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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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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偏远地区和农村校园为重点,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实现“四个提升”的目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园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维护校园长期安全稳定。
此次“护校安园”行动,是__镇按照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体育局略公发〔2014〕24号文件要求开展的。为确保全县2014年“护校安园”行动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__镇“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
镇综治办,司法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横现河派出所和各村委会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21号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2006年第23号令)及《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委1989年第4号令)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校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
1、要牵头组织教育部门、乡镇(办事处)、学校驻地村委会和学校保卫机构负责对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以及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人群、高危人员进行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包抓、稳控和整治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防漏管失控。
2、要加强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发动公安、教育、文化、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检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网吧、娱乐服务场所等复杂部位的综合治理。
3、要协调指导督促__村、三岔子村等各村委会的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村校联防等工作,组织实施校园安全工作综合治理考核。
1、各村调委会、治保会和居委会要大力开展本村、本区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本村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进行报复的人员,要发动家人、镇村干部、司法干部及时对其谈话教育,并安排专人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发生个人极端事件。
2、各村调委会、治保会和居委会要切实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和潜在暴力倾向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派出所上报情况,并会同镇卫生、民政等部门及社区、家庭落实管控、治疗措施,严防滋事肇祸。
要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全力做好各项校园安全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的组织动员,不断提升校园安全工作合力。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村(居)委会等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做好校园安全工作。①各村要在每所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物建“护校安全员”。②各村在校园周边有条件的商户、营业网点、居民户安装一键报警装置,以便遇有突况时能立即报警。③各村要以民兵、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建立健全村校联防组织,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
(二)强化安全检查常态化,及时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派出所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完善安全检查常态化机制,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以及长期未能解决的安全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
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和辖区派出所。(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①派出所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加强人防建设。②派出所要督促指导校园在重点部位配备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推动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③进一步督促校园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对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校园,要积极协调基层政府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园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①对涉及校园内师生的纠纷,综治办、司法所要督促校园落实专人,做好疏导、化解工作。②综治办、司法所和各村委会,要教育、稳控好那些因涉及校园矛盾纠纷而扬言进行报复的人员,严防其铤而走险。③各村委会、居委会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④综治办、各村、居委会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有潜在暴力倾向人员的管控工作,并会同卫生、民政等部门及当事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力度,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①派出所持续推进校园“护学岗”建设,做好巡逻防控力、盘查调查、控制处置工作。②综治办、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联防工作,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妥善处置各类安全问题。横现河村、石坝村“护校巡逻队”人员名单要在10日内报__镇“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横现河派出所)。
(一)周密部署落实。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任务、细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工作方案要在10日内报__镇“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横现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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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谁不履行课堂监管义务谁负责原则
每位任课教师都承担着一定的教育教学任务,都有学校规定的课程和课时,教师无论是讲授课本知识还是辅导自习,都是课堂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履行安全职责和义务方面应做到“五要”和“六不”。“五要”:1.要清点和登记缺课学生,并将学生缺课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2.要在课堂随时留心观察学生的各种异常表现,如,情绪激动的、攀爬窗台的、玩弄刀具火种等危险用具用品的、突发急病的等,一旦发现问题,尽力予以制止或救助,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学生家长;3.体育课、实验课、信息技术课、社会实践课、劳动课的教师,要在课前深入教室或活动场地排查安全隐患,查看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等是否完好无损,有无不安全因素,并对学生提出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以及应遵守的纪律;4.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教学,指导学生规范操作或活动,对学生操作或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应指导到位;5.要加强教学用具和实验药品管理。“六不”:1.不迟到早退;2.不无故旷课;3.不中途离开教学场地;4.不随意拖堂;5.不允许学生随便离开上课场地;6.未经学校批准不到校外教学。
二、谁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谁负责原则
每个学生都是公民中的一员,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和生命健康权,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对未成年人而言,更应得到重点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现实中学校教师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出现,从而引发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接连不断,教师在伤害学生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也许有的教师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学生,但是所采用的方式方法是不能被认可的,尤其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当今社会,家长是不能容忍的。
三、谁组织学生活动谁负责原则
学校少先队、班级、团委、政教处、教导处等机构,因工作需要,经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但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书面申请报告要写明组织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活动目的、时间、期限、地点、规模,形式和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需乘车的还须向随行车辆司机索要有关安全资质证件,落实有关部门配合人员。组织者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制定活动方案,合理分析和预见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做到安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安全职责到位、后勤服务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活动前,组织者要对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纪律和安全教育,使其树立安全意识,全面了解安全知识,必要时可组织一次应急逃生演练,同时对活动场地及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者要将活动起始和结束时间、地点等情况提前告知家长,以便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和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活动必须严格按批准内容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主题、扩大规模和变更时间、场地。活动中,有关人员要在现场全程指导和监管,规范学生活动程序,严防突发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意外,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不能以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名义安排学生到校外从事商业性活动,否则一旦学生发生伤亡事故,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谁值班巡查谁负责原则
