法局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议,并组织全院对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了学习。与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状》,每人作出了《不举办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承诺书》,开展了坚持与社会陋习说不党员在行动的公开活动,即不饮酒,不酒驾,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引领良好社会风气,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注重正面引导。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对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
(二)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自查自纠。一是紧紧围绕县纪委提出的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二是突出清理自查。紧紧围绕五个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开展清理自查,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我局在 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教育的基础上,根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特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着重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收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慵懒散怠、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阳奉阴违、不作为、乱作为,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中饱私囊、欺压群众等问题进行了逐一自查,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广大干群的好评。三是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通过清理自查发现漏洞,发现线索,严查腐败。在工作方法上,寻找工作抓手和特色,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典型促全面。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建章立制,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度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各股室之间主动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县委关于明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具体问题的要求抓好落实;四是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5日前,填写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自查自纠表及月报表,并及时总结每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月小结。
(三)广开信息来源,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qq群、微信、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放手发动群众,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四)认真贯彻两个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我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履行领导责任,主持召开了高标准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亲自组织推动,带头参加检查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主持召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至少1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不少于1次。并与其他党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1次。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当分管责任,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与分管部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约谈。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对全局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多次组织对各股室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对各种会议都进行签到考情,对发现问题的敢于问责及时亮剑。在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的特殊时期,没有发生一起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目前,我局干部工作热情高,纪律性强,责任意识强。
二、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重视,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比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会议召开不及时、工作方案不切合实际;片面认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清理自查工作还在等待观望,成果还不显著。另外,群众发动还不够深入,案件线索不多,查处力度还不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认识高度。认识上不去,行动就打折扣。我们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权建设责任上来;统一到基层反苍蝇式腐败的抓手上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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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各有关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在第一阶段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督查整改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达到发现隐患、治理隐患、防患未然的目标,确保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负主体责任,行政一把手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要具体抓。要深入辖区煤矿企业,定期下井,调查研究,督促煤矿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积极开展自查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要不断督促和检查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煤矿企业违章违法行为。对于严重违章违法,屡教不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煤矿,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关闭。今后,凡被责令停产整顿、停止作业的煤矿经整改要求恢复生产作业的,必须经所在区(县)行政主要领导亲自审核、签字并报市煤炭局备案后,方可恢复生产。本市辖区内所有煤矿,在节日长假后或政府统一要求停产停业整顿后申请恢复生产作业的,均按上述程序进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加强重大隐患整改及制度化建设
各有关区(县)和煤炭管理部门要始终把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水患防治、火工品管理及施工、生产现场管理作为预防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重中之重。要及时掌握辖区煤矿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建立每周一报制度,定期通报煤矿百日安全督查活动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企业,要大力宣传,对工作不力,隐患突出的要及时曝光,确保督查活动顺利开展和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认真做好淘汰矿井关闭工作,严防死灰复燃
各有关区(县)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市2008年关闭淘汰矿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08〕102号)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淘汰矿井关闭工作。要加强对已关闭矿井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检查、巡检、夜检等形式,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同时,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挖乱采和非法生产行为,维护煤炭行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我市煤炭工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结合实际,督查整改
(一)**县。
1.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尽快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3.坚决纠正严重违法生产行为,坚决取缔后峡康安煤矿继续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的开采方式。
4.严格落实瓦斯监测制度,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5.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各矿井施工现场、通风、顶板、水害、火患治理。严厉整治后峡康安煤矿通风管理混乱、工作面微风作业等隐患。
6.督促煤矿企业尽快完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置方案、生产作业事故应急预案、作业规程编制制度等。
7.督促煤矿企业尽快签订矿山救护协议。
8.完善煤矿双回路供电系统。
9.按照《关于印发**市2008年关闭淘汰矿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力做好证照到期矿井的关闭工作。
(二)米东区。
1.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尽快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3.严把施工队伍资质关,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严格瓦斯检查、登记、报告制度。
5.完善“三条生命线”系统建设,重点加强瓦斯、顶板、水害、通风隐患的防治。严肃查处福德煤矿掘进工作面循环风作业等重大隐患问题。
6.积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遵守作业规程。