学校要建立教职工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巡查制度,安排值班巡查人员和带班巡查领导,明确值班巡查人员工作职责,配备值班室,公布值班电话。值班巡查人员要彻底排查校园不安因素,对学生上下楼梯、出入楼门校门等关键时段以及门卫、学生食堂、伙房、图书阅览室、宿舍、校内施工现场、活动场地、校园周边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和监管。查看教职工是否按时到岗,有无提前离岗和中途逃岗的;学生有无拥挤起哄、打架斗殴的;学生夜间是否按时就寝,有无夜不归宿的;楼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无阻;应急灯能否照明;不用的电器是否关闭;锅炉房、伙房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决不放过每个环节,决不留有任何盲区和空档。值班人员在巡查期间应随身携带值班巡查通信工具,每天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随时接听和通报安全信息。值班巡查人员要遵守学校规定,昼夜值守学校,不得擅自变更值班时间,未经校长允许,不得让他人代班。值班巡查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巡查人员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火速抵达现场,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应每天保证24小时不关闭手机。在救援人员未到之前,由带班领导担任临时总指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尽全力遏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值班巡查结束时,要履行交接班手续,全面、准确、详细地记录值班巡查期间接报和处理的有关事项,并向接班巡查人员交代需续办的事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值班巡查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有脱岗、漏岗、值班电话不通等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带班领导和其他值班巡查人员的责任。
五、谁承担岗位工作谁负责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仅靠几名学校领导是难以做好的,需要全校教职员工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才能完成好,这就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教职工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校长要与学校副职、中层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炊管人员、电工、校车司机、门卫、清洁员、校医等教职员工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形成安全工作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必须由签订双方亲自签名方可生效,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说明岗位安全职责明确到人了,在以后工作中,签订者就会自觉地树立起责任担当意识,就会为自己的安全行为负责。如果学校没有使教职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教职工不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是什么,一旦发生学生伤亡事故,那就是学校领导的责任。如果学校使教职工明确了岗位安全职责,而教职工落实不到位,一旦造成学生伤亡事故,那么教职工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教职工因事请假不在岗位的,学校要安排临时代岗教职工,请假教职工的岗位安全职责由临时代岗教职工承担。
六、谁首遇安全问题谁负责原则
有的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在排查时没有出现,排查工作结束后出现了,排查人员不可能时时刻刻蹲在那里看着,这就涉及了一个首遇安全问题,也就是首次遇到安全问题。学校教职员工无论谁,都是首遇安全问题的责任人,都有可能首遇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谁最先遇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谁就是第一责任人,首遇者对遇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者学校有关处室加以解决。首遇者对遇到的突发事件要积极应对,勇于担当,尽力制止事态发展,及时告诉学校主要领导和学生家长。如需要,还可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或者急救中心求助,并积极帮助救援。对突发病患者,除了承担以上责任外,还要立即护送其到附近医院救治。首遇者要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首遇突发事件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临阵脱逃、回绝服务、推诿扯皮、敷衍搪塞、推卸责任,否则要追究其责任。如果是一人遇到突发事件时,那么他就是首遇安全问题的责任人;当两人以上共同遇到时,职位高的为首遇安全问题的责任人,当其职务级别无差别时,他们都是首遇安全问题的责任人。在场的非首遇责任人当然也不能袖手旁观,应从人道主义出发,积极协助完成救援衔接工作,以便使所要办理的事情不脱节,有助于又快又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首遇安全问题问责制的实施能有效地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学校要对认真负责的首遇安全问题责任人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奖励。
七、谁排查整改隐患谁负责原则
学校安全排查要实行定时、定点、定员、定岗制,排查组组长是安全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排查人员一旦接受安全排查任务,必须明确排查内容、重点、方法和职责,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地毯式排查,不疏漏一个细节,不放过一处死角。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记录在《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记录簿》上,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学校领导批办,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每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人员都要在《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记录簿》上签字。安全隐患整改后,学校要组织技术骨干进行验收和复查,验收和复查结果要记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记录簿》,验收和复查人员签字后,《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记录簿》可存档保管。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复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对因检查整改不深入,不细致,走马观花,敷衍塞责,应该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以及对已报告但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从而造成学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八、谁安排学生去留谁负责原则
任何教职工无权安排学生从事超越学生能力范围的事情,教职工安排学生在校内从事能力范围内的事情,如,搬运东西上下楼梯、擦洗玻璃窗、值日等,必须在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学生放学后,教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学生留校活动,因特殊情况,如,学生值日、教师个别辅导和谈话以及组织其他活动确需推迟离校时间,教职工必须提前书面报告政教处或教导处审批,政教处或教导处确认安全后方可批准,并给保卫室或门卫室、传达室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同时电话告知学生家长学生留校原因和时限,让学生家长按时到学校接回或由教师亲自送回推迟离校时间的学生。凡推迟学生放学回家时间的教职工,必须在场陪伴学生,负责学生留校期间的安全。否则,一旦学生走失或发生其他意外,安排学生留校的教职工要承担主要责任。一般不提倡教师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谈话、辅导。
九、谁承办具体事情谁负责原则
学校把一件具体事情交给某个处室或某位教职工去办理,办理者一旦接受,就要认真负责,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提前予以足够关注,按照办理程序和要求,细心研究,周密策划,精心设计,确保措施得力,落到实处,绝不疏漏办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从源头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办理者在办理过程中如麻痹大意、敷衍塞责,一旦造成学生伤亡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谁审批集体活动谁负责原则
学校对于一些有益的活动该开展的就要开展,不能因噎废食,但要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审批者要认真审查,看有无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提前到活动地点进行过实地勘察,活动场地是否就近、安全、方便,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完善,是否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是否把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活动所需物品是否准备齐全,所用交通工具安检是否合格、会不会超载,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学校是否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活动期间的天气预报情况如何,是否有公安、交通、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的人员配合,活动内容是否有商业成分,活动前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是否组织学生进行应急逃生演练,是否购买校方责任保险。经严格审查确实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批准外出活动,审批者要将申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存档备案。审查者在审查过程中,如果不认真把关,应付、马虎,一旦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否则,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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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gushoukai”为你整理了这篇市教育局党委关于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7日至9月1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教育局、昭阳街道、通泰街道、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残联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巡察。2020年11月18日,**市委巡察办印发《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对市教育局党委开展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邵委巡办〔2020〕66号)。反馈意见指出市教育局党委在巡察整改“两个责任”落实、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巡察整改成效等三个方面存在11个具体问题。市教育局党委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一条一条深入研究,逐条抓好落实,制定整改措施14条,批评教育4人次,谈话提醒3人次,有效推进了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站位再提高,全力推进专项巡察整改
1.高度重视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之一。市教育局党委收到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积极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有关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全市校(园)长、书记为成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各相关股(室)和学校开展专项巡察整改的各项工作。坚持一手抓教育教学,一手抓巡察整改,召开2次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局党委会议、2次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1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研究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举措,以整改成效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细化分工压责任。坚持按照“党委主导、小组统筹、分口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和领导班子“高位推动、分兵把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整改任务。按照“时间期限往前赶、整改任务往前做”的高标准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教育局党委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的通知》(邵教委〔2020〕63号),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主抓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局党委主动延伸整改、扩大范围,要求其他学校、股室对照清单所列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3.强化督查保实效。始终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务求整改实效作为局党委贯彻市委巡察组要求的根本着力点。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方式,全力督促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由局领导汇报牵头任务整改情况,研究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加快整改落实。按照“一问题、一整改、一报告、一归档”要求,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梳理归集有关资料,要求每项整改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相关佐证材料报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真正做到认真改、彻底改。