7.加大火工品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福德煤矿井下私存炸药重大问题,防范事故发生。
8.按照《关于印发**市2008年关闭淘汰矿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力做好证照到期矿井的关闭工作。
(三)水磨沟区。
1.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尽快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3.严格落实瓦斯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
4.加强锚杆、锚网支护管理,严禁使用非标准支护材料。
5.遵守作业规程,严格敲帮问顶制度。
6.加快整改矿井机电开关、电缆严重失爆现象。
7.重点加强瓦斯、通风、顶板等隐患治理。从严整改三建煤矿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好、瓦斯经常超限等重大安全隐患。
8.高度重视振宇煤矿、三建煤矿因经营方式改变造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下滑、安全隐患增多的问题,督促业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该矿井承包、租赁经营单位及人员的合法性进行认真调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达坂城区。
1.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尽快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3.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和火工品管理制度。严厉整治来玉煤矿掘进巷道中违规设置吸烟硐室、利用无通风的废弃井筒存放爆炸材料、瓦检员无证上岗等重大安全隐患。
4.加大矿井通风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测风登记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5.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报批程序,杜绝空顶作业现象。
6.加强矿井“三条生命线”建设和管理。
7.重点加大来玉煤矿等辖区矿井瓦斯、水害、顶板隐患整治力度。
8.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整治私挖乱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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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消防支队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作用,针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指导适日;十进行督查,有力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在我市的全面、深入、细矽开展切实增强了我市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保障了我市经济快速、平稳发展。一、工作开展主要情况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监察、工会、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和游等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消防支队成立了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支队长张兰洲同志任办公室王任。各县区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力口强了对此次专项整汁的组织领导。2、制定整治方案,快速动员部署。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下发后,汤建明副市长于4月15日召集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消防部门立即制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7日,汤市长再次召集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告,并审查通过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个了全面部署,汤建明市就专项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日市消防支队i持召开各县区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主任会议,承专项整治进行了再动员部署,要求各指导力、公室明确责任、强<1指导职能。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迅速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整治方案,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4月21日,汤建明副市长发表题为《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电视讲话,并在《宿迁日报》头版刊登署名文章。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打出滚动字幕、公布举报电话。在市移动公司、寻呼公司开力、发送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短信业务。印发5()0[份《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大街小巷张贴。结合消防进社区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内进行广播,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除此以外,还充分利用设在市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切实提高他们消防意识与素质的同时,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进行再宣贯、再部署。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4、加强部门协调、单位自查整改落实市政府对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使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了政府、部门和单位三级责任制,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重点,认清了自身责任和职能,增强了严格标准、依法办事的观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对各平·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督查专项…、冶开展以来,汤建o/副市长两次亲自带队,组织安监、消防及厂关专项整治成员单乍对四县二区及个别隐患较大单位的专项警,台开展及自查整改于展情况进行督察。消防支队切实履行好指…,职能,加强与相关{;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专项整治叭络员制度,加强对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食㈩’j围绕长效管理扎乡开展工作。市工商局、文化局进一步严格’;将消防安全检查作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许可证照的前置条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4市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充分认识到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要自身长期效益的重要性,普遍积极开展了产奁整改。利用“非典:期间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关门歇业的d叫机,消防支队通过申话联系、书信调查及适时的实地检查等方子、,督促一些存在时恒较长或整改周期较长的隐患单位,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抓好“排典”防治的同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整改。这些单位既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又没有影响到正常营业、“非典”过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受“非典”影响,本次专项整治每阶段依次/帧延了一个月。目前,各单位已将自查整改报告送至各行业主管衙门,专项治理自查整改阶段已全面结束。名行业主管部门正按照计划开展部门验收工作,预计在8月10前结束。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识不足,片面强调自身经济效益,对长效管理积极性不高,对火文隐患的整改停留在应付检查层面,不能很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2、受前一段“非典”防治的影响,消;方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各相关部门将主要栉力都放在了“非典”防治上,对开展专项整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3、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强化专项整治指导力、公室业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主管部门信息统计及交流工作。三、下一步工作重点下一步,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将及时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针对各乒位的自查整改情况,深入开展逐一的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仁的单位,要依法给子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直至依法予以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声今限期整改对寸年√专项整治结束时遗留隐患,特别是2001/寄省级甘办隐患和2,j‘)2呼年省安委会通报的隐患,要跟踪监督,加大整改打度,彻底齐全整改。对申报或普查发现的单位要逐一登记,切实掌握有关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建立相应的台帐。验收结束后,消防支队将及时呈请市政府召开总结督查会,随后将按计划进行联合执法。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将进一步强化指导职能,对各行业土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并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将专项整治作引向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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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促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促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实现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范围与内容
(一)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宝石加工、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
(二)治理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3.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
8.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9.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11.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12.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13.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三、组织与分工
为确保全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四部门联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安监局副局长房峰同志任组长,区卫生局局长朱蓉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宗国寅、区总工会副主席胡九宏同志任副组长,四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设工作联络员一名,安监局张建新(电话85127671),卫生局沈世来(电话8516306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俊忠(电话85127980),总工会王晨飞(电话85127560)。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工会组织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安全监管、卫生、劳动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要按照以上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职业危害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1-12月)。
各镇、街道、园区要结合当前工作和本地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落实责任,认真进行部署。并将专项行动方案传达到各相关企业。
(二)自查治理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4月)。
各辖地要组织、督促和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要落实责任和人员,促进整改到位,有效地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检查督查阶段(2010年5-8月)。
各辖地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对其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各镇、街道、园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本地区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于2010年8月15日前,将本区域专项行动总结书面报送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0年8-9月)。
四部门按照全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148号)要求,对各地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检查督查。对组织不力、治理不力、行动不力的要予以批评,对各辖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四部门的工作总结于2010年8月30日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并与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有机结合,明确任务,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各司其职,全面抓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针对本地区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职业危害存在的特点,正确分析和掌握本地区职业危害的普遍性和发展的特殊性,共同协商,制定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各级安监、卫生、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形成监管合力,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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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动员暨稽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全州实际,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工作,促进了药品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
我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曲梅任组长,副局长邹治平任副组长的“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州2014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各县局并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在政府层面,继续把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检查考核;建立保障机制,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县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开展辖区内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协调药品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在部门层面,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监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州局先后派出三个工作组对我州18个县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我州的工作方案,我州的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一)查缴各类“回收药品”广告牌、查处非法回收药品行为。
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周边、集贸市场、车站为巡视和检点地区,对辖区内是否有“回收药品”广告牌,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行为进行了市场检查。到目前为止我州未发现非法回收药品行为。
(二)开展农村安全用药专项监督检查。
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部门出动执法人员627人次重点对零售药店、乡镇(村)卫生院(所、室)使用药品的质量、采购渠道进行了认真排查,立案19件,结案7件。涉案金额0.6万元,没收物品货值0.29万元,罚没款1.15万元。并认真查清了药品的来源渠道,切实保障了农村用药安全。
(三)开展打击无证生产、销售药品以及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专项整治活动。
共出动执法人员532人次,执法车辆58台次,通过查看票据,抽查实物是否与票据相符等方法认真检查了药品批发企业3个零售连锁门店316户,检查县级医疗机构58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放宣传资料1700余份;抽查药械130余个品种。对使用过期不合格器械医疗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限期整改21家,立案12件,结案4件。涉案金额0.12万元,没收物品货值0.08万元,罚没款5.31万元。
(四)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走票”、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
1.对辖区内是否能够提供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证照等;供货单位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范围是否与所生产、经营的药品相符;药品销售人员是否持有相关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合法身份证明;证照和授权委托书是否过期失效进行了专项检查。
2.对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是否按gsp的相关规定经营药品;是否超范围经营等进行了专项检查。
(五)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检查。
加强对药品广告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对辖区内是否有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宣传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组织协调工商部门和邮政等部门,对辖区内的7家快递公司进行摸底调查,对快递公司进行药品知识的宣传,探索建立与邮政、快递公司的长效监管机制,堵塞假药通过邮寄、快递等渠道销售的漏洞。
(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
对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购进、销售和使用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情况进行了市场监督检查。详细检查了中药饮片、中药材的供货方资质证明及购进发票,抽查了部分实物与票是否相符。
(七)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
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以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普及和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企业知法守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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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
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
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区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区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区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区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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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主要情况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监察、工会、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和游等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消防支队成立了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支队长张兰洲同志任办公室王任。各县区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力口强了对此次专项整汁的组织领导。