二、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察整改“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关于党委抓基层党建意识仍不强的问题
(1)反馈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如,昭阳小学党支部2020年6月支委会会议记录仅2句话,7月支委会会议记录仅4个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规条例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职责,切实做到会议记录内容完整。每月组织责任督学到各党(总)支部督查党建工作,督促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以教育局党委名义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其限期整改。制定印发《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邵教委〔2020〕34号),强化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将“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评中的重要内容。昭阳中心小学党支部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完善对“三会一课”以及其他党建工作资料的审核机制,规范了“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1日,昭阳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黄新凯对支委会记录人薛英进行谈话提醒,并提出整改意见,记录人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做到会议记录详细、完整。
(2)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如,水北幼儿园2019年12月专题组织生活会2名党员的会前谈心谈话记录表中谈话人与被谈话人未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规条例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职责,切实做到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资料规范。年终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各党(总)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并纳入2020年度各基层党(总)支部抓党建工作考评。水北幼儿园党支部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完善对组织生活会以及其他党建工作资料的审核机制,规范谈心谈话记录。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11日,水北幼儿园党支部书记李敏对未签字的两名谈话人谭文婷、张景霞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两名党员均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今后将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规范谈心谈话记录。
(二)巡察整改完成情况方面
反馈问题:党委整改工作不够认真。如,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关于党委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与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次数偏少,日常廉政提醒谈话没有常态化开展”问题,局党委在该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中分管领导未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9日,教育局党委组织党委委员、局班子成员学习《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提醒的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领会领导干部日常廉政提醒谈话的必要性,明确职责和谈话次数,切实做到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程序合规、格式规范。
(三)巡察整改成效方面
1.关于整改工作不够彻底的问题。
(1)反馈问题:心得体会雷同情况仍存在。如,第六中学党支部2019年2月第五党小组1名党员与3月第四党小组1名党员交流心得体会雷同。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强化学习教育,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规条例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落实责任督学每月督查党建机制,要求党(总)支部建立党员学习心得体会等党建材料审核机制。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9日,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王其忠对六中党支部书记张正平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2020年12月18日,六中党支部副书记许碧英对张祥梅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正平、张祥梅两位同志诚恳接受,并作了书面检查,表示今后将加强党性修养,认真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及发言材料。
(2)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仍不到位。如,实验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责任制。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6月18日,教育局党委印发《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邵教委〔2020〕35号),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结果纳入学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评及文明单位创建测评工作。每月组织责任督学到各党(总)支部督查党建工作,明确要求各校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纳入本单位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责任制。三是完善制度。根据《中共**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的通知》(邵教委〔2020〕35号)文件精神,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完善了《**市实验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市实验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完善教职工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四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3日,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王其忠对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查晓芳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查晓芳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坚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反馈问题:附件不全。如,通泰小学2020年7月支付背胶制作安装等9190元未附制作清单。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学校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综〔2019〕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票据附件齐全的报销审核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12月4日,通泰小学召开整改工作校委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三是自我批评。通泰小学校长、支部书记在整改工作校委会议上,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自我剖析,深刻自我批评,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财务审核、完善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物品采购、经费审批、票据审核等各项流程,同时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把关。
(2)反馈问题: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如,通泰小学2020年7月购置演讲台、条桌等办公用具2笔共计7万元未附询价单。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全市各学校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综〔2019〕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票据附件齐全的报销审核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12月4日,通泰小学召开整改工作校委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按照要求将原有的询价单作为附件补附在票据后面。三是自我批评。通泰小学校长、支部书记在整改工作校委会议上,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自我剖析,深刻自我批评,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财务审核、完善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物品采购、经费审批、票据审核等各项流程,同时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把关。
(3)反馈问题:固定资产未列入资产核算。教育局2018年11月支付1台惠普双面打印器4000元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调整2018年11月的41号凭证,把遗漏的惠普双面打印器4000元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并登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增加资产价值。同时,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综〔2018〕144号)要求,执行日常账务处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长效机制。
3.关于教职人员外出交流培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反馈问题:第四中学2019年6月2名干部仅凭青岛罗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邀请函前往该公司考察罗博智写板纸笔智慧互动课堂并订购设备。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学校认真学习《**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2019〕91号),严格执行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外出学习交流活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12月8日,**第四中学召开整改工作校委会议,成立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学习《**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综〔2019〕91号),明确教职人员外出交流培训管理规定。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2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生良对时任**第四中学校长黄国辉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黄国辉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教师外出和采购的相关规定。
4.关于职称评定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反馈问题:职业中专1位教师在高级讲师申报中提供虚假材料。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未巡先改,2020年8月25日,召开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8月27日,印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邵教人〔2020〕54号),要求各校在全体教师开学工作会上集中学习以上三个文件,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同时,要求各校持续开展“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将《明纪释法》等典型案例纳入“三会一课”、教职工大会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开展研讨交流,并将此项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教师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完善制度。2020年8月27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市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市教育系统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市教育系统教师业绩备案制度》以及《职称申报审核各类人员岗位职责》(邵教综〔2020〕60号),进一步规范了教师评聘工作过程公示、业绩备案、学校公章使用等工作,明确了审核人员岗位职责。四是组织处理。市教育局取消了林敏老师2019年参评高级讲师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送审参评。2020年8月6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生良对时任职业中专校长肖道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职业中专办公室负责人葛俊、教师林敏进行诫勉谈话,并提出整改意见。肖道祥、葛俊、林敏三位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学校公章使用,严格审核教师职称评审材料,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再次发生。
5.关于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还存在差距和薄弱环节问题。
反馈问题:对重点人群的关注还不够,对特殊时段的防治力度有待加强,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如,2020年8月18日发生学生欺凌事件。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未巡先改,2020年8月20日,市教育局召开涉事学校校长紧急会议,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指导学校按规定流程正确合理处置。2020年8月26日,召开教育局党委扩大会议,针对8月18日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2020年11月10日,再次召开教育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加强防范学生欺凌有关问题,进一步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完善制度。2020年10月12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市学生养成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教综〔2020〕66号),要求学校加强德育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养成教育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丰富育人课程、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养成教育常态化开展。2020年11月9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市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邵教综〔2020〕72号),进一步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和考评机制,切实加强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四是组织处理。2020年9月25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生良对六中校长潘鲁章、时任七中校长游才全、实验小学校长吴良洲、实小新天地分校校长郑伙亮、越王小学校长张志东、通泰中心小学副校长李胜等6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潘鲁章等6位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不断加强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强化学生品德教育。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讲政治要旗帜鲜明。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推动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抓作风要驰而不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发扬钉钉子精神,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行为习惯。
3.管干部要从严从实。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监督职责,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学校一把手的管理监督,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以“创先争优 打雷比武”、教师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为契机,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调动和保护干部担当有为、锐意进取的积极性,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4.建机制要立足长效。以此次市委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深入推进;对不能满足新时代要求的,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及时研究,修订完善;对一些方面确实需要制订的,必须研究建立新制度,严格规范各项工作行为。牢固树立有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更严重的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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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委专项巡察组巡察意识形态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固阳县委专项巡察组于2019年11月6日至8日期间对固阳县第一中学进行巡查,根据《对全县中小学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专项巡查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和《固阳一中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问题清单》(以下简称《问题清单》)中反馈的问题,现已全部认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2016年和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资料缺失。意识形态自查工作仅2019年留存档案,工作量少、工作照保存少;工作计划仅有2019年,实施方案未责任到人、缺乏任务分解,意识形态专题研讨次数少。
整改措施:党支部要在全体师生中全面贯彻“意识形态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思想理念,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历年印发的意识形态情况报告。党支部在上半年召开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会,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到人、将任务分解落实。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意识形态责任书未落实到人,2018年9月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机制不健全、分工不明确,2019年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2019年3月考核细则缺乏标准,教师职工各项考核办法雷同。
整改措施:党支部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机制,明确支委会成员分工职责,建立了《固阳县第一中学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固阳县第一中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及操作细则》,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力度,建立考核细则标准并和教师年终考核挂钩。
三、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制度不健全。
意识形态领域思政专题讲座2019年开展2次,无内部审核证明,思政课座谈会无会议记录留存。校内刊物发表无审核制度,无上级报批。
整改措施:健全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建立了《固阳一中校内刊物发表审核制度》、《宣传栏、校报、校刊、演讲及教师论文审核备案制度》、《固阳第一中学网络舆情监控应急处置预案》。以制度规范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以制度促进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加强有关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内部审核证明,加强会议记录档案留存工作。
四、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网络安全教育仍然处于边缘状态,安全教育活动无记录。网评员和网络文明志愿者作用发挥不明显,未建立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范处置预案。
整改措施:党支部认真制定了《固阳第一中学网络舆情监控应急处置预案》,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党支部加强对微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媒体的管理,严格落实网络信息机制。同时组织党员教师及网评员四名在网络媒体上发声,及时更新学校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办公室要及时解散微信临时工作群。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到位。
2018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仅2次。2018年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管理老师无明确分工,社团活动资料档案内容少。校内各类大型活动无档案资料,如校庆、运动会、成人礼等。
整改措施:要在师生中积极引导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 全面系统的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我的中国梦”、“我们的节日”、“美德少年常态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团委要积极引导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学生社团开展各种活动,建立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明确管理老师分工,建立建全社团活动资料档案和校内各类大型活动档案资料,如校庆、运动会、成人礼等。
六、防范宗教渗透意识不强。
学校未制定宗教管理制度,未排查过信教教师和学生,未形成定期对教职工、学生开展信教传教排查等长效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学校首先制定了《防范非法宗教势力渗透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本学期对信教教师和学生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形成定期对教职工、学生开展信教传教排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宗教工作应急预案,保证学校教学工作中无宗教渗透。
七、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不深入。
2018年以来,各学校党支部安排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理论学习仅2至3次。通过座谈会了解,教师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熟悉度不高,对相关理论缺乏系统了解,支部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针对性制定了《思政教师培训计划》,在学习《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重要讲话》后,并由李元卉、高卫军、白岩、王蒙杰和孔德清多名老师分享学习心得。
七、紧盯问题,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已经确定的整改方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树立“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常抓不懈,巩固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营造良好氛围。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完善抓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在理论学习中注重实效,舆情引导讲究方法,文化活动形成品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创新形式,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阵地。