2、制定整治方案,快速动员部署。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下发后,汤建明副市长于4月15日召集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消防部门立即制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7日,汤市长再次召集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告,并审查通过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个了全面部署,汤建明市就专项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日市消防支队i持召开各县区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主任会议,承专项整治进行了再动员部署,要求各指导力、公室明确责任、强<1指导职能。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迅速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整治方案,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4月21日,汤建明副市长发表题为《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电视讲话,并在《宿迁日报》头版刊登署名文章。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打出滚动字幕、公布举报电话。在市移动公司、寻呼公司开力、发送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短信业务。印发5()0[份《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大街小巷张贴。结合消防进社区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内进行广播,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除此以外,还充分利用设在市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切实提高他们消防意识与素质的同时,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进行再宣贯、再部署。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4、加强部门协调、单位自查整改落实
市政府对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使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了政府、部门和单位三级责任制,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重点,认清了自身责任和职能,增强了严格标准、依法办事的观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对各平·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督查专项…、冶开展以来,汤建o/副市长两次亲自带队,组织安监、消防及厂关专项整治成员单乍对四县二区及个别隐患较大单位的专项警,台开展及自查整改于展情况进行督察。消防支队切实履行好指…,职能,加强与相关{;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专项整治叭络员制度,加强对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食㈩’j围绕长效管理扎乡开展工作。市工商局、文化局进一步严格’;将消防安全检查作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许可证照的前置条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4市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充分认识到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要自身长期效益的重要性,普遍积极开展了产奁整改。利用“非典:期间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关门歇业的d叫机,消防支队通过申话联系、书信调查及适时的实地检查等方子、,督促一些存在时恒较长或整改周期较长的隐患单位,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抓好“排典”防治的同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整改。这些单位既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又没有影响到正常营业、“非典”过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受“非典”影响,本次专项整治每阶段依次/帧延了一个月。目前,各单位已将自查整改报告送至各行业主管衙门,专项治理自查整改阶段已全面结束。名行业主管部门正按照计划开展部门验收工作,预计在8月10前结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识不足,片面强调自身经济效益,对长效管理积极性不高,对火文隐患的整改停留在应付检查层面,不能很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2、受前一段“非典”防治的影响,消;方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各相关部门将主要栉力都放在了“非典”防治上,对开展专项整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强化专项整治指导力、公室业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主管部门信息统计及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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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总体水平为核心,以“健康重庆”和“平安建设为出发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原则,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有机结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打击各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彻底排查整治食品生产乱加乱用、销售假冒伪劣、消费过期变质等安全隐患,针对区域内监督监管困难、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案件,让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过得舒心”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区”
(二)具体目标。
杜绝“瘦肉精”猪肉上市,实现“五个”杜绝:杜绝问题乳粉上市。杜绝过期变质食品销售,杜绝消毒不合格餐具上桌,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实现“五个”100%食品生产加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查处率达100%地沟油”查处率达100%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率达100%学校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整治率达100%城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备案率达100%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献强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治行动和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和监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保证落实专项行动。
(二)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监察。
召开新闻会,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负责制定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方案。并牵头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参与行动的每个部门进行总结评估。县委县政府督巡办负责督查督办集中整治行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专项经费。
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县食安委办(县卫生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
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农委、畜牧兽医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市政局、教委、环保局、公安局及城乡建委、旅游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动员开展食品安全整治,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整治执法。
四、整治重点
(一)深入开展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继续深入对县内所有乳品、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做到不漏一店一户,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一旦发现线索,要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速破案。对清查出的问题乳粉一律就地封存,清点登记后由质监、工商、监察等相关部门现场监督销毁,并录像存档。如果因清查、清缴不力而出现问题乳粉进入市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整治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问题。县教委和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监督落实学校食堂、小卖部、小超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强化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加强事故信息报告,对于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要加强事故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指导和检查力度,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超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学校超市。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强化联合执法,整合资源,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周边餐馆、小吃摊点、小副食店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扎实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要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的检查,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县大部分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小企业厂房简陋。卫生条件不合格,内部管理混乱。县城和农村集市,各种烧烤、蔬菜水果、面包糕点、小吃流动食品摊随处可见,卫生条件脏、乱、差,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市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坚持正确引导、实行备案管理、逐步规范、扶持发展的监管原则,加强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实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全面覆盖和无缝对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整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等部门要开展醋酸和色素勾兑食醋、火锅底料涉红、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勾兑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开展大米添加石蜡或非食用矿物油抛光陈化粮。休闲食品添加苯甲酸、二氧化硫、山梨酸等防腐剂以及甜味剂整治。开展餐饮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
(六)查处制售过期变质食品案件。各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中的食品制售监管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七)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机制。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工商、食药监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对通报的不合格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整改或依法取缔。
(八)规范农产品种养殖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肃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县畜牧局要严厉查处家畜、家禽养殖中添加“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五、实施步骤
制发《自治县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组织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一阶段:组织筹备阶段(2011年3月24日到4月1日)县委、县政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各乡镇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2日到4月16日)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于2011年4月16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和新闻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制发整治宣传资料,公共场所和村、社区张贴宣传画,公开举报电话。各监管部门召开行业整治会,制发宣传资料。各乡镇组织召开乡镇、村居(社区)动员会。
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4月17日—6月20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执法。宣传部门及时跟踪报道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曝光执法典型案件。各乡镇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清理整治。
客观分析整治成效,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6月21日—6月30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治行动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推进措施。县委、县政府组织对各部门整治行动检查验收,着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专项整治人员,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实施食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督办。县委县政府督巡办要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督查和监督,定期通报整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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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长:*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市卫生局预防保健科科长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主任,*为副主任,成员有*、*等同志,*负责办公室常务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卫生监督。
各镇卫生防保所负责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卫生检查。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关注的食品卫生安全主要问题,结合我市开展的20*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以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馆等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依法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努力消除餐饮消费环节上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将我市的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重点内容
1、对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留死角,开展拉网式整治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继续加大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力度,提高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业的覆盖面(包括中、小型餐馆);
2、制定并实施农村地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3、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指导餐饮单位根据各种不同原料(包括产品)的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其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进行索证,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包括产品),应退回或作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随时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二)、工作目标:
城区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下同):
1、根本上解决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问题;
2、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3、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小型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4、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凡领取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必须达到有固定场所、符合规模的专用餐具消毒、保洁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设立餐具洗消间;
5、建立实施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严厉查处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不合格调味品以及滥用添加剂等卫生违法行为;
6、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乡镇餐饮单位:
1、食品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2、消除食品卫生隐患,有效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卫生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提高;
4、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的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
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9月11日至11月30日):
按照我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含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不留空白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查处违法行为。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组织验收,确保此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市卫生监督所于12月13日前,将专项整治的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相关工作,部署此次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工作效果。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失职渎职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协同配合、加大力度。各镇卫生防保所全面掌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消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环节各单位的基本情况(规模、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人员卫生状况、管理组织制度等),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监督所要主动与工商、质监、教育、建管、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杜绝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的行为,按照《食品卫生法》和《特别规定》的要求,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要根据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重要线索,查处大案要案,取缔非法加工经营的窝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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