(二)继续抓好整改,确保措施落实。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保持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根据制定的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定期督查,打好持久战。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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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目标
结合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隐患整改、巡控防护、打击查处、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保障全县校园及周边持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安防建设,提升校园防范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
二要配强保卫力量。要按相关规定配足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员,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宿舍管理人员,女生宿舍区要由女性教职工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设施。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等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区校园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四要强化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要加强校园实验室管理,危化物品要采取双人双锁、专柜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定期核对存量等工作制度,确保安全。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
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校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要提前预警风险。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校长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周边整治,构筑校园安全屏障。
一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联系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二要开展周边整治。各校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强化协作配合,完善联勤联动机制。
一要加强情况信息沟通。各校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传达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通报涉校涉生安全形势,共商对策。
二要提升联动应急水平。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勤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密切协同,妥善处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园欺凌。各校要在校内设置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箱、举报电话,定期收集汇总举报投诉和学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并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研究落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消除校园欺凌苗头。会同社会、家长共同落实好帮教措施。
四要联手强化宣传教育。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防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将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教育教育局将根据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或处置不力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收集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后)上报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6月15日和20xx年1月15日前一并上报。
20xx护校安园工作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警校联动机制、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公安机关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三)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公安机关要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省市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可能是系列或流窜犯罪的案件,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防止发展蔓延。
(五)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六)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综合施策。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成立护校安园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针对问题,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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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师生安全,同时结合“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近日xx派出所从安全防范、技防设施建设、强化校园周边巡逻、涉校案件打击查处等方面扎实开展“护校安园”行动,狠抓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全力确保辖区校园安全。
一、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xx派出所根据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确定了“一把手”亲自抓,管区民警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机构。二是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六条措施》,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乱点、突出问题为重点,根据属地原则,确定管区民警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治安巡防,织牢织密安全屏障
一是强化巡防。将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巡防重点区域,加大巡逻频率,尤其在学校、幼儿园上下学以及晚自习前后等事故、案件多发时段,做到在校园门口定点值守以及在校园周边开展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巡逻模式,提高巡防频率和范围,强化对形迹可疑人员的盘查询问,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严打涉校违法犯罪。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列为工作重点,实行警力倾斜,由民辅警和学校保卫干部定期在校园内外开展治安巡逻,做实做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严厉查处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三、重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是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建档造册,逐项分析研判,逐项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共摸排发现安全隐患6处。二是排查不稳定因素。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学校内部进行排查,重点梳理曾经受到学校处理、开除的学生和解聘的教师情况;对有严重暴力犯罪前科的人员、有反社会心理或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了详细排查,做到底数清人数明。同时登记造册,逐一落实了教育、疏导、稳控措施。三是强化校园落实“三防”建设。督促各校、各园配齐配强保卫力量,配备盾牌、安全叉、长棍、橡胶棒、灭火器和一键报警装置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督促落实加强上学期间门卫值守、检查制度、值班巡逻、技防监控等措施,严防不法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汽油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四、加强治理,净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
加大对校园周边行业场所的治安整治力度,清查网吧、娱乐场所等,查处机、容留中小学学生上网、娱乐场所超时营业等问题。对校园周边的路边摊、噪音扰民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校园附近进行“大扫除”,全力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建立与学校的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等协调联动制度,定期共同分析研究本地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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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为切实配合县教育(科技)局做好此次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全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规范教育管理,特制订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为尺子,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大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突出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价值取向,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二、目标任务
经过全面自查整改,使思想认识得到深化,反馈问题得到整改,相关制度得到完善。通过全面整改,进一步形成从严治党的常态,进一步强化遵规守纪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教的水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工作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学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支部书记、校长xxx任组长,督导员xxx和政工员xxx为副组长,中心学校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负责人及各完小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学校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问题及整改措施
《反馈意见》指出,县教育(科技)局存在“四个意识”淡薄,担当意识不够,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主体责任乏力,对教育业务工作领导不力;作风建设管理失严,学校行政化色彩较浓;违规创办经济实体,变相加重学生家长负担;自行采购项目管理混乱,围标、串标问题严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为突出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对照以上六个方面的问题全镇教育系统要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淡薄,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1、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穿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标杆示范作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示范引领,讲政治、守纪律、讲团结、顾大局,增强凝聚力。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传达学习有关规定和精神的过程中,严禁以文传文、以会代会、学习活动搞形式,走过场。对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文件、规定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深入调研公建民营幼教模式,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要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政策,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做到重大事项运行程序规范,民主议事充分,一把手“末尾表态”执行到位。特别是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选人用人上,严禁出现“家长制”、“一言堂”做法。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能对重大事项个人表态,要充分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在重大决策部署上严禁以校长办公会代替代替支部会、全教会,不允许以“行政化”脱离党的领导。
(二)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建薄弱,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存在偏差的问题。
1、改进思想政治建设。学校党支部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统一部署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持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加强党员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加强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让广大党员教师真正受到教育、主动学习,增强党员意识。要求全体党员教师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意识”、“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党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治活动深入学习和主动掌握。
2、强化系统党建意识。学校党支部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建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支部书记要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其他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要形成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从严开展组织生活。学校党支部要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提升组织生活的实效性,避免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缺位,违纪违规时有发生的问题。
1、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学校党支部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避免讲得多、做得少,上紧下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主体责任落实要细化、量化、具体化。拟定的责任制严禁照搬照抄,既要体现有关规定精神,又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提高针对性。要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责任事项落到实处。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学校党支部要结合教育实际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以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县委关于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决策部署。对学校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运用“四种形态”到位并完善权力清单,明确腐败风险点,建立防范机制。
3、强化党员教师队伍管理。学校党支部在党员教师队伍管理上要痛下决心,在全镇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对有教师长期在编不在岗,在外做生意,教师体罚、辱骂学生等行为要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排查整治,消除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直面问题和矛盾,动真碰硬。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全县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实施细则的学习和落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对公款送礼、公款吃请、超标准接待、滥发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带彩娱乐、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进行彻查整改。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检查失严的问题。
1、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对“大多数”的引领示范作用。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对廉政形式和风险的研判,提高认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检查。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抓细抓紧,并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降低党员教师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的频率。
2、充分发挥“问责利剑”对“防风险”的警示效果。学校党支部要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对廉政风险的排查要深要透,防控措施要有针对性、实效性。要找准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风险点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3、充分发挥“制度笼子”对“滥行政”的约束作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严禁领导干部和项目管理人员的亲属插手工程或参与工程建设;规范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对服务机构的选择要建立竞争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质量不合格、签证不规范、项目学校未经审批随意增加建设内容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管理。要进一步规范财经管理制度,消除重报差旅费、套取会议费、违规报销接待费等问题,严禁对公支出打入私人账户。
(五)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考核把关不严,因人设岗问题客观存在的问题。
学校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编制管理。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建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或择优选聘的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干部队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奖优罚劣的管理模式,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进一步健全职称评聘管理制度,坚持职称评聘以绩为先。
(六)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
1、严肃查处教师收受红包的问题。在学校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发现教师有收受学生红包、礼品的现象要立即退还,对个别教师堂而皇之收受红包和礼品等影响恶劣的行为要严肃问责。
2、指导公建民营幼儿园合理收费。拟定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方案并报政府批准实施,降低或减免公建民营幼儿园的租金,参考条件相近的民建民营幼儿园收费标准提出收费指导意见,减轻群众负担。
3、探讨非学历教育社会培训机构管理模式。对全镇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摸底,明确监管责任,提请政府出台管理意见,强化部门监管。
4、合理分配绩效工资。对绩效工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五、工作步骤
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从2017年5月15日开始至2017年7月10日基本完成,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5月15至5月25日)。
成立由学校党支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真查真改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统筹安排整改工作。召开各校校长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完小以上学校都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传达精神,明确要求,统一思想,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7年5月25至6月20日)。
自查是整改工作的基础和决定性环节,校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处室和各学校都要按照实施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自查要以问题为导向,不隐瞒事实,不回避矛盾,结合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准权力风险点、腐败风险点和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家长和社会人士座谈会、设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询意见,发现问题。自查完成后,整改责任人要针对自查发现或巡察组交办的问题逐一核实,分项整改。对情节严重的问题要报学校党支部研究处理意见。
在自查整改阶段,校领导班子、完小以上校长都要结合自查整改情况写出个人自查整改报告,单位也要写出综合自查整改报告,还要针对风险排查情况写出风险排查报告。自查整改完成后,要收集过程资料,汇总有关情况,并形成专项自查整改报告。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2017年6月20至7月1日)。
建章立制是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达到标本兼治效果,建立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党员教师队伍的关键。各校要针对自查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修订、补充。各处室也要针对各自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修订的制度交学校办公室汇编成册。
第四段:评估验收(2017年7月1日至7月5日)。
在本阶段,学校党支部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学校的整改落实情况工作汇报,并形成整改自评意见。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学校党支部形成巡察整改工作报告,于2017年7月10日上报县教育(科技)局,接受教育(科技)局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通力配合,明确责任。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发挥带头作用,落实整改方案。二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凡整改方案中涉及的领导和责任处室,都要建立整改目标责任制,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明确工作任务。涉及多个处室的整改项目,牵头责任领导主动协调,各处室积极配合,互相支持,整体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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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校园恶性犯罪事件,为了切实维护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学校老师、学生、及相关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教学环境,县公安局采取六项措施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
一、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
由治安大队牵头,各派出所具体负责,组织民警对辖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梳理排查,彻底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学校周边游戏厅、网吧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加强校园互联网管理,落实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及时封堵删除、色情等各类有害信息。
二、认真排查整改校园火灾隐患
由消防大队牵头、各派出所配合,对辖区学校、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统一制作了火灾隐患情况反馈表,及时把存在火险隐患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落实责任到人。张贴防火标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三、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对校园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超速、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向治安、交通秩序比较复杂的学校周边增派30名交通协管员,在交通复杂、危险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时间,安排专门民警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增设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标牌89块、人行横道线42条、设置临时停车泊位32个。加强校车管理,严查无牌、报废、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和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建立破案责任制,专人负责,一包到底。对涉案人员要严追细查,发现背后组织操纵的,坚决予以摧毁。同时,每月月底召开由刑警大队牵头,治安、网监、法制等部门参加的涉校案件案情研判会。
五、加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
针对部分学校内部安保队伍结构老龄化、业务素质偏低,不适应新形势下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的实际问题,我局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加以解决。一是向城区两所中学、四所小学派驻经保安公司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专职保安,并积极与校方协商,动员青年教师参与校园内部巡逻防范,组成了以专职保安和青年教师为主的校园巡逻队。二是为校园巡逻队配齐手电筒、对讲机、反光背心及警用橡胶棍等执勤装备,努力提高校园安保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三是实行驻校保安对校内治安秩序责任包保制,对进出校园的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对校园日常安全检查,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动态信息的收集上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工作。四是选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校园,每月至少开办一次安全知识讲座,传授基本的自救和防范技能,切实提高师生应变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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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gushoukai”为你整理了这篇市教育局党委关于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7日至9月1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教育局、昭阳街道、通泰街道、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残联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巡察。2020年11月18日,**市委巡察办印发《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对市教育局党委开展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邵委巡办〔2020〕66号)。反馈意见指出市教育局党委在巡察整改“两个责任”落实、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巡察整改成效等三个方面存在11个具体问题。市教育局党委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一条一条深入研究,逐条抓好落实,制定整改措施14条,批评教育4人次,谈话提醒3人次,有效推进了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站位再提高,全力推进专项巡察整改
1.高度重视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之一。市教育局党委收到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积极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有关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全市校(园)长、书记为成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各相关股(室)和学校开展专项巡察整改的各项工作。坚持一手抓教育教学,一手抓巡察整改,召开2次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局党委会议、2次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1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研究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举措,以整改成效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细化分工压责任。坚持按照“党委主导、小组统筹、分口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和领导班子“高位推动、分兵把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整改任务。按照“时间期限往前赶、整改任务往前做”的高标准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教育局党委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的通知》(邵教委〔2020〕63号),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主抓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局党委主动延伸整改、扩大范围,要求其他学校、股室对照清单所列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3.强化督查保实效。始终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务求整改实效作为局党委贯彻市委巡察组要求的根本着力点。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方式,全力督促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由局领导汇报牵头任务整改情况,研究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加快整改落实。按照“一问题、一整改、一报告、一归档”要求,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梳理归集有关资料,要求每项整改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相关佐证材料报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真正做到认真改、彻底改。
二、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察整改“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关于党委抓基层党建意识仍不强的问题
(1)反馈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如,昭阳小学党支部2020年6月支委会会议记录仅2句话,7月支委会会议记录仅4个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规条例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职责,切实做到会议记录内容完整。每月组织责任督学到各党(总)支部督查党建工作,督促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以教育局党委名义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其限期整改。制定印发《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邵教委〔2020〕34号),强化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将“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评中的重要内容。昭阳中心小学党支部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完善对“三会一课”以及其他党建工作资料的审核机制,规范了“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1日,昭阳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黄新凯对支委会记录人薛英进行谈话提醒,并提出整改意见,记录人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做到会议记录详细、完整。
(2)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如,水北幼儿园2019年12月专题组织生活会2名党员的会前谈心谈话记录表中谈话人与被谈话人未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规条例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职责,切实做到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资料规范。年终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各党(总)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并纳入2020年度各基层党(总)支部抓党建工作考评。水北幼儿园党支部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完善对组织生活会以及其他党建工作资料的审核机制,规范谈心谈话记录。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11日,水北幼儿园党支部书记李敏对未签字的两名谈话人谭文婷、张景霞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两名党员均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今后将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规范谈心谈话记录。
(二)巡察整改完成情况方面
反馈问题:党委整改工作不够认真。如,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关于党委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与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次数偏少,日常廉政提醒谈话没有常态化开展”问题,局党委在该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中分管领导未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9日,教育局党委组织党委委员、局班子成员学习《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提醒的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领会领导干部日常廉政提醒谈话的必要性,明确职责和谈话次数,切实做到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程序合规、格式规范。
(三)巡察整改成效方面
1.关于整改工作不够彻底的问题。
(1)反馈问题:心得体会雷同情况仍存在。如,第六中学党支部2019年2月第五党小组1名党员与3月第四党小组1名党员交流心得体会雷同。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强化学习教育,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规条例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落实责任督学每月督查党建机制,要求党(总)支部建立党员学习心得体会等党建材料审核机制。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9日,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王其忠对六中党支部书记张正平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2020年12月18日,六中党支部副书记许碧英对张祥梅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正平、张祥梅两位同志诚恳接受,并作了书面检查,表示今后将加强党性修养,认真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及发言材料。
(2)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仍不到位。如,实验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责任制。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6月18日,教育局党委印发《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邵教委〔2020〕35号),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结果纳入学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评及文明单位创建测评工作。每月组织责任督学到各党(总)支部督查党建工作,明确要求各校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纳入本单位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责任制。三是完善制度。根据《中共**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的通知》(邵教委〔2020〕35号)文件精神,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完善了《**市实验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市实验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完善教职工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四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3日,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王其忠对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查晓芳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查晓芳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坚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反馈问题:附件不全。如,通泰小学2020年7月支付背胶制作安装等9190元未附制作清单。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学校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综〔2019〕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票据附件齐全的报销审核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12月4日,通泰小学召开整改工作校委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三是自我批评。通泰小学校长、支部书记在整改工作校委会议上,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自我剖析,深刻自我批评,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财务审核、完善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物品采购、经费审批、票据审核等各项流程,同时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把关。
(2)反馈问题: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如,通泰小学2020年7月购置演讲台、条桌等办公用具2笔共计7万元未附询价单。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全市各学校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综〔2019〕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票据附件齐全的报销审核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12月4日,通泰小学召开整改工作校委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按照要求将原有的询价单作为附件补附在票据后面。三是自我批评。通泰小学校长、支部书记在整改工作校委会议上,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自我剖析,深刻自我批评,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财务审核、完善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物品采购、经费审批、票据审核等各项流程,同时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把关。
(3)反馈问题:固定资产未列入资产核算。教育局2018年11月支付1台惠普双面打印器4000元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调整2018年11月的41号凭证,把遗漏的惠普双面打印器4000元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并登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增加资产价值。同时,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综〔2018〕144号)要求,执行日常账务处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长效机制。
3.关于教职人员外出交流培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反馈问题:第四中学2019年6月2名干部仅凭青岛罗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邀请函前往该公司考察罗博智写板纸笔智慧互动课堂并订购设备。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2020年12月21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学校认真学习《**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2019〕91号),严格执行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外出学习交流活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12月8日,**第四中学召开整改工作校委会议,成立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学习《**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实施细则(试行)》(邵教综〔2019〕91号),明确教职人员外出交流培训管理规定。三是组织处理。2020年12月22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生良对时任**第四中学校长黄国辉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黄国辉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教师外出和采购的相关规定。
4.关于职称评定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反馈问题:职业中专1位教师在高级讲师申报中提供虚假材料。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未巡先改,2020年8月25日,召开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8月27日,印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邵教人〔2020〕54号),要求各校在全体教师开学工作会上集中学习以上三个文件,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同时,要求各校持续开展“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将《明纪释法》等典型案例纳入“三会一课”、教职工大会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开展研讨交流,并将此项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教师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完善制度。2020年8月27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市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市教育系统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市教育系统教师业绩备案制度》以及《职称申报审核各类人员岗位职责》(邵教综〔2020〕60号),进一步规范了教师评聘工作过程公示、业绩备案、学校公章使用等工作,明确了审核人员岗位职责。四是组织处理。市教育局取消了林敏老师2019年参评高级讲师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送审参评。2020年8月6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生良对时任职业中专校长肖道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职业中专办公室负责人葛俊、教师林敏进行诫勉谈话,并提出整改意见。肖道祥、葛俊、林敏三位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学校公章使用,严格审核教师职称评审材料,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再次发生。
5.关于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还存在差距和薄弱环节问题。
反馈问题:对重点人群的关注还不够,对特殊时段的防治力度有待加强,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如,2020年8月18日发生学生欺凌事件。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检查。通过自查核实,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二是积极整改。未巡先改,2020年8月20日,市教育局召开涉事学校校长紧急会议,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指导学校按规定流程正确合理处置。2020年8月26日,召开教育局党委扩大会议,针对8月18日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2020年11月10日,再次召开教育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加强防范学生欺凌有关问题,进一步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完善制度。2020年10月12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市学生养成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教综〔2020〕66号),要求学校加强德育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养成教育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丰富育人课程、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养成教育常态化开展。2020年11月9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市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邵教综〔2020〕72号),进一步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和考评机制,切实加强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四是组织处理。2020年9月25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生良对六中校长潘鲁章、时任七中校长游才全、实验小学校长吴良洲、实小新天地分校校长郑伙亮、越王小学校长张志东、通泰中心小学副校长李胜等6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潘鲁章等6位同志诚恳接受,并表示立行立改,不断加强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强化学生品德教育。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讲政治要旗帜鲜明。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推动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抓作风要驰而不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发扬钉钉子精神,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行为习惯。
3.管干部要从严从实。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监督职责,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学校一把手的管理监督,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以“创先争优 打雷比武”、教师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为契机,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调动和保护干部担当有为、锐意进取的积极性,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4.建机制要立足长效。以此次市委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深入推进;对不能满足新时代要求的,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及时研究,修订完善;对一些方面确实需要制订的,必须研究建立新制度,严格规范各项工作行为。牢固树立有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更严重的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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